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地下车库防火要求要求规范

合集下载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
10.室外的疏散楼梯可采用金属楼梯。室外楼梯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每层楼梯平台均应采用不低于1.00h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制作。在室外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除设置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洞口。高层汽车库的室外楼梯,其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5.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
16.每个防烟分区应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13.Ⅰ、Ⅱ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式且车道、坡道为双车道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汽车库内的其他楼层汽车疏散坡道可设一个。
14. 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宜小于7m。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m;两个汽车坡道毗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
1.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汽车库 (I类)>300辆 ,(II类)151~300辆,(III类) 51~150辆 ,(IV类)≤50辆
2.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2m×12m.
7.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_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_GB50067-97
疏散楼梯、坡道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1.00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0.50 燃烧体
吊项(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 0.25 不燃烧体 0.25 难燃烧体 0.15
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
3.0.2 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三级。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 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 3.0.2 的规定。
3.0.3 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Ⅱ、Ⅲ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 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7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
4.1.8 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严禁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4.1.9 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消防器材间。
4.1.10 车库区内的加油站、甲类危险物品仓库、乙炔发生器间不应布置在架 空电力线的下面。 4.2 防火间距
2.0.5 高层汽车库 high rise garage
建筑高度超过 24m 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 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 库。
总贮量 (t) 名称 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
一、二级 三级
稻草、麦秸、芦苇等 1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15 20 25 20 25 30
15 20 2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 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 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重点在附建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

一、汽车库防火分类及耐火等级(一)按停车数量分为I、II 、III、IV类。

I类>300辆II类151 ~300辆III类51~150辆IV类<50辆(二)耐火等级分为三级:地下车库应为一级;I~III类汽车库不应低于二级;IV类汽车库不应低于三级。

二、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一)一般规定1.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

2.地下停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

(二)一、二级汽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一、二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三)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三、防火分隔与建筑构造(一)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多层汽车库2500 m2地下或高层汽车库2000m2。

自动灭火时加倍。

(二)汽车库贴邻其他建筑物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

(三)汽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防火挑檐。

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小于1. 2m。

(四)除敞开式及斜楼板式以外的多层、高层、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人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气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

四、安全疏散(一)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与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二)每个防火分区人员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但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以及IV车库可只设1个。

室内疏散楼梯应封闭,梯段宽不小于1. 1m。

地下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45m,自动喷淋时不大于60m;底层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60m。

(三)汽车疏散口不少于2个,但IV类汽车库、设双车道的III类地上汽车库以及停车不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可设1个。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21)-图文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21)-图文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21)-图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图文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的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调研了汽车库建设、运行现状,认真总结了汽车库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教学及汽车库运行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研究和消化吸收了国外有关规范标准,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救援设施,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供暖、通风和排烟,电气等。

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半地下汽车库、多层汽车库的定义,修改了敞开式汽车库的定义;2.增加了汽车库、修车库分类的面积控制指标;3.调整了部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4.调整了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相关要求;5.调整了机械式汽车库停车规模、防火分隔、灭火救援的相关规定;6.增加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调整了汽车疏散坡道宽度的相关规定;7.细化了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增加了自然排烟的相关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邮政编码:20005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自动化车库研究所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城市交通设计院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北京中通国信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沈友弟倪照鹏胡波蒋皓曾杰沈纹南江林张磊杜霞王丹晖钱平孙旋黄德祥康健李正吾许世文杨永夷龚建平张永胜主要审查人:高建民刘梅梅黄晓家王金元江刚114。

地下停车场防火疏散要求

地下停车场防火疏散要求

地下停车场防火疏散要求地下停车场作为人员和车辆的集结地,防火疏散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本文将详细介绍地下停车场防火疏散要求的各个方面。

一、防火分区面积地下停车场的防火分区面积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进行划分。

每个防火分区的设施和配备需满足以下要求:1.防火分区应设置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

2.防火分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防火分区内的车道、通风管道等应设置自动排烟设施。

二、通道和出口地下停车场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以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疏散。

具体要求如下:1.人员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应设置在不同的方向或区域,以便人员快速撤离。

2.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设一个。

例如,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可只设一个汽车疏散出口。

3.安全出口的宽度、数量和位置应合理设置,保证人员和车辆疏散时的顺畅。

4.汽车疏散出口的宽度和数量也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以满足车辆快速驶离的需要。

三、车道宽度地下停车场的车道宽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体要求如下:1.车道净宽应不小于4米,双车道净宽应不小于6米。

对于大型车辆或消防车使用的车道,净宽应适当增加。

2.车速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一般不超过50公里/小时。

3.车型也需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大型车、小型车等,并对车道的转弯半径进行合理设计。

四、疏散距离地下停车场的疏散距离要求是为了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到达安全出口。

具体要求如下:1.地下停车场内应设置明显的应急照明标志,引导人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疏散。

2.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显眼的位置,如墙面、地面等,以便人员能够快速找到安全出口。

3.安全出口位置应合理设置,不应距离停车位过远,以保证人员能够快速到达安全出口。

4.疏散距离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既要满足人员和车辆的快速疏散,又要避免过多的占用停车场的空间。

停车场防火要求

停车场防火要求

停车场防火要求
内容:
停车场防火安全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非常重要。

停车场防火应遵循以下要求:
1. 停车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灭火器应设置在醒目位置,保证在火灾发生时可以迅速取得使用。

2. 停车场的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性能符合使用要求。

对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等应及时更换。

3.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禁止在停车场内使用明火。

4. 停车场内的油气系统应设置防火隔离装置,避免泄漏的油气接触明火而引发火灾。

5. 停车场的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禁止在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可以迅速逃生。

6. 停车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并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7. 停车场应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火灾,应第一时间报警,全力组织灭火救援。

地下车库防火规范

地下车库防火规范

地下车库防火规范地下车库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公共场所,它不仅要提供车辆停放服务,还应确保车辆及人员的安全。

因此,地下车库防火工作至关重要。

下面是地下车库防火规范的一些要点。

首先,地下车库应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

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提式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烟感探测器等。

这些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火灾。

其次,地下车库应做好火灾报警和疏散方面的工作。

车库内应设有火灾报警按钮,并在容易引起火灾的地方设置火灾探测器,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

车库出入口处应设置清晰明确的疏散指示标志,保证车主和职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

第三,车库的通风系统应达到防火要求。

通风系统的设置应使车库内的烟雾和有害气体能迅速排出,确保人们的呼吸空气质量,减少燃烧扩散的可能性。

第四,地下车库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安装和维护,防止因短路、过载等原因引起火灾。

第五,车库内应有清晰明确的防火隔离措施。

车库内的燃油加油设施应与其他场所进行有效隔离,防止因燃油泄漏和火花引发火灾。

第六,地下车库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维护。

车库管理方应定期组织消防检查,确保所有防火设施和设备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同时,车库内应设立专门的消防保卫队伍,提供有效的火灾扑救和疏散服务。

最后,车主和车库管理方都要加强防火安全意识。

车主应定期检查车辆,避免因机械故障引发火灾。

车库管理方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们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地下车库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要求,加强防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才能确保车库内的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停车场地下车库防火要求要求规范

停车场地下车库防火要求要求规范
停车场2.0.3
停放由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under ground garage
2.0.4地下汽车库室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
2.0.5高层汽车库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建筑高度超过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
资料Word
.
50辆51~150辆≤151~300汽车库>300辆辆3.0.2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3.0.3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Ⅱ、Ⅲ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注:甲、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的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的规定执行。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构件名称墙柱
2.0.6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室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compound garage
复式汽车库2.0.7
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室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open garage
敞开式汽车库存2.0.8
的汽车库。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3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3.0.1的规定。3.0.1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车库的防火分类表名称数量类别ⅣⅢⅡⅠ
同时废止。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GBJ67-84)
总则1
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1.0.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设计资料 2006-10-08 222315 阅读2896 评论7 字号大中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 Motor repair shop and parkingarea GB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 [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1 总则com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com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com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com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com1 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com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筑物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com3 停车场parking area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com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com5 高层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com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com7 复式汽车库compound garage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com8 敞开式汽车库存open garage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的汽车库3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com1 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com1的规定车库的防火分类表 com1类别数量名称 ? ? ? 汽车库 300辆 151300辆51150辆 ?50辆修车库 15车位 615车位 35车位?2车位停车场 400辆 251400辆 101250辆 ?100辆注汽车库的屋面亦停放汽车时其停车数量应计算在汽车库的总车辆数内com2 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三级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com2的规定com3 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注甲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com2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h构件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墙防火墙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承重墙楼梯间的墙防火隔墙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隔墙框架填充墙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不燃烧体050 柱支承多层的柱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50 支承单层的柱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梁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楼板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50 疏散楼梯坡道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050 燃烧体吊项包括吊顶搁栅不燃烧体025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15 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com定com1 车库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 com2 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com3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超过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类汽车库贴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com4 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的首层或与其贴邻建造但不得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病房楼及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组合或贴邻建造com5 为车库服务的下列附属建筑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com51 贮存量不超过10t的甲类物品库房com52 总安装容量不超过50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com53 一个车位的喷漆间com54 面积不超过50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的房间com6 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com7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com8 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严禁设置地下室和地沟com9 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消防器材间com10 车库区内的加油站甲类危险物品仓库乙炔发生器间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的下面com 防火间距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com1 不应小com1的规定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的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com1 防火间距 m车库名称和耐火等级汽车库修车库厂房库房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汽车库一二级 10 12 14 修车库三级 12 14 16 停车场 6 8 10 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算起如外墙有凸出的可燃物构件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边缘算起高层汽车库其他建筑物之间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工业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值增加3m汽车库修车库与甲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值增加2mcom2 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当较高一面外墙比较低建筑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当较高一面外墙上同较低建筑等高的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按com21的规定值减小50com3 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较高一面处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com4 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极建筑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mcom5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房库房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com1的规定值增加2mcom6 车库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com6 车库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com6总贮量 m3 名称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一二级三级易燃液体储罐 150 51200 2011000 1001500012 15 20 25 15 20 25 30 12 15 20 25 可燃液体储罐 5250 2511000 10015000 500125000 12 15 20 25 15 20 25 30 12 15 20 25水槽式可燃气体储罐 ?1000 100110000 10000 12 15 20 15 20 2512 15 20 液化石油气储罐 130 31200 201500 500 18 20 25 3020 25 30 40 18 20 25 30 注防火间距应从距车库最近的储罐外壁算起但设有防火堤的储罐其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距车库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计算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总贮量时1m,的易燃液体按,m, 的可燃液体计算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车库的防火间距按本表规定值增加25com7 小于1m3的易燃液体储罐或小于5m,的可燃液体储罐与车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采用防火墙隔开时其间距可不限com8 车库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com8的规定车库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 com8总贮量 t 名称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一二级三级甲类物品库房 35项 ?5 515 20 20 25 15 20 1256项 ?10 10 12 15 15 20 12注甲类物品的分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15 行 com9 车库与可燃材料露天关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com9的规定汽车com9 库与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总贮量 t 名称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一二级三级稻草麦秸芦苇等 1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15 20 25 20 25 30 15 20 25 棉麻毛化纤百货10500 5011000 10015000 10 15 20 15 20 25 10 15 20 煤和焦炭 10005000 5000 6 8 8 10 6 8 粮食筒仓 105000 500120000 10 15 15 20 10 15 席穴囤105000 500120000 15 20 20 25 15 20 木材等可燃材料 501000m3 100110000m3 10 1515 20 10 15com10 车库与煤气调压站之间车库与液化石油气的瓶装供应站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com11 车库与石油库小型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com12 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com 消防车道com1 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环形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宜利用交通道路com2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4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2m× 12mcom3 穿过车库的消防车道其净空高度的净宽均不应小于4m当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 4m5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com隔com1 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com1的规定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m2 com1耐火等级单层汽车库多层汽车库地下汽车库或高层汽车库一二级 3000 2500 2000 三级 1000 注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值增加一倍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13且不超过净高12的汽车库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0m2 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35com2 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表 com1的规定增加一倍com3 机械式立体汽车车库的停车数超过50辆时应设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进行分隔com4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m2com5 修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0m2当修车部位与相邻的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4000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修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com6 汽车库修车库贴邻其他建筑物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设在其他建筑内的汽车库包括屋顶的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12m防火挑檐的宽度不应小于1m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com7 汽车库内设置修理车位时停车部位与修车部位之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com8 修车库内其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漆的工段当超过3个车位时均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com9 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不宜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时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以外的上述设备需要布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com91 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6th且单台锅炉蒸发量不应超过2th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应超过1260kV禀且单台容量不应超过630 kV禀com92 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设有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且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com93 变压器室高压电容器室多油开关室锅炉房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com94 变压器室下面应设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燃油锅炉房的日用油箱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com10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相邻部位分隔com 防火墙和防火隔墙com1 防火墙应直接砌在汽车库修车库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的框架上防火隔墙可砌筑在不燃烧体地面或钢筋混凝土梁上防火墙防火隔墙均应砌至梁板的底部com2 当汽车库修车库的屋盖为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时防火墙防火隔墙可砌至屋面基层的底部com3 防火墙防火隔墙应截断三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修车库的屋顶结构并应高出其不燃烧体屋面且不应小于04m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不应小于05m com4 防火墙不宜设在汽车库修车库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处时内转角处两侧墙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当防火墙两侧的采光窗装有耐火极限不低于090h的不燃烧体固定窗扇时可不受距离的限制com5 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下应设置通风孔道也不宜穿过其他管道线当管道线穿过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孔洞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塞com6 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com 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com1 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和楼梯间应分开设置管道井电缆井的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电梯井的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com2 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com3 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以外的多层高层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没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6 安全疏散com1 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设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部分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com2 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小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com21 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com22 类汽车库com3 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com4 室外的疏散楼梯可采用金属楼梯室外楼梯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0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每层楼梯平台均应采用不低于100h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制作在室外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除设置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洞口高层汽车库的室外楼梯其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com5 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单层或设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com6 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com61 类汽车库com62 汽车疏散坡道为双车道的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com63 类修车库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com7 式且车道坡道为双车道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汽车库内的其他楼层汽车疏散坡道可设一个com8 除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外类的汽车库在设置汽车坡道有困难时可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其升降梯的数量不应小于两台停车数少于10辆的可设一台com9 汽车疏散坡道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宜小于7mcom10 两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m两个汽车坡道毗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com11 停车场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停车场可设一个疏散出口com12 汽车库的车道应满足一次出车的要求汽车与汽车之间以及汽车与墙柱之间的间距不应小com12的规定注一次出车系指汽车在启动后不需调头倒车而直接驶出汽车库汽车与汽车之间以及汽车与墙柱之间的间距 com12间距汽车尺寸m m项目车长?6 或车宽?18 6 车长?8 或18 车宽 ?22 8 车长?12 或22 车宽 ?25 车长 12 或车宽 25 汽车与汽车 05 07 0809 汽车与墙 05 05 05 05 汽车与柱 03 03 04 04 注当墙柱外有暖气片等突出物时汽车与墙柱的间距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7 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 com 消防给水车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com1 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设有可靠的取水设施和通向天然水源的道路并应在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量com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com21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汽车库com22 类修车库com23 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停车场com3 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车库的消防给水管道的压力应保证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最不利点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01MPa 从室外地面算起com4 车库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车库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com5 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计算并不应小于下列规定com51 类车库20Lscom52 类车库15Lscom53 类车库10Lscom6 车库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消防泵房的设置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com7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及以内的车库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下列要com8 求com81 类汽车库及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任何部位com82 类汽车库及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5Ls且应保证一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com9 室内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消火栓口径应为65mm水枪口径应为19mm保护半径不应超过25m同层相邻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 但高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com10 汽车库修车库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时室内消防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并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道相连接com11 室内消防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段如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在同一层内不应超过5个高层汽车库内管道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2根com12 四层以上多层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及地下汽车库其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应设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接合器应有明显的标志并设在便于消防车停靠使用的地点其周围1540m范围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com13 设置高压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当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屋顶消防水箱其水箱容量应能储存10min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当计算消防用水量超过18m3时仍可按18m3确定消防用水量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采取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com14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com15 采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其容量应满足200h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总量的要求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100h计算泡沫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050h计算当室外给水管网能确保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50mcom16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应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得超过6m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com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com1 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类修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com2 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危险等级可按中危险级确定com3 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其喷头布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com31 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com32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的喷头除在屋面板或楼板下按停车位的上方布置外还应按停车的托板位置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com33 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com 其他固定灭火系统com1 类地下汽车库类修车库宜设置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系统的设计泡沫液的选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com2。

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1.0.1 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车库的防火分类表1.0.1注:甲、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1.0.2 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三级。

各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1.0.2的规定。

1.0.3 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Ⅱ、Ⅲ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表1.0.2墙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第二章采暖通风和排烟第一节采暖和通风2.1.1 车库内严禁明火采暖。

2.1.2 下列汽车库或修车库需要采暖时应设集中采暖:2.1.2.1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2.1.2.2 Ⅰ、Ⅱ、Ⅲ 类汽车库;2.1.2.3 Ⅰ、Ⅱ 类修车库。

2.1.3 Ⅳ类汽车库、Ⅲ、Ⅳ 类修车库,当采用集中采暖有困难时,可采用火墙采暖,但其炉门、节风门、除灰门严禁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

汽车库采暖的火墙不应贴邻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布置。

2.1.4 喷漆间、电瓶间均应设置独立的排气系统,乙炔站的通风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2.1.5 设有通风系统的汽车库,其通风系统宜独立设置。

2.1.6 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不应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当必须穿过时。

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2.5条的要求外,还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

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

风管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穿过防火墙的风管,其位于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保温材料不应为不燃烧材料。

第二节排烟2.2.1 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车库防火制度(3篇)

车库防火制度(3篇)

车库防火制度第一条车库内防火要求1、车库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2、车库内严禁停放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

3、车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4、车库内的电器及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采取防爆措施,以保证防火安全。

5、车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设施。

6、在办公区内停放车辆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留有足以保证调车的宽度。

7、严禁在车库范围内加注燃油和排除油电系统故障。

8、保养维修车辆时,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车库内。

第二条入库的机动车辆和其他特种车辆,必须符合下列防火要求:1、车辆的电气线路绝缘必须完好,不得被挤压。

带电线路接线端头必须紧固,不得松动脱落,各种线路须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车辆燃油系统必须严密,不得漏油,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处置。

3、驾驶室、车箱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必须开关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必须按灭火器配置标准配置灭火器。

第三条使用单位和司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车辆油路。

2、机动车在行使里程中,严禁往汽化器内直接注入汽油。

3、机动车电瓶充电必须送至充电间进行,严禁在机动车上直接充电。

4、给机动车加油时,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

5、检修机动车应在专用修理间或安全地点进行。

为发动机保洁时,必须切断全车电源,严禁用明火烘烤发动机和在车上进行焊补作业。

6、车辆入库后,司机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车辆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应急措施疏散人员并及时扑救。

8、车辆不得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四条汽车修理与保养防火安全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1、机件清洗作业(1)作业场地周围不得进行明火作业,并严禁吸烟。

(2)在清洗机件过程中,不得启闭电气开关,以防引爆油蒸汽。

(3)作业时要打开门窗,加强通风。

(4)废弃油要倒入专用安全容器中。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火灾危险和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

1.0.3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应结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特点,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本条阐明了制定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本规范是我国工程防火设计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我国汽车库建设的建筑防火设计提供依据,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停车问题是城市发展中出现的静态交通问题。

静态交通是相对于动态交通而存在的一种交通形态,二者互相关联,互相影响。

对城市中的车辆来说,行驶时为动态,停放时为静态。

停车设施是城市静态交通的主要内容,包括露天停车场,各类停车库、修车库等。

因此,随着城市中各种车辆的增多,对停车设施的需求量不断增加。

近几年来,大型汽车库的建设也在成倍增长,许多城市的政府部门都把建设配套汽车库作为工程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并制订了相应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予以保证。

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开发经营增多,在新建大楼中都配套建设了与大楼停车要求相适应的汽车库,由于城市用地紧张、地价昂贵,近几年来新的汽车库均向高层和地下空间发展。

我国许多大城市,近年来车辆增长速度都比较快,一些特大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沈阳、重庆等,虽然机动车的绝对数量与经济发达国家比仍有差距,但由于增长速度快,使原本已很落后的城市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加上对静态交通问题认识不足,停车设施的建设远远不能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致使城市停车问题日益尖锐,不仅停车困难,由于占用道路停车,使已经拥堵的城市动态交通进一步恶化。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及条文说明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及条文说明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及条文说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及条文说明车库、修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火灾对车库、修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车库的消防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除本规范外,车库的消防设计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2.0.1车库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条文说明]:在《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中,该术语定义为停车库,停车库定义为停车库、维修库和停车场的总称。

本规范修订时,根据建设部的统一协调,为使条款与《车库设计规范》相统一,将停车库改为车库,原汽车车库改为车库。

2.0.2修车库motorrepairshop对客车、货车、工程车和其他内燃机驱动的无轨车辆的建(构)筑物进行维护和维修。

[文章描述]:2.0.2~2.0.3修车库、停车场的名词定义仍基本延用原标准gbj67一84的名词解释。

2.0.3停车场parkingarea用于停放客车、货车、工程车和其他内燃机驱动的无轨道车辆的开放空间和结构。

2.0.4地下车库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5高层汽车库high-risegarage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车库或位于高层建筑地面以上的车库。

2.0.6机械式立体车库一种车库,其中汽车以机械设备垂直或水平运动的形式停放,室内没有车道和人员。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

2.0.8开放式车库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的汽车库。

[条文说明]:2.0.4~2.0.8主要指根据各种标准分类确定的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目次1总则2术语3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5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5.1防火分隔5.2防火墙和防火隔墙5.3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6安全疏散7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7.1消防给水7.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3其他固定灭火系统8采暖通风和排烟8.1采暖和通风8.2排烟9电气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2.0.1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修车库motorrepair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4.6.0.4室外的疏散楼梯可采用金属楼梯。

室外楼梯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0,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每层楼梯平台均应采用不低于1.00h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制作。

在室外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除设置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洞口。

高层汽车库的室外楼梯,其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0.5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

单层或设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

6.0.6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
6.0.6.1Ⅳ类汽车库;
6.0.6.2汽车疏散坡道为双车道的Ⅲ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
6.0.6.3Ⅱ、Ⅲ、Ⅳ类修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火灾危险和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

1.0.3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应结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特点,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总则??1.0.1 本条阐明了制定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 ? 本规范是我国工程防火设计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我国汽车库建设的建筑防火设计提供依据,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 ? 停车问题是城市发展中出现的静态交通问题。

静态交通是相对于动态交通而存在的一种交通形态,二者互相关联,互相影响。

对城市中的车辆来说,行驶时为动态,停放时为静态。

停车设施是城市静态交通的主要内容,包括露天停车场,各类停车库、修车库等。

因此,随着城市中各种车辆的增多,对停车设施的需求量不断增加。

近几年来,大型汽车库的建设也在成倍增长,许多城市的政府部门都把建设配套汽车库作为工程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并制订了相应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予以保证。

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开发经营增多,在新建大楼中都配套建设了与大楼停车要求相适应的汽车库,由于城市用地紧张、地价昂贵,近几年来新的汽车库均向高层和地下空间发展。

? ? 我国许多大城市,近年来车辆增长速度都比较快,一些特大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沈阳、重庆等,虽然机动车的绝对数量与经济发达国家比仍有差距,但由于增长速度快,使原本已很落后的城市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加上对静态交通问题认识不足,停车设施的建设远远不能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致使城市停车问题日益尖锐,不仅停车困难,由于占用道路停车,使已经拥堵的城市动态交通进一步恶化。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_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_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目次1总则2术语3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5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5.1防火分隔5.2防火墙和防火隔墙5.3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6安全疏散7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7.1消防给水7.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3其他固定灭火系统8采暖通风和排烟8.1采暖和通风8.2排烟9电气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2.0.1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修车库motorrepair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停车场地下车库防火要求要求规范

停车场地下车库防火要求要求规范
4.3.3穿过车库的消防车道,其净空高度的净宽均不应小于4m,当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 4m。
5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5.1防火分隔
5.1.1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表5.1.1
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2.0.3停车场parking area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2.0.4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
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5高层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
400辆251400辆101250辆100辆防火墙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承重墙楼梯间的墙防火隔墙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200隔墙框架填充墙不燃烧体075不燃烧体050不燃烧体050支承多层的柱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不燃烧体250柱支承单层的柱不燃烧体250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200梁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楼板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50疏散楼梯坡道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100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050燃烧体吊项包括吊顶搁栅不燃烧体025不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15注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一般规定
4.1.1车库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
4.1.2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
①防火间距应从距车库最近的储罐外壁算起,但设有防火堤的储罐,其 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距车库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②计算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总贮量时,1m3的易燃液体按5m3的可燃液体计算。
③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车库的防火间距按本表规定值增加25%。
4.2.7小于1m3的易燃液体储罐或小于5m3的可燃液体储罐与车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采用防火墙隔开时,其间距可不限。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6机械式立体汽车库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7复式汽车库compound garage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
4.2.8车库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8的规定。
车库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 表4.2.8
总贮量 (t) 名称
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
一、二级
三级
甲 类 物 品 库 房
3、5项
≤5 >5
15 20
20 25
15 20
1、2、5、6项
≤10 >10
12 15
15 20
12 15
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2.0.3停车场parking area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2.0.4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
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5高层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4.1.7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
4.1.8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严禁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4.1.9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消防器材间。
4.1.10车库区内的加油站、甲类危险物品仓库、乙炔发生器间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的下面。
4.2 防火间距
4.2.1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4.2.3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较高一面处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
4.2.4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极建筑,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
12 15 20 25
15 20 25 30
12 15 20 25
水槽式可燃气体储罐
≤1000 1001~10000 >10000
12 15 20
15 20 25
12 15 20
液化石油气储罐
1~30 31~200 201~500 >500
18 20 25 30
20 25 30 40
18 20 25 30
耐火等级
单层汽车库
多层汽车库
地下汽车库或高层汽车库
一、二级
3000
2500
2000
三级
1000
注:
①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值增加一倍。
②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1/3且不超过净高1/2的汽车库,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0m2。
注:甲类物品的分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4.2.9 车库与可燃材料露天、关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表4.2.9的规定。
汽车库与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 表4.2.9
总贮量 (t) 名称
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
一、二级
三级
稻草、麦秸、芦苇等
1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15 20 25
20 25 30
15 20 25
棉麻、毛、化纤、百货
10~500 501~1000 1001~5000
10 15 20
15 20 25
10 15 20
煤和焦炭
1000~5000 >5000
6 8
8 10
6 8
粮食
筒仓
10~5000 5001~20000
10 15
15 20
10 15
席穴囤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楼板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50
疏散楼梯、坡道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0.50
燃烧体
吊项(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15
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车库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 表4.2.6
总贮量(m3) 名称
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
一、二级
三级
易燃液体储罐
1~50 51~200 201~1000 1001~5000
12 15 20 25
15 20 25 30
12 15 20 25
可燃液体储罐
5~250 251~1000 1001~5000 5001~2500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8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7]28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 [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4.1.5.1贮存量不超过1.0t的甲类物品库房;
4.1.5.2总安装容量不超过5.0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
的乙炔气瓶库;
4.1.5.3一个车位的喷漆间;
4.1.5.4面积不超过50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的房间。
4.1.6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
2.0.8敞开式汽车库存open garage
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的汽车库。
3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车库的防火分类表 3.0.1
类别 数量 名称




汽车库
>300辆
151~300辆
51~150辆
≤50辆
修车库
10~5000 5001~20000
15 20
20 25
15 20
木材等可燃材料
50~1000m31001~10000m3
10 15
15 20
10 15
4.2.10车库与煤气调压站之间,车库与液化石油气的瓶装供应站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4.2.11车库与石油库、小型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 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 语
2.0.1. 汽车库garage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
4.2.5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房、库房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2.1的规定值增加2m。
4.2.6车库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6
③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35%、
5.1.2 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表 5.1.1的规定增加一倍。
一级
二级
三级

防火墙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承重墙、楼梯间的墙、防火隔墙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隔墙、框架填充墙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不燃烧体0.50

支承多层的柱
不燃烧体3.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