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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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1.1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编制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新修订)2.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2.3 《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91号令)2.4 上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1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管理职责4.1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2 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监督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督办、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

5管理规定5.1 事故隐患定级5.1.1 公司及各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家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分析确定事故隐患级别。

5.1.2 事故隐患按照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为以下三个级别:(1)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在3日内排除,或者无需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停产停业即可排除的隐患,为三级事故隐患;(2)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4日以上且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或者需要4至6日且停产停业方可排除的隐患,为二级事故隐患;(3) 危害和整改难度极大,需要7日以上且停产停业方可排除的隐患,或者因非本单位原因造成且本单位自身无法排除的隐患,为一级事故隐患。

6职责分工6.1.1 根据“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要求,建立公司本部、各单位组成的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是指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追踪等环节,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并消除。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逐级审核制、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完善隐患登记台账、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是指对企业内部隐患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确定存在的隐患点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完成。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应采取现场查看、设备检测、台账审核等方式,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应重点关注生产设备的完好性、作业环境的安全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等方面。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定期进行,最少每年进行一次,并及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第三章安全隐患整改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整改是指对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消除和改进,以达到防范事故的目的。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整改由负责安全生产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助完成。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整改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整改应根据隐患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有效。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重新评估隐患整改的效果。

第四章安全隐患验收第十六条安全隐患验收是指对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整改结果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安全隐患验收由负责安全生产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助完成。

第十八条安全隐患验收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进行,对整改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安全工作隐患闭合(闭环)治理流程及操作步骤

安全工作隐患闭合(闭环)治理流程及操作步骤

安全工作隐患闭合(闭环)治理流程及操作步骤1. 概述安全工作隐患闭合(闭环)治理是指在确定隐患后,对其进行整改、验收、跟踪等关键性流程,以确保隐患不再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

本文将针对安全工作中隐患闭合治理流程及相关操作步骤进行详细介绍,以期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隐患治理。

2. 治理流程2.1 隐患整改根据安全大规模风险评价等方式,确定安全隐患需要整改时,隐患治理团队应详细梳理整改计划,确保整改行动准确、有效。

整改方案中应明确以下内容:1.整改任务、内容及时限;2.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3.采取的措施及预警措施。

2.2 验收在整改计划完成后,需经过审核验收流程,确保整改效果符合预期。

验收工作具体流程:1.复查整改方案,确认整改情况;2.确定验收负责人并组织验收;3.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把有关情况记录在检查表中;4.整改人员认真纠正问题,消除隐患;5.验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验收;不合格者要求整改再验收。

2.3 关键操作步骤1.隐患整改的操作步骤:(1)梳理整改计划,明确整改任务内容及时限,确定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2)制定完善的整改方案及流程,确保信息畅通,迅速报告执行效果。

(3)在整改任务中加强示范先行,响应各项法规要求,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2.隐患验收的操作步骤:(1)根据审批程序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标准、范围和流程;(2)召开验收会议,确认调查结果,并对计划进行不同角度的检查;(3)撰写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描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

3. 总结隐患治理是企业安全工作的关键性流程之一,必须高度重视。

治理过程中,应尽可能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做好相关记录和信息留存,及时反馈信息并相互协作,确保治理效果有效。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保障员工工作生命安全,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各企业应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闭环管理。

本文介绍基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背景为了更好地推进企业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于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严格确保安全生产,区域和部门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实行全员参与的闭环管理,以建立稳定、可行、有效的、科学的隐患排查整改管理模式,切实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规定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的目标通过科学、规范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目标是: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归集汇总,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形成闭环管理机制,持续改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状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的主体和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该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该严格把好安全风险管控关,将安全排查和管理纳入日常工作,确保检查的及时性、全面性、有效性。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的流程1.召开安全管理会议,明确本次排查的目标和要求。

2.进行现场排查,彻底梳理现有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和归集工作。

3.制订整改方案,并逐一推进实施。

4.对整改方案的实施进行跟进,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5.邀请专业人士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和验收,并随时闭环总结。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的纪录和文件为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数据库管理,可以在企业内部制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规范、安全隐患上报表、整改方案和修复清单等文件及管理规范;并且进行实施和更新。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记录和上报,列清单并优先上报安全管理科。

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的考核评价各部门应严格要求自身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水平和效果,对上一次排查工作的整改进展与成果进行定期检查,以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优化改进。

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制度

篇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

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销号管理办法》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销号管理办法》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销号管理办法》管理制度运行队xx年10月14日为了建立健全我队、班组两级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消除井下作业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结合我队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体系(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1、队长是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区队安全生产负责。

2、各班工(班)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班组)队安全生产负责。

3、作业人员对本岗位作业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二)安全监督检查体系1、隐患监督检查责任(1)队长负责监督检查全队隐患排查整理情况;(2)跟班干部负责监督检查班组隐患排查整理情况;(3)工(班)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班组员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整理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责任(1)干部负责区队管理区域内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监督检查工(班)长隐患的排查和落实;(2)干、工班长负责本班存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监督检查作业人员对隐患的排查和落实;(3)作业人员负责本岗位责任区域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安全责任追究体系1、责任追究程序追究责任职工→追究责任工(班)长→追究责任跟班队干→追究队长。

2、责任追究处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四)安全管理制约体系1、每位职工对排查出的隐患都必须及时上报工长,否则追究责任;2、工(班)长必须将自己和职工排查出的隐患及时上报跟班干部,否则追究责任;3、跟班干部必须将自己及工班长、职工、安检员、瓦检员排查出的隐患及时上报队长,否则追究责任。

二、隐患治理报告制度1、隐患排查治理报告1、)工(班)长每班必须填表向队值班报告;(2、)队长每5天必须填表向公司安管科报告;2、隐患监督检查报告对班组和职工排查出的隐患,工长和跟班干部必须认真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并及时对隐患提出治理整改报告。

对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及时向队长报告,区队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队长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安管科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及员工的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是至关重要的。

随着各种安全隐患在现代企业中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已逐渐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介绍一套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旨在规范企业安全工作,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安全顺利进行。

一、指导思想1.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承担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多方面共同责任。

2.畅通信息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安全信息流,确保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能够及时得到汇报和审核,以便尽快开展整改工作。

3.推动整改工作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一旦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启动整改工作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得到完全解决。

二、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要求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和方案,并明确责任部门。

(1)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安全隐患排查应全面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各个方面,包括设备、流程、环境、人员等方面。

2.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1)安全隐患排查应按照计划和方案执行,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加强现场查看。

(2)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记录并报告上级。

(3)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3.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1)各部门要对整改措施进行专门讨论,明确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的可行性。

(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启动整改工作,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3)整改措施应当得到上级有关领导的批复,并明确整改期限。

(4)整改措施执行到位,隐患彻底消除后,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流程1.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流程(1)各部门根据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和方案进行排查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的一项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主要包括隐患发现、隐患排查、隐患报告、隐患整改和隐患复查等环节。

一、隐患发现:隐患发现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步,也是隐患治理的关键环节。

隐患的发现可以通过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人员、员工、技术监督部门等途径获得。

同时,也可以通过政府监管部门、社会监督等途径发现。

对于发现的隐患,应及时进行登记、记录和分类,为后续的隐患排查提供依据。

二、隐患排查:面对已经发现的隐患,企事业单位需要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

排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艺设备、生产工艺、安全出口、防火设施等。

排查时要做到全面、系统、有计划,确保不漏检隐患。

排查结果要进行记录和整理,并及时进行交流和汇报。

三、隐患报告:对于排查出的隐患,企事业单位要进行隐患报告。

报告要明确隐患的名称、数量、影响范围和所在位置等详细信息,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报告要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并进行备案。

同时,也要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和劳动者,并做好相关的安全警示措施。

四、隐患整改:隐患整改是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安全治理的重要环节。

整改工作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责任人、时间表和任务进度。

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对于短期可治理的隐患要优先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和沟通,确保整改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五、隐患复查:整改完毕后,企事业单位需要进行隐患复查。

复查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逐一核查。

复查结果要进行记录和整理,并进行评估和验收。

复查合格的隐患要及时关闭,并做好相关的安全总结和经验教训的总结工作。

在以上各个环节中,要加强对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对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企事业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和追责问责。

同时,也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第八条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必须立即填写在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签字确认;对“三违”行为的个人和隐患单位视情况作出处罚决定.第九条其他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由安全管理部门登入安全信息汇报登记台帐,每日由单位主管安全副职审阅、签字,落实整改措施.第十条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必须在检查文书上签字接受,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一、背景与目的为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特订立本《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责任和流程,加强安全隐患的监控和掌控,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和除去。

二、管理标准2.1 安全隐患排查和识别要求1.每个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至少每季度一次;2.排查范围包含生产设备、工作环境、办公设施等全部与员工安全相关的领域;3.排查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具备肯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4.安全隐患应依据其可能引发的风险程度进行分级,以便合理布置整改优先级。

2.2 安全隐患整改要求1.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责任部门应及时订立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2.整改方案应细化实在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标准,确保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规范性;3.对于涉及重点安全隐患的情况,应立刻停止相关工作,并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员工安全;4.在整改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5.整改完成后,责任部门应进行验证,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2.3 安全隐患闭环管理要求1.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必需闭环管理,责任部门应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安全管理部门;2.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3.如有不合格的整改情况,责任部门应重新订立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4.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已整改的安全隐患,确保整改措施的连续有效性;5.安全管理部门应将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报告并及时上报企业领导。

三、考核标准3.1 安全隐患排查考核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考核;2.考核内容包含排查频次、排查掩盖率、隐患识别准确率等;3.考核结果用以评估各部门在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的表现,作为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是指通过对隐患的全面排查、有效治理和持续跟踪,形成一个循环闭环,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整改的管理流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一、隐患排查阶段1.确定隐患排查目标:明确本次排查的对象、范围和目标,制定针对性较强的排查计划。

2.组织排查人员:确定参与隐患排查的人员,包括各部门的相关人员和专业的安全考核人员。

3.制定排查方案:根据排查目标和范围,制定具体的排查方案和方法。

4.开展隐患排查:按照排查方案进行现场排查,包括工作区域、设备设施、安全设备等方面。

5.记录隐患信息: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隐患的描述、涉及的人员和设备、隐患的级别和危害程度等。

6.评估隐患危险性: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危险性和优先程度。

二、隐患治理阶段1.制定治理方案: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包括整改措施、责任人、具体时限等。

2.组织治理人员:确定隐患治理的具体人员和责任,确保治理方案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3.实施隐患治理:按照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消除和防范。

4.记录治理信息:对隐患治理的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治理的措施、隐患是否得到消除和防范等。

5.评估治理效果:对隐患治理的效果进行评估,确保隐患得到有效的治理和防控。

6.整理汇总治理经验:根据隐患治理的实际情况,整理总结治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排查治理提供参考。

三、隐患跟踪阶段1.建立跟踪机制:建立隐患的跟踪机制,确保隐患的整改和治理能够得到持续跟踪。

2.跟踪整改情况:对已经治理的隐患进行跟踪,确认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和工作环境是否得以改善。

3.记录跟踪情况:对隐患跟踪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治理效果的评估等。

4.汇总分析数据:根据隐患跟踪的情况,进行数据的汇总和分析,为下一轮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提供依据。

5.持续改进措施:根据隐患跟踪的结果和分析,制定持续改进措施,提高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效果。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设立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与督查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中国国电集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本单位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谁主管、谁承担”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电东北电力有限本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定义与分级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

第五条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与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能构成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与整顿、整治难度(如需停止机组或重要辅机运行)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顿、整治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能构成人身轻伤或二类障碍)与整顿、整治难度(不如需停止重要辅机或机组运行)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刻整顿、整治排除的隐患。

第六条设备缺陷与事故隐患的关系。

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与严重缺陷,即为事故隐患。

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的评估,分别按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各个领域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依法、公正、公开、高效进行。

第四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和组织的安全意识,推动全民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当按照“责任明确、分类推进、全员参与、常态化检查”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分层级、分领域、分区域进行,依托区域、行业、单位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排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排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加强对排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现场检查、隐患核查、排查问题台账等,确保排查工作全面、深入。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围绕“防范、控制、整改、消除”四个环节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采取源头治理、整体治理、综合治理的方法,杜绝安全隐患从根本上发生。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加强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公开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安全隐患管理第十六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七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做好隐患情况记录和档案管理,便于监管部门查阅和查询。

第十八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加强信息技术支持,建设安全隐患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然隐患排查整改闭环治理划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完美隐患排查整改闭环治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实时发明和清除变乱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视.销号全进程治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用遏制变乱的产生.依据上级安然治理相干轨制,联合公司现实,秉着简略易行.便于操纵的原则,制订本划定.第二条本划定所称安然变乱隐患(以下简称变乱隐患),是指各临盆单位在临盆经营进程中,违背安然临盆司法.律例.尺度.规程和轨制的划定,或消失可能导致变乱产生的物的不服安状况.人的不服安行动和治理上的缺点.第三条变乱隐患按伤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变乱隐患和重大变乱隐患.一般变乱隐患,是指伤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明后可以或许立刻整改清除的隐患.重大变乱隐患,是指伤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该全体或者局部停产,并经由一准时光整改治理方能清除的隐患,或因外部身分影响致使临盆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清除的隐患.第四条变乱隐患按专业治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治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然检讨.安监人员日常安然督查.治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明或供给的信息.2.填单登记环节:功课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然信息站报告请示信息登记.3.签字确认环节:检讨单位和被检讨单位义务人对消失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议.4.收集整顿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义务区划.义务规模向义务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行环节:按整改请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日清除变乱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日时光内,对整改情形进行监视检讨. 8.复磨练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陈述后,进行整改情形检讨.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形进行登记.陈述.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义务单位.义务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第六条各类安然检讨或督查发明.查出的变乱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传递消失的隐患.留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鑫泉医药变乱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动要当即指出且予以改正.第七条发明可能随时会变成变乱隐患,要立刻责令停滞功课或停滞应用.紧迫情形下,必须采纳撤人.避灾的措施.第八条检讨人员现场检讨后,必须立刻填写在《鑫泉医药变乱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签字确认;对“三违”行动的小我和隐患单位视情形作出处罚决议.第九条其他人员发明或供给的信息,由安然治理部分登入《安然信息报告请示登记台帐》,每日由单位主管安然副职核阅.签字,落实整改措施.第十条被检讨单位义务人必须在检讨文书上签字接收,对消失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排查治理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各单位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中,按照:发现-评估-报告-治理-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部、车间、班组等作业单位应在生产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隐患排查。

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治理的应及时治理,不能治理的及时上报,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不得冒险作业。

第十六条各生产单位和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七条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包括技术装备、施工环境和防范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在安全制度、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作业、安全投入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隐患。

第十八条排查治理的原则:(一)将隐患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二)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新技术,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三)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应急管理相结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四)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相结合,成为标准化实施与运行的基础和主线。

第十九条整改、治理要求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隐患现状和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性和后果;(三)隐患治理的目标和任务;(四)隐患治理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五)隐患治理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六)负责隐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七)隐患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八)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监控治理(一)可能引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由项目部实施治理及监控;(二)可能引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由各单位组织实施治理及监控,并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范本(2篇)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范本(2篇)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为了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提高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水平,特编制本规定,旨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全面、系统、有序开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原则:(1) 科学规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科学的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2) 全员参与:全体员工都应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3) 领导推动:公司领导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4) 追求精细化: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每一处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

三、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流程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分为四大环节:计划制定、执行操作、问题整改、总结归档。

具体内容如下:1. 计划制定(1) 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确定各级别、各部门的任务和指标;(2) 对重点工段、关键设备和高风险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3) 制定排查周期,明确排查频次和责任人。

2. 执行操作(1) 按照计划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细致、全面的排查;(2) 排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应及时登记,并采取措施进行现场限制;(3) 对已经存在的隐患要做好标识和提示,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可视化;(4) 按照规定,对隐患进行评级,并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3. 问题整改(1) 隐患整改责任人要根据整改时限要求,制定整改方案;(2) 严格按照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时限等相关信息;(3) 对隐患整改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4) 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记录到档案中。

4. 总结归档(1) 定期对已经整改的隐患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效果;(2) 对排查治理的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3) 将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文件、记录归档保存,便于追溯和查阅。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是指从发现隐患、整改隐患、复查和验收、持续监督等环节,形成一套有机的管理体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有效和持续进行。

下面是一份关于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全文约2000字。

一、总则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旨在识别、排除和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可控性。

为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

3. 隐患排查治理人员是直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隐患排查治理的流程1. 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对各个环节和区域的全面覆盖。

排查要点包括设备、管道、电气、安全管理等方面。

(2) 隐患排查应依据相关条例和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保排查结果准确可靠。

(3) 隐患排查应将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形成隐患清单,明确隐患的性质、级别和整改措施。

2. 隐患整改(1) 针对隐患清单中的每一项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2) 整改方案应根据隐患的性质和级别,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保证整改质量和整改效果。

(3) 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进度检查和跟踪,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3. 隐患复查和验收(1) 隐患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和验收。

复查和验收应由排查治理人员及时进行,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 复查和验收应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明确验收结论,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

4. 持续监督(1)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仅是一时的活动,为确保安全生产,需要持续不断地开展排查和治理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一、前言安全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紧要问题之一、针对安全隐患,企业必需实行切实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本文将就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进行阐述。

二、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当覆盖全面,针对业务流程、设备、人员、环境等方面进行排查。

2.定期性原则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应按固定的时间周期进行,以保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3.疏导性原则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应是简单的安全问题发觉,更应当是一种疏导式的安全管理方式,通过发掘安全隐患,防备潜在安全事故。

4.可持续性原则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需要在检查整改之后,形成一种可持续性的安全管理模式,让隐患排查管理成为企业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以构建企业安全文化。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基本流程1.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依照定期的计划对企业显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类整理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不安全因素,订立整改方案。

2.问题整改针对上述问题,由有关部门订立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负责人、经费、细节等问题,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整改的进度与效果。

3.整改评估一旦整改措施被实施,企业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已经实施的措施是正确的,安全隐患已经削减或除去。

4.隐患复查企业应当周期性地对已排查整改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以确定是否已经完全除去隐患,除去程度如何,以及实施的整改措施是否有效。

5.长期跟踪对于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安全隐患,企业应当订立针对性的措施,并且不停跟踪问题的动态,直至真正解决该问题。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注意事项1.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处理的责任制度,对整个流程进行明确分工,清楚分工负责人的职权,确保流程的高效性。

2.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处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隐患排查处理的制度与流程,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供给依据。

3.企业应当适时、适度地进行宣扬与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意识,全面提高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本领。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一、背景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前提,隐患排查整改是保障安全的重要环节,严格的闭环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因此,本规定旨在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工作。

二、定义1.安全隐患:指潜在的或者明显存在的对人身、财产、环境造成危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安全等风险因素。

2.隐患排查整改:指通过对企业内部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这些隐患的过程。

3.闭环管理:指从确定任务、制定计划、执行整改、经验总结等方面,建立完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体系,形成一套闭环管理机制,从而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

三、规定1.安全隐患排查(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职责分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处理等方面。

(2)企业应当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对各项工程、设备和作业进行安全评价,并建立相关档案和记录。

(3)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排查计划和方案,明确排查内容和范围,开展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根据需要,可委托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进行隐患排查,提高隐患排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隐患整改(1)对于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设备、作业等,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内容,将整改结果进行记录和追溯。

(2)对于一些需要紧急整改的隐患,要优先安排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于确保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3)整改后要进行复查,确认隐患消除情况,并及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有关责任人。

3.闭环管理(1)制定闭环管理的整体方案,明确闭环管理的组成要素和实施流程,推行一套完整的闭环管理机制。

(2)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过程中,要建立隐患信息库和档案,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记录,确保信息透明。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3、本文所附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附件一)。
二、隐患等级
按照治理和消除的难易程度将隐患分为A级隐患、B级隐患、C级隐患和D级隐患四级。
A级隐患:治理难度大,须由矿业公司归口业务部室牵头、组织,或由上级部门协调治理的隐患。
B级隐患:治理难度较大,须由矿负责治理的隐患。
C级隐患:有一定难度,由区队(厂、车间)负责治理的隐患。
D级隐患:可以当场或当班进行整改,由班组长负责治理的隐患。
三、隐患性质
按隐患性质分,煤矿隐患可以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共十类。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一、隐患排查
1、安监部每周一组织相关部室开展“两化”(即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精细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全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考核工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由安监部组织,生产部、机电部、地测部、调度室、信息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部、企管部等部门参加,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及检查安排和要求,认真进行排查。
第二章 隐患等级划分和认定标准
一、隐患类型
安全生产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一)、重大隐患认定标准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煤总字〔2005〕133号)中的十五大项66条小项隐患;
2、矿业公司或上级单位规定的重大隐患;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依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煤矿隐患排查及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办法》(黄陵矿业发〔2013〕36号),为及时发现并排除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我矿安全生产,结合二号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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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外协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至高无上”核心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贯彻执行。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依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煤矿隐患排查及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办法》(黄陵矿业发〔2013〕36号),为及时发现并排除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我矿安全生产,结合二号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为保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执行落实到位,特成立二号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建彬赵应升副组长:高华军王民蔡华军马功社仲照海丁增平陈明贵张孝斌孙善军雷志锋殷民胜张天明成员:仵胜利郭超奇刘涛李西民徐晓寒田多宝樊强刘志玉张海峰王计琨孙震生陈宇军张军张锋青姜明张强田西宁薛建伟张维梁成黄兴利王孟高峰刘增强李战赵西平陆桂飞王爱兵马志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二、责任划分二号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按照“国家监督、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负责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建立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健全二号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监督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创新安全隐患管理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公司所属各区队及外协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负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健全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制度,执行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个相关隐患排查标准,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按照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隐患排查职责1、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

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

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及制定岗位责任制。

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分管生产、通风、机电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对该项工作的开展负同等责任。

负责组织、参加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解决处理方案,限期整改。

3、总工程师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并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4、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专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隐患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参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5、安监处长、安全副总工程师和安监部长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安监部部长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排人员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

6、各级业务部门是安全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主要机构,对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

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基层区队是处理安全生产隐患的实施单位,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全面责任。

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情况会议,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管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室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

8、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技术管理责任。

9、各单位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处理直接负责,现场接受各级领导及职能科室、安全检查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

对当班因缺少材料、备件确实无法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科区和矿调度所汇报。

10、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

每班必须排查本岗位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向班组长和区队长跟班干部汇报。

在处理事故时无条件地服从分工,听从安排、不得擅自脱离现场。

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接受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第二章隐患等级划分和认定标准一、隐患类型安全生产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一)、重大隐患认定标准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煤总字〔2005〕133号)中的十五大项66条小项隐患;2、矿业公司或上级单位规定的重大隐患;3、本文所附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附件一)。

二、隐患等级按照治理和消除的难易程度将隐患分为A级隐患、B级隐患、C级隐患和D级隐患四级。

A级隐患:治理难度大,须由矿业公司归口业务部室牵头、组织,或由上级部门协调治理的隐患。

B级隐患:治理难度较大,须由矿负责治理的隐患。

C级隐患:有一定难度,由区队(厂、车间)负责治理的隐患。

D级隐患:可以当场或当班进行整改,由班组长负责治理的隐患。

三、隐患性质按隐患性质分,煤矿隐患可以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共十类。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一、隐患排查1、安监部每周一组织相关部室开展“两化”(即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精细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每月组织一次全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考核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由安监部组织,生产部、机电部、地测部、调度室、信息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部、企管部等部门参加,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及检查安排和要求,认真进行排查。

2、安监部在组织安全检查、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考核等检查时,同时进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

4、矿领导要按照干部走动式管理办法,每月至少对自己分管的业务(主要包括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供排水、地测防治水、监测监控等系统和主要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查。

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安全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每周至少对自己分管的业务(主要包括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供排水、地测防治水、监测监控等系统和主要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查。

各区队跟班队长、班组长每天至少对本队分管的业务(主要包括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供排水、地测防治水、监测监控等系统和主要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查。

二、隐患治理1、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检查人员必须立即责令停止生产、撤出人员,立即向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处长、总工程师、总经理汇报,并下达整改通知单。

责任单位的部长、队长、跟班干部必须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迅速处理安全隐患。

处理安全隐患时,安监部必须安排专人现场跟踪监督整改,以防止安全隐患扩大。

2、正常工作场所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需投入大量专用材料、设备、人力进行整改的,由相关业务部室、调度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会审,制定整改计划,责任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安监部负责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3、无人工作的场所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属行人、行车、通风必经路线但无需投入专用材料、设备的,限24小时内排除。

威胁人身安全的,由相关业务部室、调度室根据隐患范围,协调力量进行限期解决,安监部负责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有人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时无需投入专用材料、设备的,当班必须立即排除。

5、对设备缺陷需要专门采购或需投入专项资金排除的,由分管矿领导提出防范事故和排除隐患的措施意见,报公司办公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6、对不按规定时间排除安全隐患的,安监部立即下达停工、停产整改通知单。

凡停工、停产整改排除安全隐患的场所,复工时均需执行验收制度程序。

具体为: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除完毕后,写出书面验收申请附自查验收结果报安监部,安监部接到复工报告后,24小时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监部出具复工通知单后方可复工。

三、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即,闭环管理工作流程:组织检查→隐患查出→收集、筛选→隐患确认→下发通知→整改处理→复查验收→回执、销号。

四、隐患查出方式(1)上级部门和矿业公司组织的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隐患;(2)矿组织的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隐患;(3)各业务部室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中查出隐患;(4)矿领导、各级管理人员跟班、带班和日常深入现场走动查出的隐患;(5)安监员、群监员、青安岗员“三员”汇报的隐患;(6)瓦检员、班组长汇报的隐患;(7)生产过程中职工发现、汇报的隐患;(8)其他渠道查出的隐患。

五、隐患收集1、走动式巡查隐患收集:各级管理人员入井走动巡查时,到安全信息站领取《管理人员走动式巡查考核卡》(附件五),安监员、群监员、青安岗员上岗前,到安全信息站分别领取《安监员安全隐患检查记录本》(附件六)、《群监员隐患汇报记录本》(附件七)和《青安岗员安全隐患汇报记录本》(附件八),升井后必须认真填写并交存安全信息站,安监部安全信息站信息员,每天通过对查出所有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上传录入《二号煤矿管理人员走动式信息管理系统》。

2、上级单位检查隐患收集:上级单位检查查出的隐患,由安监部统一签字确认接收管理,分级登记建档。

3、矿井安全检查、专项检查活动隐患收集:矿井安全检查、专项检查活动(如“零点行动”)查出的隐患,参加检查部门或专业检查小组对检查隐患进行收集、筛选和统一整理后报安监部,由安监部分级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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