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书之汽车公告是什么意思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汽车公告是什么意思

【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

一、名词解释

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

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

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

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

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凡列入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

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

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

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

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

1、申报流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

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

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

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

(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

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

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

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

(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

理/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

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 审查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

行沟通。

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

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

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

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企业

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

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

务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最后上传强

检统计表和试验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第五步:企业可从网上随时查询已申报车型的工作进度,包括:是

否受理、vin审查是否通过、是否批准试验方案、试验方案是否下达

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是否上传强检统计表和定型试验报告以及列入

审查的日期等等。

第六步:报告上传齐全后(包括统计表、实测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报工信部对载货类产品进行公示。

第七步:如技术审查通过,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审查结果上报

工信部,经工信部批准后予以公告。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

在15日内提出申诉。

申诉应以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并注明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产品公告发布后企业即取得该申报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

企业申报资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主要技术参数》、《备

案参数表》、《检验方案表》,其中《主要技术参数》即公告参数,是产品注册登记的依据;《备案参数表》包括车辆主要配置、灯具

安装简图、防护装置安装简图等等,是用于同一型式判定及一致性

核查的依据;《检验项目表》是企业依据国家标准、法规要求以及《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对申报车辆进行定型试验和强

制性试验的检验方案。

2、申报类别:

汽车产品申报可分为新产品申报和变更扩展申报。

●新产品:是指申报的产品型号在原《公告》中不存在,即新的型号。

●产品扩展: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增加或减少某些配置(或参数)。

●产品变更: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替换某些配置(或参数)。

产品变更经批准后,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销售库存即在产的原参数产

品(指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品),过渡期一般为6

个月。扩展产品不标注有效期。

申报《公告》的新产品应符合《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的要求。《公告》中原参数符合《同一型号》要求的,可以申报扩展、变更,且扩展、变更后也应符合《同一型号》的要求。

产品勘误是指车辆产品在申报环节中,由于疏忽造成参数填报错误

或漏报需要进行更正。(书面形式)

3、《公告》暂停与撤销

●“《公告》暂停”:主要适用于由于国家标准更新或《公告》管理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不能符合现有技术要求,但企业通过整

改可以满足相关要求的产品。暂停期间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

《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产品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可以随时对暂停车型进行整改,整改

通过后恢复《公告》,产品型号不变。

●“《公告》撤销”:主要适用于违反《公告》管理规定的或其他无法通过整改满足现行技术要求的产品。《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

以同一车辆型号再次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4、备案参数填报:《汽车产品备案参数填报要求》

公告参数部分不适用项目应为空,不得填报“不适用”或“n/a”。备案

参数部分,对于不适用的备案项目,应填报“不适用”或“n/a”;备案

项目的填写不能为空。

●关于货箱栏板高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