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体系下的国际贸易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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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概述

国际贸易法概述
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在国际贸易中, 履行合同义务通常需要遵循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03
终止
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结束合同关系的行为。在国
际贸易中,终止合同通常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考虑不
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文化背景。
03
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法律关系
调解
调解是一种更正式的协商形式, 其中第三方(调解人)被引入以 帮助双方达成协议。调解人通常 不具备法律或技术专业知识。
仲裁
仲裁是一种解决争端的替代方法,其 中争端提交给一个或多个仲裁员,他 们通常是具有法律或技术专业知识的 专家。
仲裁程序通常比法院程序更灵活,可 以更快地解决争端,同时仲裁裁决具 有更高的执行性,因为它们通常可以 通过国际仲裁机构进行强制执行。
合同的分类和特点
特点:国际贸易中的 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 的法律管辖;
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 的当事人;
合同的分类和特点
01
可能涉及不同的语言和文化背景 ;
02
通常具有复杂的商业和法律风险 。
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
01 02
成立
合同的成立通常需要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按照约 定签署书面文件。在国际贸易中,合同的成立还可能涉及不同国家和地 区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区域贸易协定的目的
区域贸易协定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区域内的经济发 展,通过降低贸易壁垒,增加贸易机会。
3
区域贸易协定的法律关系
在区域贸易协定中,各成员国之间形成了一种法 律关系,它们必须遵守协定中的规定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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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争端解决机制

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规则

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规则

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规则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的发展已经成为促进各国经济繁荣和国际合作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公平竞争,全球各国共同倡导建立和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其中最重要的机构之一就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

本文将重点介绍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规则。

一、WTO的背景和基本原则WTO成立于1995年,是国际贸易领域最高级别的组织。

其宗旨是促进贸易自由化、降低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发展和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

WTO的基本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贸易自由化和非歧视性原则,旨在确保公平、公正、开放和透明的贸易环境。

二、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WTO框架下的基本原则之一,规定了成员国必须将对一国的优惠待遇扩展到所有成员国。

这意味着,一个国家对某个成员国的产品或服务给予特殊待遇后,必须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同类产品或服务提供相同的待遇。

此外,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本国市场上对本国生产者和外国生产者提供相同的待遇,以防止歧视性措施干扰正常的国际贸易。

三、贸易自由化和非歧视性原则贸易自由化是WTO的重要目标之一。

它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降低、消除贸易限制和禁止限制性贸易做法等手段来推动。

WTO通过贸易谈判和协定的制定,以逐步开放市场,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和便利化。

另外,非歧视性原则是指不得对来自不同国家的产品或服务采取不同的待遇,以避免任何形式的贸易歧视。

四、WTO的争端解决机制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确保贸易规则得到有效执行和维护的重要手段。

一旦成员国之间发生贸易纠纷,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可以公正地进行调查和裁决,以确保争端得到公正和及时解决。

这一机制的存在,为各国提供了维护自身利益和权益的渠道,同时也提高了贸易纠纷的解决效率。

五、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和展望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规则对各国经济和贸易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通过降低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提供争端解决机制,为各国创造了更加稳定和可预测的贸易环境。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WTO法律制度与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而WTO(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引导和规范国际贸易的机构,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WTO法律制度是维护贸易自由化、促进公平竞争和解决贸易争端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深入探讨WTO法律制度的内涵、原则,以及其在国际贸易法中的作用。

一、WTO法律制度的内涵与原则WTO是一个以成员国为核心的、基于协议和规则的国际组织,致力于推动贸易自由化、促进经济全球化。

WTO法律制度植根于国际贸易法领域,旨在规范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行为,确保贸易的公平和可预测性。

WTO法律制度以《关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为基础,包括多项相关协议和规则。

其中,最新的《关于规则和程序的协定》(DSU)于1995年生效,主要规定了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和原则。

WTO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则如下:1. 最惠国待遇原则:WTO成员应平等对待其他成员,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2. 国民待遇原则:WTO成员应将外国贸易商与本国贸易商一视同仁,给予相同的待遇;3. 负面清单原则:WTO成员应把所有贸易限制措施列入负面清单,除清单内的限制外,其他货物和服务都应自由流通;4. 优惠制度原则:WTO成员应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殊和优惠待遇,以促进其经济发展和融入全球贸易体系。

二、WTO法律制度在国际贸易法中的作用1. 促进贸易自由化:WTO法律制度鼓励成员国消除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和限制,实现贸易的自由与顺畅。

通过关税削减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WTO为全球贸易创造了更开放、更公平的环境。

2. 规范贸易行为:WTO法律制度规范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行为,包括贸易政策制定、关税协商、非关税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这样可以确保贸易活动的公平性和可预测性,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3. 解决贸易争端: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其法律制度中最具特色的部分。

该机制旨在通过独立的争端解决机构对贸易争端进行裁决,确保成员国遵守WTO的协议和规则。

2024年度-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2024年度-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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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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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式概述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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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
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 和解协议,解决争议。
调解
在第三方调解人的协助下,争 议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仲裁
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 机构进行裁决,裁决具有法律
约束力。
诉讼
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 法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资待遇保护、投资安全保护等。
02 03
国际投资风险及防范
跨国投资面临着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等多种风险,投资者需 要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如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寻 求国际组织或政府的支持等。
国际投资争议解决
当跨国投资发生争议时,投资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 式解决争议。其中,国际仲裁是解决跨国投资争议的一种常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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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仲裁协议
争议双方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书 面协议。
仲裁机构
依法设立的受理仲裁案件并作出裁决 的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
仲裁程序
包括仲裁申请、受理、组成仲裁庭、 开庭审理、裁决等步骤。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 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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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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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救济:违约救济方式主要有实际 履行、损害赔偿和违约金等。实际履 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 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 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 ,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应承担的损 害赔偿责任。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 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 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

国际贸易法律与规定

国际贸易法律与规定

国际贸易法律与规定引言: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流的重要形式。

为了确保贸易的公平和规范,国际贸易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和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一些国际贸易领域的法律和规定,包括国际贸易法律框架、世界贸易组织和自由贸易协定等内容。

一、国际贸易法律框架1. 国际商法:国际商法是指各国为规范跨国商业交易而制定的法律,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CISG适用于商业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等方面,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法律保障。

2. 国际货运法:国际货运法是指规范货物国际运输的法律,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MR)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托运人责任公约》(HVR)。

这些法律规定了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运输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全球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旨在促进自由贸易并确保贸易平等和非歧视性。

WTO的核心原则包括:1. 最惠国待遇:即各成员国应平等地对待其他成员国,不能以歧视性方式对待某一成员国。

2. 国民待遇:即对国内和外国产品应给予同等待遇,不能以国别为基础差别对待。

3. 贸易壁垒的限制:成员国应逐步减少贸易壁垒,如关税、非关税壁垒等。

4. 贸易救济措施:成员国可以采取必要的贸易救济措施来应对不公平的贸易行为,如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等。

三、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是为促进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而达成的协议。

这些协定通常涵盖关税减免、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贸易规则的统一等内容。

例如,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是旨在促进区域内贸易自由化的自由贸易协定。

结论:国际贸易法律和规定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促进全球贸易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国际贸易法律框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各国能够共同维护贸易的公平和规范,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国际贸易法律和规定的重要性将愈发凸显,各国应积极参与,并共同致力于构建更加稳定、繁荣的国际贸易环境。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包括贸易规则、贸易政策、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等。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意义和影响。

1. 贸易规则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贸易规则。

贸易规则涉及到国家之间的贸易行为和贸易制度,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

其中最重要的是《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greement,简称WTO协定),它规定了各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行为和贸易政策的规则。

WTO协定包括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约束、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救济措施等内容。

成员国必须遵守这些规则,并通过国内立法将其纳入国内法律体系。

2. 贸易政策国际贸易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涉及到国家对外贸易的各种政策措施,包括关税政策、非关税措施、进出口限制等。

贸易政策的制定旨在保护国内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利益。

然而,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政策必须符合国际贸易法的规定。

例如,WTO协定规定了关税减让和市场准入的原则,成员国之间不得实施歧视性贸易政策。

因此,贸易政策的制定必须遵守国际贸易法的规则和限制。

3. 贸易争端解决国际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由于贸易争端不可避免,各个国家之间在贸易方面会出现争议。

为了解决这些争端,国际贸易法规定了各种机构和程序。

最重要的机构是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它负责处理WTO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听证、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存在和运作对于国际贸易的稳定和可预测性至关重要。

它能够解决贸易争端,促进各国合作和贸易发展。

4. 意义和影响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对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它确保了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为各国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其次,它规范了贸易行为,限制了各国对贸易的不当干预和歧视。

试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

试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

试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国际经济法学是研究国际经济关系规则和国际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学科,其基本范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济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的是不同国家间如何通过贸易来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利益、解决贸易争端问题。

在国际贸易法范畴中,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协议、多边贸易协定(MTAs)、自由贸易协定(FTA)等经济合作协议。

二、国际投资法国际投资法是对外直接投资领域法律制度体系的研究,旨在规范投资行为,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投资效益。

国际投资法包括国际协定、多边贸易和外汇法规等,包括国际投资条约和双边投资协定、外国投资法和国际贸易法等。

三、国际金融法国际金融法主要研究国际金融运作规则和法律制度体系,其核心是货币、汇率、国际信贷、对外投资等,包含现代货币政策、中央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国际商业纠纷解决等领域。

四、国际财税法国际财税法研究不同国家间的财政和税收关系,探讨合法避税、防治避税、反洗钱等重要国际财税问题,包括跨境资本流动、国际税收协定、财经民事律师诉讼等。

五、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研究各国之间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规约和国际法律体系,涉及专利、商标、版权、文化产业等。

六、国际竞争法国际竞争法研究国际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的法律规范体系,旨在公平竞争、规范竞争行为,有效地防止垄断、卡特尔行为,维护市场公正竞争环境。

结语:综上所述,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涵盖了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财税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和国际竞争法等方面。

这些基本范畴是国际经济法学学科的核心,深入研究这些范畴,有助于完善国际经济法制度体系,推动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

论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及其意义

论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及其意义

论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及其意义国际经济法是指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调整范围涵盖了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主要领域。

这些法律规则是国际社会为保护和促进国际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而制定的,对于维系世界经济秩序、促进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的首要领域是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调整:一是通过多边贸易协定,比如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关于货物贸易的普遍协定》(GATT);二是通过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进行调整,例如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自贸协定。

国际贸易法的调整范围涵盖了贸易壁垒、非关税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国际贸易提供了公平、透明、可预测的环境。

国际投资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另一重要领域。

国际投资法主要通过国际投资协定(BITs)和国际投资仲裁机制进行调整。

国际投资协定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在另一国家的权利和义务,为跨国投资提供了保护。

而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则在跨国投资纠纷解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相对独立、中立的争端解决途径。

此外,国际经济法也关注国际金融领域。

国际金融法主要通过国际金融协定和国际金融机构进行调整。

国际金融协定,如《国际金融条约》等,规定了国际金融交易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确保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运行顺畅。

国际金融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国际清算银行(BIS)等,提供了金融监管和协调手段,维护了全球金融安全和稳定。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在全球化背景下变得越来越重要。

国际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和复杂化使得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需要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则进行调整。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帮助国际社会建立了共同的规则体系,为国际经济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这有助于提升国际经济活动的效率、公平性和可预测性,推动了全球经济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在全球经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也需要不断地进一步完善和拓展。

例如,应对数字经济、环境保护等新兴领域的挑战,需要制定适应时代需求的新的国际经济法规则。

国际贸易法与WTO规则

国际贸易法与WTO规则

国际贸易法与WTO规则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展,国际贸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国际贸易法作为规范国际贸易行为的体系,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而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国际贸易的管理与监督机构,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法与WTO规则的关系以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国际贸易法的概述国际贸易法,简称ITL,是以国际贸易活动为对象,调整国际贸易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体系。

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国际贸易行为,确保各国在贸易领域的公平竞争,促进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

国际贸易法的特点包括法律性、国际性、协商性和制度性等。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来源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际裁决等。

其中,国际公约是国际贸易法的核心,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国际贸易法还受到国际惯例和裁决的制约和引导。

二、WTO规则的重要性WTO规则是由世界贸易组织制定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则和协定,旨在确保全球贸易的自由、公平和可预测性。

作为国际贸易的管理和监督机构,WTO具有独特的地位和职能。

1. 贸易自由化WTO通过降低贸易壁垒、取消贸易限制和减少关税等手段推动贸易自由化。

其核心原则是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即对待来自不同国家的产品和服务要一视同仁,不加以歧视。

这些规则的实施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繁荣。

2. 贸易规则WTO规则还包括了关于贸易政策的协调与监测、关于贸易争端解决的机制、关于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等。

这些规则的制定和遵守为国际贸易提供了基本框架和保障,有助于构建稳定可靠的国际贸易环境。

3. 争端解决机制WTO设立了争端解决机构,即争端解决机制,用于处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通过此机制,各成员国可以依法解决贸易争议,保护自身利益,维护贸易秩序的稳定。

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运作,为国际贸易法的执行提供了保障。

三、国际贸易法与WTO规则的关系国际贸易法与WTO规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国际贸易法是广义上的概念,包含了WTO规则在内。

1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和适用的法律

1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和适用的法律

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和适用的法律1. 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国际贸易指不同国家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交换活动。

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出口流程:寻找潜在买家:出口企业需要通过市场调研和业务推广等方式,寻找合适的海外买家。

签订合同:出口企业与买家进行谈判,达成出口合同,明确交易条件和规定。

准备货物:出口企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商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标记等工作。

通关报关:出口企业需要将货物进行报关手续,以完成出口程序,并向海关缴纳相关税费。

运输货物:出口企业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本国运往目的国。

清关验收:货物到达目的国后,需要进行海关的验收和清关手续。

付款结算:买家根据合同约定,付款给出口企业,完成交易。

2. 进口流程:寻找供应商:进口企业需要通过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评估等方式,找到合适的海外供应商。

签订合同:进口企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进口合同,明确交易条件和规定。

支付货款:进口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运输货物:进口企业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目的国运回本国。

清关手续:货物到达本国后,需要进行海关的清关手续和验收。

检验质量:进口企业进行货物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合同约定。

安排配送:进口企业根据需求安排货物的配送和仓储等工作。

3. 金融服务环节:外汇支付:国际贸易中,涉及不同货币之间的支付,需要进行外汇兑换和外汇支付等操作。

保险投保:为减少交易风险,进口和出口企业通常会投保运输和货物保险等。

2. 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国际贸易涉及多个国家的交易,需要遵守各国的法律和国际贸易规则。

以下是一些适用的主要法律和规则:1. 国际贸易法: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法律和规则,包括《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等。

自由贸易协定(FTA)和双边投资协定(BIT)等国际贸易协定。

2. 国际商法: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法(CISG):适用于跨国销售合同。

联合国海事法院(UNCLOS):规定海洋贸易和运输的法律准则。

国际贸易法打印版版

国际贸易法打印版版

国际贸易法打印版版第一章引言国际贸易法是规范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体系,对国际贸易的主体、交易方式、合同订立与履行、争端解决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综合性的指南,包含了国际贸易法的各个方面内容,供参考使用。

第二章国际贸易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国际贸易法的定义和范围2.国际贸易法的适用原则3.国际贸易法的基本原则和准则第三章国际贸易主体与交易方式1.国际贸易的主体1. 自然人2. 法人3. 和国际组织2.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1. 货物贸易a. 买卖合同b. 货物运输合同2. 服务贸易a. 服务合同3. 技术贸易a. 技术转让合同4. 直接投资与跨国公司第四章国际贸易合同的订立与履行1.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1. 合同的形式2. 合同的内容3. 合同的履行方式2.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与救济1. 履行义务的履行方式2. 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3. 争议解决方式第五章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1.双边争议解决机制1. 协商与调解2. 简易程序与仲裁2.多边争端解决机制1.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2. 投资仲裁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如下附件:1.国际贸易合同范本2.贸易条款解释指南3.争端解决案例分析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自由贸易区:指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通过减少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等手段,实现贸易自由化的区域。

2.最惠国待遇:指将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给予的最优惠待遇同样扩展给其他所有成员国,遵守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

3.转基因食品:指通过基因工程技术进行改造的食品,具有特定的功能或特征,包括转基因植物和转基因动物等。

第八章结束语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国际贸易法的各个方面内容,包括基本概念和原则、国际贸易主体与交易方式、国际贸易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

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的参考。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联系我们。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济法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规范国家之间的跨境贸易活动。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际贸易原则1. 互惠原则:国际贸易应基于平等和相互利益的原则进行,各国在贸易中应互相尊重对方权益。

2. 最惠国待遇原则:各国应向对方国家提供与最有利待遇相等的待遇,避免歧视性贸易政策。

3. 国民待遇原则:将外国人和本国人在贸易中享有相同的待遇,避免对外国产品和服务的歧视。

二、国际贸易制度1.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各国在贸易中设立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例如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等。

2. 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各国为保护本国产业而采取的应对不正当贸易行为的举措,如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3.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国际贸易的核心组织,通过贸易谈判和争端解决机制,推动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三、国际贸易合同1. 贸易方式:涉及各种贸易方式,如货物贸易(FOB、CIF)、服务贸易、技术转让等。

2. 贸易合同条款:对贸易合同中的主要条款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合同成立、履行、违约和争议解决等方面。

四、国际货物运输1. 国际物流:涉及国际货物运输的相关规章制度,例如包装、标记、装卸、仓储等。

2. 运输保险: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和内容,以及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相关事项。

3. 运输:对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重要进行解释,如提单、舱单、运单等。

五、国际贸易纠纷解决1. 争端解决机制:介绍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程序和机构,例如WTO争端解决机制和国际仲裁机构等。

2. 仲裁程序:对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仲裁程序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仲裁条款的选择、仲裁程序的进行和仲裁裁决的执行等。

附件:附件一:国际贸易法案例分析附件二:国际贸易协定范本附件三:国际贸易统计数据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最惠国待遇(MFN):根据国际贸易原则,各国对待某一国家的待遇应与最有利待遇相等。

2. 关税(Tariff):对进口或出口货物征收的税费,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非关税壁垒。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第一章国际贸易法第一节国际贸易概述一、概念:商品或服务跨越国境的流通二、种类:(一)国际货物贸易--有形商品(二)国际技术贸易--技术的买卖民用技术→贸易中的技术(三)国际服务贸易--有偿--种类是WTO规定的(法定的)--跨越国家或者地区第二节国际贸易法概述一、概念:(公法+私法)公法:贸易管制法私法:各国民商法二、分支: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第一节概述一、国际货物贸易又称为国际货物买卖,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有形动产的买卖有形排除:①供私人买卖和使用的②拍卖③按照法律执行令进行的买卖(公法买卖)动产/不动产法律依据:转移方式动产:任意不动产:强制《海商》第二条船舶、飞机、汽车灯;证券;电力二、国际货物贸易公司的地位第二节一、国际货物买卖的概念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一)要约: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相对方做出的意思表示(证券的买卖、电力)1、成立三个条件:①向相对人作出的→特定、数量不限②内容确定→具备未来将来成立合同中的主要条款③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送达时,要约生效2、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要约未送达受要约人时,取消要约的行为若已送达,此时取消则为撤销3、出现以下情况,要约不可撤销:①要约写明接受要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②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证据)该要约不可撤销,并且受要约人已经本着对该要约的依赖行使4、时效:①有效期已过②要约人撤销③守要约人拒绝(明示;默示→对要约的改变)(二)承诺1、生效条件:①主体要件:由受要约人做出②时间要件:逾期承诺不构成承诺(逾期承诺不具有承诺的效力)特殊:①对于逾期承诺如果要约人毫不延迟的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②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逾期承诺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除非要约人毫不延迟的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其要约已经失效③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实质的一致,并不是机械完全的一致)2、承诺生效时间:①到达生效(大陆法系)②投邮生效(发出生效,英美法系)③了解生效(意大利)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生效(一)主体(特许经营)(二)意思表示真实排除了:①胁迫(合同无效)②欺诈(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事实(主观),客观上使用欺诈行为,诱使对方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③重大误解(不包括对交易动机的误解)④显失公平(与重大误解,效力待定,可撤销,一定时间,出斥期间)(三)合法:多重标准(同时符合)社会公共道德四、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补救方法(一)卖方违约时适用于买方的补救方法1、要求实际履行,还可以给对方合理的宽限期让卖方履行其义务——第一补救方法,维护秩序2、交付替代物3、修理(机器设备):修补&调试&替换有瑕疵的部分买方请求修理的要求应与发出货物不符的通知同时提出或在该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依个案)内提出4、减价:货物与合同不符,无论货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减价。

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知识

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知识

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知识国际贸易法是指规范和管理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体系。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在全球范围内日益频繁,因此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知识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个人和企业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机构。

一、基本概念国际贸易法是指涉及跨境贸易的法律规则。

它主要包括国际贸易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运输法等。

国际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互利、自由贸易和争端解决等。

1. 国际贸易合同法国际贸易合同法是指规范国际贸易合同的法律体系。

国际贸易合同是指跨越国界的、约束贸易各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国际贸易合同法主要通过制定和约束各方的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和争端解决等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 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买卖法是指规范国际货物买卖行为的法律体系。

国际货物买卖是指具有跨境特征的货物买卖活动。

国际货物买卖法主要通过建立交货、付款、风险转移和违约责任等规则来保护卖方和买方的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3. 国际运输法国际运输法是指相关国家间规定和规范国际货物和旅客运输的法律体系。

国际运输法主要包括海运法、空运法、陆运法等。

它通过规定运输方式、责任承担和争端解决等规则,保障货物和旅客在国际运输中的安全和权益。

二、基本原则国际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互利、自由贸易和争端解决等。

1. 平等互利原则平等互利原则是指国际贸易各方在进行贸易活动时,应相互平等对待,实现互利共赢。

各国应遵守国际贸易规则,不得采取歧视性措施,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 自由贸易原则自由贸易原则是指各国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自由贸易的核心是减少贸易壁垒,并通过建立开放的市场和公平的竞争环境来促进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3. 争端解决原则争端解决原则是指各国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国际贸易法倡导各方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避免使用武力或其他不当手段来解决争议。

三、机构国际贸易法的实施和发展涉及多个国际机构和组织。

2024年WTO框架下国际贸易操作手册

2024年WTO框架下国际贸易操作手册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WTO框架下国际贸易操作手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国际贸易术语1.3 WTO框架下的术语第二条:国际贸易操作流程2.1 出口操作流程2.2 进口操作流程2.3 贸易便利化流程第三条:贸易政策与规定3.1 WTO规则与协定3.2 各国进口规定3.3 出口认证与标准第四条:贸易争端解决4.1 WTO争端解决机制4.2 协商与调解4.3 争端解决的途径第五条:贸易救济措施5.1 反倾销5.2 反补贴5.3 保障措施第六条:知识产权保护6.1 国际知识产权协议6.2 知识产权保护的义务6.3 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理第七条:服务贸易7.1 服务贸易的定义7.2 服务贸易的自由化7.3 服务贸易的例外第八条:技术贸易与转让8.1 技术贸易的定义8.2 技术转让的规则8.3 技术贸易的限制第九条:贸易壁垒与关税9.1 关税的设定9.2 非关税壁垒9.3 降低贸易壁垒的措施第十条:贸易促进与市场准入10.1 市场准入的条件10.2 贸易促进的工具10.3 市场准入的申请流程第十一条:国际合作与协调11.1 多边贸易协定11.2 双边贸易协定11.3 国际贸易组织的合作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12.1 环境保护的原则12.2 可持续发展的目标12.3 环境贸易措施的协调第十三条:保密与信息安全13.1 商业秘密的保护13.2 信息安全的义务13.3 数据保护的规则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终止14.1 合同的生效条件14.2 合同的修改程序14.3 合同的终止与后果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本合同主体指双方签订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为:甲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换的过程,它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为了确保贸易公平、有序进行,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国际贸易活动。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一、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世界贸易组织是国际贸易领域最重要的组织之一,其宗旨是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WTO的规则包括《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规定》(GAT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等。

这些规定了成员国在关税、非关税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义务和权利。

二、国际商会(ICC)国际商事规则(INCOTERMS)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规则,由国际商会制定并定期修订。

INCOTERMS规定了买卖双方在交货、风险承担、费用负担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常见的INCOTERMS条款包括FOB、CIF、EXW等,这些条款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

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CISG是联合国制定的旨在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统一法律文书。

CISG适用于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销售合同,旨在统一各国的贸易法律法规,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CISG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成立、交货时间、商品质量等方面的规定。

四、国际货物运输合同(CMR)CMR是规范国际货物运输的重要法规,由联合国制定并得到广泛应用。

CMR规定了承运人对货物运输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货物装卸、运输和交付等方面的规定。

CMR的适用范围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和内河运输,确保了国际货物运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五、国际海运法(海牙规则)国际海运法是规范海上货物运输的重要法律法规,其中海牙规则(Hague Rules)是国际海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货物装卸、运输和交付等方面的规定。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WTO的法律制度是由WTO协定和附属的多项协议构成的。

WTO协定是WTO成立的基础文件,覆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多个领域,旨在确保全球贸易自由化、公平竞争和开放市场。

同时,WTO还拥有争端解决机制,可以调解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并最终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WTO的法律制度为全球贸易提供了稳定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

首先,WTO的法律制度是多边的。

所有的成员国都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利,无论其经济实力大小。

这种多边性反映了国际贸易的普遍规模和全球经济的相互依赖性,使得各国能够公平竞争和相互合作,推动全球贸易的发展。

其次,WTO的法律制度是基于规则的。

WTO协定和附属协议确立了贸易规则和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国内法律透明度、技术贸易壁垒等,为成员国建立了公平和透明的贸易环境。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规则,WTO确保了贸易的可预测性和一致性,避免了各种贸易障碍和歧视措施的出现。

再次,WTO的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可执行性。

根据WTO协定,各个成员国需要履行其对全球贸易和国际贸易规则的承诺,否则将面临争端解决机制的调查和裁决。

这种强制力和可执行性为成员国提供了一种保护措施,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公正竞争和贸易利益的权益。

WTO的法律制度在全球贸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促进了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开放,通过降低和消除贸易壁垒,鼓励成员国之间的相互贸易和合作。

其次,它确保了贸易的规则和原则得到遵守,防止各种歧视和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发生。

另外,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为成员国提供了一种公正和有效的解决贸易争端的方式,保护他们的贸易利益和权益。

然而,WTO的法律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WTO的规则和协议对他们不利,限制了他们的发展空间。

他们呼吁对WTO进行改革,以便更好地反映和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关切和需求。

此外,一些非贸易问题,如劳工权益、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等,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需要在WTO的法律制度中得到更好的关注和解决。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贸易法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贸易法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 贸易法
CONTENTS
• 世界贸易组织(WTO)概述 • 国际贸易法概述 • WTO的基本原则与规则 •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制度与规则 • WTO与国际贸易法的互动关系 • WTO与国际贸易法的挑战与前

01
世界贸易组织(WTO)概述
WTO的成立背景与目的
全球化趋势
发展中国家参与度提升
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中的地位不断提升,WTO和国际贸易法需 要更加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和利益诉求。
中国在WTO和国际贸易法中的角色和作用
积极参与规则制定
中国作为WTO重要成员,积极参与WTO规则制定和改革 进程,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做出贡献。
推动国际贸易法发展
中国通过加入国际条约、参与国际经济组织等方式,推动 国际贸易法的发展和完善。
02
国际贸易法概述
国际贸易法的定义与作用
定义
国际贸易法是指调整各国间商品、技 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这种交换 关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 的总和。
作用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作用是促进国际贸 易的发展,推动世界经济的增长,维 护国际贸易秩序,以及保障国际贸易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渊源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作用
最惠国待遇原则具有普遍性、优惠性 、互惠性和无条件性,是WTO最基本 的原则之一,对于促进国际贸易的自 由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的含义
国民待遇原则指WTO成员一方给予其境内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本国自然人和法人的待遇 。该原则主要是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来保障的。
WTO通过协调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减少了国际贸易法中的差异 和冲突,促进了国际贸易法的统一和协调。

国际商法( 国际贸易法)

国际商法( 国际贸易法)

国际商法( 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什么是国际商法?国际商法,也称为国际贸易法,是指涉及跨国经济交易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

它主要是研究和规范国际商业合作、跨国投资、国际贸易和相关争议解决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国际商法有几个基本原则:1. 合同自由原则: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由订立合同,享有自主选择合作对象、合同内容和条款的权利。

2. 诚信原则:合同各方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和可靠性。

3. 平等原则:国际商法倡导各方在商业活动中平等相待,尊重各方的权益和合法利益。

4. 公正原则:国际商法追求公正,保障各方在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中的公正权益。

5. 国家主权原则:国家拥有自主决定和管理本国经济活动的权力,但也要尊重国际法和国际经济组织的规定。

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 国际贸易规则:涉及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国际运输和支付等方面的规则。

2. 国际投资规则:规定了跨国投资的条件、限制和保护措施,以及对外商投资的准入规则。

3.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业调解和跨境诉讼等方式解决商事争议。

国际商法的重要组织和法律文书国际商法的重要组织包括:1.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负责制定和推广国际贸易法规则的机构。

2. 世界贸易组织(WTO):负责协调和解决全球贸易相关的争端和问题。

3. 国际商会(ICC):提供商业行为准则、争议解决服务和国际商事标准的非政府组织。

国际商法的重要法律文书包括: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规范跨国货物销售合同的国际公约。

2. 统一的国际商事仲裁法(UNCITRAL仲裁规则):用于国际商事仲裁的规则。

3. 国际商会国际商事调解规则(ICC调解规则):用于国际商事调解的规则。

以上是关于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的基本概述,它在促进全球贸易和经济合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国际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国际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投资者超出本国投资者的特殊优惠。
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政策分析
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政策
指各国政府为规范和引导跨境资本流动而制 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外汇管理、资本 项目管理、金融市场开放等。这些政策旨在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推 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政策的 主要内容
包括对外汇市场的监管、对资本项目的管制 、对跨境融资的管理以及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等。各国政府通常会根据本国经济情况和国 际金融市场变化,灵活调整跨境资本流动监
管政策,以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
国际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机制
要点一
国际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机制
指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为应对国际金融市场风险而建立的 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应对措施,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预警、 风险处置和风险补偿等。这些机制旨在及时发现和化解潜 在风险,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要点二
国际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机制的主 要内容
与国际私法的关系
国际贸易法与国际私法有密切联系,国际私法为国际贸易法提供了解决跨国交易纠纷的法 律途径和机制,如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民事诉讼等。同时,国际贸易法的发展也促进了国 际私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PART 02
国际贸易法主体及其权利 义务
REPORTING
国家作为主体在国际贸易中地位
主权国家
仲裁程序规则
仲裁程序通常包括申请、受理、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 、裁决等步骤。当事双方应遵守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 确保仲裁的公正和效率。
司法途径在争端解决中作用
司法途径的适用
当协商、调解和仲裁等方式无法解决 争端时,当事双方可以将争端提交给 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司法途径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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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体系下的国际贸易法范围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最近几十年的发展是引人瞩目的。

尤其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国际贸易法的内涵和外延更是得到了迅猛扩展。

然而,国内外学者们对国际贸易法的确切内涵和外延的理解歧异颇多。

一、国际贸易法调整的“国际贸易关系”的内涵和外延(一)“贸易关系”的分析这里所说的贸易关系是因国际贸易法的主体即国家、国际经济组织、公司或个人之间进行管理、协调或从事货物、技术和服务的交换活动中产生的。

一般包括: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或个人之间的贸易关系以及国家在其管理对外贸易活动过程中同企业、公司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

“贸易”一词,从本质上讲就是“买卖”,其内容从狭义讲,指货物买卖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运输、保险、支付。

从广义讲,“贸易”则包括货物买卖、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

传统上国际贸易法调整的“贸易关系”仅限于狭义的货物贸易,随着技术的进步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贸易不断扩大深化。

20世纪60年代以后,技术开始作为一种独立的交易主体进入市场,技术贸易由此产生。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劳务合作向纵深发展,服务贸易一词开始引入,并先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区域性贸易协定,后在WTO一揽子协议中得以正式确立。

目前国际贸易法调整的贸易关系涵盖了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

我国多数学者也持这样的主张。

(二)“国际”二字的理解如前所述,国际贸易法调整的国际贸易关系,其范围已远远超出了传统的货物贸易,呈现出了多元化特征。

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因其交易对象的不同,都有自己的特征,因此人们对国际贸易关系中“国际”二字,也因其不同的交易对象有不同的理解。

1.货物贸易。

国际货物贸易通常是指跨越国境的货物买卖。

常以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处在不同的国家为标准来界定“国际”二字。

在国际经济生活中,从事国际贸易的当事人主要或绝大部分是公司企业,或是经过商业登记的个人,他们通常在其营业所进行经营活动。

当事人的营业所客观而实在,便于国家对当事人的监督和管理。

因此,以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作为国际货物买卖的判断标准,比较合理。

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合同国际性的判断标准也为许多国家所接受,也是人们常识上易于接受的。

“国籍”可以使合同当事人隶属于一定国家的支配和保护。

但像前面所说的,国际合同的当事人绝大多数由法人来充当,法人的“国籍”各国有不同的确定标准,再加上跨国公司的存在,使法入的“国籍”产生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一个跨国公司在奉行不同的确定法人国籍标准的不同国家便有不同的国籍,这往往就掩盖了跨国公司所从事的国际交易同有关国家的真正联系。

鉴于此,在一些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中(如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等)明确规定,以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为“国际性“的判断标准。

2.技术贸易。

技术贸易的国际性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有些学者认为“国际”至少有三层含义:(1)跨越一国国境的技术贸易;(2)受方和供方不居于同一国之中的技术贸易活动;(3)受方与供方虽居于同一国中,但其中有一方是外国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受到外国公司其他方式的控制其中第2种情况下,如果受方取得技术的目的,仅仅在于把它交给自己设在供方所在地的分公司使用,则技术本身并未跨越国境。

在第3种情况下,技术仅在一国境内转移,完全没有跨越国境。

在联合国贸发会议起草《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时,发达国家组成的B组国家与由77国集团及前苏联、东欧国家组成的D组国家对此问题,一直争执不下,只在《草案》附录中列举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作为技术贸易主要供方的B 组国家,希望尽量缩小技术贸易的范围,坚持“跨越国境”的定义,即国家技术交易就是跨越国境的技术交易。

而跨国公司子公司在其所在国境内的技术转让没有跨越国境,不属于技术贸易,以此来回避有关国家的控制和管柬。

而77国集团和D组国家,代表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多数情况下作为技术贸易的受方,则希望尽量将技术贸易的范围扩大,认为跨国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在其所在国境内进行的技术交易,也应属于国际技术贸易,以便更广泛地将各种涉外技术交易纳入本国的法律管辖和控制范围之内。

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技术发展水平的差距太大,以至于在技术贸易中双方当事人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技术供方常常滥用其优势地位,因此受方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受方的合法权益,对技术贸易的干预常常强于对货物贸易的干预,而技术供方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国家利益和国民的权利,也会对交易进行干预。

各国往往对国内技术交易和国际技术交易制定不同的法律制度,对于国际技术交易的干预更强一些。

3.服务贸易。

由于服务本身的特点,其“国际性”并不像国际货物贸易那样明确,货物的国际贸易涉及货物从一国到另一国的物理流动,而国际服务贸易并不一定越过不同国家的实际边境。

在许多情况下服务不需要流动也完全可在进口国内提供。

比如,专业咨询服务,服务出日国的专业人员可在进口国现场提供。

有时,在进口国建立了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等,则提供服务在当地进行,服务不需要跨国界。

为此,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就如何界定服务贸易的“国际性”问题,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与以印度和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又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坚持对“国际性”的广泛解释,“不同国民”和“不同国土”都属于“国际性”,而且两者不必同时符合,只要符合一项就是“国际”的服务贸易。

他们的目的是要尽可能多地把服务贸易项耳纳入国际谈判。

二、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看。

法律规范的总称对此问题,国外有些学者持不同的观点。

有“国际贸易法之父”之称的英国学者施米托夫认为:国际贸易法调整国际商事关系不是在公法方面,而是在私法方面,如国际货物买卖,陆上、海上和航空运输、保险等方面,实现对国际商事关系的调整。

加拿大的学者也是这样的主张。

我国大部分学者却认为:所谓贸易法是指传统的商法加上国家干预商业贸易活动的全部法律的总称,也就是说国际贸易法既包括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私法性质的商事规范,也包括一国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管理贸易关系的公法性质的管理规范。

施米托夫的主张坚守贸易的本意,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他却忽略了国际贸易法不断发展的事实,也混淆了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商法的界线。

美国和加拿大的学者的主张,虽划分了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商法的界线,却同样忽略了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事实。

不能否认国际贸易法是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

国际贸易法与国际商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从历史上看,国际商法起源于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是指那些往返于商业交易所在的文明世界的各港口、集市之间的国际商业界普遍适用的国际习惯法规则。

当时的国际商法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具有国际性,它是各国普遍适用的法律;二是具有职业性,它是专供商人在商业交易中适用的法律,因而被称为商人习惯法;三是具有自发性,它是在没有任何计划的杂乱无章的情况下,从习惯性做法中自发形成为普遍接受的惯例。

随着国家主权观念被普遍接受,15世纪后,欧洲各国都采用不同的方式将商人习惯法纳入国内法范畴,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

但商法的国际性并没有完全消失,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把商法完全并人国内法。

正如曼斯菲尔德在审理皮里诉皇家外汇保险公司一案时指出:从这个意义上说,商法在全世界都是相同的。

因为从同样的前提出发,从推理和正义所得出的结论也应是普遍相同的。

“而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商法一样,起源和发展也是建立在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基础之上。

只是在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各国政府都加强了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实行了各种管制经济贸易的政策措施,使一系列有关管制商业和贸易的法律在传统的商法范围之外发展起来。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类的法律数量日渐增多,其中主要包括反垄断法、税法、外汇管制法、反倾销法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等。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一门新的法律学科就出现了。

1962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资助下,由国际法协会召开了一次会议,专门就国际贸易法问题进行了讨论,为国际贸易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奠定了理论基础,后来在联合国的主持下,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国际贸易的统一法,如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公约》等。

目前国际贸易法已趋成熟,并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完善。

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及世界贸易组织一揽子协议的达成就是国际贸易法不断成熟和发展的一个很好例证。

(二)从法律规范的形式来看,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指国际贸易法既包括国际公约、国内立法。

还包括国际贸易惯例。

有一种观点认为,国际贸易法就是“贸易的国际法”,所以其表现形式只限于国际条约和国际贸易惯例两种。

我们认为,这种主张过于拘于国际贸易法的字面含义,和国际贸易法发展的现实不符。

1.国际条约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渊源国际条约可以是双边的或多边的,电可以是全球的,也可以是区域性的;在性质上可以是商事规则,也可以是管理规则。

作为国际贸易法表现形式的国际条约可以是专门调整国际贸易的条约,也可以是部分内容调整国际贸易的条约。

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各国一般根据公约本身的性质或是公约的要求,采用两种方式。

对于一些具有私法性质,直接规定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公约,一经缔约国批准,直接并入各国的国内法体系,在缔约国有直接的效力。

对于那些具有公法性质,管理协调国家之间贸易政策的公约,一般都要经过缔约国转化,通过一个国内立法将公约转化成国内法,才能适用。

2.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为国际贸易交易当事人承认并遵守的原则和规则:纠一国际贸易惯例原本是不成文的,尤其是在国际货物买卖、运输、保险与支付等领域均有大量的不成文惯例,但由于这些惯例的发展及其作用的增强已为人们所认识,一些民间组织将一些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加以整理编篡成文,以便人们理解、掌握或选择适用。

国际贸易惯例的最大特征就是,在性质上它不是国际条约或国家立法,一经当事人选用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在表现形式上,除上述成文或不成文的有关国际贸易活动的规定外,还包括一些国际经济组织、贸易协会等制定的示范法、统一惯例、统一规则、标准合同等。

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85年制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统一国际私法协会制定的1994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等。

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方式不外乎有三种:当事人选择适用;强制适用,就是根据国内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商业合同关系直接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如西班牙和伊拉克的法律都规定,一切进出口贸易都必须受《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约束;补充适用,就是在相关国内法或国际条约没有规定时,由国际贸易惯例补充,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在我国法律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贸易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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