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秩序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园秩序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管理,维持良好的教学、科研、办公和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建立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专门人才的校园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的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到学院活动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学院的教学、科研、办公和生活秩序。学院应当加强校园管理,采取措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校园的违反法律、法规、校纪的活动。学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做好校园秩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进入学院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院颁发的其它进入学院的证章、证件;未持有前款规定的证章、证件的其他人员进入学校,需持有效证件或介绍信,在门卫登记处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院;新闻记者进入学院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学院有关机构同意后,方可进入学院采访;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学院进行公务、业务活动,应当经有关部门同意并告知学院后,或按学术交流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学院;接受师生员工个人邀请进入学院探亲访友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后进入学院。依照前款规定进入学院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院的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话动,不得危害校园治安。对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人员,师生员工有权向学校安保机构报告,学校安保机构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或者责令其离开学校。
第四条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遇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应当报请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并且进行留宿登记,留宿人离校应注销登记。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违反前款规定的,学校安保机构有权责令留宿人离开学生宿舍。
第五条凡进入教学、办公区域的人员,需衣冠整洁,举止端庄;学院师生员工进出教学、办公区域,需佩戴本院校徽;所有进出校园的车辆,应听从指挥,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六条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学院的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严禁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不准在教学、办公区域内聚众、闲聊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