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广东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易修改word版 (10页)
【2018-2019】1997年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范文模板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1997年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1997年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法律沿革梳理内容: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法律沿革梳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许多开发商都将目光放在了农村集体土地上。
大家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从用地类型上分为三大类,即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建设用地多处于地势平缓、交通便利的区域,且拿地成本相对较低,最受开发商青睐,而宅基地绝对要算农村建设用地当中的“主力军”。
所以下面带你看看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法律沿革。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法律沿革梳理一直以来我国都没有宅基地的专门立法,而是由法律和政策共同规范、调整。
这些法律和政策根据国家对宅基地的把控而适时调整。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宅基地取得主体以及所有权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至1961年):宅基地归农民所有新中国成立后,我党及时兑现革命时做出的“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的承诺,农村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
1950年6月28日通过的《土地改革法》规定:把从地主处没收得来的土地分配给贫苦农民所有(第10条),明确了农民享有土地的所有权。
1954年9月20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其第八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
土地改革完成后,虽然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但分散、脆弱的农业个体经济既不能满足工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又存在着两极分化的危险。
1956年6月30日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试点经验予以了总结和推广,其规定:入社的农民必须把私有的土地和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第13条);但社员原有的房屋地基不在入社范围,仍由个人所有(第16条)。
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标准版)
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
宅基地则是一个中国特色问题。
下文是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最新消息,欢迎阅读!《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此前呼之欲出的允许宅基地在本镇、本集体内部相互买卖政策,在省政府法制办昨日(5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中有了体现。
送审稿指出,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意,可以购买本镇区域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并取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如若该办法获得通过,今后我省农村宅基地将可以在本镇、本集体内部流转。
专家指出,这或将成为广东在集体土地流转政策方面迈出的先行先试的一步,也将解决洗脚上田进城农民所持宅基地的处置问题。
严禁城镇居民买宅基地需要分户、宅基地灭失或者不能使用、外来人口落户、村庄改造搬迁;;;;今后,只要符合以上四种情况之一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送审稿的规定,可以购买本镇、本集体内其他成员的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
送审稿指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依法取得的一户一宅之外的农村房屋,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相应转让。
在有条件放开的同时,送审稿也明确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附着物。
此外,新批准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为: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低于上述标准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禁止再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闲置两年可回收送审稿强调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应当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同时提出了一户一宅的原则,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但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可以永久持有。
若出现宅基地闲置两年、建新屋不拆旧屋、已迁入新村、户口迁移、使用权人死亡等情形,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注销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撤销有关批准文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精编范文】农村宅基地确权超出面积新政策-推荐word版 (2页)
【精编范文】农村宅基地确权超出面积新政策-推荐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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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超出面积新政策
继土地确权之后,农村宅基地确权也在广大农村如火如荼的开展。
下面是小编就针对农村宅基地确权超出面积这个问题进行有关政策解读。
农户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并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各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
政策依据:
依据一:《土地管理法》中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依据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要求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
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要充分发挥村自治组织依法管理宅基地的职能。
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利用的监管。
农民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
最后需要强调一点。
中国幅员辽阔,但各地数量和质量都不均衡,因此国家对于宅基地面积这块在之前并没有做统一标准。
2018土地新政策告诉你:正常超占的宅基地该怎么处理
2018土地新政策告诉你:正常超占的宅基地该怎么处理
2018年土地确权就将全面完成了,在此期间对于许多违规的宅基地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措施来解决。
但是农村许多农民会将自己的房子做的比较宽敞,有时会占用额外的土地,那么农民们就担心这些额外占有的土地国家要怎么处理。
对于这种情况,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啦!正常超占的宅基地在明年确权之后会这样去处理:1、村民可以采取自制的处理办法,集体在一起去商讨、研究最后在做决定就可以。
毕竟宅基地是集体的,不是个人的。
2、农民的宅基地一旦超出正常的标准,那么也可以去扣除农民相应承包的土地,这样去做一个地的总数的平衡。
3、对待超出的宅基地的部分,也可以实行有偿使用,说的简单点,就是多用地了就可以多缴一些费,少用些土地呢,
就可以适当得到一些奖励。
(主要也是鼓励村民节约用地嘛)4、要进一步做好村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建设规划的工作,对待那些反映了宅基地总体实际面积的标准较低的地区,可以去适当的调整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要做到人均的实际分地面积与规划中是一样的。
所以,农民朋友们,自己家的房子若是占用了集体的土地,也不要太慌张,以上就是国家主要对农村超占的宅基地的实用面积一些相关处理,自己要提前做好了解,以免最后造成大的损失!。
2019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村农民新村宅基地分配办法】
《2019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村农民新村宅基地分配办法】》摘要:依照区农村宅基地分配办法、区村民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村民治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结合村旅游开发新村建设和具有分户条件村民要特制定办法,、具有村户口并享有生产村民合宅基地分配条件(按区宅基地办法实行)条件()、儿子或女儿不分宅基地,太镇村村民委员会二〇四年十月十二日</村农民新村宅基地分配办法(讨论稿)依照区农村宅基地分配办法、区村民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村民治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结合村旅游开发新村建设和具有分户条件村民要特制定办法、分配原则和条件原则、具有村户口并享有生产村民合宅基地分配条件(按区宅基地办法实行)条件()、儿子或女儿不分宅基地;()、两儿子可以分处宅基地;(3)、三儿子以上可以分两处以上宅基地()、两女儿以上不分宅基地;、挂户村民不享有宅基地地分配权步以派出所出户籍标准;派出所出具户籍是分户有格申请宅基地二步派出所出具户籍没有分户合宅基地分户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二、分配方法、拆迁置换、拆还;属拆迁户拆户置换户宅基地置换宅基地面积统50平米、合新增分户条件村村民如要分配宅基地按每块宅基地50㎡面积分配收取6万元宅基地费3、沿街商铺、水街商铺和沿路四合院另收基础设施建设成费(具体见细则)三、分配细则、新村商铺约8户其沿街商铺7户水街商铺5户四合院39户收取基础设施建设成费具体标准如下户型面积㎡价格万元价格万元沿街四合院 300 (前) 0()沿路商铺 506 水街商铺 50 3 住别墅 50 0 、各组按户数比例分配商铺、水街商铺、四合院按各组户数比例分摊如G组8户全村60户按5比例分配房屋新村建设36户商铺8户别墅8户商铺别墅各占50%该组可8栋房屋选择即栋商铺水街商铺和四合院栋别墅选择3、新村建设分3期建设完成期建设以组主其包括户曹庄组拆迁户二期以曹庄组主、三期浮组、浮二组主、期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按照区土地征用标准以及房屋评估机构评估报告给补偿并公示涉及土地将被新村建设征用而房屋并不拆迁围原则上不期建设围分配宅基地如确实有要期安置村民可按程序向村委会提出面申请由村委会和申请人签订拆除现有房屋协议再进行宅基地置换5、新村建设涉及到全村发展关系到全村集体利益村民应当发展角看待新村建设面临问题更应该拧成股绳共困难积极支持新村建设若对新村建设阻碍部分村民如提出不合理要或要高违反公平原则或以其所有向集体组织要挟则按照民主集制原则由村民代表会以少数从多说原则可以定排除阻碍行6、新村建设实行统建、建相结合方式沿街商铺、水街商铺、四合院等商铺由村委会统建设建成以按房屋建设成价格卖给村民;村居别墅由村民依照新村规划和房屋建设标准要建建前要缴纳三万元建设保证金保证金分三步由村委会退还是房屋构建结构合理退还万二是房屋层高合规划退还万三是外墙装饰合规划退还万7、房屋类型和位置选择以抽签方式确定如G组可8栋房屋围抽签房屋类型商铺有栋、别墅类型有栋该组村民则按宅基地分配标准缴纳基础设施成费用围抽签如抽到商铺由村委会办理产权证明即取得商铺归属权如抽到别墅即得到别墅归属权预先缴纳基础设施成费用予以退还具体分两种情况()拆迁户属置换性质不缴纳6万元宅基地费用如想选择商铺按基础设施建设成费具体标准先缴纳该费用即具有抽签权抽到商铺即具有该商铺权利抽到商铺全额退回该费用()合宅基地分配标准村民若有分户应当缴纳六万元宅基地使用费然按照()项标准适用(3)拆迁户如放弃置换由村集体退还该户6万元宅基地费用该户以即丧失了申请宅基地权利方案依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民主集制原则村民代表会上通形成村村规民约正式实行太镇村村民委员会二〇四年十月十二日。
【2018-2019】201X年中国土地登记制度word版本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201X年中国土地登记制度还在找中国的土地登记制度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中国的土地登记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本规则所称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
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必须依照本规则规定,申请土地登记,申请土地登记,申请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
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拥有或者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应当分宗申请登记,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使用土地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第六条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土地登记申请;(二)地籍调查;(三)权属审核;(四)注册登记;(五)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
【2018-2019】请予审批,特此报告word版本 (14页)
(七)批示会签文件
1.单方会签的,通常批示“请××会签”、“请××审签”。
2.多方会签的,一般批示“请××、××、××会签”。
(八)请示的结束语
1.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
(二)下行文
特此通知,希即遵照办理;特此批复;以上意见,请即研究执行(或按照执行、参照执行、遵照执行、依照执行、认真执行、严格执行);特此公告(通告、布告);周知;此布;本通报应向旅游系统所有人员进行传达,组织讨论,并将讨论情况及时报我们;同意你社意见,本件存案备查;以上通知(指示)希即认真研究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月底前向本局(社)作一报告;请将你们对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具体部署情况尽快一并报局(社);本通知下达后,以往有关文件与此件有抵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承启用语
公文中用来承接上文并引起下文的词语。常用于通知、决定、报告、计划、规章制度等文种。一般结构特点:前面以一介词结构承接上文,后面用一个基本固定的结构形式引起下文,如“根据……特作如下决定”、“为了……提出如下意见”等。承启用语的上文一般较为简短,下文是文中内容的主体部分,并多用条款形式表达。
批转用语
公文常用语分类整理:
开端用语
公文中用在正文的全篇或段落开头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背景等的词语。如“据、根据、依据、查、奉、兹、按照、遵照、依照、为了、关于、由于、鉴于、随、随着”等。 期请用语
公文中表示作者某种期望和请求的词语。多用于上行文、有时也用于平行文和下行文。常用的期请用语有“请、敬请、恳请、提请、报请、拟请、希、望、希望、切望、热望、盼、切盼”等。
【2018-2019】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易修改word版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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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土地是宝贵的、有限的自然资源。
各级政府必须认真宣传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本实施办法,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
第三条省、市(地)、县(市、区)各级政府土地管理机关,主管所辖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r 作,负责《土地管理法》和本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与检查监督。
乡(镇)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工作,配备土地管理助理员。
第四条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所有证;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证。
依法需要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买卖、转让地上附着物而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转移时,必须经县级以上政府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县级以上土地管理机关,应建立地籍管理制度和地籍档案。
第五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妨碍和阻挠。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随意变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七条县级政府应本着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根据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县(市、区)、乡(镇)、村年度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报上一级政府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八条对当地名、特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城市规划区内的商品菜地,应切实保护,不得占用。
【2018-2019】现就相关事项请示如下-范文word版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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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二、××××××(请示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其意义)。
三、××××××(具体方案和请示事项)。
妥否,请示。
(印章)××××年×月×日(联系人及电话:×××××××)××××(公司)关于请求协调解决××××××问题的请示××××(主送单位):目前,我公司××××××(遇到的问题或困难)。
为了××××××(目的),根据××××××(依据),现就××××××(意图主旨)请示如下:一、××××××(问题的由来)。
2018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具体规定-精选word文档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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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对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具体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具体规定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具体规定完整版改革的七项原则: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保障农民权益,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
《方案》针对五大关键领域,提出26个方面的改革举措,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对此,陈锡文表示,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来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
“不仅因为在整个农村经济当中集体经济所占的比重很大,更因为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与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密切相关。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
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
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018-2019】村民征地意愿书-范文word版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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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用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土部门对本次征地情况进行依法测算。
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和青苗费总计xxxx元/亩。
征地款到组后被征地农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征地方用地及项目建设。
三、征用费支付办法:上述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和劳力安置费、青苗费一次性支付。
四、土地被征用后,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在支付劳力安置费后,农户不得以土地被征用为理由要求用地方或村级安置工作,均自谋职业。
五、土地被征用后,所征用土地的承包权同时取消。
如本组农户代表对以上土地征求意见书无异议并同意征用以上土地的,请在下面签字:xxxxxxxxxxxxxxx年月日篇二:征地意向协议征地意向协议甲方:乙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属于乙方所有的位于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有关问题达成如下意向:一、甲方与乙方达成征收土地意向,面积约亩,准确数据以上报征地时的勘测定界数据为准。
二、征地未上报前,甲方不支付土地补偿费,乙方继续负责拟征收土地上的耕种,甲方需要上报土地征收时,以上报征地范围的勘测定界面积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补偿标准按照标准计算,由县统一征地机构直接拨付。
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在公告时清点完毕,征地上报时按确认的青苗、地上附着物清单一次性补偿,后种作物不再补偿。
三、本次征地意向的范围、权属已经双方确认,涉及的被征地农户由乙方负责告之。
【2018-2019】财税201X年121号文件-范文word版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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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中“债务/股本比”一般企业为2∶1,相对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1X]80号)规定的“纳税人从关联方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即1∶2)”有明显的提高。
增加了“例外性条款”。
对于境内企业的关联企业借贷,引入了“例外性条款”,即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不受相关“债务/权益比”的限制,相对于过去的规定在消除双重征税影响上,走出一大步,鼓励企业间合理的资金融通。
加大了资本弱化惩罚力度。
对于资本弱化惩罚包括两方面:作为支付利息的一方面,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对收取利息一方要求全额纳税。
取消了对一方调整另一方可以相应调整的规定,对资本弱化进行重复征税,加大了惩罚力度。
强化了“资料提供”。
一方面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于关联方资金融通,包括关联方借贷,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应报送相关资料;另一方面企业豁免“资本弱化”调整,需要准备相关资料。
资本弱化防范规定的完善,对企业而言,应关注以下方面:注意适用对象。
该政策是专门针对关联企业间的融资行为而出台的政策,如果借款企业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是不能适用这一政策的。
【2018-2019】1997年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word版本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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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1997年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我国农村宅基地制
度的历史变迁和法律沿革梳理内容: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法律沿革梳理: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许多开发商都将目光放在了农村集体土地上。
大家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从用地类型上分为三大类,即建设用地、农用
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建设用地多处于地势平缓、交通便利的区域,且拿地成本
相对较低,最受开发商青睐,而宅基地绝对要算农村建设用地当中的“主力军”。
所以下面带你看看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法律沿革。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法律沿革梳理
一直以来我国都没有宅基地的专门立法,而是由法律和政策共同规范、调整。
这些法律和政策根据国家对宅基地的把控而适时调整。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宅基地取得主体以及所有权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至1961年):宅基地归农民所有
新中国成立后,我党及时兑现革命时做出的“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
的承诺,农村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
2024农村宅基地新政策规定(最新)
2024农村宅基地新政策规定(最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4规定1、对宅基地的规定如下:(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3)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5)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东莞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4规定1.学历入户(1)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2)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3)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4)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我市连续3年社保,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5)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2.留学生入户(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2)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
3.资格证入户(1)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我市连续3年社保,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2)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3)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4)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4.职称入户(1)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2)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3)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
温馨提示:本项申请人需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5.表彰入户(1)中华技能大奖;(2)全国技术能手;(3)广东省技术能手;(4)东莞市技术能手;(5)东莞市“首席技师”;(6)“莞邑工匠”称号。
2018-2019-宅基地申请书集锦-优秀word范文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宅基地申请书集锦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201X年宅基地申请书集锦∙第二篇:宅基地申请书∙第三篇:宅基地申请书∙第四篇:宅基地申请书∙第五篇:宅基地申请书∙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201X年宅基地申请书集锦宅基地申请条件(一) 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二) 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三) 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四) 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一) 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二) 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三) 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四) 户口已迁出的;(五)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六)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以户为单位,在城市规划及规划控制范围内,每户不得超过134平方米,其它范围不超过167平方米。
申请书范本1申请人:姓名,个人介绍申请事项: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
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
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
农村宅基地动迁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动迁新政策有什么规定补偿方式多样选择,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补偿形式安置补偿的选择一般会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拆迁安置补偿款,一种是产权置换房屋,还有一种就是两者相结合,在一定产权置换的基础上再收取部分补偿款。
补偿标准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和房屋分开补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归属于集体:二是房屋补偿,归属于个人。
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拆迁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必须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取得被拆迁人的同意、给予充分补偿的基础上,能进行房屋的拆迁。
而商业性开发,也必须由开发商与屋主先进行谈判,在达成协议后才能进行拆迁。
二、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三、宅基地国家法律规定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2019年广东省农村宅基地补偿新标准,广东省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哪些
2019年广东省农村宅基地补偿新标准,广东省农村宅基地新政
策有哪些
1、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范围是什么
一般来讲,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包括三种即:
一、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
二、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
三、其他补偿包括搬家费、过渡费、拆迁奖励等费用。
主要的补偿来自于对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又有着显著的区别。
对房屋的补偿,主要考虑房屋的产权人,以及那些对房屋建设做过贡献的人,主要从出资和出力两个方面加以证明。
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考虑到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而且是一户一宅,所以在拆迁前身为宅基地的申请人之一,并且没有另行申请宅基地,应该享有获得宅基地补偿的权利。
2、农村房屋拆迁一般补偿如何计算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2018-2019】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最新版-精选word文档 (1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最新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X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面是关于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修订后的原文!(201X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X年9年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省人民的政府按照规定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地级以上市人民的政府应当在省人民的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确定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四条工资支付实行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原则。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各级人民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机制、信用监督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的政府应当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工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和银行,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工资支付行为实施监督。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4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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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民合法土地财产权利,合理利用土地切
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
划条例》和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依法批准(或合法使用)建设住宅占用的农村集体土地。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其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
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基本原则】
农村宅基地的安排与使用应当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遵循规划先行、一户一宅、标准控制、依法审批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