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2013)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19•【字号】徐政办发[2013]44号•【施行日期】2013.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徐政办发〔2013〕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2013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19日2013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2013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徐州、打造生态宜居家园的总体目标,深入持续开展“外创示范路、内创幸福家园”活动,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度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事的通知》(徐委发〔2013〕4号)要求,牢固树立“百姓城管、科学城管、法治城管”理念,围绕城市管理标准化,建立健全市容、环卫、市政、队伍等方面的一系列标准体系,着力实施管理提升和硬件建设两大工程,助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努力将徐州打造成为全国环境变化最快城市、淮海经济区最整洁优美城市,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实现新跨越。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二、深入持续开展“天更蓝”行动。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12〕70号)精神,全面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工地防尘、道路降尘、车辆除尘,加强汽车清洗、建筑物外立面清洗工作。
市环保局、城管局牵头完善修订《徐州市扬尘管理办法》,力争6月底出台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徐州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162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徐州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徐州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徐州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朱民市长常务副组长:王安顺副市长副组长:陈宁市政府副秘书长施劲松徐州质监局局长成员:钟毅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和相见市发改委副调研员周晓东市经信委副调研员徐建市公安局副局长季小超市科技局副局长王忠沛市财政局副局长周伟市农委副主任李新宇市商务局副局长孙菱市环保局副局长吴颖市民政局副局长李运生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冬梅市人保局副局长周兴市水利局副局长刘浩鹰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汉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艾新建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苗斌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建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峰市统计局副局长孙克标市安监局副调研员李忠良市旅游局副局长陈炜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丁川市工商联副主席耿彩云徐州工商局副局长陈洪华徐州质监局副局长伊仰东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窦月泉徐州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庄庆人民银行徐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徐州质监局,负责质量强市活动日常工作。
施劲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洪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30日——结束——。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晓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徐政干[2014]1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晓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正文:
----------------------------------------------------------------------------------------------------------------------------------------------------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晓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徐政干〔20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
杨晓明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调研员;
赵永强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吴苏伟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杨建勇同志任市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王少鹏同志任市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吕钢同志任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潘志夫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
赵体彪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调研员;
孙克标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吴勇同志任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
周晓玲同志任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副调研员;
免去魏恒平同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免去陆正前同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二级警长职务。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25日
——结束——。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1•【字号】徐政发[2011]57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徐政发〔2011〕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2011年4月14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建议、审议、决定、执行、评估和监督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提出、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遵循合法、科学、民主、效率、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事项:(一)制定或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政策措施;(二)制定或调整城市土地利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各类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重要区域规划和有关重要专项规划;(三)编制财政预决算,安排、调整重大财政资金的使用;(四)审议本市财政投资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或者市政设施项目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五)确定和调整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六)研究城市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七)审议市政府所属部门、重要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职能划分和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以及重要事项;(八)其他需要市政府作出的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徐州市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周铁根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监察、财政、审计、人事、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
王昊 协助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效能建设、应、城市建设、市政园林、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公积金管理、人防、地震、机场迁建等方面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协助分管监察、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徐州市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16)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徐政发[2015]74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30
【实施日期】2015.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徐政发〔2015〕74号2015年12月30日)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01•【字号】徐委办[2004]81号•【施行日期】2004.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委办[2004]81号)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有关部省属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全市“三创”主题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11月1日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市级机关开展以“三优三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机关活动。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影响机关形象的突出问题,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充分发挥市级机关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活动范围参加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单位范围是: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驻徐有关部省属单位,五个城区机关(单位名单附后)。
三、文明机关的内容和标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标准是“三优三满意”,即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让群众满意、让基层满意、让领导满意。
(一)优美环境1.领导重视,卫生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有检查监督制度。
2.办公室内清洁整齐,文件、资料、物品摆放有序。
3.办公环境整洁优美,办公楼周围无杂物、无垃圾、无痰迹、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时清理。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徐政发[2010]82号【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5.31【实施日期】2010.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徐政发〔2010〕82号 2010年5月3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市政府各委员会主任、各办公室主任和各局局长。
三、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
市长出访期间,可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工作。
四、副市长、市长助理按照分工处理分管工作并对市长负责;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
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各委员会主任、各办公室主任和各局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五、履行经济调节职能,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特别要着重建立完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企业调度制度,指导和督查各县(市)区经济工作。
六、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完善市场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执法和市场秩序,重点强化对食品、药品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领域的监管。
七、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强化促进就业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八、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城乡公共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狄国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徐政干[2010]41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狄国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正文:
----------------------------------------------------------------------------------------------------------------------------------------------------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狄国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徐政干〔201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
狄国同志任市司法局调研员,免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于友同志任市司法局调研员,免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林邦国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张建军同志任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副调研员,免去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王华超同志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免去郑广银同志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闫书杰同志市旅游局副调研员职务。
二○一○年五月四日
——结束——。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徐政发[2013]24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徐政发〔2013〕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现将徐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朱民市政府市长副组长:李燕市政府副市长孙建友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成员:吴新福市政府秘书长曹东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城管局局长陈宁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章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耀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高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善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张德超市教育局局长翟彩霞市民政局局长刘宏方市司法局局长韩冬梅市财政局局长孟铁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靖华市规划局局长张军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吴君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宁兆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蔡前锋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卜凡敬市水利局局长陈建领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臧晓鹏市商务局局长高成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吴宪市卫生局局长朱信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汉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董明灿市审计局局长纪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刘宏市物价局局长刘红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袁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张继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闫海曙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郭学习丰县县长李晓雷沛县县长龚维芳睢宁县县长王强邳州市市长王成长新沂市市长刘广民铜山区区长曹志贾汪区区长贾兴民鼓楼区区长陈静云龙区区长蔡成缓泉山区区长汤文浩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刘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8•【字号】徐委办[2010]87号•【施行日期】2010.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委办[2010]87号2010年10月18日)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 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 [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列市委机构序列,既是市委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工作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党政机关正职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审核职责;(二)增加建立健全市级行政、事业人员编制核准使用制度职责,进一步强化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三)增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代码管理及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审核职责;(四)加强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各县(市)区和镇的机构改革方案。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执行《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149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执行《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执行《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1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现就规范执行《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徐政发〔2010〕82号)有关事项和要求强调如下:一、关于公文处理1.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各类公文(涉密、涉及稳定敏感事项、包含图本附件的除外),一律通过徐州市办公自动化(OA)系统运转处理,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受理纸质文件。
2.各地、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批的请示性公文,呈市长签批的,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须签署明确具体意见;所请事项涉及职能交叉的,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须对分工范围内事项签署明确意见。
3.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包括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凡涉及机构调整、人员编制、资金安排、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调整等内容的,须由分管副市长审核,报市长审定。
二、关于会议和调研活动4.在组织会议和调研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
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
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对相关工作方案从严把关。
5.拟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主办部门须事先与其他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征求意见。
凡未主动沟通的,或经部门协商一致可以解决的以及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常规性工作的,市政府原则上不予开会协调或审议。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志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徐政干[2010]39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志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正文:
----------------------------------------------------------------------------------------------------------------------------------------------------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志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徐政干〔2010〕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
王志华同志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兼);
马利生同志任市口岸办公室主任(兼);
殷召辉同志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海春同志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玉松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琦同志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仲瑾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一○年五月四日
——结束——。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晒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晒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2•【字号】徐委办[2011]115号•【施行日期】2011.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晒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徐委办〔2011〕115号2011年12月2日)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关于领导干部“晒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领导干部“晒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反腐倡廉建设“八大工程”的意见》“实施‘监督制衡’工程,大力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现就在各级领导干部中试行“晒权力”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两个率先”、建设美好徐州中心工作,以反腐倡廉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以权力阳光运行为核心,以勤廉评价体系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政务、事务等公开,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实现权力运行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
2.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发展原则。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努力营造凝心聚力促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是依法行政原则。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是公开透明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领导干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所产生的非涉密信息实行公开。
四是统筹推进原则。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26•【字号】徐委办[2011]98号•【施行日期】2011.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办[2011]98号2011年10月26日)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范围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纳入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5.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已经列入转企改制名单尚未实施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不列入实施范围。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18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实现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徐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25日徐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紧急重要信息,协助领导迅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更有效地履行政府系统值班室工作职责,更好地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徐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应设立值班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值班人员,承担本级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工作。
法定节假日由办公室安排熟悉情况的干部值班,政府领导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带班。
凡与政治、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应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配备足够数量的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工作。
遇有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应由领导在岗带班并加强值班力量。
第三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的工作人员从事值班工作。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2013)-徐政办发[2013]92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2013)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徐政办发〔2013〕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吴新福在市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协助做好人事、机构编制、监察、外事、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并归口做好部门经费的初审工作。
联系市监察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编委办、外办(港澳办)。
高建民协助做好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文电办理、财务管理、应急管理、政务信息、督查、老干部等方面工作;协助做好援疆工作。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援疆办;分管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
王怀深协助做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市政园林、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防、地震、新城区、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方面工作。
联系市规划局、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政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防办(民防局)、地震局、新城区管委会、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四城同创”指挥部、高铁建设指挥部。
谢建林协助做好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心镇建设、林牧渔业、水利水务、农业资源开发、矿乡关系、绿化、南水北调、扶贫、乡镇综合改革、公安、司法、消防等方面工作。
联系市农委(林业局)、水利局(水务局)、南水北调办、农机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科院、矿乡办、气象局、农垦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消防支队。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05•【字号】徐政发[2010]62号•【施行日期】2010.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徐政发〔2010〕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因市政府机构改革和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张敬华: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监察、财政、审计、人事、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编委办。
李荣启:协助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金融、税务、政府效能效率建设、南北挂钩、应急管理、机关后勤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监察、财政、人事、审计、机构编制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统计局、金融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淮海经济区联络处。
联系市档案局、史志办、国税局、地税局、各金融机构驻徐州分支机构。
段雄:负责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卫生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台。
联系市科协、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各市属文化产业公司。
李坚: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国有资产管理、交通运输、城市交通、公路、铁路、港口、航空、信息化、通讯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国资委、无线电管理局、铁路办、各市属国有资产公司。
联系徐州铁路办事处、供电公司、电信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徐矿集团、华润天能、大屯煤电及其他省部属工交企业。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02•【字号】徐政办发[2014]49号•【施行日期】201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落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改的要求,根据《关于规范市委、市政府各类领导小组成立调整撤销工作的实施办法》(徐委办〔2014〕5号)有关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设立,工作任务已完成、工作职能可以归并或工作已转入常态化的100个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撤销。
部分议事协调机构撤销后,对于工作职能并入其他议事协调机构的,要相应对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不断档;对于工作已转入常态化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特此通知。
附件:予以撤销的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名单(后附文号为该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最后调整时的文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2日附件予以撤销的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名单1.市黄墩湖滞洪区居民财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01〕43号)2.市三八河污水处理厂工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01〕66号)3.市近期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徐政发〔2002〕13号)4.市荆马河治理工程指挥部;(徐政发〔2002〕17号)5.市奎濉河近期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徐政发〔2002〕136号)6.市张集水厂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徐政发〔2003〕87号)7.全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徐政发〔2003〕155号)8.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04〕69号)9.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能并入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徐政办发〔2005〕141号)10.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06〕139号)11.市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徐政办发〔2007〕101号)12.徐州燃料乙醇项目领导小组;(徐政发〔2007〕99号)13.市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徐政发〔2007〕100号)14.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徐政发〔2007〕127号)15.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07〕140号)16.故黄河(李庄闸-六堡水库段)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徐政发〔2007〕164号)17.市中运河、骆马湖堤防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徐政发〔2007〕168号)18.老居民小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08〕31号)19.市“一村一品”活动工作指导小组;(徐政办发〔2008〕94号)20.市房地产业发展与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其职能并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08〕148号)21.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徐政发〔2009〕56号)22.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09〕64号)23.市新城区国资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09〕71号)24.市卫生重点基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2号)25.徐州航空口岸开放验收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0〕2号)26.徐州都市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8号)27.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0〕7号)28.新沂唐店化工集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0〕24号)29.市广播电视大学创建全国示范性市级电大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21号)30.鼓楼辖区环保问题突出小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34号)31.云龙湖工程现场指挥部;(徐政办发〔2010〕37号)32.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45号)33.规范沛县切转供电用户电价协调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47号)34.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48号)35.市关闭小焦化小造纸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58号)36.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0〕60号)37.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63号)38.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0〕66号)39.市迎接全国“十一五”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83号)40.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拟与“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合并成立“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85号)41.市《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0〕145号)42.《徐州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0〕147号)43.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01号)44. 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0〕158号)45.沛县师范学校(徐州高等师范学校沛县分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05号)46.全市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08号)47.市口岸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20号)48.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拟新成立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0〕179号)49.处理市城建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房“两证”办理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0〕181号)50.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22号)51.贾汪农村信用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28号)52.丰县农村信用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29号)53.沛县农村信用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31号)54.市秋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32号)55.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33号)56.招商银行徐州分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34号)57.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升专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0〕240号)58.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49号)59.市推进制造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0〕157号)60.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徐政发〔2011〕6号)61.全市农村偏远学校教师公租房建设领导小组;(徐政发〔2011〕32号)62.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升专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1〕33号)63.市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领导小组;(徐政发〔2011〕79号)64.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1〕80号)65.国家铁路网徐州铁路集装箱专办站申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1〕83号)66.市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1〕117号)67.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组;(徐政办发〔2011〕120号)68.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能并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1〕144号)69.观音机场航线市场开拓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1〕91号)70.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能并入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徐政发〔2011〕114号)71.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1〕119号)72.市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1〕131号)73.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1〕137号)74.丰县12·1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1〕199号)75.市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1〕200号)76.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2〕30号)77.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2〕32号)78.徐工财务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2〕33号)79.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徐政发〔2012〕41号)80.市第二十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徐政发〔2012〕42号)81.市城乡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2〕41号)82.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徐政发〔2012〕65号)83.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2〕71号)84.数字徐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2〕77号)85.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2〕101号)86.京沪高铁徐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发〔2012〕110号)87.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2〕141号)88.市创建省“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领导小组(其职能并入市创建省“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领导小组);(徐政发〔2012〕132号)89.京沪高铁徐州段沿线绿化工程领导小组;(徐政发〔2012〕137号)90.中能硅业自备电厂及硅烷法多晶硅技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徐政发〔2012〕166号)91.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能由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承担);(徐政发〔2013〕15号)92.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3〕41号)93.首届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养高峰论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3〕49号)94.京沪高铁徐州段沿线采石宕口整治领导小组;(徐政发〔2013〕37号)95.市出生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3〕105号)96.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3〕119号)97.新元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徐政办发〔2013〕139号)98.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其职能并入市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徐政办发〔2013〕153号)99.市第十八届省运会备战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徐政办发〔2013〕154号)100. 2013中国(徐州)国际工程机械交易会徐州市组委会。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徐政发[2010]62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徐政发〔2010〕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因市政府机构改革和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张敬华: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监察、财政、审计、人事、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编委办。
李荣启:协助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金融、税务、政府效能效率建设、南北挂钩、应急管理、机关后勤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监察、财政、人事、审计、机构编制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统计局、金融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淮海经济区联络处。
联系市档案局、史志办、国税局、地税局、各金融机构驻徐州分支机构。
段雄:负责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卫生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台。
联系市科协、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各市属文化产业公司。
李坚: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国有资产管理、交通运输、城市交通、公路、铁路、港口、航空、信息化、通讯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国资委、无线电管理局、铁路办、各市属国有资产公司。
联系徐州铁路办事处、供电公司、电信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徐矿集团、华润天能、大屯煤电及其他省部属工交企业。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24•【字号】徐委办[2004]68号•【施行日期】2004.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徐委办[2004]68号)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维护领导机关清正廉洁形象,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以上领导机关秘书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部署,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加强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坚持事前防范、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第四条本规定中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主要是指经常在领导干部身边、为领导同志工作服务的秘书工作人员和勤务人员等。
第五条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艰苦奋斗,清廉自守;必须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作风正派,谦虚谨慎,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
的通知(2013)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徐政办发[2013]46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3.31
【实施日期】2014.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3〕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办公室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高建民协助做好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文电办理、财务管理、应急管理、政务信息、督查、老干部等方面工作;协助做好政府法制、援疆等方面工作。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援疆办;
分管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
朱志杰协助做好发展改革、统计、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审计、金融、税务、大学生创业、南北挂钩等方面工作;扎口协调市政府各投融资平台的投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