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公示、告知规定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是指在特定场所或特定情况下,需要对危险源进行公示和告知,以便提醒人们注意,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事故或伤害。
本文将围绕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展开,阐述其重要性、内容、实施方式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总结出科学、规范实施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重要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促进风险意识的提升。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实施,可以将危险源的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提醒人们关注和注意潜在的危险。
通过公示和告知,可以使公众增强风险意识,时刻保持警惕,从而形成自我保护和防范危险的能力。
2. 增强危险源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公开,并明确告知相关方,使其具备了解和应对潜在危险的能力。
这样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增强危险源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相关单位依法依规管理危险源。
3.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示和告知使公众有权知道危险源的发生和存在情况,从而可以对危险源进行评估和选择,减少自身的风险暴露。
公众对危险源管理过程的参与,可以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加舆论监督和公众问责的压力,最终推动危险源管理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 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通过危险源公示、告知,可以提醒人们注意危险源的存在和危险性,以及应对的措施,帮助公众避免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在特定场所或特定情况下,公示和告知可以使人们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因为对危险源的无知而造成的意外损失。
综上所述,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对促进风险意识、增强管理透明度、保障知情权和参与权、减少事故和伤害具有重要意义。
二、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内容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危险源的类别和性质。
公示和告知应明确标明危险源的类别和性质,包括爆炸、有毒有害、放射性、火灾等不同类型的危险源,以及其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程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1. 简介所谓重大危险源是指其可能引起重大事故并导致较大的社会影响、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指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布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 risks。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印发重大危险源公示条例的通知》。
3. 主要内容3.1 重大危险源识别与公示企业应当通过安全评价等方式识别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分类划分和评估,对可能引发的事故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将重大危险源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安全。
企业应当通过公告、标识、介绍、宣传等方式,向本单位的劳动者、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公示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2 重大危险源采取控制措施企业应当为重大危险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障生产经营活动中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企业应当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取得控制和处置。
3.3 主管部门的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
4.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意义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得企业开展安全评价等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划分,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其次,重大危险源公示可以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对自身安全和危险来源的认识和预防意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重要危险源公示制度实施的同时,也能够方便监管机关加强对重要危险源管理的监管,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5. 结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
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识别合规与非合规的危险源,并及时公布其相关信息,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透明和公开。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重点不安全源的公示义务和管理流程,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各类重点不安全源的公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设备、不安全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等。
3. 定义•重点不安全源:指可能对人员、设备、环境等造成重点危害的物质、能量、设备或工艺。
•公示:指将重点不安全源的信息向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呈现。
4.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的内容重点不安全源公示的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不安全源名称和性质—不安全源所在位置—不安全源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后果—防备和应对措施—管理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其他必需的安全提示和警示事项5.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的责任主体•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落实重点不安全源公示制度,并对公示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不安全源的识别和评估工作,并向生产管理部门供应相关料子和信息。
•各部门负责在自身领域内,及时向生产管理部门供应不安全源的更改和更新信息。
•全部员工应依据实际工作情况,乐观参加不安全源的公示和管理工作。
6.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的流程6.1 不安全源识别和评估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不安全源的识别和评估工作,具体步骤如下:1. 分类收集不安全源信息,包含全部工艺过程及相关设备、物料和工作环境等。
2. 对每个不安全源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后果。
3. 依据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防备和应对措施,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6.2 不安全源公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不安全源的公示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 依据不安全源评估结果,订立公示内容,并将其以适当的方式向员工公示,包含但不限于公告栏、内部通知等。
2. 将公示内容提交给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定期更新和修订。
6.3 公示效果的监督和评价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不安全源公示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组织随机抽查员工对公示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范文(3篇)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范文一、背景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是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通过公示和告知,使所有的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工作场所潜在的危险源及其相关防护措施,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工作场所危险源公示、告知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确保工作场所所有人员都能够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危险源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建筑工地、实验室、矿山等。
四、内容1. 危险源公示a. 危险源标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作场所内的危险源进行标识,使用明显醒目的标志和标识牌,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迅速识别和辨认危险源。
b. 危险源位置:在工作场所内明显的位置设立危险源位置说明牌,清晰标示出危险源所在的具体位置,并配以文字说明和图示,方便工作人员查看。
c. 危险源性质:对每个危险源进行分类和描述,明确危险源的性质、危害程度和防护措施等内容,以便工作人员了解危险源的特点和应有的防护措施。
2. 危险源告知a. 员工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危险源告知的培训,包括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危险源的性质和防护措施等内容,确保他们了解相关安全知识。
b. 定期宣传: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活动,向全体员工宣传危险源知识和防护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c. 明示告知:在工作场所的重要位置张贴危险源告知公告,以文字、图示和配图的方式清晰传达危险源的相关信息,要求员工时刻注意安全。
d. 季度安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就危险源的发现和防控工作进行交流和研讨,分享经验和教训,加强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
3. 事故应急措施a.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演练,让员工熟悉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处置措施,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处理危险源事故的能力。
b. 应急物资准备:根据危险源类型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保证在危险源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理。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5篇)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一,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检查、检测、检验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建立档案。
二,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三,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四,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安全风险2,危险源通报3,安全制度和规程4,紧急反应程序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五,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1,本质属性有潜在的危险性: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2),有中毒窒息的危险;3),有高空坠落危险;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7),有被车辆系统伤害危险;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9),有触电伤害危险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2,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定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重大危险源登记、公示及监控制度
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公示及监掌控度1. 前言为了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公示及监掌控度》。
2. 重点不安全源登记管理2.1 基本概念•重点不安全源:指具有较大破坏力和危害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资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设备、物质或工艺。
•重点不安全源登记:指对企业内部存在的重点不安全源进行全面登记和分类管理的过程。
2.2 登记责任部门•企业安全环保部门负责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工作。
•相关部门和岗位应乐观搭配,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助。
2.3 登记内容•重点不安全源基本信息:包含名称、位置、不安全性等级、不安全源类型等。
•设备、物质、工艺参数:包含设计参数、使用参数、运行参数等。
•安全管理措施:包含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安全设施等。
•相关资质证照:包含安全许可证、验收合格证等。
2.4 登记流程1.梳理企业内部重点不安全源,并依据不安全性等级进行分类。
2.建立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台账,将登记信息录入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维护。
3.相关部门和岗位依据职责,搭配供应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4.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设备、物质、工艺进行登记,确保登记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5.通过内部审核,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更新不安全源信息,并在发生重点变动时及时调整。
3.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3.1 公示范围•企业内部:通过公示栏、电子公告等形式将重点不安全源登记信息公示于企业内部,以确保员工了解不安全源的位置、不安全性等级和相应的应急措施。
•对外公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将重点不安全源登记信息公示于社会,以提示公众关注不安全源。
3.2 公示内容•重点不安全源基本信息:包含名称、位置、不安全性等级、不安全源类型等。
•安全注意事项:包含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安全设施等。
•重点不安全源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3 公示流程1.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将重点不安全源登记信息整理并制作公示料子。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模版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危险源在生产、生活、交通等各个领域中不可避免地存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危险源的公示和告知工作,提高危险源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在危险源的单位和个人。
三、危险源的公示1.危险源的具体描述对于每个危险源,必须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危险源的名称、型号、数量、所在位置、特性等。
在公示时,要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并配以相应的图片或示意图,以便公众能够直观、清楚地了解危险源的位置和特征。
2.公示时间和方式为了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单位和个人必须将危险源的公示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众进行公示。
公示信息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和个人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等。
公示时间和方式应当与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四、危险源的告知1.告知对象和内容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向与危险源直接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告知。
告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相邻单位、工作人员、租户、周边居民等。
告知内容应包括危险源的名称、位置、特性、防范措施等重要信息。
在告知时,应选择恰当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2.告知时间和频次危险源的告知应在危险源建立或发生变化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并且要定期进行更新和重复告知。
具体的告知时间和频次应根据危险源的特性和风险等级进行合理确定。
五、督促检查和处罚措施1.督促检查为确保危险源公示和告知制度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或组织应当定期对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源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告知对象的核实和记录、告知方式和时间的合理性等。
2.处罚措施对于不履行危险源公示和告知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或组织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一、背景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告知和监管制度是现代安全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重大危险源的存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对于保障社会安全、预防事故、减少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当局和社会大众提供参考。
二、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1.公示的对象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首要目的是让公众知晓附近的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性质、辐射范围等信息,以便公众能够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制度的对象应当包括所有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包括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大型储罐区等。
2.公示的内容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性质、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应对措施等。
公示应当以直观、易懂的方式进行,如制作公示牌、张贴警示标识等,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3.公示的方式公示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报刊媒体发布公告、设置警示牌、张贴警示标识等。
4.公示的周期公示并非一劳永逸,而应当是一个动态过程。
规定了公示的周期十分重要,一般可以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和变化情况来制定。
三、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1.告知的主体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知情权,使其能够对周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有所了解。
制度的主体包括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
2.告知的内容重大危险源告知的内容应当充分、客观、真实,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可能产生的危害、应对措施、逃生路线等。
3.告知的方式告知的方式应当注重便捷和全面,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告知书、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张贴告知公告等。
4.告知的频次告知的频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当做到定期告知、临时告知和重大变化告知等。
四、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1.监管的主体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监管部门、企业自身和相关从业人员。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安全制度,旨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企业和单位保障自身安全、顺利运作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对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危险源公示制度危险源公示制度是指将有关危险源的有关信息以公示牌、标志、告示等形式向公众公布,以便公众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
这项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使公众意识到该区域或建筑物的存在危险源,提醒公众做好自我保护准备,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危险源公示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化学品和有毒气体的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2)危险机械设备和危险物品的贮存(3)爆破作业和其他危险作业(4)地下、水库、滩涂等危险环境(5)建筑物、桥梁、水库等工程结构安全状况(6)其他存在危险性的区域和物品危险源公示必须要有标志、告示牌等明显标识,标识内容必须要清晰明了,便于公众识别。
二、危险源告知制度危险源告知制度是指将有关的危险源信息告知和提醒工作人员,以便工作人员了解危险源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危险源告知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新工作人员必须在上岗前接受危险源培训和告知(2)新出现的危险源必须及时告知工作人员(3)危险源使用或操作方法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告知工作人员(4)危险源事故后,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告知(5)其他有必要进行告知的情况危险源告知必须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告知后还需对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是保障公众和单位安全的重要措施,必须得到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只有把公示、告知制度贯穿于安全工作的全过程,才能真正实现事故预防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前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趋于严格。
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逐渐成为企业合法经营的必要制度之一。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办法》,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的可能对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和财产等产生的危险事故信息,通过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和告知的制度。
简而言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要求企业事先确认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向社会公众公告告知相关信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适用范围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危险品相关公司。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意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公示危险源存在的信息,公众可以了解企业周边存在的危险源,以便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因为危险源所导致的各种危害事故的发生。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实施起来,对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劳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公示制度的实施,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危险源问题,合法经营并得到公众认可和支持。
增强政府的监管作用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公众和政府面前曝光。
政府通过对企业信息的公示和监管,可以及时发现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公众的监督也使得政府的监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内容危险源公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办法》,危险源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危险源名称•危险源地址•危险源类型•危险品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及预防措施•公示期限和公示方式等信息公示方式企业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告公示。
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的通知各建筑施工企业: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天津市及开发区有关规定,在建建设工程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均应在施工过程中挂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以下简称公示牌)。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本通知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①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隐患;②住建部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③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在醒目位置挂设“公示牌”,向有关人员进行危险源名称、施工部位或施工环节、可能发生的事故、防护措施以及责任人等内容的公示。
重大危险源在实施前,应当在施工区域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并做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和防护措施。
“公示牌”的挂牌、管理、内容填写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并随不同阶段、不同时段及时进行内容更改,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3、“公示牌”可自行制作,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但不小于60cm×80cm),用硬纸材料,统一黄底黑字,黑边框(详见附件)。
4、南港部将在日常巡查中,将重大危险源的公示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重大危险源公示将作为新开工必备条件之一,已开工工程要求在六月十五日前完成,建管中心南港部将作为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检查,并作为考评项目之一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建管中心南港部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式样)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牌编号 施工部位潜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发生事故防范措施监管责任人1 2 3 4XXX市政。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1 目的为作好集团公司项目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0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检查、检测、检验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建立档案。
3 术语和定义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4 职责及要求4.1集团公司、分公司、分包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2项目部应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4.3项目部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项目施工现场主要存在的安全风险情况;2项目部应通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3项目部有关的安全制度和主要操作规程;4项目部在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反应程序;5项目部针对作业人员个人防护使用要求。
4.4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1本质属性有潜在的危险性: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2)有中毒窒息的危险;3)有高空坠落危险;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7)有被车辆系统伤害危险;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9)有触电伤害危险;102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危险源监管及公示制度
危险源监管及公示制度简介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或灾难的对象、场所或环境因素。
危险源监管及公示制度是指通过管理、监察等手段规范危险源的管理,并公示相关信息,使公众和企业更全面地了解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源监管管理措施•危险源的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全面的原则,在危险源的选址、设计、施工、使用等环节中,执行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危险源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先管后建、先审后建”的原则,将危险源建设项目验收前的安全评价、安全检查报告、安全生产监理报告及验收报告等必要的材料报送监管部门审核备案。
•针对重大危险源,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测、检验以及安全评价,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确保危险源的稳定性、安全性。
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应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管理单位采取措施整改。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及时予以查处和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激发企业和公众对危险源监管的重视和信任。
危险源公示公示内容•危险源公示信息应包括危险源的地址、危险源等级评定结果、危险源管理单位、危险源周边环境情况等。
•危险源公示信息应定期更新,公示期限不少于3年。
公示渠道•监管部门应根据危险源的等级、类型、周边人口密度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公示渠道,如报纸、电视媒体、官方网站、社区公告板等,使公众方便获得相关信息。
•危险源公示信息还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进行发布和推送。
实施效果和建议危险源监管及公示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公众和企业对危险源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有效防范事故和灾难的发生。
但由于危险源类型繁多,监管难度大,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因此,建议监管部门与社区居民、企业等建立定期沟通的机制,增加信息公开透明度,共同建立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建筑工程危险源告知制度
建筑工程危险源告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建筑工程危险源告知工作,提高建筑工程从业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建筑工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建筑工程从业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人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危险源告知制度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告知,并通过各种方式向从业人员告知,使其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四条建筑工程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机械设备作业、电气作业、火灾隐患等。
第五条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危险源告知内容第六条危险源告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后果;(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三)应急处置措施和急救知识;(四)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要将危险源告知内容制成告知卡、海报等形式,张贴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使从业人员随时可以查看。
第八条施工单位要通过讲解、电子屏幕、宣传册等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危险源告知,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
第九条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危险源告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章危险源告知责任第十条施工单位是危险源告知的主体,要对危险源的告知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危险源告知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的危险源情况,有责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做好自我保护。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要积极参与危险源告知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四章相关措施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源排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项目部为落实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督促整改的相关要求,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工作。
将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危险源进行评价,并要求结合承建的工程做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告知。
一、项目部依据辨识的重大危险源,作业前必须进行告知和公示。
二、公示和告知的相关要求:
1、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告知形式应以醒目的标牌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没置。
3、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并应进行考核。
三、需重点告知和公示的重大危险源:
1、深基坑开挖;
2、中小型机械:搅拌机、电焊机、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打夯机
3、各类脚手架:落地架;
4、施工用电;
5、洞口临边;
6、各类火源:电焊、氧焊、电炉、煤火;
四、每项重大危险源告知和公示必须在危险源出现时进行张挂告知牌,并列张挂告知牌的时间、内容、地点、责任人等在项目部进行存档备案,以备检查。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模版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的公示、告知工作。
第三条危险源公示、告知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由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制定,并提请单位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危险源公示第五条危险源公示是指将我单位存在的危险源信息进行公示,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告知。
第六条危险源公示应包括危险源的名称、地址、类别、所属单位、危险程度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危险源公示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或者多种方式相结合:1. 在单位内部张贴危险源公示牌;2. 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危险源公示信息;3. 在主要通道、重要区域设置危险源公示板。
第三章危险源告知第八条危险源告知是指向员工和公众传达危险源存在及相关风险信息的过程。
第九条危险源告知应包括危险源存在的基本信息、可能造成的风险、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危险源告知的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告知;2. 定期开展危险源告知专题培训;3. 在风险区域设置告知牌;4. 通过内网或邮件发送告知文件。
第四章公众参与第十一条危险源公示、告知工作应当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公众沟通的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对危险源公示、告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危险源公示、告知工作应充分利用公众的监督力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估。
第五章违反规定的责任和处罚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履行危险源公示、告知义务的,由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按职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故意隐瞒或者歪曲危险源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是指针对危险源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告知和监管的制度体系。
1. 危险源公示制度: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将其所属的危险源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包括危险源的名称、地址、主要危险特性、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相应的控制措施等。
公示的形式可以是公告、网站公示等,以便公众了解危险源的存在和相关信息,从而提高防范和应对能力。
2. 危险源告知制度: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向周围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告知其所属的危险源的相关信息,包括危险源的基本信息、可能的风险和安全措施等。
告知可以通过书面信函、公告、会议等形式进行,以确保周围人员了解危险源的存在和相关信息,自主决策防范和应对措施。
3. 危险源监管制度: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危险源进行监管和管理。
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危险源的申报材料、检查危险源的运营情况、评估危险源的风险等,以确保危险源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监管机构可以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进行监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高社会对危险源的认知和防范意识,加强危险源的管理和监管,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范文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范文一、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工作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围绕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阐述,力求使该制度能够在企业中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推广。
二、目的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
通过公示和告知危险源信息,让员工了解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增强其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三、原则1. 全面性原则:公示和告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的危险源及其可能引发的风险;2. 及时性原则:公示和告知应及时更新,确保人员获取到最新的危险源信息;3. 公正性原则:公示和告知应公平公正,客观真实,不得偏离事实;4. 便捷性原则:公示和告知的方式应简单易懂,便于员工理解和掌握。
四、内容1. 危险源的种类和可能的危害: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列出各类危险源及其可能引发的危害,例如物理性危险(如高温、高压等)、化学性危险(如有毒物质、易燃物等)、生物性危险(如病菌、病毒等)等;2. 危险源的位置和范围:标明各类危险源的具体位置和影响范围,便于员工了解和避免;3. 危险源的防控措施:明确采取的防控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4. 应急处置措施:列出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逃生通道等,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操作流程1. 审核和整理: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审核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 公示和告知:采取明显的方式,如张贴告示、公告栏、宣传册等,将审核和整理完成的危险源信息进行公示和告知;3. 培训教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危险源的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危险源的相关知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4.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5. 更新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危险源信息进行定期更新和调整,确保公示和告知的信息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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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
一,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检查、检测、检验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建立档案。
二,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三,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四,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安全风险 2,危险源通报 3,安全制度和规程 4,紧急反应程序 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
五,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 1,本质属性有潜在的危险性:
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2),有中毒窒息的危险;
3),有高空坠落危险;
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
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
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
7),有被车辆系统伤害危险;
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
9),有触电伤害危险
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2,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定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六,重点内容告知
危险源:高处坠物,物体打击
告知措施:
1,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栓好安全网。
3,高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4,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5,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做也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示标识。
危险源:预防触电
告知措施:
1、新开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要分开。
2、支线架设要架空,不准把支线架在钢管脚手架上和其他导电体上,现场照明不准使用花线。
3、砼振动器的电源线,严禁在钢筋网上拖拉,以免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4、按规范要求,现场值班电工,每班不少于2人,特别是夜间值班。
5、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不准操作电工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6、施工现场不准使用无箱家用电器的塑料插座,三角型塑料插座,必须使用末级配电箱。
7、地下室和潮湿的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8、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不准用塑料包扎,接头不能放在潮湿地
上和水中。
9、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10、在施工工程外侧与边缘有外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小于最小规定要求的,要加屏障遮护,用围栏或防护网进行防护,防止塔吊、脚手架以及长钢筋等触及高压线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