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林业生态圈专项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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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高长沙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投资和居住环境,实现建设林业生态市的目标,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通知》精神,为实施《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特编制《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专项规划》。
第二条城市林业是与现代城市建设相适应,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兼有多功能效益的特殊产业和公益事业,是对城市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和相关植被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规划范围同《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所划定的范围。包括市辖的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望城县全部和长沙县的暮云镇、黄兴镇、榔梨镇、黄花镇、星沙镇、跳马乡、干杉乡、安沙镇、北山镇。总面积2893km2。
第四条本次规划期限为
近期:2003—2007年;远期2008—2020年。
第五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5、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6、国务院《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7、《湖南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8、《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9、《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
第六条本规划是为落实《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而编制的专项规划,凡在生态圈范围内有关城市林业的一切保护和建设活动,均应遵循本规划。
第七条为增强本规划的可操作性,特设置刚性等级控制规定。刚性等级是对规划内容确定程度的规定,本规划实行四级刚性等级控制。
一级:不得变更
二级:一般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请市人大批准。
三级:一般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可根据城市建设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说明书、规划图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规划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自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长沙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由长沙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第十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绿色城市理论和绿色人居环境理论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生态环境,构建层次明晰、结构合理的长沙城市林业生态景观空间,形成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城市生态环境体系,为长沙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十一条规划基本原则
1、前瞻性原则
面对21世纪生态文明时代对生态环境的更高要求,立足长远和未来。
2、“城市与自然共存”原则
充分发挥长沙城市林业在生态、环保、景观游憩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城市空间。
3、突出重点的原则
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重点突出山体、江河滨水等特色景观地带,通过环城林带、城市生态隔离带、绿色通道、森林公园等工程建设,进一步展现长沙市山、水、城、林融为一体的生态城市特色。
4、生态和经济可持续性原则
在建设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的同时,积极发展绿色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支持农村居民致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5、可操作性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可操作性强,做到城市林业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二条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林业生态圈规划,力争到2020年,新增林木及绿地面积33740hm2,生态圈内林木及绿地面积达131001hm2,林木及绿地覆盖率达%;自然保护区面积达23018hm2,加上森林公园与风景区的面积,占生态圈总面积的%。
第三章林业生态圈结构与用地规划第十三条城市空间结构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中的城市空间结构为“一主、两次、四组团”。“一主”为河东主城区,“两次”为河西、星马新城,“四组团”为捞霞、高星、含浦、暮云组团。主、次、组团之间布局生态隔离带,避免城市呈“摊大饼”式蔓延发展。
第十四条林业生态圈空间结构
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由城市园林绿地、环城林带、生态隔离带、绿色通道、江河风光带、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城郊生态公益林组成。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重点是环城林带、生态隔离带、绿色通道、江河风光带、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城郊生态公益林。通过环城林带、绿色通道、江河风光带建设将城市生态隔离带、森林公园与城郊生态公益林连成一个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使城区外围的各种生态要素有机组合并入城市复合生态系统之中,营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人在绿中”的最佳人居环境和具有全方位国际竞争能力的生态型城市。
环城林带:分内圈林带与外圈林带。内圈东为京珠高速公路,北、西为二环线,南为绕城线;外圈为绕城线。
生态隔离带:生态隔离带由五个城市森林组团组成:奎塘河—园艺场,岳麓山—洋湖垸,谷山—东方红农场,乌溪桥—黑石渡,黎托—仙姑岭。
绿色通道:京珠高速公路、长永高速公路、长常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及京广铁路、长石铁路两侧第一层山脊以内的山地和100m以内的林带所形成的绿色通道。
江河风光带:湘江、浏阳河、捞刀河、靳江河、龙王港、沩水六条江河100m以内的自然风光带和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植被。
森林公园:在生态圈内建立黑糜峰、青竹湖、书堂山、洪山庙、石燕湖、莲花山、象鼻窝、泉水冲、谷山、乌山等十个森林公园。
生物多样性保护:在生态圈内建立桃花岭、谷山、团头湖、天车岭、苏蓼垸五个自然保护区和长沙森林野生动物园;保护生态圈内1137株古树名木。
城郊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圈内、三环线以外的森林、林木与城镇园林绿地。
第十五条城市林业用地规划
规划林木及绿地面积131001hm2,其中现有林木及绿地面积97261hm2,通过实施林业生态圈规划,新增林木及绿地面积33740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