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工贸易溢出保税货物的处理问题
加工贸易料件短溢及其解决之道
加工贸易料件短溢及其解决之道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料件是海关监管的一个重要项目。
海关对保税料件采用“手册监管”的模式,对企业进口料件、加工生产、制成品复出口等环节通过登记手册进行监管。
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即使没有倒卖原材料,也没有擅自内销,仍可能出现保税料件库存与海关理论库存差异的情况。
这种差异的负数差为短少,正数差为溢余。
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甚至被认定为走私行为而被处罚。
这是很多加工贸易企业十分困惑的问题。
虽然目前多数企业已每月或每季度建立实物库存与海关库存比较的“短溢表”,但“短溢表”只反映截止至某一时间点,加工贸易企业经营保税货物加工、装配等业务的实际数据与海关监管数据之间的差异,反映的只是最终结果,对如何造成短溢,却无法准确找到问题所在,也就不能准确找到解决之道。
造成企业保税料件短溢的原因是多方面,既有流通管理环节,也有生产环节。
有企业本身的问题,也有客户的问题等等。
实践中比较常碰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快递及内部领用造成短溢。
保税料件快递及内部领用是企业在关务管理中很容易疏忽的一个问题。
当企业急需某项材料且数量不大,无法马上通过报关方式进口时,企业为满足生产紧急需要,往往会通过快递方式将材料运至厂内。
这些快递的材料由于企业在使用前没有进行关务数据登记,造成保税材料溢余;样品快递则可能发生材料短少的情况。
企业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在产品正式投产前将样品快递给客户确认。
部分行业需要快递确认的样品数量较多,这些给客户确认的样品因没有进行关务管理登记出现保税料件短少;在新产品研发阶段,企业研发部门通过其他领料方式领取部分材料为新产品设计进行试模或打样,由于没有进行数据登记,也会造成材料短少;部分电子、电器类企业的品质部门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在新产品出货前测试新机型,在领用后没有进行海关数据登记而造成料件短少。
解决上述因快递及内部领用造成短溢的办法很简单,只要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做好相应的统计,由具体负责部门将数据提交至关务部门,经折算、归并后提供给海关作为短溢分析的数据参考。
加工贸易账册管理下保税加工货物通关流程
加工贸易账册管理下保税加工货物通关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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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加工贸易是国际分工的产物,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深必然会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工贸易发展迅速,也逐渐成为我过对外贸易的重要方式。
然而在加工贸易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还存在很多如关于加工贸易‚飞料‛走私问题、加工贸易出口与贸易摩擦问题、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的关系问题等。
因此,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十一五‛时期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课题。
本文主要介绍了加工贸易及加工贸易企业,我国加工贸易的特点,加工贸易发展的阶段,分析了我国加工贸易的现状及发展的问题,并提出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加工贸易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是外商提供的料件加工成成品后返回给提供料件的外商,收取加工费;进料加工是自己付汇购买料件加工成成品之后复出口。
之间的区别在于物权所属不同。
与一般贸易相比,好处在于:全额保税,就是说进口的东西不用缴一分钱的税收,包括关税和增值税。
加工贸易也有退税,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国产料件是可以退税的。
但加工贸易商品必须全部复出口,做核销。
相比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方式也严格的多,复杂的多。
加工贸易企业是指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
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加工贸易是区别于一般贸易的一种贸易方式,在推动本国经济发展和扩大对外经济贸易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亚洲‚四小龙‛在经济起步和腾飞的过程中,加工贸易都曾空前兴旺发达。
加工贸易保税业务介绍
报核的期限
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 料件加工复出口,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 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 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合同因故提前 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 海关报核。
报核所需单证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 册》,包括分册、续册
(b)加工贸易专用进出口报关单 (c)《核销申请表》 (d)海关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签订合同时需注意的事项
进料加工: (1)进口料件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付款
方式、交货期限。 (2)进料加工对口合同,还须写明出口成品所用
料件的单耗和总耗。 (3)双方签订进料加工合同后,应送国务院有关
部、委、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机关,外经贸部机电产品进 出口公司及其授权的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 门(进出口总公司、局级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并 发给《进料加工批准书》,凭以办理海关加工合 同进口料件备案手续。
品的接受人,是连在一
起的一笔交易,其合同
不是以货物所经营单位以买主身 份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又以卖主身份签订出口合 同,为两笔交易,且都是 以特权的转移为特征
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历程
中国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 发展加工贸易业务,当时为区别 于一般贸易方式,称之为灵活贸 易或新型贸易监管.其发展经历 了以下几个阶段:
1995年以来,加工贸易持续高速增长, 1996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在进出口总额中 第1次超过50%,达到1466亿美元,占全国 进出口商品总值的51%; 1998年为53.4%, 2000年为48.5%,2002年,加工贸易进出口 总额更是创纪录地达到了3022亿美元,已 经连续多年占据了我国外贸的半壁河山, 成为我国对外经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 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最新-国加工贸易政策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精品
国加工贸易政策的问题与改进建议一、现行加工贸易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不同部门的政策不配套加工贸易管理涉及海关、质检、外汇、税务、外经贸等多个部门,部门间政策的协调一致对于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部门分别制定政策,缺乏正式的跨部门政策协调机制,因此,部门间的政策不一致、不配套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加工贸易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运作。
例如,由于退税不及时,加工贸易一日游现象日趋严重,降低了企业运行效率,提高了企业运行成本,削弱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如果发挥现有保税区的功能,可以替代香港的中转作用,境外一日游将大大减少。
但是,海关与税务部门对保税区的规定是不配套的,海关认为货物运到保税区视同出口,但税务部门认为只有货物离境才能享受出口退税。
税务部门的这一规定,不仅使加工贸易境内一日游取代境外一日游成为不可能,而且也大大阻碍了保税区建立国际采购中心、发展国际物流业务。
实际上,税务部门关于退税的规定,在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就存在差别,国内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在对加工贸易企业的问卷调查中,企业将税务、外汇、海关部门规定不配套视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与管理中存在的第一位问题参见表1。
表1企业认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按重要程度排序税务、外汇、海关部门规定不配套1管理规定过于严格、手续过多2有关管理部门有效协调不够3鼓励国内采购政策不明显4来料加工企业深加工结转不能退增值税5管理机构办事效率过低6管理人员操作随意性过大7保证金台帐制度增加企业资金成本8深加工结转视同国内销售征税9审批规定不明确10企业遇到问题无处咨询11不法企业走私,造成不平等竞争12管理人员有意刁难企业13企业受到不公正待遇,投诉无门14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整理。
二深加工结转政策不统一。
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加工贸易是指在我国境内向境外供货商提供生产、加工、组装等服务,并将所定制、组装、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或成品直接或间接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
在加工贸易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剩余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以及受灾保税货物,这些产生的材料一般都需要进行管理。
一、加工贸易边角料管理1、定义边角料是指在生产、加工、组装等过程中偶然或规律性产生的不符合规格或尺寸、或者不适合直接用于制品加工的原材料或者产成品的零部件。
2、管理方法由生产车间或加工工厂,按照企业的规定分类保管,根据边角料特性进行合理、创意的加工,减少此类材料浪费。
3、入库标准边角料的入库标准应由企业统一规定,边角料的真实性、数量、质量、类别等入库时都要进行记录。
4、出库审批边角料出库根据企业限定出库审批流程进行处理,出库应有相应的审批材料,避免擅自出库,确保出库的边角料与审批流程一致。
5、报告对于边角料的报告,企业应在规定期内提交边角料信息,便于监管部门与公司掌握边角料存量,做好边角料经济利用和资源管理工作。
6、库存盘点在每月月末,工作人员应该对边角料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与物品实际数量一致。
二、加工贸易剩余料件管理1、定义剩余料件是指制品生产、加工、组装等过程中剩下的、未使用的原材料或者成品零部件。
2、管理方法剩余料件规范的管理有利于材料的再利用与节约,对公司生产也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加工企业应对剩余料件进行定量统计,规划使用方式。
3、入库标准剩余料件入库时应该由企业规定标准,包括数量及质量,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企业要求对入库的物品进行确实记录。
4、出库审批对于剩余料件的出库应当严格遵循企业制定的审批流程,确保出库的剩余料件合乎规定,避免因突发情况而擅自出库。
5、报告剩余料件报告的规定前后应及时报送,方便公司掌握当前库存情况,以便统筹规划剩余料件的使用。
6、库存盘点应该定期对剩余料件进行库存盘点,实现盘库数据的紧密对接,减少物料损失问题。
加工贸易料件短溢及其解决之道
加工贸易料件短溢及其解决之道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料件是海关监管的一个重要项目。
海关对保税料件采用“手册监管”的模式,对企业进口料件、加工生产、制成品复出口等环节通过登记手册进行监管。
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即使没有倒卖原材料,也没有擅自内销,仍可能出现保税料件库存与海关理论库存差异的情况。
这种差异的负数差为短少,正数差为溢余。
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甚至被认定为走私行为而被处罚。
这是很多加工贸易企业十分困惑的问题。
虽然目前多数企业已每月或每季度建立实物库存与海关库存比较的“短溢表”,但“短溢表”只反映截止至某一时间点,加工贸易企业经营保税货物加工、装配等业务的实际数据与海关监管数据之间的差异,反映的只是最终结果,对如何造成短溢,却无法准确找到问题所在,也就不能准确找到解决之道。
造成企业保税料件短溢的原因是多方面,既有流通管理环节,也有生产环节。
有企业本身的问题,也有客户的问题等等。
实践中比较常碰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快递及内部领用造成短溢。
保税料件快递及内部领用是企业在关务管理中很容易疏忽的一个问题。
当企业急需某项材料且数量不大,无法马上通过报关方式进口时,企业为满足生产紧急需要,往往会通过快递方式将材料运至厂内。
这些快递的材料由于企业在使用前没有进行关务数据登记,造成保税材料溢余;样品快递则可能发生材料短少的情况。
企业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在产品正式投产前将样品快递给客户确认。
部分行业需要快递确认的样品数量较多,这些给客户确认的样品因没有进行关务管理登记出现保税料件短少;在新产品研发阶段,企业研发部门通过其他领料方式领取部分材料为新产品设计进行试模或打样,由于没有进行数据登记,也会造成材料短少;部分电子、电器类企业的品质部门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在新产品出货前测试新机型,在领用后没有进行海关数据登记而造成料件短少。
解决上述因快递及内部领用造成短溢的办法很简单,只要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做好相应的统计,由具体负责部门将数据提交至关务部门,经折算、归并后提供给海关作为短溢分析的数据参考。
我国加工贸易政策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我国加工贸易政策的问题和改进建议一、现行加工贸易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不同部门的政策不配套加工贸易管理涉及海关、质检、外汇、税务、外经贸等多个部门,部门间政策的协调一致对于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部门分别制定政策,缺乏正式的跨部门政策协调机制,因此,部门间的政策不一致、不配套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加工贸易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的运作。
例如, 由于退税不及时,加工贸易“一日游”现象日趋严重,降低了运行效率,提高了运行成本,削弱了的国际竞争力。
如果发挥现有保税区的功能,可以替代香港的中转作用,境外“一日游”将大大减少。
但是,海关与税务部门对保税区的规定是不配套的,海关认为货物运到保税区视同出口,但税务部门认为只有货物离境才能享受出口退税。
税务部门的这一规定,不仅使加工贸易境内“一日游”取代境外“一日游”成为不可能,而且也大大阻碍了保税区建立国际采购中心、发展国际物流业务。
实际上,税务部门关于退税的规定,在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就存在差别国内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在对加工贸易的问卷调查中,将“税务、外汇、海关部门规定不配套”视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与管理中存在的第一位问题(参见表1)0表1认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按重要程度排序税务、外汇、海关部门规定不配套1管理规定过于严格、手续过多2有关管理部门有效协调不够3鼓励国内采购政策不明显4来料加工深加工结转不能退增值税5管理机构办事效率过低6管理人员操作随意性过大7保证金台帐制度增加资金成本8深加工结转视同国内销售征税9审批规定不明确10遇到问题无处咨询11不法走私,造成不平等竞争12管理人员有意刁难13受到不公正待遇,投诉无门14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问卷调查整理。
(二)深加工结转政策不统一深加工结转政策不统一已成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的焦点问题。
深加工结转政策涉及面广,据调查,山东约25%,江苏、浙江约40%,福建、广东约60%勺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需要深加工结转后再出口(《关于研究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一、概述加工贸易是一种特殊的国际贸易形式,一般情况下会产生一些称为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或受灾保税货物的材料或产品。
这些物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和价值,需要做好管理,以充分利用和降低损失。
本文将介绍加工贸易中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二、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的处理1. 定义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定义如下:•边角料: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或者是生产出来的材料中不符合规格要求,但是具有一定价值和用途的物品。
•剩余料件:指在生产过程中剩余下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一般情况下可以再次利用。
•残次品:指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不合格产品,由于技术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用于生产。
•副产品: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但并非主要产品,却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2. 处理方式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再加工将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重新加工,使其达到规格要求,变成可用的正品。
(2)销毁将不合格或不再使用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进行销毁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回收利用将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中的有用物质回收,再次利用。
(4)特殊处理对于一些特殊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需要特殊的处理方式,比如对于某些电子废弃物需要进行专业的处理。
3. 相关管理措施为了合理利用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确保加工贸易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需要做好以下相关管理措施:(1)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对于加工贸易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需要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对于每一种物品都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标准和条件。
(2)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加工贸易中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的收集、分类、存储和处理工作。
(3)严格管理仓库和场地加强对仓库和场地的管理,确保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储存在符合要求的场地和设备中,避免造成损失或污染。
加工贸易中会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建议
加工贸易中会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一.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前期准备期间1.用于试生产的料件和产品与投入量产的料件和产品难以区分,会导致无法正确进行手册备案。
建议:制造部对试生产与量产的料件和产品在料号上进行区分,采购部根据料号来区别开立不同的订单类型。
2. 若公司内对于保税料件的管理未达到海关相关规定的标准,在海关验厂及临检时会发生很多问题。
建议:仓库:须设立料件保税仓、线边仓、成品保税仓和非保税仓;并监督配合制造部严格按照保税与非保税料件不同的方式领用料件。
制造部: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保税与非保税料件不同的方式来领用料件。
3.进出口部不能及时了解新增料件的产生,以致不能及时办理向海关备案的准备工作。
建议:计划部每周提供详细的新增料件表给进出口部,再由进出口部自行维护新增料件的信息,做好向海关备案的相关事宜。
4.要向海关申请进口料件的备案项目过多,给公司以后管理带来太多的麻烦。
建议:对进口料件的项号进行归并。
参考深圳海关的归并原则:海关备案税则号与公司内部的库存料件对应关系按以下顺序展开,税则号→料件的品名→规格,来进行归并(即同一税则号、同一品名、同一规格的料件可以进行归并)为满足以上归并要求及其他备案需要的要求,各部门需做以下事宜:计划部/制造部:提供进口料件的中文品名和规格、型号、功能、用途、描述,并协助进出口部对进口料件进行归并。
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口料件的海关税则号、原产国、数量、单位及单价等信息。
进出口部:整理采购部提供的信息,并对海关税则号进行确认后,对进口料件进行归并。
5.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进口料件中通常会存在可相互替代的料件或是存在部分通用料件。
建议:制造部和计划部能够对进口料件的可替代性及通用性进行预先判断,并在进出口部向海关申请备案前告知进出口部,以便能够及时做相应的调整工作。
6. 开展的加工贸易中可能会有部分生产工序需要委外加工。
建议:由于委外加工按海关目前的规定:委外加工要在申请手册备案时同时提出审批申请,故需要以下部门配合工作:制造部/计划部:负责分析哪道生产工序需要委外加工,计算委外加工所需的进口料件清单和总量并提供工艺流程图说明需委外加工的工序。
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
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一、概述
加工贸易是指境内外企业合作进行的加工制造、组装、装配、修配、改良、加
工保养、深加工等作业活动。
加工贸易涉及的物品可能包括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
为了加强对这些物品的管理,制定本文档。
二、管理办法
2.1 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
1.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应当实行分类存储,各类别之间
应当明确隔离。
2.为了防止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流入市场,应当采取适
当的处理措施,如销毁、回收、再加工等。
3.对于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4.对于存在侵害知识产权或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
次品和副产品,应当立即停止加工生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2 受灾保税货物
1.受灾保税货物应当实行分类存储,按照保税和非保税货物分开存储,
各类别之间应当明确隔离。
2.受灾保税货物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查验、处理、运输等工作,确保安全、
规范、高效。
3.对于因灾害导致的受灾保税货物,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给予适当减免关税和增值税等税费。
三、总结
本文档详细阐述了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
办法,希望能够对加工贸易企业在相关物品处理方面提供帮助。
同时,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加强对这些物品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合法合规经营。
2024年我国加工贸易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探析
2024年我国加工贸易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探析一、加工贸易概述加工贸易,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企业从境外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等,在国内进行加工、装配后,再将成品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
这种贸易形式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对于吸引外资、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加工贸易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附加值低:我国加工贸易中,大多数企业从事的是低端加工制造,产品附加值较低,利润空间有限。
技术创新不足: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在技术研发、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投入较少,缺乏核心竞争力。
资源环境压力大:加工贸易往往伴随着高能耗、高污染的问题,给我国资源和环境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对外依赖度高:许多加工贸易企业过于依赖外部市场,一旦国际市场发生变化,企业的经营状况就会受到影响。
三、原因分析产业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些产业的技术门槛较低,竞争激烈,难以形成持续的竞争优势。
创新能力不足:企业普遍缺乏创新意识,研发投入不足,难以支撑产业的高端发展。
环境保护意识薄弱:部分加工贸易企业为追求短期利益,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国际市场风险意识不强:许多企业过于乐观地估计国际市场的前景,缺乏对风险的有效评估和防范。
四、解决办法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提高环保意识:加强企业环保意识的培养,推行绿色制造,实现加工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多元化国际市场:积极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分散国际市场风险。
五、政策建议政策引导: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加工贸易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资金支持: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为企业提供低息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我国加工贸易政策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我国加工贸易政策的问题与改进建议【摘要】我国加工贸易政策作为我国外贸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备受关注。
当前我国加工贸易政策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加工贸易规模相对较小、部分加工企业缺乏竞争力等。
为了推动加工贸易政策的改进建议,我们应该加强对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同时加强政府监管,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有效提升我国加工贸易政策的实施效果,推动我国外贸事业的发展。
我国加工贸易政策还有待改进,但是我们有信心未来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我国加工贸易政策、问题、改进建议、背景介绍、问题意识、当前存在的问题、加工贸易政策改进建议、总结评价、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剧,我国加工贸易政策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加工贸易政策是指中国政府利用其较低的人力成本和资源优势,引导外资企业来华加工制造,再将成品出口到国际市场,从而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和外贸增长。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加工贸易政策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
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和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我国加工贸易政策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我国加工贸易企业面临着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内部成本压力;一些问题和弊端也开始显现,如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劳动权益保护等。
深入探讨我国加工贸易政策存在的问题,寻找改进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挑战。
只有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国加工贸易政策,才能更好地适应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至此。
1.2 问题意识当前我国加工贸易政策存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工贸易政策导向不明确,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
二是加工贸易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监管不严、违规现象频发等问题。
三是加工贸易政策促进效果不佳,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是加工贸易政策在面对国际贸易变化时不够灵活适应,缺乏整体性和长远性规划。
加工贸易企业保税货物管理研究
加工贸易企业保税货物管理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在外贸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加工贸易企业利用国内低成本资源和劳动力进行生产,同时进口原材料和配件,加工后再出口,完成国内外贸易循环流通,成为我国外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模式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因此企业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保税货物管理模式,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保税货物的定义和种类保税货物指的是在境内特定区域中有关部门监管下进口或生产的,暂时不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款的货物。
保税货物主要分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展览保税货物、物资换货保税货物和回购保税货物等四大种类。
其中,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是指在境内特定区域内进行的加工贸易业务中所使用的货物。
展览保税货物是指在境内特定区域内举行的国际性展览所使用的货物。
物资换货保税货物是指进口或出口国有内部关联企业进行的物资和产品的交换所使用的货物。
回购保税货物是指进口货物销售后,境内企业将销售所得的人民币支付给外商,外商再用此款项回购的货物。
加工贸易企业保税货物的管理涉及到海关、税务、商务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
在当前的管理模式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
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对保税货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进出口货物交接环节上checkbox do not allow自己放任自流,导致货物管理松散、流失严重,质量安全难以保证。
(二)信息掌握不全面。
现有的监管体系缺乏一套完整的监管信息系统,缺乏对企业生产销售等全流程的监控和管理,导致各部门信息不共享、不连通,监管产生盲区。
(三)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
一些企业缺乏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无法对突发事件进行迅速处置,导致保税货物损失严重,企业经济损失惨重。
(一)优化管理模式、完善自身监管机制。
加强内部管理,假如现代仓储管理规范化;配合海关、税务部门,建立起一套规范、严格的保税货物管理流程和监管机制,并定期开展自检和内审,适时开展对外部审核等机制的配合。
加工贸易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对策
加工贸易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对策加工贸易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对策随着全球范围内的经济一体化不断加深,国际贸易的发展呈现出日益频繁、多元化的趋势。
加工贸易作为一种典型的国际贸易模式,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统计,我国加工贸易已经成为贸易总值的近三分之二,其中大量的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加工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出口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
但是,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我国当前加工贸易的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对策进行阐述。
一、加工贸易发展现状1.出口额逐年增长,但质量存在差异从出口额的角度看,加工贸易作为我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额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自2010年以来,我国加工贸易出口额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我国加工贸易总额为20651.96亿元,同比增长11.4%。
虽然出口额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加工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不尽相同,其中低端产品所占比例仍然较大,这也成为发展的瓶颈。
2.贸易模式逐步多样化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加工贸易的出口,主要以加工出口为主,但是随着进口加工和一些品牌直销的增加,加工贸易平台的多样化趋势日益明显,贸易形式也较为多样化,如OEM生产、SKD装配、CKD装配、ODM模式等等。
此外,有些公司通过与国外商业企业建立商业合作,直接销售产品到国外市场,这也推动了中国加工贸易的多元化和全球化发展。
3.外部环境变化举足轻重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于加工贸易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自2018年以来,贸易摩擦所带来的影响已经显而易见。
一些国家的贸易政策、技术政策、投资政策都对中国加工贸易形成了较大的冲击。
此外,新冠疫情等全球性灾害,也是加工贸易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应对措施对策加工贸易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比较多,应对措施也比较繁琐。
下面笔者就加工贸易发展应对措施对策进行以下探讨。
1.升级转型,推动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我国在加工贸易方面具备了基础配套设施和产业发展基础,然而在当前全球加工贸易的竞争环境下,过去单纯依靠资本、资源、劳动力等要素优势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2024年广东加工贸易存在难题及措施
2024年广东加工贸易存在难题及措施加工贸易作为广东省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格局的变化和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广东加工贸易面临着一系列难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加工贸易现状、存在的主要难题、应对策略与措施以及展望与建议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加工贸易现状概述广东省作为中国的经济大省,加工贸易一直是其外贸的支柱之一。
凭借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完善的产业链,广东省吸引了大量外资,成为全球重要的加工制造基地。
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不仅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增长,还带动了就业和技术的进步。
然而,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和国内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广东加工贸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二、存在的主要难题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频发,给广东加工贸易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
出口市场受到压缩,订单减少,企业盈利空间受到挤压。
劳动力成本上升: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广东省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这使得加工贸易企业的成本压力加大,竞争力下降。
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滞后:长期以来,广东加工贸易主要依赖低成本优势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而在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方面相对滞后。
这导致了产品附加值低,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
产业链协同不足:虽然广东省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但在实际运作中,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并不紧密。
这导致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影响了整体产业链的竞争力。
三、应对策略与措施深化国际合作,拓展多元化市场:面对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应积极深化国际合作,拓展多元化市场。
通过参加国际展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等方式,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
推动产业升级,提高附加值: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等措施,提高产品附加值。
浅谈我国加工贸易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我国加工贸易存在的问题1.我国加工贸易处于国际产业增值链条低端,缺乏持续增长的潜力:当前,我国企业加工贸易主要是为跨国公司国际产业链的下游产业,提供加工或者组装业务。
即便是在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好的沿海地区,制造业加工增值环节,也多是停留在主要原材料和技术设备的加工生产阶段,其中零部件与原材料主要靠进口,特别是那些高技术水平的设备,更是过分依赖进口。
原料本地采购率低,国内产业链条短,极大地限制加工贸易在经济产业关联和技术外溢效应作用的发挥,致使我国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依然处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或者低技术工序,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低下,对外贸易出口缺乏增长潜力,企业研究开发能力不足,技术和加工制造水平档次不高,在加工贸易中缺少高附加值、高新技术、高创汇的项目。
这种核心技术落后的现状,导致我国出口产品受制于国外市场的现象较为严重。
2.加工贸易中,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占比重大我国加工贸易发展中,特别是在初期因为对短期经济效益的过度关注和追求,加之环保法律、法规不健全、技术水平落后等原因,使得我国加工贸易在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一些高污染、高耗能产品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外资企业占据我国加工贸易的主导地位当前,我国加工贸易中,外商投资企业是经营的主体,在加工贸易企业中占据绝大部分的比例,相对而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比重较低,并且外商独资进料加工贸易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强,在加工贸易中,民族企业并没有成为主导力量。
可见,国内企业参与全球化的力量薄弱,我国原有的工业基础与技术实力并没有发挥出来,严重阻碍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也不利于国内配套程度的提高。
我国加工贸易发展中,外资加工贸易企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使得加工贸易的配套多集中在外资企业,人员流动也主要集中于此,这些对产业关联和技术外溢带来很大的局限性。
如此,我国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受外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限制。
4.加工贸易地区发展不平衡我国加工贸易区域,东部沿海地区呈现基础好、发展快与规模大的特点,中西部地区不管是规模还是发展速度,承接制造产业和加工工序专业的条件并不成熟,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依然有着很大的差距。
加工贸易保税手册重点难点精讲及保税管理筹划
加工贸易保税手册重点难点精讲及保税管理筹划
摘要:
一、加工贸易保税手册概述
二、保税管理筹划的重要性
三、保税手册的重点与难点
四、保税货物跨关区结转深加工的管理办法
五、加工贸易企业保税货物管理的策略
正文:
一、加工贸易保税手册概述
加工贸易保税手册是企业在进行加工贸易业务时,向海关领取的一种备案登记凭证。
它是企业进行保税加工业务的依据,也是海关监管保税加工业务的重要手段。
二、保税管理筹划的重要性
保税管理筹划是企业进行保税加工业务的关键环节。
通过保税管理筹划,企业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保税加工成本,提高保税加工效益。
三、保税手册的重点与难点
保税手册的重点和难点主要体现在保税料件的管理、保税成品的管理、保税货物跨关区结转深加工的管理等方面。
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加工贸易是指在加工贸易条件下,根据国务院的政策,将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加工、组装、装配等生产活动,然后将加工后的产品出口的一种贸易形式。
在加工贸易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等。
为了规范管理这些货物,保障贸易的顺利进行,并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和残次品的管理办法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和残次品是指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不符合出口产品质量要求或者无法使用的原料、零部件或成品。
这些货物在加工贸易过程中往往会产生较多,如果没有有效的管理,将会对生产效率、质量控制和经济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国家对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和残次品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边角料和剩余料件的管理: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对边角料和剩余料件进行分类、统计和登记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废或处置。
同时,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尽可能减少边角料和剩余料件的产生。
2. 残次品的管理: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以防止残次品的产生。
对于确实无法避免的残次品,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或销毁。
3. 边角料、剩余料件和残次品的处置:加工贸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择合法的方式进行处置。
边角料和剩余料件可以进行回收再利用、销售或者转送其他企业进行加工利用;残次品可以进行返工修复、销售给特定市场或者进行销毁处理。
企业在处置过程中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二、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副产品是指在加工生产过程中,除了出口产品外产生的其他产品。
受灾保税货物是指在保税区内的货物,受到自然灾害导致不能按期办理报关的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这些货物,国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1. 副产品的管理:加工贸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副产品进行统计、登记和分类管理。
加工贸易企业保税货物管理研究
加工贸易企业保税货物管理研究[摘要]加工贸易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业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何管理好加工贸易促进其有序推进和健康发展是社会、政府以及加工贸易企业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而保税货物管理是其中的关键。
针对保税货物管理中的常见问题,通过概念阐述与问题梳理,基于集成场理论视角,讨论了保税货物管理关键要素。
并分别从制度完善、责任清晰、流程规范以及管理信息化等角度提出优化措施,为相关问题的研究与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加工贸易企业;保税货物;管理策略加工贸易是我国重要的贸易活动,是促进国民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
本文以加工贸易企业保税货物管理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内涵及保税货物管理优化背景的概括,从制度、责任、流程以及信息化等方面分别提出优化建议,对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1保税货物概述1.1保税货物的概念分析所谓的保税货物,在英语中被称为“Bondedgoods”,一般是指经一国海关的批准后,在进境后,先不用办理纳税的手续,然后在该国境内对这批货物进行储存、加工或者装配后,最后再复运出境的一种货物。
而我国的《海关法》对“保税货物”的定义则是:“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保税货物制度是一种广泛应用的策略,在国际贸易中占据很大的比重。
1.2保税货物的特点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定义和相关解释条例,保税货物具有如下三个方面的显著特征:1.2.1目的特定根据各国颁布的《海关法》,保税货物是一种具有特定目的的进口货物。
其特定的目的主要有两种,分别是:货物存储和加工制造。
本文所阐述的是第二种以加工装配为主要目的的货物加工制造的活动。
1.2.2暂免纳税在各国的《海关法》中,对保税货物的定义中都提到了暂免纳税这一点。
例如,我国的《海关法》在第四十三条中就明确规定:经由海关批准的待进口的保税货物,当收发货人员向海关缴纳相应保证金后,可暂时免去保税货物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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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工贸易溢出保税货物的处理问题深圳海关张婕【内容摘要】本文针对加工贸易后续监管中普遍存在的溢出保税货物的处理问题,作出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执法建议。
【关键词】溢出行政处理海关调查证据认定在加工贸易监管中,保税货物数量溢出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
但对出现这种现象的成因、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监管以及如何在行政处罚中体现和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一直以来,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一方面保税货物数量溢出现象在海关的后续监管业务中普遍存在,另一方面海关对溢出保税货物的监管缺少明确的制度规范,这就给海关监管带来了执法的风险。
海关对溢出保税货物的监管的政策制定、监管模式、查缉手段都值得我们探讨和思考。
一、行政执法中溢出保税货物的情况及分类溢出保税货物是指通过平衡核算的方式计算得出的加工贸易企业实际库存保税货物多于理论库存保税货物的数量。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保税货物的理论库存数=进口保税货物的数量-出口成品折算成保税货物的数量。
实际库存保税货物的数量-理论库存保税货物的数量〉0,属于保税货物多溢的情况;实际库存保税货物的数量-理论库存保税货物的数量〈0,属于保税货物数量的短少。
根据以上的计算公式分析,保税货物溢出包含着两种具体情形,其一为企业保税货物的理论库存数本身为负数,即企业出口成品折算为保税货物的数量大于进口保税货物的数量,这种情况我们称它为理论溢出;其二为企业保税货物的理论库存数为正数,但是实际库存保税货物的数量大于理论库存保税货物数量,这种情况我们称其为实际溢出。
二、海关对溢出保税货物进行监管的必要性及法律依据溢出保税货物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海关监管的保税货物,法律规定海关有职责对保税货物实施监管,确保国家税收的应收尽收。
如果对企业实际溢出的保税货物置之不理,有可能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为企业的走私违法提供可乘之机。
《海关法》第一百条规定,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因此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对保税货物的监管要求即是经过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如果需要在国内销售的,则需要依法缴纳关税。
由于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监管采取的是单证流和物流相分离的模式,企业溢出的保税货物是在加工贸易后续监管中通过下厂稽查、盘仓、平衡核算等方式发现的,因此如果在后续监管中对溢出的保税货物不作处理,前期监管备案、核销以及口岸放行等环节无法发现溢出保税货物,那么海关对企业溢出的这部分保税货物的管理即处于真空状态。
然而在目前已经出台的海关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对如何监管加工贸易企业溢出保税货物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
200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加工贸易剩余料件的监管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笔者认为,剩余料件和溢出保税货物在概念上存在着差别。
《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剩余料件,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过程中剩余的、可以继续用于加工制成品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
溢出保税货物指的是企业在实际库存保税货物数量比理论库存保税货物数量多的情况下,多出的那部分保税货物。
首先,溢出保例如也有不能继续用于加工生产的,税货物既有可以继续用于生产加工制成品的进口料件,理论溢出的情形。
第二,溢出保税货物的原因不一定是企业在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中剩余的,溢出保税货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企业在实际生产中产生的加工单损耗与企业向海关备案的单损耗有一定的差异(2)在实际的生产中企业使用部分国内购买的货物生产保税货物。
(3)在实际生产中保税货物和保税货物之间或者保税货物和非保税货物串换使用。
(4)企业高报单耗造成保税货物溢出。
(5)企业由于改进工艺等原因产生剩余料件等。
溢出保税货物的原因比较复杂,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调查办案的过程中具体查明。
因此笔者认为,该《办法》不能为海关对溢出保税料件进行监管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在海关出台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也缺少对溢出保税货物监管的制度性规定。
制度规范上的缺失给海关的执法带来了风险,容易造成执法不统一、监管不到位、执法疑难问题增加、执法效率下降、走私违法风险增大等问题,同时也不符合海关依法行政的原则,需要及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对该问题予以明确。
三、目前海关对溢出保税货物的监管方式及其存在的弊端在目前海关的执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监管方式对溢出保税货物进行监管:第一种方式为:将溢出保税货物纳入海关监管,第二种方式为:要求企业对溢出的保税货物进行内销补税。
第一种方式又分为两种具体的操作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在案件稽查、调查阶段通过对企业进出口保税货物的初步核算即发函主管海关对企业溢出保税货物纳入海关监管;第二种方法是在案件审理阶段通过对企业进出口保税货物的平衡核算和相关证据的审核,在对案件定性处罚后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之第五条责令企业将其溢出的保税货物纳入海关监管。
关于上述第一种做法,笔者认为,立案调查的案件,在案件尚未经过最终的事实认定、定性处罚的情况下,由海关责令相关企业办理溢出的料件纳入监管的海关手续,一是缺乏准确认定的事实基础,二是直接由海关作出决定,无法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关于第二种做法,笔者认为,在案件审理阶段对案件定性处罚后对溢出保税料件进行处理是合理的,因为此时涉案相关事实已经调查清楚,证据固定充分,但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之第五条的规定将企业保税货物纳入海关监管欠妥。
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依照本实施条例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但不没收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不免除有关当事人依法缴纳税款、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的义务。
笔者以为,该条规定的含义是指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同时,企业有办理相关海关手续义务的,应当责令企业办理海关手续。
例如,企业漏缴税款的,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应当补缴税款,即使海关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仍然不能免除其补缴税款的义务。
但是企业办理海关手续的义务来源于《海关法》或其他海关法规规定的,并非直接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由于目前海关没有明确的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企业有义务将溢出的保税货物纳入海关监管,因此,引用此法条责令企业对溢出保税货物办理纳入海关监管的手续,在法律依据上存在着漏洞。
关于纳入海关监管的程序和操作办法,海关目前也无任何规范性文件对其加以规定。
在执法实践中一般以海关业务联系函的形式通知内勤海关对企业溢余的保税货物纳入监管。
笔者以为,影响相对人权益义务行政行为,应当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和规范的操作程序。
因此,海关对企业溢出的保税货物作出纳入海关监管的决定,需要有明确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否则将会给海关带来较大的诉讼风险。
关于要求企业对溢出保税货物进行内销补税的监管方式,笔者认为,在没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企业对溢出的保税货物必须进行补税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要求企业对溢出海关的监管目的是确保税货物进行内销征税不符合海关的监管目的和企业的实际生产需求。
.保企业进口的保税货物加工成成品后全部复出口,保证国家税收的应收尽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直接要求企业内销补税,剥夺了企业的选择权,不利于保护企业合法的经济利益,也违背了海关监管的初衷和目的。
有些企业在市场上没有内销的销售渠道,全部产品直接出口到国外,要求这些企业对溢出的保税货物进行内销补税的处理,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不符合海关工作“服务经济”的原则。
综上所述,由于缺乏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明确规定,海关对于溢出的保税货物的监管存在着执法不统一和执法不规范的做法。
笔者以为,制定监管溢出保税货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明确海关具体的监管和操作程序是解决目前执法实践中有关问题的当务之急。
四、对溢出保税货物实施监管的有关建议(一)、准确认定溢出货物为保税货物是有效监管溢出保税货物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保税货物数量短少无正当理由即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因此对于保税货物数量短少的正当性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企业只要不能证明其短少的保税货物是有正当理由的,海关即可认定其无正当理由。
但是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并未规定企业有义务举证证明溢出的货物为保税货物,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无论是要求企业将溢出的保税货物纳入海关监管还是要求企业内销征税,都是海关对行政相对人科以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需要法律的明确授权。
因此,海关在对溢出保税货物纳入海关监管之前,应当举证证明溢出货物为海关监管的保税货物。
(二)制定和完善监管溢出保税货物的海关规章制度,是有效监管溢出保税货物的根本保障。
企业之所以会溢出保税货物,原因是复杂的,包含了前期监管和后续管理的一系列问题。
笔者建议:第一,海关制定和完善对溢出保税货物进行海关监管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海关监管的方式和程序;第二,在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的前提下,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对溢出保税货物的处理方式,既可以选择对溢出保税货物重新纳入海关监管也可以选择内销征税;第三,针对溢出保税货物的不同原因,制定相关的配套监管措施。
例如,如果企业是因为实际单损耗比备案单损耗小造成的溢出保税货物,海关可以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到主管海关变更单损耗,避免将来重复发生溢出保税货物的情况;第四,如果企业涉嫌伪报单损耗造成的溢出保税货物,海关则应当调查该企业是否存在走私或者走私行为。
总之,健全和完善海关对溢出保税货物的监管规定和监管程序,明确对溢出保税货物进行处理的具体操作办法是保证海关执法统一,防范执法风险的根本保障。
审稿专家:政法司巡视员成卉青(责任编辑:王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