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三 停车位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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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Code for Setting up Parking Spaces of Urban BuildingDBJ/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城市规划协会批准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本规范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山东省城市规划协会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了国内外实践经验,征求了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单位的意见,经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4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配建停车位指标体系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践和科学研究,总结经验,并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济南市解放路9号,邮编:25001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城市规划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力柴宝贵齐鹏扈宁吴建张郭艳刘涛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34 配建停车位指标 5本规范用词说明10条文说明. 11TABLAE OF 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s 34 Parking requirement system 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0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11总则1.1为加强全省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合理确定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设置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类建筑及其他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截止 2015)

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截止 2015)
附录三: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一)北京(2015 年) 附表 3.1 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类别
单位
旧城地区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下限值 上限值 下限值
下限值
下限值
商品房
车位/户
0.8
1.1
1.1
1.2
1.3
销售类 车位/户
0.5
0.8
0.8
1.0
1.1
保障性住房
‐ 28 ‐
通道设置停车位,地面停车率(小汽车地面单层停车位与居住户数地比率)按不大于 10%控制。 (7)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居住类建筑其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 90%。
采用二层升降式或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的停车设施,其净空高度不得低于 3.8 米。 (8)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车位。 (9)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 90%。采用二层升
息处理等功能、
建筑面
W1、W2、
大型露天堆放

W3
货物的用地等
仓储用地


车位/
场 风景公园 公顷占 0.8 0.8

地面积
*
以生态保护和涵
养功能为主,对维
护城市空间格局
及区域生态环境
质量、保持生物多
样性、涵养水源等
综合公园、社区生 态 功 能 具 有 重
2 2.5 G11
公园
要控制作用的各
类绿色空间用地、
司,文艺团体、 能为办公的类别
影视制作、广告 等
传媒等用地,包 括新闻出版、广 播电视台等类 型办公

停车配建比例

停车配建比例

停车配建比例
停车配建比例是指在一个地区或建筑物中停车位数量与总建筑面积之间的比例关系。

这个比例通常用来衡量一个地区或建筑物对停车需求的满足程度。

停车配建比例的具体数值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商业、办公和居住区的停车配建比例会有所不同。

商业区的停车配建比例一般较高,因为商业区通常有较大的客流量,停车需求较大。

一般来说,商业区的停车配建比例可以达到建筑面积的30%到40%。

办公区的停车配建比例通常较商业区稍低一些,因为办公区的停车需求较商业区较少。

一般来说,办公区的停车配建比例可以达到建筑面积的20%到30%。

居住区的停车配建比例一般较低,因为居住区的停车需求较商业和办公区较少。

一般来说,居住区的停车配建比例可以达到建筑面积的10%到20%。

需要注意的是,停车配建比例只是一个参考值,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停车需求、交通状况、土地利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另外,对于大型建筑物或公共场所,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13页文档资料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13页文档资料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13页文档资料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篇一:停车位配比分析建筑物停车位配比分析车位比一方面有相关规定,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车位比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一般大城市要求的车位比比较高,小城市要低一些。

楼盘的车位比不能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是可以超过。

而且高档的楼盘都要超过,高档写字楼更是。

车位配比该设置多少,必须根据不同城市的具体情况来定。

最好的办法是去调查周边的商铺、超市、写字楼和其他剧院的车位比,然后判断你们的人流和停车比例跟那些地方比较是会更多还是更少,再根据这个来确定车位比到底该设置成多少。

一、西方国家的停车标准依据美国公用物业停车标准作为测算基础,其停车位标准规范为行政办公每100平方米3~5个、中型零售业每100平方米5个、公寓每户1.5个。

按照标准停车位每个35~50平方米(包括停车位所占面积、车库行车道路、转弯半径、行车进出引道等)计算,一栋大型高端写字楼停车位面积将超过建筑使用面积;即使按照欧洲的高端写字楼停车位标准(每平方米2~3.5个)计算,高端写字楼的停车位面积也基本与建筑使用面积持平。

二、我国停车位配比规定国家规定停车场用地总面积按规划人口的每人0.8平方米至1平方米设计。

一座写字楼每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备机动车位的指标是0.5个,娱乐性质建筑的指标是1.5~2个,餐饮性质的指标是2.5个。

剧院的车位不是按平米来的,是按人头来计算的,关键是看有多少座位,而一般来剧院的观众自驾车的比例有多高。

比如国家大剧院机动车停车位共设有1000个,其中贵宾车位80个,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车位120个,提供社会车辆停靠车位为800个。

每辆机动车按1.5人配比,共有约1200人采用自驾车方式进入剧场,占大剧院总容量数(5500人)的20% 左右。

一般的剧院没有这么高。

在一般的省会城市,暂时按临街商业每万平米40个测算,写字楼1个/300平米,综合性超市100个车位,剧院40个左右。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DGJ08-7-2006
5.1.1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以小型车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5.1.2
停车库(场)停车位的设置,应以小型车为计算标准,其他车型停车位不应超过核定总停车位的10%。

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大型车停车位不应小于总停车位的2%。

注:中心城外汽车旅馆泊位标准应增加30%倍。

注:1.饭店指餐馆、酒店等;
2.桑拿、健身参照本表执行。

注:1.建筑面积小于500㎡的小型商店、便利店可不配建停车位;
2.对商业建筑面积无法标定的,按营业面积加30%计。

体育场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2.其中大型车停车位比例按照交通影响分析来确定。

注:图书馆停车位参照影剧院停车位指标执行。

注:博物馆、会议中心停车位参照展览馆停车位指标执行。

注:带*内部非机动车停车数按职工总人数的30%计算。

住宅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见下表。

住宅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见下表。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篇一:停车位配比分析建筑物停车位配比分析车位比一方面有相关规定,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车位比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一般大城市要求的车位比比较高,小城市要低一些。

楼盘的车位比不能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是可以超过。

而且高档的楼盘都要超过,高档写字楼更是。

车位配比该设置多少,必须根据不同城市的具体情况来定。

最好的办法是去调查周边的商铺、超市、写字楼和其他剧院的车位比,然后判断你们的人流和停车比例跟那些地方比较是会更多还是更少,再根据这个来确定车位比到底该设置成多少。

一、西方国家的停车标准依据美国公用物业停车标准作为测算基础,其停车位标准规范为行政办公每100平方米3~5个、中型零售业每100平方米5个、公寓每户1.5个。

按照标准停车位每个35~50平方米(包括停车位所占面积、车库行车道路、转弯半径、行车进出引道等)计算,一栋大型高端写字楼停车位面积将超过建筑使用面积;即使按照欧洲的高端写字楼停车位标准(每平方米2~3.5个)计算,高端写字楼的停车位面积也基本与建筑使用面积持平。

二、我国停车位配比规定国家规定停车场用地总面积按规划人口的每人0.8平方米至1平方米设计。

一座写字楼每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备机动车位的指标是0.5个,娱乐性质建筑的指标是1.5~2个,餐饮性质的指标是2.5个。

剧院的车位不是按平米来的,是按人头来计算的,关键是看有多少座位,而一般来剧院的观众自驾车的比例有多高。

比如国家大剧院机动车停车位共设有1000个,其中贵宾车位80个,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车位120个,提供社会车辆停靠车位为800个。

每辆机动车按1.5人配比,共有约1200人采用自驾车方式进入剧场,占大剧院总容量数(5500人)的20% 左右。

一般的剧院没有这么高。

在一般的省会城市,暂时按临街商业每万平米40个测算,写字楼1个/300平米,综合性超市100个车位,剧院40个左右。

商业购物中心最低配置10000平米至少要配置100个。

住宅车位配比规范

住宅车位配比规范

住宅车位配比规范住宅车位配比规范,是指在城市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根据车辆密度、道路情况等要素,合理确定车位配比,以确保住宅小区内的车辆停放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要考虑到小区居民的出行便利和交通秩序的维护。

住宅车位配比规范的制定,需要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但是一般来说,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考虑的:1. 泊位配比:根据住宅小区的居民人数和居住单位数确定总共需要的停车泊位数量。

一般来说,每个住宅单位至少需要一个泊位,同时还需要考虑到非居住单位对停车位的需求,如商业店铺、办公楼等。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照不同形式的车位需求(如地下停车位、地面停车位)进行合理的配比。

2. 泊位类型:根据住宅小区的规模和地理条件,可以确定车位的类型和布局。

例如,对于大规模住宅小区,可以考虑建设地下停车场,以节约用地并提高停车泊位的数量;对于环境条件好的小区,可以适当增加地面停车位,并合理布置绿化带,以美化环境。

3. 车位分配:根据住宅小区居民的车辆拥有情况,可以将停车泊位进行合理的分配。

优先满足居民住户的停车需求,同时也要考虑到非居住单位的需求。

可以根据楼栋、单元等划分方式,将停车位进行分配,并设立相应的停车管理机构,负责车位的管理和维护。

4. 车位使用管理:住宅车位配比规范的制定不仅仅是确定泊位数量和类型,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可以通过设立停车收费制度、车位使用许可证等方式,限制非居住单位和外来车辆的进入,确保居民停车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要加强对停车泊位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车位使用的秩序和安全。

在制定住宅车位配比规范时,需要充分考虑城市交通发展的需求和居民的出行需求,并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优化。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规范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以确保规范的有效实施。

只有通过合理的配比规划和科学的管理措施,才能提高住宅小区停车泊位的利用率,改善停车拥堵问题,保障居民的停车需求。

临安市停车位配比

临安市停车位配比

临安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Date&Time:[ 2012-3-26 14:38:55 ] Hits:[ 1265 ]1 总则1.0.1 为加强我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合理的车辆停放需求,实现城市动静态交通运行协调、平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

1.0.3 本标准在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的机动车停车需求特点,进一步完善了建筑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

1.0.4 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的配置和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2 术语2.0.1 城市建筑工程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泛指城市规划区内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以及工厂、仓库等。

2.0.2 公共建筑public building泛指为人们提供公共服务和使用的各类建筑,主要有行政办公建筑、文教体卫建筑、商业金融业建筑等。

2.0.3 配建停车设施accessory parking facilities指在各类建筑或设施附属建设,为与之相关的出行者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设施。

2.0.4 基地出入口entrance/exit of bases指为各类建筑工程建设用地上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的连接口。

2.0.5 交通影响分析traffic impact analysis指通过研究城市开发项目与交通需求增长之间的关系,分析开发项目对城市交通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而确定保持服务水平不下降的对策或修改方案,实施补偿政策,以减少开发项目对城市交通负荷的影响。

3 一般规定3.0.1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应按第4章表中规定的指标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车位配比

车位配比

当前居住小区规划中机动车停车位的规划庞明理(宿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宿州234000)摘要:在对目前居住小区内停车位设置的数量、停车方式等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了国家及各地方对居住4、区规划中的停车位规划要求,进而在当前停车需求量大、居民对生活环境要求高的形式下,针对性地提出了居住小区规划中机动车停车位设置方式的解决办法,并对地面停车场、半地下车库、住宅底层架空车库、独立式车库四种停车方式的优缺点逐一进行了分析,最终实现居住环境的和谐、舒适。

关键词:居住小区;停车位;机动车;道路中图分类号:3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005(20lO)07一002103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底,中国私人小汽车的保有量约为2605万辆,比2008年末增长33.8%,中国已经成为仅次子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新车市场。

依此推算,2010年购买私人汽车的人数仍在持续增长中,由此所带来的交通设施需求越来越大,对于城市居住小区规划中机动车停车位设置数量和停车方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小区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中参考。

要解决居住小区规划中的停车位问题涉及诸多因素,但归结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有关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的要求以及居民对于停车位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是小区生活环境的舒适性和建设机动车停车位经济性的要求。

解决居住小区停车位规划问题的难点就是在这两方面之间寻求最佳结合点。

对于居住小区规划中机动车停车位规划,首先应该是在保证规划小区居民生活舒适性的基础上,满足小区内机动车的停放要求;其次则是应该尽可能地考虑到机动车停车方式建设的经济性。

1我国居住小区停车现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呈现出持续高速发展态势,随着住房政策和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出台,住宅建设和汽车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相继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居民新的消费热点。

在全国城镇特别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大中城市新建居住小区如雨后春笋,家用小汽车更以惊人的发展速度进人普通居民家庭。

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

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

徐州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对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设计和建设的规模符合合理的车辆停放需求,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实现城市动静态交通运行协调、平衡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第二条徐州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主城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停车设施配建,适用本《标准与准则》。

徐州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主城区范围:西至卧牛山煤矿,东含大黄山、大庙镇,南至连霍高速公路(不含铜山新区),北抵茅夹铁路、大运河的地域。

面积553平方公里。

根据用地发展和交通条件,将市区范围划分为三类停车分区:一类区:中心城区,指二环路范围内。

由二环西路、二环北路、津浦铁路及和平路、解放南路、溢洪道、湖北路围合而成的区域;二类区:老城区及翟山组团(一类区以外)、坝山组团、大郭庄机场、开发区,由三环西路、九里山、津浦铁路、蟠桃山路、杨山路、京沪高铁、拖龙山、欣欣路、泉新路、三环南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徐州新区,由拖龙山、故黄河及连霍高速公路围合而成的区域;三类区:除一类区、二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第三条本《标准与准则》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建筑物建设时需配套建设的提供本建筑业主使用的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筑为目的地的外来车辆停放的设施与场所;所指的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第四条建筑物应按照节地、节能、安全、高效的原则配建停车设施,停车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第五条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原则上应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建设的两宗以上的建设项目,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米的,在统一申请、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条件下,经过批准后可集中统一设置停车设施。

第六条建设建筑物应按附表规定的标准分别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特殊停车(包括出租车、装卸车、大巴车、救护车、无障碍车位)泊位。

对已有建筑的改建和扩建,其改、扩建部分应按附表规定设置各类停车位;原建筑物配建不足,应补充配建原不足差额数。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标准细则》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标准细则》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标准细则》的通知渝规发〔2006〕168号各处室、分局,局信息服务中心:为加强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规划管理工作,我局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标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对此前已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公告函》的建设项目,按照原确定或规定的停车位配建指标配置停车位;对此前未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公告函》以及建设业主单位申请变更《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公告函》的内容,需重新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公告函》的建设项目,按照《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标准细则第一条为合理确定我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位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重庆市都市区的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位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位按照分区域、分类别的原则实施规划管理,有关配建标准详见附表。

规划管理区域划分如下:一区为渝中半岛地区(以控规编码为界);二区为主城一区以外都市区以内地区。

停车位配建标准按建筑类别进行划分,未列入附表中分类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有关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数量,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所属类别的配建标准和建筑面积(不含配建停车位自身建筑面积)计算确定,计算出的泊位数不足1个的按1个泊位计算。

第四条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可采用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等方式设置。

第五条混合性质建筑物的配建停车位设置标准应分别与相关性质功能的规模对应,配建停车位总数应按照各种用途及其建设规模分别计算后进行累计。

第六条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中,受用地条件限制或停车需求确实较低的,其配套标准可适当降低,但一般不应低于附表配建标准的80%,且建设单位在出售(租)住房时须向购(租)房者公告该项目停车位的配建情况。

各城市车位配比标准总结

各城市车位配比标准总结

四星级及以下旅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图书馆等文化设施 场馆〔不包括设在 学校内的体育场 (馆)〕 学校 会展中心 大型体育场(馆) 其他体育场(馆) 中小学校 大中专院校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座 车位/100座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m2公园用地
5 6 7 8 9
工业、物流仓储 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客运码头、机场 公园
停车位配建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表
序号 1 2 3 4 建筑使用功能 中高档住宅(建筑面积>100㎡) 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00㎡) 住宅 公共租赁房、安置房 廉租房 幼儿园、物管用房、社区组织工作用房等住宅配 商业、办公、医院、五星级旅馆 单 位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指标 1 0.8 0.34 0.2 0.7 1 0.7 0.6 4 2.5 0.3 0.5 0.1 0.5 0.05

建筑物业停车位配比分析

建筑物业停车位配比分析

建筑物业停车位配比分析一、基本指标成都市规划局通知从2008年1月15日起开始实施《关于机动车位配置数量调整》的规定,其中建设用地配比机动车最小控制指标规定为“二环路以内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需要配备0.7个机动车位,二环路以外每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最少需要配备1个机动车位”。

建设用地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最小控制指标:<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2008)>第2.3.10条注:●含有住宅项目的建设用地内陆面不宜停车,少量的地面临时停车不计入停车位指标;其它建设用地内陆面停车率不宜超过20%●地铁1.2号线其地铁出口街坊范围内的项目,如果其停车位确不能达到以上指标,可在满足交通影响评价的基础上适当下浮,下浮的最大幅度不大于20%●含有住宅项目的建筑配建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按每个停车位不小于30平米控制●凡本表中未予以明确配建停车位数量的,以规划设计条件确定要求为准● 1分区内机动车机械停车为数量不大于总机动车停车位的50%,其余分区范围内的不大于25%●本指标为相应建筑形式的建筑面积配置的规划车位数量控制下限值按照该《规定》,各新建楼盘,开发商必须严格按照该项指标来申报项目设计图纸,若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自行修改停车库规划或停车位数量不达标,规划局将不会通过项目验收,相关部门也不会为楼盘办理房屋和车位的产权证书。

成都市于2008年9月1日又开始实施了新的车位配比,由原来二环路内1:0.7提高到1:1。

新建住宅建筑区划机动车停放库(位)与住户数之间最低比例标准就为1:1。

当然其他住宅的具体比例还将根据住宅档次类型、所在地域差异等因素制定。

商业用途性质的新建物业机动车停放库(位)与住宅建筑有所区别,根据国家基本规定,商业性质的建筑物业车位配置情况也有具体规划要求。

二、案例分析●住宅物业从目前成都住宅楼盘停车位配置来看,有部分在售楼盘停车位规划没有达到1:1的规定,如中铁瑞城新界、邻里中央、蓝光金楠府、雷迪波尔城市花园等在售楼盘的停车位配置都不达标;但部分高端楼盘的停车位配置是满足了基本指标规定,有的还远远超出最低基准值,如交大归谷、中粮祥云国际、天合凯旋南城、蓝光公馆1881等高端楼盘。

《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规定》

《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规定》

《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规定》为规范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工作,提高城市停车设施的配建质量和效率,促进城市交通秩序的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公共设施等。

二、停车位配建标准1.住宅小区:根据住宅建筑面积确定停车位配建数量,配建比例为1:12.商业综合体:商业综合体停车位按建筑面积不少于1:1的比例配建,同时应设置地下停车场或者地下停车位,配建比例不低于50%。

3.办公楼:办公楼停车位按建筑面积不少于1:1的比例配建,同时应设置地下停车场或者地下停车位,配建比例不低于70%。

4.公共设施:公共设施停车位按建筑面积不少于1:1的比例配建,同时应设置地下停车场或者地下停车位,配建比例不低于80%。

三、停车位设计标准1.停车位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要求。

2.停车位应设置标识,包括停车位编号、停车位规格等,并设有防滑、防盗设施。

3.停车位应设置合理的通道和转角,方便车辆进出,避免拥堵和事故发生。

四、停车位管理要求1.停车位管理应实行定期巡查和维护,确保停车位的正常使用。

2.停车位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停车位的使用规范和秩序维护。

3.停车位应设置安全监控设施,保障停车位使用者的安全。

五、停车位使用费用1.停车位使用费用应合理定价,不得恶意涨价或者设置隐性收费。

2.停车位使用费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停车位使用费用应通过正规渠道缴纳,不得私自收取。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本规定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将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施工等处罚措施,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

七、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规定,是为了规范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停车设施的配建质量和效率,促进城市交通秩序的有序发展。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2015)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2015)
6 成果要求 .............................................................................................................. 14
6.1. 成果形式......................................................................................................................14 6.2. 规划文本......................................................................................................................14 6.3. 规划说明书..................................................................................................................16 6.4. 规划图纸......................................................................................................................16 6.5. 基础资料汇编..............................................................................................................17
5 技术要点 ................................................................................................................ 7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规划目的与作用 ............................................................................................................ 1 规划对象 ........................................................................................................................ 1 编制原则 ........................................................................................................................ 2 规划范围与期限 ............................................................................................................ 2 规划实施策略 ................................................................................................................ 2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 年 9 月


为科学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工作, 合理配置停车资源, 构建有序停车环境, 合理引导交通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 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 ,并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等国家标 准规范有效衔接,编制本导则。 导则提出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的目的、原则、主要内容、技术要点及编制程 序,并明确了规划成果形式和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工作阶段与要求、规划 管理、规划内容、技术要点、成果要求,共六章。同时,为便于指导规划编制与 管理实践,导则还包括三个附录,分别为停车普查指标计算方法、机动车出行车 位需求预测方法、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导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可在我部网站 下载。 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 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 导则由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 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版

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版

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2017版)1.其它区域。

2. 上述数据均为建设项目应配建停车位的最低标准。

本表中的机动车车位均指标准车位。

3. 容积率大于的建设项目机动车车位配建最低标准由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专项论证后明确在用地规划条件中。

4. 居住类建设项目采用住宅建筑面积作为停车配建标准的计算单位,住宅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5. 除以上配建指标外,住宅建设项目应配备用于访客临时使用的公共停车泊位,其数量不低于按以上指标计算得到的项目停车总泊位数的5%,并宜设置在地面上。

6. 综合性建设项目的停车配建标准应按各组成部分的建筑性质和规模分别计算并统加。

7. 普通商业设施与大型商业设施按建筑面积5000平米为区分界限,5000平方米指项目单一地块内所有商业类建筑面积之和。

8. 未提及星级标准的旅馆项目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或客房数大于100房的,按三星级以上酒店配建。

旅馆业的配套(含商业餐饮等)面积不应超过总面积的8%,超出部分应按商业类型停车配建进行9. 银行营业网点、证劵大厅等建筑类型,其停车配建标准可套用本标准的其它办公类型。

10. 不提供批发销售,仅供市民零散购买的农贸市场及生鲜市场,其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本标准的80%。

露天性质的上述场所可采用用地面积或构筑物面积作为配建计算单位。

11. 鼓励在项目用地内部设置对外开放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或社会非机动车停车场,结合项目人行出入口设置,场地可停放的非机动车泊位数量不少于20辆,每个泊位可按5个非机动车泊位计入项目非机动车配建总量,折算计入的非机动车泊位不超过非机动车配建总量的30%。

12. 寄宿性的中学,其机动车停车标准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本标准的50%。

13. 新建学校类的教职工数量可按如下师生比进行计算:大中专院校师生比1:10,高中师生比1:11.6,初中师生比1:16.7,小学师生比1:18.4。

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之欧阳语创编

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之欧阳语创编
15
20
30
30
学生接送临时停车位
中学
车位/100学生
2
3
3
小学
4
5
5
幼儿园
3
4
4
游览场合
主题公园*
车位/公顷占空中积
1.5
8.0
8.0
10.0
一般性公园、风光区*
车位/公顷占空中积
1.0
2.0
2.0
4.0
工业
厂房
车位/100㎡建筑面积
0.4
0.4
仓储
车位/100㎡建筑面积
0.4
0.4
交通枢纽
汽车站*
0.9
0.9
1.0
医院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三级医院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1.2
1.5
1.5
二级及以下医院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
0.7
0.7
1.0
社区卫生防疫设施
车位/100㎡建筑面积
0.2
0.3
0.3
0.5
自力门诊
车位/100㎡建筑面积
2.0
2.0
2.0
2.0
影剧院*
车位/100座位
1.5
附表一:
时间:2021.03.01
创作:欧阳语
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
建筑物类型
计算单位
机动车指标
一类区
二类区
三类区
下限
上限
下限
下限
住宅
别墅、自力式住宅或S建>200㎡
车位/户
1.2
1.5
1.5
1.5
商品房与酒店式公寓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篇一:停车位配比分析建筑物停车位配比分析车位比一方面有相关规定,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车位比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一般大城市要求的车位比比较高,小城市要低一些。

楼盘的车位比不能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是可以超过。

而且高档的楼盘都要超过,高档写字楼更是。

车位配比该设置多少,必须根据不同城市的具体情况来定。

最好的办法是去调查周边的商铺、超市、写字楼和其他剧院的车位比,然后判断你们的人流和停车比例跟那些地方比较是会更多还是更少,再根据这个来确定车位比到底该设置成多少。

一、西方国家的停车标准依据美国公用物业停车标准作为测算基础,其停车位标准规范为行政办公每100平方米3~5个、中型零售业每100平方米5个、公寓每户1.5个。

按照标准停车位每个35~50平方米(包括停车位所占面积、车库行车道路、转弯半径、行车进出引道等)计算,一栋大型高端写字楼停车位面积将超过建筑使用面积;即使按照欧洲的高端写字楼停车位标准(每平方米2~3.5个)计算,高端写字楼的停车位面积也基本与建筑使用面积持平。

二、我国停车位配比规定国家规定停车场用地总面积按规划人口的每人0.8平方米至1平方米设计。

一座写字楼每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备机动车位的指标是0.5个,娱乐性质建筑的指标是1.5~2个,餐饮性质的指标是2.5个。

剧院的车位不是按平米来的,是按人头来计算的,关键是看有多少座位,而一般来剧院的观众自驾车的比例有多高。

比如国家大剧院机动车停车位共设有1000个,其中贵宾车位80个,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车位120个,提供社会车辆停靠车位为800个。

每辆机动车按1.5人配比,共有约1200人采用自驾车方式进入剧场,占大剧院总容量数(5500人)的20% 左右。

一般的剧院没有这么高。

在一般的省会城市,暂时按临街商业每万平米40个测算,写字楼1个/300平米,综合性超市100个车位,剧院40个左右。

商业购物中心最低配置10000平米至少要配置100个。

项目新车位配比指标间距说明_secret

项目新车位配比指标间距说明_secret

项目车位配比说明东庄前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项目间距都是根据新规范进行控制;建议车位配比也根据新规范进行设定。

根据新的昆明市技术管理规定,由于本项目在一环以内属于战略控制区,住宅车位配比按0.8个/100㎡建筑面积,商业按0.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办公按1个车位/100㎡建筑面积。

详细要求见新技术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各类建设项目停车泊位依据表7-1的规定配建。

表7-1昆明市停车配建指标控制表通过计算,本项目供需配置161个车位。

规划指标对比说明由于本项目周边存在零碎的用地,依据昆明市规划局发出的(2011)0099号文件,对周边零碎的用地进行整合,所以本次规划调整的用地面积比过规委会的面积大。

规委会审定的规划用地面积4558.26平方米,本次调整后用地面积为4652.48平方米,本次调整后用地面积增加了94.22平方米。

根据规划出让条件,A1(住宅用地),规划净用地为263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361.8平方米;A2(商业用地),规划净用地为1217.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39.69平方米。

通过本次规划调整,A1地块的地上建筑面积为16358.44平方米,符合规划出让条件;A2地块经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在原有4层商业的基础上增加了8层办公建筑,总层数为12层,总高度为48.3米,A2地块建筑面积4013.96平方米,4层商业面积为1321.32平方米,增加了2692.64平方米。

规划间距说明根据昆明市新的技术管理规定,附录一:名词解释的18.多层建筑指高度>10m且≤24m的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至六层建筑。

19.高层建筑指高度大于24m的建筑;高层居住建筑为十层及十层以上建筑(其中层数为七至九层的居住建筑为中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本项目A2地块商业办公建筑高度为48.3米,为高层建筑,项目的西层有一栋住宅建筑,其高度为21米,建筑层数为7层,本次规划两栋建筑的间距为1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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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户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客房
车位/客房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百座
10
影剧院﹡
车位/百座
11
体育场馆﹡
车位/百座
小学、幼儿园
教 12

中学
中专、职校、
大专院校
综合医院、专 13
科医院 医院
社区配套医 14
疗卫生机构
15 商业 大型商场﹡
交 22

火车站﹡
车位/千名旅客设计 量
枢 23

汽车站﹡
车位/千名旅客设计 量
0.4 1.5 2.4 0.2 0.5 0.5 0.05 3.0 3.0
车位/100m2 5.0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5.0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0.2 建筑面积
车位/3 名员工
1.0Biblioteka 车位/100m2 1.0建筑
车位/100m2 2.0
建筑
车位/3 名员工
1.0
车位/千名旅客设计 4.0
量 车位/千名旅客设计
4.0 量
附: 1)非机动车配建按非强制性要求配建;非机动车按 1.5-1.8 平方米/个; 2)上表中指标为最低控制值; 3)综合性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按各类性质和规模分别计算;
4)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大型餐饮娱乐设施、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按每 1000 米 2 建筑面积
配建一个旅游巴士停车位;
5)一般工业厂房货车停车位按 1 车位/3000 米 2 建筑面积配置,仓库货车停车位按 1 车位/8000 米 2
建筑面积配置; 6)带﹡的建筑停车位指标为建议值,具体指标宜通过交通影响分析确定; 7)根据不同停车分区的要求,停车配置标准可依据停车调控系数进行调整。
配套商业设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16
大型超市、仓
车位/100m2
储型超市﹡
建筑面积
17 游览场所、公园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车位/100m2
18
普通工业厂房
建筑面积
研发
19
创新型 用房

产业用 服务

20
房 外包
用房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21
仓库
建筑面积
附录三
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一览表
序 类别

机动车位
计算单位
车位
非机动车位
计算单位
车位
01
低层住宅
车位/户
2.0
车位/户
/
02
普通住宅
车位/户
1.0
车位/户
2.0
03
公租房
04
办公
05
酒店式公寓
四星级(含四 酒
星)以上﹡ 06 店、
宾馆 四星级以下
07
餐饮、娱乐
博物馆、科技馆、图 08
书馆、展览馆
09
会议中心﹡
车位/百学生
车位/百学生
车位/百学生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7 1.0 1.0 0.7 0.5 2.0 1.0 10.0 3-5 4-6 0.8 1.0 5.0 1.0 0.5 1.0
车位/户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客房
车位/客房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百学生
车位/百学生
车位/百学生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3.0 3.0 2.0 0.5 0.5 4.0 5.0 10.0 20.0 20.0 8.0 60 50 1.5 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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