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发生炉安全设计要求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_GB50028_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1章总则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2.0.1 城镇燃气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O.2 人工煤气manufactured gas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0.3 居民生活用气gas for domestic 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2.0.4 商业用气gas for commercial use用于商业用户(含公共建筑用户)生产和生活的燃气。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5.2.1.2 多台水煤气发生炉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5.2.1.3 水煤气生产车间的操作控制室可贴邻本车问设置,但应有防火墙隔开。
控制室内必须设有调度电话,与使用煤气的车间保持联系,合理分配煤气使用量,以保证管道系统压力稳定。
5.2.1.4 水煤气生产车间应设有专用的分析站,除进行生产控制指标分析外,还应定时作安全指标分析测定。
5.2.1.5 间歇式水煤气炉的排放烟囱应单独设立,不宜和其他煤气设备共用烟道。
5.2.2 厂房建筑的安全要求5.2.2.1 水煤气生产厂房宜单排布置,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半水煤气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乙类(如同一装置生产水煤气和半水煤气时,应按水煤气要求处理)。
防火间距应符合GBJ16的有关规定。
5.2.2.2 水煤气生产厂房一般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
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地面应平整并易于清扫。
每层厂房应设有安全疏散门和楼梯。
水煤气生产厂房的区域内应设有消防车道。
5.2.2.3 水煤气生产厂房的电气设备按GB50058防爆要求设计。
5.2.3 设备结构5.2.3.1 水煤气发生炉的料仓层宜有通风设施。
煤、焦料仓的漏斗与煤气炉进料口之间的加料器宜采用密封或局部密封。
5.2.3.2 带有水夹套的水煤气炉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和使用应遵守5.1.3.2、5.1.3.3、5.1.3.4的规定。
5.2.3.3 通向煤气炉的空气管道的末端应设有泄爆膜和放散管。
5.2.3.4 洗涤塔排水管的水封有效高度为洗涤塔计算压力水柱高度至少加500mm。
5.2.3.5 电除尘器应符合下列规定:——电除尘器人口、出口管道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电除尘器入口、出口应设煤气压力计,正常操作时电除尘器人口(煤气柜出口)的煤气压力在2.5×103Pa~3.9×103Pa(255mmH2O~398mmH2O);电除尘器出口(加压机人口)的煤气压力不低于5×102Pa(51mmH2O),低于此值时,煤气加压机应停车;——电除尘器中水煤气的含氧量,正常操作时应小于0.6%;大于0.6%时,应发出报警信号;达到0.8%时,应立即切断电除尘器的电源;——电除尘器应设有放散管及泄爆装置。
(冶金行业)煤气发生站安全设计
本专篇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 议给予一一落实。该项目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本专篇以尽量降低各 类事故的发生频率、减少事故发生后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为原则进行设计, 可以满足国家、地方和化工行业的规范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在认真落实 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将可持续安全运行。
需要注意的是,优良的管理、对安全工作的长抓不懈、切实贯彻执 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是保证工厂长期安全稳定 运行的关键。
目 录
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IV 1 设计依据 .................................................................4
(冶金行业)煤气发生站安全 设计
************有限公司 钙合金生产配套煤气发生站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建设项目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1.1 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4 1.2 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
GB50195-94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94)1总则1.0.1为使发生炉煤气站的设计能保证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常压固定床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
对扩建和改建的工程,应合理地充分利用原有的设备、管道、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规范不适用于水煤气站和水煤气管道的设计。
1.0.3发生炉煤气站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噪声的危害必须严格控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发生炉煤气站为生产煤气而设置的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煤和灰渣贮运、循环水系统以及辅助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
2.0.2运煤栈桥运输煤、焦炭或灰渣的胶带走廊。
2.0.3破碎筛分间装有煤或焦炭的破碎设备或筛分设备的房间。
2.0.4受煤斗在煤场内或机械化运煤设备前的贮煤斗。
2.0.5末煤粒度为0.13mm的煤。
2.0.6机械化运输胶带输送机、多斗提升机、刮板机和水力除灰渣等运输方式。
2.0.7半机械化运输单轨电葫芦、单斗提升机、电动牵引小车、有轨手推矿车和简易运煤机械等运输方式。
2.0.8磁选分离设施在运煤系统上装磁选设备、悬吊式磁铁分离器、电磁胶带轮。
2.0.9小型煤气站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小于或等于6000m3/h的煤气站。
2.0.10中型煤气站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介于6000m3/h小型煤气站和50000m3/h大型煤气站之间的煤气站。
2.0.11大型煤气站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大于或等于50000m3/h的煤气站。
2.0.12一般通道室内操作和检查经常来往通过的地方。
2.0.13主要通道设备安装和检修运输用的室内干道。
2.0.14搅捧搅松煤气发生炉炉内煤层的装置。
2.0.15煤气净化设备竖管、旋风除尘器、电气滤清器、洗涤塔、间接冷却器、除滴器等的总称。
发生炉煤气站煤气放散系统与相关安全设计
机 械 与 设 备
发生炉煤气站煤气放散 系统与相关安全设计
苑 卫 军 , 建 胜 , 见 李 李
( 山 科 源 环 保 技 术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 山 0 32 ) 唐 唐 60 0
摘
要 : 文就 发 生 炉 煤 气 站 煤 气 放 散 系 统 及 其 规 范 设计 要求 进行 了 简要 阐 述 , 煤 气 放 散 系 统 放 散 管 通 径 和 放 本 对
装 置时 ,可仅 在较高 的设备 上或设备 之 间的煤气 管道 上
罔 1 环 保 节 能 型 两 段 炉 煤气 站工 艺 流 程 及 煤 气 放 散 系统
装设放散 管 ;煤气 管道处 的 吹扫用放 散管应 设置 于煤气 换 和蒸汽 吹扫时开启 , 可按 强制放散设计 。煤气发 生炉的 管道最 高处和煤气 管道 的末端 ,另外煤 气管 道进入 车 间 放 散通 径 和放 散高 度应 根据 炉 径大 小及 炉 型种类 确定 .
发 生炉煤 气站煤 气放散 系统 , 括发 生炉 放散 、 包 净化 合 中 国能 源安 全 战 略 和 环 保 政 策 ,又符 合 相 关 燃 耗 企 业 的 设 备放 散和煤气 管道 放散 三部分 ,以两段 炉环保 节 能型 利 益要 求 , 气 化 技术 在 中国应 用较 早 , 该 就其 生 产 规模 、 资 煤 气 站 为 例 , 工 艺 流 程 及 煤 气 放 散 系 统 如 图 i 示 , 投 其 所 其
散 高度 的合 理 设 计 进 行 了分 析 探 讨 , 并结 合 煤 气 放 散 引发 的几 个 事 故 案 例 ,,b煤 气 放 散 系 统 相 关 的设 备 及 管 道 x- f
系统 的安 全 设 计 进 行 了系 统 分 析 . 时指 出煤 气 放 散 系统 对 维 持 发 生 炉 煤 气 站 的 安 全 生 产 至 关 重 要 , 气 放 散 系 同 煤
煤气发生炉设计规范
煤气发生炉设计规范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1 总则为使发生炉煤气站的设计能保证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常压固定床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
对扩建和改建的工程,应合理地充分利用原有的设备、管道、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规范不适用于水煤气站和水煤气管道的设计。
发生炉煤气站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噪声的危害必须严格控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发生炉煤气站producer gas station为生产煤气而设置的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煤和灰渣贮运、循环水系统以及辅助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
运煤栈桥overhead bridge for coal conveyer运输煤、焦炭或灰渣的胶带走廊。
破碎筛分间crasher and screen room装有煤或焦炭的破碎设备或筛分设备的房间。
受煤斗coal receiving hopper在煤场内或机械化运煤设备前的贮煤斗。
末煤pulverized coal粒度为0—13mm的煤。
机械化运输transport by conveyer胶带输送机、多斗提升机、刮板机和水力除灰渣等运输方式。
半机械化运输transport by simple machine单轨电葫芦、单斗提升机、电动牵引小车、有轨手推矿车和简易运煤机械等运输方式。
磁选分离设施magnetic separator在运煤系统上装磁选设备、悬吊式磁铁分离器、电磁胶带轮。
小型煤气站small type gas station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小于或等于6000m3/h的煤气站。
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介于6000m3/h小型煤气站和50000m3/h大型煤气站之间的煤气站。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解析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Safety code for gas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发生炉、水煤气炉、半水煤气炉、高炉、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52炉、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12×10Pa(12.24kgf/cm)的天然气(不包括开采和厂外输配)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凡涉及安全方面必须执行本规程,还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本规程不适用于城市煤气市区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网及调压设施、液化石油气等。
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附科学依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批准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后,才能使用和运行。
各企业应依据本规程制订实施细则。
1基本要求1.1煤气设施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1.2重大的煤气设施设计,应由持有主管工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设计。
设计审查应有煤气设施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煤气设施的设计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
1.3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1.4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煤气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封闭。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1.5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规程后,才能投入运行。
煤气设施的验收应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1.6现有企业的煤气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改建、扩建、大修或技术改造中解决,未解决前,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备案1.7煤气设备、管道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1范固本规范规定了并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发生炉、水煤气炉、半水煤气炉、高炉、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炉、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12×lOSPa(l. 22×lO~vamH~O)的天然气(不包括开采和厂外输配)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经管和维修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市煤气市区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网及调压设施、液化石油气等.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错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附科学依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监督经管部门备案后,才能使用和运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 7231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 7231--1987.neq IS0508:1966)GB 16912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31 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95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235 工业企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现场设备、工业经管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J l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9工业企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计算压力computation pressure正常操作时工况可能出现的最高工作压力。
煤气发生炉管理规定模版
煤气发生炉管理规定模版一、目的为了确保煤气发生炉安全、高效运行,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冶炼厂等。
三、一般要求1. 煤气发生炉的选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 煤气发生炉应有完善的运行记录,并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和维护。
3. 运行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监控和操作,确保煤气发生炉的稳定运行。
4. 煤气发生炉运行期间,严禁私自进行任何改动或维修,必要时应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取得合法许可。
5. 对于新进厂的煤气发生炉,必须进行试运行和验收,并保持相应的试运行记录。
6. 煤气发生炉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安全。
四、安全操作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煤气发生炉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严禁擅自操作或进行试验。
2. 在操作煤气发生炉之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各项安全装置和指示仪表是否正常,并记录检查结果。
3. 煤气发生炉的点火过程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有操作证书的人员操作,确保安全可靠。
4. 煤气发生炉的停机过程应符合安全规定,必要时应先将燃烧器停火并关闭天然气进气阀门。
5. 煤气发生炉操作中,禁止将易燃物或可燃物放置在附近,并保持机器周围的良好通风环境。
6. 煤气发生炉操作中,操作人员应加强巡视,随时检查炉体、燃烧器和气体系统是否存在异常。
五、维护与检修要求1. 定期对煤气发生炉进行清洗和保养,确保炉内部的清洁和燃烧效果。
2. 检查炉体和管道系统是否存在泄漏现象,并及时处理。
3. 定期检测煤气发生炉的温度、压力、流量等关键指标,确保运行稳定。
4. 检查燃料供应系统和燃烧系统的连接是否牢固,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复。
5. 维护煤气发生炉的电气系统,确保电器设备正常工作。
6. 对于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煤气发生炉,应及时停机排查,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7. 维修、更换或清理煤气发生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确保停机安全。
煤气发生炉安全设计要求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煤气发生炉安全设计要求(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58404煤气发生炉安全设计要求Safety design requirements for gas generator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煤气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可燃气体。
燃烧无烟、火力强、易点燃且不污染环境,所以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如陶瓷、耐火材料、金属加工等。
煤气是由煤等固体燃烧或重油等液体燃料经干馏气化等过程而得的气体产物。
它的主要成份是氢气、一氧化碳和轻烃类。
着火温度在500℃—600℃之间,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后,遇火会爆炸。
所以煤气在生产以及输配过程中,一旦发生爆炸,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切实落实煤气发生站的防火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一、防火间距方面。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煤气发生炉煤气站与相邻厂房应满足10m的防火间距,与民用建筑应满足25m的防火间距。
对于产气量小于6000立方/小时的小型煤气站,《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中规定,可与煤气用户的车间相毗连,但应设防火墙。
这里的无间距要求,只是对直接使用该煤气发生炉煤气且相邻外墙为防火墙的车间而言的,对非煤气用户的车间仍应满足10m的防火间距。
二、设备安全方面。
在实际的煤气生产中,煤气发生炉多为半敞开式生产,所使用的煤气发生炉为固定床式全气化炉。
这类制气系统是在高压下运行,没有外界空气吸入的可能,但也因为其压力高,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密封性也要求高,因此应在设备薄弱处或易受爆破气浪直接冲击的部位装设爆破阀。
《发生炉煤气设计规范》GB50195—94中只规定了在电气滤清器及洗涤塔上装设爆破阀。
但笔者认为除上述两处之外还应在除尘器及分管道的末端安装防爆膜。
因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除尘器中的水封已撤去直接与煤气管路相连通,一旦出现故障,密封煤气管道是靠往除尘器中紧急注水来实现的,若操作失误,易形成负压,极容易吸入空气,而引发爆炸。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目次目次 (1)前言 (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3)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4)4基本要求 (4)5煤气生产、回收与净化 (6)6煤气管道(含天然气管道) (17)7煤气设备与管道附属装置 (27)8煤气加压站与混合站 (32)9煤气柜 (34)10 煤气设施的操作与检修 (37)11煤气事故处理 (40)12煤气调度室及煤气防护站 (41)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6222—1986《I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6222--198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二章——将各类煤气通用的条款均提出,纳入第4章基本要求中;——提高了焦炉煤气电捕焦油器的含氧量,并规定配备检测装置;——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增加了有关转炉煤气生产中的安全要求(见第5章);——对高压高炉减压阀组前的煤气管道的气密性试验压力进行了修改(见第6章);——增加了水封高度,并增补了新型隔断装置——双板切断阀(见第7章)——增加了对新型煤气柜的安全规定(见第9章);——对煤气事故的处理明确分节,使条例更清晰(见第11章);——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删除部分与实际不符的条款(见第12章);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河南亚天集团公司、北京科力恒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春雪、万成略、李晓飞、魏萍、张文秀、皱明森、张兴良、胡云、韦裕国、吉卫星、朱刚。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2004年第一次修改。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并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发生炉、水煤气炉、半水煤气炉、高炉、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炉、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12×105Pa(1.22×105mm)的天然气(不包括开采和厂外输配)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
煤气发生炉使用安全守则
煤气发生炉使用安全守则
煤气发生炉是我们家庭中常见的燃气设备之一,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不正确或不安全的使用煤气发生炉会产生严重的危险和潜在的火灾风险。
为了确保我们的安全,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一些煤气发生炉使用的安全守则。
首先,安装和使用煤气发生炉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会详细介绍设备的安装方法、使用方法、维护保养等重要信息。
正确安装和使用煤气发生炉是确保安全的基础。
其次,在安装或更换煤气发生炉时,一定要找专业的煤气工程师进行操作。
煤气工程师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确保煤气发生炉的安全安装和连接。
另外,定期检查和维护煤气发生炉是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的必要步骤。
定期检查煤气发生炉的煤气管道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存在泄漏的情况。
同时,还要检查燃烧器是否燃烧充分,火焰是否正常。
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修理或更换。
总结来说,正确使用煤气发生炉是确保我们生活安全的关键。
为了避免危险和火灾风险,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的使用安全守则。
通过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煤气发生炉,我们可以在舒适和安全的家庭环境中度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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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发生站安全设计
煤气发生站安全设计煤气发生站是为了生产燃气而设置的设施,它具有携带、存储、分配、加压、加气等一系列功能。
在使用过程中,对于煤气发生站的安全性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因此,在设计煤气发生站时,安全问题必须得到重视并严格控制。
本文将介绍煤气发生站的安全设计。
煤气发生站的危险源煤气发生站是通过高温、高压等一系列工艺来加工燃气的,它也有其固有的危险源。
煤气发生站中与安全有关的主要危险源如下:1.燃烧危险:由于煤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因此在加工及储存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燃烧危险。
2.中毒危险:煤气发生站在运作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有毒气体,容易对人造成中毒危险。
3.高温高压危险:在生产过程中会涉及高温高压,如煤气发生炉中的高温与高压蒸汽等,需在设计中考虑到这一危险源。
煤气发生站的安全设计煤气发生站的设计应该以坚固安全、可靠性等原则作为基础。
下面介绍煤气发生站安全设计的方法。
安全距离在煤气发生站的安全设计中,需要考虑安全距离的问题。
安全距离的设定需要基于以下因素:1.周围环境的情况:煤气发生站应远离高温、高压等危险源,同时应避免暴雨、洪水等环境风险。
2.各设备间隔的距离:煤气发生站内的设备之间应该设置一定的距离以保证安全运转。
安全设施在煤气发生站的设计中,必须考虑安全设施的设置问题。
安全设施包括煤气泄漏探测器、火焰检测器、自动风雨雪天气控制、自动排放废气等。
这些设备的作用是在发生事故时及时提供预警,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安全联锁安全联锁可以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迅速地切断危险源。
在煤气发生站中,设置安全联锁可以使得各设备之间实现相互监控,一旦危险发生,设备将自动关闭。
这样可以及时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的发生。
安全疏散煤气发生站的安全设计中也需要考虑安全疏散问题。
在设计中,需要合理安排出口,设施之间的通道应该宽敞、明亮,并设置安全标识,以满足安全疏散的需要。
结语在煤气发生站的设计中,安全问题是必须要考虑的。
通过合理的安全设计,我们可以有效地控制危险源并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86国家标准局1986-04-09发布 1986-12-01实施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发生炉、水煤气炉、半水煤气炉、高炉、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炉、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12×105Pa(12.24kgf/cm3)的天然气(不包括开采和厂外输配)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凡涉及安全方面必须执行本规程,还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本规程不适用于城市煤气市区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网及调压设施、液化石油气等。
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附科学依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批准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后,才能使用和运行。
各企业应依据本规程制订实施细则。
1 基本要求1.1 煤气设施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1.2 重大的煤气设施设计,应由持有主管工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设计。
设计审查应有煤气设施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煤气设施的设计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
1.3 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1.4 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煤气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封闭。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1.5 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规程后,才能投入运行。
煤气设施的验收应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1.6 现有企业的煤气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改建、扩建、大修或技术改造中解决,未解决前,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备案。
单段煤气发生炉的优化设计
三、 管道 焦油1 集装置 I 殳
单 段 式 煤 气 发 生 炉 提 供 的 是 热 脏 煤 气 , 果 在 管道 设 计 、 及 焦 如 以
料 价 格 地 不 断 攀 长 . 制 气 已 经 成 为 一 种 更 廉 价 的 燃 料 得 到 用 户 的一 爆 炸 。 煤
致认 可 。 炭 洁 净 技 术 之 一 就是 将 煤 炭 气 化 。 煤 炭 气 化 后使 用 , 于 煤 把 对 提 高 煤 炭 利 用 效 率 、 少 环 境 污 染 . 进 经 济 建 设 的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的 减 促
占 6 % . 些 污 染 物 的 排放 对 我 国生 态 环 境 造 戒 了极 大 危 害 。酸 雨 区 7 这 3在 一 次 风 机 进 风 E设 置 空 气 止 回 阀 , 止 气爆 时 对 一 次 风 机 进 . l 防
域 迅 速 扩 大 , 占 国土 面 积 的 4 %, 已 4 经济 损 失 难 以估 计 。 因此 , 了保 行 破 坏 。 为 障 国 民经 济 的可 持 续 发 展 , 展 洁 净 煤 技 术 , 理 利 用 煤 炭 资 源 、 发 合 降低 4在 点 火 火 焰 和 主 火 焰 处 , 装 美 国 霍 尼 韦 尔 的 火 焰 探 测 器 , . 安 一 燃 煤 污 染 、 护 环 境 已是 刻 不 容 缓 。 另 外 , 于 世 界 能 源 紧 缺 , 种 燃 旦 点 火 没成 功 , 火 焰 熄 灭 ,L 控 制 程 序 将 自动 执 行 安 全 程 序 , 免 保 由 各 或 PC 避
除尘 。 因此 研 究 设 计 了水 封 隔 离 装 置 , 时 煤 气 直 接 和 水 面相 遇 , 尘 此 灰 将 被 水 吸附 。而 其 他 厂 家 一 般 只 用 沉 降 室 , 灰 效 果 远 没 有 隔 离 水 封 除
GB6222-2005代替GB6222—1986
容器的安全管理规定。 5.1.3.3 煤气发生炉水夹套的给水规定,要遵照 GB50195 执行。 5.1.3.4 水套集汽包应设有安全阀、自动水位控制器,进水管应设止回阀,严禁
在水夹套与集汽包连接管上加装阀门。 5.1.3.5 煤气发生炉的进口空气管道上,应设有阀门、止回阀和蒸汽吹扫装置。
空气总管末端应设有泄爆装置和放散管,放散管应接至室外。 5.1.3.6 煤气发生炉的空气鼓风机应有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供电有困难的,
应设能自动放散煤气的装置。 5.1.3.10 电捕焦油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捕焦油器入口和洗涤塔后应设隔断装置; ——电捕焦油器应设泄爆装置,并应定期检查; ——电捕焦油器应设当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能及时切断电源的装置: 煤气含氧量达 1%; 煤气压力低于 50Pa(5.1mmH2O); 绝缘保温箱的温度低于规定(一般不低于煤气入口温度加 25℃); ——电捕焦油器应设放散管、蒸汽管; ——电捕焦油器底部应设保温或加热装置; ——电捕焦油器沉淀管问应设带阀门的连接管; ——抽气机出口与电捕焦油器之间宜设避震器。 5.1.3.11 每台煤气发生炉的煤气输入网路(或加压)前应进行含氧量分析,含氧
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炉、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 12×105Pa(1.22×105mm)的 天然气(不包括开采和厂外输配)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 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
本规程不适用于城市煤气市区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网及调压设施、液化石油气等。 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需提出相 应的安全规定(附科学依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批准并报劳动人事部 备案后,才能使用和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错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723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7231-1987,neqISO508:1966) GB16912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31 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范 GB50195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235 工业企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6 现场设备、工业管理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9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计算压力 computation pressure 正常操作时工况可能出现的最高工作压力。是为了计算管道(或设备)的水封高 度,或为了确定气密试验、强度试验的压力。煤气设施在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可能 达到的最大工作压力,为最高工作压力。 3.2 煤气设施 gases equipment 所有流经煤气(特别是高压煤气)的设施,包括与其相连的其他介质(如蒸汽、 氮气、水等)的管路、设备到与煤气介质第一个切断装置都视为煤气设施。 3.3 隔断装置 curtain appliance 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在设计允许范围, 具有煤气不泄漏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 3.4 粗煤气 untreated gases 未经净化的煤气。
煤气站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195-2010代替GB 50195-1994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ducer gas station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GB/T 50195-2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T 50195-2010I目次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则 ............................................................................. 5 5 煤种选择 ......................................................................... 6 6 设计产量和质量 ................................................................... 7 7 站区布置 ......................................................................... 8 8 设备选择 ......................................................................... 9 9 设备的安全要求 .................................................................. 11 10 工艺布置 ....................................................................... 12 11 空气管道 ....................................................................... 13 12 辅助设施 ....................................................................... 14 13 煤和灰渣的贮运 ................................................................. 15 14 给水、排水和循环水 ............................................................. 17 15 热工测量和控制 ................................................................. 19 16 采暖、通风和除尘 ............................................................... 20 17 电气 ........................................................................... 20 18 建筑和结构 ..................................................................... 23 19 煤气管道 ....................................................................... 2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 ........................... 28 附录B(规范性附录)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路和其他管道的最小交叉净距 ............. 29 附录C(规范性附录)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在同一支架上平行敷设的其他管道的最小水平净距 ................. 30 附录D(规范性附录)车间架空冷煤气管道与其他管线的最小水平、垂直和交叉净距 ......................... 31 附录E(规范性附录)煤气站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及火灾危险分类等级 (32)GB/T 50195-2010II附录F(资料性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 33 附:条文说明 (35)图 1 直流系统时,在不形成水垢的要求下水的允许加热温度 ......................... 59 图 2 最大允许挠度示意图 (72)表 1 两段煤气发生炉气化用煤补充技术条件 ............................................6 表 2 水封的有效高度 ............................................................... 11 表 3 煤气发生炉贮煤斗的有效贮量 .................................................. 15 表 4 碳酸盐硬度与排水温度的关系 .................................................. 17 表 5 煤气站各主要生产房间的采暖室内计算温度...................................... 20 表 A.1 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 ..................... 28 表 B.1 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路和其他管道的最小交叉净距 ...... 29 表 C.1 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在同一支架上平行敷设的其他管道的最小水平净距 .......... 30 表 D.1 车间架空冷煤气管道与其他管线的最小水平、垂直和交叉净距 ................... 31 表 E.1 煤气站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及火灾危险分类等级 ................................. 32 表 6 国内部分煤气站中爆破阀的采用情况 ............................................ 46 表7 燃用固体燃料的锅壳锅炉的水质标准 ............................................ 58 表8 热水锅炉水质标准 ............................................................ 58 表9 煤气站内设置检测仪表与调节项目 (62)GB/T 50195-2010III前言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为本次标准修订工作的基础性国家标准。
煤气站设计规范2(2010版 -
13 煤和灰渣的贮运
13.1 煤和灰渣贮运系统应按下列条件设计: 13.1.1 煤的种类、粒度和运输量、末煤和灰渣的排除量。 13.1.2 煤气站的工作制度和贮运工作制度。 13.1.3 煤、灰渣和末煤的站外运输方式。 13.2 大、中型煤气站的煤、灰渣和末煤应采用机械化装卸和运输;小型煤气站宜采用机
械化或半 机械化装卸和运输。 13.3 煤气站的煤场,应根据煤源远近、供应的均衡性和交通运输方式等条件确定,并宜
符合下列 规定: 13.3.1 火车和船舶运输,煤场贮煤量为 10d~30d 的煤气站入炉煤量。 13.3.2 汽车运输,煤场贮煤量为 5d~10d 的煤气站入炉煤量。 13.3.3 当工厂有集中煤场时,煤气站煤场的贮煤量不大于 3d 的煤气站入炉煤量。 13.3.4 煤场除设置入炉煤的贮存场地外,尚应根据需要预留末煤的堆放场地。 13.4 露天煤场应夯实和设排水设施,并宜铺设块石地坪或混凝土地坪,在有经常性的连
表 4 碳酸盐硬度与排水温度的关系
碳酸盐硬度 (mg/L 以 CaCO3 表示)
排水温度 ℃
≤175
50
250
453Βιβλιοθήκη 04035035
500
30
14.3 煤气站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14.4 煤气站循环水宜零排放,如排放应满足当地排放标准规定。 14.5 烟煤系统洗涤冷却煤气的循环水应分设冷、热两个系统。 14.6 煤气净化设备采用接触煤气的循环水,应进行水处理,其水质、水压、水温应符合
层或地面 大于 2m 时,应设置平台。
10 工艺布置 10.1 煤气发生炉宜采用单排布置。 10.2 主厂房的层数和层高,应根据煤气发生炉的型式、煤斗贮量、运煤和排灰渣的方式、
煤气发生炉安全设计要求
煤气发生炉安全设计要求煤气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可燃气体。
燃烧无烟、火力强、易点燃且不污染环境,所以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如陶瓷、耐火材料、金属加工等。
煤气是由煤等固体燃烧或重油等液体燃料经干馏气化等过程而得的气体产物。
它的主要成份是氢气、一氧化碳和轻烃类。
着火温度在500℃—600℃之间,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后,遇火会爆炸。
所以煤气在生产以及输配过程当中,一旦发生爆炸,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切实落实煤气发生站的防火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一、防火间距方面。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有关规定,煤气发生炉煤气站与相邻厂房应满足10m的防火间距,与民用建筑应满足25m的防火间距。
对于产气量小于6000立方/小时的小型煤气站,《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中规定,可与煤气用户的车间相毗连,但应设防火墙。
这里的无间距要求,只是对直接使用该煤气发生炉煤气且相邻外墙为防火墙的车间而言的,对非煤气用户的车间仍应满足10m的防火间距。
二、设备安全方面。
在实际的煤气生产中,煤气发生炉多为半敞开式生产,所使用的煤气发生炉为固定床式全气化炉。
这类制气系统是在高压下运转,没有外界空气吸入的可能,但也因为其压力高,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密封性也要求高,因此应在设备薄弱处或易受爆破气浪直接冲击的部位装设爆破阀。
《发生炉煤气设计规范》GB50195—94中只规定了在电气滤清器及洗涤塔上装设爆破阀。
但作者认为除上述两处之外还应在除尘器及分管道的末端安装防爆膜。
因为在正常生产过程当中,除尘器中的水封已撤去直接与煤气管路相连通,一旦出现故障,密封煤气管道是靠往除尘器中紧急注水来实现的,若操作失误,易形成负压,极容易吸入空气,而引发爆炸。
并且还应在煤气发生炉的炉顶、煤气出口处煤气总管和分管的末端增设放散管。
该放散管上应设取样嘴,以利检测、修理吹扫管道时,检测煤气的含量。
放散管的直径根据炉的容积来确定,若容积大于或等于1 立方,放散管不应小于100毫米;若小于1立方,放散管不应小于50毫米。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使发生炉煤气站的设计能保证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常压固定床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
对扩建和改建的工程,应合理地充分利用原有的设备、管道、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规范不适用于水煤气站和水煤气管道的设计。
1.0.3发生炉煤气站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噪声的危害必须严格控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发生炉煤气站producergasstation为生产煤气而设置的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煤和灰渣贮运、循环水系统以及辅助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
2.0.2运煤栈桥overheadbridgeforcoalconveyer运输煤、焦炭或灰渣的胶带走廊。
2.0.3破碎筛分间crasherandsereenroom装有煤或焦炭的破碎设备或筛分设备的房间。
2.0.4受煤斗coalreceivinghopper在煤场内或机械化运煤设备前的贮煤斗。
2.0.5末煤pulverizedcoal粒度为0-13mm的煤。
2.0.6机械化运输transportbyconveyer胶带输送机、多斗提升机、刮板机和水力除灰渣等运输方式。
2.0.7半机械化运输transportbysimplemachine单轨电葫芦、单斗提升机、电动牵引小车、有轨手推矿车和简易运煤机械等运输方式。
2.0.8磁选分离设施magneticseparator在运煤系统上装磁选设备、悬吊式磁铁分离器、电磁胶带轮。
2.0.9小型煤气站smalltypestation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小于或等于6000m3燉h的煤气站。
2.0.10中型煤气站mediumtypegasstation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介于6000m3燉h小型煤气站和50000m3燉h大型煤气站之间的煤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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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发生炉安全设计要求煤气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可燃气体。
燃烧无烟、火力强、易点燃
且不污染环境,所以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如陶瓷、耐火材料、
金属加工等。
煤气是由煤等固体燃烧或重油等液体燃料经干馏气化
等过程而得的气体产物。
它的主要成份是氢气、一氧化碳和轻烃类。
着火温度在500℃—600℃之间,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后,遇火会
爆炸。
所以煤气在生产以及输配过程中,一旦发生爆炸,往往会造
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切实落实煤气发生站的防火设
计显得尤为重要。
一、防火间距方面。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煤气发生炉煤气站与相邻厂房应满足10m的防火间距,与民用建筑应满足25m的防火间距。
对于产气量小于6000立方/小时的小型煤气站,《发生炉煤
气站设计规范》中规定,可与煤气用户的车间相毗连,但应设防火墙。
这里的无间距要求,只是对直接使用该煤气发生炉煤气且相邻外墙
为防火墙的车间而言的,对非煤气用户的车间仍应满足10m的防火
间距。
二、设备安全方面。
在实际的煤气生产中,煤气发生炉多为半敞开式生产,所使用的煤气发生炉为固定床式全气化炉。
这类制气系统是在高压下运行,没有外界空气吸入的可能,但也因为其压力高,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密封性也要求高,因此应在设备薄弱处或易受爆破气浪直接冲击的部位装设爆破阀。
《发生炉煤气设计规范》GB50195—94中只规定了在电气滤清器及洗涤塔上装设爆破阀。
但笔者认为除上述两处之外还应在除尘器及分管道的末端安装防爆膜。
因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除尘器中的水封已撤去直接与煤气管路相连通,一旦出现故障,密封煤气管道是靠往除尘器中紧急注水来实现的,若操作失误,易形成负压,极容易吸入空气,而引发爆炸。
并且还应在煤气发生炉的炉顶、煤气出口处煤气总管和分管的末端增设放散管。
该放散管上应设取样嘴,以利检修吹扫管道时,检测煤气的含量。
放散管的直径根据炉的容积来确定,若容积大于或等于1立方,放散管不应小于100毫米;若小于1立方,放散管不应小于50毫米。
这样才能做到煤气在管路中的放空不留死角,从而有效地降低因回火造成煤气管路爆炸的机率。
三、电气设备方面。
虽然在《发生炉煤气设计规范》GB50195—94上确定了主厂房的底层及操作层属非爆炸危险环境,对煤气用户车间未做要求,但在发生炉顶部及管道敷设车间仍应属于爆炸危险环境。
因为煤气在炉内以及管道中是以高压维持且分管道上设置有放散管,极易泄漏。
而且发生炉的加煤和出灰是依靠煤锁斗和灰锁斗来封闭炉内高压煤气的,须将锁斗内的高压煤气释放,才能进行,一旦密封不严或操作失误,煤气便会喷出,极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所以在这部分的照明及动力用电仍应采用防爆设计和增设CO气体报警器,以更好地满足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