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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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1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 (4)(二)综合定期报表 (17)四、附件(一)综合年定报表指标解释 (22)(二)综合年定报表逻辑审查关系 (27)— 2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市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无锡市统计局对各市(县)、区统计局和有关业务部门报送综合统计资料的要求。

调查内容包括:农村组织和从业人员情况、耕地面积情况、农业机械化情况、农业化学化、农田水利化情况、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公报指标(农业和农村部分)等 12 张年报表、3 张综合定期报表。

三、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各市(县)、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经济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以及各非农行业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

军委系统的农林牧渔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本报表制度中的统计报表按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要求收集资料,即农业机械化情况、茶叶水果生产情况、畜牧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渔业生产情况等报表,以及农业化学化、农田水利化情况表中带有☆号的指标,由业务部门收集、整理,主要数据与统计部门共同审核后上报上一级业务部门,并抄报同级统计部门;畜牧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及公报指标的分工另见表下说明,其余报表指标由统计部门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并及时提供给同级有关业务部门。

五、为了提高各市县农业生产情况统计数据质量,市县粮食产量、畜禽产量应按以市县为总体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畜牧业抽样调查结果填报。

六、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说明外,“万”和“千公顷”为计量单位的指标保留两位小数,“亩”、“千克”、百分比均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

七、公报指标数据各地应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审核、分析评估等工作,其中属第一批上报的年报指标,要建立在农林牧渔业统计年报基础上,与年报数基本一致,其他指标预计数也应接近实际。

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报表)青海省统计局制定二○一二年十月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5)四、附录 (48)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省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基本情况,准确计算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等,客观反映农村经济发展成果,准确计算农业发展速度,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安排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宏观调控决策依据,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信息咨询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是青海省统计局对各州、地、市县统计局的综合要求,统计内容包含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需要的基本统计指标,各地、各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各地要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四、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各州、地、市所属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业行业单位所属的农林牧业生产活动单位。

五、本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基本情况、农业生产条件、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和中间消耗乡、建制镇基本情况等。

六、有关林业、农机、水产等方面的统计年报,由各州、地(市)县统计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商,统一布置,由有关业务部门统计调查收集。

对于农村集体和农户的资料,由乡镇统计站和乡镇综合统计员负责组织有关业务单位或人员进行调查统计,数字经审查盖章后,上报有关业务部门汇总。

对从全民所有制单位收集的资料,由县主管部门调查统计,并按时向统计部门提供。

统计部门也要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资料。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2年修订)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2年修订)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
度》的通知(2012年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11.22
•【文号】农办牧[2012]44号
•【施行日期】2012.11.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种植业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

(农办牧〔201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为加强饲料工业统计工作,我部对《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等六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30号)的批复意见,我部将继续执行《统计制度》,有效期2年。

现将修订后的《统计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略)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22日。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一)综合年报表规模以下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综合机关名称: 6月产品名称200 年 计量单位 代码表 号:B 3 0 6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7)118 号有效期至:2008 年产量甲乙丙1按《规模以下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目录》填报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规模以下工业,包括规模以下工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生产单位。

3、报送时间为年后 1 月 10 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减变动原因一览表综合机关名称: 新增企业(当年年报与上年年报对比)200 年企业法人代码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 代码(县以上)企业名称登记注册 类型代码企业 1企业 2┇┇┇┇表 号:B 3 0 7 表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7)118 号 有效期至:2008 年6月增加原因 企业原 代码 法人代码企业原 名称企业原登记 注册类型 代码减少企业(当年年报与上年年报对比)企业法人代码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 代码(县以上)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类型 代码减少原因代码1 / 11 / 11 / 1企业 1企业 2┇┇┇┇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为年度报表,由一级汇总单位填报,并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整理成一览表报送。

报送时间为年后 4 月 15 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2.本表中“增加原因”按下述“新增企业增加原因”进行单选并填报其代码。

其中“03.改制”是指企业的 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改变;选“05.由多个企业重组成一个企业”时,企业原来名称等可填多个企业;选 “14.其他”时,要录入列明的汉字。

“减少原因” 按“减少企业减少原因” 进行单选并填报其代码;选“16.其他”时,要录入列明的汉字。

代码新增企业增加原因代码减少企业减少原因01新建01破产02由规模以下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02由规模以上变为规模以下企业03改制03停产04改换企业名称或法人代码04改制05由多个企业重组成一个企业05被兼并,失去法人资格06由一个企业拆分成多个企业06被拆分07以前年度漏报企业07变更法人代码或名称08恢复生产08关闭09由非工业企业转为工业企业09撤消或注销10外地迁入10转为非工企业11剥离11迁出本地12企业原代码填错12本年漏报13由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企业13由法人变为非独立核算企业14其他(请列明)14上年法人代码填错15上年错填为规模以上企业16其他(请列明)(二)综合定报表工业增加值综合机关名称: 指标名称200 年 计量单位月 代码表 号:B 4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7)118 号 有效期至:2009 年1月本月本月止累计甲乙丙121 / 11 / 11 / 1工业增加值亿元#市属亿元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价格缩减法计算)%#市属%单位负责人:填表人:01 02 03 04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说明:1. 本表数据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根据月度汇总资料计算取得,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价格缩减法计算。

(管理统计)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精编

(管理统计)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精编

(管理统计套表)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附件1: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2006年9月目录一、总说明………………………………………………………..二、报表目录……………………………………………………...三、调查表式……………………………………………………..四、主要指标解释……………………………………………….总说明壹、统计目的。

为及时了解全国饲料工业生产动态及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各地、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引导本行业的生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涉及医药、化工、畜牧、粮油、渔业、机械等部门。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饲料工业产品生产情况、饲料工业企业情况、饲料工业产品市场价格等。

三、统计范围。

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经济类型的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

饲料工业产品仅指进入流通领域即用于销售的产品。

四、报表类别。

本制度包括六套报表: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综合季报;基层季报;基层年报;基层月报。

五、填报要求。

1.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综合季报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所属各级饲料管理部门逐级汇总填报。

2.基层年报、基层季报表由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填报,上报本辖区所属饲料管理部门,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汇总。

3.基层月报表由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推荐的重点跟踪企业填报,上报所属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辖区内基层月报统壹上报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4.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将本辖区内基层年报表录入全国饲料工业信息统计软件中,随综合年报壹起上报。

5.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在报送综合年报、综合季报表的同时,附上该年度、季度的饲料生产形势文字分析材料。

6.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由集团企业总部所在地省级饲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送。

六、报送时间。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2008年统计年报和2009年定期报表)江苏省统计局二○○八年十二月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 (4)(二)综合定期报表 (20)(三)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情况基层年报表 (25)四、附件(一)综合年定报表指标解释 (26)(二)综合年定报表逻辑审查关系 (40)(三)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调查方案 (41)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省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江苏省统计局对各省辖市统计局和有关业务部门报送综合统计资料的要求。

调查内容包括:农村组织和从业人员情况;耕地面积情况;农业机械化情况;农业化学化、农田水利化情况;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乡(镇)社会经济卡片,村基本情况;公报指标(农业和农村部分)、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情况等14张年报表、3张综合定期报表和1张抽样调查基层年报表。

三、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各市、县(市、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经济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以及各非农行业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

军委系统的农林牧渔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本报表制度中的统计报表按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要求收集资料,即农业机械化情况、茶叶水果生产情况、畜牧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渔业生产情况等报表,以及农业化学化、农田水利化情况表中带有☆号的指标,由业务部门收集、整理,主要数据与统计部门共同审核后上报上一级业务部门,并抄报同级统计部门;畜牧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及公报指标的分工另见表下说明,其余报表指标由统计部门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并及时提供给同级有关业务部门。

五、为了提高各市县农业生产情况统计数据质量,市县粮食产量、畜禽产量应按以市县为总体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畜牧业抽样调查结果填报。

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

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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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报数据
登录系 统
完善企业 信息
• 第一次使用时
填报数 据
• 企业填写饲基31、 32、33、34表
• 年报数据自动生成
上报数 据
• 上级饲料办逐级审 核,(绩效考核)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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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填报-年报
年报:部级用户设置生成年报的上报期,企业填写该上报期(一般为12月的上报 期,报送时间为次年一月)数据,附加上备案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年报数据(累 加本年度审核通过的所有数据)。
Fulong Information
数据填报-退回数据
数据退回后,会显示被退回的原因,以及右边会显示上次填报的数据,退回的数 据,可以进行修改后,进行再次上报
Fulong Information
数据查询
月报:点击月报31/32/33/34,进行月报饲基表数据查询。 年报:点击年报31/32/33/34,进行年报表数据查询。
Fulong Information
数据查询-月报
月报:点击月报31/32/33/34后,进入到查询页面,可以进行历年数据查询(审核 通过的数据)其中带有中划线的年份月份,是没有数据的。
任务管理-基层月报
审核按钮:企业上报数据库,在操作栏会有审核按钮。 查看按钮:对企业的数据审核后,会出现查看按钮。 数据流向按钮:点击数据流向,可以看到企业上报的这条数据的数据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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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管理-基层月报审核
审核时候,如果审核不通过,可以对异常指标进行勾选,意见进行勾选,勾选 的指标和意见在数据被退回后,企业可以看到。

2024年统计报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统计报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统计报表是企业的重要财务信息,对于企业管理决策和内部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统计报表管理行为,提高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部门和人员。

三、报表编制责任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日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2. 部门经理负责编制与其部门相关的报表,如销售报表、采购报表等。

3. 每个报表的编制工作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报表编制流程1. 收集数据:各部门收集与其相关的数据,并按照固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供给财务部门。

2. 数据审核:财务部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报表编制:在数据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编制各类报表,并将其保存到系统中。

4. 报表审核:报表编制完成后,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报表发布:审核通过的报表发布到相关部门,并提供给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五、报表存档管理1. 报表存档:报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存档,保存期限为5年。

2. 存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报表存档系统,并负责对存档文件进行管理和归档。

3. 存档查阅:存档的报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查阅,但必须遵循相关的查阅流程和规定。

六、报表变更管理1. 报表变更:如需要对报表进行调整或修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2. 变更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对报表变更进行审核,并将其记录到报表变更文件中。

3. 变更通知:报表变更完成后,财务部门负责将相应的变更信息通知相关部门。

七、违规处理1. 如果发现任何违反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数据或篡改统计报表的行为,将会给予严肃处理,并报相关机关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审批。

我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我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我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我国饲料工业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对推动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饲料工业的生产情况、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加强产业监管,我国建立了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饲料工业统计报表的类型我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主要包括:饲料生产情况报表、饲料销售情况报表、饲料成本核算报表、饲料品质检测报表等。

1. 饲料生产情况报表该报表主要记录饲料生产的基本情况和生产能力,包括原料使用情况、生产数量、产品结构、工艺流程、生产线的能力等。

这些数据对于管理者了解生产过程、调整生产结构、提高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2. 饲料销售情况报表该报表主要记录饲料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数量、销售渠道、销售价格、客户反馈情况等。

这些数据反映了饲料的市场表现和竞争情况,对于企业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3. 饲料成本核算报表该报表主要记录饲料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包括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能耗成本、机器设备折旧费用等。

通过对成本核算的分析,企业可以找到成本变动的原因,进而优化生产流程和结构,以提高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4. 饲料品质检测报表该报表主要记录饲料的品质指标,包括营养成分、微量元素含量、菌落总数、毒素含量等。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确保饲料的质量安全,保障农业生产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饲料工业统计报表的填报程序饲料工业统计报表的填报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采集数据、填写报表、审核报表。

1. 采集数据饲料工业统计报表的数据来源主要分为两种:企业内部汇总数据和监管部门提供数据。

企业内部汇总数据是由企业自行汇总的各项生产和销售数据,包括原材料采购记录、生产车间产量记录、销售记录等。

这些数据主要由企业生产管理部门采集。

监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农业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

这些机构在对饲料工业的监管过程中,采集了相关数据并提供给企业。

2. 填写报表企业在采集到相关数据后,需要根据饲料工业统计报表的格式,填写相应的报表。

(农业畜牧行业)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

(农业畜牧行业)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

(农业畜牧行业)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3年9月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为真实反映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了解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运行状况,为科学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统计对象和范围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或所辖)经营单位、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经济情况和省以下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情况。

(三)统计内容农村集体组织及资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农村经营管理主要工作和机构队伍状况、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和频率本报表制度各表表式是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的综合表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本制度分为年报、半年报和年终预报,年报上报时间为次年的2月25日之前报送,半年报上报时间为当年7月15日前,年终预报上报时间为当年11月30日前。

(五)调查方法本报表制度采取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采集数据。

(六)本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只用于省级汇总,以“万”为单位的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

(七)本报表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农市(经)年综1表, 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2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3表, 家庭农场情况统计表, 年报, 各类型家庭农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4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表, 年报,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5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6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7表,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统计表, 年报,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及有关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8表, 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9表, 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统计表, 年报,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10表, 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情况统计表, 年报,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11表, 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年终预报, 半年报、年终预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半年报为当年7月15日前,年终预报为当年11月30日前,网络在线填报(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表号:农市(经)年综1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07号有效期至:2013年填报单位: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甲, 乙, 丙, 1一、基层组织, -, -,⒈汇总乡镇数, 1, 个,⒉汇总村数, 2, 个,(1)村集体经济组织数, 3, 个,(2)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数, 4, 个,⒊汇总村民小组数, 5, 个,其中:组集体经济组织数, 6, 个,二、农户及人口情况, -, -,⒈汇总农户数, 7, 万户,(1)纯农户, 8, 万户,(2)农业兼业户, 9, 万户,(3)非农业兼业户, 10, 万户,(4)非农户, 11, 万户,⒉汇总人口数, 12, 万人,三、汇总劳动力数, 13, 万人,其中:⒈从事家庭经营, 14, 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 15, 万人,⒉外出务工劳动力, 16, 万人,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 17, 万人,(1)乡外县内, 18, 万人,(2)县外省内, 19, 万人,(3)省外, 20, 万人,(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续)填报单位: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甲, 乙, 丙, 1四、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总面积, 21, 万亩,⒈耕地, 22, 万亩,其中:(1)归村所有的面积, 23, 万亩,(2)归组所有的面积, 24, 万亩,⒉园地, 25,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 26, 万亩,⒊林地, 27,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 28, 万亩,⒋草地, 29,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 30, 万亩,⒌养殖水面, 31,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 32, 万亩,⒍其他, 33, 万亩,五、农户经营耕地规模情况, -, -,⒈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数, 34, 万户,其中:未经营耕地的农户数, 35, 万户,2.经营耕地10-30亩的农户数, 36, 万户,3.经营耕地30-50亩的农户数, 37, 万户,4.经营耕地50-100亩的农户数, 38, 万户,5.经营耕地100-200亩的农户数, 39, 万户,6.经营耕地200亩以上的农户数, 40, 万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1年月日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2=3+4;7=8+9+10+11=34+36+37+38+39+40;17=18+19+20;21=22+25+27+29+31+33。

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2010年7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目录一、总说明 (4)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 (6)四、主要指标解释 (30)一、总说明(一)目的和意义:为及时了解全国饲料工业生产动态及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各地、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引导本行业的生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对象和调查范围:本报表制度涉及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机械。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饲料工业产品生产情况、饲料工业企业情况、饲料工业产品市场价格等。

调查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经济类型的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

(三)报表类别:本制度包括六套报表: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综合季报、基层季报、基层年报、基层月报。

(四)填报要求1.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综合季报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所属各级饲料管理部门逐级汇总填报。

2.基层年报、基层季报表由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填报,上报本辖区所属饲料管理部门,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汇总。

3.基层月报由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推荐的重点跟踪企业填报,上报所属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辖区内基层月报统一上报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农林牧渔产值统计报表制度

农林牧渔产值统计报表制度

○M农林牧渔产值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浙江省统计局补充、印制2019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浙江省统计局负责解释目录农林牧渔业产值统计报表制度一、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4)(一)综合年报表式 (4)(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4)四、附录 (17)(一)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方法 (17)(二) 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 (22)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统计制度一、说明 (23)二、报表目录 (23)三、综合年报表 (24)四、附录 (26)(一)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核算 (26)(二)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指标解释 (27)一、说明(一)为准确计算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客观反映农业经济发展成果,准确计算农业发展速度,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实施宏观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是浙江省统计局对各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

各地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等。

(四)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各市所属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

军委系统的农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doc

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doc

水利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严格评审程序,严明评审纪律,保证评审质量,根据国家关于职称评审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水利部职称评审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部属单位在职在岗人员的职称评审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称,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职称评审,指在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基础上,依据水利部或相关机构统一制定颁布的标准条件和规定的工作程序,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职称评委会”)评审,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确认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系列和等级职称的评价方式。

第五条职称评审坚持客观、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规范程序、注重能力、突出业绩。

第六条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部职改办”)是水利部职称评审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职称评审的全面管理、指导和监督;部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是本单位职称评审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照部职改办统一要求和部署以及评审权限开展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第二章职称评审权限第七条水利部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系列和等级包括:水利工程系列各等级,经济、会计、卫生、出版系列副高级,政工、新闻、档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等级。

第八条部属单位根据批准的评审权限可组织评审水利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下等级、政工系列中级及以下等级职称,部职改办组织评审或委托评审其他系列和等级职称。

第九条水利部不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系列和等级,可委托评审。

第三章职称评审方式第十条职称评审方式分为自行评审与委托评审。

(一)自行评审:按照评审权限,部职改办或部属单位组织开展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二)委托评审:不具备评审权限或具备评审权限但参评人数较少的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委托其他具有评审权限的部门或单位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自行评审依据水利部制定颁发的职称评审条件实施,委托评审依据受委托单位制定颁发的职称评审条件实施。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模板】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模板】

○B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国家统计局制定2019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 2 -二、综合表式.................................................. - 3 - (一)工业生产月报发布数据综合表式............................... - 3 -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 3 - 工业分大类行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 4 - 分地区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 5 - 工业分大类行业出口交货值......................................... - 6 - 100种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 8 - 分地区57种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 11 - (二)工业效益月报发布数据综合表式.............................. - 13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 13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指标.................................... - 16 - (三)工业年报发布数据综合表式.................................. - 17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 17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指标.................................... - 21 -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 - 22 -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 23 -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国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全国农产品加工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农产品加工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农产品加工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5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报表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调查表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表(农加年1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主要农产品及初级加工品原料消耗情况表(农加年2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主要加工产品产量表(农加年3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基层表(农加年基1表).. (6)(五)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情况季报表(农加定1表) (8)(六)食用类农产品加工企业景气情况调查基层表(农加定2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乡镇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乡企年1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精华完整版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精华完整版
本年漏报
由法人变为非独立核算企业
上年法人代码填错
上年错填为规模以上企业
其他(请列明)
(二)综合定报表
工业产销总值及要紧产品产量
表 号:SB 401 表
制表机关:
文 号:苏统(2005)100号
有效期至:2007年1月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月 计量单位:千 元
代码
工业总产值
(当年价格)
本月
本月止累计
“减少原因” 按“减少企业减少原因” 进行单选并填报其代码;选“16.其他”时,要录入列明的汉字。
代码
新增企业增加原因
代码
减少企业减少原因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新建
由规模下列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
改制
改换企业名称或者法人代码
由多个企业重构成一个企业
由一个企业拆分成多个企业
(五)汇总上报要求
1.各省辖市在报送SB301-SB306综合数据的同时报送全套相应基层数据。
2.各省辖市统计局于月后5日12时前,按月将工业企业定期报表B201表“工业产销总值及要紧工业产品产量”的全部分企业资料通过电子邮件(******************.cn)报送省统计局工交处。
3.各省辖市统计局于月后14日前,按月将工业企业定期报表B202表“工业企业要紧经济指标”的全部分企业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统计局工交处。
(四)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2005年工业年报实施“以定代年”,工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中的SB301-SB306表由各省辖市统计局根据“工业产销总值及要紧产品产量”(B201表)、“工业企业要紧经济指标”(B202表)的资料加工汇总,其他年、定报报表均由各省辖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一)为了解全国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国家统计局拟订的工业企业报表制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统计范围原则上为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本报表制度中2010年年报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2011年定期报表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四)所有报表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一)调查目的:反映规模以下工业的基本情况、基本总量。

(二)调查范围(总体):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

具体包括,调查年初在册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以及当年新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新增的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

(三)调查内容及表式:调查内容包括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如:单位详细名称、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类型、人员及企业资产与生产经营状况等;个体经营工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人员及生产经营状况等。

调查分为年报和季报两种。

调查表分为基层表和综合表两种。

(四)各调查总队负责将调查数据(基层表)和推算数据(综合表)按时报送国家统计局。

(五)调查总体划分:根据国民经济核算要求,将规模以下工业总体划分成两个子总体,即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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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2010年7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目录一、总说明(一)目的和意义:为及时了解全国饲料工业生产动态及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各地、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引导本行业的生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对象和调查范围:本报表制度涉及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机械。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饲料工业产品生产情况、饲料工业企业情况、饲料工业产品市场价格等。

调查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经济类型的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

(三)报表类别:本制度包括六套报表: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综合季报、基层季报、基层年报、基层月报。

(四)填报要求1.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综合季报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所属各级饲料管理部门逐级汇总填报。

2.基层年报、基层季报表由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填报,上报本辖区所属饲料管理部门,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汇总。

3.基层月报由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推荐的重点跟踪企业填报,上报所属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辖区内基层月报统一上报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4.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全部企业基层年报的上报工作。

5.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在报送综合年报、综合季报表的同时,附上该年度、季度的饲料生产形势文字分析材料。

6.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由集团企业总部所在地省级饲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送。

(五)报送时间1.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

每年1月底由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上一个年度的综合年报和集团企业综合年报表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2.综合季报。

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上一个季度的综合季报报表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3.基层季报。

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将上一季度基层季报表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4.基层年报。

每年1月15日前,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将上一年度的基层年报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5.基层月报。

重点跟踪企业于本月最后1天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六)报表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由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报表制度执行日期《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时间定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报表目录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表号:饲综11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填报单位:有效期:2年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填报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饲料管理部门报送,统计范围是辖区内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

2.报送时间为年后1月底之前,报送方式为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表号:饲综12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填报单位:有效期:2年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二)集团企业综合年报表(续)填报单位:填报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饲料管理部门报送。

2.统计范围是集团所属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

3.报送时间为年后1月底之前,报送方式为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三)综合季报表表号:饲综21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填报单位:有效期:2年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填报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饲料管理部门报送。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

3.报送时间为季后10日前,报送方式为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四)基层季报表表号:饲基21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填报单位:有效期:2年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填报说明:1.本表由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报送。

2.报送时间为季后5日前,报送方式为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五)基层年报表表号:饲基11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填报单位:有效期:2年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五)基层年报表(续)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五)基层年报表(续)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五)基层年报表(续)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五)基层年报表(续)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填报说明:1.本表由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单一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机械企业报送。

2.报送时间为年后1月15日前,报送方式为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六)基层月报表表号:饲基31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填报单位:有效期:2年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六)基层月报表(续)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六)基层月报表(续)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六)基层月报表(续)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填报说明:本表由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在当月月底前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七)基层月报表表号:饲基32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填报单位:有效期:2年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七)基层月报表(续)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七)基层月报表(续)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七)基层月报表(续)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填报说明:1.本表由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报送。

2.报送时间为当月月底前,报送方式为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四、主要指标解释一、综合年报表(饲综11表)1.单位名称: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名称。

2.负责人:指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饲料统计的监督和审核工作。

3.统计员:指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中的饲料统计人员,主要职责为监督各企业报送数据、汇总和审核。

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指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所在办公地址。

如果邮寄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在办公地址后使用括号注明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5.联系方式:均指可直接联系到统计员的联系方式。

6.登记注册类型:本制度中的登记注册类型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作为划分经济类型的依据。

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港澳台、外商、其他。

具体分配方法请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7.企业人员(1)职工总数:指企业年末在册职工人数之和,由各种学历人员组成,包括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其他。

(2)特有工种人员:指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

8.按产品分企业数此项统计各类饲料及相关产品的企业数量。

在统计过程中,如果一个企业同时生产一类以上饲料及相关产品,需在各类饲料产品生产企业数中分别统计。

(1)配合饲料:根据饲养动物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的饲料企业。

此项须按照生产能力大于等于5吨或小于5吨分别统计企业数。

(2)浓缩饲料:生产由蛋白质饲料、矿物质饲料、微量元素、维生素和非营养性添加剂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的饲料企业。

(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由一种或多种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的企业。

该类饲料可分为复合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和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三类。

(4)饲料添加剂: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微量物质的生产企业。

(5)单一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作为商品流通的,以一种植物、微生物和矿物质为来源的饲料产品生产企业。

单一饲料产品目录见农业部977号公告。

(6)动物源性饲料: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的企业。

具体目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0号。

(7)饲料机械:生产用于饲料加工、粉碎、混合、制粒操作的工业化设备的企业。

9.行政许可情况:填写本省当年度年仍在有效期的许可证数量。

抱括《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总数量以及新发、换发、变更、注销的分类情况。

10.产品生产情况此项分别汇总由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测合饲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动物源性饲料和饲料机械生产企业填写的生产情况及主要经济指标。

(1)生产能力:是指设备在单位时间内最大加工量(按2000小时/年为单班;按4000小时/年为双班),此处填写本省饲料加工产品生产能力之和。

(2)营业收入: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3)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的饲料产品总量。

11.饲料产品(1)猪饲料:使用对象为猪的饲料。

(2)蛋禽饲料:使用对象为产蛋类禽的饲料。

(3)肉禽饲料:使用对象为产肉类禽的饲料。

(4)水产饲料:使用对象为水产养殖动物的饲料。

(5)反刍饲料:使用对象为反刍类动物的饲料。

(6)其他饲料:无法归入以上类别的饲料产品。

(7)饲料添加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根据生产工艺不同,饲料添加剂分为饲料添加剂(Ⅰ类)和饲料添加剂(Ⅱ类)两种类型。

本统计包括:氨基酸、维生素、矿物微量元素及其络合物、酶制剂、抗氧化剂、防腐剂、防霉剂、微生物等。

(8)其他(饲料添加剂):本报表制度中的其他全部是指在某些范围之内,没有归入相应类别的产品全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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