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

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全员医疗服务水平,规范管理程序,有序培养人才,经院办会研究,现就继续教育相关规定试行如下:

一、审批程序

1、凡上学(脱产、函授、电大、自学考试等)、进修学习、短期学习、学术会等,(1)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外出进修人选由科主任提名并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批表》(2)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3)主管医务科或护理部审查签字、主管院长、主管医务科或护理部院长、院长签字批准。(4)如果个人主动申请外出进修学习者须上交个人申请一份到医务科,然后履行手续同上述(2)(3)

2、各类学习结束后,经本人写出学习总结及回院开展的工作计划,装入个人技术档案,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督导检查和事后评价。

3、凡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学习者,外出期间按事假或旷工处理,一切费用自理。

二、各种学习的分类管理和待遇

1、函授学习

医院支持本院职工参加相关专业的函授学习班,但应在不影响

工作的前提下参加。授课或考试时间应利用节假日,如节假日不足时,按事假解决,差旅费等一切费用按相关规定报销一半。

2、离职进校学习

(1)在校期间县财政拨发给本人的工资部分照发(按实发部分),医院补发部分停发,学杂费及差旅费医院报销一半。

(2)在校实习期间,在外院实习,按在校待遇对待,回本院实习,除奖金免发,其它待遇同在职职工一样。如顶班工作可补助医院补发工资部分,按日计算。

3、外出进修学习

(1)外出进修需在本院工作满五年,取得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基本功扎实,具有培养前途的专业技术人员。

(2)进修期间享受奖金额度由主任决定,最高不超过本科奖金的50%,工资、补贴按上班人员一样照发,其它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3)进修费由科室列支。

(4)交通费一年最多报销二趟,其余自理。

(5)进修期间不安排年休假、探亲假和星期天,不享受出勤奖和星期天补助,但享受各种福利待遇。

(6)进修期间补助,住宿按20元/日,生活补贴按15元/日,科室列支。

(7)若为医院新项目专项开展外出进修,高级职称医护人员,三月以内的一切待遇按正常上班对待,其余事项按进修标准执行。

4、短期学习

(1)参加短期学习班,交通费、住宿费、学费及资料费由医院

审批归类列支(临床、医技科的人员由科内的在科室列支,职能科人员由医院报销)。生活费用日补15元,30天以内按所在科出勤对待,30天以上按进修对待。开展新项目或特殊性质的培训班,经院长认可后,学杂费可以实销实报,其他可参照进修办法执行。

(2)鼓励职工善于总结临床经验,积极撰写论文,论文必须实事求是,是自己工作实践的总结,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予承认。对有价值的论文或被国家级杂志正刊录用者,论文刊登费由医院报销(报销按程序执行),但每年报销不超过两篇。

(3)为了加大培养我院高精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力度,凡报名参加在职研究生考试者所在科室均应大力支持,届时取得硕士学位者,一切交通费,住宿费,学杂费等均实报实销。

三、脱产进修学习结业后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医院年度业务建设规划,每年选派10—15名同志外出进修深造,以提高我院整体医疗护理质量。但由于种种原因,在进修学习期间或进修回院后,申请调出者须加倍交纳培养的各种费用方可办理调出手续。否则不予办理,不包括上级组织调动工作的情况。

四、继续教育后期考核评价、激励管理

1、对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的工作人员在审批时,审批表上要注明后期考核期限、考核目标、考核标准等内容。

2、考核工作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分别由医务科或护理部执行。

五、完成每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不少于240学时(6学时为1学分)要求40分达标,满

分48分。完不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的,年度不予晋升职称(技术职称、工人级别职称),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

六、遵守学习时间

规定每周五下午为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时间,医院每月有2个下午为全院业务学习讲座时间,由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讲课。课前签到,课后开卷考试。其余2个下午科室自行安排业务或法律法规学习等。

七、严格执行继续教育相关制度

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回来的,要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讲授所学知识内容,学分证需交到继教办办理登记手续,继教办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

本规定从2012年8月20日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院办酌情解决。

外出进修学习审批及事后评价表

姓名性别职称科室填表时间学习地

进修学习所在单位(医院或学校)

起止时间学费或进修

费(是、否)含食宿

进修学习项目内容

科室意见科主任签字

医务科或护理部主任

意见

主管院长

意见

主管医务科、护理部

副院长意见

院长意见

事后效果评价表

进修学习回我院后表现及所做的主要工作:

评价小组根据贡献情况评定结果:

A、成绩突出

B、理想

C、合格

D、一般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领导审批后,医务科留一份备案及事后评价,财务科留一份作为报销依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