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水量计算表
用水量计算表说明书
第一章用水量计算表说明书基本数据:由原始资料该城市位于湖南,人口数16万,查《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可知该城市位于一分区,为中小城市。
从设计规范查出:综合生活用水定额采用230L/cap.d;工厂职工生活用水量采用一般车间每人每班25L,高温车间每人每班35L计算,淋浴用水按一般车间每人每班40L,高温车间每人每班60L计算;浇洒道路用水量按每平方路面每次1.0L计算;绿化用水量按1L/次.m2 计算;城市的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5%计算;1.1居民最高日生活用水量Q1 :Q1=qNfQ1―—城市最高综合生活用水,m3/d;q――城市最高综合用水量定额,L/(cap.d);N――城市设计年限内计划用水人口数;f――城市自来水普及率,采用f=100% 所以:Q1 =230×16×104×100%/1000=36800 m3/d1.2工业区的用水量计算1)工业区的高温车间生活用水量计算高温车间的生活用水量定额为q=35L/(人.班),工业区1的高温车间人数为0.3万。
Q =qN/1000=35*3000/1000=105 m3.分三班进行,则每班的生活用水量为105/3=35m3。
以同样的方法可以得到工业区2高温车间的生活用水量Q=140 m3.2)工业区的一般车间生活用水量计算一般车间的生活用水量定额为q=25L/(人.班),工业区1的一般车间人数为1.2万。
Q=qN/1000=25*12000/1000=300 m3.分三班进行,则每班的生活用水量为300/3=100m3。
以同样的方法可以得到工业区2一般车间的生活用水量Q=350 m3。
3)工业区的淋浴用水量计算工业区的高温车间职工淋浴用水量定额为q=60L/(人.班),100%的淋浴。
一般车间职工淋浴用水量定额为q=40L/(人.班)。
60%的淋浴。
对于工业区1:高温车间人数0.3 万,一般车间人数1.2万。
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附条文说明(00001)
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SL 367—200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2007年6月1日1 总则1.0.1 为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水资源,统筹城乡供水,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综合用水量的管理控制,可用于城市涉水专业规划的编制,亦可供城市发展和新区建设用水预测与取水总量控制参照使用。
达到相应规模的建制镇、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1.0.3 使用城市综合用水指标,应结合城市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做具体分析。
1.0.4 城市河道(湖泊)生态与环境用水不计入本标准。
1.0.5 城市综合用水量的控制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城市city经国务院批准、全国行政区划公布的直辖市、建制市,不含建制镇。
2.0.2 城市规划区city planning area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0.3 城市用水总量general quantity of urban water use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公共供水系统以及自建供水设施提供的居民生活、公共服务、生产运营、消防和其他特殊用水的总用水量。
2.0.4 城市综合用水指标integrated quota of urban water use反映城市总体用水水平的特定用水指标。
本标准给出的城市综合用水指标包括人口综合用水指标、土地综合用水指标和经济综合用水指标三类。
2.0.5 人口综合用水指标integrated quota of urban water use for urban population将城市用水总量折算到城市人口特定指标上所反映的用水量水平。
本标准采用城市人口作为特定指标,城市人口指有常住户口和未落户常住人口的人,被注销户口的在押及劳改、劳教人员。
城市用水指标
城市用水指标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2.2.1 城市用水量应由下列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应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及其他用水水量的总和。
第二部分应为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以外的所有用水水量的总和。
其中应包括:工业和公共设施自备水源供给的用水、河湖环境用水和航道用水、农业灌溉和养殖及畜牧业用水、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用水等。
2 .2.2 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用水量应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工业回用水率等因素确定。
2.2.3 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用水量预测宜采用表表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万m3/(万人·d))注:1、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及以上不满50万的城市;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的城市。
2、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3、经济特区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应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指标可酌情增减(下同)。
4、用水人口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人口数(下同)。
5、本表指标为规划期最高日用水量指标(下同)。
6、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表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万m3(km2·d))注: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2.2.4 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综合生活用水量的预测,应根据城市特点、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 The standard of water quantity for city's residential use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31-2002,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9月16日1总则1.0.1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城市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科学地制定居民用水价格,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
各地在制定本地区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地方标准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0.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的确定,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城市居民city's residential在城市中有固定居住地、非经常流动、相对稳定地在某地居住的自然人。
2.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water for city's residential use指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城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的用水。
2.0.3日用水量water quantity of per day,per person每个居民每日平均生活用水量的标准值。
3用水量标准3.0.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给水管网计算
一、用水量计算1 最高日用水量1.1最高日生活用水量基本数据:由原始资料知该城市位于二分区,在设计年限内人口数6.0万,查《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可知该城市为中小城市。
最高日综合活用水定额生:150~240 L/(cap•d)。
根据资料显示人口数,选取q=240 L/(cap•d)。
城市的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计算。
=∑qNf/1000根据公式 Q1―—城市最高日生活用水,m³/d;Q1q――城市最高综合生活用水量定额,取240 L/(cap•d);N――城市设计年限内计划用水人口数(cap);f――城市自来水普及率,采用f=100%则该城市最高日生活用水量为:=(240×6.0×104×100%)/1000=14400 m³/d=166.67 L/sQ11.2工业企业职工的生活用水和沐浴用水量工业企业职工的生活用水量和淋浴用水量,可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确定。
选取如下数据:职工生活用水量:冷车间按每人每班25升计,热车间按每人每班35升计;职工淋浴用水量:均按每人每班50升计。
则企业甲职工的生活用水和沐浴用水量为:=(25×3×1200+35×3×900)/1000+(50×600×3)/1000=274.50 m³/d Q21企业乙职工的生活用水和沐浴用水量为:=(25×2×1000+35×2×800)/1000+(50×800×2)/1000=239.00 m³/d Q22所以工业企业职工的生活用水和沐浴用水量为:=274.50+239.00=513.5 m³/d =5.94 L/sQ21.3浇洒道路大面积绿化所需的水量洒道路用水量为每平方米路面每次1-1.5L,大面积绿化用水量可采用1.5-2.0L/(d·m²)。
2第二章城市用水量预测与计算.
高级住 宅别墅
有大便器、洗脸盆、洗涤盆、
洗衣机、家用热水机组或集
200~350
中热水供应和沐浴设备、洒 (300~400)
水栓
小时变化 系数
3.0~2.5 2.8~2.3
2.5~2.0
2.3~1.8
使用时间 (h)
24 24
24
24
分区 给水 设备类型 集中给水龙头取水
表2-9 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
(五)水厂自身用水、管网漏失水量及其它未预见水量
二、城市用水量的标准
用水量定额是指设计年限内达到的用水 水平,因此须从城市规划、工业企业生产情 况、居民生活条件和气象条件等方面,结合 现状用水调查资料分析,进行远近期水量预 测。《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城市单位 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 合用水量指标、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 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公共设施用 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和 单位其他用地用水量指标等
(二)预测城市工业用水量
城市工业用水量在城市总用水量中占较大比例,对 于城市规划中的工业结构调整、重大工业项目选址及城 市用水政策制定等有作用。
1.单位面积指标法 总体规划时,可采用工业用地单位面积用水指标,
或采用建筑单位用水指标(适应于确定了容积率的情况, 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2.万元产值指标法
(4)有些城镇集中发展一种或几种工业,形成产业规 模,其工业用水量所占的比重较大,不符合一般城 市的组成结构,但与人口数形成一定的比例关系。 可采用生活、工业用水比例法,即用人口增长数, 人均居民用水量及生活用水与工业用水的比例来推 算今后的总用水量,有一定的准确性。
(5)在城市中用水量较大且水质要求低于《生活饮用 水水质标准》的工业企业,如当地有取水水源应自 建供水设施,其水量不计入城市给水水量规模。在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应限制工业自备水源供给生 活饮用水。
人均用水定额标准
人均用水定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国各地实际,制定本《城区人均用水定额标准》。
一、定额标准1、各类城市生活用水的人均用水定额,以每人每天100公升为标准,但不低于水质等级对应的标准支取量。
2、居民群体的生活用水定额以每人每天75公升为标准,但不低于水质等级对应的标准支取量。
3、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用水量以每生活垃圾车每天15公升为标准。
4、工业及其它用水定额以按行业用水规定为准。
二、定额计算1、城市生活用水定额计算方法:人均用水=本市常住人口÷本市实际供水能力;2、人口数量以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本市常住人口总量或经验数据确定;3、供水能力为供水工程、管网等在冬夏季所能满足的有效供水量;4、分区用水定额=每区常住人口÷本区实际供水能力;5、定额范围=本市居民群体总量(包括本市注册常住人口和未注册常住人口)÷全市实际供水能力。
三、定额实施1、根据本市当地水质情况,实行各类型居民群体的人均用水定额标准,并根据情况分区调整;2、城市发改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本市水资源及管理定额标准,并做到定额标准动态调整;3、城市发改部门应当在全市确定的水量定额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用水定额暴涨;4、城市发改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城市区域及各社会团体群众按照定额用水情况,并依法处罚如有出现违反定额情况的;5、城市发改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城市周边乡镇及重点行业用水情况,及时约束行业用水量;6、非主要用水池塘、湖泊等社会公共场所用水,应当实行有系统的管理,确保水费收取不低于当地水费标准,维持池塘供水正常;7、各社会单位、企业应当建立有效的用水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政府定额规定用水;8、各小区或农村用水应当依照相关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真实反映社会实际情况。
四、定量应用1、各地应当重视人均用水定额履行,在统筹利用水资源同时加强管理;2、各级发改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额标准确定本地区实际居民群体及企事业组织的用水量,实行有效的节水管理;3、任何单位、企事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私自提高或超标取水,一经发现,应当严惩不贷;4、城市供水部门应当实行违法及超定额用水登记联系制度,确保居民群体及企事业组织遵照定额用水,不得明智;。
2-2城市用水量的预测
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量标准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量标准 • 市政用水量标准 • 消防用水量标准 • 未预见用水
1 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2 公共建筑用水量标准(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公共建筑用水量标准(2)
公共建筑用水量标准(3)
20世纪90年代中期对我国部分城市用水量进行调查统计后 的结果。
2 单位用地指标法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 = 规划期末城市总用水量
注:本 表指标 已包括 管网损 失水量
表2.2.3-2 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 (万立方米/(km2·d))
区域
一区 二区 三区
城市规范
• 二区包括: 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 地区;
• 三区包括: 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 西的地区。
3. 经济特区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应根据用水实际情况, 用水指标可酌情增城(下同)。 4. 用水人口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人口数(下同)。 5. 本表指标为规划期最高日用水量指标(下同)。 6. 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特大城 市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1.0~1.7 0.7~1.3 0.6~1.0 0.4~0.9
0.5~1.2 0.3~0.9 0.3~0.7 0.25~0.6
0.5~0.8 0.3~0.7 0.25~0.5 0.2~0.4
3 总体规划中常用的预测方法(2)
• 分类加和法
1 城市居住用地用水量应根据城市特 点、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单位 居住用地用水量可采用表2.2.5-1中的 指标。
1-02 用水量估算
用水种类 生活用水
淋浴用水
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量和沐浴用水量
用水性质
用水量
备注
管理人员 30~50(L/人·班) 用水时间:8h
车间工人
时变化系数: 1.5~2.5
40~60(L/人·次) 延续供水时间:1h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1 用水量标准
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住宅类别
卫生器具设置标准
生活用水定额(最 小时变 高日)(L/人·日) 化系数
Ⅰ 有大便器、洗涤盆、无沐浴
普
设备
通 Ⅱ 有大便器、洗脸盆、洗涤盆、
住
洗衣机、热水器和沐浴设备
宅
有大便器、洗脸盆、洗涤盆、
Ⅲ 洗衣机、集中热水供应(或
一 260~410 210~340 240~390 190~310 220~370 170~280
二 190~280 150~240 170~260 130~210 150~240 110~280
三 170~270 140~230 150~250 120~200 130~230 100~170
习题
2 用水量变化
(%)
占 最6 高5 日 用4 水3 量 百2 分 数1
0
2.78%
城市用水量变化曲线
1
5.00%
2
Kh = ?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时间(h)
3 相关计算
城市最高日用水量 Q=(Q1+Q2+Q3+Q4) ×Kd (m3/d)
生活工厂市政最高日用水量设计计算
一最高日用水量设计计算1 居民综合生活用水量Q1=q×Nq 城市居民综合用水定额N 城市人口数查书中附录可知,绥芬河市属于二区中小城市,居民综合用水定额在150~240L/cap.d 取200 L/cap.dQ1=480000×200=96000000L/d=96000m3/d2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本区有三家企业,用水量已给出。
Q2=20000+15000+1500=36500m3/d制药厂 20000 m3/d食品厂 15000 m3/d印染厂 1500 m3/d3 工业企业职工用水根据已知,可把企业职工用水情况做成下表三家企业都是每天三班Q3=∑(q1×N1+q2×N2+q3×N3+q4×N4)q1一般车间职工用水定额取25 L/cap.dN1一般车间职工人数q2高温车间职工用水定额取35 L/cap.dN2高温车间职工人数q3一般车间职工淋浴用水定额取40 L/cap.dN3一般车间职工淋浴人数q4高温车间职工淋浴用水定额取60 L/cap.dN4高温车间职工淋浴人数制药厂(300×25+300×35+180×40+180×60)×3=108000 L/d食品厂(325×25+175×35+130×40+70×60)×3 =70950 L/d印染厂(150×25+50×35+60×40+20×60)×3=27300 L/dQ3=10800+70950+27300=206250L/d=206.25m3/d制药厂总用水量 20000+108=20108 m3/d食品厂总用水量 15000+70.950=15070.95 m3/d印染厂总用水量 1500+27.3=1527.3 m3/d4 城市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根据此城市人口数,城市浇洒道路面积为45公顷,绿化面积为78公顷。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Thestandardofwaterquantityforcity'sresidentialuse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31-2002,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9月16日1总则1.0.1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城市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科学地制定居民用水价格,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
各地在制定本地区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地方标准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0.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的确定,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城市居民city'sresidential在城市中有固定居住地、非经常流动、相对稳定地在某地居住的自然人。
2.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waterforcity'sresidentialuse指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城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的用水。
2.0.3日用水量waterquantityofperday,perperson每个居民每日平均生活用水量的标准值。
3用水量标准3.0.1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2-2 城市用水量的预测
0.95-1.50
0.80-1.30
注:1、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2、用地代号引用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下同)。
2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应根据城市规模、经济发展 状况和商贸繁荣程度以及公共设施的类别、规模等因素 确定。单位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可采用表2.2.5-2中的指 标。
Q1 Q 2 100000 300 30000 ( m
3
/d)
1000
②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量,由表7-4取值
Q3
nN
P
q3
2 3500 25 1000
175 ( m
3
/d)
1000
③工业企业职工淋浴用水量,由表7-4取值
nN c q 4 1000 2 500 40 1000
城市用水量预测方法
以过去的资料为依据,以今后的用 水趋势、经济条件、人口变化、水资 源情况、政策导向等为条件,对各种 影响用水的条件作出合理的假定,通 过一定的方法,求出预期用水量。
人均综合指标法
确定出规划期末人均用水量指标, 根据规划确定的人口数,计算出用水 总量。
单位用地指标法
确定城市单位用地的用水量指标后,根 据规划的城市用地规模,推算出城市的总 用水量。
1.0~1.7 0.7~1.3 0.6~1.0 0.5~1.2 0.3~0.9 0.3~0.7 0.5~0.8 0.3~0.7 0.25~0.5
3 总体规划中常用的预测方法(2)
• 分类加和法
1 城市居住用地用水量应根据城市特 点、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单位 居住用地用水量可采用表2.2.5-1中的 指标。
宁夏城市生活用水定额表
2、公共用水包括机关团体、消防、绿化、建筑、餐饮、影院、旅馆等用水。
附件
编号
行业代码
行业名称
用水类型
定额单位
用水定额
备注
1
E4710
房屋建筑业
新建住宅
m3/m2
1.0
一般砖混、预制板
新建综合楼等
m3/m2
1.5
现浇
2
I6710
餐饮业
一般餐厅
L/人·餐
25
中型客车及0.75~1.0t货车
L/辆·次
40
微型车
L/辆·次
30
大客车、大货车
L/辆·次
100
30
11
P8441
高等教育(含成人)
大专院校人均日用新水量
L/人·d
40~50
不住宿
120~150
住宿
12
P8430
中等教育
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人均日用新水量
L/人·d
20~40
不住宿
100~150
住宿
13
P8420
初等教育
小学生人均日用新水量
L/人·d
20~40
不住宿
14
S9420
机关事业团体
20~25
中高档餐厅
L/人·餐
40
3
N8120
园林绿化业
绿化用水
L / m2··d
1~3
草地、绿化带等公共绿地
4
N8022
环境卫生业
浇洒道路和场地
L / m2··d
3~4
每次每平方米2L左右,每年约60次左右
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估算_以宁波市中心城区为例
用地面积 (平方米)
9201 14500 23000 25903 34735 69976 23404 200719
用水量 (吨/年)
8088 14196 16752 15168 30722 44787 15017 144730
单位用地面积用水量 (吨/公顷• 日) 35.88 39.96 29.73 23.90 36.10 26.12 26.19 29.43
从现状调研情况来看,中学实侧数据与计算数据基本吻合,但小学实测数据大于计算数据,
主要是由于现状生均面积小于规范造成的,按定额根据现状生均面积计算的单位用地面积用水量
(表 3),其值与现状实测数据相差不大,表明定额的指标符合当前的实际需求。
单位
镇安小学 海曙中心小学
表 3 典型单位现状用水量指标计算表
小学:建设用地生均 15~25 平方米,用水定额 30 升/(人• 日),用水量指标为 12~20 吨/
(公顷• 日);初中:建设用地生均 16~28 平方米,用水定额 40 升/(人• 日),用水量指标为
15~25 吨/(公顷• 日);高中:建设用地指标按生均 19~25 平方米/生测算,用水定额 60 升/(人
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估算
――以宁波市中心城区为例
叶晓东
摘要:通过典型单位调查和理论计算相结合,提出了宁波市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 关键词:给水规划 居住用地 用水量指标 宁波
分析各种需水量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的特点,由于能够预测需水量在空间上的分布,以分类 用地用水量指标和土地利用信息为基础的单位建设用地用水量指标法是决定城市供水规划是否 科学合理的关键,直接影响到城市水源、水厂及管网的布局甚至城市污水规划等各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