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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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三、高处作业的定义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地面2米(含2米)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活动。

四、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要求及注意事项。

2.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如安全带、安全绳、防护栏杆等。

3. 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高处作业。

4. 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工具、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

五、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2. 作业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3. 作业过程中,应保持作业现场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

4. 作业过程中,应确保作业区域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堵塞。

5.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

六、高处作业后的清理工作1. 作业完成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2. 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恢复原状。

3. 作业现场的工具、设备应归位,不得随意放置。

七、高处作业的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高处作业进行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人员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八、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高处作业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的所有高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墙面、梁柱、架空管线、吊篮、脚手架、登高器具等高处作业。

三、基本要求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内容、范围、方法、步骤、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并签署交底记录。

高处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所和设备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作业条件符合要求。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利因素,应暂停或停止作业。

4.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5.高处作业后,必须对作业场所和设备进行清理和整理,恢复原状,并做好交接和记录。

四、责任分配1.本单位负责人是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和落实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和监督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是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计划,组织和实施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检查和指导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操作规程等工作。

本单位项目部(或施工队)是高处作业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高处作业活动,按照规定做好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操作规程等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告。

4.高处作业人员是高处作业的直接参与者,负责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五、考核与奖惩1.本单位将定期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情况、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高处作业的现场检查情况、高处作业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高处作业的安全记录和报告情况等。

高处作业安全的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高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进行高处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维修、清洗、检测等岗位。

三、高处作业定义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处进行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2.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下(不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作业。

四、安全责任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高处作业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高处作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 进行高处作业的员工对本人的安全负责。

五、安全措施1. 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3. 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4. 高处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专人进行监护;5. 高处作业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查、保养;6. 高处作业场所的地面、通道必须保持整洁、畅通,防止滑倒、绊倒;7. 高处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8. 高处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遗留隐患。

六、高处作业审批程序1. 提交高处作业申请,包括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信息;2. 安全管理部门对高处作业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安全风险评估意见;3. 审查通过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4. 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七、高处作业事故处理1. 发生高处作业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领导;2. 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3. 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4.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规范高处作业的管理和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高处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高处作业负责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高处作业监护人员、高处作业检查人员等。

三、定义高处作业负责人:指对高处作业进行组织、指挥和监督的人员。

高处作业操作人员:指直接参与高处作业的人员。

高处作业监护人员:指对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保护的人员。

高处作业检查人员:指对高处作业设备、工具、材料、环境等进行检查和评估的人员。

高处作业许可证:指由高处作业负责人签发,授权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进行特定时间、地点、内容的高处作业的文件。

高处作业平台:指用于支撑高处作业操作人员和物料的结构物,包括脚手架、吊篮、升降机、登高梯等。

防护栏杆:指用于防止高处作业操作人员或物料坠落的围栏,包括顶部栏杆、中间栏杆和脚手板等。

安全带:指用于固定或吊挂高处作业操作人员,防止其坠落或减轻坠落伤害的装置,包括安全带主体、缓冲器、连接件等。

安全网:指用于接住坠落的高处作业操作人员或物料的网状物品,包括立式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等。

四、管理要求(一)组织管理1.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高处作业负责人、操作人员、监护人员、检查人员等的职责和权限,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本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或者生产任务的需要,制定高处作业计划和方案,明确高处作业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设备、工具、材料等,并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3.本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选用符合要求的高处作业平台、防护栏杆、安全带、安全网等设备和工具,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4.本单位应在高处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信号,划定安全区域和禁止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避免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的交叉和干扰。

2024年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在身上。

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

3、凡2m以上悬空、陡坡和无平台处作业要佩带安全带,挂妥安全带钩;有平台的安装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防止跌落。

4、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登高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或软底鞋,不准穿拖鞋、硬底鞋以防滑倒和摔下。

5、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6、具体要求如下:⑴高处作业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定期作荷载、冲击试验。

⑵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硬底鞋、易滑鞋上班。

禁止其它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⑶在基坑边缘0.8-1.2m处,设置防护围栏,围栏高度不小于1.2m,要求牢固、结实、可靠。

⑷从事架子、起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身体,必须持证上岗。

⑸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且平顺、牢固、无探头板。

施工搭设的梯道、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架子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⑹基坑内施工的人员上、下班设专用的斜道或梯道,禁止攀爬模板,脚手架。

⑺高处作业面上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材料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传递料具应安全可靠,严禁抛掷,禁止重叠施工。

⑻拆除建筑物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注意防止其它部分坍塌;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模板、脚手架时必须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待其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方可拆除。

⑼夜间作业保持良好照明,基坑周围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警示灯。

⑽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钢丝绳等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处理。

2024年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二)一、引言高空作业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工作环境,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来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质量。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企业员工在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高处作业,包含但不限于梯子、脚手架、吊篮、高空作业平台等。

企业职能部门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要求,推动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进行考核。

2. 总则2.1 企业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高处作业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熟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2.3 员工参加高处作业前应经过必需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

3.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标准3.1 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3.1.1 高处作业前,必需订立认真的工作方案,并编制风险评估报告,认真分析和评估高处作业所涉及的各项风险。

3.1.2 在高处作业现场必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警示他人不得进入高处作业区域。

3.2 高处作业操作要求3.2.1 在高处作业前,必需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3.2.2 高处作业操作人员必需熟识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3.2.3 高处作业人员必需保持清醒的状态,禁止饮酒和服用影响安全的药物。

3.3 高处作业设备管理要求3.3.1 高处作业设备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并依照规定期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正常运行。

3.3.2 梯子、脚手架等高处作业设备的搭设和拆除必需由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进行,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

3.3.3 高处作业设备必需配备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救援。

3.4 高处作业的协同管理3.4.1 各部门必需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搭配企业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矫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3.4.2 高处作业前,必需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作业现场四周没有其他作业和活动,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1)闪电、打雷、暴雨;(2)六级以上大风;(3)钢管上雨水未干;(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在高空作业过程中能够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1. 高空作业安全责任与管理机构1.1 高空作业安全责任明确,由公司领导确定,并委派专人负责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1.2 设立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

1.3 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高空作业的相关法规、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2.1 制定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明确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操作流程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2.2 高空作业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3 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进行审核与批准。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1篇)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高处作业。

二、职责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三、定义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

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五、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施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责任:明确高处作业的责任主体,明确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

2. 安全培训:要求作业人员参加高处作业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安全设备和紧急逃生等。

3. 安全设备:要求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带、防护网、安全绳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施工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高处作业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和安全措施等。

5. 作业许可:要求在进行高处作业前,由专人进行作业许可,确保所有安全措施都有效实施。

6. 现场管理: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管理,包括标识设置、人员限制、设备摆放等,确保施工现场整齐、干净和安全。

7. 紧急救援: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流程和责任部门,提前准备好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

8.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高处作业是指在高于2米或能够坠落导致伤亡的场所进行的作业。

为了保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责任分工2.1 雇主责任2.1.1 雇主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具备相关安全操作的知识和技能。

2.1.2 雇主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和设施,保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能够安全作业。

2.1.3 雇主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1.4 雇主应建立并维护一套完整的事故报告和记录系统,记录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和紧急情况,并根据记录提出改进建议。

2.2 从业人员责任2.2.1 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高处作业安全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2.2.2 从业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2.3 从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设备,并注意设备状况,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2.2.4 从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应注意周围安全情况,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 安全措施3.1 安全培训3.1.1 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作业前安全会议和详细的作业流程和措施的培训。

3.1.2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高处作业安全意识、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处理等。

3.1.3 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追踪培训效果,检查员工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3.2 安全设备3.2.1 针对不同高度和场地的高处作业,公司应提供适当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绳、护栏等。

3.2.2 安全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

3.2.3 从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并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3.3 工作环境安全3.3.1 工作场所应清洁整齐,无杂物堆放,防止堆积妨碍操作和移动,确保从业人员工作时有足够的空间和可见性。

3.3.2 工作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通行、高处作业区域等标志。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篇一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

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

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

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

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2)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规范高处作业的操作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高处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检测人员、维修人员等。

三、定义高处作业平台:指专门用于高处作业的设备或构筑物,包括脚手架、悬挑式工作平台、吊篮、升降机、登高架、登高梯等。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指用于保护高处作业人员不发生坠落或减轻坠落伤害的设备或材料,包括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四、责任分配(一)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定期检查和督促落实。

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经费的保障和使用,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制定并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平台的检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事故的报告和登记,协助调查和处理。

(三)项目负责人负责所属项目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负责所属项目的高处作业平台的搭设和拆除,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负责所属项目的高处作业人员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岗位职责分配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负责所属项目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的领用和归还,做好登记和核对,确保其充足和齐全。

负责所属项目的高处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提示和警示,设置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外来人员和物体进入。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阐述高处作业预防坠落的三步法,消除坠落隐患,防止坠落事故,以及消除或降低坠落发生后的伤害。

2范围3职责3.1作业人员的职责:1)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2)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3)对违反本标准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2监护人的职责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3)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4)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5)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高处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4术语和定义4.1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4.2锚固点通常是指横梁、支架、柱子等,上面可用来系救生索,必须能够承载至少____千克的静止重量。

4.3锚固点连接装置安装在锚固点上,用来连接坠落防护系统的一个组件或装置,至少能够承载____千克静止重量,如连接皮带、竖钩、支架把手等。

4.4钩锁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4.5缓冲装置能够在坠落制止过程中转移能量或者减轻工作人员所承受的冲击力的装置,其抗断强度必须达到____千克。

如坠落阻止器、缝合的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的系索、弹性救生索等。

5m以下的高处作业禁止使用缓冲装置。

4.6逃生装置用于从高处逃离的一种设备或装置,如滑索、滑杆、滑道、梯子等。

____个人坠落防护系统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

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高处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二、管理要求(一)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人员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

2.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工具和设备等。

3.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准备,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性。

5.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个人防护装备的检查和准备,确保个人防护装备符合国家标准。

(二)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并确保防护装备符合国家标准。

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作业人员能够及时报告情况和求助。

3.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进行现场监控,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性。

(三)高处作业的应急措施1.在发生意外时,必须立即停止高处作业,并采取应急措施。

2.在发生意外时,必须立即报警,并进行急救处理。

3.在发生意外时,必须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高处作业的工具和设备的管理1.在使用工具和设备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确保工具和设备的质量和使用状况。

2.在使用工具和设备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工具和设备的安全性。

3.在使用工具和设备时,必须保持工具和设备的清洁和整洁。

三、责任分工1.高处作业的负责人负责制定高处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高处作业的实施和管理。

2.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申报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及管理审批规定: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6、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施工现场进行高处作业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与管理(1)明确高处作业管理的责任归属,规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建立高处作业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3)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要求。

2.作业准备(1)在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完善的作业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2)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3)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3.作业操作(1)规范高处作业的操作程序,确保作业人员按照制定的规范进行作业。

(2)要求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和正确使用。

(3)建立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制度,禁止违规操作和违章行为。

4.应急措施(1)建立高处作业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紧急救援措施等。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以“谁审批、谁作业、谁负责”为原则,明确职责和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规范高处作业,防止人员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适用:进入本公司进行高处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职责:1)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审批Ⅲ级、Ⅳ级高处作业。

2)安环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和解释。

负责Ⅰ级、Ⅱ级高处作业的审批,参与制定级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和审核,监督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代表公司对高处作业进行管理和监督。

3)作业单位和申请作业部门是进行高处作业的责任主体,必须确定作业方案和落实安全措施,高处作业坚持“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对高处作业安全负责;4)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负责大型技改、新建工程高处施工技术方案审核(Ⅲ级、Ⅳ级高处作业方案应报公司审批)及作业安全监督,负责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完善5)高处作业负责管理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工程副总、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安环部(经理、副经理、分管工程师)、操作部(经理、副经理)综管部经理、商务部(计量经理)。

6)高处作业会签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安环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分管工程师)、操作部(经理、副经理)、综管部经理、商务部(经理、计量经理)。

7)高处作业审批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安环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分管工程师)。

负责监督本次《高处安全作业票》上列出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及确认,严格执行高处作业规定,保证本次作业的安全。

管理内容:1.定义: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 m及2 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坠落基准面是指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1.1.作业分级:作业高度h按照GB/T 3608分为四个区段:2m≤h≤5m;5m<h≤15m;l5m<h≤30m;h>30m。

1.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9种: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b)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c) 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d) 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油、水等易滑物;e) 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f)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表1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g)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 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 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h) 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i) 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高处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承包商、学徒、临时工等。

第三条高处作业是指在高于2米的危险高度进行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高处作业包括攀爬、架设脚手架、搭设吊篮、使用吊车、高空吊装等作业。

第五条高处作业的安全由作业人员、监管人员、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形成高度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六条上级单位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岗位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他们具备独立操作的能力。

第七条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八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第二章管理措施第九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更改作业方案。

第十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并确认无心理或精神障碍。

第十一条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危险警示标志,并进行及时更换和修复。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设施完好,并清除作业区域内的障碍物。

第十三条高处作业必须在天气条件良好时进行,避免遭遇恶劣的气候影响作业安全。

第十四条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备足所需的工具,确保使用合适的工具进行作业,避免发生意外。

第十五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作业方案,不得擅自调整,如需调整必须经过工程师或监管人员的同意。

第十六条当作业人员感到疲劳、恶心、头晕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七条发现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上级报告,违规者应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应急措施第十八条发生高处作业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紧急措施保证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情况,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置。

第二十条上级单位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患有高血压、低血压、严重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二、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穿软底鞋,严禁酒后登高,同时应清除鞋底的泥沙和油垢。

三、脚手板、脚手架、栈道、斜道梯子、吊蓝、挂板等高处作业设备必须搭设稳固、材质优良。

四、严禁使用腐朽板、断裂板、翘头板做脚手板,高空脚手不得有空缺、折断等缺陷,栈道桥、斜道、斜跳板及操作台上需加钉防滑条和安全栏杆,及时清理上面的泥垢、沙石、霜雪。

五、登高作业时不准从模板或脚手架外部攀登,不准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六、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垂直作业,否则各层应设置档板,高处作业现场下方严禁有人。

七、严禁向下或向上抛掷工具、材料,严禁在脚手架上进行较大冲击性作业。

八、脚手架和平台上禁止堆放材料,人员不得过于集中,以免因负荷过大而发生事故。

九、六级以上强风、雨雪天气夜间,应停止高处作业,如需作业应由安全和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十、高空临边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网或安全栅栏。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桥梁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桥梁工程高处作业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的规定,重点针对作业高度在15m(三级)以上高处作业及特殊高处作业中的悬空高处作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在建桥梁工程项目。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目标责任(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桥梁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项目经理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如变更须按变更程序审批,特殊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遏制事故发生,避免损失。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高处作业安全目标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桥梁施工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要逐层落实到人。

(四)高处作业施工中应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推行现代先进管理方法,编制科学的安全施工程序,标明安全技术关键点,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人员(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二)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恐高症、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规范高处作业的管理和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造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造施工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本单位从事高处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检测人员等。

三、定义高处作业设备:指用于高处作业的各种设备,包括脚手架、梯子、吊篮、升降机、登高器材等。

四、职责(一)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和物资的保障。

3. 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4. 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1.负责本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2. 负责本项目高处作业设备的选型、采购、验收、维护和保养。

3. 负责本项目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分配。

4.负责本项目高处作业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隐患。

5. 负责本项目高处作业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三)安全管理人员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本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参预本项目高处作业设备的选型、采购、验收、维护和保养。

3. 参预本项目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分配。

4.参预本项目高处作业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隐患。

5. 参预本项目高处作业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四)施工人员1. 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高处作业。

2.接受本项目高处作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高处作业设备。

4. 发现不安全行为或者隐患时,即将住手作业并报告有关人员。

5. 发生或者发现事故时,即将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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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预防高处作业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检修)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内所有单位(包括相关方)高处作业。

第三条定义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第四条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1、一般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含30m)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分类(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

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第五条以下情况视为高处作业:1、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设备、架空管道、汽车上或高度在2米及以上临边进行作业时均视为高处作业。

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第六条职责划分1、安保处职责(1)安保处是本制度的编制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2)参与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核,对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的不予批准。

(3)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作业。

(4)对外委高处作业,审核其施工资质,其他要求执行公司统一标准。

2、高处作业所属单位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培训。

(2)负责确定高处作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负责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包括外委项目),确定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4)负责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

(5)负责《高处作业许可证》编制和审批工作。

(6)负责高处作业周边环境安全隔离、警戒工作。

3、施工单位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培训。

(2)参与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包括外委项目),确定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3)参与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

(4)参与《高处作业许可证》审批工作。

(5)负责高处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4、高处作业负责人职责(1)对高处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工作,包括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况等。

(3)作业前负责组织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禁止安排作业。

(4)负责准备高处作业所需的防护器具、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并确认其完好性。

(5)在高处作业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安全职责(1)掌握高处作业任务,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2)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3)严格按照“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作业。

(4)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6)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和应急逃生方法。

第二章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第七条高处作业许可证管理1、《高处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详见附件二。

2、《高处作业许可证》是现场的作业依据,严禁涂改、代签,只限一处一次使用,严禁搭车作业。

3、高处作业许可证编号格式:XXXX-XX-XXX,如2014-09-008第一串数字表示:年份,如2014;第二串数字表示:月份,如09;第三串数字表示:本月内开出的第几份高处作业许可证,如008。

4、一级高处作业,由设备所属单位安全工程师负责最终审批。

5、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设备所属单位一级主管负责最终审批。

(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6、特级高处作业及特殊高处作业,由安保处负责最终审批。

7、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安全工程师保管,一份交作业班组由作业监护人持有,高处作业结束后由单位安全工程师统一收回保管,保存期12个月。

第八条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3、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的材料、器具、安全带、设备等符合要求,作业前要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凡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5、进行高处作业前,高处施工作业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审批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制度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7、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相关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9、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

跳板两端应捆绑牢固。

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0、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安全要求。

11、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第九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

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

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

暴风雪、暴雨、大风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6、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国家临时用电安全的有关要求。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作业区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

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如需作业,在作业前,应确认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并铺设牢固的脚手板,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

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十条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拆除。

第三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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