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委、镇政府各办公室职责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2]160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2〕160号)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31日东莞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建筑的产生,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东莞市查处在建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不断优化城市宜居环境,为我市的高水平崛起提供战略依托。
在近期内通过集中清理,确保在建违法建筑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建立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为总协调,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属地镇(街)为责任主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查处有力的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直至无新的违法建筑产生。
二、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动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协调,市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市法院、检察院、监察局、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法制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工商局、公路局、供电局和市三打办、市两建办等单位组织实施。
乡镇办公室机构职责(2篇)
乡镇办公室机构职责党政办主要承担党团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和群团工作以及党委、人大、国防教育等工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动植物防疫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社会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优抚、防灾减灾、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农牧综合服务站农业、畜牧等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及畜禽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机械化技术引进、推广;农业机械生产安全监管;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应用;农牧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公益性职能文化综合服务站乡镇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公益性职责。
社会事务服务站移民搬迁、小额信贷、科技扶贫、社会扶贫和扶贫重点村建设;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和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职能。
林业站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植树造林和野生动植物疫情防控;林业科技推广及社会化服务;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组织实施及管理等职能水务站小型水库、堰溏、泵站及农村人畜饮水等基础水利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及综合防治的技术指导;防汛、抗旱、排涝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公益性服务职能。
乡镇办公室机构职责(2)乡镇办公室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机构,负责协助乡镇政府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乡镇事务。
其职责包括:1. 参与政策制定:乡镇办公室参与乡镇政府的政策决策过程,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 行政管理:乡镇办公室负责协助乡镇政府管理行政事务,包括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公文的处理等。
东莞市镇权力新格局
东莞:市镇权力新格局作者:刘建华来源:《小康》2010年第03期东莞扩权强镇的试点进行了将近三个月,市镇权力的分配与博弈仍在进行,未来的权利行使格局将深深影响东莞的发展之路2010年的东莞市“两会”上,扩权强镇成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这个拥有32个镇街的地级市,在2009年的GDP增长“保十”失败后,曾一度倍受质疑。
2010年1月2日,东莞市政府高调宣布在石龙和塘厦两镇实施扩权强镇,27个部门将下放248项行政管理事项,随后权力下放与博弈开始渐渐深入。
一直在“扩权”东莞市的政府架构相当独特,与其他地级市不同,东莞是直接由地级市直辖区内的32个街镇,没有区,也不设县。
2009年,东莞32个镇街的GDP排名中,虎门、长安以243.76亿元和208.3亿元位居前两位。
位于排名末尾的几个镇,其一年的GDP也接近20亿元。
繁荣的镇街经济,向来被认为是东莞的经济活力所在。
东莞的户籍人口170万左右,但其常住人口达到700万。
东莞一些发达镇的情况也是如此。
以虎门镇为例,其户籍人口在11万左右,但常住人口却达到65万。
不管是从经济规模还是人口规模上看,这些镇都是很多市级城市难于达到的水平,更别说县镇了。
东莞实行镇的建制显然有些“小牛拉大车”了。
东莞的镇级机构,事实上一直在“扩权”。
为解决镇级政府级别低、权利少、责任多的问题,东莞曾将镇委书记、镇长普遍高配到副处级以上,并调高市镇财税分成比例,将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工程交由镇街组织招投标等措施,以支持各镇发展。
2002年左右,各镇的税务所、财政所等市局外派机构都升格为局,完成了最初的“扩权”,随着各镇的经济实力加强,东莞市政府向各镇提出了要求,地方的公共设施、居民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也由镇里来负责,但如望牛墩等经济不发达的镇,显然不同意承担这些需要大笔财政投入的责任,于是出现了后来的“转移支付”,由东莞市财政对部分镇财政的不足进行补充。
经济实力强的长平、虎门等镇没有理由地额外承担了这些原本是东莞市政府的责任。
镇信访举报处理制度
XX镇信访举报处理制度XX镇信访举报处理制度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在信访工作中责任,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根据《信访条例》和《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处理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
镇委、镇政府设立信访办公室,专责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工作,统筹、管理、监督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处理信访问题的情况。
镇委、镇政府设立党政领导接访群众日和“五长接访日”,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司法所等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轮值,每月定在X日为群众接访日。
二、镇委、镇政府以及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的党政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各线的领导干部是业务范围内信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应设置兼职信访干部一名,建立《信访登记簿》,负责信访的登记、呈批、立案、调查、督办、复信、上报、归档等工作。
三、实行信访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把信访工作纳入镇对村(居)委会干部的百分考核中,与奖金挂钩。
镇委、镇政府以及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在职责范围内,对群众信访事项应在X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之信访人,对受理的信访事宜应自受理之日起X日内办结;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要在X天限期内办结并回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信访工作,亲自批阅信访访件,重要的信访事项要亲自检查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反映的重要问题。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信访案件,发案单位应牵头协商处理,协商解决不了的,报镇委、镇政府或上一级信访部门裁定,决不能互相推诿。
四、重要信访事项是指:(1)反映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建议;(2)反映党政领导干部思想作风问题;(3)反映群众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4)落实各项政策中突出问题和普遍存在的问题;(5)检举揭发违法违纪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6)人数较多的联名来信或集体上访及一些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7)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8)需要列入重要信访事项督办的信访问题。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2•【字号】东府办[2007]106号•【施行日期】2007.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7〕10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部署,优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东府〔2007〕96号),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领导机构成立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吴道闻(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朱益民(市政府副秘书长)管敏政(市卫生局局长)詹文光(市财政局局长)梁冰(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成员:金行中(市卫生局)王钊鸿(市发展和改革局)黄容开(市民政局)陈锐康(市财政局)莫达兴(市人事局)张亚林(市社会保障局)曾瑞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邓卫洪(市物价局)方德佳(市城建规划局)李照光(市机编办)张建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祁志强(市建设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社卫办),设在市卫生局,由金行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要选派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联络员。
各镇街要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宣传科教办、社会事务办、城建办、计生办、财政分局、社保分局、医院等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东府办[2008]97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东府办〔2008〕9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九月十一日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条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市政府加强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的组织机构,由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城建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市社保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供电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市府法制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农业局、市电信局、各镇街以及市松山湖、虎门港管委会各一名领导组成。
第二条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各镇街、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条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
市政府确定一名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确定一名相关领导担任副主任。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领导为成员。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4.09•【字号】东府办〔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4〕3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分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9日东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分工实施方案根据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要求,我市须在“十二五”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20%,2016年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平均目标。
为顺利完成综合示范城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确保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实施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1〕383号),结合东莞实际,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项目为载体,从污水管网完善、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主要污染物减量化等方面全面开展城市污染减排综合示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加快东莞市转型升级,加强水乡地区统筹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2014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在2010年排放量的基础上下降21.68%、18.97%、32.09%和27.71%,分别控制在12.32万吨、1.88万吨、9.31万吨和14.69万吨;到2015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在2010年排放量的基础上下降25.08%、26.4%、36.72%和35.04%(省下达给东莞市“十二五”期间的减排任务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下降20.9%、22%、30.6%和29.2%),分别控制在11.78万吨、1.71万吨、8.68万吨和13.2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20%;到2016年,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平均目标,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下降5.02%、5.28%、7.34%和7.01%。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东府[2013]106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东府〔2013〕10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袁宝成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梁国英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编制、发展改革、统计、财政、国有资产、税务、物价、安全生产、粮食、档案、地方志、应急管理、轨道交通及重点项目、对口援藏援疆、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联系生态园管委会。
张科副市长,分管工业、内贸、民营、交通、科技、知识产权、通信、信息化、质量监督、经济协作、穗莞合作、“双转移”及省内扶贫工作,联系海事、总工会工作。
联系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吴道闻副市长,分管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民政、水务、农业、林业、海洋渔业、工商管理、人防、供销社、残联、气象工作。
联系虎门港管委会。
严小康副市长,分管公安、监察、司法、法制、人民武装、消防工作。
唐庆涛副市长(挂职),分管口岸、打私、省外扶贫、驻外机构、加工贸易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虎门港通关信息平台建设、对口支援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工作,联系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工作。
贺宇副市长,分管市府机关、对台、国土、规划、外经贸、外事、旅游、侨务、港澳事务工作。
联系长安新区管委会。
喻丽君副市长,分管教育、人力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社会保障、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人口计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宗教、新莞人服务管理、信访、红十字会工作,联系共青团、妇联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3.09•【字号】•【施行日期】2007.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对各镇街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情况的考核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东府办〔2005〕2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对象内容考核对象是各镇街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责任人”)在2005年至2006年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内容按《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05〕23号),考核前具体准备工作另行通知。
二、方式要求(一)考核方式为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临时委员会,市政府副市长邓志广任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吴湛辉、市政府副秘书长赖源顺、市安监局局长陈建国、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均耀任副主任;下设5个小组,小组长分别由市直有关单位一名副处级领导担任,每个小组负责对7个镇街进行考核。
相关工作结束后考核临时委员会自动撤销。
各小组必须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书面考核情况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组织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对各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后形成意见报市政府,市政府审定后向全市通报。
(二)考核程序考核小组对每个镇街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5天。
具体:1.听取被考核人述职汇报,组织被考核镇街领导和安委会成员单独谈话,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并做好记录(一天);2.核查被考核镇街相关的资料、数据与市所掌握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半天);3.抽查1—2个村,每个村抽查至少3家不同类型的企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一天半);4.与被考核镇街交换意见(半天)。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2.27•【字号】东府办〔2007〕14号•【施行日期】2007.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07〕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东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实施细则根据《东莞市综合整治摩托车工作方案》(东委办发〔2006〕22号)的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本地牌证摩托车在市中心区的禁行道路行驶,并逐步将“禁摩区”扩大到镇中心区和农村道路。
为鼓励市民提前报废或迁出本地牌证摩托车,经研究,现制定如下补偿实施办法。
一、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标准(一)对持我市有效行驶证并且未达到10年使用期限的摩托车实行提前报废的,按减除折旧后的车价给予车主补偿,具体计算方法是:按摩托车购买时的实际价格(以车管部门存底的购车发票为准)减去摩托车折旧额(折旧期统一为10年)后的差额补偿给车主。
如补偿额低于1,440元,按照1,44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原因是摩托车达到使用年限后可经检验延期使用3年,该3年使用期补偿标准详见下文)。
(二)对已达到10年使用期限但按规定经检验后可延期使用的摩托车实行提前报废的,给予车主定额补偿。
具体计算办法是:对延期内提前报废的摩托车,每提前1个月报废,补偿40元。
如提前3年整报废,补偿1,440元。
(三)已享受车价折旧补偿的摩托车不再享受延期补偿。
(四)对持我市有效行驶证并且未达到10年使用期限的摩托车,车主自愿迁出东莞市,每辆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7•【字号】东府办函[2008]82号•【施行日期】2008.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东府办函〔2008〕8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现就委员会的机构、工作制度等问题通知如下:一、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机构组成主任:邓志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主任:任新合(市政府副秘书长)梁均耀(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小宏(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委员:叶泽驹(市委宣传部)黄锡明(市中级法院)罗暖培(市监察局)符基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启宇(市发展和改革局)梁经昌(市经贸局)王旭辉(市教育局)吴美良(市科技局)郑锦堂(市民政局)孔庆威(市司法局)李长福(市财政局)刘杰(市国土资源局)韩金田(市建设局)黄桥旺(市城建规划局)萧细流(市城市管理局)梁国胜(市交通局)李小帆(市农业局)周伟森(市外经贸局)陈志满(市文广新局)简润棠(市卫生局)陈汉驰(市劳动局)郭荣新(市社保局)余建民(市旅游局)张海廷(东莞日报社)郑远龙(东莞广播电视台)余小莉(市府法制局)刘俊廷(市人防办)张广英(市松山湖管委会)林甘棠(市虎门港管委会)陈玺(市工商局)陈桂雄(市质监局)李铭钧(东莞供电局)柳河鹏(市电信局)吴晓(莞城街道办)梁李文(石龙镇政府)祁耀权(虎门镇政府)冯锦新(东城街道办)周建卫(万江街道办)苏东(南城街道办)吴炽谦(中堂镇政府)李志雄(望牛墩镇政府)李杰雄(麻涌镇政府)龚良宝(石碣镇政府)罗有通(高埗镇政府)梁裕英(洪梅镇政府)谢炳华(道滘镇政府)陈锐雄(厚街镇政府)梁全(沙田镇政府)唐耀文(长安镇政府)尹汉源(寮步镇政府)陈福华(大岭山镇政府)陈根照(大朗镇政府)蔡耀芬(黄江镇政府)XXX(樟木头镇政府)邓金祥(凤岗镇政府)赵如发(塘厦镇政府)罗佑发(谢岗镇政府)尹德明(清溪镇政府)任卓效(常平镇政府)何健铭(桥头镇政府)谢发枝(横沥镇政府)丁炜涛(东坑镇政府)姚灿光(企石镇政府)袁万田(石排镇政府)李中文(茶山镇政府)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张小宏兼任。
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预案(3篇)
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预案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___机构与职责按照镇委镇政府___分工,成立镇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救灾物资储备组、应急保障组、运输组、安全保卫组和监督检查组。
(一)领导小组与工作职责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部门:镇民政办、财政所、卫生院、镇爱卫办、镇供销联社、派出所、镇___监察室、城建中队。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灾区灾民生活所需救灾物资的征集、储备、管理、调运、发放、安全保卫、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二)办公室及其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
办公室主任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符爱花担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全镇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的日常工作。
(三)各工作小组职责分工1、救灾物资储备组:由镇民政办、财政所、卫生院、镇爱卫办组成,负责全镇救灾物资的征集和储备工作。
2、应急保障组:由镇民政办、镇爱卫办、派出所、卫生院、城建中队组成,负责救灾物资应急发放、灾民疾病治疗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3、运输组:由镇民政办、卫生院、派出所组成,负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运输工作。
4、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组成,负责协助镇民政办和卫生院在实施应急保障工作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5、监督检查组:由财政所和镇___监察室组成,负责全县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工作。
二、救灾物资储备(一)救灾资金及物资的储备根据我镇历年自然灾害发生的特点和各村委会易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镇财政承受能力和镇救灾物资储备的工作实际,镇有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生活安置、医疗卫生必须的救灾物资,保证灾区应急保障的物资供应。
救助物资种类主要包括:临时居住所用帐篷、粮食和食品、油、盐、饮用水、棉被、棉衣、各种药品等。
(二)救灾物资来源的主要渠道1、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调拨;2、向社会征集;3、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救灾物资所用资金的筹集主要有___个渠道:一是落实镇本级自然灾害事业费;二是开展救灾捐赠筹集;三是争取上级特大自然灾害补助金。
行政办岗位职责
行政办岗位职责
行政办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事务管理:负责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包括办公室设施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管理,场地管理,行政文件的归档和管理等。
2. 会议组织与协调: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类会议、座谈会和培训活动,包括会议的筹备、资料的准备、会议室的安排、会议记录的整理等。
3. 文案撰写与资料整理:负责行政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定稿,包括各类公文、通知、通报等的撰写;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4. 外联协调与对接工作:负责与内外部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包括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协调和联络,处理相关文件和信息的交流等。
5. 行政人事管理:负责行政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的入职与离职手续办理、考勤与请假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员工档案的管理等。
6. 公共关系维护:负责与各类利益相关方的维护工作,包括客户关系管理、媒体关系管理、社会公众关系管理等。
7. 办公室管理支持:负责行政办公室的日常管理与支持工作,包括接待来访人员,电话及邮件的接听和处理,文件传递与收发,行政支出与预算的控制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公司或组织的行政办岗位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具体的岗位职责可能会有所区别。
政务中心岗位职责
政务中心岗位职责
政务中心是负责处理政务事务的机构,岗位职责根据具体的岗位角色和职位级别会有所不同,以下是政务中心常见岗位职责的一些例子:
1. 行政办公岗:负责政务中心的日常办公事务,包括文件管理、会议安排、办公用品采购等。
2. 政务秘书:负责政务中心领导的日程安排、行程安排,协助处理来访来电,并协助领导书写文件、会议纪要等。
3. 政策研究岗:负责政府政策的研究和分析,提供决策建议,为政务中心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4. 数据分析岗:负责政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报告撰写。
5. 外联沟通岗:负责政务中心与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组织重要会议和活动,并与媒体进行信息沟通。
6. 政务项目管理岗:负责政务中心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计划制定、进度管理、资源协调等。
7. 国际交流合作岗:负责政务中心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的交流与合作事宜,组织外事接待、访问和参观等。
8. 统计报告岗:负责政务中心数据的汇总和统计分析,并编制相应的报告和分析。
以上只是政务中心的一些岗位职责的例子,具体还会根据不同政务中心的设置和规模有所不同。
东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东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松山湖管委会、虎门港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级职能部门;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林场(以下统称“社区")。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过程问责与结果问责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的消防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职能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镇街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分别是本部门、本镇街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级职能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履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负责推动包片挂点村、社区消防工作的落实,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对火灾高发、发生亡人火灾或消防专项工作推进不力的镇街,市政府领导约谈镇街主要领导。
镇街可参照市政府做法,由镇街领导约谈村、社区主要领导.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指导、督促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对涉及消防工作的重要文件进行会签。
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共同研究解决的方案措施。
适时开展联合执法,组织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整治本地区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27•【字号】东府〔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东府〔2021〕2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规定,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附后),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范围的各制定主体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中,市人民政府及办公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他市级部门、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二、各制定主体要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合法性审核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评估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制度。
三、清单以外的其他单位、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等不得以自己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部门或本级政府制定。
四、实行规范性文件垂直管理的驻莞单位,依照本系统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执行,不纳入市级清单管理。
因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正在推进中,相关事业单位暂不纳入清单管理,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照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行政办工作职责内容
行政办工作职责内容
行政办公职责内容包括:
1. 组织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行政办公事务,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日常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文件管理:负责收发、传输、存档和归档文件,确保文件的保密、准确和及时性。
3. 会议组织和协调:负责组织并协调各类会议,包括筹备会议议程、场地安排、材料准备、会议记录和跟进事项等。
4. 日程安排和会议安排:负责上级领导的日程安排,包括安排会议、安排外出考察、安排接待访问等活动。
5. 人事管理: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合同管理、离职手续、加班管理、考勤管理、劳动保险管理等。
6. 办公设备管理: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维护和报废处置,保障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
7. 财务管理:负责行政办公经费的预算和执行、费用报销、发票管理等财务工作。
8. 公文处理:负责公文的起草、拟制、审核和签发,确保公文的准确、规范和及时传达。
9. 对外联络和协调:负责处理单位与外部机构和个人的联系与协调工作,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10. 管理信息系统:负责行政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11. 安全管理:负责行政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处理突发事件等。
12. 设施维护:负责行政办公场所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办公设施、园区环境、楼宇设备等。
总之,行政办公职责内容涵盖了组织管理、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协调、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公文处理、对外联络和协调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和高效管理。
邱龙光与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裁定书
邱龙光与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裁定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17【案件字号】(2020)粤19行终23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志强陈彩玲林冰洁【审理法官】张志强陈彩玲林冰洁【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邱龙光;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当事人】邱龙光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邱龙光【当事人-公司】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吴建武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吴建武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吴建武【代理律所】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邱龙光【被告】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邱龙光第二项的(2)、(3)、(4)以及第三、四项上诉请求已超出原审诉讼请求范围,本院不予审查处理。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内部行为)管辖合法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行政不作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邱龙光第二项的(2)、(3)、(4)以及第三、四项上诉请求已超出原审诉讼请求范围,本院不予审查处理。
邱龙光于二审期间提交的证据:各地政府接收复函、邱氏硬笔正楷书法教程封面、内容复印件、邱龙光父亲书信、关于邱龙光诉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行政纠纷案、邱龙光退休问题申诉信、10年居住楼梯间、邱龙光住所图片、邮寄《变更行政诉讼请求申请书》驳《答辩人答辩状》回执、十年工人待遇工资表,已超过举证期,本院对该证据不予接纳。
本案中,邱龙光要求确认其是国家公务人员,应属于涉及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内部人事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的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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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委、镇政府各办公室职责办公室主要职责
党政办
下设:信访办
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负责处理党委、政府日常公务,拟审文件、公文处理、管理档案、收集综合信息和负责数据统计、监督检查党委、政府工作布置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党委、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管理机关后勤事务,承担接待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负责受理企业、群众对镇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问题的投诉;责成违反政策、法规的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措施,限期纠正;检查、督促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六项制度”情况;负责受理责任追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协助镇委、镇政府制定有关工作纪律与制度。
人大办
负责处理人大日常工作,安排好本级人大会议的召开和有关会议材料的撰写工作,组织好人大代表的视察和了解辖区内的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受理代表的提案、意见和建议,并转交给有关部门办理。
纪检监察办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组织人事办
下设:人才服务站
流动党员服务管理中心
研究和指导镇各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干部教育和干部考察工作;协助党委管理干部,承办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人事任免、调动奖惩等工作。
收集、贮存人才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才流动有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对人才水平进行考评;负责智力成果交流、转让和推广应用;负责本镇就业的本市生源的人事代理。
在市、(镇)街企业工委指导下,专职负责本辖区内“两新”组织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宣传教育办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掌握思想动态,指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文化、电视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文化、新闻出版、音像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抓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教育经费进行统筹管理,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制定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配合上级业务部门管理医疗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预防保健、社区医疗服务等工作。
经贸办
贯彻执行国家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审查上报和办理需经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工商领域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资源节约项目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市场、物价、计量标准和产品质量监督的管理;指导和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指导和协调生产流通中工商、交通、供电、邮电、金融、粮食、供销和食品等有关部门;制定“科教兴镇”战略目标总体规划,受理各类科技计划、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奖励等项目的立项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办有关科技、科普宣传、知识产权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各项工作。
外经办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引进和管理工作,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及友好合作,发展对外经济工作。
社会事务办
负责民政事务和行政区域的管理、拥军优属、复退军人的安置、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及改革、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和保障等工作,负责侨务及统战工作,做好对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接待联系及捐赠款物的审核监督工作,负责与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系;做好对宗教的管理工作。
农业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林业、牧渔业、水利的
方针、政策,保证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监督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营运工作,负责制定农、林、牧渔和水利的发展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搞好造林绿化、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海洋与渔业
办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海洋与渔业生产政策;维护渔民权益;研究判定本镇海洋与渔业生产发展规划,为渔民的生产销售提供服务,提高渔民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对渔业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办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配合市有关部门保护好土地资源,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和村镇建设工程、房地产、建筑业的管理,抓好城镇公用设施的管理及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安监分局
负责辖区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开展日常职业安全检查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监督控制辖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事故报告制度;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安全设备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安全监管检查;依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工厂企业的登记、建档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协调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取证和处理;开展注册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和工厂企业管理人员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制定人口计划,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管理和计划生育专业人员的培训,管理计划生育服务所,保证完成计划生育任务。
综治办
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办事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
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妇女联合会
发动和组织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建设;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程度和水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调和推动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巩固和扩大社会各界妇女的团结,积极促进各界妇女的友好交往。
武装部
负责民兵的组织建设、武器装备管理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军事训练;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略、治安执勤任务;负责征集兵员;协调搞好军用优抚和退伍军人的安置;组织并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和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
工会
制定年度共和计划和各个时期的工会工作目标;加强会员政治思想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做好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各项群众性活动;承办党委、政
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
对全镇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了解和反映全镇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青年合法权益;负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发展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团建等工作。
司法所
协助镇区政府开展依法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