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应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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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应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 摘要]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保障结构体系不合理问题越来越突出,现阶段还停滞于社会保障的技术性环节,未有效形成应有的理论指导与实践体系,不能适应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
,社会保障的长远规划有待完善。因此,需明确当前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定位,重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着力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福利国家。
[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保障体系;新型福利国家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强调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要实现包括“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在内的十八个总体目标。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和分析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问题,对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起步较晚,真正形成一定的体系,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从20世纪80年代起,当市场经济机制开始引入中国时,利益机制迅速渗透到国有企业,它在带来企业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企业之间由于经济效益和职工人口结构不同而出现负担过重或过轻的矛盾很快便暴露出来,于是客观上便出现了企业劳动保险社会化的改革要求
,但由于受当时国家财力方面的限制,在强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分担问题上,重心主要放在多渠道筹资方面,到20世纪90年代,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改革的关注力很快转向了收支平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积累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开始形成,加入WTO后,加快了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步伐,加速了中国经济融人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建立和健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问题被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并成为理论界、媒体和企业阶层高度关注和争论不休的热点,经过不断改革和完善,到20世纪末期,中国社会保障架构体系初步形成,社会保障制度在弥补市场缺陷、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进入21世纪以后,当西方许多
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普遍开始陷入“囚徒困境”,面临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时候,中国的社会保障问题也陷入到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各种问题和矛盾逐渐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
(一)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十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改革开放不断推进,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然而,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晴雨表”、“助推器”和“稳定器”的社会保障功能不仅未能得到很好的发挥,而且在一定程度
上已经制约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以1994年起推行的国家大中型企业改革为例,当时,国务院推出1013家大中型企业进行国企改革试点,同时,地方各省、市政府也推出了2 500多家国企改革,计划3年结束,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改革进程进展缓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保障等措施相对滞后。
21世纪初,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描绘的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无一不与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息息相关,当前的社会保障现实却不尽如人意,社会保障的制度供给与社会需求矛盾仍然非常突出,不仅
占中国人口2/3还多的农业人口基本上没有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就连国企职工、城镇居民的养老统筹、医疗保障等问题还有待解决,统筹层次低,统筹收支不平衡,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与调剂范围狭窄,企业负担过重,社会化管理环节薄弱,保障基金的监管能力不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
上制约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现阶段还停滞于社会保障的技术性环节,未有效形成应有的理论指导与实践体系,社会保障的长远规划有待完善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加快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步伐,社会保障体制如何迎头跟上,似乎到目前为止还未能设计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进程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与发展路径,中国应当选择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要不要实行大而全的全国统筹制度?商业保险应当成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仅仅作为一种补充等重大问题的争论一直没有
停息,各项社会保障的改革措施仍在试点与探索过程中缓慢前进。
(三)社会保障结构体系不合理问题越来越突出,不能适应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
1.过分依赖个别部门的社会保障能力,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社会保障功能未能得到综合发挥和充分利用
,导致社会保障制度差异化程度
日益拉大,上亿农民工的保障和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问题还没来得及考虑,又面临着大量下岗职工、城镇人口老龄化与经济体制转轨的双重压力,迅速增长的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加大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系统风险,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状况不容乐观,从1998年开始,社会统筹账户连续出现收不抵支,迫使政府财政从后台走向前台;与此同时,地方政府、部门、行业乃至企业的自保功能锐减,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得不到应有的发挥,特别是对近几年来迅速崛起的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大功能和作用没有被很好地利用
,社会保险部门与商业保险的联动功能和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而且在一些
地区还不断在发生磨擦,争市场、争客源现象时有发生。
2.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显失公平现象和非法制化因素依然存在,在部分省份还比较严重。突出表现为,一方面,统筹资金受区域
划界影响,省与省之间不能实现优势互补,而是各自为保,在一些
省份,甚至在市、县之间,都出现互不相剂情况,城镇差、地域差矛盾不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相反还拉大了省与省,市与市之间在大量流动人口资金转移方面存在的矛盾,严重影响到社会统筹的功能和效率;另一方面,正由于覆盖面和统筹调剂等方面存在的局限性,使现行的社会保险费率明显偏高,造成企业和个人支付压力特别是国有企业支付压力过重,客观上造成企业竞争上的不公平;在农村,计划经济时期传统的乡村保障体系如合作医疗等已被废除,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日趋恶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 1998年以后也基本中断;社会保障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管理成本急增,管理效能下降,致使许多
改革措施难于得到有效实施。
3.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的社会保险部门负荷太重,一方面,全国仅有的不足10万人的社保队伍面对上亿保障对象,无论在收费层面,还是在支付环节,管理手段、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都亟待提升。但如果扩充队伍,又面临增大成本的重负压力;另一方面,由于项目繁杂,收支方面又缺乏应有的法律规范,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以及企业与个人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为数不少的欺保、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