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迪尔凯姆的社会分层理论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二、涂尔干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和核心命题(一)概念三、涂尔干的社会学理论(一)以社会事实为基础:研究方法的基础和原则社会事实虽然是通过个人的行为来构成的,但当个人行为一旦相互作用地构成社会现象时,“它们呈现出存在于个人意识之外的显著特征”。
方法论的逻辑前提:应该从社会现象的一般普遍性来把握研究对象社会学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1.社会事实的特点:(1)不可还原既不可化约为个人的行为和情感社会比率和集体表象社会比率:个人行为或个别事实相互联系而构成的统计比例或计量关系在整体性的社会数字面前个人情况被中立化;实体性存在与关系性存在集体表象:公众意见、社会心理、社会规范、道德理想和思维模式“超越于我们之上,存在于我们之中”制约着个人(2)制约性(3)普遍性社会事实是人们的集体行为产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其实质就是制度,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结构。
通过对社会事实的界定,涂尔干完成了孔德和斯宾塞都没有完成的任务,那就是为社会学限定了独立的研究领域,区别于其他学科,为学科独立奠定了基础。
2.社会事实的解释原则(1)社会事实只能由社会事实来解释以保持客观性和普遍性(2)区分功能分析和历史分析因此“当我们试图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其有的功能”②。
“在迪尔凯姆看来,要对社会现象进行充分的解释,历史分析(即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缺一不可。
历史分析使我们理解,为什么是这个特定事项而不是其他事项能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发挥特定的作用;而功能分析则将揭示我们思考的这个特定事项会给整个社会或共组成都分的运作带来什么结果。
显然,涂尔干不仅最先阐明了功能分析的意义,而且我们不久就会看到,他的著作实际上就是一系列功能分析的范例:无论是对分工还是宗教的分析,他都强调了这些社会事实对社会团结和整合的功能。
正因为如此,如刘易斯·科塞所说:“迪尔凯姆应该被视为功能分析的直接先驱,这种分析类型后来在拉德克利夫·布朗和马林诺夫斯基的影响下成为不列颠的主流人类学,再稍后,在塔尔科特·帕森斯和罗伯特·K.默顿的努力下,又引导出美国社会学中的功能主义。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迪尔凯姆将在不发达和古代社会中的团结称为机械团结。这 种团结是建立在个人的相似性和和社会同质性的基础上;个人 之间没有分化,由于他们具有相同的生活方式、心理情感、道 德准则和宗教信仰,人与人之间彼此相近或相似。在这种社会 中,人的行动受群体意志支配,个性湮没在集体意识中;社会 分工程度低,社会各部分之间的依赖程度低。
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
如果社会化的过程成功,个人将社会事实内化为自 己的意愿时,人们不会感到这种强制性的存在,但是, 个人不愿意接受社会事实的引导而严重违反它,那么这 些社会事实的强化性将会正式或非正式地表现出来。 (3)社会事实具有普遍性 普遍性不是来源于大量的个体事实的汇集,而是来 自人类的集体属性,‚它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 集体的‛ 。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第一原则:社会事实必须根据别的社会事实来解释,即 对某个社会事实的解释只能从其他社会事实中去寻找,而不 是在个人的意识中去寻找。 第二个原则:对社会事实的完整解释必须包括因果分析 和功能分析。 他主张并且先研究因果关系,然后再研究功能;这种研 究的次序不仅符合社会事实产生的实际过程,而且符合因果 的逻辑关系;一旦找到社会现象的原因,分析其社会功能就 容易地多了。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3)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 迪尔凯姆提出的分类原则: ‚首先,以最简单社会或单元环节社会为基础,根据社会 表现的融合程度对社会分类; 其次,再在各类社会的内部根据最初多环节是否完全融合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为一体区分出各种变种。‛ 他将初民社会划分为:简单的单环节社会;简单合成的 多环节社会;多重合成的多环节社会。 (4)解释社会事实的原则 迪尔凯姆认为划分社会类型是为方便解释社会事实,同时 对社会现象进行分类。
社会学理论之迪尔凯姆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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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团结:迪尔凯姆的理论主题
1、社会团结 社会中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
相互联系形成的一种有利于整体维持的 有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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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团结:迪尔凯姆的理论主题
2、社会分工: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
(1)机械团结
它通过根深蒂固的集体意识将具有同质 性的个体凝结成一个整体。
第二讲 迪尔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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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经历
1、家庭背景 迪尔凯姆(又译涂尔干,1858-1917)出生
于法国东部的一个犹太人家庭。 复杂的宗教经历 不可知论者 宗教成为其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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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经历
2、教育背景 巴黎高等师范学院
• 古兰依:历史研究的科学性;共同的知识和宗教意 识有利于社会团结。
反驳两种心理学的解释: 一种是将自杀视为精神病态导致的结果。 一种是塔尔德的模仿理论,认为个体间的 相互模仿是引发自杀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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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社会学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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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社会学主义
导致人们之间相似行为的两种社会机制:
一是人们的意识都融入集体之中。人 们把集体视为至高无上的,都自觉为了集 体的利益行动。
二是社会规范对人的强制作用。身处 于共同的社会规范中的人们,自然要采取 类似的行动,否则就会被视为异类,甚至 受到惩罚。
• 布特鲁:现象的不同层次,不能把作为整体的现象 还原为个体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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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经历
3、社会背景
法国政治和社会局势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在他看来,应当把社会事实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1)社会事实的含义:一切行为方式,无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个人以约束的,都叫社会事实。
他认为,社会事实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制约性:即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而且还具有一种必须认同、服从的、带有某种强制性的力量。
这种强制性力量会强加于个人,而不管个人是否愿意接受它;二是客观性。
也就是说它是实际存在的一种对象,而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另一方面,迪尔凯姆认为客观性不等于可见性或者可触性。
例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甚至包括语言以及货币制度等都独立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三是普遍性。
这是由于它具有集体性。
迪尔凯姆利用19世纪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证明了聚合在一起的个人行为不同于其独处时的行为。
在他看来,人从来都没有生活在孤立的状态之中,所以,精神风尚一定会凝聚成社会集体观念。
(2)社会事实的类型在《社会学方法论的准则》一书中,迪尔凯姆将社会事实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主要包括:①社会;②政党;③教会;④组织等;二是非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它主要有:①道德;②集体表象(价值规范);③社会潮流;2、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在1895年的《社会学方法论准则》中,迪尔凯姆认为,作为一门科学的学问,一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学应当有自己的方法与准则。
他于是提出了如下“准则”:(1)把社会事实当作社会学研究的起点:一是要摆脱一切预断,尊重事实,排除一切在头脑中已经存在的观点,像笛卡尔那样,做到“我思故我在”;二是要从感性材料出发去开展研究,达到对社会事实的本质认识;三是要剔除感性材料中的主观成分,寻求价值中立。
(2)要能区分正常的社会现象与病态的社会现象正常的社会现象是指“规则的现象”,即“应当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的现象”;病态的社会现象指“不规则的现象”,即“偏不这样的现象”,“特殊存在的现象”;从这个视角来看,犯罪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病态的是社会现象。
迪尔凯姆社会学思想简述
迪尔凯姆社会学思想综述人物历史:埃米尔·迪尔凯姆(1858-1917年)是法国第一位学院式社会学家,也是欧美最著名的社会学家之一。
如果说孔德首先使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说,那么可以说是迪尔凯姆首先使社会学成为高校中的一门独立学科。
其本人也荣任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并在法国以其所创办的《社会学年鉴》的编辑部为核心形成了迪尔凯姆学派,影响甚大。
其本人被誉为现代社会学的奠基者和社会学主义的巨擎。
迪尔凯姆为了他的社会学,为了他崇敬的社会学主义奋斗了一生。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在不利的环境下产生了,用引者的话便是:“时代需要他来捍卫社会学的独立性与合法性”。
他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而社会事实必须要用另一种社会事实来解释,因此社会学的存在不必以其他学科的存在为前提,相反社会学倒是可以为其他学科提供有益的帮助。
就这样在迪尔凯姆高举的不断努力下,终于为社会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使社会学在高校的学科体系中有了属于自己的营地。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及方法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准则》一书在其社会学思想的发展历程里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
尤其就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而言,该书是最有贡献的作品。
在这本书里迪尔凯姆用6章的篇幅谈论了三个主要问题:其一,什么是社会事实;其二,社会事实的特性如何;其三,如何研究社会事实。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
在书中,迪尔凯姆把在社会层次上发生的种种现象称为社会事实,而这些社会事实又构成了社会,它是社会学的独特研究对象。
社会事实是团体性的而非个人的。
迪尔凯姆认为一种思想和一种行为,如果仅仅发生在单独的个人身上,不能算作社会事实,只有通过某种方式或过程成为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行为时才获得社会事实的性质,告诉我们集体性思维的重要性。
迪尔凯姆将社会事实分为两大类别:一类属于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社会群体的地理环境、人口分布、人们之间的交往情况等,属于物资性社会事实;另一类属于社会生理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宗教、道德、法律、习惯、风俗、时尚等集体意识,属于非物质性社会事实。
第七讲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 法律、风俗、道德、语言、宗教和货币制度等现象都是社会事实, “这些行动、思想和情感方式呈现出存在于个体意识之外的值得注意 的特征”。作为某种外部现实,其存在不受个体意识的影响。 • 这些风俗或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是在我们身体或行为之外的,即使我们 是心甘情愿地去尽这些义务,它们仍然是我们身外的客体,因为我们 并非生来就了解这些应尽的义务,只有通过教育或了解法律,我们才 能履行这些义务。 • 第二,社会事实对个体具有强制性。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个体身外, 而且对个体施加各种形式的影响,如引导、赞赏、规劝、非难、禁止 等等。“某种类型的行为或思想,不仅存在于个人身外施于个人,而 且它们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不问个人是否服从,而用一种强迫及压制 使个人服从”。 • 如果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成功地将相关的社会事实内化为自己的主观 意愿,那么他根可能感受不到这种强制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强制作 用的消失。一旦人们试图对某些社会事实加以抵制,表现出不服从, 这种强制力量就立即以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方式显示出来,证明白己的 存在。
• 社会事实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都不可能是单独个体 的属性,而只能是一种集体的属性。 • 尽管组成社会的个体可能因生死去留而不断更替,但社会 事实却不受个体变化的影响,依旧保持其稳定、独立的性 质。只有发生了社会整体层次上的变化,社会事实才有可 能发生变化。 • 将社会事实的性质作了上述详细说明和规定后,社会学的 特定解释层次、研究领域以及它的学科性质也就随之确定。 • 社会学是对社会事实进行实证研究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既 不同于孔德所建立的那种包罗万象的带有思辨哲学色彩的 宏大理论体系,也不同于那种在个体生理学和心理学基础 上对社会现象所作的推演和解释。 • 杜尔克姆找到了社会学的独特对象,从而使社会学成为具 有坚实基础的独立学科。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在他看来,应当把社会事实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1)社会事实的含义:一切行为方式,无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个人以约束的,都叫社会事实。
他认为,社会事实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制约性:即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而且还具有一种必须认同、服从的、带有某种强制性的力量。
这种强制性力量会强加于个人,而不管个人是否愿意接受它;二是客观性。
也就是说它是实际存在的一种对象,而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另一方面,迪尔凯姆认为客观性不等于可见性或者可触性。
例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甚至包括语言以及货币制度等都独立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三是普遍性。
这是由于它具有集体性。
迪尔凯姆利用19世纪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证明了聚合在一起的个人行为不同于其独处时的行为。
在他看来,人从来都没有生活在孤立的状态之中,所以,精神风尚一定会凝聚成社会集体观念。
(2)社会事实的类型在《社会学方法论的准则》一书中,迪尔凯姆将社会事实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主要包括:①社会;②政党;③教会;④组织等;二是非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它主要有:①道德;②集体表象(价值规范);③社会潮流;2、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在1895年的《社会学方法论准则》中,迪尔凯姆认为,作为一门科学的学问,一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学应当有自己的方法与准则。
他于是提出了如下“准则”:(1)把社会事实当作社会学研究的起点:一是要摆脱一切预断,尊重事实,排除一切在头脑中已经存在的观点,像笛卡尔那样,做到“我思故我在”;二是要从感性材料出发去开展研究,达到对社会事实的本质认识;三是要剔除感性材料中的主观成分,寻求价值中立。
(2)要能区分正常的社会现象与病态的社会现象正常的社会现象是指“规则的现象”,即“应当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的现象”;病态的社会现象指“不规则的现象”,即“偏不这样的现象”,“特殊存在的现象”;从这个视角来看,犯罪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病态的是社会现象。
论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迪 尔凯姆认 为 , 社会 学 研究对象是社会 事实 。 他把社会 事实看 作是 独立 于 个人 的特 殊现 象 。 也 就是 说 , 各种 在个人 意 识 中可 以找到 的思 想 以及 个人 的行为都 不 算是社 会事实 , 而 只 能算是 “ 心 理 的社会 事实” 。 他 认 为 , 纯 粹 的社 会事实 是一 种集体 的现 象 , 它 独立 于 个人 机 体和 心 理 , 按 照 他 的划 分 , 社 会 事实 分 为动态 部 分和 形 态 部分 。 社 会 事实 的动态 部 分是 集体 的思 想、 行为 和感觉 。 此 外 , 社会上还 存在一些 外貌的 、 形态的事 实 , 如 各地 区 人 口 的 分 布、 交 通道路状 况 、 人 们的居住环 境 等 , 这类事 实被称 为 “ 存在状 态” 的事实 。
某些 非 最 本质的属性 。
二
迪 尔凯姆 从机械 唯物 论的观 点 出发 , 强 调 社 会 学 研 究方 法 的最 基 本 原 则 是 要 把社 会 事实
当 作客 观事物 来看待 , 他 之 所 以强 调 这 下间题 , 是 因为他那 个时代 的社会 学研 究依然 停 留 在 主 观 意 识 阶段 。 他 认 为 , 社会学有 待于象 杨理 学、 化学等学 科 一 样 , 迈 向客观 实 际 研 究 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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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和特 点 。 迪尔凯姆还批 判 了斯 宾塞的社会 学研究 方法 。 斯 宾塞的社 会学理 论中的 一个 基
本 概念 是 协作 , 他 以 协 作为分类标 志 , 把 人类 社会 分 为军 事社 会和 工业 社会 。 在 迪 尔凯姆 看 来 , 斯 宾塞定义 的社 会 , 并 不 是现 实 中的社会 , 而是他理 想中的社会 。 他 认 为 斯宾塞研究 社 会 不 是从 实际 出发 , 通过事 实来考 证 , 而是用 观念来估 量 事实 。 因 此 , 不 可 能得 出科 学的结 论 。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每个人都是一个星座,都各有自己的天地。
在社会学中,孔德发现了秩序与进步,斯宾塞发现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的相似:韦伯发现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关系,滕尼斯发现了公社与社会的区别,齐美尔发现了交往的形式,帕累托发现了“.剩余物”和“社会精英”。
那么,鼎鼎大名的迪尔凯姆呢?我以为,作为近代社会学之父,迪尔凯姆的贡献是多方面的。
迪尔凯姆一生著书颇丰.但使其名垂午史的杰出思想,在理论上,主要体现于《社会分工论》和《自杀论》里;在方法上,则蕴涵于《社会学方法论》中。
这三部书,构成了迪尔凯姆社会学思想大厦的主体,其他一系列著作,不过是他在三部书里主要观点兴犹未尽的进一步发挥。
从迪尔凯姆的思想发展进程看,《社会学方法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他的第一部主要著作《社会分工论》发表于1893年。
主要是讨论社会异化与其他各种因素的因果关系,并进而企图提出社会变迁过程中的社会类型。
这是他的社会学思想形成期作品,许多社会学基本思想,以全新姿气出现。
但也由于是形成期的早期思想.一些重要观点表达得不够清晰.在解释上遇到不少困难。
他迫切需要有一套自己的独特的方法,以支撑其宏大的理论体系。
于是,飞895年《社会学方法论》问世了。
该书不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有逻辑性结构的社会学特有方法论.支撑迪尔凯姆提出的许多新观点和新概念,把它们联结成一个体系加以深入发挥,而且,借助这套独特的方法.他进行了社会学史上最早的有“社会学意义”的实证研究,’《自杀论》就是最杰出的一例。
如果从社会学学科发展来看,该书确定了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独特的病究方法。
所以,《社会学方法论》也是社会学在挤入科学之林之努力过程中最有贡献的作品之一。
全书由前言和七章组成。
从内容上区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什么是社会现象,如何观察社会现象,在观察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注意的细节。
第二部分,论述了制定社会分类的准则,以及如何对社会现象作出解释。
社会学理论之迪尔凯姆PPT课件
四、社会团结:迪尔凯姆的理论主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两种法律所占的比例发 生了变化,在早期社会中,大部分法律都是惩 罚性的,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采取拷打、毁损 肢体和处死等惩罚方式。而在现代社会,法律 更多是赔偿性质的:
民事法在法律体系中所占篇幅属于大部分 刑法处理范围之内的行为类型减少 惩罚的严厉程度降低。
七、评价
社会学的奠基人,基本明确了社会学的研究 对象和研究方法,展现了社会学和心理学、 经济学视角的差异及社会学视角的独到之处。
实证论—功能主义流派的典型代表,三大古 典理论家之一。
使社会学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基本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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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迪尔凯姆
一、人生经历
1、家庭背景 迪尔凯姆(又译涂尔干,1858-1917)出生
于法国东部的一个犹太人家庭。 复杂的宗教经历 不可知论者 宗教成为其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题目。
一、人生经历
2、教育背景 巴黎高等师范学院
• 古兰依:历史研究的科学性;共同的知识和宗教意 识有利于社会团结。
• 布特鲁:现象的不同层次,不能把作为整体的现象 还原为个体的因素。
社会事实的特征: (1)外在性。社会事实应当被视为“物”,
它对个体来说是外在的、客观的。 (2)强制性。社会事实是对个人具有制约作
用的强制力量。 (3)普遍性。社会事实是一种普遍地或广 泛地存在于一个社会中的现象。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
二、形成时期的社会学(一)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生平和著作:Emile Durkheim(1858~1917)又译涂尔干。
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学科奠基人之一。
迪尔凯姆有两本主要著作很早在中国译出。
《社会分工论》是王力教授,它是著名的语言学家,早年留学法国,对社会学也有兴趣,做过人大副委员长的许德珩先生也是我国老一代的社会学家,20年代就翻译了迪尔凯姆另一名著《社会学方法论》。
这些书现在尽管过去好几十年了,还是比较有影响力的著作。
迪尔凯姆是法国第一个把社会学正式列入社会学大学课程的社会学家。
前面讲的孔德,虽然在工业大学讲过课,但它不是以社会学教授身份出现的,在孔德逝世后30年,即1887年,法国教育部才同意迪尔凯姆作为一个社会学教授来讲社会学。
按照惯例,这就表示这个国家承认这门学科,不过直到1913年,迪尔凯姆才正式被聘为法国巴黎大学的教授,社会学正式进入了大学。
他在社会学中的地位是比较高的。
1858年出生于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一个小城镇的犹太教教士家庭。
幼年曾学习希伯莱文、旧约和犹太教法典。
青年时代放弃了宗教信仰,走上实证科学的道路。
1879年,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2年毕业。
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学教书。
其间赴德国一年,学习教育学、哲学、伦理学,深受冯特实验心理学的影响。
1887~1902年,在波尔多大学教书,并在那里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
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
1898年,创建了法国《社会学年鉴》。
围绕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轻社会学家的团体──法国社会学年鉴派。
1902年后执教于巴黎大学。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断了这位反战学者的学术研究,他的儿子和许多学生死于战场,他受到极大的刺激。
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
主要著作有:《社会分工论》(1893)、《社会学方法的规则》(1895)、《自杀论》(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
1、社会学的对象和方法美国社会学家梯里阿基安在评价迪尔凯姆社会学理论时曾指出,迪尔凯姆一生努力的主要目标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把社会学建设成为一门严密的科学学科。
社会分层理论题库答案
《社会阶层分析》答案答案MA社会不平等P2指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因社会资源占有和社会机会分配上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和等级分化的现象,其产生的根源既有先赋性的性别、肤色、种族等因素,更主要的是来自于法律法规、制度等制度性、结构性社会因素。
MA阶级P11阶级是社会分层和社会不平等研究领域最为常用的一个概念,基本含义是指依据人群的类别和性质进行的人群分类。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论述,阶级是在生产关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的人们的集团,其中一个集团由于占有生产资料而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MA社会封闭(韦伯)P41韦伯所谓的社会封闭,指的是社会群体所采取的一种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社会行动,即把资源和机会局限于一小部分拥有特别资格的人的范围内。
也就是说,拥有较多社会、政治、经济权力的群体,为了使自己的利益得以最大化,垄断一些重要的资源和机会,以确保只有他们这些人才能享受这些资源和机会。
MA市场能力(吉登斯)P109指享有同样的经济机会——他称之为市场能力(market capacities),市场能力包括三个方面的因素:(1)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2)教育和技能资格(如学历)的拥有状况(3)体力劳动能力。
MA矛盾的阶级位置(欧林.赖特)P94解答:赖特是这样来划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各种阶级位置的: 资产阶级所居于的阶级位置具有对投资资金、生产资料(工具)、劳动力的控制权;而工人阶级则处于完全没有这三种控制权的位置上。
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经理人员、专业人员、小雇主则处于完全拥有三种控制权和完全没有控制权之间,他们处于一种矛盾的阶级位置上。
各种经历人员即是资产阶级也是无产阶级,因为他们不同程度地分享上述三种控制权,但他们又不是资金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
专业技术人员所处的阶级位置即是无产阶级又是小资产阶级,说他们是无产阶级,是因为他们不占有生产资料,靠出卖劳动力赚取工资,在生产中受资本的控制;说他们是小资产阶级,则是因为他们可以控制生产中他们当前的劳动进程。
迪尔凯姆的法社会学评述
迪尔凯姆的法社会学评述一、引言法社会学(或法律社会学)是法学和社会学相结合而产生的一门边缘学科,它主张将法律置于其社会背景之中来研究法律现象与其它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以此促使人们从社会整体角度去研究法律的社会基础和社会作用,以便让人们更好的利用法律来解决社会问题。
【1】直到18、19世纪,法学一直处于一种“与世隔离”状态,即认为法律有着自己的分析逻辑而不必寻求其社会基础和源泉,而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社会问题和各种危机不断出现,从而促使人们对社会和经济制度进行改革,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改革意识也迫使法学家们从以往的象牙塔式的研究中走出来,结合社会基础或进一步说是结合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和完善法律,这是法社会学出现的直接的社会背景。
另外,孔德在19世纪中叶创立实证哲学并继而开创了社会学,奠定了法社会学的学术环境,法律的实证研究开始被置于其社会中进行,从而法学与社会学相结合起来,酝酿出了法社会学。
【2】迪尔凯姆的法社会学思想可以说也是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和学术环境下发展起来的,除了其理论上的影响,他在对法律进行社会学分析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社会学方法体系,开创了法社会学界的功能主义分析传统。
一门学科的产生,必须有其特殊的研究对象及研究此对象的特殊方法,法社会学的创立和发展也避不开这个问题,“法社会学的学科体系是由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理论观点三大基本范畴构成的,”【3】,而且可以说,“从学术角度来看,法社会学的兴起是法学领域中导入社会学的实证调查研究方法的结果。
”【4】。
通常法社会学方法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即方法论、基本研究方法及具体手段和技术。
【5】本文则主要分析迪尔凯姆法社会学思想中的功能主义分析,即集中在其方法论层次上的分析,讨论的是他是如何对法律进行功能分析以及此分析方法具有哪些优点和不足,并进一步给出笔者对功能主义在法社会学中的作用和地位的一些观点。
二、迪尔凯姆法社会学的功能主义分析在孔德那里,功能主义思想便开始显露出来,而迪尔凯姆直接继承了孔德的功能主义思想,并将其进一步推进,成为功能主义传统的主要源头。
迪尔凯姆的犯罪学理论 简介+功能+正常+失范
迪尔凯姆及其犯罪学理论一、生平与著作达维德·埃米尔·迪尔凯姆(Émile Durkheim,1858年-1917年)(Durkheim 又被译为“涂尔干”、“杜尔克姆”)是19世纪后期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他在其社会学著作中对犯罪作了大量的研究。
他用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社会规范对个人的控制等来解释犯罪与刑罚,从而开创了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犯罪学思想的另一种犯罪学思想传统。
迪尔凯姆的犯罪学理论是19世纪社会犯罪学的主要组成部分,对20世纪西方犯罪社会学的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下面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关于迪尔凯姆的一些基本介绍。
迪尔凯姆于1858年4月15日生于法国东部孚日省一个名叫埃皮纳勒(Epinal)的小镇,这是一个犹太人的居住地,他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教士,因而迪尔凯姆小时候便在家庭的熏陶下学习了希伯来文、犹太教经书和犹太教法典。
但长大以后,迪尔凯姆却并未子承祖业,而是在一位天主教女教师的影响下一度改信天主教,后来又毅然放弃家族传统,走上了自己喜欢的道路,即从事了实证科学的研究。
但迪尔凯姆的这个选择并非偶然,而是源于1870年普法战争的爆发,在战争中,他的家乡被普鲁士的军队占领,人们饱受战争的摧残。
迪尔凯姆认为,宗教不能解释这一切,宗教不是来自神,而是一种社会现象。
因此他开始对社会现象加以特别关注。
虽然这时候他并没有按照父亲的意愿去信仰犹太教,但也没有和犹太人断绝关系,他的很多朋友和日后的学生都是犹太人,而且,他早年不同的宗教体验对他的宗教社会学思想的形成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迪尔凯姆的人生可以说是充满了磨难。
他父亲在他19岁时就去世了。
迪尔凯姆在当地中学毕业后,于1879年进入巴黎高等师范学习。
在大学期间,他深受历史学家德·库郎校长的影响,接触了当时初具雏(chu)形的社会学,认识到共同知识和宗教对社会团结与整合的重要性,对他以后的学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四讲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如果社会化的过程成功,个人将社会事实内化为自 己的意愿时,人们不会感到这种强制性的存在,但是, 个人不愿意接受社会事实的引导而严重违反它,那么这 些社会事实的强化性将会正式或非正式地表现出来。 (3)社会事实具有普遍性 普遍性不是来源于大量的个体事实的汇集,而是来 自人类的集体属性,‚它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 集体的‛ 。
1.集体意识的作用和表现方式
在古代社会中,机械团结站主导地位,集体意识控制个人和 左右着他们的生活,具有强大的社会控制力。
在现代社会中,集体意识仍然没有消失,只是导致了集体意 识的影响范围和力量的缩小,削弱了对个人日常生活的控制作 用,但是他仍然起着加强人们之间的功能性的依赖关系。 在现代社会中的各种特殊群体中,集体意识以一种被限定
他认为一种存在个人意识以外的行为方式成为普遍
的行为条件是,只有通过强加于个人的办法来加以实现。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1)迪尔凯姆把社会事实作为客观的事物来考察 他强调事实先于观念、存在先于本质,对现象的观察应 该排除通俗观念的干扰,直接透入现象本身的实际情况。 他认为应该把社会现象作为物来研究,即把社会现象作为 构成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的实物来研究。 (2)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准则 迪尔凯姆认为如果社会学无助社会的进步,它就毫无价值。 社会学的目的就是通过对社会现象的客观研究,得出科学 的认识,为社会改良提供理论依据。 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是从观察现象得出科学结论之 间的一个之间环节。他认为,如果一个现象是正常的,我们就 不应当排除它,哪怕他不符合道德;相反,如果一个现象是病 态的,我们就有科学的依据来证明改良他的合理性。
有机团结:现代社会像一个具有各种器官的有机体一样,每 个按照社会分工执行着某种专门的职能。 有机团结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和个人异质性质的基础上的社会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 劳动分工的三种最普遍和最重要的反常形式: • 失范的分工—由于缺乏充分而有效的社会规范, 因而使得分工过程中各个机构、各个部分之间的 关系得不到正常规定和调节。 • 强制的分工—在违背某些当事人本性和意愿的情 况下通过某些外部的强制手段来实行的分工。一 种情形是社会通过某些强制手段迫使人们接受某 种与其嗜好和能力不相符合的工作岗位;另一种 情形是社会通过某些强制手段迫使人们接受某种 违反等价交换原则的分工形式。
• 失范性自杀不仅会由于社会动荡而引发,而且也 会由于家庭动荡而引发。在整个欧洲,离婚率与 自杀率存在着正相关关系。 • 19世纪欧洲主要国家中自杀率的变态上升主要是 由于个人主义过度发展、社会整合程度过度降低 导致利己型自杀过度增加所致。因此,要消除这 种不正常的自杀现象,关键的措施就是要在新的 社会条件下重建新的社会整合。 • 什么样的团体才适于完成这样一项重建社会整合 的任务呢?不是国家,不是宗教团体,也不是家 庭,而是职业团体。
• 《社会分工论》的主要思想 • 现代经济生活存在着的法律和道德的失范状态, 并不是由劳动分工引起。 • 19世纪西方发达国家出现的所谓失范状态虽然跟 劳动分工的迅速发展有一定的关联,但并非源自 于劳动分工本身,而是源自于其他方面的因素。 • 迪尔凯姆认为,劳动分工的发展或工业社会的出 现是由于“社会容量”(即人口的数量及关系) 和“社会密度”(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交往的频率 和强度)的增加所导致的人们之间生存竞争不断 加剧的结果。
• 3. 失范性自杀 • 由于人们的行动缺乏适当的规范以及由此引起的痛苦而导致的自杀行 • 为。 • 在经济危机期间骤然增加的自杀现象实际上与社会秩序的重大变 更有关。一旦社会秩序出现重大更迭,无论是骤降的好运还是意外的 灾难,人们自我毁灭的倾向都会格外强烈。 • 和动物不同,人的欲望并不完全是由生理需要所决定,如果没有 适当的约束,它是可以永无止境地增长的。未加遏制的欲望总有一天 会与现实的可能性产生冲突,使人们痛苦不堪,陷入精神危机。为了 避免这种精神危机,就有必要对人的欲望加以限制,使之与人们的能 力相一致。而个人本身是没有能力来对自己的欲望加以限制的,这种 限制必须要有一个他们尊重并自愿服从的权威来进行。社会的法律和 道德规范,在一定时期就具有调节人们欲望的作用。但当社会被严重 的危机或幸运的骤变打乱时,其调节、约束作用便会暂时地消失,结 果扰乱了人们的精神平衡,导致自杀率上升。
第三章迪尔凯姆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理论
• 案例分析: • 近代以前,中国的每个宗族均有族规,族规 是由宗族各房共同制定通过的公约,用来约束本 宗族成员的行为。 • 福建省内各姓族谱大多有族规、族训、家训 等条款。如敦人伦、课子弟、正闺门、慎交游、 勤职业、崇节俭、忍小忿、恤贫苦、睦乡邻等内 容,常见于族规之中。 • 各地触犯族规轻则处罚(如罚款、关禁闭、训 斥、鞭打),重则处死。浦城房氏家族规定:“族 内子孙人等,妄作非为,有干名教者,不待鸣官, 祠内先行整治。”福安湖口村张姓家族,民国初 年,有一家儿子不孝,虐待父母,屡劝不改,遂 由宗族干预,将此人活埋于张家宗祠里。
• 2、社会团结的类型 • (1)机械团结 • A.集体意识:“一般社会成员共有的信仰和情感 的总和”;依赖个人意识而存在,但又不同于个 人意识,它弥漫于整个社会。 • B.机械团结 • 以集体意识为基础。 • 含义:主要是由相似性所致的团结,在这种团结 形式里,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大,成员们遵循着 共同的集体意识,社会成员围绕集体意识达成的 一致性很高,成员的个体意识很弱。
• 以上两点,从不同角度隐含着社会因素对 于自杀现象的影响作用。 • 鉴于以上两点,迪尔凯姆提出如下研究假 设: • A、自杀是心理因素导致的; • B、自杀是自然因素导致的; • C、如果A、B两个假设被证伪,那么自杀就 是社会因素导致的。
• 4、资料的进一步分析与假设检验 • 迪尔凯姆首先批驳关于自杀现象的心理论与自然 论,然后证实自杀现象的社会论。 • (1)破:自杀现象是心理因素导致的:不正常的 心理因素、神经错乱、酗酒、种族、模仿 • (2)破:自杀是自然因素引起的:气候、季节性、 昼夜变换 • (3)立:自杀是社会因素所引起的 • 迪尔凯姆运用了演绎推理和排除法: • (1)任何现象的都是有原因的,原因有3种:心 理的或者个体的、自然的、社会的; • (2)自杀现象不是心理的和自然的; • (3)自杀现象只能是社会的。
迪尔凯姆社会学理论综述
【作者简介】方舒(1984—),男,安徽合肥人,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7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学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方文(1969—),男,云南昆明人,讲师,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7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研究。
2008年5月总第135期第3期黑河学刊HeiheJournalMar.2008SerialNo.135No.3众所周知,社会学是在孔德那里被提出来。
但是,在社会学刚刚被创立的阶段,不管是孔德还是斯宾塞的学说都没有能够使得社会学真正地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在孔德看来,社会学应当像物理学一样,追求研究的科学主义(孔德自己将之称为实证主义)。
例如,孔德把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看成是社会动力学;把社会系统的构成看作社会静力学。
这一理论倾向,虽然对推动社会学进步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无疑对社会学学科的真正独立是不利的。
斯宾塞主张把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生搬硬套地运用到社会领域和社会学研究中来,这就造成了社会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在人们心目中被歪曲为一个完全自发的生物过程。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在社会主体的人在劳动实践的基础上自觉地去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
“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宣扬了新生资产阶级所信奉的弱肉强食的个人主义,同时轻易地忽视了资本主义给机会设下的障碍和人类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
”[1]148不管是孔德把社会学的支点引到物理学上、还是斯宾塞把社会过程看成纯粹的生物有机体的过程,在社会学刚发端的那个阶段,这些观点无疑是有他们时代局限的因素在作祟,但对于社会学学科的独立化进程的确是有害无益的。
正是由于以上的一些客观的不利因素,社会学的学科独立化这一历史使命就显得更加的举足轻重,因为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学在其后(即孔德、斯宾塞之后)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学科理念和研究范式来作为其学科发展的支撑点。
无疑孔德和斯宾塞在这一问题上都没有做出客观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