我对中国文化的基本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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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中国文化的基本态度
短短几年间,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便已经历了一个从热爱肯定到批判否定的过程。几年以来,由儒及道,由道及佛,在传统三家的领域里多少看过一些重要文献,偶尔也会涉及法墨诸家。后来开始接触西方哲学后,两方在我的脑子里并行不悖。随着对西方哲学的慢慢深入,开始有了偏向。不用说,自然是偏向西方。
会发生这个变化的主要原因,现在想来,应该是出于自己越来越在以西方哲学为核心的西方文明中发现的“普世价值”。这些“普世价值”,便是支撑起近现代欧洲社会的核心价值,如“自由”、“民主”、“理性”、“尊严”、“人权”等等。这些概念初看起来,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或多或少也都有所体现,但两者的精神实质却可谓天差地别。这里当然不想进行具体的辨析,这是博客中其余文章的任务。
这里想说的是,再伟大的思想家都有自身的历史局限,远在上古的中国圣人自然也不例外。他们不可能有几千年之后的近代社会的价值取向。问题出在后人身上。我们太喜欢把先哲描述成十全十美、高瞻远瞩、功德圆满的“大成至圣”,臆想所谓的古老智慧可以永远为后人亮起明灯,乃至解决现时代的一切问题。这碗对个人而言的“心灵鸡汤”,这副对天下而言的“治世良方”,仿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我们要做的,只是学习学习再学习。这样的一种夸张,不是“神化”,倒更像是“妖魔化”。因而,我在文章中常常所持的敌对态度,与其说是针对这些古圣先贤的,远不如说是指向作为后人的我们的。
中国学界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或是自卑,或是自大,又或许两者本是一回事,总是将一些完全不相干的东西说成“古已有之”,似乎几千年以来我们一直实践着西方人从近代起才树立起来的一些基本原则,甚至比人家眼下实践得更好,此其一。其二,一看到西方人自己也批判自己的文明,我们就开心得不得了,急着大喊自家的“心灵鸡汤”、“治世良方”可以拯救世界。其实,自我反思一直是西方文明得以进步发展的内在动力。无论马克思、尼采、海德格尔、德里达,都大
有把西方文明一锅端的架势。不像我们,对“经典-圣人”碰不得摸不得。“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连小朋友也知道的那么简单的道理,不知为何,我们的一些学者、大学者似乎未曾听闻。
或谓“恋古”现象不独见于中国,西方大哲如尼采、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列维纳斯等人也都有这个倾向。不错,就曾有一个美国学者批评伽达默尔平日里读书非两千年以上的不读。乍一看,似乎是这样,尼采要回到前柏拉图,海德格尔要回到前苏格拉底,莫不是以古为尊。同其余价值概念表面雷同、暗里悬殊一样,这里也有实质性的差异。人家是“主-主关系”,是“自由(者)关系”,我们是“主-奴关系”。“自由(者)关系”体现为“我”与“他者”间“平等”的“对话”关系,而“主-奴关系”则取消了“我”的“主动权”,“被动”地以“他者”之是非为是非。前者“讲道理”,后者“蛮不讲理”。于是,前者开拓创新,后者固步自封。这其间的差异,想来还是明显的。一些西方学者对东方文明表现出来的兴趣,也应作如是观。我们老把“他者”的“对话”看成是向“我”的“学习”,乃至“俯首称臣”,岂不愚蠢?
由“恋古”而“返祖”,这些看似大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学者,实则才是真正阻碍我们的文化进一步发展的罪魁祸首,而不是那些批评者。反之,真正有助于把我们的文化传统发扬光大,使之与时俱进的,反倒是那些批评者,而不是“国学大师”。
在这个各种思潮风云际会、各种文化交流碰撞的时代,还是单独地在某一个话语体系中自言自语,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如果我们可以把世界文化简单地分为东、西方文化的话,那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各自闭门造车的可能性都不大了。对话,是我们的出路,也是他们的出路。而且,只有对话,才是出路。
在这场“不得不”的对话中,我们理应更为积极,更为主动,乃至充当“发起者”。之所以有这个观点,并不是全然出于我们在经济发展上相对落后因而要主动搭讪的考虑,更有学理上的原因。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或者按海德格尔的说法,“语言”是“存在”的“家”,是“人”的“存在方式”,而不仅仅是我们用来表达“观念-思想-想法”的“外在”“工具”。如果我们认可海氏这一“存在论”语言观的话,我们就有理由认为,东西方文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形同陌路的症结正是在于“语言不通”。限于题目,也限于能力,下面单说我们国家。
众所周知,我们的语言在上世纪的新文化运动时期经历过一次“嬗变”,即由传统的文言文转向白话文,由古代汉语转向现代汉语。在这个工作中,陈独秀、鲁迅、胡适诸位先生功劳最大。正是这一“转向”,让我们看到了语言上“通”的可能性。汉语的嬗变本是个极深的哲学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既非本文的任务,更非我所能,我们只能姑且满足于直接得出的结论。这个结论便是传统的汉语是“非对象性”的,而现代汉语由于在创始之初吸收了大量西文的结构,故接近西文“对象性”的特点。所谓“非对象性”,即文言文的“所指-对象”不似西文中那般“现成-在场”,可以进行明确的概念规定,而只能对之“烘托”式的“描述”、“暗示”、“提示”。古汉语的这一思维特点,社科院的王树人教授谓之“象思维”,清华大学的黄裕生教授谓之“本源思维”。现代汉语正是突破了这一特点。我们借此突破,与处于西方文化深层次的西方哲学有了可对话性。但是相反,对西方人而言,要实现语言上的突破,从而深入理解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哲学就要困难很多了。除了这个“对象性-非对象性”差异外,还有拼音文字与表意文字之间的隔阂等。正是出于这些原因,从学理上说,我们更有积极主动的责任去“邀请-发起”彼此间的“对话”。
应该说,西学东渐的这百余年来,我们的学者一直未曾忽视对异域文化的介绍和研究,但这其中还有一个层次上的问题。
最低层次的所谓研究,是我们常见的那种“比较研究”。通过“比较”,这种研究往往得出一些类似的结论,诸如“中国文化重感性,西方文化重理性”、“中国哲学重道德,西方哲学重知识”、“中国哲学重综合,西方哲学重分析”、“中国哲学重天人合一(主客融合),西方哲学重天人相分(主客对立)”等等。不能说这些结论都错了,但停留于“一眼看穿”的水平,跟学术研究的要求未免相差太远。更何况就“一眼看穿”来说,也还有不少看错了的。类似的“成果”多出于从事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学者”之手。他们提出这些似是似非的成果,往往是为了说明还是自己的老祖宗们“棋高一招-技胜一筹”。我们老祖宗们的智慧可以解决西方人现如今棘手的环境问题、生态问题、科技问题等等。
当然,在中西文化会通和合的道路上,肯定不止产生这样一些东西。我们的一些前辈学者还是进行过深入探讨的。只要这些努力是“深层次”的,即使并不成功,也能让我们更加看清中西方文化、哲学之间的根本分歧之所在。比如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