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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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机具安全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做到规
范使用,安全牢靠,确保施工安全,特指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滑轮、倒链、卷扬机、打夯机、搅拌机、升降机、砂轮机等常用小型机械
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1.滑轮
1.1 滑轮必须常常润滑,而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2 检查的内容包含:
1.2.1 用力转动滑轮,检查滑轮转动是否快捷;
1.2.2 清除轴上润滑油与槽中的铁屑及灰尘等污物;
1.2.3 检查油孔与轴承间套上的油槽是否对准;
1.2.4 滑轮显现裂缝时必须更换新的,不得焊接;
1.2.5 滑轮在腐蚀性场合工作时,更要定期认真检查;
1.3 严格按滑轮的安全起重量使用,禁止超载;
1.4 滑轮直径一般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 倍。
1.5 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槽、轮轴、夹板、吊钩或吊环等各
部件,看有无裂纹或损伤。
1.6 在起吊或搬运设备时,当滑轮受力后,应检查它运动部件的`运转情况,看有无卡绳、磨绳的地方,如有欠妥,应立刻调整。
1.7 在受力方向变更较大的地方和高空作业中,禁止使用吊钩型滑轮,应采纳环滑轮,以防脱钩。
1.8 在吊运作业时,滑轮和钢丝绳必须选配恰当。
1.9 当轮轴磨损量实现轮轴的3—5%时,则需更换。
1.10 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的牵引方向和导向滑轮的位置是否正确,防止绳索脱出轮槽被卡住造成事故。
2 倒链
2.1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检查转动部分是否快捷;是否有卡链现象;链条是否有断节与裂纹;制动器是否安全牢靠,销子是否坚固;吊挂绳索及支架横梁是否坚固结实稳固。
2.2 在使用前。
先将手链反拉,将起重链条倒松,使倒条有充足
的起升距离。
操作时注意渐渐拉紧,使链条渐渐受力,检查无异常现
象后方可正式工作。
2.4 起重作业中,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时无论处于什么位置,拉链应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拉链脱槽,拉链时,用力要均匀,不得过快
过猛。
当用于水平方向时,应在系链的入口处垫导。
2.5 倒链在使用过程中,应依据倒链起重本领的大小决议拉链人
数。
手拉链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不能加添人数或过猛,以免起重受力过大而短裂。
2.6 起吊重物时,如需短时间交叉悬空,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倒链自锁失灵造成以外事故。
2.7 对转动部分要定期润滑,防止链条锈蚀。
受严重锈蚀及有断痕或裂纹链条,应报废更新。
3.卷扬机
3.1 卷扬机安装必须坚固牢靠,不得有滑动、倾斜现象。
3.2 安装卷扬机时,应使卷扬机距起吊物超出15 米以上.
3.3 开车前,先用手扳动器空转一周,检查各部件及制动器.确认无误后,进行作业.
3.4 不准超载.
3.5 扬机筒上余圈数不得少于五圈.
3.6 为躲避电动机受潮淋雨,一般用道木将底垫高.
3.7 全部电器设备都要有牢靠的接地,防止触电.
3.8 使用前要检查减速器内和轴承量是否充足,减速器用3机油,滑动轴承用黄油。
4 打夯机
4.1 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有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料子,操作人员应戴绝手套。
4.电源电缆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3 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要严禁背着牵引。
5 搅拌机
5.1 搅拌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其撑脚在调整到轮胎不受力,完全由撑脚经受全机重量的程度。
5.2 使用前,应按清洁、坚固、润滑、调整、防腐的程序检查其系统。
5.3 重视地连结机件是否松动离中和制动器是否快捷牢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转动皮带松紧是否合适等。
5,4 配电设备应装有合适的熔断器和良好的接的。
5.5 使用中勿使石砂落入机械的运转部分中去。
5.6 进料斗升起后,斗下不得有人通过或停留。
5.7 检修或清理。
须停电进行。
进料斗还须用保险链条绑牢。
5.8 出料前不能无故障停车,入料量不超出规定容量。
5.9 工作结束,要适时清理。
6 升降机
6.1 升降机的起升机构必须有制动器,不得有自锁性能有机械传动装置替换并省去制动器。
6.2 固定式升降机必须装有限位器和平层装置。
装拆式升降机的吊篮顶部与天轮之间,应保持2.5 米的缓冲层.
6.3 升降机必须有防止在装卸物时发生吊篮坠落的安全装置.
6.4 固定式升降机的金属构架的左右和后面三侧如不是墙壁,应装设全密闭的坚固防护板网,各层的前面出入口.必须装有不低于1.6 米的带插销的防护林门.
6.5 升降机必须要设上下联系信号装置,并要安全用电.
7.砂轮机
7.1 砂轮机要应安装在自然采光好,且靠墙的地方.
7.2 防护罩要有充足的强度挡住碎块飞出。
7.3 工作前必须接规定穿着好防护用具。
7.4 磨削时,要先空转两分钟试验,证明正常时,方可开始工作。
7.5 操作时, 不能站在砂轮机切线方向。
7.6 磨削时,进刀不能过猛,手工操作时,工件或刀具要拿稳,不能用力过猛,砂轮侧面不能进行粗磨。
7.7 工作停止,应立刻关机,锁定电源盘箱。
8.采购与检验
8.1 工器具、小型机械在批量采购进场时,机械、物资采购部门
应会同安全检查科进行安全性能抽检试验,不合格品严禁发到施工单位。
8.2 各施工单位应按《安规》要求,所用的安全工器具、小型机
械进行定期的保养维护。
8.3 工器具、小型机械要实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维护管理、检查、周期试验鉴定台帐和记录。
机具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施工机具的管理,确保施工生产所使用的施工机具符
合安全生产要求,并对其全过程进行有效掌控,特订立本管理方法。
本管理方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部施工生产现场内所
使用、搬运、贮存器的施工机具。
本方法所指的施工机具是指施工
生产用的振捣器、砼输送泵、砂浆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钢筋焊
接设备、气焊设备、木作机械、打桩机械、手持电动工具、水泵、
机动翻斗车等施工机具。
(一)管理职责
施工处负责订立、修改、完善《施工机具安全管理方法》,负
责对各工程项目部施工机具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所使用施工机具的进场检验、安装、搬运、贮存和使用管理。
(二)进场(库)施工机具的检查、验收
进入施工现场准备投入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在进场前按使用说明书和检验标准对其进行性能检验、完好状态检验,合格后才略投入使用。
否则不能直接投入使用,而要经过必须的维护和修理,实现合格以后才略投入使用。
入库的施工机具必须清理干净,进行必须的清洁保养,然后经过检验,依据能否使用情况进行标识。
库房应当通风良好,并能防潮、防雨、防晒、防火、防盗,进入场(库)的施工机具应填写相应的记录。
(三)施工机具的发放、现场机具管理
属于公司全部的施工机具,依照《施工设备管理掌控程序》进行管理,施工机具由公司采购,实行租用形式发放,并办理有关租用手续;属于非公司固定资产性质的,可以个人采购和管理,但个人采购的施工机具必须是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证明是否检验合格,能充足和符合安全生产需要的施工机具。
严禁使用“三无”产品。
(四)施工机具的搬运和贮存
施工机具的搬运和贮存要严格依照施工机具的使用说明书中规
定的要求进行。
一般情况下,对于体积较大、重量较重的施工机具,应依据运输设备和搬运的距离确定搬运方案;人力搬运不动的应使
用起重机械进行装卸,装卸时注意吊点的选择和索具的使用,搬运
过程中要对机具绑扎好,不要使其有较大的运动空间,确保运输设备、机具和人员的安全。
对于可随身携带的小型手提施工机具,应
随身携带并保管好。
机具的贮存应依照机具的特点和使用说明书中
注明的要求和方式,进行适当的贮存、保管,注意防雨、防潮、防晒、防盗、防火。
(五)施工机具的使用
经过检验合格准备投入使用的施工机具,需要固定安装才略使用,必须依照《常用施工机械设备安装规范》中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组织的.安装验收,填写《中小型设备安装
验收表》才略投入使用。
对于不需要进行固定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
手提式施工机具则在每次使用前须对机具进行必须的检查(依照手
提式电动工具的管理要求进行),不能任意接长电源线,不能使用
破损开关和老化的电源线,机具外壳不能破损。
使用三芯电缆要在
机具上接上保护零线,开关箱内接上漏电保护器。
机具的操要经过
必须的培训和学习,把握机具的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才略够使用。
对于砼输送泵、打桩机、对焊机、机动翻斗车等施工机具要定人定
机持证上岗,其它施工机具要实行班组长负责制进行管理。
操作人
员必须依照相应机型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六)施工机具的维护和修理和保养
施工机具应当依据其使用情况和性能使用,依照相应的维护和修理、保养规程编制维护和修理计划,对机具进行适时的维护和修理、保养,保持机具的使用本领,并填写施工机具的维护和修理保养记录。
(七)施工机具的检查和整改
为了确保施工机具的正确使用,保护操作人员和施工机具的安全,延长机具的使用寿命,削减和躲避机械故障、事故的发生,提高机具的完好率和利用率,降低机械使用本钱,机具操作人员要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项目设备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机具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整改。
项目部至少每月一次对机具进行检查,总承包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适时发觉问题并适时解决问题,确保施工机具的安全、正确、有效使用。
(八)施工机具的回收
属于公司全部的施工机具,项目使用完以后,要清理干净,做适当的保养,通知出租单位办理退场手续。
假如机具实现报废标准和破损不能维护和修理使用的,应依照有关的机具处置方法办理报废处置手续。
属于个人的施工机具,由其个人回收保管。
机具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确保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范围内的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安全员负责建立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出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借用人应在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定
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出6—12个月)。
4.1.5风电场专业人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维护和修理工作,不能维护和修理的交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护和修理单位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4.1.6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保管、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等工作。
4.1.7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租借部门负责租借和管理,保证起重机械、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租借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部门监督引导。
4.1.8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物质部门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租借或发放。
4.1.9起重机械、小型机械由物质部门供应,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须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部门参加验收。
4.1.10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4.2定义;
a.小型机械是指施工班组独立使用的除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机械。
安装小型机械,坡口机、套丝机、往复机、弯管机、切割机、
太钻、砂轮机等
b. 小型机具是价值在2000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
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
c.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
重钳、卸扣、吊钩、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
葫芦、千斤顶)等。
e. 起重机(crane)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种,是一种作循环、间
歇运动的机械。
一个工作循环包含:取物装置从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动到指定地方降下物品,接着进行反向运动,使取物装
置返回原位,以便进行下一次循环。
f.起重机械由起升机构(使物品上下运动)、运行机构(使起
重机械移动)、变幅机构和回转机构(使物品作水平移动),再加
上金属机构,动力装置,控制掌控及必须的辅佑襄助装置组合而成
4.3采购要求;
a.物质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
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
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优先考虑。
b.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躲避确定的厂家。
4.4机具使用要求;
a.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谙习操作学问的人员操作。
b.机具的转到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c.机具的压力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检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完全阀等安
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d.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
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名牌的规定使用。
必须超名牌使用时,应经核算,实行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牢靠经
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e.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f.机械操作人,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临食、不
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分
运转情况,发觉异常现象适时停机处置。
如发觉机械存在影响安全
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刻排出时,应立刻报告,推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应为事故负责;有关专业接到报告后妥当处置,否者操作人
员有权拒绝作业。
g.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子贴挂简明的安全操作规
程,说明重要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及负责人。
h.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1.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s1102的规定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应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
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
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浸油一次。
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
4. 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可应力不得大于
0.98kn/cm2,用作绑扎绳时,允许用应力应减低50%。
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
的锁具内。
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须时应加衬垫并使用
加大规格的卸扣。
4.5滑车:
a滑车应按名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
如无名牌、则应经计
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b.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如发觉吊钩磨损实现原尺寸的10%,槽地磨损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着,不得使用。
c.在受力方向变更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时,应实行吊环式滑车;如采纳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实行保险措施。
d.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得钩环锁紧。
4.6起重机器机具管理制度:
a.起重设备只限于谙习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员使用.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出铭牌规定。
b.起吊,搬运大型或精密试验设备(试品)应事先订立安全技术措施,由有阅历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谙习起吊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运时只能由1人指挥.
c.各式起重机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1次.应检查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传运装置的情形与磨损程度和固定物情形;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情形。
d.起吊工作开始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起重机械的载荷,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快捷牢靠,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e.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离地,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牢靠后方准连续起吊。
f.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重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7检查、维护、试验:
a. 起重机械、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b.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坚决。
修复后的起重机械、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c.维护和修理、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d.待修与完好的起重机械、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在干燥、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场合并用标签或色标加以区分。
4.8下列情况必须报废:
a.以检查、试验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b.修理费用已超出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