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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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研究具体贯彻措施,通报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2、讨论研究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要工作。
3、研究街道下属单位、科室的请示、报告等重要事项。
4、决定每阶段办事处工作计划、任务,处理相关重要事宜。
5、讨论和落实由街道党工委决定需办事处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讨论和落实街道人大工委提出的相关工作。
6、讨论和改进街道办事处机关在勤政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7、讨论确定应由办事处发布的决定、制度、意见等。
8、办事处重要工作的决策和操作程序。
二、会议要求
1、主任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主任、副主任、分管行政工作的相关班子成员,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2、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议题事先告知各出席对象。
3、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原则上由主任确定。
4、为了提高主任办公会议的效率,各分管领导提请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内容,事先必须要有具体的方案。
5、需提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党工委会讨论研究的有关工作,各分管领导应先通过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主任办公会议不能以党政联席会议或其它会议形式替代。
三、会议原则
1、需要汇报和讨论的办事处重要工作,必须逐级汇报,逐级讨论。
2、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已做出的决定、规定、制度,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3、政府口重要工作必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如遇跨条线的工作应由各分管副主任或相关人员在本着“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的原则,内部协调或提交主任协调。
4、为了防止矛盾,减少工作被动,凡涉及全局性或面上工作的,在未经集体讨论或决定之前,不能事先向外宣传或透露。
5、重要工作一旦讨论决定后,各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抓工作推进,抓工作落实。
6、会议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及时将记录整理,以纪要的形式打印分发给参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