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研究生新开课程管理办法-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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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厦门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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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一)预算体系;(二)预算权责;(三)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四)决算程序二、预算法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一)《预算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二)《预算法》完善的措施及建议三、关于现行《预算法》的修订第四节国债法律制度研究第五节政府采购法第六节转移支付法第七节新形势下我国财政法的发展方向一、修订《预算法》;二、修订《国家金库条例》;三、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四、制定《财政监督条例》;五、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法》;六、健全社会保障资金法律制度;七、制定《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八、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条例》;九、制定《财政支出管理条例》;十、适应WTO规则要求,加紧清理现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第四章产业调节法理论及有关问题研究第一节我国产业调节法的理论一、产业调节法的理论与产业调节法(一)产业调节法的理论1、“市场失灵”说;2、“赶超战略”说;3、“国际竞争”说二、产业调节法概述三、我国产业调节法的立法现状第二节、产业组织法律制度一、鼓励竞争反垄断法;二、企业兼并法;三、企业集团法四、中小企业促进法重点:企业兼并法;企业兼并的法律、法规:第三节我国产业调节法体系一、综合性的产业调节法二、产业调节专门法(一)产业结构法;(二)产业组织法;(三)产业技术促进法;(四)产业布局调整法;(五)产业国际竞争力促进法;(六)产业环境保护法第五章投资调控法律制度第一节投资与投资宏观调控法一、投资与投资法二、投资法的具体内容(一)投资法的基本原则;(二)投资主体;(三)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和领域;(四)投资的审批、核准与备案制度;(五)投融资机制三、我国投资体制的改革(一)20多年投资体制改革的回顾;(二)目前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第二节我国投资调控法的法律制度一、我国第五次国家对投资的宏观调控;二、投资宏观调控与投资宏观调控法三、投资规模的调控及法律规范四、、投资结构的调控及法律规范五、我国投资法的主要内容第六章价格调控法理论及体系第一节价格法概述一、价格法及调整对象二、价格法在宏观经济体系下的作用三、我国价格体制改革与价格法律制度的发展第二节国外价格立法对我国价格法的借鉴第三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法律体系一、我国价格法律的立法现状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法律体系(一)价格宏观调控法1、政府定价及政府定价行为;2、政府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3、我国价格法对价格总水平调控;4、制止价格垄断行为5、价格干预措施和价格紧急措施(二)微观价格行为法1、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2、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3、价格执法人员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三、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四、新形势下我国价格法的发展方向五、价格监督检查的“入世”对策第七章社会保障调控法理论及体系第一节社会保障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一、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法二、社会保障法及调整对象三、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四、社会保障法的作用第二节国外社会保障法对我国的借鉴一、国外有关社会保障立法二、国外社会保障法对我国的借鉴第三节我国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及存在问题一、我国社会保障立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第四节我国社会保障调控法的法律体系一、社会保障法体系二、社会保障调控法的体系三、做好与国际社会保障法律的接轨第八章就业调控法理论及体系。

厦大化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厦大化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报表)一级学科名称化学专业名称化学生物学专业代码070320研究生院2009年10月制表2010 年6 月27 日修订一、主要研究方向注:本表不够可加页。

注:博导请用*号注明。

二、培养目标、学制及学分要求三、课程设置III. Curriculum*.S—Spring semester; A—Autumn semester; SS—Summer semester..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本表不够可加页。

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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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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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不够可加页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本表不够可加页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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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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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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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纲要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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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

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

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财政系硕士生所有08级财政系硕士研究生人数:备注:法经专业的《制度经济学》请与《新政治经济学》一起合上。

仅限法经专业学生在系统里选修《制度经济学。

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财政系硕士生所有09级财政系硕士研究生人数::全校公共英语入学考试成绩排序位于前30%的硕士生可以申请英语课程免修免考,直接获得4学分,课程成绩按相关规定(详见《厦门大学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管理办法》)登记。

这部分研究生可自愿选修除综合英语外的其他英语课程。

成绩排序位于后50%的硕士生(具体名单另行公布)本学期必修综合英语课程(2学分),并要求按编班(编班情况附后)修课。

这部分硕士生在第一学年内必选一门其他英语课程(2学分)。

成绩排序位于居中20%的硕士生,必选两门除综合英语外的其他英语课程(每门2学分),可选择在一学期或两学期内修读完成。

推免生需通过六级考试方可申请免修。

届时请在网上系统申请并请拿六级证书复印件到系研究生秘书处申请审核即可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财政系博士生所有08级财政系博士研究生人数:学》合上,上课地点一致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财政系博士生所有09级财政系博士研究生人数:注:博士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请与导师联系!全校公共英语入学考试成绩排序位于前30%的博士生可以申请免修免考,直接获得2学分,课程成绩按相关规定(详见《厦门大学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管理办法》)登记。

这部分研究生可自愿选修除综合英语外的其他英语课程。

成绩排序位于后70%的博士生在第一学年内必须修读除综合英语之外的一门英语课程(2学分)。

注:1、硕士生须修完40 学分。

其中公共学位:19 学分专业学位:9 学分选修:10 学分社会实践:2分2、本年级的课程,不同专业之间可以任意选修。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报表)一级学科名称生物学专业名称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代码 071010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制表填表日期: 2007 年 4月 9 日一、主要研究方向注:本表不够可加页。

二、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三、课程设置(不包括公共学位课)AAAAAA注:本表不够可加页。

AAAAAACourses in Master Student ProgrammeAAAAAA精品文档你我共享*.R.C.—required course; O.C.—other course. **.S—Spring semester; A—Autumn semesterAAAAAA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本表不够可加页。

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本表不够可加页。

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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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纲要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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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实践环节的基本要求五、科研能力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注:本表不够可加页。

六、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厦门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管理办法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是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课程教育质量,根据国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课程管理办法。

一、课程设置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方案。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如下:1.博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必修课、36学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选修课、18学时、1学分)2.硕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必修课、36学时、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选修课、18学时、1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选修课、18学时、1学分)二、师资队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师资队伍主要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学术骨干,同时整合学校相关学科的优质资源。

课程专任教师必须参加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的示范培训、课程培训或骨干研修。

三、教学组织管理1.马克思主义学院是课程教学组织单位,负责落实每学期教学计划、师资安排、课表编排、课程考试安排等工作。

2. 研究生院负责教学班及教室协调安排等工作。

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学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3.任课教师应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组织好教学。

4.教学单位与专任教师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基本规范》组织实施教学。

5.课程相关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同时也纳入学校学生处与团委组织的学生实践项目之中。

四、教学质量监控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建立教学检查、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及主管领导听课制度等方面的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院及学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小组共同负责落实实施。

五、关于经费投入与使用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厦门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整改方案》(2011)等文件精神定期划拨专项经费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以保障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相关各项经费。

增开课程管理规定(3篇)

增开课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其他类型学生的课程增开。

第三条增开课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符合人才培养目标,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3. 符合教学规律,保证教学质量;4. 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5. 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提高教学效益。

第二章增开课程申请第四条申请增开课程的单位或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教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2. 课程内容新颖、实用,具有较好的市场需求;3. 课程设置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能够补充现有课程体系;4. 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完整,教学方法科学合理;5. 教学资源充足,能够保证课程顺利实施。

第五条增开课程申请流程:1. 教师或教学团队提出课程增开申请,填写《课程增开申请表》;2. 相关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课程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3.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申请课程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4. 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正式纳入课程体系。

第三章增开课程实施第六条增开课程应按照以下程序实施:1. 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编写教案,制定教学进度计划;2. 学校组织试讲,对教学效果进行初步评估;3. 正式开课前,学校对教师进行教学培训和考核;4. 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定期进行教学检查;5. 学期末进行课程考核,对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增开课程的教学资源包括:1. 教材和参考书目;2. 教学课件和教学视频;3. 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4. 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八条学校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可采取以下措施:1. 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了解学科前沿;2. 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模式;3. 鼓励教师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4. 鼓励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动手能力。

厦门大学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主要环节须知

厦门大学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主要环节须知

厦门大学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主要环节须知为了便于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更好地把握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中的各主要环节,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研究生整个培养与管理过程的若干主要环节做重要提示,同时列出相关表格,供大家参考。

博士研究生部份一、报到注册与学籍管理重要提示: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以及按学校规定须交纳的学费等发票等,按规定日期到各学院、研究院报到注册。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注册,须凭有关证明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2.新生应在入学二周内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填报基本信息。

3.每学期开学各类研究生(含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按时注册,我校各类学生注册、入住按照完费注册(先缴费,后注册,后入住)的原则进行管理。

4.博士研究生每学期初应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填报“厦门大学研究生培养学期执行报表”。

每学年填报两次,第一次填报第一学期(秋季学期)的执行情况,第二次填报第二和第三学期(春季学期和夏季学期)的执行情况,填报完成后应及时联系导师网上审核。

相关表格:1.《研究生报到注册汇总表》(特别提示:每学期注册后次日各单位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2.《厦门大学研究生登记表》(特别提示:一式两份,由院系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一份,学籍档案一份)3.《厦门大学研究生个人学籍信息表》(特别提示:新生入学二周内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填报)4.《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特别提示:每年3-4月份由研究生个人填报,逾期不予受理)5.《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审批表》(特别提示:每年6月前由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申请)6.《厦门大学研究生培养学期执行报表》(特别提示:每学期开学前两周由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填报)二、培养计划重要提示: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后的一个学期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按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填写《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

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
陈惠锋
经院D103
财税理论与实践
邓力平
国家会计学院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5-6节)
张铭洪
D206
晚上
注:博士生具体上课时间请与导师联系。邓力平老师的《国际贸易与税收》、《财税理论与实践》的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请与导师联系。
经院D206
国际贸易与税收
邓力平
国家会计学院
下午
5
-
7
高计(2)
(5-6节)
(全体博士必修)
刘榆
经院D109
财政与宏观调控研究(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必修)
林致远
经院D104
高微(2)
(全体博士必修)
邵宜航
南二410
高计(2)
(5-6节)
(全体博士必修)
刘榆
经院D109
企业价值评估研究(资产评估专业必修)(5-6节)
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
财政系博士生所有09级财政系博士研究生人数: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上午
1-2-
3-4
高宏(2)
(3-4节)
(全体博士必修)
龚敏、王艺明
嘉四103
财政管理研究(公共经济管理方向)(1-2节)
陈工
经院A217
高宏(2)
(全体博士必修)
(3-4节)
龚敏、王艺明
(1-3节)
陈惠锋
嘉五304
网络金融与创新(网经专业必修)
(1-3节)
杜云
南二505
网络经济学
(网经专业必修)(1-3节)
张丽芳
南二505
金融经济学(公经专业必修)

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 厦门大学医学院

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 厦门大学医学院

厦门大学医学院文件厦大医教[2008] 11号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优化课程体系,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参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基本教学规范(试行)》(厦大研字[2005]30号),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任课基本条件第一条研究生课程(包括全校性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必须是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

第二条对连续两年研究生反映教学水平低、质量不高的教师,学院将停止安排其担任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

二、课程设置要求第三条研究生课程应严格按照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进行安排。

第四条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安排应在兼顾不同教育层次(本科、硕士、博士)教学衔接性的同时,体现不同教育层次的特点与要求。

同时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应在更高层次上反应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最新进展,而不应是本科生课程内容的简单重复。

第五条专业学位课程与选修课程的设置,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每门研究生课程的简介都必须录入研究生院在线办公系统。

第六条研究生课程必须由主讲老师按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制订相对稳定和较为详细、系统的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

由所在培养单位论证通过后,报学院审核,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方可正式开课。

第七条教学大纲内容应包括:1、课程名称(中英文)、课程编号;2、开课对象;3、课程目标;4、章节内容提要;5、教材及主要参考书;6、授课周学时、总学时、课程学分;7、先修课程或预备知识要求。

第八条教学计划内容应包括:1、课程名称(中英文)、课程编号;2、开课时间;3、授课周学时、总学时、学分;4、教学方式、考核方式;5、教学进度。

第九条研究生专业课的教学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并于每学期结束前2个月将新学期开课计划报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召开会议统一协调。

厦大新传院研究生课表

厦大新传院研究生课表

厦大新传院研究生课表摘要:一、课程概述1.厦门大学新传院简介2.研究生课程设置的目的和意义二、课程体系1.必修课程2.选修课程3.实践课程三、课程安排1.课程时间2.课程地点3.课程学分四、课程评价1.课程考核方式2.课程教学质量3.学生反馈与建议五、课程展望1.课程改进与调整2.对研究生的期望与要求3.课程对未来新闻传播行业的影响正文:厦门大学新传院研究生课表展示了该院在新闻传播领域的专业课程设置。

课程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和跨学科知识的高层次新闻传播人才,以满足我国新闻传播事业发展的需求。

新传院研究生课程体系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课程。

必修课程涵盖新闻传播理论、研究方法、新闻伦理与法规等方面,为研究生打下扎实的基础知识。

选修课程涉及新闻传播领域的前沿课题,如新媒体传播、国际传播、广告与公共关系等,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进行深入学习。

实践课程则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包括新闻采编、摄影摄像、节目制作等。

课表中的课程安排详细列出了上课时间、地点和学分。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和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课程。

此外,课程学分修满后,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课程评价方面,新传院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如期末考试、课程论文、实践报告等。

课程教学质量是学院非常重视的问题,将根据学生评价和专家评审进行不断改进。

同时,学院也欢迎学生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课程质量的提升。

展望未来,新传院将根据新闻传播行业的发展趋势,调整和优化课程设置,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学院期望研究生能够珍惜学习机会,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我国新闻传播事业做出贡献。

厦门大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厦门大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主要内容为数理统计的发展历史,概率论的基本概念,抽样和抽样 分布,数据挖掘(参数估计,假设检验,方差分析,回归分析)和实验 设计。课程重点为基本原理的阐明与软件的使用,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数理统计的基本概念,了解数据挖掘和 实验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培养学生运用统计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 题的能力,基本掌握利用 SPSS 软件进行各种统计分析和数据处理。
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本表不够可加页。
3
课程内容纲要
课程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课程类型 课程级别 总学时
材料现代分析测试技术
Modern Analysis and Testing Technology of Materials
专业学位
开课时间
秋季
工程硕士
学分
3
54
中文内容简介
本课程以分析测试技术的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应用实例为主线,重 点介绍了材料的 X 射线衍射分析、透射电子显微分析、扫描电子显微镜 分析和电子探针微区分析,同时介绍了光谱分析、热分析、扫描探针显 微镜和 X 射线光电子能谱等常用分析测试手段。
to be confirmed
to be confirmed
3
54
C
to be confirmed
3
54
C
to be confirmed
3
54
C
to be confirmed
1
18
C
to be confirmed
1
18
C
to be confirmed
2
36
C
to be confirmed
2
36
C
to be confirmed

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博士生)

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博士生)

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博士生)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博士生)(二00六,二00七学年第二学期) 计统系各专业 06级 14人时间星期一二三四五六统计推断高级宏观英语可持续发展理国民经济统计博弈论与实与误差分析经济学论与实践研究分析与研究验经济学 1,2节 (1) (2) 上(三节) (三节) (三节) (三节) 经院D,309 午经院D,105 龚敏经院D,105 经院D,105 经院D,105 3,4节陈珍珍教授林擎国曾五一高鸿桢教授教授教授教授数据挖掘中的知识管理统计方法及 (三节)实践经院D-103 下 (三节) 钱争鸣教授 5,7节午经院D,105朱建平教授高级微观经高等数理统计济学(1) (三节)晚 9,10经院D,309 南二109 节张顺明陈建宝上教授教授高级计量经济学(2)林光平教授高级宏观经济学(2)曾金利副教授以上两门是院统一安排的公共课,若课程有冲突,请及时与教学秘书联系。

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硕士生)(二00六,二00七学年第二学期)计统系各专业 06级 59人时间星期一二三四五六高级微观英语博弈论与实验企业信息工程经济学经济学与信息价值论上 1,2节 (1) (1) (三节)(三节)英语经院D,109 群贤二103童汉飞讲师南二205 郭艺勋午3,4节高鸿桢副教授教授数据仓库经济信息管国民经济统计与数据理理论与应与分析下挖掘技术用分析方法(三节) (三节) (三节)5,7节经院D,309 嘉四206 南二110 午黄扬铭钱争鸣罗乐勤副教授教授教授高级宏观金融时间序高等数理经济学列分析统计(1) (三节) (三节) 晚9,10经院D,109 经院D,309 南二109 节王艺明黄长全陈建宝副教授副教授教授上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表(硕士生)(二00六,二00七学年第二学期) 计统系各专业 05级 61人时间星一二三四五六期抽样技术(二节)1,2节经院D,105 上陈珍珍教授人力资源管理午(二节)3-4节经院D,104赵丽霞副教授数据挖掘投资经济理论研究下(三节) (三节)5,7节经院D,105 经院D,105 朱建平陈胜荣午教授讲师晚9,10 节上。

《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管理办法》

《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管理办法》

暨研通〔2017〕17号《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严格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提高课程开设、课程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定义本办法所指的课程,是指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有课程编码、计入总学分、并列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的课程。

二、研究生课程开设管理(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进行开课,不得在培养方案之外随意开设课程,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环节、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均不得随意改动。

(二)在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增设课程,如因个别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调整等原因确需增设课程的,必须按培养方案修订的相关程序进行,且一般只能增设非学位课程。

(三)凡连续三年无人选修或课程教学评估未获通过的课程将被取消,被取消的课程在新修订培养方案时不应再设置。

三、增设课程原则及审批程序(一)增设原则增设研究生课程需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为依据,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及我校研究生课程设置基本原则,按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统筹规划。

专业学位课程设置还应符合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规定。

(二)审批程序1.增设课程需在本学科专业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应有行业人士参与)充分研讨、论证的基础上,由各学科组/专业学位所在单位提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连同《暨南大学增设研究生课程审批表》(对课程增设必要性等进行说明)及教学大纲,报研究生院形式审核、备案。

2. 审核通过的新增课程,列入下一学年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并由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组织导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三、其它(一)学校鼓励教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杜绝因人设课。

支持一级学科通开课、全英文课程、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行业前沿讲—2 —座等精品课程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二)在学校未启动培养方案修订期间,因制订新增专业学位类别或一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而增设的课程管理、或国家部委要求开设的课程管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学类)培养方案(适用于有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学类)培养方案(适用于有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学类)培养方案(适用于有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 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学校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一)采用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学制为三年。

(二)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三)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学生可以选择专业方向,实行分方向培养。

(四)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五)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考核办法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四、课程计划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学分要求:最低75学分,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

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33学分)、专业必选课(8学分),推荐性选修课(8学分)、自选课(4分)、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毕业论文10学分。

(一)必修课(必修共计33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 邓小平理论 1 40 22 外语1、2 80 43 法理学 1 60 34 中国法制史 1 40 25 宪法 1 40 26 刑法学 1 80 47 民法学 1 80 48 刑事诉讼法学 2 40 29 民事诉讼法学 2 40 21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 60 311 经济法 2 60 312 国际法 2 40 2(二)专业方向必选课(8学分)适用于财税金融法方向的学生: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竞争法研究 40 22金融法研究 40 23证券法研究 40 24财税法研究 40 2适用于国际经济法培养方向的学生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国际货币金融法研究 40 22国际投资法研究 40 23国际贸易法研究 40 24国际商法 40 25国际商事仲裁法研究 40 26仲裁法研究 40 2 国际商务仲裁法和仲裁法只能选修其中一门;国际商法和国际贸易法只能选修其中一门适用于民法培养方向的学生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物权法研究 3 40 22合同法研究 3 40 23侵权行为法研究 4 40 24劳动法研究 4 40 2适用于商法培养方向的学生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公司法专题研究 40 22票据法研究 40 23海商法研究 40 24保险法研究 40 2适用于诉讼法培养方向的学生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证据法研究 40 22司法制度 40 23律师实务 40 24仲裁法研究 40 2适用于刑法培养方向的学生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刑事疑难案例研析 40 22犯罪学研究 40 23比较刑法学 40 24刑罚基本理论专题 40 2适用于知识产权法培养方向的学生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物权法研究 40 22知识产权法研究 40 23知识产权实务 40 24工业产权法研究 40 2 注:如选课人数有限制,本培养方向的学生对专业方向必选课有优先选修权。

厦门大学选课指南

厦门大学选课指南

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指南厦门大学研究生院2011年7月目录目录 01.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选课时间安排 (1)2.选课的指导原则 (1)3.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 (2)4.课程介绍 (6)5.选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2)6.具体操作方法 (15)附件1——公共课课程表 (22)附件2——研究生院相关资助项目及研究生访学项目 (27)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选课时间安排第一轮选课:2010级以前研究生:7月23日-9月17日2011级研究生新生:9月10日-9月17日各学院开课排课情况不同可能会有先后差异,请各位同学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院系的相关通知。

第二轮选课:9月18日-9月21日第三轮选课:9月22日-9月24日退课截止日期:10月8日选课的指导原则1.根据选课预选结果随机筛选,并非先来先得2.多轮次选课3.选课期间可选可退,退课截止日期后不可退课4.在院系指导下积极选课,但要量力而行5.注意查看是否确定选上课程6.详细课程信息以网上选课系统公布的为准7.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根据所在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并在研究生教学秘书指导下进行选课(详细内容请参看“选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部分)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2009)厦大研字9号为进一步规范选课与成绩管理工作,现将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及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修订为《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1.根据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可分为学位课程(含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含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位教育研究生课程可分为学位课程(或必修课程,或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

2.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以本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进行选课。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应根据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对研究生进行选课指导。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规范条例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规范条例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规范条例(2004年)为深化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厦门大学2004年研究生培养工作会议精神。

特制定“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规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本“条例”作为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位管理文件》和《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的补充。

第一条博士研究生招生1、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申请攻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向其报考方向的导师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两篇以上公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包括《英语》、《管理经济学》和各专业方向的《专业课》三门课,其中《英语》由学校统一命题和改卷,《管理经济学》由院研究生学术委员会统一组织命题和改卷,专业课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命题和改卷。

2、博士研究生入学面试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包括口试或笔试)工作由各系组织安排。

各导师组应在学校录取分数线公布后一到两周内完成面试工作,并将面试结果统一上报院研究生秘书。

3、录取程序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由导师组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和研究生院给定的名额决定录取名单顺序,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合格者按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统一上报学院研究生秘书,经院分管副院长审阅后报学校招生办审批。

院研究生秘书负责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总体培养目标如下:博士研究生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宽泛的基础理论,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素质和学术道德,能独立从事高水平的学术研究。

博士研究生培养逐步实行以导师为主的导师组负责制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

1、博士研究生入学博士研究生应于第一学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博士生培养计划》(一式四份),并按时提交给院研究生秘书,逾期者延期毕业。

2、综合素质考核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由学院会同各导师结合各博士研究生论文资格考试的成绩、专业课和选修课成绩以及参加学科前沿专题讲座的情况进行博士论文写作前的综合素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分流。

厦门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规范 -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厦门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规范 -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厦门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良好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基本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精神,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研究生为本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二章研究生学术活动规范第三条研究生在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规范:(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遵守论文写作、学术引文、学术成果、学术评价等方面的规范;(三)如实记录、报告并保存实验结果、调查结果与统计数据;(四)遵守相关学科专业的基本学术规范;(五)发表学术论文和其他学术成果应据实署名,并承担相应责任;合作成果发表时应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六)充分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七)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条研究生不得实施以下违反学术活动规范的行为:(一)引用他人成果不符合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而构成不适当引用,或者引用部分构成引用者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二)编造实验数据、调查结果和统计数据,篡改引用的资料;故意销毁实验原始数据;(三)请他人代写或代替他人撰写学术论文或学位论文;(四)发表论文时未如实署名;未如实注明第一署名单位;在未参与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未征得合作者同意擅自发表论文;(五)填报虚假的学术成果;伪造或涂改推荐信、鉴定意见、评阅意见、成绩单等反映个人学术能力的材料;伪造发表文章接受函;(六)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各种科研立项、成果鉴定、专家评审、奖学金评定、论文评阅和答辩以及其他各类与学术相关的评奖活动;(七)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与社会效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八)故意重复发表自己内容实质相同的研究成果;(九)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对外泄露保密事项;(十)其他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三章奖励与惩处第五条学校对于遵守学术活动规范,在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的研究生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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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新开课程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范围
研究生课程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开课。

除短学期聘请校外专家开设的课程外,凡未列入培养方案,或已列入培养方案但连续三年未开设的课程应列入研究生新开课程范围。

二、开课要求
1.新开课程应当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针,坚持正确教育价值导向,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有利于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有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和研究领域,其核心教学内容与现有课程内容不能重复。

2.新开课程应当充分体现研究生教育规律和特点,在兼顾知识基础性、系统性基础上,突出学科前沿知识,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3.新开课程应有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大纲应详细介绍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主要内容、先修课程、选用教材、参考书和主要阅读资料、作业要求、课程考核方式、理
论与实践(含实验)教学安排、教学进度等。

4.主讲教师原则上应有研究生课程教学经历,对新开课程教学内容熟悉且有较深的学术研究基础。

新开课程如含实践(含实验教学),应当有相关的实验、实践支撑条件。

5.原则上一级学科必修课不能随意增减,须在培养方案执行三年并进行课程评估后方可修改增减。

一级学科所开设的必修课门数(学分数)应在课程评估前后保持一致。

6.所有新开课程须经过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论证。

所有新开课程须经开课单位党委政治把关。

凡课程及教材内容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价值导向有偏差的,或任课老师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或违背学术诚信行为的,实施“一票否决”。

三、新开课申请程序
1.主讲教师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同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报所在学院(含研究院,下同)审批。

2.学院分管领导根据新开课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所在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定。

3.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对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考核方式、教材选用等内容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所在学院院长和党委审批。

4.学院党委重点对任课教师的政治表现、业务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课程内容及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政治鉴定。

5.学院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将新开课程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对新开课程进行审查并备案,对有疑义或有争议的新开课程组织专家小组重新评议和表决,并最终确定是否同意开课。

四、新开课程管理
1.获准开课的新课程,由学院在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录入课程信息并编制课程代码。

如新课程为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应将该课程列入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方可开课。

2.获准开课的新课程,由学院纳入新学年的开课计划,并通知任课教师做好开课准备。

凡未按时申报或申报后未批准开课的新课程一律不能开课。

3.获准开课的新课程,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主动承担教书育人责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认真备课、上课。

新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教学总结和教学档案存档工作。

4.学院应加强新开课程的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定期组织同行专家和党政管理干部到课堂听课或开展教学检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5.学院在新开课一轮后,应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评估形式可采用听课、学生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学生座谈
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评估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凡达不到开课人数要求或开课效果不好的课程,应予取消开课。

五、其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新开课管理的通知》([2015]厦大研1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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