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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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整合脱贫攻坚督查力量,提高督查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严格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总体战略部署,组织9个督查工作组,包片分乡镇全方位、高密度开展督查工作,始终以问题为导向,逐村逐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紧盯问题促整改,高位推动各层面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实现村、贫困户督查全覆盖与问题整改“零盲区”,努力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如期“摘帽”筑牢坚实基础。
二、督查重点
1.紧盯贫困户,查“两不愁三保障”是否符合要求,“两率一度”是否达标;
2.紧盯部门(帮扶单位、行业扶贫部门)、乡镇、村,查“三落实”是否到位;
3.紧盯扶贫领域干部,查作风实不实;
4.紧盯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阶段安排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查完成进度。
三、督查机制
1.常态化督查。一是各组每个月进村入户不少于20天,每次督查列出问题清单,准确反映发现的问题或疑似问题,见事见人。二是牵头统筹行业部门开展以业务指导为主的督查,针对发现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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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进行专业性的指导。同时,对各行业部门进行定期的督查。
2.反馈汇报。一是各组按村以每一轮次督查列出的问题清单,以督办专函反馈乡镇、行业部门限期整改(实行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对疑似问题反馈县扶贫办组织专人核查),报分管县领导,并由督查办统一建立台帐备案,每月末由督查办梳理汇总编制专报,报县领导并送县扶贫办;二是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阶段安排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统一由督查办汇总并形成专报,客观反映工作进度与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建议。三是行业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必须向督查办报告并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查出的问题统一建立台帐备案,梳理汇总报督查办。
3.问题整改“回头看”与销号管理。各组根据各乡镇及行业部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合理安排时间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检查核验整改落实情况,并根据整改情况对照台帐销号,对整改不达标的不予以销号,直到问题整改到位为止。
4.通报及问责。对“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以及逾期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由督查办编发通报予以批评;对通报后仍整改不到位的由督查办报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
四、督查方式
1.逐村逐户明查。各组合理安排乡镇之间的轮次交替督查周期,深入村组户,每次定量抽查户数(贫困村、非贫困村兼顾进行),坚持标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类汇总。
2.适时开展暗访。对涉及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随机开展暗访核实;对涉及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统一由督查办报纪检监察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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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点面结合。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阶段安排的重要工作或临时安排的重要督查任务,严格按要求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综合汇总分析相关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
五、有关要求
1.督查办要不定期综合分析研判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供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参考,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乡镇、部门考核排位的参考依据。
2.督查人员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在工作过程中一律不得接受任何吃请、土特产等物品。
3.督查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运用业务知识,坚持标准,公正对待人和事物,客观准确反映问题,确保督查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4.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督查机制,坚持高位督查推动,确保问题得到解决,提高督查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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