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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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角度,怎么说呢,您觉得婚前财产公证之所以“理性”的原因,也适用于“法治”。

此外,婚前财产公证是促进大家运用法制的思想来面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反方说“只要感情好,是否公正没关系”的话,那么在感情好的前提下,是否结婚又有什么关系呢?不结婚也可以在一起生活生子、相扶到老呀。事实上,婚前财产公证,不过是让大家放下那所谓“抹不开的面子”,从法治的角度把问题给明朗化、一起去面对、一起去承担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

对于婚姻双方而言,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在于放下婚前的包袱,也避免躺在婚前的贡献上止步不前。如果你是婚前财产多的一方,财产公证可以让你不必担心,如果对方背叛你,你不会人财两空。剩下的,你需要做的,便是站在婚姻这条新起跑线上,跟爱人一起再次创造辉煌。如果你是婚前少的一方,财产公证可以让你时刻对爱人怀有感恩之心,全情投入到家庭建设之中;并且也可以让你放下思想包袱,理性面对婚姻状况,避免了对方以婚前付出更多为借口推卸婚后责任。

呵呵,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会因为婚否而有所影响。这是法学依据;再给你附上他人可能的一辩稿参考一下:婚前财产公证弊大于利辩论

社会心理学中有个“预言的自我实现”定律,意思是说,一旦你认定或断言某种结果,最终必然导致那种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出现。而我们所说的婚前财产公证极有可能给日后婚姻的感情埋下阴影,那它便会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你,甚至婚姻出现危机~~~对方辨友说婚前财产公证能有效防止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但是却忽略了一点,婚前财产公证可能会减短婚姻的寿命。因此,我方的观点是婚前财产公证弊大于利,下面,我方将以三个方面对此进行阐述:

第一,从个人情感方面看,两人从浪漫的初恋、热恋到即将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是两个人在这些年来感情的积累,爱情通过婚姻的形式被赋予了更为神圣的意义。本已坚定风雨同舟,却要在此时为爱情标上价码,布署好撤退路线,这总有点伤害感情吧。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的基础上搭建起来的,还没结婚就已经想好离婚后的事情,这是明显地对婚姻缺乏信心。或许,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能为失败的爱情寻找一个庇护所,可是,如果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可以有效保障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呢,爱情是否也需要公证呢?

第二,从中国传统思想观念上看,我国历来重视婚姻的道德性和伦理性,强调夫妻同心患难与共,这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安定,但“婚前财产公证”这种明算秋毫的形式却让这神圣的婚姻物质化,让夫妻之间分清你我,这实在有悖我国的传统美德。

第三,从法律角度看,目前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条文还不完善。婚前财产公证因无年限限制,在平衡双方利益时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再次,夫妻双方因躲避债务而申请财产公证,钻取法律漏洞,这无疑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有不少例子证明,在一方提出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时,另一方会认为对方不信任自己或不了解自己的为人而提出分手。即使那些答应的也有不少因为心里有阴影而让婚姻不美满。“婚前财产公证”貌似给双方的物质生活提供了法律保护,但无形中却伤害了双方的感情,亵渎了爱情,也亵渎了婚姻。

综上所述,我方一致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弊大于利。

先说下定义吧。。。。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首先,婚前财产公证是完全自愿,而非强迫。夫妻双方愿意可以公证,不愿意就不必进行公证。这丝毫没有影响到夫妻的感情婚姻的稳定。

第二,婚姻包括很多方面,经济应该是基础。婚前财产公证保障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对于婚姻自然是保护。

第三,婚前财产公证可以避免功利性婚姻。婚前财产公证划分了夫妻各自的财产范围,避免了因为贪图钱财而结婚。。暂时就想了这么多。。。。。

政策的公布,经过深思熟虑,但也不见得就是正确的或是毫无瑕疵的~

若是说它伤害婚姻,无非是将物质这样的话题排上了台面,看似伤了感情的纯真~

但要知道,婚姻这东西本就不是那么理想和美好,有很多现实需要面对并且接受考验。婚前财产公证,提供了一条途径,以保障夫妻双方在各自婚前财产权上的独立

问题的话。。我觉得可以多问些比较现实的案例~~可能对于我们这年纪而已,这些问题似乎太尖刻,但要知道现实生活难保遇到这样那样的难题~~那时候不是说有感情就可以解决的

再者说,公证本是自愿,若是连这关都过不了,那这样的婚姻是否能够度过漫长的岁月,这点我很质疑。

首先,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婚前财产公证的重要性,体现在婚前两人财产有着悬殊差异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两个人婚前财产大致相当,婚后就算离婚也是大致平分,那何必花钱去公证呢?这样一说,我们的目标群体就很明确,即两人财产有悬殊差异的情况。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来讨论两类人。

第一,最重要的是结婚当事人。虽然两人有爱情,但是当财产悬殊过大时,两人虽然表面上不说,但心里真的没有一个结吗?有钱的人会担心对方究竟看上自己什么;而没钱的人会担心对方误会自己看上对方的钱。这些说又不好说的话,如果能通过一个公证来解开心结,大家明明白白,难道不是对婚姻和感情的保护吗?

第二,双方家属,也是非常重要的人。就算结婚双方本身没有什么顾忌,可是背后的家人、特别是父母怕是会有担心吧。他们总担心那个准儿媳/女婿不是真心喜欢自己的儿子/女儿,他们会把这种担心固执地认定为事实进而不喜欢那个儿媳/女婿,这样一来,家庭关系多尴尬呀。一分婚前财产公证,明明白白地说明了状况,让四位老人放心,不也是有利于将来家庭关系吗?大家庭的关系和谐了,小两口的婚姻才会更温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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