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工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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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目录1 总则为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验收和检测、试验资料等文件、图表组成,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并完成;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2 术语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有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组成;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见证取样和送检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共同密封后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过程;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检测测试、试验对给定的产品,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施工技术资料在工程建设阶段,施工单位与参建各方共同形成的反映施工过程及质量情况的信息资料;包括施工管理、工程验收、检测、试验、竣工图等;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立卷组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组卷;归档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归卷后,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3 管理职责基本规定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建设过程中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审核应有专人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工程合同中应约定文件、资料的责任签字权限;一般情况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和完整,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照山东省有关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验收文件,报备案机关备案;建设单位职责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设专人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参与工程验收;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组卷工作;也可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对须建设单位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按规定参与见证取样工作;应收集和汇总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为城建档案,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移交事宜;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单位职责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规范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对须勘察、设计单位参加的验收或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应参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并签字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应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职责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履行旁站监理责任;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有效性检查,签认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完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签认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工程测量放线、隐蔽工程验收检查以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等工作;参加工程见证取样工作,对见证取样试验样品真实性负责,并监督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及相关资料的形成;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职责应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材料、检试验等管理岗位责任制;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成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负责见证取样的取样、封样、送检工作,并对样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检测、试验单位职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技术负责人制,完善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国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工作;负责出具真实、完整的检测、实验报告,并负责保留相关原始纪录,建立检试验报告存档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4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分类编号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实行报验、报审制度,应设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管理,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施工技术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各方负责主体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报验、报审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相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技术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包括套数j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专业分包亦遵守本规定;每项工程含分包工程至少应整理两套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企业自行保存完整的一套; 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配套软件形成、整理,并逐步过渡到以电子媒介为基础的存放形式;对于参与各类规范化施工管理及参加政府、社会评选的工程宜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施工技术资料应以打印或印刷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若手工书写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建筑工程内的室外工程、道路、桥梁,工业安装项目内容不包含在本规程之内,可参照本规程执行;分类与编号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本规程将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组成区分为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检测三大类;各类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详见附录A;单位子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1B50300确定;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代号按表中确定;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代号表施工技术资料编号原则及填写要求1.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号栏位于各表的右上角;2.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如:鲁JJ 001 —001①②③①为分部工程代号,按表中选用;②资料组列顺序号,按附录A查寻;③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顺序号填写原则1.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2.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无示范表格或由外界各方提供的施工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或顺序号,填写要求同—规定;5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基本内容各大类施工技术资料由施工管理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和施工检测、试验资料组成,是记录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过程记录;施工管理资料是施工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对施工过程采取组织、技术、质量措施进行管理,实施过程控制,记录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监督实体形成情况资料文件的统称;主要包含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记录、材质证明文件、施工试验等内容;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是施工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施工各阶段工序质量进行确认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形成资料文件的统称;主要包含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实体、观感验收等内容;施工检测资料是施工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施、设备质量、品质性能而采取第三方检验手段加以证明形成资料的统称;主要包括各种性能检验报告等;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概况表本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应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的一般情况、建筑结构形式、安装设施设备等; 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各方责任主体及负责人、建筑面积、主要结构类型、建筑层数、主要装饰情况、主要设备、设施情况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本记录表开工时由施工单位如实填写,将有关文件原件附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主要检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情况;核查施工技术标准、标准计量准备工作;审查资质证书,完善总分报合同管理;对施工、地质勘察资料和施工技术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等工作;设计变更文件1.图纸会审记录1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有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2图纸会审应有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3图纸会审记录应有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内容;2.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设计变更经任意一方提出,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任何单位未经设计变更,不得更改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明确,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不同工程使用同一变更,必须注明工程名称编号及复印件或抄件加盖公章,并由各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3.工程洽商记录可以由任意一方提出,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1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2设计单位如委托有关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2.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也可分阶段编制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报监理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静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变化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技术交底记录1.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具体,达到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及措施;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必要时附图示,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2.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3.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4.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5.“四新”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向专业工长进行交底;6.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分建筑与结构含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两种,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按专业由专业人员负责逐日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完整,文字简练,时间连续;施工测量记录施工测量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建筑工程定位尺寸、标高、垂直度、位置和沉降量等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资料统称;1.工程定位放线记录1施工测量单位应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绝对高程,填写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2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报请规划部门验线;2.基槽验线记录施工单位应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填写基槽验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3.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4.楼层垂直度、标高抄测记录楼层全高、标高抄测内容包括楼层+或+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楼层全高、垂直度抄测内容包括本楼层和累计高度的垂直度测量;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全高、标高、垂直度抄测后,报监理审核;5.沉降观测记录1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凡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2测量单位应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编制观测方案,配合施工单位设置沉降观测点,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定期进行沉降观测记录,并应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量与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图和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各种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材料相符;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材料应提供有关证明;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测试报告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使用合格证或复印件贴条按进场顺序贴好,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有进场检验记录;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材料应按相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见证取样,有相应试检验报告;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设计要求时,应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件;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材料应由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卫生洁具、装饰装修等;凡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应由具备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出具鉴定证书,同时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进行试验或检验;新材料、新产品还应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有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产品除外、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试验要求进场检验报告等技术文件;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所供材料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则需收集、整理和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检试验报告;各单位应对各自范围内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结果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1.钢筋材钢筋材及相关材料如钢筋连接用机械连接套筒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钢筋及承重钢材应按现行规范规定取样做力学性能的复试;并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进场复试按规范要求应有强屈比和屈标比计算值;当使用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着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有相应检验报告;2.焊条丝和焊剂有质量证明文件,与焊接形式说要求的品种、规格一致;需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3.水泥水泥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内容;水泥生产单位应在水泥出厂7天内提供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实验结果,28天强度结果应在水泥发出日起32天内补报;水泥进场应对安定行进行复试;用于承重结构的水泥;使用部位有强度要求的水泥;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和进口水泥以及存放条件不当影响质量的水泥在使用前按规范规定必须进行复试,有试验报告;承重结构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水泥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4.砖与砌块砖与砌块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且注明与实际使用品种和数量相符的批量,应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用于承重结构的砖与砌块、混凝土小型砌块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5.防水材料防水材料主要包括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粘结剂、止水带、膨胀胶条、密封膏、密封胶、水泥基渗透结晶性防水材料等;1防水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2防水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取样复试;屋面、地下室、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3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防水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4新型防水材料,应有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的鉴定文件,并有专门的施IT-艺操作规程和代表性的抽样试验记录;6.砂与碎卵石砂、石使用前应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复试,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表面密度容重等;按规定应预防碱一集料反应的工程或结构部位所用的砂、石,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石的碱活性检验报告;海砂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大于%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7.外加剂外加剂主要包括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冻剂、膨胀剂、引气剂和速凝剂等;外加剂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等;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具有复试报告;承重结构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钢筋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应由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当含有氯化物时,应做混凝土氯化物总含量检测,其总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8.掺合料掺合料主要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沸石粉、硅灰和复合掺合料等;掺合料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用于结构工程的掺合料应按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9.轻集料轻集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10.成品、半成品、构配件1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含预制构配件进场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主要检验内容包括:①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是否齐全;②实际进场材料数量、规格和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③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④按规定须抽检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等;2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材料,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3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含预制构配件生产单位应保存各种原材料如钢筋、钢材、钢丝、预应力筋、木材、混凝土组成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以及构件的性能试验报告等资料,并应保证各种资料的可追溯性;4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等应有进场复试报告;涂包层和套管、孔道灌浆用水泥及外加剂应按照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的检测报告应有氯化物含量检测内容,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11.预拌混凝土砂浆1供应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砂浆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正本;2预拌混凝土砂浆供应单位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保证以下资料的可追溯性:试配记录、水泥出厂合格证和试检验报告、砂和碎卵石试验报告、轻集料试检验报告,外加剂和掺合料产品合格证和试检验报告、开盘鉴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出厂检验混凝土强度值应填人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抗渗试验报告试验结果应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搅拌站测试记录; 3施工单位应形成以下资料:混凝土开盘鉴定、浇灌申请书;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砂浆强度报告;抗渗试验报告;混凝土砂浆试块强度现场统计、评定记录;。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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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技术 负责人
鬃?
内容
①质量例会制度②月评比及奖罚制度③三检及交接 检制度④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①岗位责任制②设计交底会制度③技术交底制④挂 牌制度
现场电工、焊工、防水工、测量工、砼工、钢筋工 、木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
证书齐全,符合市建委要求
分包方资质等级满足施工要求,总包对分包单位制 定管理制度可行
C5
C6
C7
工 施施施施施施施
程 工工工工工工工
管 管技测物记试质
理 与 验
理 资
术 资
量 记
资 资

验 记
量 验
收 料料录料
录收




7. 专业分类图框
施工资料
建筑与结 构专业
C1~ C7
建筑给排 水及采暖 工程
C1~ C7
建筑电气 通风与空 电梯工程 工 程 调工程
C1~ C7 C1~ C7 C1~C7
编号
验槽日期
④~⑥轴、E~F轴
01-C5-001 鬃.鬃.鬃
依据: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号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结施4、勘察报告
) )及有关规范、规程。
验槽内容:
1、基槽开挖至勘探报告第 2、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 3、土质情况 亚粘土
(附: √ 有
3 层,持力层为3 7.46m
无钎探记录及钎探点平面布置图
3.施工资料管理的同步性要求 施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实体质量、
过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同时工程资料 完整、齐全又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 条件,因此规定施工资料整理、汇总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记录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的文档。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定本规程,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二、管理目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如下:1. 确保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2. 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和参考,以指导施工人员开展工作;3. 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及时使用和更新,以适应工程变化;4. 建立良好的资料归档和查阅机制,以便后期利用。

三、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1. 技术文件类资料技术文件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密切关注设计文件的变更和修订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计文件与最新版本一致;(2)对施工方案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审核和更新,确保实施的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3)维护施工图纸室,建立图纸登记和借阅制度,方便施工人员查阅和使用。

2. 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施工操作指导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工序操作规范、质量检验要求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编制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时,要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准确反映最佳实践;(2)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并执行操作指导资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3)制定定期更新机制,根据工程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操作指导资料。

3. 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确保每位参与人员掌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建立安全档案室,存放安全管理资料,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及时、准确传达给相关人员;(3)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资料存档和查阅1. 资料存档(1)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整齐有序;(2)建立定期存档和归档的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得到及时的归档和存储。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一、管理规程1、编制原则: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2、随工程进度收集;3、不得涂改、不得伪造、不得丢失;4、以打印为主,也可手工填写:打印时签字手写,应用碳素墨水填写;资料所用纸张为A4纸,小于A4的要用A4纸粘贴(合格证的四个角粘贴)。

资料页边距的设臵:左边2.4cm,右边1.4cm,上面1.5cm,下面1.5~2cm。

表格的外框线要稍微加粗。

5、每套资料至少为三套(含分包资料)6、工程名称的填写:鲁班奖工程为山东省………..泰山杯工程为临沂市…………7、资料签字权限:不得代签:开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盖总公司章,其他资料盖分公司章。

8、资料必须经过分公司质量技术科审查合格才能上报到总公司质量技术部。

9、需要总公司签字的资料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10、每卷资料应有总目录、分目录表每卷资料的厚度不得大于4cm。

二、施工技术资料分类及编号1、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码、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如:鲁JJ—001--001○1○2○3○1为分部工程代码,按规程的规定选用;○2资料组列顺序号;○3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

2、顺序号填写原则..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从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隐蔽工程前面应加分目录表。

三、组卷目录1、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准备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物质资料;..施工试(检)验资料;..施工过程记录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旨在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技术资料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一、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范围1.本《规程》所称的安全技术资料,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出现的危险因素的可能性及其危害后果的研究或者对防范安全事故的技术文件、技术信息、技术规范、技术资料,以及开展安全管理的技术性决策、技术措施等。

2.安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1)消防设施、结构、设备及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2)地质地貌,建设地点的地质灾害情况;(3)施工中有关机械、电气设备及可能产生危险的其他材料的使用;(4)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设计、预防措施;(5)实施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6)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7)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资料;(8)施工现场应当报送的安全生产统计报表;(9)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检查记录。

二、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构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安全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归档、监督管理。

2.安全技术资料搜集、整理、汇编、归档、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资质:(1)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熟悉建筑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知识;(2)在施工现场有较长的实践经验;(3)能够做到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妥善管理安全技术资料。

三、安全技术资料搜集1.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搜集安全技术资料,并建立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2.安全技术资料搜集应当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技术资料;同时还应当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安全技术资料应当定期核查更新,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害。

四、安全技术资料归档1.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技术资料分类归档,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5/427-2005一、工程技术资料的立卷1、工程技术资料应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文件六部分分别立卷。

2、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竣工图应按分部、专业工程分别立卷、每份案卷厚度≤40 mm。

3、工程技术资料分类要求、各分类资料代号:A类:工程准备阶段文件B类:施工质量管理资料C类:施工质量控制资料D类:工程竣工验收资料E类:竣工图F类: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G类:声像、电子档案4、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文件整理顺序。

见附录 A5、建筑工程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见附表 B.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二、案卷编目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需重新编写页码。

2、卷内目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目录宜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和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档案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山东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施工资料内容与要求一般规定6.1.1 施工资料主要包括: 施工技术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两大部分1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2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过程验收资料和竣工质量验收资料.6.1.2 施工资料实行报验、报审制度,应设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6.1.3 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由资料管理人员收集、整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6.1.4 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各方责任主体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报验、报审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相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6.1.6 每项工程含分包工程至少应整理三套施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保存完整的一套.6.1.7 施工资料应以打印或印刷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若手工书写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6.2施工管理资料6.2.1施工管理资料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6.2.2 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施工组织及监理审批等情况资料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检测计划及施工日志等.6.2.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并做出结论.6.2.4 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科学、合理地编制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6.2.5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按专业指定专人负责逐日记载,其内容应真实.6.2.6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工的技术文件及反映工程变更情况的各种资料的总称主要内容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6.2.7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报监理单位批准实施.6.2.8 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有针对性,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重点部位及施工季节变化等情况分别编制.施工方案应由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6.2.9 重点、难点、分部(分项) 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6.2.10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日技术负责人组织交底;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技术应用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工长组织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并有交底双方人员的签字.6.2.11 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各方签字确认.6.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6.3.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施工测量、施工物资和施工记录资料. 6.3.2 施工测量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建筑物位置、尺寸、标高和变形量等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各种测量成果记录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基槽平面标高测量记录、楼层平面放线及标高抄测记录、建筑物垂直度及标高测量记录、变形观测记录等.6.3.8 施工物资资料是指反映工程施工所用物资质量和性能是否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各种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各种材料的进场复试报告、预拌混凝土(砂浆) 运输单等.6.3.9建筑工程使用的各种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商检证明、中国强制认证(CCC)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等均属质量证明文件.6.3.10 涉及消防、电力、卫生、环保等有关物资,须经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应有相应的认可文件.6.3.11 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商检证明、中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6.3.12 国家规定须经强制认证的产品应有认证标志(CCc),生产厂家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6.3.13 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 预拌混凝土运输单;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2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工程结构有要求时);3砂石碱活性试验报告(工程结构有要求时)4砂石碱活性试验报告(工程结构有要求时)6.3.14 施工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物资数量、型号和外观等进行检查,并填写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或设备开箱检验记录.6.3.15 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对进场物资进行复试或试验;规范、标准要求实行见证时,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6.3.16施工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报监理单位查验并签字.6.3.17 施工记录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各种内部检查记录的统称.主要内容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接检查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桩施工记录、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构件吊装记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等.6.3.18 凡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隐蔽工程检查项目的,应做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宜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料.6.3.19 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不同专业施工单位或者施工班组之间应进行工程交接检查并填写交接检查记录.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记录.6.4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6.4.1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是指按照设计及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使用的各种检测及试验资料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土工、基桩性能、钢筋连接、埋件(植筋)拉拔、混凝土(砂浆)性能、施工工艺参数、饰面砖拉拔、钢结构焊缝质量检测及水暖、机电系统运转测试报告或测试记录6.4.8 用于承重结构的后置埋件、化学植筋、膨胀螺栓等应有满足设计要求的承载力拉拔试验报告;设计没有要求时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后错固技术规程》的要求.6.4.16 门窗子分部工程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传热系数、抗结露因子试验报告.6.4.17 节能工程外墙保温板材与基层采用粘结或连接时应有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现场粘结强度试验报告:墙体保温砂浆应有强度试验报告.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6.4.18 幕墙面积大于3000m’或超过建筑外墙面积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6.4.28接地电阻测试主要包括设备、系统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以及设计有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6.4.29 绝缘电阻测试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和动力、照明线路及其他必须遥测绝缘电阻的测试.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质量验收前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应分别按系统回路进行测试,不得遗漏6.4.30 电缆敷设或穿管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电缆通电前应进行交接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完整的交接试验记录6.4.31 封闭、插接式母线组对前每段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测试结果符合规范要求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封闭、插接式母线组对完成后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完整的试验记录6.4.32 电气器具安装完成后,按层、按部位(户) 进行电气器具的通电检查,并进行记录,内容包括接线情况、电气器具开关情况等.电气器具应全数进行通电安全检查6.4.33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包括: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电气照明(动力)全负荷试运行记录、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1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 小时,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 小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小时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6.5 工程过程验收资料6.5.1 过程验收资料指是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的各种文件的统称.主要内容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6.5.2 施工单位在完成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自检合格后,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确认.6.5.3 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6.5.4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分项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6.5.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工,由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并加盖公章.6.6 竣工质量验收资料6.6.1 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是指工程竣工时必须具备的各种质量验收资料.主要内容有: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6.6.2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竣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及实际完成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资料、主要建筑设备、系统调试、安全和功能检测、主要功能抽查等.6.6.3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施工单位等进行检查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6.6.4 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各单位应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1 总则1.0.1 为标准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治理,提高工程建设治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地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治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地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治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工程building engineering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室外工程〕的建筑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0.2 施工资料治理construction document对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和归档等过程治理活动。

2.0.3 检验inspection对被检验工程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拟,以确定工程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4 见证取样witness sampling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5 检验批inspection lot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法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肯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6 验收acceptance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根底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到达合格做出确认。

2.0.7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2.0.8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

内蒙古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2016

内蒙古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2016

内蒙古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2016内蒙古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的一项管理规程,目的是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管理水平。

本规程的发布,对于规范施工方在建筑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本规程明确了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范围。

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计算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验收报告等。

同时,规程还对于技术资料的形式、格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本规程明确了施工单位在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技术资料时应遵循的原则。

首先是收集原则,规程要求施工单位要及时、完整地收集工程技术资料,保证资料的完备性。

其次是整理原则,规程要求施工单位对于技术资料要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码规则进行整理,保证技术资料的有序性。

再次是保存原则,规程要求施工单位要对技术资料进行合理的储存、保管和备份,保证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此外,规程还明确了利用和管理原则,规定了技术资料在后续施工、工程维护和验收等环节中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另外,本规程还明确了施工单位在技术资料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规程要求施工单位要设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工作。

同时,规程还规定了施工单位对于技术资料的保密义务和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护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最后,本规程对于技术资料的利用和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规程要求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技术资料在施工中的作用,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同时,规程还强调了技术资料的变更和修订问题,规定了施工单位在技术资料变更和修订时的程序和要求。

总之,内蒙古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发布,对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GJ32TJ14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GJ32TJ143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J00000—2021 DGJ32/TJ143—2021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标准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archives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2021-11-* 发布2021-1-1 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标准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 archives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DGJ32/TJ143—2021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21年01月01日2021南京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000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GJ32/TJ143-2021,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1月6日前言为加强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真实反映工程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方案〉的通知?〔苏建科[2021]231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人员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标准?。

该标准以现行国家标准、标准和有关规定为依据,在江苏省建设厅二〇〇二年十月二十日印发的?关于统一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通知?〔苏建质[2002]332〕根底上,结合江苏省实际应用情况,对工程各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资料管理职责、工程档案资料形成、工程档案资料分类与编号、工程档案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工程档案资料移交与归档、工程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和统一云南省建筑工程项目中的资料管理行为,确保资料的安全、准确和可靠,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桥梁工程等。

一、资料管理的原则1.保密原则:建筑工程资料应严格保密,对外公开的资料应事先经过审批,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2.准确原则:建筑工程资料应准确无误,反映实际情况,不得随意篡改、偷漏或故意误导他人。

3.有序原则: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编号和归档规则进行管理,以便于查找、审阅和维护。

二、资料的分类与编号1.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不同的类型进行分类,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验收文件、施工合同、质量检测报告等。

2.每个建筑工程项目都应有唯一的编号,用于标识和检索相关资料。

编号应包含项目类型、地理位置、工程标识等信息,确保每个项目的资料能够清晰地归档和管理。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建筑工程项目应在启动阶段确定资料管理责任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同时,要制定详细的资料收集和整理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准确性。

2.建筑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及时存档和备份。

归档时要注明文件类型、文件来源、日期等信息,便于查找和管理。

四、资料的存储与保管1.建筑工程资料应存放在安全、环境适宜的库房或档案室中,防止文件遭受损坏、丢失或被盗。

库房要定期清理和除尘,保持良好的存储环境。

2.建筑工程资料应采用多重备份的方式进行存储,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备份文件的存放位置应与原始文件相互独立,防止同时损失。

五、资料的检索与利用1.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权限进行资料的查阅和借阅,确保资料的使用范围和安全性。

2.资料的检索要方便快捷,可以利用电子化管理系统或索引卡片等方式进行,减少查找时间和工作量。

六、资料的销毁与清理1.建筑工程资料在满足保存期限后,应进行及时的销毁或清理。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1 总则1。

0.1 为规范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

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

3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

1 建筑工程building engineering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室外工程)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

0。

2 施工资料管理construction document对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和归档等过程管理活动。

2.0.3 检验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

0。

4 见证取样witness sampling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

0。

5 检验批inspection lot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

0。

6 验收acceptance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

2.0.7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2。

0.8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管理规程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我国房屋建筑领域的一项技术规程,由某地区或城市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

该规程规定了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使用等方面。

根据该规程,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房屋建筑项目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同时,技术资料应当遵循一定的格式和标准,便于查阅和交流。

在实际操作中,房屋建筑项目的参建各方(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当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做好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技术资料的管理应当贯穿于项目的整个周期,从设计阶段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为了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和合规性,房屋建筑项目的参建各方应当建立健全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在技术资料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技术资料的
审核和检查,确保技术资料符合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之,《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为房屋建筑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提供了标准和依据,有助于提高我国房屋建筑项目的技术水平和质量。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具体包括施工图纸、规范标准、设计文件、验收资料、施工记录等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原则上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定期清理、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按照规定进行,促进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施工图纸管理第五条施工图纸是建筑工程的重要技术文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各项目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纸的收集、审核、存储、发放等工作。

第六条施工图纸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绘制,确保施工过程中能正确、快速、安全完成各项工程。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施工图纸,按照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图纸存档制度,对经审核的施工图纸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施工图纸的安全保密。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施工图纸,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核。

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施工图纸。

第十条完工后的施工图纸应按照规定移交施工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并进行归档保管。

第十一条施工图纸应定期清理,对废弃的施工图纸应及时销毁,确保施工图纸管理的清晰和规范。

第三章规范标准管理第十二条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规范标准是建筑工程技术资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收集并制定适用的规范标准,确保建筑工程按照标准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在建造过程中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应及时更新规范标准,保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完工后的规范标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规范标准的安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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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15/427-2005
一、工程技术资料的立卷
1、工程技术资料应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文件六部分分别立卷。

2、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竣工图应按分部、专业工程分别立卷、每份案卷厚度≤40 mm。

3、工程技术资料分类要求、各分类资料代号:
A类: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B类:施工质量管理资料
C类: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D类: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E类:竣工图
F类: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G类:声像、电子档案
4、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文件整理顺序。

见附录A
5、建筑工程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见附表B.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二、案卷编目
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需重新编写页码。

2、卷内目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宜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和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档案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4、案卷封面(见表A)、卷内目录(见表B)卷内备考表(见表C)
5、立卷要求
(1)工程资料必须使用原件。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抄送)人、复印(抄送)日期等;材料、设备合格证明还应注明进场日期、批号、规格、数量等。

(2)工程资料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书和签字,并应字迹清楚。

(3)工程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应为A4幅面(297mm×210mm)。

小于A4幅面的文件要用A4白纸(297mm×210mm)衬托。

(4)案卷装具用卷盒、卷夹应符合有关档案管理要求。

三、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编号组成:
1、编号由类别代号(字母)、资料所属分部工程代号(2位数字)、资料分类代号(1位数字)、顺序号(2位数字)组成。

编号形式:C xx-x-xx-xxx
编号:
(1)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及工程洽商记录Cxx-1-xx-xx-x
(2)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Cxx-2-xx-xxx
(3)施工试验检测记录Cxx-3-xx-xxx
(4)施工记录Cxx-4-xx-xxx
(5)施工测量记录Cxx-5-xx-xxx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Cxx-6-xx-xxx
(7)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Cxx-7-xx-xxx
(8)工程质量缺陷处理记录Cxx-8-xx-xxx
(9)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xx-9-xx-xxx
2、分部工程代号:
地基与基础工程-01
主题结构工程-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03
建筑屋面工程-0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05
建筑电气工程-06
智能建筑工程-07
通风与空调工程-08
电梯工程-0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3、举例:C类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地基基础分部
(1)图纸会审记录(施工质量控制资料C类、地基基础分部工程C0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C01-1)
C01-1-01-
(2)原材料、构配件汇总表C02-2-01-
(3)土壤击实实验报告实验报告C01-3-01-
四、对应表格在DB15/427-2005规程中的页码
1、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文件整理顺序P43-73 附录A
2、施工质量管理资料B类P74-75
3、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用表C类P76-349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用表D类P350-367
五、管理与职责
1、建设单位:
应对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立卷,同时组织、监督和检查其他参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工程文件资料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并负责工程档案的归档。

2、监理单位:
应按施工进度对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和审核。

3、施工单位:
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4、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
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并编制全部工程技术资料。

分包单位应对各自分包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5、各类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不少于三套。

六、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使用说明
1、DB15/427-2005中有的全部都使用,DB15/427-2005中没有的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应用讲座》(验收表格)第二版中相应表格使用。

2、特殊行业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表在上述两个标准中没有对应表格的可以参照以下规范、办法:《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冶金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YB4147-2006)中的表格使用。

3、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应该有的不能缺项,要根据行业特点灵活掌握。

档号表A 档案馆代号
案卷题名××综合楼
C类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地基基础分部工程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密级保管期限
共卷第卷
表B
卷内目录
表C 本卷共有文件材料页,其中:
文字材料页,图样材料页,
照片张
说明:本案卷完整准确。

立卷人:
年月日审核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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