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分省市最新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
重磅!个人所得税新政策,2024全面实施
重磅!个人所得税新政策,2024全面实施
个人所得税现在有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以及个人薪金所得税区分,每种不同的税种缴纳的税率是不一样的。
其实,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上,也出现了相关的通知公告,这些信息都要了解到。
1.境内上市公司(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
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从2024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执行!
2.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对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税包括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从上述的个税相关政策来看,其实,针对性很强,并不适用于多数的个人。
那么,目前,在个人所得税上,我们现在一些优惠政策还是不适合多数。
目前,在关于个税上的优惠,其实,我们可以了解到现在很多的都是选择设立个体工商户,申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来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
当然,目前,政策主要就是个税可以申请享受到核定0%—1%的税率优惠,增值税就是按照减免政策,120万以下免征。
120万以上按照1%的税率征收,综合下来,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率就是在2%左右!申请享受这个优惠,要保证业务真实,保证三流一致或是四流一致,
合理合法的申请享受!
当然,现在还有很多的补贴和补助其实也是不属于征税项目的。
比如什么福利费、救助金、抚恤金、工伤保险待遇免税、生育津贴等,都是免税的!
申明:文章来源转载自工一種一浩《税穗》了解详情可移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4年3月31日国税发<1994>0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现将我们制定的《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税法及条例的规定精神,现将一些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如何掌握“习惯性居住”的问题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
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023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最新
2023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最新2023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疫情防控【政策要点】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务,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二)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要点】对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三)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要点】对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政策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政策要点】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在当今社会,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节收入分配、增加财政收入以及促进社会公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确保税收的公平与合理,制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显得尤为必要。
一、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核定征收主要适用于那些难以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例如,个体工商户由于其经营规模较小、财务核算不健全,可能无法准确计算其所得;还有一些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由于其经营活动的特殊性和短暂性,也难以进行精确的核算。
但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的纳税人都能适用核定征收,对于那些具备健全财务核算能力、能够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查账征收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的方法在核定征收过程中,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来确定应纳税额:1、定额征收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行业特点等因素,直接确定一个固定的纳税金额。
这种方法操作简单,但可能不够精确,适用于经营情况相对稳定、收入较为固定的纳税人。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因素,核定一个应税所得率,然后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方法相对灵活,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经营状况的纳税人。
三、核定征收的程序1、申请与受理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核定征收的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如营业执照、经营情况说明等。
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调查核实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查阅相关账目等,以确定纳税人是否确实符合核定征收的条件,以及采用何种核定方法更为合适。
3、核定与公示在完成调查核实后,税务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和调查结果,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通知与执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税务机关将核定结果通知纳税人,并要求纳税人按照核定的税额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首先要清楚个人所得税的两种形式:其一是大部分普通人都知道的,大致是以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主要形式呈现的,而根据纳税义务,这几项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度还需要汇算清缴,且都有不同的税率,比如工资薪金是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劳务报酬也有适用的税率等级,但最低都是20%。
其二是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税虽然同属于个人经营所得税APP里,可以在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系统中查到,但是却是不同的税率,计算的方式也不同,个人经营所得税是按年计算、季度预缴、自行申报,且不需要汇算清缴,计征方式是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也可以分为两种:其一对应前文的劳务报酬等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如某个人为设计师,他为某设计公司完成了一项设计工作,劳务报酬为12万元,根据劳务个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800元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1 - 20%)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12万*(1-20%)=9.6万应纳所得税=9.6万*40%-7000=3.14万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按照劳务报酬来缴纳的话是不是个税有点高呢?当然这只是一个月的收入,年度汇算清缴时可能会少点,但也不会少很多。
但是如果我们改变缴纳方式,通过个人名义在我们园区的税局开票,申请核定征收后,征收的就不是劳务报酬了,而是个人经营所得税,且也不需要注册企业,方便快捷,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为0.5%,综合税率1.56%,那么12万元税负直接计算出为1872元,年度也不需要再汇算清缴了,税负率是非常低的,当天开票,就会出完税凭证,比如一些居间服务,劳务费等都是非常需要的。
而另一种就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这个核定征收不少的老板或者财务朋友都应该了解过,个独的核定征收通过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运用了不少年了,政策方式基本不变,注册一个个独到园区进行核定,不看进项成本,直接核定开票额的10%作为利润,然后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降税期间,综合税负一般在3%左右(开票额500万以内),个人独资核定征收与个人名义税局开票核定的区别就是:个独是企业形式,专票和普票都可以开,个人名义税局开票只能开普票,但是无需注册企业,更加方便快捷。
2024年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最全总结
2024年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最全总结以下是关于2024年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的最全总结:
1.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根据2024年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提高,具体提高幅度待官方公布。
2.家庭支出抵扣:家庭支出方面,2024年将继续实行家庭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准确的额度待官方公布。
3.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费用抵扣:2024年将继续实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费用抵扣政策。
具体抵扣标准待官方公布。
4.赡养老人支出抵扣:赡养老人支出方面,2024年将继续实行赡养老人支出抵扣政策。
具体抵扣标准待官方公布。
5.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政策在2024年继续实行,具体额度待官方公布。
6.医疗费用抵扣:个人在缴纳医疗保险后的个人支出可抵扣个人所得税,抵扣比例还需待官方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仅为目前已知的减免税政策,具体的减免税政策还需根据2024年官方文件的发布来确定,因此相关具体细节还需等待官方发布。
建议您及时关注国家税务局等官方媒体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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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新政策已公布
2023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新政策已公布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称,2023年起将对个体户的核定征收
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将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作为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取消了以过去两年平均收入为基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式。
3.对于在同一行业中属于较低水平、且无法提供足够证明材料的小微
企业,可以通过核定办法确定其应缴纳社保费、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4.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政策
优惠。
此次新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个体户征管行为、简化操作流程、促进民
生改善。
同时也提醒广大个体户及时关注最新动态,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好
适当调整和准备。
节税
园区或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措施是企业节约成本的重要途径,
而对于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费用则可以寻求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合
理避税”。
例如降低员工福利、调整企业资本结构等。
优惠园区招商
不同于一般经济开发新片,优惠型产业园通常会针对一些行业或者特
定类型企业制定出更为详细和周到地扶持政策。
同时它也具有较强社交性质,在其他相似行动参与者之间增进互信并创造机会是其独特魅力所在。
总结:
园区注册、产业园招商、税收优惠政策、个体核定以及其他政策扶持措施,不仅为企业带来很多便利与益处,同时也加速了相关经济领域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在未来中国各级政府将会继续开放市场和推出更多完善合理化的制度法规,鼓励国内外投资者积极参与本土或境外市场并互通有无资源,共同携手推动世界新型城镇化建设。
2023年所得税改革政策解读与实施方案
2023年所得税改革政策解读与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财税改革一直是中国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
为适应新时代的经济形势,政府决定在2023年实施所得税改革政策,本文将对此进行解读和方案的介绍。
二、政策概述2023年所得税改革政策是基于对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发展需求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旨在简化个人所得税制度,降低纳税负担,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三、政策解读1. 税率调整:新政策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通过降低税率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1) 对应纳税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税率由20%降低至18%。
(2) 对应纳税收入在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税率由25%降低至20%。
(3) 对应纳税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税率由30%降低至25%。
2. 税收起征点提高:为了减轻低收入者的负担,新政策将所得税税收起征点从每月5000元提高至8000元。
这意味着月收入低于8000元的纳税人将不再需要纳税。
3. 扣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新政策还规定了一些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具体如下:(1) 子女教育费用:对于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校教育和培训的支出,可以在纳税时享受相应的扣除。
(2) 住房贷款利息:对于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纳税时享受相应的扣除。
(3) 赡养老人支出:对于纳税人支付给赡养老人的支出,可以在纳税时享受相应的扣除。
4. 税收申报和征收方式:新政策将进一步推进在线税务申报和征收方式,使纳税人能够更便捷地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
四、实施方案为有效实施2023年所得税改革政策,我们建议政府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宣传:政府应加大对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向纳税人普及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2. 完善政策细则:政府应进一步完善2023年所得税改革政策的细则,明确纳税人的权益和义务。
3.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政府应加大对税务信息系统的建设投入,提高在线申报和征收的效率和安全性。
2024年个人所得税要点总结
2024年个人所得税要点总结
1.税率调整: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和财政需求,可能会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
新的税率将根据收入水平进行划分,高收入群体可能会面临更高的税率。
2.起征点调整:起征点是指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基本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额。
2024年可能会对起征点进行调整,提高免税额度,使更多低收入群体受益。
3.专项扣除政策调整:专项扣除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照国家法定的金额和标准进行扣除,以减少纳税人的纳税负担。
2024年可能会对专项扣除政策进行调整,增加一些新的扣除项目或调整现有项目的标准。
4.个税App的推广和使用: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国家可能会进一步推广和使用个税App,在手机端方便纳税人查看、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5.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可能会继续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个人投资创业和消费。
例如,对于特定行业或特定项目可能会减免个人所得税;对于购买特定消费品或服务可能会享受税收优惠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总结只是基于目前的情况和猜测,具体的2024年个人所得税政策还需要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告和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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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公告2023
国家税务局公告2023
2023年国家税务局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贯彻国家税务局的政策,优化税务服务,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结合国家税务局实际情况,现发布以下公告:
一、个人所得税
从2023年开始,个人所得税税率会有所变化。
具体内容如下:
1. 适用税率较低的税收优惠政策将被取消。
2. 适用税率较高的部分将保留,同时将调整税率档次。
3.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
4. 财产性收入将计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范围。
二、工资税收改革
从2023年开始推行工资税收改革,旨在优化税收模式,方便
纳税人,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改革内容如下:
1. 对于低收入人群,可以减免一定税款。
2. 高收入人群可以通过附加税项减轻负担。
3. 暂缓实施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政策。
三、优化税收管理
税收管理是国家税务局的重要职责之一,2023年将采取以下措施,优化税收管理:
1. 实现网上办税,方便纳税人。
2. 推行税收信息共享,加强信息管理。
3. 严厉打击走私和偷逃税款等行为。
4. 普及税法知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
纳税人是国家税务局的重要伙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税务服务,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同时,我们也希望您能充分了解税务政策,履行税务义务,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国家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规定_财税[2000]9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政策调整和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国务院通知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我国鼓励个人投资、公平税负和完善所得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既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又是规范所得税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因此,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各项工作,掌握这项政策调整给征管和收入带来变化的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其中产生的有关问题,确保政策到位、征管到位。
二、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
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所得税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因此,应认真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从事所得税工作的人员要首先学习和理解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和意义,领会规定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向广大个人投资者广泛宣传国务院通知对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办企业的重要意义、所得税政策调整的具体规定和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准确掌握个人投资者情况和税源状况。
各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与工商管理部门联系,尽快摸清现有独资、合伙性质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建立经常联系渠道,随时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登记情况;要对已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限定时间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做好内部的管理衔接工作,建立个人投资者档案,对查帐征收、核定征收、税源大户和一般户的个人投资者,要区分情况分类管理;对实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征个人所得税后,原则上应保持原所得税定额水平。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个税起征点由每⽉3500元提⾼⾄每⽉5000元(每年6万元);⾸次增加⼦⼥教育⽀出、继续教育⽀出、⼤病医疗⽀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较低档税率级距。
⼀、起征点是多少个⼈所得税是对个⼈(⾃然⼈)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种所得税,个⼈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税制改⾰,⽽制定的税收制度。
个⼈所得税计算公式征缴个⼈所得税的计算⽅法,起征点⽬前是3500元,使⽤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法如下:缴税=全⽉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四⾦)-3500实发⼯资=应发⼯资-四⾦-缴税扣除标准:全国⼈⼤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将⼯资薪⾦所得应缴个税的免征额从2000元上调⾄3500元,⽬前未有调征决定。
个⼈所得税征收范围:包括⼯资薪⾦所得;个体⼯商户⽣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哪些收⼊可以不⽤缴纳个⼈所得税:1、按照国家统⼀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统⼀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津贴、资深院⼠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个⼈福利费《个⼈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征个⼈所得税。
其中超出国家规定的⽐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会经费中⽀付给个⼈的各种补贴、补助等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计征个⼈所得税。
3、独⽣⼦⼥补贴、托⼉补助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所得税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个⼈按规定标准取得独⽣⼦⼥补贴和托⼉补助费,不征收个⼈所得税。
但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应并⼊公司薪⾦所得。
4、差旅费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所得税若⼲问题的规定>的公告》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资、薪⾦性质的补贴、津贴或不属于纳税⼈本⼈⼯资、薪⾦所得项⽬收⼊,不征个⼈所得税。
2024年的大额个体户核定综合税率1.7%
2024年的大额个体户核定综合税率1.7%
现在很多地区的核定征收政策都在逐渐收紧暂停,我们在相关地区的优惠政策,核定征收和自然人代开毕竟是个人和企业申请享受的优惠政策最多的。
我们现在是在企业了解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在基于业务真实的前提下,可以在选择申请享受到大额的个体户核定征收。
对于企业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很多企业其实想要选择申请享受的优惠都是特别是核定征收,只要是想申请享受到核定征收企业都是申请选择的个人独资或者是个体户!
现在我们来了解到关于核定征收,一般来说我们都是在选择申请享受到的优惠,之前个人独资的核定征收很多地区都不能继续申请享受。
我们现在核定征收个人独资的优惠都是总体而言,一些企业都不适合申请。
所以,在不限制行业的情况下,合理合法的申请享受到相关的优惠,个体户的核定征收最为合适!
现在2024年的时候,企业跟个人之间选择申请享受的优惠政策。
大额的核定征收是可以继续申请享受,我们在选择申请享受到的优惠中,能了解到在去年的时候,很多地区大额核定征收都是不能继续申请享受,想申请享受核定征收,都是小额的核定!所以,我们在选择大额个体户的核定征收,确实是2024年中最为有优势的!
大额个体户的核定征收,现在都是增值税按照1%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目前根据地区情况,所得税基本上是按照0.6%—0.7%征收。
综合下来,所有的税率都是1.7%!不限行业,根据地区不同,申请享受到核定情况不同。
但是,只要符合地区要求,保证业务真实保证三流一致即可!详细情况可以关注《税穗》了解。
2024年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最全总结
2024年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最全总结2023年个人所得税降低和减免政策的总结,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新的税率调整、增加的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调整和新增。
一、新的税率调整根据2023年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新的税率调整如下:1. 税率档次将由目前的7档调整为5档。
新的税率档次为3%,10%,20%,25%,30%。
2. 纳税人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按照综合所得的方式或者分项计算税负。
二、增加的税前扣除项目为了减少纳税人的税负,2023年个人所得税法新增了一些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子女教育支出:每个纳税人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和额度由地方政府制定。
2. 抚养老人支出:每个纳税人可扣除抚养老人支出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和额度由地方政府制定。
3. 住房租金: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租房人可以扣除一定比例的住房租金。
具体比例和额度由地方政府制定。
4. 捐赠支出:纳税人可以扣除一定比例的捐赠支出。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调整和新增除了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外,2023年个人所得税法还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新增,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增值税发票:从2023年开始,只有持有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才能享受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 创业投资: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对于创业投资所得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3. 科技创新收入:对于从科技创新中获得的个人所得,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4. 个人房屋租赁收入: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所得,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综上所述,2023年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主要包括新的税率调整、增加的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调整和新增。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减少纳税人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纳税人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充分了解个人所得税减免的相关规定,以便最大限度地获得税收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4.05.13•【文号】财税字[1994]020号•【施行日期】1994.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年5月13日财税字<1994>0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将个人所得税的若干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对个体工商户的征税问题(一)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摘要:对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或转包、转租的个人,以及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且未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2019-3-14 为规范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公平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月(季)核定经营额或所得额(不含增值税)×附征率附征率按《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见附件1)执行。
二、对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或转包、转租的个人,以及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且未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按《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对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附征率或者应税所得率。
四、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发票开具金额超过核定的经营额或所得额,或有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依法缴纳税款。
新2023年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
新2023年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
简介
2023年将出台新的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据悉,该政策将会对个体户的税务
征收、所得计算方式、纳税资格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
本文将会对该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征收方式
在新政策实施之后,个体户的征收方式将会变得更加规范化。
在旧有的政策中,个体户的征收方式较为简单,在征收时与所得成正比。
而在新政策中,征收方式将会更加复杂和规范化,相比较于原来的一年一征,个体户将会进入月度征收的模式中。
计算方式
在新政策下,个体户的计算方式也会发生重大变化。
新政策将会对个体户的所
得计算方式进行修改,使之与个体户收入水平相适应。
新政策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已知税后所得,无需考虑个税、社保等因素
•通过个人缴纳的社保以及个人所得税计算可溯源的收入
•采用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收入为计税依据
这三种计算方式将会根据个人不同的情况进行个性化的选择,不能简单地一拍
了之。
纳税资格
在新政策下,个体户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享受相应的纳税优惠政策。
例如:
•从事的行业
•是否是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是新型创业项目
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个体户才能够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这也将会对个体
户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
小结
在未来,新的个体户核定征税政策将会给很多个体户带来较大的变动。
对于个体户而言,他们需要认真评估自身的情况,了解政策的细节,以便更好的应对政策变化,为个体户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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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
1、甘肃省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2号)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行业核定征收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0.6%
建筑业、房地产业 1.0%
饮食业 1.0%
娱乐业 1.8%
其他行业 1.2%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5%
建筑业、房地产业、7%
饮食业7%
娱乐业20%
其他行业10%
2、江西省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月核定经营额或所得额(不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3万元(含)以下0
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0.25
10万元以上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修理修业:0.3
建筑安装业:0.5
娱乐业: 1.7
住宿、饮食等居民服务业:0.4
其他行业:0.8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修理、修配业5
娱乐业20
住宿、饮食等居民服务业7
其他行业10
3、天津市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30号)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序号月度经营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率
1收入在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核定征收率为0%
2收入在3万元至5万元(含)之间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收入在5万元至10万元(含)之间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8%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收入在10万元以上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4%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征收率表换算为季度征收率表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5%
建筑业、房地产业7%
饮食业7%
娱乐业20%
其他行业10-30%
注:其他行业涉及范围较大,由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征管实际选择确定应税所得率。
4、吉林省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1号)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序号月生产经营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率
15万元以下的(含)0%
25万元至10万元之间(含)0.5%
310万元以上 1.2%
注:实行按季申报的业户,定额标准换算为季标准。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5%
建筑业7%
饮食服务业7%
娱乐业20%
其他行业10%
5、贵州省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2号)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行业分类附征率(%)
制造业0.5
采矿业0.8
交通运输业0.8
批发和零售业0.8
住宿及餐饮业0.8
建筑业1
服务业0.5
文化娱乐业 1.8
其他行业0.8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分类应税所得率(%)
采矿业12
制造业10
交通运输业10
批发和零售业10
餐饮业10
住宿业10
建筑业10
其他服务业10
文化、体育、卫生10
娱乐业20
其他行业10
6、海南省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5号)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序号类别附征率(%)
1 交通运输业
(1)货物运输业(包括客、货运混合经营)1
(2)其他0.7
2 采矿业、制造业0.5
3 批发和零售业0.5
4 建筑业1
5 住宿业1
6 餐饮业0.7
7 娱乐业 1.7
8 中介服务机构 1.4
9 其他1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类别应税所得率(%)
1 交通运输业10
2 采矿业、制造业10
3 批发和零售业10
4 建筑业10
5 房地产业18
6 住宿业10
7 餐饮业7
8 娱乐业30
9 法律服务业10
10 其他行业15
7、云南省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行业分类附征率(%)
采矿业0.5
制造业0.3
交通运输业0.3
批发和零售业0.3
餐饮业0.4
住宿业0.8
建筑业0.4
娱乐业 1.7
其他行业0.8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分类应税所得率(%)
采矿业 5
制造业 5
交通运输业 5
批发和零售业 5
餐饮业7
住宿业10
建筑业7
娱乐业20
其他行业10
8、内蒙古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9号)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序号行业征收率(%)
1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1
2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1.2
3饮食服务业1.3
4娱乐业2
5其他行业 1.3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行业应税所得率(%)
1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8
2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9
3饮食服务业10
4娱乐业20
5其他行业10
9、黑龙江省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号)
(1
(
10、湖南省长沙市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号)
(1
11、福建省福州市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号)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行业应税所得率%
一、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5
二、建筑业7
三、饮食业7
四、娱乐业20
五、其他行业10
12、广西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经营额(不含增值税)附征率%按月3万元(含)以下,或按季9万元(含)以下 0
按月3万元(不含)至5万元(含),或按季9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 0.5
按月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或按季15万元(不含)至30万0元(含) 0.8
按月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或按季30万元(不含)至60万元(含) 1.1
按月20万元(不含)以上,或按季60万(不含)元以上 1.5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
行业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5
建筑业7
房地产开发业8
饮食服务业7
娱乐业20
其他行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