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二审程序
刑事自诉二审程序
刑事⾃诉⼆审程序
在很多的刑事案件中,有些需要通过当事⼈⾃⼰提起诉讼法院才能依法进⾏受理。
那么在进⾏到⼆审的时候关于其中的程序是什么呢?这就是⼤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审程序
1、宣读第⼀审判决书;
2、法庭调查重点围绕对第⼀审判决提出异议的事实、证据以及提交的新证据等进⾏;
3、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未被申请出庭或者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
4、被告⼈犯有数罪的案件,对其中事实清楚且⽆异议的犯罪,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
第⼆百⼆⼗条被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通过原审⼈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民法院应当在三⽇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级⼈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民检察院和对⽅当事⼈。
被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直接向第⼆审⼈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审⼈民法院应当在三⽇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民法院送交同级⼈民检察院和对⽅当事⼈。
看完本⽂之后对于刑事⾃诉案件的⼆审程序都清楚了吧,这对于提起诉讼的当事⼈来说就是很重要的常识问题,才能更好的进⾏案件的审理,这样才能维护好⾃⼰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流程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流程
首先,二审开庭前,法庭将通知被告和原告出庭,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庭,并携带相关证据和辩护材料。
同时,法庭也会通知辩护律师和公诉人到庭,确保双方在二审开庭时能够进行充分的辩论和质证。
其次,二审开庭开始后,法庭将首先宣布开庭程序,并介绍审判人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和公诉人等相关人员。
随后,法庭将宣读一审判决结果,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一审判决有异议。
如果有异议,法庭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进行质证和辩论。
接着,法庭将对一审判决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进行审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
法庭将依法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深入审理,核实证据、调查事实,并听取辩护律师和公诉人的意见。
在审理过程中,法庭将严格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确保审判公正、公开、公平。
最后,法庭将进行合议庭讨论,审判人员将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最终形成二审判决结果。
法庭将宣布二审判决结果,并
说明理由。
如果判决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法庭将依法作出改判。
二审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刑事案件二审开庭是对一审判决的审查和再审过程,法庭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审判公正、公开、公平。
在二审开庭流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准备,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辩护材料,积极参与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法庭也将严格依法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形成公正的二审判决结果。
浅谈刑事二审程序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浅谈刑事二审程序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刑事第二审程序,是对初审法院未生效的裁定和判决提起上诉或者抗诉而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的程序。
在性质上属于普通救济程序,也有学者将之称为“不与既判力并存的救济途径”。
尽管并非案件审理的必经环节,刑事二审“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司法公正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二审对纠正一审程序事实和法律方面的错误,确保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
刑事诉讼法对二审程序的规定相对比较简单,存在一些立法缺陷。
对于二审程序仅仅依靠有限条文和参照一审和司法解释、部门规定也很难解决存在的法律漏洞。
要有健全的程序才能保证实体法的公正,当下二审程序存在的漏洞难以实现终结诉讼的任务,主要问题在于:1 刑事二审审理期限问题在诉讼理论上,审理期限似乎属于技术性的细小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是法官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
我国刑事二审的审理期限明确规定在保证案件快速审判,维护当事人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功效,但是由于案件日趋复杂化、技术化和专业化,统一的审理期限越来越难以适用司法实践的需要。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新刑诉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就这么一条,对于完善刑诉法关于审理期限所面对的问题远远是不够的。
2 上诉不加刑问题上诉不加刑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因为程序正义过于依赖了实体正义,就是说有时为了只强调个别案件的实体公正,而在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后增加了许多的程序,比如说发回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等,这样一来司法成本便会大大增加,那么对于其他的案件可能就会影响到实体的公正,所以上诉不加刑制度中存在的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就都被抹杀了。
一般来说,上诉案件的上诉人只是对于一审判决认定的一部分的事实予以否认,而不是全部事实,那么其上诉依据也就是部分的事实。
二审开庭流程
二审开庭流程二审开庭是指在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件移交二审法院进行再审的程序。
二审开庭是二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重要环节,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二审开庭的流程。
一、开庭准备。
1. 审理法官准备,在开庭前,审理法官需要对案件材料进行认真研究,了解案情及相关法律条文,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2. 当事人准备,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并与其律师进行充分沟通,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辩护观点。
3. 法庭准备,法庭需要提前做好开庭的准备工作,包括安排庭审时间、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律师、准备庭审记录等。
二、庭审程序。
1. 宣布庭审开始,庭审开始前,法官会宣布庭审开始,并介绍本次庭审的相关情况。
2. 当事人陈述,原告和被告可以依次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说明。
3. 证人证言,如有证人需要出庭作证,法庭会安排证人进行证言,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可以对证人进行质询。
4. 质证和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可以就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对对方的辩护意见进行辩论。
5. 法庭质询,审理法官可以对双方当事人及律师提出问题,进一步了解案情和相关事实。
6. 结案陈词,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可以进行结案陈词,总结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辩护观点。
三、庭审结束。
1. 宣布庭审结束,庭审进行完毕后,法官会宣布庭审结束,并告知相关当事人和律师将在何时作出判决。
2. 判决结果,二审法院将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作出判决结果。
3. 法庭记录,法庭会对庭审过程进行记录,形成庭审笔录,作为判决依据。
以上就是二审开庭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二审开庭过程中,当事人和律师需要充分准备,严格遵守法庭规定,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和判决。
刑事案件二审庭审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审庭审流程是什么如果被告⼈不服⼈民法院作出的⼀审判决的,或者⼈民检察院向⼈民法院提起抗诉的,⼈民法院是需要启动刑事诉讼⼆审程序的。
⼆审程序是有法定的流程的,需要对当事⼈的案件事实作出判决,那么,刑事案件⼆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呢?店铺⼩编为您准备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审庭审流程是什么①开庭。
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
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员、书记员、公诉⼈、辩护⼈、鉴定⼈和翻译⼈员的名单;告知当事⼈有权对上述⼈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享有辩护权。
②法庭调查。
法庭审理的中⼼环节。
在这⼀阶段,法庭要在公诉⼈、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调查核对,以查明案情,从事实⽅⾯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
开始由公诉⼈宣读起诉书之后,审判⼈员审问被告⼈。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可以讯问被告⼈,被害⼈、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辩护⼈可以向被告⼈发问。
审判⼈员、公诉⼈询问证⼈,应当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当事⼈和辩护⼈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鉴定⼈发问,或请求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
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关时,应当制⽌。
审判⼈员应当向被告⼈出⽰物证,让他辨认;对未到庭的证⼈的证⾔笔录、鉴定⼈的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书,应当当庭宣读,并且听取当事⼈和辩护⼈的意见。
③法庭辩论。
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
辩论应当⾸先由公诉⼈发⾔,被害⼈发⾔,然后由被告⼈陈述和辩护,辩护⼈进⾏辩护,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④被告⼈最后陈述。
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⑤评议、判决和宣判。
当被告⼈最后陈述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评议。
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有罪或者⽆罪、犯的什么罪、适⽤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
刑事二审开庭流程
刑事二审开庭流程
刑事二审是指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这个过程就是刑事二审。
刑事二审开庭是审查上诉案件的重要环节,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刑事二审开庭的流程。
首先,刑事二审开庭前,法院将会通知上诉人、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应按时到庭,否则可能会影响审理进程。
在开庭前,法院还会准备好相关的诉讼材料,包括一审判决书、上诉状、答辩状等,以便在开庭时使用。
其次,刑事二审开庭时,法官将主持庭审,首先宣布开庭,介绍审理案件的基本情况。
然后,法官会要求上诉人对上诉理由进行陈述,说明其对一审判决的不满意见,并提出相关证据。
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有权在开庭时进行辩护陈述,并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辩解。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会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质询。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对方提出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质证和质询,以及对法院的质证和质询提出意见和辩解。
法官还可以对案
件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追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最后,庭审结束时,法官会宣布庭审结束,宣布休庭。
在休庭后,法官将对庭审过程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进行评议,并最终作出判决。
法院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并告知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上诉途径。
以上就是刑事二审开庭的基本流程。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提供充分的证据,以便法院能够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马工程《刑事诉讼法》15章刑事第二审程序
(二)提起抗诉期限为5日
(三)上诉能否撤回? 《刑诉法解释》第305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 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 上诉案件审理。
西方国家称之为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即当为被告人利益申请救 济程序时,经审理作出的裁判,不得变更为对被告人更为不利。
但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无论被告人方 是否上诉,都不适用。 具体含义(P303)
2、上诉不加刑的具体适用:
同一刑种,不得加重刑罚的数量; 不得改变刑罚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
(3)辩论终结后,上诉人(被告人)有权进行最后陈述。
注意:没有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可以不参加法庭辩论,但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三、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
1.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
当的,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注意:民事诉讼用判 决)。 2.直接改判
第四节 第二审案件的审判
一、第二审案件的审判原则
(一)全面审查原则 是指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或抗诉案件,应当对原判认定案
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的限制。 全面审理范围包括刑事部分、民事部分、上诉、抗诉涉及、
未涉及部分、事实部分、法律部分、实体法、程序法适用。 体现在:《刑诉法解释》第311条
足为由发回重申;依法必须改判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3、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意义
有利于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上诉权,保证两审终审制的实施; 有利于及时救济错误判决,保证审判公正; 有利于增强一审法院的责任心,提高一审案件的审判质量; 有利于促使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刑事审判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是怎样的
刑事审判第⼆审案件的审理⽅式是怎样的我国对案件的审理采取的是⼆审终审制度,也就是说案件经过两次审理就会终结,当事⼈就算对⼆审的判决结果不服的,也不能提起上诉,那么刑事审判第⼆审案件的审理⽅式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刑事审判第⼆审案件的审理⽅式是怎样的第⼆审⼈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听取其它当事⼈、辩护⼈、诉讼代理⼈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对⼈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审⼈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第⼆审⼈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地或者原审⼈民法院所在地进⾏。
《最⾼⼈民法院关于执⾏《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六条在第⼆审程序中,被告⼈除⾃⾏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审辩护⼈或者另⾏委托辩护⼈辩护。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提出上诉或者⼈民检察院只就第⼀审⼈民法院对部分被告⼈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它同案被告⼈也可以委托辩护⼈辩护。
第三百⼆⼗⼆条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除参照适⽤第⼀审程序的有关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法庭调查阶段,审判⼈员宣读第⼀审判决书、裁定书后,上诉案件由上诉⼈或者辩护⼈先宣读上诉状或者陈述上诉理由,抗诉案件由检察员先宣读抗诉书;既有上诉⼜有抗诉的案件,先由检察员宣读抗诉书,再由上诉⼈或者辩护⼈宣读上诉状或者陈述上诉理由;(⼆)法庭辩论阶段,上诉案件,先由上诉⼈、辩护⼈发⾔,后由检察员、诉讼代理⼈发⾔;抗诉案件,先由检察员、诉讼代理⼈发⾔,后由被告⼈、辩护⼈发⾔;既有上诉⼜有抗诉的案件,先由检察员、诉讼代理⼈发⾔,后由上诉⼈、辩护⼈发⾔。
刑事诉讼中的⼆审是终审吗⼀般情况下,适⽤第⼀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法律效⼒的裁判;适⽤第⼆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法律效⼒的裁判,当事⼈不得提起上诉。
但是,任何规则都有例外,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就是⼆审终审制的例外。
刑事二审流程
刑事二审流程刑事二审是指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审判程序。
刑事二审程序的开启,意味着案件将再次受到法院的审理,被告人和原告人的权利将再次得到保障,法律的公正也将再次得到体现。
一、上诉材料的准备。
在提起刑事二审上诉之前,上诉人需要准备好上诉状、上诉理由书、证据清单等上诉材料。
上诉状是上诉人向二审法院提出的书面申诉,上诉理由书是对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的辩护和申诉,证据清单则是对上诉所依据的证据进行了详细的列举和说明。
这些材料的准备需要充分、细致,以确保上诉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二、法院受理和立案。
一旦上诉材料准备完毕,上诉人需要将材料提交给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在收到上诉材料后,将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立案,并通知上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庭审。
三、庭审程序。
庭审是刑事二审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将对案件进行辩论,法院将对双方的观点进行审理,听取双方的证词和证据,并进行质证和辩论。
庭审过程中,法院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庭审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四、裁定或判决。
经过庭审后,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定或判决。
裁定是对一些简单的案件进行处理的一种法律程序,而判决则是对复杂案件进行审理后做出的法律判决。
无论是裁定还是判决,法院都将依法作出公正的决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执行。
刑事二审程序结束后,如果判决有罚金、没收财产等处罚决定,被告人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
对于被害人来说,如果判决中有赔偿决定,也需要依法向被害人进行赔偿。
执行程序的进行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六、结案。
一旦刑事二审程序全部结束,案件将正式结案。
在结案后,法院将出具结案文书,案件将不再受到法院的审理。
被告人和原告人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法律的公正也得到了体现。
刑事二审程序是对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再审的重要程序,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等。
三大诉讼中不管是哪一种诉讼,原则上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那么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然后进入▲二审程序。
针对不同诉讼的第二审程序,具备的特点不同。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一、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1、它是上诉审程序。
就是说,它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而进行的审判程序;如果没有当事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不会引起第二审程序。
不论是当事人上诉,还是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即使提起上诉或者抗诉,也不能引起第二审程序。
▲2、它是重新进行审判的程序。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得当,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通过重新审判的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以维护正确的判决裁定,纠正或撤销错误的判决裁定,准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作▲3、它是终审程序。
上诉制度与审级制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由于我国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所以第二审程序也就是终审的程序。
只要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一经宣告,即发生法律效力(死刑判决和类推判决除外);即使当事人不服,也不能再提起上诉。
▲二、第二审程序的期限是多久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有下列情况的,经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分 第六章 二审程序
刑诉法第218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 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 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 答复请求人。(请求抗诉权,并不等同于抗诉,不能直接启 动二审程序)
二、上诉、抗诉的理由 上诉理由:刑诉法没有明确规定,上诉权人只要不服,就可以提起; 抗诉理由:本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事实认定错误:对犯罪构成要件事实没有查清或者作了错误认定; 对与量刑有关的重要案件事实没有查清或作了错误认定;定案证 据不确实、充分
法律适用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错 误加重、减轻等 诉讼程序错误:回避、指定辩护、公开审判、诉讼期限、限制或 剥夺诉讼权利
三、上诉、抗诉的期限
二、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 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所 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如何理解:
不能简单地认为第二审程序就是对同一案件进行第二次审理的程序 第二审程序并不是审理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除基层人民法院以外的各级人民法院,都可以成为上级人民法院,都有 可能成为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一、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 审查内容:
移送上诉、抗诉案件函; 上诉状或者抗诉书; 第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份数; 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包括案件审结报告和其他应当移送的材料。
二、全面审查原则 刑诉法第222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 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 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 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刑事案件二审庭审流程
刑事案件二审庭审流程一、基本信息开庭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开庭地点: ;二、庭前准备书记员在宣布开庭前,依次做好如下工作:一查明检察员、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二拟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应安排在庭外休息,等候传唤;三入庭站立宣读法庭规则;四请检察员、辩护人入庭;五检察员及诉讼参与人就座后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六审判人员就座后宣布全体人员坐下;七全体坐下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三、开庭审理审判长:人民法院对提起上诉的涉嫌罪一案,现予公开开庭审理;敲法槌提上诉人到庭;查明上诉人的下列情况:一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二有无受到过法律处分及有关处分的种类、时间;三何时被刑事拘留、逮捕;四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五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六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人收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日期;因本案无附带民事诉讼故不详述审判长:上诉人 ,你还有别的姓名吗,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何时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时间;收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书的时间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判由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上诉人涉嫌一案;本庭由、、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人民检察院指派出庭支持公诉;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王思鲁律师为上诉人辩护;审判长: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如下主要诉讼权利:一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二上诉人可以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辩护;三当事人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四检察员和辩护人可以相互辩论;五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证明上诉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六上诉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审判长:上诉人 ,你是否听清楚上诉人:我听清楚了;审判长:上诉人 ,你是否申请回避上诉人:不申请;审:告知法庭审理的主要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及宣判;四、法庭调查阶段一控辩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审判长人员宣读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 审判长:下面由上诉人_____先宣读上诉状或陈述上诉理由;上诉人:宣读上诉状或陈述上诉理由审判长: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辩护人:发表上诉理由审判长:上诉人 ,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上诉人:我对一审判决书的主要有点意见:第一,一审判决书中认定:第二,第三,……审判长:检察员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进行发问;审判长:上诉人的辩护人发问;详见案发问提纲二法庭举证和质证审判长:检察员和辩护人、上诉人是否有新的证据检察员:有;辩护人、上诉人:无;审判长:现在由控方举证;请公诉方向法庭出示证据;检察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证据交由上诉人辨认;法警呈递证据审判长:上诉人 ,你对检察员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上诉人:有异议;详见王思鲁律师向提供的质证意见审判长:证据交由辩护人辨认;法警呈递证据审判长:辩护人,你对检察员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辩护人:对检察员出示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点异:五、法庭辩论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在辩论前,法庭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论应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先请上诉人/辩护人发言;审判长:上诉人可以自行辩护;上诉人:好的,我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详见王思鲁律师向提供的自行辩护意见审判长:上诉人的辩护人发言;辩护人: ;审判长:现在由检察员发言;检察员:;审判长:检察员可以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检察员:好的,针对辩护人的辩护,主要发表以下几个观点:1. 2. 3.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回应检察员的意见;辩护人:根据检察员的辩护意见和回应发表以下辩护意见:1. 2. 3. ;提示:辩论一般只进行两轮,审判长应当引导双方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对于与案件无关的发言或者已经阐述过的重复辩论意见应当制止;若辩论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的,审判长应当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待事实查清后再继续辩论;六、上诉人最后陈述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现在由上诉人做最后陈述;审判长:上诉人最后陈述;上诉人:尊敬的合议庭:第一, 我从第一次接受调查,到今天开庭,第二, ;第三,尊敬的合议庭,我现在深刻的认识到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我内心十分后悔;是否认罪应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和具体案情而异我希望法院可以依法处理本案,根据案件事实、法律,判决;七、法庭审理结束审:现在宣布休庭;敲法槌。
刑事审判二审程序有什么审判原则
Albert Einstein: Logic will get you from A to B. Imagination will take you everywher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刑事审判二审程序有什么审判原则既要审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又要审查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无错误;2.既要审查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又要审查没有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
相比之下,可能刑事诉讼中更容易进入二审程序吧,毕竟刑事判决结果生效之后,对当事人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而进入刑事审判二审程序的,也有一定的审判原则。
那到底刑事审判二审程序有什么审判原则呢?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全面审查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全面审查原则要求:1、既要审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又要审查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无错误;2、既要审查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又要审查没有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
3、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或者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
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
4、审理附带民事纠纷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如果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作出处理。
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二审流程
刑事二审流程刑事二审是指对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和改判的司法程序。
刑事二审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程序规定和审理程序对于维护法律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刑事二审的提起、受理、审查、裁定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刑事二审的提起。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书面提出,并按照被上诉法院的副本数提出副本。
在上诉书中,应当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被上诉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并提出具体的上诉请求和理由。
同时,应当提交一审判决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副本。
其次,刑事二审的受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书及相关材料后,应当依法审查上诉的符合性。
如果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期限,符合法定程序,法院应当受理上诉,并通知原审法院。
受理上诉后,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以依法传唤当事人、证人出庭作证,并进行质证、辩论等程序。
接着,刑事二审的审查。
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应当审查原审判决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等。
同时,法院还应当审查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持。
在审查过程中,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提供证据,也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以便全面、客观地审查案件。
最后,刑事二审的裁定。
经过审查后,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裁定。
裁定应当明确判决结果,并在裁定书中写明裁定的理由。
如果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错误,应当予以改判;如果认为上诉请求成立,也应当予以支持。
裁定书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总之,刑事二审流程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程序规定和审理程序对于维护法律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和律师应当充分了解刑事二审的相关规定,合理运用上诉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二审不服申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Only cows and sheep can flock, and ligers can only walk alone.(页眉可删)刑事案件二审不服申诉流程是怎么样的?导读:刑事案件二审不服申诉流程是,先进行申诉立案,再者就是对申诉的材料进行审查,再者就是审查的处理结果,只要申诉成功就可以对此案件的判决重新进行审判,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一、刑事案件二审不服申诉流程是怎么样的?1、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
《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
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
”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
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
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
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
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
审查的内容应包括:(l)案件事实。
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
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
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
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
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
3、审查结果的处理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
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
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审审理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二审审理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二审审理的法律规定,内容涵盖二审审理的范围、程序、期限、上诉理由、证据规则等方面。
一、二审审理的范围1. 刑事诉讼二审审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上诉案件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包括:(1)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案件;(2)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3)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申请抗诉的案件;(4)人民检察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
2. 民事诉讼二审审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上诉案件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包括:(1)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案件;(2)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3)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申请抗诉的案件。
二、二审审理的程序1. 刑事诉讼二审审理程序(1)上诉人提出上诉;(2)人民法院受理上诉;(3)第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4)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5)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2. 民事诉讼二审审理程序(1)上诉人提出上诉;(2)人民法院受理上诉;(3)第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4)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5)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三、二审审理的期限1. 刑事诉讼二审审理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抗诉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 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四、上诉理由1. 刑事诉讼上诉理由(1)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3)原判决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的;(5)原判决明显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的。
刑事案件中的审判程序与流程
刑事案件中的审判程序与流程在刑事案件中,审判程序与流程是确保司法公正和维护法治的重要环节。
它包括多个阶段和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程序要求。
本文将从立案阶段、调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审判阶段、二审审判阶段以及执行阶段,分别阐述刑事案件审判的程序与流程。
一、立案阶段立案是刑事案件审判的起点,也是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和相关证据的收集的开始。
一般,刑事案件的立案是由检察机关依法决定,根据被害人或公民举报、检察机关自己掌握的线索以及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的犯罪事实等,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并作出立案决定。
立案决定的基本条件包括犯罪事实、证明材料以及犯罪行为符合刑事法律规定等。
二、调查阶段调查阶段是对案件事实的核实和证据的进一步收集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等过程。
公安机关在调查阶段拥有重要的权力和职责,他们进行案件侦查,收集相关证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肯定的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等。
三、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检察机关依法对办理的案件进行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审查起诉的过程。
检察机关会依据调查阶段收集的证据和材料,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并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法院审理。
四、一审审判阶段一审审判阶段是刑事案件的核心阶段,也是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重要环节。
在这个阶段,法院依法组织庭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害人的陈述。
通过听证、质证等程序,综合权威证据,法院最终根据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判断,作出犯罪责任认定和量刑。
五、二审审判阶段二审审判阶段是对一审判决的核查和复核的过程。
一审审判的一方当事人或上级人民法院不服一审判决的情况下,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过程中,再次审查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如果对一审判决有瑕疵或错误,二审法院有权对案件进行纠正,并作出自己的判决。
六、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是指法院对判决结果的执行过程。
在执行阶段,法院会发出执行文书,通知相关机关或个人执行刑事判决,以落实刑罚以及保障被害人的权益。
二审刑事抗诉流程是什么
Grief is no greater than heart death, and no more exhaustion than heart fatigu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二审刑事抗诉流程是什么刑事二审的抗诉流程是检察院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三天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不予支持的要通知下级检察院。
一、二审刑事抗诉流程是什么?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
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
上级检察院应当作出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检察院。
上一级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检察院应当抗诉而没有抗诉的,可以指令下级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二、什么是抗诉?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
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
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
另一种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只能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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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错误 --安抚说服 --统一法律适用
三、刑事二审案件的审理原则
(一)全面审查原则 --二审法院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
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 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 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上诉不加刑原则
(四)一律发回重审
--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 判的规定的;
--违反回避制度的; --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 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 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 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审法院审判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 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 重被告人的刑罚。
--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 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节 刑事二审程序的启动
一、启动的途径
(一)上诉 刑事上诉,是指被告人、自诉人、附带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或 裁定,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 判的诉讼活动。
原审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三日内将抗诉 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法院,并将抗诉 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三、对被告人撤诉的审查和处理
(一)审查要求 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二审开庭前要求撤回
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进行审查,要阅卷、讯 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 理人的意见。
(二)审查后的处理
1、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量刑适当的,不再开庭审理,裁定准许被告人 撤回上诉;
三、审理后的处理
(一)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 抗诉,维持原判。
(二)改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 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 应当改判。
(三)改判或发回重审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 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 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不开庭审理,是指二审法院的合议庭 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认为案件 事实清楚,不经开庭审理即对案件作出判 决或裁定的审理方式。
1、适用范围
事实清楚,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 第一审认定的事实没有变化,证据充 分的案件。
2、程序要求
--审阅案卷材料 --讯问被告人 --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 代理人的意见 --对全案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并 最终作出判决或裁定。
--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 定的诉讼程序。
三、启动的过程
(一)上诉 1、上诉方式
--提交上诉状 --口头上诉
2、上诉途径
--通过一审法院提出上诉 --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3、对撤回上诉请求的处理
--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 应当准许;
--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 由二审法院审查决定。
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发生的重大 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 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 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 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 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五、裁定、判决的效力
二审判决、裁定和最高法院的 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 定,一经宣布,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抗诉
1、抗诉的方式
承办人员提出抗诉意见,由审查起诉部 门负责人审核,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后,向法院提出抗诉书。
2、抗诉的途径
--通过一审法院提出抗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 以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
3、对撤回抗诉的处理
检察院撤回抗诉的,法院应 当准许
第三节 刑事二审案件的审判
一、审查案卷
上诉的主体
(1)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二)抗诉
二审程序中的抗诉,是指检察院认 为法院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 错误,而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上一级法院 重新审判的诉讼活动。
抗诉的主体
--检察院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 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四节 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
一、适用范围
1、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上诉的; 2、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检察院抗诉的; 3、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检察院抗诉的; 4、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上诉,且 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提出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需要 开庭审理的。
二、案卷移送
1、死刑上诉案件的移送
二、启动的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日 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五日
三、启动的理由
1、上诉理由 提出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
2、抗诉理由
--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 或者无罪判有罪; --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 不当;
--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 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的社会 影响;
原审法院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 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法院,同时将上诉 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当事人。
收到上诉状副本的检察院应当在三日内将上 诉状副本及有关材料报送上一级检察院。
2、死刑抗诉案件的移送
提出抗诉的检察院向原审法院提交抗诉书 后,应当在三日内将抗诉书副本及有关材料报 送上一级检察院。
审查下述材料是否齐备: --移送上诉、抗诉案件的函; --上诉状或者抗诉书; --第一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八份 --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
二、审理案件
(一)开庭审理
1、适用范围 --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案件。
2、程序要求 --参照第一审程序的有关规定
(二)不开庭审理
2、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 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的,应当不准许撤回 上诉,按照二审程序开庭审理。
四、合议庭审查案件, 合议庭应当在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上诉、抗诉的理由及是否提出了新的 事实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