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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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
水雨情信息共享测试流程
一、测试依据
根据国家防办《关于做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办汛一[2011]20号)、省防办《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鄂汛办[2012]20号)要求,山洪灾害项目初步验收前必须完成水雨情信息共享测试,测试由省级水文部门负责。
二、测试内容
1、山洪监测水雨情数据库是否严格按照《水雨情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SL323-2011)执行。
2、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所建的自动监测站是否由省级水文部门统一编码。
3、各市州水文部门已收到自动监测站点的信息情况及信息的异常情况,并转发至省水文局。
三、测试人员组成
测试人员由省防办、省水文局、市防办、市、州水文局、县(市、区)防办、承建单位人员组成。
四、测试条件
1、所有山洪防治项目的自动监测站都已建设完毕,自动采集的
水雨情信息经过比测并符合相关水文规范要求,可以通过“一站双发”的方式发送到市水情分中心,并能够按水雨情数据标准写入2011版实时水雨情数据库;
2、测站编码基础信息已补充完善,并录入到数据库的测站基本属性表中;
3、接收前置机、IP扩容及防火墙网络配置等问题已解决,与水文部门信息系统已经连接;
4、县级平台数据库按水文实时水雨情数标准要求已建立。
五、测试步骤
在各市州水情分中心,由上述参加测试人员组成测试组,按以下步骤进行测试:
1、在IE中打开水情数据库维护系统,地址:“http://各水情分中心水情信息交换系统地址/DBMS”。
2、选择“基本信息类-数据表单-测站基本属性表”。如下图:
3、在“信息管理单位”中选择对应的水情分中心,在“报汛等级”中选择“山洪报汛站”,点击查询。如下图:
4、点击“行政区划码”表头,按降序排列。如下图:
5、以县为单位,检查所有监测站是否已经编码,测站基本属性是否正确,其中测站编码、测站名称、河流名称、经度、纬度、站址、站类、报汛等级、信息管理单位、交换管理单位等必填。
6、如果是雨量站,就选择“实时信息类-降水-降水量表”。如下图:
如果是河道水位站,就选择“实时信息类-河道-河道水情表”。如下图:
7、在“站号”中输入测站编码,在“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中输入测试时间段,点击查询。如下图:
8、检查监测站是否在该报汛的时间都有数据,数据是否能按时入库,数据是否正确。统计总共信息条数及异常信息条数。
9、将所有监测站数据转发到省水文局。
10.省水文局将所有监测站数据转发到水利部。
六、出具测试报告
省水文局依据上述测试结果,按以下格式出具测试报告并提交建设管理部门。
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
水雨情信息共享测试报告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办汛一〔2011〕20号)的要求,我单位于年月日对“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水雨情信息共享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如下:
1、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简要概况: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山洪监测水雨情数据库是否严格按照《实时雨水情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SL323-2011)执行?。
3、根据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方案,共建设个自动监测站,其中个雨量站、个水位站,经我单位统一编码的有个站(详见附表1)。
4、据统计,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单位已接收到共个站条水雨情信息记录;有个站水雨情信息记录异常;有个站没有水雨情信息记录(详见附表2)。
5、我单位已向水利部水文局转发了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水雨情信息,实现了地市、省、中央三级水文部门和防汛部门信息共享。
测试员: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表1 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
测站编码情况统计表
附表2 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水雨情信息接收情况统计表
统计时间段:年月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