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版】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教案:第八单元 与法同行8.2 明辨是非远离犯罪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1 《明辨是非,远离犯罪》教案
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违法犯罪的基本知识,知道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在思想上树立避免违法犯罪的观念;懂得不良行为可能发展成违法犯罪,注意克服“犯点小错无所谓”的思想,防微杜渐,遵纪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教学重点难点: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教学用具:多媒体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三国时期的刘备留给后人一句名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说告诉我们: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要做;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偏偏“恶小而为之”,最终做出违法的事情来,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其中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与他们不懂法,不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有不良行为不注意加以矫治有很大关系.这一节课我们就来学习有关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讲授新课:
一、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是违法的.师:那为什么是违法的呢?生:因为拾获他人遗失物不还是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一种行为,所以是违法的.现在请大家欣赏flash《抓贼》,并且思考,这个贼违法吗?为什么?观看flash(略).生:这个贼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他偷窃了国家财产,做出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现在我们将两种情况结合起来可以发现: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前者就像拾获他人遗失物不还的人,后者就像那个偷窃国家财产的贼.
违法行为包括违宪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所以违反了宪法属于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刑法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中,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想一想:违法是不是就等于犯罪?
答案是否定的,犯罪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违法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违法行为可以分为一般违法和犯罪.那我们应该怎么来区分一般违法和犯罪呢?我们先来判断以下的这些行为哪些是一般违法的,哪些又是犯罪.
以上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包括:殴打他人致轻伤、深夜开音响大声唱歌、随意拨打110、在文物古迹上乱涂乱画、骑自行车闯红灯、在图书馆大声喧哗;属于犯罪行为的是入屋盗窃、殴打他人致死亡、抢劫、持刀杀人、吸毒等.我们是如何来区分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呢?让我们再来做一道题:
•备选答案:1、大 2、不大 3、严重 4、轻微 5、刑法
•6、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 7、刑事制裁
•8、行政处罚或民事处罚 9、刑事违法
•10、行政违法或民事违法
现在请一位同学来总结一下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含义.
生: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所谓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性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概括起来,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这三个基本特征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其中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看一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看这种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行为
有的同学认为:大错不要犯,犯了要坐牢,犯点小错无所谓.这种观点对吗?生:不对.
我们先来看一则事例:
韦健、陈晓青、张国强课后经常聚在一起下棋、打扑克,开始是谁输谁请客,后来感到不够刺激,就协定谁输谁给钱.他们一起上网吧,去高级餐馆吃喝,到营业性舞厅跳舞,夜不归宿,对老师和家长的教育置若罔闻.为了满足赌博和高消费的需求,他们先后多次到同学家里及商场行窃,共窃得现金六千多元和价值三千多元的财物.后来他们在一个商场行窃时,被保安人员当场抓获,扭送到派出所.
请问:韦健、陈晓青、张国强这三个同学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源头是什么?生:是不良的行为习惯.师:是啊,本来韦健、陈晓青、张国强这三个同学跟大家一样都应该是坐在教室里面上课,但是却因为不良行为导致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说,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俗语所说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为了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大家都要学会防微杜渐,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防微杜渐,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1、知道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一个人要守法,他首先必须学法、懂法.所以我们未成年中学生要知道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我们国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制定了两部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家长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收听、观看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我们中学生,一定要认真学好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不做违法的事情.
2、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有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所以有了不良行为要及时加以矫治,不能任其发展.不良行为对大的危害,比如去网吧,会让许多未成年中学生沉迷其中,荒废学业;吸烟,最主要的危害就是对自己的身体不好.据调查,吸一支烟,就能缩短生命几分钟!其次,对家庭也有害处.如果一个烟鬼,每天要吸几盒烟,本来家庭就不富裕,这么一吸烟,肯定会负债累累,妻离子散.最后,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吸烟时呼出的烟雾,不仅污染环境,对别人的健康也不好.所以说,吸烟是“百害无一利”的.吸毒的危害更大.只要吸毒上瘾,拿着人一辈子算完了.对自己的危害就不用说了.如果没有了钱,那他就会去偷,去抢,或者去贩毒.这对国家的危害是比吸烟大几十倍的.我们未成年人一定要追求高雅情趣,不要沾染那些不良嗜好.
3、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
在我们身边,或许已经有同学染上了不良行为,比如吸烟、喝酒、打架斗殴、说脏话,甚至有的同学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对于这些同学,我们不能歧视他们,相反,我们应该主动伸出热情之手,团结他们,帮助他们改正错误,让他们融入到集体的大家庭来,健康成长.
本课小结:
老人们常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银”、“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俗话也讲:“善不积不足已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任何大事都是从小事开始的,大错也是从小错开始的.因此,防微杜渐是十分必要的.让我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教学反思:
通过学习学生已基本掌握了什么是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刑法的种类等基本知识点,但理解不够深入、透彻,有的同学对知识点含混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