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文本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和重新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和重新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20•【字号】娄政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和重新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娄政发〔202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更好地服务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市本级现行有效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评估。
经清理评估,现决定:一、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一)《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娄政办发〔2011〕25号)(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娄政办发〔2011〕26号)(三)《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一批清理规范结果的决定》(娄政发〔2016〕9号)(四)《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娄政办函〔2016〕64号)(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65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娄政发〔2017〕27号)二、修改或修改后重新公布下列规范性文件(一)对《娄底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娄政办发〔2011〕21号)作出修改并重新公布,有效期自2021年9月1日起重新计算1. 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以及开展公筷公勺、光盘行动等用餐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2. 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的决定,并向中标单位颁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未获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湖南娄底XXXX-2020年城市规划讲座33页PPT
36、“不可能”这个字(法语是一个字 ),只 在愚人 的字典 中找得 到。--拿 破仑。 37、不要生气要争气,不要看破要突 破,不 要嫉妒 要欣赏 ,不要 托延要 积极, 不要心 动要行 动。 38、勤奋,机会,乐观是成功的三要 素。(注 意:传 统观念 认为勤 奋和机 会是成 功的要 素,但 是经过 统计学 和成功 人士的 分析得 出,乐 观是成 功的第 三要素 。
39、没有不老的誓言,没有不变的承 诺,踏 上旅途 ,义无 反顾。 40、对时间的价值没有没有深切认识 的人, 决不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UC头条:娄底城市总体规划图(2011
UC头条:娄底城市总体规划图(2011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修改)(以下简称《总规》)已于2012年10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和《娄底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公告如下:《娄底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以下简称2000版总规)对娄底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但2000版总规的实施正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新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更高要求,使“2000版总规”的部分规划依据已经过时,指导性和适应性逐渐减弱,要求调整规划以适应新的管理要求;二是2009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娄底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三是2006年,我省提出了以长株潭为核心的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设想,环长株潭城市群的建设,使娄底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四是《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湖南省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等上位规划与相关规划实施,拓展了娄底的发展空间;四是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娄底发展影响巨大,如:沪昆客运专线及娄底站的建设,以及境内多条高速公路、铁路、城际铁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五是娄底城市发展的宏观背景发生巨大变化,国家正在进入新一轮以转型发展为特征的成长周期,要求娄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城市拓展模式;六是新型工业化加速促进城市化及产业空间拓展。
因此,2000版总规批复实施以后,娄底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面临许多新形势、新要求,需要及时对总体规划中不适应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正,保证总体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建设中统领作用。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30•【字号】娄政办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的通知娄政办发〔2018〕2号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30日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市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适用本办法。
城镇居民自建自用房屋竣工验收按原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以下简称联合验收)包括:(一)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二)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三)竣工消防验收;(四)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五)室外工程及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六)其他验收。
第四条市住建局为联合验收的牵头部门,负责联合验收的业务咨询、验收组织、资料收集、情况反馈、协调联系等工作。
市住建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下简称窗口)负责联合验收日常具体工作。
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按各自法定职责参与联合验收。
市发改委按法定职责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联合验收。
市人防办按法定职责参与有防空地下室项目联合验收。
未参与联合验收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对项目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坚持监管关口前移,加强全程监管,保证建设质量。
第五条建设单位向窗口申请进行联合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工程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已完成施工图纸的全部建设内容,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二)各种临时建(构)筑物、设施已拆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施工机具等已清理;(三)按规划审批要求配建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满足使用要求;(四)各类规费已全部缴清。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31•【字号】娄政办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娄政办发〔20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规划》是指导我市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随着我市加快实施“加速赶超”、“三基地(新型能源原材料基地、特色装备与制造业基地、文化与生态旅游休闲基地)一中心(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一枢纽(区域性交通枢纽)”战略,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融入“3+5”城市群,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形势将更加严峻,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认真贯彻执行《规划》,对于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统筹全市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划》用地的意识和观念。
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实施动态评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采取措施,严格执行1.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规划》是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
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根据湖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对《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年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如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指导思想及规划期限 (2)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第四章城市发展目标和策略 (12)第五章城市性质及职能 (15)第六章城市发展规模 (16)第七章城市发展方向 (17)第八章城市总体布局 (17)第九章城市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规划 (21)第十章城市工业用地规划 (24)第十一章城市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25)第十二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26)第十三章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36)第十四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8)第十五章城市形象与景观组织 (42)第十六章城市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 (43)第十七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44)第十八章城市环卫设施规划 (48)第二十二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49)第二十三章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规划 (51)第二十四章城市规划区空间利用控制 (52)第二十五章城市分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规划 (56)第二十六章城市规划实施措施 (57)第二十七章附则 (59)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科学指导娄底城市建设和发展,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范城市建设行为,满足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3.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4.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09 年09 月);5. 《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6.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7. 《湖南省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8. 《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9. 《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10. 国家、湖南省及娄底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娄政办发〔2018〕9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娄政办发〔201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精神,结合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建设任务从2018年开始,要在全市加快推进装配式混凝土(PC)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的应用,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达到:2018年15%、2019年22%、2020年30%。
(一)全市政府投资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科研、办公、酒店、综合楼、工业厂房等工程项目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桥梁、道路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社会资本投资的商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筑应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居住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
(二)财政支持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应首选装配式建筑,集中连片民居和集镇连片建筑工程应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农民自建房屋可根据用户实际,鼓励选择装配式建筑。
(三)全市新供地商品房项目分区域、分阶段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
1.重点推进区域:市本级中心城市规划区域。
每年新供地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分别应达到:2018年15%、2019年22%、2020年30%。
2.积极推进区域: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城市(县城)规划区域。
娄底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文本
第一部分规划总则一、规划背景娄底由于行政区划的不断调整,至今尚未进行过系统的区域性规划。
在2000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城镇体系作了粗略规划,对诸如城镇体系规划同市域经济发展、中心城市与城镇体系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城镇化基本战略等关键问题研究分析得不够。
同时城镇发展的条件在最近几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给城镇体系规划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鉴此,深入系统地编制《娄底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一)国家实施城镇化战略在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及2020年远景规划中,城镇化已作为我国加速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战略。
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供给与需求处于相对平衡状态,由此产生了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激励民间资本进入生产领域成为当务之急。
城镇化能有效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生产领域,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中心城市就业压力,从而极大地提高城镇化水平,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生活水平,逐渐缩小城乡差别。
就娄底市而言,其经济发展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较东部发达地区差距更大。
要实现“后发赶超”的战略目标,就必须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加速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实行二者的良性互动发展。
(二)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调控能力相对减弱,经济活动主要靠市场来调节。
如何转变职能,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利用可调控的资源,积极进行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引导区域经济合理发展,提升区域竞争能力。
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科学、合理地进行经济区划规划,有效地组织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与规模等级结构,区域经济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三)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的影响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向和国家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要求重新审视过去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理念,用新的规划体现出时代性、前瞻性。
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更加全面地融入世界经济。
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也就必然深刻地影响到我国区域经济的各个部分。
1-规划正文(娄底)
娄底市水府庙水库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2012-2020年)1 导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水是人类发展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是人类和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水府庙水库流域是我市经济社会相对发达的重点区域,近年来,随着流域内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增长及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水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在对水资源的配置过程中,重开发利用,轻保护管理,造成流域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河流水库淤积、库区民生落后等,最终导致水环境污染日益加重,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影响流域内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产生活。
因此,作为长株潭城市群的生态绿肾与战略水源,切实加强水府庙水库流域水资源保护,妥善解决库区民生问题,是“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任务。
201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编制《水府庙水库流域保护与利用规划》列为“绿色湖南”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1年5月,省两型办开展水府庙水库流域专题调研,建议省发改委牵头编制《水府庙水库流域保护利用规划》。
2011年11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全面推进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发〔2011〕15号文件)明确,由省发改委牵头负责水府庙水库流域保护规划。
2012年2月,徐守盛省长亲自安排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两型办、省水利厅等12部门到该区域调研。
根据省发改委的安排部署,为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和确保长株潭城市群用水安全,进一步改善水府庙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安全,我市决定编制《水府庙水库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下文简称《规划》)。
《规划》在调查分析流域内水资源和水环境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功能区划、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水府庙水库为核心,以涟水、孙水为重点,以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库区民生、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主要任务,对水府庙水库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进行系统性整治和合理利用,对流域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建立健全水资源与水环境监测、预警、保护、利用综合体系,保护好流域的绿水青山,合理开发利用好流域的水资源,实现流域内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8•【字号】娄政办发[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的通知(娄政办发〔2011〕15号)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娄底中心城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娄底中心城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一、基本情况及保护现状娄底中心城区历史环境构成要素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娄底中心城区属丘岗地带,平均海拔185米,并有涟水、孙水萦绕,素有舟楫之利,水运发达,汇入湘江直下洞庭。
优越的区位条件为经济文化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唐永徽年间(公元650-655),茶亭子建成境内最早的寺院--云隐寺。
北宋乾德二年(964),僧无尽在清潭建天王寺。
北宋熙宁元年(1068),娄底老街形成集市。
娄底老街商铺林立、商贸繁荣,是娄底中心城区文化的发源地,形成了以涟水风光带为丝线,老街街巷为骨架,老街古寺、文物点为节点,以民情风俗为粘合剂的人文环境。
随着城市中心的南移北扩,从娄底老街向东南发展,娄底中心城区形成了山水相依、绿树掩城、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风貌格局。
二、保护原则(一)维护城市基本历史格局。
娄底中心城区是依托涟水发展起来的商贸城市,形成了沿河布局发展的带状空间形态和后来兴起的行政中心环状空间格局。
既要保护好传统城市肌理,又要梳理好现代城市中心,尊重城市结构的历史性和传承性。
(二)凸现城市与绿色交融特色。
娄底中心城区周边被群山环抱,城内又绿树成荫,风景如画,为全国十大宜居城市。
应充分考虑历史风貌保护与自然景观开发以及城市特色景观创造相协调,打造历史文化特色和山水景观相融共存的城市风貌。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娄政办函〔2015〕79号•【施行日期】2015.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娄政办函〔2015〕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娄底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4日娄底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为优化配置娄底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15〕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范围界定及现状(一)规划范围本规划适用于娄底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发展和建设管理。
规划范围与《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2011年修订版)一致,包括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和近郊地区,覆盖娄星区全部和涟源市水洞底镇的部分区域,总面积约480平方公里。
规划区域现有人口约50.7万,规划期末人口规模80万左右。
医疗服务辐射范围为娄底市及周边地区,辐射人口400万以上。
(二)医疗资源现状1.医疗机构。
截止到2014年底,中心城区拥有医疗机构622所,其中政府举办三级(中医)医院2所(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正在创建的准三级医疗机构2所(市一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二级综合医院2所(市二人民医院、娄星区人民医院),二级中医专科医院1所,精神病医院1所(市康复医院),乡镇卫生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厂矿学校职工医院3所,民营医院21所,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所)384个,其他医疗机构192个(含村卫生室)。
娄底城市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
娄底城市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娄底位于中国湖南省中部,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
近年来,娄底城市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经济不断增长,城市建设不断完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和人才,呈现出可喜的发展势头。
在未来,娄底将继续努力推动城市发展,进一步提升经济实力和居民生活品质。
目前,娄底经济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
特别是在工业领域,娄底以矿产资源为基础,积极推动优质资源的开发利用,打造了一些领先的产业集群。
其中,石煤、铝镁矿、煤瓦斯等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加工已经成为娄底经济的重要支柱。
同时,娄底还积极引进了一些高科技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除了经济实力的增强,娄底市政设施也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城市交通得到极大改进,交通网络日益完善,交通拥堵问题得到较大缓解。
此外,娄底还加大了对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城市环境整治也取得了明显成效,绿化覆盖率逐渐提高,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
未来,娄底城市发展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势头。
首先,娄底将继续巩固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
在矿产资源的基础上,培育壮大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其次,娄底将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
特别是在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加强城市供应链建设,优化城市布局,提高基础设施的效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娄底还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加强生态保护,推动绿色发展,营造更美好宜居的环境。
此外,娄底还将加强创新驱动,培育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团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通过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智能制造、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娄底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最后,娄底将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区域一体化发展,打造更具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城市。
通过加强合作,娄底将进一步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推进城市现代化发展。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娄政办发〔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娄政办发〔201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1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一)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全市各地要严格落实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要求,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切实规范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对不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不予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各级各部门编制涉及土地利用的各类规划,必须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类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的设立、调区和扩区,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编程序。
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擅自通过调整和修改规划报批建设用地。
因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以及其他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建设,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的,需报经规划原批准机关批准,对选址地块进行调整。
规划文本中已作安排,但选址未定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需报经规划原批准机关批准落实到规划图上;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上已作安排,但用地位置需作调整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需报经原规划批准机关批准,对选址地块进行调整。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和重新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娄政发〔2020〕7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和重新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和重新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娄政发〔202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更好地服务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市本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评估。
经清理评估,现决定:一、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一)《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18〕25号)(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娄政办发〔2016〕5号)(三)《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16〕2号)(四)《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涟源——新化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娄政办函〔2016〕51号)(五)《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娄政办发〔2015〕61号)(六)《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娄政办发〔2015〕58号)(七)《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购买和租赁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娄政办发〔2015〕57号)(八)《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娄政办发〔2015〕50号)(九)《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限期治理的通知》(娄政办函〔2015〕25号)二、修改或修改后重新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一)对《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19〕15号)作出修改将第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三)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申请改变土地性质、用途且按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娄底水府片区总体规划(2010-2030)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发展策略 (3)第三章水府片区定位与规模 (6)第四章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8)第五章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 (10)第六章空间布局与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14)第七章产业布局与示范项目 (17)第八章综合交通规划 (20)第九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26)第十章绿地系统与景观特色规划 (28)第十一章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34)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40)第十三章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规划 (43)第十四章空间管制规划 (48)第十五章分期建设与规划项目库 (50)第十六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54)第十七章附则 (57)附:“两型社会”特色规划 (58)一、规划的两型特色 (58)二、两型社会指引下的指标体系 (59)三、规划项目库 (60)四、两型的重点示范项目 (66)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两型社会”建设总体战略,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积极促进以长株潭为中心,包括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在内的“3+5”城市群发展,加快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贯彻娄底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府片区的发展战略。
加强规划管理,指导示范片区各项管理活动按照两型社会的要求有序开展,促进示范片区建设的有序开展,编制《娄底水府示范片区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区范围娄底水府片区范围包括娄底经济开发区涟滨办事处、大埠桥办事处,娄星区万宝镇、茶园镇、大科办事处、百亩乡和娄星经济园,双峰县蛇形山镇、洪山殿镇,涟源市水洞底镇等乡镇、办事处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涉及1个园区,3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1个乡,6个社区居委会,52个行政村,总用地面积120平方公里。
在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要求,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1.0.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4.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7.《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5.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2010年1月) ;6. 《湖南省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8.《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0]64号;9. 《娄底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10. 《娄底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11. 国家、湖南省及娄底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31•【字号】娄政发〔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娄政发〔2014〕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31日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1.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宜居宜业为目的,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实施融城战略,主动对接融入长株潭城市群。
坚持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城乡一体、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2.发展目标。
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深入推进融城战略,着力打造新型能源原材料产业基地、特色装备与先进制造业基地、文化与生态旅游休闲基地、区域性商贸与物流中心、区域性交通枢纽,加快建设青春活力娄底、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圈强市、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城市。
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
全市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3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52%左右;全市户籍人口达到470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1%左右,新增城镇户籍人口54万左右,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03•【字号】娄政办发〔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娄政办发〔2014〕16号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一书两证”、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单、规划条件、已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方案设计总图)并在其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仍按原审批内容执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3日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划科学性,规范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乡世居个人住房修建、危房翻建及装修工程不适用本规定,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第三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依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分类。
第四条在用地可以兼容的情况下,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未经批准,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于住宅建设;(二)居住为主要功能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0%;(三)商业服务业设施为主要功能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0%。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联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方
案设计联合评审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娄政办发[2013]25号
【发布部门】娄底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11
【实施日期】2013.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联合评审办法》的通
知
(娄政办发〔2013〕25号)
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
《娄底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联合评审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
娄底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联合评审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的管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按照精简和效能的要求,简化程序,缩短流程,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娄底中心城区从事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及其相关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联合评审,是指娄底中心城区凡需进行方案设计的建设工程项目,除国家规定的公路、水利、民航、铁路等专业工程外,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规划、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根据需要共同参与,对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进行联合评审,不再单独另行组织专项审查。
第四条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联合评审,应当坚持专家领衔、部门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联合评审根据建设规模及重要程度,采取行政审查与专家审查相结合,会议审查和书面征求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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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规划总则一、规划背景娄底由于行政区划的不断调整,至今尚未进行过系统的区域性规划。
在2000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城镇体系作了粗略规划,对诸如城镇体系规划同市域经济发展、中心城市与城镇体系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城镇化基本战略等关键问题研究分析得不够。
同时城镇发展的条件在最近几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给城镇体系规划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鉴此,深入系统地编制《娄底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一)国家实施城镇化战略在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及2020年远景规划中,城镇化已作为我国加速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战略。
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供给与需求处于相对平衡状态,由此产生了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激励民间资本进入生产领域成为当务之急。
城镇化能有效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生产领域,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中心城市就业压力,从而极大地提高城镇化水平,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生活水平,逐渐缩小城乡差别。
就娄底市而言,其经济发展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较东部发达地区差距更大。
要实现“后发赶超”的战略目标,就必须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加速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实行二者的良性互动发展。
(二)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调控能力相对减弱,经济活动主要靠市场来调节。
如何转变职能,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利用可调控的资源,积极进行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引导区域经济合理发展,提升区域竞争能力。
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科学、合理地进行经济区划规划,有效地组织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与规模等级结构,区域经济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三)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的影响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向和国家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要求重新审视过去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理念,用新的规划体现出时代性、前瞻性。
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更加全面地融入世界经济。
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也就必然深刻地影响到我国区域经济的各个部分。
其中,重要的启示包括:①重新审视区域发展优势,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将面临更大的挑战;②以科技革命为先导的新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储量成为区域发展竞争力的内核;③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都将引起经济分布格局的重组,区域间的合作与联系更加广泛,必须加大开放力度,发展开放型经济;④经济发展的效果评价,已经从片面追求增长速度转变为越来越注重综合效益的最佳,满足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当前发展目标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就国内而言,除了以上4个方面内容之外,强调城镇体系规划要充分体现新的“三化”——即市场化、信息化、生态化,通过加速城镇体系现代化步伐,带动市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湖南实施“3+5”城市群建设战略湖南省提出,要强力推进“3+5”城市群建设。
娄底处于“长株潭”一小时经济圈内,交通便捷,具有得天独厚的经济发展优势。
如何把握机遇,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准确定位区域经济,实现区域间经济互补,使娄底较好地融入“3+5”城市群,驶入经济发展快车道,正是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研究解决的问题。
同时,“3+5”城市群建设必须以周边城镇体系为依托,承载其经济辐射力和城市发展的影响力。
因此,只有明确目标,加强产业结构的调整,整合资源,加快城镇化进程,才能满足“3+5”城市群建设的需要,促进娄底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五)娄底市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抉择娄底市是湖南省能源和原材料工业生产基地之一,长期以来,工业化进程缓慢,目前尚处在工业化中期的初始阶段。
国家继东部沿海率先发展之后,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
国家宏观区域政策带来的压力以及娄底市农业产业化,都需要城镇化为依托。
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区域结构也应当相应地得到优化。
根据娄底市面临的问题,如何提升区域中心城市经济辐射功能、如何使城镇建设成为农业产业化的载体、如何推进城镇持续稳定发展等等,都要求通过城镇体系规划寻求科学合理的解决议案。
二、规划原则1、坚持面向未来,注重规划的前瞻性2、坚持协调发展,注重区域的整体性3、坚持全面发展,注重综合效益的提高三、规划重点1、探究市域城镇体系形成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分析市域社会发展的趋势,提出21世纪初期城镇体系规划的目标和战略。
2、研究城市发展战略取向和市域经济区划,明确娄底市在湖南省的地位,分析发展的机遇和不利因素,通过经济区划认识不同经济单元之间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它们之间的分工与合作。
4、对市域范围内的人口和城市化水平进行预测,寻求加快城市化的措施和途径。
5、协调城市间、城乡间、城市与区域间的关系,形成有机联系、分工合理、整体优化的市域城镇网络体系。
对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的规模、职能进行规划。
6、研究政府公共投资为主的基础规划,体现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的规划和发展理念,协调市域重大公共设施的布局。
7、研究市域内社会服务设施的布局。
8、研究旅游业发展的战略和方向。
9、探讨政府在新的国际和国内环境下进行生态规划和土地规划的方法,通过生态规划和土地规划明确市域内空间开发的方向,提出空间管治的范围和主要措施。
第二部分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一、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定位娄底未来十几年的基本战略是以工业化为主导,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
调整工业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发挥已有工业优势,通过技术革新,逐步建成湖南重要的重型工业、制造业生产基地;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经济发展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力争到2010年达6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2.5%,2020年达1499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010年达到14000元左右,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3:56:31,2020年达到33000元左右,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8:45:47。
三、经济发展基本思路1、发挥传统优势产业与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相结合任何一个地区经济能够持续快速增长,都与产业结构、或部门(行业)结构、或产品结构的及时调整分不开。
特别是在宏观经济层面,适时实施国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而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在竞争中形成新的优势产业,是有效推进结构转型的关键举措。
娄底长期以来经济增长缓慢,与结构转型或结构升级进程缓慢有着很大的关系。
因此,在发挥传统优势——采掘与原材料、粮食生产、运输枢纽等功能的同时,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在优势特色农业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产业化带动农村工业化的发展,推进娄底工业结构轻型化;努力发展物流和旅游产业,抬升第三产业的层次。
2、产业结构调整与所有制结构调整相结合无论是传统产业的振兴、或是新兴产业的发展,尤其是新的产业增长点的培育,应高度重视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
娄底经济结构性矛盾的突出问题是所有制结构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驱动力不相吻合,国有经济比重过大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因此,借助产业结构的调整,加速所有制结构的优化势在必行。
3、工业化与城镇化相结合娄底未来十几年的核心目标是加速工业化进程。
从发展的战略目标分析,通过高层次产业集聚强化中心城市辐射能力:通过农村产业化带动地方工业经济发展,都与城镇体系的重塑息息相关。
反过来,合理的城镇体系布局,有助于中心城市经济职能的优化、有助于城镇对产业经济的支撑——特别是农村城镇化对农村企业发展的支撑。
因此,娄底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尽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这一点,冷水江市率先走在娄底前列,进行了城乡一体化规划工作。
4、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城镇化进程是建立在农业发达、农村发展的基础上,不是要放弃农业和牺牲农村,而是要发展农村、富裕农民、建设一个新的现代化农村。
同时推进村镇规划建设,可以开辟大量新耕地,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可以大大降低公共设施建设成本,实现农村生活社区化,打造承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平台,构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最终实现城乡统筹、共同繁荣。
5、推进娄底市与长株潭城市群对接与珠江三角洲产业辐射相结合(点击放大图片)积极推进娄底市与长株潭城市群对接与珠江三角洲产业辐射相结合,提升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竞争能力。
娄底应当在开放与对外联系方面多条腿走路,内外双向开放并重,加强与长株潭和珠三角洲地区的联系,逐步发展成为我国重点发展地带上的一个复合节点、以及“依托地区内外两种资源、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的产业基地。
三、产业发展战略:1、加大工业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力度,增强工业经济的整体竞争能力。
巩固以有色金属开采加工业、化学工业和黑色金属加工业为主体的基础性加工工业部门,进一步壮大以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医药制造业为主的轻加工业,着力培养以机械装备制造和汽车配件制造为支柱的新型装备制造业。
加快国有企业改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2、加强农业基地建设,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乡镇抓规模经营,促进广大农村地区致富;县区抓龙头企业,企业布局与城镇建设相结合,用骨干企业支撑中小城镇发展,同时带动区域经济腾飞;中心城市抓研发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提升中心城市的集聚与辐射职能,加快区域经济走向全国和世界的步伐。
3、构建物流网络中心,建立“产业促市场发育、市场带产业发展”的经济体系。
树立传统交通枢纽向现代物流中心转变的建设理念,近期,以中心市场体系建设与生产基地即时沟通的网络体系建设为基础,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产业促市场发育”是该时期的重要特征。
远期,物流中心应与电子商务紧密结合,物资交流服务范围扩大到东(东南沿海)、中(湘鄂贵等为主)、西(西南地区)等广大区域,“市场带动产业发展”是该时期物流建设的主要特征。
4、立足娄底丰富的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休闲业的发展步伐,建成全国性的观光旅游胜地,文化旅游中心之一,面向周边城市和娄底市域的休闲度假基地。
树立旅游休闲业的观念,发挥旅游业的带动作用,围绕旅游休闲业发展相关产业,延伸旅游产业链。
四、经济区划依据产业特征将市域划分为各具特色又相互联系的三个经济区,即中部经济区、东部经济区、西部经济区。
中部经济区:娄底市中心城区和涟源市联合组成娄底中部经济区,以娄底市中心城区为中心,建设中部城镇群。
产业发展重点:娄底市中心城区重点发展钢铁工业、建材、机械制造、冶炼、纺织和高新技术产业,同时突出信息、交通、商贸流通业。
涟源市重点发展采矿、建材、冶金、能源、机械五大支柱产业。
东部经济区:即双峰经济区,培育沿洛湛铁路,上瑞高速公路的城镇密集区,重点发展永丰、洪山殿、三塘铺和荷叶镇。
产业发展重点:重点突出农机机电、不锈钢、建材、化工、特色农林产品加工、旅游和无公害生态农业等。
西部经济区:冷水江和新化联合组成娄底西部经济区,重点发展沿资江、娄怀高速公路沿线的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