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传承中华优秀美德活动方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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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小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系列教育活动方案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道德素质,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12月

三、活动对象及组别

全市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按照学段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四、活动内容

(一)“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小小百家讲坛”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广大学生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语文、历史、思想品德等课程内容,阅读中国古典

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通过课堂学习和晨会、班(团)队会、综合实践等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诵读和主题演讲。以班级为单位评选优秀演讲作品,录制时长为3分钟的演讲视频,参加年级、学校、区(县)的展示,在此基础上,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于4月28日前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5个优秀演讲视频及作品推荐表(见附件3)上报市教育局德育处。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择优推荐小学组和初中组参加沈阳电视台开设的“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我的一本课外书”节目评比,高中组择优参加“小小百家讲坛〃全国晋级赛”。

(二)“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寻访红色足迹”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通过组织学生阅读革命传统故事、观看红色电影、歌唱红色歌曲、走访革命后代、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等方式,引导学生学习、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进一步加深对革命精神的感悟。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征文(读后感、参观游记等)、主题摄影及主题活动方案评比活动。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于8月20日前主题征文、主题摄影、主题活动方案各5个(按组别)及活动报名表(见附件4)上报市教育局德育处。市教育局将通过“寻访红色足迹”活

动网络专区进行集中展示。活动组委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按组别分别评选各类优秀作品。

(三)“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少年儿童经典诵读大赛”

全市各中小学校以“经典诵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开展少年儿童经典诵读大赛,进一步推动经典阅读工作,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掀起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传统文化的热潮。(具体方案另发)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意义,把此项工作列入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安排,认真落实。

(二)有序推进,合理安排。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统一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将系列教育活动纳入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部署。

(三)注重实践,确保实效。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认真设计好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注重活动过程性资料的收集,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确保“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通过广播站、校园网、黑板报、网络、新媒体等

及时宣传“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作法,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2015年“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作品报送办法

2.2015年“寻访红色足迹”活动作品报送办法

3.“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作品推荐表

4. “寻访红色足迹”活动报名表

沈阳市教育局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5年“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作品报送办法

一、活动时间

1.区、县、校组织活动时间:2015年3—5月

2.各区选送作品和网络征集投票截止时间:2015年4月28日

3.全国入围作品集中展播时间:2015年6—9月

4.小学、初中组入围选手参加中央电视台“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我的一本课外书”节目录制时间:2015年6月

5.高中组入围选手参加中国教育电视台“小小百家讲坛〃全国晋级赛”活动时间:2015年8月

二、选手要求

参评学生要求热爱阅读,有一定的阅读量和理解能力,个性鲜明,口齿清晰,表达流畅。

三、作品要求

1.演讲作品要求主题明确,有学生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表达真诚自然。演讲内容要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包括:中国古典文学、历史典故、

神话寓言、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等。

2.演讲作品可以是在班级、学校、地区组织的相关主题活动中录制的现场演讲,也可以是学生个人录制的演讲视频。为增强观看效果,视频中可适当加入与演讲内容相关的图文介绍、动画、视频资料等。

四、视频录制

1.视频时长:3分钟,不要有与演讲无关的内容。

2.录制场地:可以是课堂、礼堂或相关活动现场等,场地要求光线充足、环境整洁。

3.文件格式:成片统一采用MPG4或WMV视频格式。

4.录像设备:摄像机、DV、手机等。

5.视频质量:要求画面和声音清晰、连贯、完整,视频码流不低于800kb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像素。

五、报送要求

1.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送的作品需提交纸质《“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作品推荐表》,加盖申报人所在学校和各级选送单位公章,于2015年4月2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德育处。

2.登陆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网站(),进入“小小百家讲坛”活动网络专区,下载并完整填写活动作品推荐表。点击“我要上传”按钮,上传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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