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体系贯标:内部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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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内部审核有效控制,正确策划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改进提供依据,确保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有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3职责
a)管理者代表负责策划制定年度内审计划,确定并组织公司内审工作。
b)知识产权部执行内审计划,组织内审员实施内审工作。
c)被审核部门配合内审工作,按内审要求接受审核。
d)相关部门支持内审工作,对内审工作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并承担相应的工作。
4流程
5要求
5.1年度内审计划
5.1.1根据知识产权体系的过程活动、区域状况、目标绩效运行情况及其重要程度和以往审核结果,由体系办公室策划全年审核方案,每年内审至少一次,滚动审核按年度内审计划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确定,另外,出现以下情况,必要时进行内审:
a)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后;
b)出现重大知识产权纠纷;
c)当合同要求或顾客需要评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时开展内审活动;
d)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变更;
e)在接受第二、第三方审核之前;
f)在知识产权认证证书到期换证前;
g)总裁提出内审要求时。
5.2编写审核实施计划
5.2.1知识产权部策划编制《内审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分发至内审员、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内容主要为:
a)审核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b)内部审核的工作安排;
c)审核组成员;
d)审核时间、地点;
e)受审部门及审核要点;
f)首、末次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
g)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5.2.2内审组由管理者代表确定,在公司内审员中选定合适的人选作为内审组成员,人数与审核内容相适应。内审员由与受审核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人员担任,且持有有效的内审员资格证书者优先,审核组长应具有一定的审核经验。
5.2.3内审计划在内审五天前发出。
5.3编写内审检查表
审核组组长按内审实施计划中的目的、范围、依据要求,组织编写《内审检查表》,在审核前分发给内审组成员,作为现场审核的提纲,并准备好作为审核的依据资料。
5.4首次会议
5.4.1审核组长主持会议,作好会议签到和记录。
5.4.2管理者代表、审核组长、审核组成员、被审核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5.4.3审核组长介绍内审目的、范围、依据、方法、组员和内审日程安排及其他有关事项。
5.4.4其它人员需要说明的的事项。
5.5现场审核
5.5.1审核组根据审核要求对受审部门现场进行审核,内审员通过与相关人交谈、查阅文件、检查现场、收集客观证据,记录在内审检查表中。
5.5.2内审员公正、客观地对待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审核部门相关人员交换意见,认可事实。
5.6审核组会议
5.6.1审核组长了解各审核组工作进程,协调布置有关工作,对客观证据进行汇总分析,作出公正判断,决定是否需要开具《不符合项报告》及确定不合格类型。审核组会议在末次会议前进行。
5.6.2《不符合项报告》由内审员根据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开出,一般情况下,《不符合项报告》由不符合事实发现点部门接收。
5.6.3不符合项类型:
a)严重不符合项:与知识产权体系的规范文件要求相比明显不符合,系统失败;缺少一个或一个以上要求,一般不符合项集中在一个部门或一个要求,区域性失效;对知识产权体系运行或产品质量影响有严重后果;
b)一般不符合项:孤立、偶然失效和性质轻微的事项。
c)观察项:虽未构成不合格,但有变成不合格趋势的问题;有不合格的迹象,但未找到确切证据;需要提醒的注意事项。
5.7末次会议
5.7.1审核组长主持会议,作好会议签到和记录。
5.7.2管理者代表、审核组长、审核组成员、被审核部门相关负责人、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5.7.3审核组长重述内审目的、范围、依据、方法及其它有关事项。
5.7.4审核组内审员介绍审核情况,宣读《不符合项报告》。
5.7.5被审核部门对提出的问题释疑,相关部门对不合格事实确认签字,接收《不符合项报告》。
5.7.6相关领导总结讲话。
5.8《不符合项报告》自接收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方案,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批。
5.9内审报告
5.9.1现场审核后一周内,审核组长完成“内审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发至各有关部门,抄送总裁和管理者代表。
5.9.2审核报告内容
a)审核目的、范围、方法和依据;
b)审核组成员、受审核部门代表名单、审核日期,审核过程综述;
c)审核计划实施情况分析、不合格数量及严重程度、不符合项报告分布;
d)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e)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性、符合性结论及今后应改进的地方。
f)纠正措施要求,审核报告抄送对象等。
5.9.3审核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内容。
5.10纠正措施实施
5.10.1《内审不符合项报告》接收部门自接到不符合项报告起,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制订有效的纠正措施,在3个工作日内将纠正措施方案交至内审组长,由知识产权部协助各责任部门进行改进。
5.10.2不符合项责任部门部门按经确定的纠正措施方案按计划要求进行实施。
5.11纠正措施验证
审核组长对纠正措施进行验证,在《内审不符合项报告》上作好验证记录,确定不符合项报告是否关闭,对
未达到纠正措施效果的,重新采取纠正措施。
5.12内部知识产权体系审核结果将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见《管理评审程序》。
6相关文件
XX/IP04-2020 管理评审程序
7相关记录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