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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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于固定总价招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办理建议和建议致: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企业据悉贵企业在本次招招标结束还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前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现本所律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招招标阶段及施工阶段工程量清单漏项的预防及办理方式提出以下指导性建议和建议,供贵企业在此次及此后的招招标参照。

一、对于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在招招标阶段的预防及处理(一)招招标过程中的预防及办理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漏项的问题,招标文件常常会有几种要求招标人办理的方法。

1、在清单后附表直接增添项目。

2、在主要资料价钱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纳的资料单价,作为评分时专家打分的一个依照。

1)招标人供给的主要资料价钱表应包含详尽的资料编码、资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2)所填写的单价一定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纳的相应资料的单价一致。

招标方进行增补是应当被绝大多数招标文件同意的。

招标人这样做,对业主起码有两点利处:一是此后若发生了近似项目的更改,就有了套价的依照,并且这个价因为竞争的原由不会高;二是总价报死报价,假如招标人在清单后面增添了一些项目,而总价又拥有竞争力,那说明其余清单的综合单价也不高。

假如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应当增补而招标人考虑竞争的原由没有做增补项,绝大多数招标文件会认为该漏项花费已计入其余项目。

(二)经过招标文件进行预防和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核心的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在采纳“固订价钱合同”时就明确提示两方在专用条款中要对固定总价下的风险范围、风险花费的调整和计算等做出明确的商定,以防止往后引起纠葛。

在招标方简单以清单无列项的原由向甲方进行索赔,进而使甲方肩负其供给清单漏项的风险的基础上,甲方为了躲避这类风险,达到在一次招标报价中达成其供给图纸的工程建设,在招标文件中能够做以下说明:所供给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联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供给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目仅作为招标的共同基础和最后结算与支付的依照,而招标人一定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探讨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的处理办法

探讨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的处理办法

探讨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的处理办法摘要针对造价行业中工程量清单漏项现象,笔者尝试分析、探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阶段的处理办法。

关键词:清单漏项;原因;预防;处理一、绪论工程量清单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将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者可集中力量进行单价分析与施工方案的编写,避免了各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水平差异而造成同一份施工图纸所报价的工程量相差甚远,不便于评标与定标,从而也不利于业主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一份全面又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是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基础。

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对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乃至完善整个建筑招投标市场起到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如何保证内容准确、全面、完整,如何避免出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是对编制人的一次重要考验。

二、漏项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图纸设计不规范、设计深度不够招标的施工图纸由于设计深度问题,部分设计内容未到达施工图纸的要求,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往往只能忽略此部分设计内容。

例如设计院设计的空调系统中的冷媒管往往没有标注规格,对于编标清单人员在编制清单时会产生难度,铜管清单是按照管径规格进行分类,在没有设计规格的情况下,需要我们在原设计图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后才能计算工程量并列出详细清单。

(二)编制时间不充裕、编制人员对图纸不熟悉建设方为了加快项目进程,往往会压缩招标准备时间,作为清单编制人员,需要在短时间内熟悉图纸并将图纸上的设计内容全部反映到工程量清单上,这个过程需要有经验的编制人员认真阅读图纸,充分考虑清单编制细节,并做好查漏补缺。

对于工程量较大的项目不容易遗漏,往往是工程量较小、规格较多的项目容易漏项。

例如空调系统中的连接风管与百叶风口的软接,如果不深入理解设计的系统布局,往往就会漏算或少算软接的工程量。

(三)编制人员对施工工艺、施工规范不熟悉有些施工工艺、施工内容不会在设计中具体说明,却又是实际施工过程中必须实施的,如果不实施将影响后续工作的进行,甚至会影响工程质量。

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漏项

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漏项

固定单价合同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计价方式。

在这种合同中,工程任务的量和单价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确定,工程总价则根据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得出。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工程规范等方面的不完善,可能会出现工程量漏项的情况。

那么,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量漏项应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固定单价合同中的工程量漏项指的是在合同签订时,由于种种原因,工程量清单中未能列出或者标注不明确的工程量。

这些漏项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且对工程总价产生影响。

因此,解决工程量漏项问题对于保证合同公平、维护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漏项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 补充协议:当发现工程量漏项时,承包人和发包人可以就漏项工程量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漏项工程量的内容、数量和单价,以及相应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 工程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缺项或者需要调整工程量,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签证申请。

签证申请应详细说明需要调整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和单价。

发包人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批准。

签证批准后,工程总价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

3. 协商解决:当双方在工程量漏项问题上存在争议时,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就漏项工程量的认定、支付和调整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遵循合同精神和公平原则,确保双方权益。

4. 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在工程量漏项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签证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避免工程量漏项问题的发生,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确保清单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漏项的处理原则1、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在该规范中明确: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内容。

2、编制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一定要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要及时与招标方沟通,并在对招标图纸的审核基础上提出图纸疑问,待这些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再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的要求,计算工程量。

在编制清单时,对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对工程量清单特征项目的描述时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避免重复计算;同时,要按不同工程专业进行划分,以每一个单位工程为对象,显示工程的分项工程的名称、工程量以及单位,并且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将投标方需注意的地方进行明确解释。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4.0.9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中,工程量清单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是工程项目中确定和确认工程量的依据和标准。

但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中往往还会存在漏项,这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进度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因此,本文将从原因分析和对策两个方面来探讨工程量清单漏项的问题。

一、原因分析1.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够细致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必须非常详细,面面俱到,细节不能放过。

如果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够细致,就很容易导致漏项。

例如,在某项工程量中漏掉了一个细节,或者某个工程量的计算公式没有考虑到全部因素,都会导致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

2.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缺乏经验对于没有编制过工程量清单的人员,可能由于其缺乏经验,无法准确把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方法和要求,这也很容易导致漏项的出现。

例如,有些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不会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需求,他们可能只是根据常规的方式来编制工程量清单,这就很容易忽略一些重要的细节。

3.工程量清单审核不够严格工程量清单审核环节非常重要,如果审核不够严格,就容易出现错漏。

例如,审核人员没有看到某项工程量漏掉的一些细节,或者审核人员认为漏掉的细节并不重要,就容易出现漏项的情况。

4.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在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调整或修改,这就容易导致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的情况。

例如,设计图纸中没有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或者设计图纸中的结构不合适等问题,都会导致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

二、对策建议1.工程量清单要求细致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够细致的问题,可以通过对编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制定清晰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则等方式来加强工程量清单的细致程度。

2.编制人员要求专业化对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的要求,建议可以通过招募专业的工程师或者对现有员工进行专业化培训等方式来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编制能力。

3.审核环节要求严格针对工程量清单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可以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并且设置多级审核制度,以确保工程量清单完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合同工程量漏项报告

合同工程量漏项报告

合同工程量漏项报告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建筑工程合同中出现的工程量漏项问题日益引起关注。

工程量漏项会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增加建设成本。

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本文针对某工程项目合同工程量漏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工程概况某工程项目位于我国某城市,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多个分部分项工程。

在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提供了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承包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了投标报价。

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三、工程量漏项问题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漏项现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导致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法按照清单执行,需额外投入人力、物力完成。

2. 材料和设备清单漏项: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和设备在清单中未列出,导致承包单位在采购过程中无法按照清单执行,增加采购成本。

3. 措施项目清单漏项:部分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导致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法按照清单执行,增加施工成本。

4. 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部分工程量发生增减,但工程量清单未进行相应调整。

四、处理措施针对工程量漏项问题,双方应及时沟通,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 补充工程量清单:对于漏项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和设备清单、措施项目,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明确工程量和价格,作为合同附件。

2. 调整合同价格:根据工程量漏项实际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对于新增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对于减少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

3. 调整施工计划:对于因工程量漏项导致的施工计划调整,双方应协商确定新的施工进度和工期。

4. 追究责任:对于故意漏项或疏忽导致工程量漏项的责任方,双方可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漏项的处理原则1、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在该规中明确: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容。

2、编制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一定要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容,有疑问的要及时与招标方沟通,并在对招标图纸的审核基础上提出图纸疑问,待这些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再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围的要求,计算工程量。

在编制清单时,对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对工程量清单特征项目的描述时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避免重复计算;同时,要按不同工程专业进行划分,以每一个单位工程为对象,显示工程的分项工程的名称、工程量以及单位,并且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将投标方需注意的地方进行明确解释。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规定:4.0.9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漏项的处理原则1、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该规范中明确: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内容;2、编制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一定要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要及时与招标方沟通,并在对招标图纸的审核基础上提出图纸疑问,待这些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再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的要求,计算工程量;在编制清单时,对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对工程量清单特征项目的描述时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避免重复计算;同时,要按不同工程专业进行划分,以每一个单位工程为对象,显示工程的分项工程的名称、工程量以及单位,并且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将投标方需注意的地方进行明确解释;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二、在实践中的具体处理1如是固定总价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价款包含了按图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且设计变更等亦不作调整,则不能增加;2如是固定单价合同,一般为工程量清单招标,如果本身清单数量有错误,要增加;如清单无错误,视为漏项分摊,不能漏项增加;三、固定总价前提下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的应对与预防1、当采取固定总价招标的时候,工程量清单漏项主要是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内容,与图纸相脱节,造成的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的增加;2、漏项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1编写清单的人对图纸不熟悉2对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招标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招标图纸、清单、补遗等各种材料;许多甲方要求的措施费或独立费就隐藏在其中,例如甲方要求由乙方完成桩基的监测费用或由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完成消防验收工作或由乙方承担当地政府加收税收费用等等;这些不小的费用往往不显示于图纸,也容易被清单遗漏;3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4图纸模糊或不完善造成报价偏差3、漏项问题的预防1在招标阶段的初步预防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明示投标人对清单漏项的处理办法;如:在清单后附表直接增加项目,又如: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用的材料单价,作为评分时专家打分的一个依据;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2在乙方容易以清单无列项的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从而使甲方承担其提供清单漏项的风险时,甲方为了规避这种风险,达到在一次投标报价中完成其提供图纸的工程建设,甲方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做如下说明:“投标人对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检查,并可要求招标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予以更正;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且招标人未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形式给予更正,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另行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予以调整;如投标书中未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或偏离表中未完整列出分部分项偏离内容,则投标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2施工过程中漏项的解决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及时与业主沟通,图纸上不明确的地方主动提出要求设计确认,以免耽误采购时间,延误工期;同时,保留建设方的确认依据,为申报款项做准备;3竣工结算中对漏项的处理1处理中应考虑的原则首先,总价合同的情况下,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按清单所报的综合单价仅仅是为了发生变更时计算变更造价,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具体内容就是按照招标时的图纸和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图纸上有的都应当完成,而不是只看清单;第二,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施工合同文件的各组成部分之间有严格的解释顺序,其中图纸解释工程量清单;报价时以图纸为准;图纸有图例,也有相应的画图规则和规范,应当以正常的方式理解图纸;对读图导致的失误不是变更合同价格的理由,不明白的地方就应该提出疑问,否则只能自己承担后果;第三,设计变更和设计深化的概念是不同的;设计变更是把已经有的变成另外的,增加或取消;设计深化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细化而不是引起新的变化;2对漏项的处理第一,针对编写清单的人对图纸不熟悉、对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和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而导致的清单漏项,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模式下,承包商不能以清单漏项向业主索赔;第二,漏项项目原图纸完善的结算;对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招标图纸的完善内容,原则上采用补差价的方式,即在此单项工程实际价格基础上扣除理应含在原投标价中的价格;漏项项目取消时,则在结算时,就应该按照上述原则追减相关部分费用;4、对固定总价合同的评判施工单位有可能很怨,为什么同样属于清单漏项,叫我做吧,不给钱;不叫我做吧,倒扣钱,好像风险都在施工单位;其实这正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精神所在,即施工单位只要理解,工程是按照图纸及规范来验收的,而不是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举个对承包商有利的例子,某建筑构件厂因上海欧尚杨浦一号项目的钢结构工程与上海某超市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800万元;工程按期完成,质量合格;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较工程量价格清单少用钢材40吨价值人民币约80万,在结算时业主以承包商少用钢材为由拒付该部分工程款,遂酿成纠纷;最后处理结果:按合同结算;因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业主来说,同样也有一定的风险;作为施工单位能否获得盈利规避风险,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在招投标相对短的时间内完善工程量清单,规避自身的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节约成本,才能创造出可观的利润;。

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索赔(3篇)

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索赔(3篇)

第1篇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某市某区某住宅小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本项目招标文件于2018年3月发布,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

经过公开招标,我公司于2018年5月与业主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8个月。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在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了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方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招标方将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纳入施工合同。

三、漏项索赔事项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在进行图纸会审、现场勘查和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以下漏项:1. 漏项一:消防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文件中消防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只包含了消防泵、喷淋头、报警器等设备的安装,未包含消防管道的安装。

经现场勘查,消防管道安装工程量为3000米,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约需人民币30万元。

2. 漏项二:电缆桥架安装工程招标文件中电缆桥架安装工程只包含了桥架的安装,未包含桥架支架、桥架固定件等配件的安装。

经现场勘查,桥架支架、桥架固定件等配件安装工程量为5000平方米,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约需人民币50万元。

3. 漏项三:室外排水管道工程招标文件中室外排水管道工程只包含了排水管道的安装,未包含检查井、井盖等配件的安装。

经现场勘查,检查井、井盖等配件安装工程量为200个,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约需人民币20万元。

四、索赔依据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方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招标方在工程量清单审核合格后,将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纳入施工合同。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为合同附件,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

3.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5条的规定,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有权要求招标方进行补充。

五、索赔金额及计算方法1. 消防系统设备安装工程:30万元2. 电缆桥架安装工程:50万元3. 室外排水管道工程:20万元总计:100万元六、结论综上所述,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有权要求招标方对漏项进行补充,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解决

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解决

1. 漏项问题产‎生的原因1.1漏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按照土木工‎程合同类型‎分类中,常用的合同‎类型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八条对固‎定总价适用‎范围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只是基于‎工程实际特‎点,更多时候由‎于一方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若在施工中‎发包方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结算简便且‎节省了计量‎核价工作;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预算‎。

因此基于合‎同中建设方‎的优势地位‎和对于竣工‎结算的考虑‎,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方来说,所要承担的‎风险比建设‎方更多。

当采取固定‎总价招标的‎时候,工程量清单‎漏项主要是‎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内容‎,与图纸相脱‎节,造成的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的‎增加。

由此导致的‎问题还延伸‎到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

如果此类问‎题未在招投‎标阶段得到‎解决,并被招投标‎双方忽略,或者是投标‎方有意隐瞒‎,施工过程无‎可避免要牵‎涉到项目费‎用增加,还可能由于‎二次订货耽‎误工程工期‎。

1.2漏项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1.图纸不熟悉‎编写清单的‎人员毕竟精‎力和经验有‎限,不可能对大‎量的图纸事‎无巨细的一‎一把握,造成图纸上‎有的单项工‎程在清单中‎遗漏。

例如对某整‎个装饰物品‎的漏项或者‎数间教室的‎石膏板吊顶‎的数量只算‎了其中一间‎。

2.对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招标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招标图‎纸、清单、补遗等各种‎材料。

方案工程量漏项

方案工程量漏项

方案工程量漏项一、引言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和验收的重要依据,而工程量漏项则是指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过程中漏掉的部分工程量项目。

工程量漏项会严重影响项目的预算和结算,甚至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因此对工程量漏项的排查和整改显得非常重要。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探讨工程量漏项的原因、影响以及解决方案。

二、工程量漏项的原因1、人为因素(1)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人员疏忽大意,对工程项目不够熟悉,导致漏掉部分工程量项目。

(2)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人员对相关规范、标准不够了解,导致部分工程量项目未能及时列入清单中。

2、设计不完善(1)设计图纸中存在未能体现的部分工程量项目。

(2)设计变更未能及时更新工程量清单,导致漏项。

3、施工现场情况(1)施工现场出现了临时工程量项目,未及时记录在清单中。

(2)施工过程中出现了突发情况,导致部分工程量项目未能及时记录到清单中。

三、工程量漏项的影响1、经济影响工程量漏项会导致项目预算不准确,影响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严重时甚至需要重新筹措资金,增加项目成本。

2、工期影响工程量漏项可能会导致施工计划的变更和调整,影响工程的进度,延长工期。

3、质量影响某些漏项工程量项目可能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甚至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四、工程量漏项的解决方案1、强化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相关人员要增强对相关规范和标准的了解,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

2、完善设计流程加强设计与施工的沟通协调,确保设计图纸中的工程量项目完整准确。

3、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归档,保证漏项工程量项目能够及时记录到清单中。

4、引入技术手段可以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手段,实现工程量清单的自动化生成和管理,提高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工程量漏项的排查和整改1、定期进行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和比对,及时发现漏项并加以补充。

2、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某些项目定额,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在项目验收和结算环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所有工程量项目都得到了合理体现。

工程量清单漏项相关法律风险及防范,怎么办?

工程量清单漏项相关法律风险及防范,怎么办?

⼯程量清单漏项相关法律风险及防范,怎么办?⼯程量清单报价相对于定额⽽⾔更加简洁直观,⽬前建筑市场上,利⽤⼯程量清单报价⽅式进⾏招投标的最为常见。

发包⼈与承包⼈签订建设⼯程承包合同时,通常都会附⼀份详细编制好的⼯程量清单。

但由于各种原因,投标⽂件或者施⼯合同中的⼯程量清单常常出现漏项、少算等情况,最终导致发包⼈与承包⼈之间出现较⼤争议。

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施⼯单位风险如何控制? ⼀.⼯程量清单漏项概述 ⼯程量清单漏项,是指由于发包⼈的原因,或者承包⼈故意或疏忽,将施⼯图等图纸中包括的⼯作内容部分予以遗漏,导致该部分未在⼯程量清单中表现出来。

“漏项”与“甩项”是两个概念,实践中容易混淆,应加以区分。

甩项,是指某个单位⼯程,为了急于交付使⽤,把按照施⼯图要求还没有完成的某些⼯程项⽬甩下,⽽对整个单位⼯程先⾏验收。

其甩下的⼯程项⽬,称甩项⼯程。

甩项⼯程中有些是漏项⼯程,或者是由于缺少某种材料、设备⽽造成的未完⼯程;有些是在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来的需要返⼯或进⾏修补的⼯程。

⼆.经典案例 浙江铁道⼯程公司诉浙江汇丰物流公司建设⼯程施⼯合同案(⼀审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关键词:招标投标漏项成本价司法鉴定 1、案件主要事实 2003年12⽉30⽇,浙江汇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采取邀请招标⽅式,对其汇丰物流⼀期⼯程组织招投标活动。

浙江铁道⼯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程公司)根据招投标⽂件及施⼯图编制预算,投标的建筑、安装⼯程预算价合计⼈民币12677845元,并以8887008元的⼯程报价进⾏了投标。

2004年1⽉8⽇,物流公司向⼯程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对其报价予以认可,后双⽅于2004年2⽉2⽇签订《建设⼯程施⼯合同》,合同约定⼯程造价根据中标价⼀次包⼲,由于中标⼈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予调整。

2004年2⽉5⽇,双⽅⼜签订《⼯程施⼯补充合同》,增加362992元作为⽔泥、钢材涨价的补差,调整后合同价为925万元。

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它详细列出了项目中所需的各种材料、工艺和人工等的数量和规格,以便于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材料采购和安排施工人员。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出现工程量清单漏项的情况。

工程量清单漏项是指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因各种原因导致某些材料、工艺或人工项被遗漏未列入清单中。

这种疏忽可能会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本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从几个常见的原因入手,分析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可能性,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1. 设计阶段不完善在项目的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对于各种材料、工艺和人工的需求可能没有全面考虑,或者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这就很容易导致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遗漏一些项目中必需的项。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建议在设计阶段引入更多的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和审查,确保所有的需求都得到充分考虑并列入清单。

2. 编制过程中的疏忽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过程中,工程师可能会由于疏忽或粗心造成某些项的遗漏。

因此,在编制清单时,应该严谨认真地检查每一项工程量,确保没有任何遗漏。

甚至可以邀请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多次审核和校对,以确保清单的准确性。

3. 变更管理不及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设计变更或者其他调整。

如果这些变更没有及时记录和更新到工程量清单中,就很容易导致某些项的遗漏。

因此,变更管理的及时性非常重要。

项目管理人员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变更管理制度,确保每一次变更都能及时反映在工程量清单中。

4. 劳务包或分包商信息不完整在一些复杂的工程项目中,常常会有多个劳务包或分包商参与施工。

如果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未能获取到这些劳务包或分包商的完整信息,就很容易导致他们需要的材料、工艺或人工项被遗漏。

因此,在编制清单前,对每一个劳务包或分包商都应该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沟通,确保清单中包含了他们的需求。

为了解决工程量清单漏项的问题,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师应该高度重视清单的准确性,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在进行工程项目的计划与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清单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工具。

它被用来计算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和人工,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和成本。

然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能会出现一些漏项的情况,这将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产生潜在的影响。

工程量清单的漏项可能来源于多个方面。

首先,可能是因为清单编制人员在进行清单编制时疏忽或马虎。

清单编制需要仔细审查项目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逐项记录所需的材料和工作量。

但是,由于项目设计复杂或细节繁多,清单编制人员可能会忽视某些细节,导致漏项的出现。

其次,工程量清单的漏项可能是由于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本身存在问题。

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是工程项目进行的基础,它们应该清晰、准确地呈现出项目的需求和要求。

然而,有时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可能存在缺陷或遗漏,这将直接导致工程量清单的漏项。

清单编制人员应该与设计人员和工程师进行密切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工程量清单的漏项也可能是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或调整造成的。

工程项目在进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变更或调整的情况,例如改变设计方案、增加施工内容等。

这些变更或调整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工作量,如果没有及时更新清单,就会出现漏项。

因此,清单编制人员应该与项目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了解项目的变更和调整情况,并相应地更新工程量清单。

对于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处理,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问题。

首先,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清单审查机制,确保在清单编制过程中能够识别和纠正漏项。

清单编制人员应该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全面和细致的审查。

其次,应该加强清单编制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清单编制人员应该与设计人员、工程师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密切的合作,及时了解项目的需求和变更情况,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关于工程量清单漏项和漏量的相关法律问题

关于工程量清单漏项和漏量的相关法律问题

关于工程量清单漏项和漏量的相关法律问题szcea2014.10●案例一:2009年8月我单位与一开发商就其开发的两栋高层商住楼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建筑面积为39000平方米,工期为12个月,由我单位包工包料施工。

双方约定: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承包范围内采用固定总价,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少计部分属承包范围内不予另行计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据实结算;涉及本工程价款调整的文件,均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为合同内容。

甲方同意是指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并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后生效的书面文件。

合同签订后,我单位依约进驻工地施工,至2010年8月,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后因结算问题双方发生纠纷,我公司已对开发商提起诉讼。

现在有几个问题:1.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少计算的,结算时是否可以要求调整;2.监理日志及会议纪要中记录的现场驻工地代表同意增加的项目工程款是否应给我们计取;3.变更项目中材料单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应该依何原则处理?实用文档【律师答问】以提出问题的顺序回答: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设计原则是承包商承担价格风险,发包方承担工程量的风险,这一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里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毕竟不是法律,发包方往往借助市场优势把工程量的风险推给承包方,本案就是这样的例证。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实用文档“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少计部分属承包范围内不予另行计价”,这就要求承包方在报价时要仔细核实工程量,凡属漏项、缺项、错项均视为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

这样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因此,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少计算的,结算时要求调整一般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尽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第4.5.3规定“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属于强制性规范。

招标工程量错漏项(3篇)

招标工程量错漏项(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某项目为我国某地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公共设施项目,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建设周期为XX年。

该项目招标阶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由XX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在招标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一定数量的错漏项。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现对招标工程量错漏项进行分析。

二、错漏项分析1. 工程量计算错误(1)面积计算错误: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的面积计算存在错误,如屋面防水层面积、室内外地面面积等。

这些错误可能导致工程量过大或过小,进而影响工程投资。

(2)体积计算错误: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的体积计算存在错误,如混凝土构件体积、土方体积等。

这些错误可能导致工程量过大或过小,进而影响工程投资。

2. 工程量漏项(1)遗漏分部分项工程: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被遗漏,如临时设施、设备安装等。

这些遗漏可能导致实际施工过程中增加额外的工程量和费用。

(2)遗漏材料、构配件: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部分材料、构配件被遗漏,如钢筋、水泥、木材等。

这些遗漏可能导致实际施工过程中增加额外的采购费用。

3. 工程量重复计算(1)重复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被重复计算,如屋面防水层、地面防水层等。

这些重复计算可能导致工程量过大,进而影响工程投资。

(2)重复计算材料、构配件: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部分材料、构配件被重复计算,如钢筋、水泥、木材等。

这些重复计算可能导致工程量过大,进而影响工程投资。

4. 工程量标准不统一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标准不统一,如混凝土构件的厚度、土方工程的挖填深度等。

这些不统一可能导致工程量计算结果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影响工程投资。

三、错漏项原因分析1. 编制人员经验不足: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人员可能缺乏相关工程实践经验,导致在工程量计算过程中出现错误。

2. 设计变更:在招标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或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漏项的处理原则1、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在该规中明确: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容。

2、编制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一定要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容,有疑问的要及时与招标方沟通,并在对招标图纸的审核基础上提出图纸疑问,待这些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再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围的要求,计算工程量。

在编制清单时,对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对工程量清单特征项目的描述时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避免重复计算;同时,要按不同工程专业进行划分,以每一个单位工程为对象,显示工程的分项工程的名称、工程量以及单位,并且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将投标方需注意的地方进行明确解释。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 )规定:4.0.9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最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最增减. 届合同约定幅度以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届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漏项是一种常见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工程的特殊性、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或者是编制清单时的疏忽造成的。

漏项在招标过程中会给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和预算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及时处理漏项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处理漏项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完善工程量清单:一旦发现漏项,应及时完善工程量清单。

这需要仔细检查已编制的清单,结合图纸、施工方案、规范等相关文件进行分析,找出漏项并进行补充。

在补充时,需要考虑到漏项的施工工艺、所需材料以及合理的计量单位等因素,并与承包商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所有的漏项都被完整地补充进工程量清单。

2.和承包商协商:漏项的处理过程中需要与承包商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首先,应向承包商解释漏项的具体情况以及补充工程量清单的原因,并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补充措施和报价。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补充工程量的费用和时间,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补充清单的内容和工程量计算方法。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公开询价等途径,邀请其他合格的承包商参与补充清单的报价,并选择最具竞争力的方案。

3.调整招标文件:漏项的处理还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相应的调整。

包括重新编制工程量清单、更新图纸和技术规范等,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后续的投标者按照最新的文件进行投标。

同时,需要及时发布招标文件的变更通知,告知潜在投标者有关补充清单的信息,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以确保所有投标者在同等的条件下参与竞标。

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处理的建议如下:1.提前做好招标筹备工作:招标前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要充分理解工程的性质、规模和施工要求,细致地拟定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

同时,与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以避免漏项出现的可能性。

3.制定合理的变更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可能会出现一些变更或者设计调整,这可能导致工程量清单的漏项。

为了及时处理这些漏项,应建立健全的变更管理机制,包括记录变更事项、评估影响范围、补充清单和调整合同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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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漏项的处理原则1、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在该规范中明确: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内容。

2、编制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一定要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要及时与招标方沟通,并在对招标图纸的审核基础上提出图纸疑问,待这些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再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的要求,计算工程量。

在编制清单时,对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对工程量清单特征项目的描述时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避免重复计算;同时,要按不同工程专业进行划分,以每一个单位工程为对象,显示工程的分项工程的名称、工程量以及单位,并且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将投标方需注意的地方进行明确解释。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4.0.9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在实践中的具体处理(1)如是固定总价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价款包含了按图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且设计变更等亦不作调整,则不能增加;(2)如是固定单价合同,一般为工程量清单招标,如果本身清单数量有错误,要增加;如清单无错误,视为漏项分摊,不能漏项增加。

三、固定总价前提下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的应对与预防1、当采取固定总价招标的时候,工程量清单漏项主要是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内容,与图纸相脱节,造成的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的增加。

2、漏项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1)编写清单的人对图纸不熟悉(2)对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招标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招标图纸、清单、补遗等各种材料。

许多甲方要求的措施费或独立费就隐藏在其中,例如甲方要求由乙方完成桩基的监测费用或由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完成消防验收工作或由乙方承担当地政府加收税收费用等等。

这些不小的费用往往不显示于图纸,也容易被清单遗漏。

(3)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4)图纸模糊或不完善造成报价偏差3、漏项问题的预防(1)在招标阶段的初步预防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明示投标人对清单漏项的处理办法。

如:在清单后附表直接增加项目,又如: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用的材料单价,作为评分时专家打分的一个依据。

(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2)在乙方容易以清单无列项的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从而使甲方承担其提供清单漏项的风险时,甲方为了规避这种风险,达到在一次投标报价中完成其提供图纸的工程建设,甲方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做如下说明:“投标人对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检查,并可要求招标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予以更正。

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且招标人未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形式给予更正,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另行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予以调整。

如投标书中未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或偏离表中未完整列出分部分项偏离内容,则投标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

(2)施工过程中漏项的解决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及时与业主沟通,图纸上不明确的地方主动提出要求设计确认,以免耽误采购时间,延误工期。

同时,保留建设方的确认依据,为申报款项做准备。

(3)竣工结算中对漏项的处理1)处理中应考虑的原则首先,总价合同的情况下,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按清单所报的综合单价仅仅是为了发生变更时计算变更造价,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具体内容就是按照招标时的图纸和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

图纸上有的都应当完成,而不是只看清单。

第二,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施工合同文件的各组成部分之间有严格的解释顺序,其中图纸解释工程量清单。

报价时以图纸为准。

图纸有图例,也有相应的画图规则和规范,应当以正常的方式理解图纸。

对读图导致的失误不是变更合同价格的理由,不明白的地方就应该提出疑问,否则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第三,设计变更和设计深化的概念是不同的。

设计变更是把已经有的变成另外的,增加或取消;设计深化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细化而不是引起新的变化。

2)对漏项的处理第一,针对编写清单的人对图纸不熟悉、对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和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而导致的清单漏项,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模式下,承包商不能以清单漏项向业主索赔。

第二,漏项项目原图纸完善的结算。

对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招标图纸的完善内容,原则上采用补差价的方式,即在此单项工程实际价格基础上扣除理应含在原投标价中的价格。

漏项项目取消时,则在结算时,就应该按照上述原则追减相关部分费用。

4、对固定总价合同的评判施工单位有可能很怨,为什么同样属于清单漏项,叫我做吧,不给钱;不叫我做吧,倒扣钱,好像风险都在施工单位。

其实这正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精神所在,即施工单位只要理解,工程是按照图纸及规范来验收的,而不是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举个对承包商有利的例子,某建筑构件厂因上海欧尚杨浦一号项目的钢结构工程与上海某超市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800万元。

工程按期完成,质量合格。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较工程量价格清单少用钢材40吨(价值人民币约80万),在结算时业主以承包商少用钢材为由拒付该部分工程款,遂酿成纠纷。

最后处理结果:按合同结算。

因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业主来说,同样也有一定的风险。

作为施工单位能否获得盈利规避风险,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在招投标相对短的时间内完善工程量清单,规避自身的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节约成本,才能创造出可观的利润。

1.《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合同法》第七+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的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式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6.《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7.《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 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 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8.《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2.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 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L)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3.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 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

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 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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