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法律制度(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国际投资法的内容
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法律手段,其主要内容有如下几 方面:
(1)国际直接投资的形式;
(2)保护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
(3)鼓励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
(4)管理或管制国际私人投资的法律制度;
(5)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法律制度。
(二 )国际投资法的体系
1、国际投资法的调整对象与渊源
合营企业具有如下特征: ① 由外国合营者与当地合营者共同举办; ② 由合营双方共同投资; ③ 由合营企业共同经营管理; ④ 由合营双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组织形式
① 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
合营企业在海上是一种合伙(Partnership),是一种非法人性质 的商业组织形式。按合营企业依其法律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股份式 合营企业和契约式合营企业两种基本类型。
所谓投资环境是指能有效地影响国际资本的运行和效益的一切外部 条件和因素。收益性、安全性和效率性成为构建和发送国际投资环境的 基本原则。
二、国际投资法的概念、渊源与体系
(一)国际投资法的概念及类型
1、国际投资法的概念
国际投资法是指调整跨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有关国内法和国际法 规范的总称。
国际投资法具有以下特征: (1)国际投资法调整的投资关系,仅限于国际私人投资关系。 (2)国际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3)国际投资法既包括国内法规范,也包括国际法规范,两者相互补充, 构成统一的国际投资法律关系体系。
(4)国际投资的多边条约;
(5)其他法律渊源
资本输入国法制

国内法规范
外国投资法、合营企业法、 外汇管理法、涉外税法等

资本输出国法制
海外投资保险法等
投 资
双边投资条约
法 的
资本输入国法制
区域Baidu Nhomakorabea双边投资条约

世界性多边公司

国内法规范
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
国际惯例
第二节 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法律形式
国际投资法的渊源有: (1)国内立法; (2)国际条约; (3)其他渊源。
2、国际投资法的体系
国际投资法是由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有关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综
合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它是由四种法律规范组成的:
(1)东道国关于外国投资的法律规范;
(2)投资国关于海外投资的法律规范;
(3)东道国和投资国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
②合作经营企业以利于契约式合营的一种类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国家的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根据合同的约定投资和经营, 并依照合同的约定,分享利益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一种企业形式。
(2)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
从法律性质上讲,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合营,在国际实践中, 是作为一种无法人资格的合伙来对待。这种契约性安排使得合作企业在 设立程序、投资方式、管理方式以及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都较为简便、 灵活、适应性强,因而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2)外资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组织形式
外国投资者可以采用下列形式: ① 组建法人实体的外资企业; ② 不组成法人的外资企业。
外国企业是一种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的形式。
4、国际合作开发与建设
(1)国际合作开发自然资源
国际合作开发是国家利用外国投资共同开发自然资源的一种国际合 作形式。通常由东道国政府或国家公司同外国投资者签订协议、合同, 在东道国指定的区域,在一定的年限内,合作开发自然资源,依约承担 风险,分享利润。
② 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在国际投资的实践中,举办合营企业所采取的组织形式也各式各 样,大体可归纳为公司和合伙两类。
2、合作经营企业
(1)合作经营与合作经营企业
①合作经营一般以利于国际合作生产的范畴,不组成实体,通常是指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基于合作合同而人事某项产品的研究开发、 制造或销售,或者某个项目的经营。通常具有下列特征:第一,合作以 合同为基础;第二,合作不组成经济实体,一切活动均基于合同;第三, 合作关系一般不受公司法或企业法支配,而受合同法支配。
第七章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教学内容
一、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形式 二、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三、投资争议的解决
教学重点
1、掌握国际投资的概念 2、掌握国际投资企业的法律形式 3、了解各国关于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 4、掌握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 有关投资的协议 5、掌握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
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概述
一、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形式
(一)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
企业的形式,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形式都是由国家的专门法律予以 确定的,因此,企业形式通常被称为企业的法律形式。 (二)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法律形式
1、合资经营企业
(1)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实现 特定的商业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种企 业形式。国际投资法所称合营企业,通常是由一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 (法人或自然人)同东道国的政府、法人或签名人按法定或约定的比例 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特定事业,共同分享利润、共同承担亏损。
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关系包括四种: (1)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基于投资,所产生的商事关系; (2)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基于投资,所产生的投资管理与保护关系; (3)外国投资者与本国政府基于投资,所产生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关系; (4)政府之间或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基于投资促进与保护或协调投资 关系而签订双边投资条约或多边投资条约,所产生的国际法关系。
一、国际投资概述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与类型
1、国际投资的概念
国际投资是指以资本增值,生产力提高为目标的国际资本流动,是 投资者将其资本投入进行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
2、国际投资的分类
国际投资可按不同的标准予以分类。 (1)按投资主体分类。可分为政府(或官方)投资和国际私人(或企业) 投资。 (2)以时间长短为标准分类。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3)按投资形式与性质分类。可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 (二)国际投资环境
3、外资企业
(1)外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外资企业主要是指,根据东道国法律,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全部或 大部分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外资企业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① 外资企业是依跨国法律在跨国境内设立的; ②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拥护者投资并归其所有; ③ 外资企业一般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实 体或法人实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