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主要政策培训课件.ppt-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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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农 合 补 偿 政 策 汇 总课件
9、住院期间,每疗程内中医技术及物理治疗不超过4种( 含小针刀治疗),治疗时间不超过10天,不能同时联用银 针、金针、电针、温针及小针刀,各疗程间隔时间不低于 14天。中医技术及物理治疗费用每人每天限额70元(二乙 以下医疗机构)或90元(二乙及以上医疗机构)。
补偿封顶线
年度内每人累计补偿封顶线30万元( 以就诊结束时间为准)。包括门诊补偿、 住院补偿、重大疾病补偿、住院分娩及慢 性病门诊补偿。
重大疾病门诊补偿
补偿标准: 补偿时不受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的限制,
不扣起付线。 1、儿童先心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再生障碍性贫
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帕金森氏病、阿兹海默病、重 症肌无力、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除外)全年门诊补偿限 额1500元,补偿比例70%;
2、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除外)、恶性肿瘤、 器官移植术后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全年门诊补偿限额 30000元,补偿比例50%
(3)90岁以上高龄老人在区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 产生的补偿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补偿时取消起 伏线,补偿比例按原标准执行。
住院补偿其他规定
5、具有农业户籍参合孕产妇,丈夫又购买了生育保险的 ,住院分娩后,先到社保报销生育险,再凭住院发票、费 用清单、社保报销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鲜章)到区农合中心进行补偿。累计补偿 总额不得超过其本次住院医疗费用总额。
新 农 合 补 偿 政 策 汇 总课件
新农合补偿政策
门诊补偿:
1、一般诊疗费减免 2、门(急)诊诊查费 3、门诊统筹补偿 4、大额门诊补偿 5、慢性病门诊补偿 6、重大疾病门诊补偿
住院补偿
1、起付线及补偿比例 2、单病种补偿 3、重大疾病补偿
门诊一般诊疗费
补偿封顶线
年度内每人累计补偿封顶线30万元( 以就诊结束时间为准)。包括门诊补偿、 住院补偿、重大疾病补偿、住院分娩及慢 性病门诊补偿。
重大疾病门诊补偿
补偿标准: 补偿时不受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的限制,
不扣起付线。 1、儿童先心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再生障碍性贫
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帕金森氏病、阿兹海默病、重 症肌无力、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除外)全年门诊补偿限 额1500元,补偿比例70%;
2、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除外)、恶性肿瘤、 器官移植术后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全年门诊补偿限额 30000元,补偿比例50%
(3)90岁以上高龄老人在区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 产生的补偿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补偿时取消起 伏线,补偿比例按原标准执行。
住院补偿其他规定
5、具有农业户籍参合孕产妇,丈夫又购买了生育保险的 ,住院分娩后,先到社保报销生育险,再凭住院发票、费 用清单、社保报销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鲜章)到区农合中心进行补偿。累计补偿 总额不得超过其本次住院医疗费用总额。
新 农 合 补 偿 政 策 汇 总课件
新农合补偿政策
门诊补偿:
1、一般诊疗费减免 2、门(急)诊诊查费 3、门诊统筹补偿 4、大额门诊补偿 5、慢性病门诊补偿 6、重大疾病门诊补偿
住院补偿
1、起付线及补偿比例 2、单病种补偿 3、重大疾病补偿
门诊一般诊疗费
新农合培训课件2(新农合补偿方案设计)
原则
补偿方案设计的目标和原则
补偿方案的基本框架
全体参加新农合的农民。
符合新农合报销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根据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制定不同的补偿比例和限额。
采用后付费的方式,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核后报销。
补偿对象
补偿范围
补偿标准
补偿方式
通过补偿方案的设计,引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降低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减轻农民负担。
基于大数据的精细化设计
VS
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对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
详细描述
在现有新农合补偿方案的基础上,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设计符合患者需求的补充保险产品。商业保险可以覆盖新农合未涵盖的治疗项目、高额医疗费用等,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总结词
引入商业保险的补充机制
经验教训
国际经验表明,新农合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财政支持,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和规范。此外,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方案,以满足农民实际需求的变化。
国际新农合补偿方案案例
在新农合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一些成功经验值得借鉴。一是政府的大力推动和财政支持是新农合补偿方案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二是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和规范;三是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某省新农合补偿方案案例
案例概述:某省新农合补偿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降低起付线等,旨在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案例概述
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实施新农合补偿方案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这些经验可以为我国新农合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借鉴。
补偿方案设计的目标和原则
补偿方案的基本框架
全体参加新农合的农民。
符合新农合报销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根据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制定不同的补偿比例和限额。
采用后付费的方式,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核后报销。
补偿对象
补偿范围
补偿标准
补偿方式
通过补偿方案的设计,引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降低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减轻农民负担。
基于大数据的精细化设计
VS
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对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
详细描述
在现有新农合补偿方案的基础上,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设计符合患者需求的补充保险产品。商业保险可以覆盖新农合未涵盖的治疗项目、高额医疗费用等,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总结词
引入商业保险的补充机制
经验教训
国际经验表明,新农合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财政支持,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和规范。此外,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方案,以满足农民实际需求的变化。
国际新农合补偿方案案例
在新农合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一些成功经验值得借鉴。一是政府的大力推动和财政支持是新农合补偿方案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二是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和规范;三是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某省新农合补偿方案案例
案例概述:某省新农合补偿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降低起付线等,旨在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案例概述
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实施新农合补偿方案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这些经验可以为我国新农合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借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介绍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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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介绍培训资料
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2/3)
(二)保障范围 • 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
•掌握当地现行的各类保障政策,不仅 包含新农合、医疗救助; •确定补偿顺序,大病保险是否是最后 补偿环节
• 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
•1.各县、市现有保障水平的差异性是否能支持快速制度整合 •2.各县、市基金盈余情况和筹资水平和筹资能力的差异性决定能 否支持快速筹资到位 •3.及时结算是否快速实现,目前跨县(市)医疗结构的出院即时 结算尚未实现,如何与异地医疗机构开展结算,这也是体现服务 能力的重要环节之一。 •4.中国人寿的主要优势体现在网点健全,这对于辅助政府实现市、 省统筹有着积极的意义。
•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 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新农合重特大疾病 保障、新农合二次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基本医疗
• 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
• 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必要性(原文):
• 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 • 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 • 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
• (三)统筹层次和范围。开展大病保险可以市(地)级统筹,也可以探索全省 (区、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提高抗风险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 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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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介绍培训资料
——对统筹层次的思考和市场信息反馈
• 统筹层次是公司在向同级政府汇报时需要优先了解的,是否可以 进行省、市统筹,个人觉得要视以下情况:
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解读PPT课件
第14页/共30页
(六)补偿办法
➢1.在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增
加大病保险补偿结算及补偿数据信息管 理功能,实行大病保险即时结报或提供 “一站式”服务。
➢商业保险机构与同级新农合管理部门
、经办机构匹配相应用户权限,登录省 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大病保险补 偿结算及信息监管。
第15页/共30页
➢ 4、商业保险机构通过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 核确认,并在收到申报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其垫付的大病保险补偿资金,不得 无故拖延垫付款的资金结算或擅自减少结算资金。
第20页/共30页
(七)资金管理与拨付
➢ 5、商业保险机构可实行先结算后审核的办法,每月5日前抽取上一结算月新农合大 病保险补偿额度高、基本医疗实际住院补偿比低的部分病历进行复核,复核病历数 应不低于大病保险补偿总数的20%。
第9页/共30页
案例1、单次住院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条 件
• 参合住院患者张××,于2014年因病在省 级某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40.5 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36.36万元,新农合补偿后合规自付医疗费用: 16.36万元。
• 其大病保险补偿费用:(50000-15000)*50%+(100000-50000)*55%+ (163600-100000)*65%=86340
第18页/共30页
(七)资金管理与拨付
➢ 2、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立收入零余额账户,用于归集新农合大病保 险资金,并按期将收入户存款汇缴财政专户。
➢ 商业保险机构依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设立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账户。 ➢ 省财政部门根据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分季度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预拨给商业保
➢ 7、商业保险机构拒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款或参合患者大病保险补偿款的,同级新 农合管理部门要及时通报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核实后要及时追回新农 合基本医疗补偿款。
(六)补偿办法
➢1.在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增
加大病保险补偿结算及补偿数据信息管 理功能,实行大病保险即时结报或提供 “一站式”服务。
➢商业保险机构与同级新农合管理部门
、经办机构匹配相应用户权限,登录省 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大病保险补 偿结算及信息监管。
第15页/共30页
➢ 4、商业保险机构通过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 核确认,并在收到申报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其垫付的大病保险补偿资金,不得 无故拖延垫付款的资金结算或擅自减少结算资金。
第20页/共30页
(七)资金管理与拨付
➢ 5、商业保险机构可实行先结算后审核的办法,每月5日前抽取上一结算月新农合大 病保险补偿额度高、基本医疗实际住院补偿比低的部分病历进行复核,复核病历数 应不低于大病保险补偿总数的20%。
第9页/共30页
案例1、单次住院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条 件
• 参合住院患者张××,于2014年因病在省 级某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40.5 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36.36万元,新农合补偿后合规自付医疗费用: 16.36万元。
• 其大病保险补偿费用:(50000-15000)*50%+(100000-50000)*55%+ (163600-100000)*65%=86340
第18页/共30页
(七)资金管理与拨付
➢ 2、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立收入零余额账户,用于归集新农合大病保 险资金,并按期将收入户存款汇缴财政专户。
➢ 商业保险机构依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设立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账户。 ➢ 省财政部门根据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分季度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预拨给商业保
➢ 7、商业保险机构拒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款或参合患者大病保险补偿款的,同级新 农合管理部门要及时通报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核实后要及时追回新农 合基本医疗补偿款。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解读课件
第7页
1.政策解读
• (5)承办方式
采用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由政府制定基本政策要求。 招标主要包括具体补偿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和管理力量等内容。 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 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 招标人应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合作期限原则不低于3年, 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
发挥各项制度之间的协同互补作用。 2.政府负责政策制定、筹资管理和监管指导,具体的承办机构是具有专业优势
的商业保险机构。 3.大病风险由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强化当年收支平衡原则,合
理测算、稳妥起步,实现可持续发展。大病医疗费用由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各 分担一部分,这种风险共担机制可有效控制过度医疗风险。
4.国家仅确定基本原则,具体开展大病保险的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
对象: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保障范围: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 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保障水平: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 高。
解读: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农合的参保人主要是农村人员、城镇非离退休老人、少 儿、自由职业者等,基本属于大众及大众偏下人群,人群基数大,但支付能力有 限。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根据参保人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确定是否符合大病保险的 保障范畴,对参保人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属于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解读: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险体系中属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的范 畴。
根据个人意愿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费用保
按
第三层:
1.政策解读
• (5)承办方式
采用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由政府制定基本政策要求。 招标主要包括具体补偿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和管理力量等内容。 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 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 招标人应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合作期限原则不低于3年, 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
发挥各项制度之间的协同互补作用。 2.政府负责政策制定、筹资管理和监管指导,具体的承办机构是具有专业优势
的商业保险机构。 3.大病风险由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强化当年收支平衡原则,合
理测算、稳妥起步,实现可持续发展。大病医疗费用由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各 分担一部分,这种风险共担机制可有效控制过度医疗风险。
4.国家仅确定基本原则,具体开展大病保险的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
对象: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保障范围: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 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保障水平: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 高。
解读: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农合的参保人主要是农村人员、城镇非离退休老人、少 儿、自由职业者等,基本属于大众及大众偏下人群,人群基数大,但支付能力有 限。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根据参保人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确定是否符合大病保险的 保障范畴,对参保人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属于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解读: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险体系中属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的范 畴。
根据个人意愿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费用保
按
第三层:
新农合制度的政策介绍(培训课件).ppt
新农合制度的政策介绍
新农合制度的建立
背景
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多数生活在农村,农民的医疗 卫生问题一直受到政府的关注。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政府曾经在全国推行农民 与乡村集体共同出资、农民之间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 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受到 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推崇。
资金筹集(亿元)
筹资总额逐年提高,2009年达到944.35亿元。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
784.58
944.35
427.96 213.59 40.29
2004年
75.35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3
进展情况
33
医疗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的意见》指出:新农合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组
成部分,要全面实施新农合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 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 2009-2011 年)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11
制度特点和基本做法
组织管理
教育部 中医 药局 人口 计生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国 国 务 务 院 院
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部际联席会议
卫生部
农业部
发改委
人事部
食品药品 监管局
扶贫办
残联
保监会
红十字会
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卫生部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研究中心
省级 卫生行政部门
省级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管理经办机构
新农合制度的建立
背景
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多数生活在农村,农民的医疗 卫生问题一直受到政府的关注。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政府曾经在全国推行农民 与乡村集体共同出资、农民之间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 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受到 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推崇。
资金筹集(亿元)
筹资总额逐年提高,2009年达到944.35亿元。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
784.58
944.35
427.96 213.59 40.29
2004年
75.35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3
进展情况
33
医疗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的意见》指出:新农合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组
成部分,要全面实施新农合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 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 2009-2011 年)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11
制度特点和基本做法
组织管理
教育部 中医 药局 人口 计生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国 国 务 务 院 院
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部际联席会议
卫生部
农业部
发改委
人事部
食品药品 监管局
扶贫办
残联
保监会
红十字会
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卫生部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研究中心
省级 卫生行政部门
省级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管理经办机构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政策》PPT课件讲义
起付线
现行政策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1000 600 300
新政策 500 300 150
起付线注意事项
参保人每次住院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连续住院 治疗时间每超过90天需重新支付一次起付标准。
参保人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 超过180天需重新支付一次起付标准。
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 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无需支 付起付标准。
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入学当年在规定 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当年 9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一、新修订内容有哪些亮点?
本次修订大幅提高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待遇水平,具体措施包括:
第一部分
一是降低住院门槛,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 付线与现行政策相比, 降 幅 为 50% 。 一 级 医 疗 机 构 由 300 降 低 为 150 元 , 二 级 医 疗 机 构由600元降低为300 元,三级医疗机构由 1000 元 降 低 为 500 元 。
新修订内容有哪些亮点?
本次修订大幅提高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待遇水平,具体措施包括:
第二部分
表一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住院报销待遇新旧政策对比
二是大幅提高参保人住院报销 待 遇 水 平 。 2018 年 调 整 后 住 院政策范围内实际报销比例达 到70%左右,比2017年高10 个 百 分 点 左 右 ; 2019 年 起 , 调整后的住院政策范围内实际 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水平, 比2017年高15个百分点。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中小学校、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 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
新农合知识培训
380元
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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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知识培训
2015年洛阳市新农合 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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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知识培训
一、基本原则
➢ (一)基本原则 ➢ 一是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
略有节余的原则。 ➢ 二是坚持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兼顾受
益面的原则。 ➢ 三是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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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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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1
新农合知识培训
基本概念
➢ 概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
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 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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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知识培训
2012 290元
筹资水平
2013
2014
2015
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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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知识培训
9、特殊补偿政策
➢1.重大疾病补偿政策:乳腺癌、宫颈癌等20
种重大疾病在2013年3月1日起,洛阳市出台 相关规定,在定点医院治疗,实行单病种限 额付费,固定比例报销。 ➢2.非自然性疾病补偿政策:参合农民因非自然性疾
病(意外伤害)住院就医,经界定调查符合新农合 保障政策的,起付线按就医医院等级确定,补偿比 例统一按45%的比例执行。界定调查难以明确致伤 直接原因,能排除交通肇事、治安事件、刑事案件、 工伤伤害、职业损害及第三方责任等情形的,补偿 比例统一按30%执行。
新农合知识培训
二、新农合基金分配和使用
➢(一)合理分配和使用基金
➢新农合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基金、大
病保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含家庭账户资金、 一般诊疗费支付资金)和风险基金,不再单独 设立其他基金。
新农合培训课件2(新农合补偿方案设计)
(7)起付线、补偿比、补偿限额 绝大多数没有设置起付线。 补偿比例一般在20%—30%之间。 年度补偿限额在每人每年20元—90元居多;
也有仅规定每就诊人次补偿5元不等,对年内补偿 总额不做限定。
11
3.关于门诊补偿方式(8)
(8)费用结算方式 绝大多数地方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获
得减免或现场报销。 (9)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根据90年代初四川眉山和简阳试验研究保险因子 和补偿比有以下关系:
乡门诊保险因子=1+1.96×乡门诊补偿比 县门诊保险因子=1+1.31×县补偿比 乡住院保险因子=1+1.19×乡住院补偿比 县住院保险因子=1+1.10×县住院补偿比
23
补偿方案设计要充分考虑
补偿起点公平; 补偿过程公平; 补偿结果公平; 补偿方案的设计,还必须考虑到以下两个
新农合补偿方案设计
1
新农合补偿方案设计的内容
(一)选择补偿模式 (二)确定补偿范围和内容 (三)合理划分基金 (四)计算补偿参数
2
1.补偿模式的类型
模式1 住院统筹+门诊家庭帐户
模式2门诊家庭帐户 +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
模式2 住院统筹+门诊统筹 +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
方面的因素,一是引导农民的就医选择;二 是方案设计要与服务能力状况相匹配;
24
一、起点公平
制定科学补偿方案
• 适宜补偿模式 • 不设起付线 • 适宜封顶线 • 提高实际补偿比:控制目录外诊疗项目和药品等 • 与医疗救助相结合
合理使用基金
• 医疗基金90% • 风险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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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过程公平
及时调整补偿方案 医疗费用控制 提高服务能力 信息化管理
模式3 住院统筹
也有仅规定每就诊人次补偿5元不等,对年内补偿 总额不做限定。
11
3.关于门诊补偿方式(8)
(8)费用结算方式 绝大多数地方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获
得减免或现场报销。 (9)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根据90年代初四川眉山和简阳试验研究保险因子 和补偿比有以下关系:
乡门诊保险因子=1+1.96×乡门诊补偿比 县门诊保险因子=1+1.31×县补偿比 乡住院保险因子=1+1.19×乡住院补偿比 县住院保险因子=1+1.10×县住院补偿比
23
补偿方案设计要充分考虑
补偿起点公平; 补偿过程公平; 补偿结果公平; 补偿方案的设计,还必须考虑到以下两个
新农合补偿方案设计
1
新农合补偿方案设计的内容
(一)选择补偿模式 (二)确定补偿范围和内容 (三)合理划分基金 (四)计算补偿参数
2
1.补偿模式的类型
模式1 住院统筹+门诊家庭帐户
模式2门诊家庭帐户 +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
模式2 住院统筹+门诊统筹 +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
方面的因素,一是引导农民的就医选择;二 是方案设计要与服务能力状况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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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点公平
制定科学补偿方案
• 适宜补偿模式 • 不设起付线 • 适宜封顶线 • 提高实际补偿比:控制目录外诊疗项目和药品等 • 与医疗救助相结合
合理使用基金
• 医疗基金90% • 风险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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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过程公平
及时调整补偿方案 医疗费用控制 提高服务能力 信息化管理
模式3 住院统筹
2019年河南医保、农合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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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患儿在定点救治医院就医并按照 《临床路径》治疗所发生的住院医疗 费用。
急性白血病患院的,不列入重大疾病救
治范围,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
案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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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费用标准。
(1)儿童白血病。儿童急性白血病救治采取单病 种限额付费,医疗费用限额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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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救治对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列入 重大疾病救治范围:
(1)0—14周岁(含14周岁,按首次到统 筹地区经办机构办理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转诊 审批手续日期计算,含全程治疗期间年龄超 过14周岁的)参合儿童,按规定办理转诊审 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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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儿疾病符合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 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 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 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 瓣狭窄诊断标准,且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印发儿童血液系统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 知》)及《关于印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4个 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规定的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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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急性白血病2个病种和先天性心脏病4个 病种,在救治医院救治的,按照相关临床路 径和诊疗操作规范使用的药物和诊疗项目, 不受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 目录的限制。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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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助范围:
住院三日以上,超过起伏线标准的合理费用。 1、合理设置起付线和封顶线
住院起付线: 乡级 100元 县级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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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10%;
•
安装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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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分类 •诊疗项目乙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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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付段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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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 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不设检验检查费用最高支 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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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流程
• 医保
•身份证、医保卡/社保卡、一 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
•新农合
•身份证、合作医疗证/社 保卡(产检时提供准生证)
•填写病历,选点(职工:一大 一小,第二天生效)
•填写病历,选点(第二 天生效)
•门诊待遇卡,就诊,结算
•门诊待遇卡,就诊,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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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持病历、医保卡/社保卡、有效身份证明到选定医院办理选点确认手续。
•指定慢性病待遇
•有规定的药品二级目录 •支付标准: •职工参保人每月一种慢性病150元; •居民参保人每月一种慢性病100元; •最多支付三种慢性病; •记账比例: •一级医院:统筹基金记账85%,参保人自付 15% •费用当月有效,不累计,不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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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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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筹集
筹资标准为16元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 鹤壁市、焦作市、许昌市、济源市、巩义市、 长垣县、汝州市 筹资标准为15元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 开封市、平顶山市、安阳市、濮阳市、漯河市 、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商丘市、驻马 店市、邓州市、固始县、永城市、鹿邑县、新 蔡县 筹资标准为14元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 周口市、兰考县、滑县
(三)保障对象与范围
1.超出《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 药物目录》范围以外的药物费用; 2.《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 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规定的项目费用 和符合规定但超出限价部分费用; 3.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农合定额 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 4.按病种付费及重大疾病病种超出限额(定 额)标准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5.意外伤害患者医疗费用。
(四)补偿标准
2.保险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 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止。 跨年度单次住院且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 线的,按出0月1日起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 作。20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合规 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 偿范围,住院参合患者可到参合地商业保险 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2014年度,郑州、新乡、洛阳3市继续实行市 级统筹,2016年前全部纳入省级统筹范围。
案例1、单次住院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条件
• 参合住院患者张××,于2014年因病在省 级某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40.5万元,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36.36万元,新农合 补偿后合规自付医疗费用:16.36万元。 • 其大病保险补偿费用:(50000-15000) *50%+(100000-50000)*55%+(163600100000)*65%=86340
案例3、对于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
• 参合住院患者张××,于2014年在省外医 院住院医疗费用96000元,新农合基本医疗 按30%进行保底补偿28200元,自付医疗费 用67800元,合规自付医疗费用 67800*0.6=33900元。 • 其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33900-15000) *0.5=9450元。
(六)补偿办法
1.在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增 加大病保险补偿结算及补偿数据信息管 理功能,实行大病保险即时结报或提供 “一站式”服务。 商业保险机构与同级新农合管理部门、 经办机构匹配相应用户权限,登录省级 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大病保险补偿 结算及信息监管。
(六)补偿办法
2.参合人员在省内即时结报医疗机构住院就 医,与基本医疗一起实行即时结报。 3.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 凭有效身份证明、转诊证明复印件和新农合 住院补偿费用结算票据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 构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手续。 商业保险机构要在各统筹地区设置至少一个 服务网点,为省外住院及省内非即时结报参 合患者提供结算服务,也可在各统筹地区新 农合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派驻业务 人员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六)补偿办法
4.参合患者住院就医,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累 计超过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而当年未 能及时进行补偿费用结算的,须在住院次年 的6月底前到参合地或省内居住地商业保险机 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5.商业保险机构要结合我省参合人员外出务 工及各统筹地区外设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实 际,积极在参合人员外出务工比较集中的地 方建立服务网点,方便在外务工参合人员就 近办理补偿手续。
案例2、多次住院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条件
• 参合住院患者张××,于2014年3月第一次在 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6800元,新农合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6500元,第二次在市人 民医院住院医疗费用15000元,新农合政策范 围内医疗费用13000元,第三次在省级医院住 院医疗费用4500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 41000元。三次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累计合规自 付医疗费用达到22850,超过15000元。 • 其大病保险补偿费用:(22850-15000) *50%=3925元
河南省新农合 大病保险政策解读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农合办 2014. 9.22
7月21日,谢伏瞻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 会议,李克常务副省长、王艳玲副省长等 省政府有关领导,省发改委、财政厅、人 社厅、民政厅、审计厅、金融办及保监局 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均充分肯定、坚决拥护省政府全 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并实行省级统筹、 即时结报的决策部署,对实施方案的主要 精神均表示赞同,基本没有提出异议。
(一)统筹层次
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 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强大病保险资金抗风险能力。
(二)资金筹集
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 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根据新农合 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 保险筹资水平。 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以上 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 据,将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 14元三个档次。
(二)资金筹集
从2015年起,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 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由省卫生计生委 会同省财政厅分档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 (市)筹资标准。
(三)保障对象与范围
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 员。 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 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 合大病保险补偿。 保障范围为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 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以下费用不纳入 保障范围:
(四)补偿标准
1.起付线、补偿比例及封顶线。2014年度,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1.5—5万元(含 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 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 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 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四)补偿标准
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 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 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 只支付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 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 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