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政办[2007]68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16
【实施日期】2007.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7]6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研究和应急管理理论研究,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公共安全学科建设,加快应急管理人才培养,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第一批专家组成员26名,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4大类。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成员(每一类别专家按姓氏笔划排序,括号内为其主要研究领域):
一、自然灾害类(10名)
丁学仁省地震局科技委主任、研究员(地震预测预报、工程地震)
刘爱鸣省气象台副台长、正研级高工(天气预报)
陈以确省水利厅总工程师、高工(江海堤防、水库大坝)
张闽生省水利建设中心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水利、围海工程)
林庆源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站长、教授级高工(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测报)
周秋麟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海洋生态、海洋管理)
黄建福建农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院长、教授(植物保护、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黄金水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所长、教授级高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
黄毓明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副处长、高工(环境地质)
潘沧桑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植物线虫及其生物防治)
二、事故灾难类(9名)
王玉宝福建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副处长、教授级高工(危险品和防污染管理)
边归国省环保局总工程师办公室调研员、高工(反化学和生物恐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
杨圣云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海洋生态、海洋管理、海洋渔业资源)
沈斐敏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教授(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系统工程)陈榕光福建永安化工厂副厂长、高工(民用爆破器材技术安全)
郑忠惠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高工(采矿安全技术管理)
游仁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监部主任、高工(电力系统安全生产)
董声雄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化学工艺、功能高分子材料、膜科学技术)魏木水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辐射防护剂量与安全、放射诊疗技术准入)
三、公共卫生类(4名)
严延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技师(传染病分子流行病学)
夏宁邵厦门大学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预防医学、分子病毒学)
袁东星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院长、教授(环境分析化学、环境污染化学分离科学)
梁全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级兽医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四、社会安全类(3名)
刘国深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教授(台湾政治、两岸关系)
詹石窗厦门大学宗教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宗教学)
熊一新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教授(治安、社会公共安全管理)
附件:1.《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