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2章__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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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接地 5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整理课件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交流标称电压10kV及以下用电设备的接 地配置及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设计。
12.1.2 用电设备的接地可分为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 12.1.3 用电设备保护接地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状况确
定合理的系统方案。 12.1.4 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宜采
2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接地母线、总接地端子与接地极连接;
3 IT系统必须装设绝缘监视及接地故障报警或显示装置;
4 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IT系统不宜引出中性导体。
12.2.6IT系统中包括中性导体在内的任何带电部分严禁直接接地。IT系统中的电源系统对地应保持良好的 绝缘状态;。(强条)
【注释】
3 TT系统基本要求
在TT系统中,共用同一接地保护装置的所有外 露可导电部分,应用保护导体与这些部分共用的 接地极连在一起(或与保护接地母线、总接地端 子相连)。 TT系统中的N导体可不再做重复接地 处理。
12.2.7 应根据系统安全保护所具备的条件,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系统接地型式。
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当全部采用TN系统确有困难时,也可部分采用TT系统接地型式。但采用TT 系 压统器供供电电部。分自均动应切装除设故能障自的动 时切 间除 ,接 应地 符故 合整障 本理的 规课装 范件置 第(7章包的括有剩关余规电定流。动作保护装置)或经由隔离变
12 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整理课件
一、本章内容与原版本相比主要的修改
1删除了原版本中低压系统的防触电保护章节。 2电子设备、计算机接地,医疗场所的安全防
护独立成节
整理课件
二 、 本章主要内容
1低压系统的接地形势和基本要求 2保护接地范围 3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接地网 4通用电力设备接地机等电位联结、电子设备、
用共用接地网;除有特殊要求外,电信及其它电子设备等 非电力设备也可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 合其中设备最小值的要求。 1Fra Baidu bibliotek.1.5 每个建筑均应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的等电位联结。
整理课件
【注释】
1 工程中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宜 采用一个总的共用接地网,除有特殊要求者外,对其它非 电力设备(电信及其它电子设备),也可共用接地网。接 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设备最小值的要求。共用接地 装置并不是要求接地连接导体全都“共用”,但接地网必 须是公用的。
2 TT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宜采用保护导体与共用的接地网或保护接地母线、总接地端 子相连;
3
TT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
12.2.5 IT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在IT系统中,所有带电部分应对地绝缘或配电变压器中性点应通过足够大的阻抗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 导电部分可单独接地或成组地接地;
2 等电位联结是保护操作及维护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之 一,也是减小设备与设备之间、不同系统之间危险电位差 的重要措施。等电位联结是以保障安全为出发点的重要概 念。 一座建筑的应在底层设置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其接 地端经等电位联结导体接至接地网上,其另一端经等电位 联结导体接至外界可导电部分或接至配电箱的PE母排上。 当等电位联结导体还需引至其它楼层时,可由总等电位联 结端子板引出接地干线至楼层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并与楼层 建筑物预留的结构钢筋接地端子相连;楼层等电位联结端 子板通过接地干线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局部等电位联 结端子板或等电位接地网络整理相课件连,并与机房内建筑物预留 的接地端子相连,形成一个等电位联结的共用接地系统。
【注释】
1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有TN、TT、IT三种系统,其中TN 系统又可分为TN-C、TN-S、TN-C-S三种型式。
2 TN系统基本要求 在TN系统中,所有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保护导 体(PE)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与电力系统的接地 点相连接。保护导体应在靠近配电变压器处接地,一般就 是变压器低压的中性点。保护导体在进入建筑物处再作重 复接地。当保护导体相当长时,保护导体的电位与其附近 的地电位可能会产生电位差,要设多处接地点,以减小产 生电位差的可能。采用TN-C-S系统时,当保护导体与中性 导体从某点(一般为进户处)分开后就不应再合并,且中 性导体不应再接地。PE导体不允许有开断的可能,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导体,不得装设断开PEN导体的 任何电器。保护导体上不应设置保护电器及隔离电器,但 允许设置供测试用的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接点。建筑物 采用TN-C-S系统时,在建筑物的进线处设置重复接地,将 系统变成TN-S以后才能设置进线隔离开关,从而大大提高 了PE导体的可靠性。 整理课件
12.2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和基本要求
12.2.1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可分为TN、TT、IT三种系统,其中TN系统又可分为TN-C、TN-S、TNC-S三种型式。
12.2.2 TN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在TN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应直接接地。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采用保护导体(PE) 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与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相连接;
4 保护导体单独敷设时,应与配电干线敷设在同一桥架上,并应靠近安装。
12.2.3采用TN-C-S系统时,当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从某点分开后不应再合并,且中性导体不应再接地。 (强条)
12.2.4 TT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在TT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应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所连接的接地极不应与配电变 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极相连接;
2 保护导体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在靠近配电变压器处接地,且应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地。对于高层建筑等 大型建筑物,为在发生故障时,保护导体的电位靠近地电位,需要均匀地设置附加接地点。附加 接地点可采用有等电位效能的人工接地极或自然接地极等外界可导电体;
3 保护导体上不应设置保护电器及隔离电器,可设置供测试用的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接点;
整理课件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交流标称电压10kV及以下用电设备的接 地配置及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设计。
12.1.2 用电设备的接地可分为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 12.1.3 用电设备保护接地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状况确
定合理的系统方案。 12.1.4 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宜采
2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接地母线、总接地端子与接地极连接;
3 IT系统必须装设绝缘监视及接地故障报警或显示装置;
4 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IT系统不宜引出中性导体。
12.2.6IT系统中包括中性导体在内的任何带电部分严禁直接接地。IT系统中的电源系统对地应保持良好的 绝缘状态;。(强条)
【注释】
3 TT系统基本要求
在TT系统中,共用同一接地保护装置的所有外 露可导电部分,应用保护导体与这些部分共用的 接地极连在一起(或与保护接地母线、总接地端 子相连)。 TT系统中的N导体可不再做重复接地 处理。
12.2.7 应根据系统安全保护所具备的条件,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系统接地型式。
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当全部采用TN系统确有困难时,也可部分采用TT系统接地型式。但采用TT 系 压统器供供电电部。分自均动应切装除设故能障自的动 时切 间除 ,接 应地 符故 合整障 本理的 规课装 范件置 第(7章包的括有剩关余规电定流。动作保护装置)或经由隔离变
12 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整理课件
一、本章内容与原版本相比主要的修改
1删除了原版本中低压系统的防触电保护章节。 2电子设备、计算机接地,医疗场所的安全防
护独立成节
整理课件
二 、 本章主要内容
1低压系统的接地形势和基本要求 2保护接地范围 3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接地网 4通用电力设备接地机等电位联结、电子设备、
用共用接地网;除有特殊要求外,电信及其它电子设备等 非电力设备也可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 合其中设备最小值的要求。 1Fra Baidu bibliotek.1.5 每个建筑均应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的等电位联结。
整理课件
【注释】
1 工程中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宜 采用一个总的共用接地网,除有特殊要求者外,对其它非 电力设备(电信及其它电子设备),也可共用接地网。接 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设备最小值的要求。共用接地 装置并不是要求接地连接导体全都“共用”,但接地网必 须是公用的。
2 TT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宜采用保护导体与共用的接地网或保护接地母线、总接地端 子相连;
3
TT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
12.2.5 IT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在IT系统中,所有带电部分应对地绝缘或配电变压器中性点应通过足够大的阻抗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 导电部分可单独接地或成组地接地;
2 等电位联结是保护操作及维护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之 一,也是减小设备与设备之间、不同系统之间危险电位差 的重要措施。等电位联结是以保障安全为出发点的重要概 念。 一座建筑的应在底层设置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其接 地端经等电位联结导体接至接地网上,其另一端经等电位 联结导体接至外界可导电部分或接至配电箱的PE母排上。 当等电位联结导体还需引至其它楼层时,可由总等电位联 结端子板引出接地干线至楼层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并与楼层 建筑物预留的结构钢筋接地端子相连;楼层等电位联结端 子板通过接地干线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局部等电位联 结端子板或等电位接地网络整理相课件连,并与机房内建筑物预留 的接地端子相连,形成一个等电位联结的共用接地系统。
【注释】
1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有TN、TT、IT三种系统,其中TN 系统又可分为TN-C、TN-S、TN-C-S三种型式。
2 TN系统基本要求 在TN系统中,所有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保护导 体(PE)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与电力系统的接地 点相连接。保护导体应在靠近配电变压器处接地,一般就 是变压器低压的中性点。保护导体在进入建筑物处再作重 复接地。当保护导体相当长时,保护导体的电位与其附近 的地电位可能会产生电位差,要设多处接地点,以减小产 生电位差的可能。采用TN-C-S系统时,当保护导体与中性 导体从某点(一般为进户处)分开后就不应再合并,且中 性导体不应再接地。PE导体不允许有开断的可能,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导体,不得装设断开PEN导体的 任何电器。保护导体上不应设置保护电器及隔离电器,但 允许设置供测试用的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接点。建筑物 采用TN-C-S系统时,在建筑物的进线处设置重复接地,将 系统变成TN-S以后才能设置进线隔离开关,从而大大提高 了PE导体的可靠性。 整理课件
12.2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和基本要求
12.2.1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可分为TN、TT、IT三种系统,其中TN系统又可分为TN-C、TN-S、TNC-S三种型式。
12.2.2 TN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在TN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应直接接地。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采用保护导体(PE) 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与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相连接;
4 保护导体单独敷设时,应与配电干线敷设在同一桥架上,并应靠近安装。
12.2.3采用TN-C-S系统时,当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从某点分开后不应再合并,且中性导体不应再接地。 (强条)
12.2.4 TT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在TT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应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所连接的接地极不应与配电变 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极相连接;
2 保护导体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在靠近配电变压器处接地,且应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地。对于高层建筑等 大型建筑物,为在发生故障时,保护导体的电位靠近地电位,需要均匀地设置附加接地点。附加 接地点可采用有等电位效能的人工接地极或自然接地极等外界可导电体;
3 保护导体上不应设置保护电器及隔离电器,可设置供测试用的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