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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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教研[2009]156号
关于印发《泰顺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方
案(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地把握泰顺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情况,引导教育教学改革健康协调发展,确保我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现结合我县现状,特制定《泰顺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及时发现学校教学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有效地调控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泰顺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分管教育教学研究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担任。
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师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根椐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完成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任务。
三、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要以新课程标准与理念为依据,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团队性原则
注重团队成绩与个人利益的相关联的关系.
(三)综合性原则
注重学生、教师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关注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各个相关因素和环节。
(四)实效性原则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到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四、工作目标:
(一)建立教师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每个学校依据教育局的评价方案,结合本校实际,要求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积极开展校际联合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分析既要考虑横向比较,又要考虑学生基础,作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内容要紧紧围绕“学科教学质量”这条主线,既可以结合教学常规等过程质量,也可以结合民意测评情况等。教学质量评价的结果最终以定量分值的方式,在每年七月份上报教育局。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表中,教学绩效的分数将以此为依据。学校要逐渐将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跟任课老师的评优评先、选调、绩效工资挂钩。评价分值位于学校内后15%的教师取消当年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和参加县城选调的资格。县教育局每年表彰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增设“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教师奖”。学校受表彰教师的比例与该校整体教学管理质量挂钩,最多不超过15%,具体人员依据该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值确定。
(二)建立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体系。该体系由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社政(品德)等“文化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艺术与技能”学科质量监控两项内容组成,由两项内容综合考虑,分类确定教学质量优秀奖的学校,县教育局每年分类表彰教学质量优秀的学校。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等实施为每学年抽测(或评估)一次,每次抽测(或评估)若干科目,每个学校抽测一定比例的学生,凡是课时设置少于国家规定课时数的,要相应扣除一定分数。“艺术与技能”学科质量监控还可以结合各项竞赛成绩或学校组织的学生活动情况进行测评,测评成绩在“文化”科目考试前公布。学校要进一步关注、指导成绩后20%学生的学习。
学校类别可以根据年度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建立教师专业发展促进体系。各学校要重视教师的教师专业成长,完善各学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建立教师专业成长记录袋。
(四)大力完善学生学籍。学生的学籍是评价方案的基础性工作,对完善教学评价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学校要及时核对学籍,大力完善学籍工作。
组织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是为了加强教学诊断、反馈、促进发展的功能,切实提高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组织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根据违规性质,给予严肃处理。教研室对下一学年的各项质量评估细则的条款如有调整或补充,将在学年初予以公布。
附件:
1、泰顺县小学学科教学质量评估细则
2、泰顺县初中学科教学质量评估细则
二OO九年九月八日主题词: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县府办、县政协办公室,张平副县长
泰顺县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9月8日印发
附件1:泰顺县小学学科教学质量评估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及《泰顺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方案》精神,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学校教学绩效,深入推进实施新课程,全面提高我县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特拟定该细则,具体如下:学校教学质量量化分值=学校“文化”科成绩量化分值+ “艺术与技能”科成绩量化分值×15%
根据各校量化分值的大小,县教育局每年分类表彰教学质量优秀的学校。县城学校设
一、二等奖各一名;镇级小学设一、二、三等奖的学校分别为一、一、二名、乡级小学设一、
二、三等奖的学校分别为一、二、四名,并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特别奖。
一、“文化”科目教学质量评估:
(一)抽样科目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品德五门学科。
(二)分类评估
全县小学实施分类评估。第一类为县城小学:实验小学、罗阳镇小、罗阳镇二小、新城学校、育才小学。
第二类为建制镇级小学:司前镇小、西旸镇小、筱村镇小、筱村镇二小、泗溪镇小、彭溪镇小、雅阳镇小、仕阳镇小、龟湖镇校、三魁镇小、下洪乡校。
第三类为其他中心校:南院乡校、岭北乡小、仙稔乡小、包垟乡校、黄桥乡小、联云乡小、新浦乡小、翁山乡小、泗溪镇二小、百丈镇小、凤垟乡小、九峰乡小、横坑乡小、月湖乡小、峰文乡小、柳峰乡校、松垟乡小、仕阳镇二小、东溪乡校、雪溪乡小、万排乡小、三魁镇二小、大安乡校、垟溪乡校、洲岭乡校。
第四类为村级小学,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学区教办)实施评估管理。
(三)统一检测科目评估办法
1、学校“四分值”评价:
(1)单科平均分数计算:将全校某年段学生的各科原始分数之和除以应考生数。
(2)学校年段总分平均分计算:学校某年段各个单科平均分数之和。
(3)校总分优秀率计算:该校某年段总分优秀人数除以应考生数(优秀人数确定为全县同类学校本年段统一检测总生数的前20%)。
(4)校总分差生率计算:该校某年段总分后进人数除以应考生数(后进生人数确定为全县同类学校本年段统一检测总生数的后20%)。
(5)学校进步率计算:即名次升降分值,考查不同起点的学校于一定时间内在原有基础上,向学段目标发展所提升的幅度。在同类学校同年段总分平均分的名次升降加减相应的分数。
3、学校量化分值计算办法
学校“文化”科成绩量化分值=第一学期“文化科”成绩量化分值×40%+第二学期“文化科”成绩量化分值×60%
第一学期“文化科”成绩量化分值=校年段总分平均分值+校总分优秀率分值+校总分差生率分值。M1= Z+Y+C
第二学期“文化科”成绩量化分值=校年段总分平均分值+校总分优秀率分值+校总分差生率分值+学校进步率分值。M2= Z+Y+C+J
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学校年段总分平均分值:总分60分。以学校各个单科平均分数之和的高低排定名次,按名次以2分递减计算;
(2)校总分优秀率分值:总分20分。以优秀率高低排定名次,按名次以0.5分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