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审批类)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
规定取得的资产。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
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
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7日。
对封存的资料、资产,审计机关可以指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保管,被审计单位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
市县 级共 无 常用 同使 保留 用
暂停拨付 2
有关款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
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机关、事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被审计单
运城市
单位、企业
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
提出申请。
机关、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 事业单
运城市
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 位、企
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业、社 审计局 无
各科室
审计局 无
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停止。拒不执行的,财政部门可以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 业、社
各科室
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审计机关可以通知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 会组织
行政职权事项分表行政审批类
【部门规章】《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体育总局令第19号修改)
第八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第十一条第三款省(区、市)内举办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经所跨地区共同的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6
违法违规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市教体局行政处罚【法 Nhomakorabe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09年修改)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市教体局
行政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09年修改)
第七十九条第二款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8
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十三条第三款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
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
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一、行政审批类事项编码3708830100501事项名称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承办机构邹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立依据 1.《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通过,2016年7月修订)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制定。
” 2.《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9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第15条“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并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定方案《关于印发邹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邹政办发[2010]74号)第5页:“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实施条件(受理条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 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1)
机关、事
旗环 保局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或
公民
社会 公开
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 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2月28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 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
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 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 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免缴排污费。排污者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污 染的,不得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排污费 减缴、免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 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六条 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 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
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
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定。第三款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
响,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
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
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有关部门不得
颁发许可证。
建设项目环境 2 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建 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设施竣工验收。
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无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二十七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 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 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有关人民 政府应当立即作出决定。
疫点、 疫区和 受威胁 区
区动物卫生 监督所、区 动物疫病预 防控制中心
实施依据
收费(征 调整意 实施 承办 公开 办理 廉政风 前置 收)依据 见及理 对象 机构 范围 数量 险点 条件 和标准 由
区动 物疫 病预 防控 制中 心
无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公告第88号,2001年12月7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公民、 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第四 法人和 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 其他组 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免疫接种 织 和消毒。
向社 会公 开
3
三级1个
无
动物防 疫条件 合格证 和工商 营业执 照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奖励类)
部门:区畜牧兽医局(公章) 子项 名称 实施 对象 承办 机构 收费(征 公开 办理 廉政风 收)依据 范围 数量 险点 和标准 前置 条件 调整意 见及理 由
6
三级1个
无
无
发生一类动 370304 物疫情的控 0902702 制和扑灭
无
疫区内 的饲养 动物单 位和个 人
区动 物疫 病预 防控 制中 心
向社 会公 开
0
三级1个
无
无
发生二类动 370304 物疫情的控 0902703 制和扑灭
行政职权事项分表(一)(行政审批类)
行政职权事项分表(一)(行政审批类)填报单位: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序号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审批对象行使层级公开范围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调整意见及理由项目子项1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第五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管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
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企业、公民属地行使向社会公开无保留2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第七条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共1项)
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
向社会公开
2
体育彩票代销者违规经营的处罚
《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彩票代销者有前款行为受到处罚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
市体育局经济法规
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
向社会公开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许可类共3项)
单位:通辽市体育局(公章) 负责人签字: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子项
设定依据
实施机构
实施对象
公开范围
备注
1
体育社会团体申请成立和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第二十八条: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 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二) 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三) 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四) 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五) 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不得向社会团体收取费用。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事项
名称
具体事项
(子项)
实施依据
实施层级
实施对 象
承办
机构
公开 范围
收费(征收)依据 和标准
前置条 件
1
企业实行特殊工 时制度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
县区级以上 劳动保障部 门
企业单 位
区劳动 监察大 队
向社会公 开
无
1
职业培训、职业 介绍、职业技能 鉴定补贴审批
国发[2005]36号
县区级以上 劳动保障部 门
公民
区就业 服务中 心
向全社会 公开
无
序号
事项
名称
具体事项
(子项)
实施依据
实施层级
实施对 象
承办
机构
公开 范围
收费(征收)依据和
标准
备注
1
农村养老保险待 遇审核
国办发[1995]51
号
县区级以上劳 动保障部门
农民
区农保 所
向社会公 开
无
2
失业人员申请公 益性岗位补贴审 批
国发[2005]36号
县区级以上劳 动保障部门
企、事 业单位
区人社
局
向社会公 开
无
序号
事项
名称
具体事项
(子项)
实施依据
实施层级
实施对
象
承办
机构
公开
范围
收费(征收)依据 和标准
备注
1
企业吸纳下岗失 业人员的认定
国发[2005]36号
县区级以上劳 动保障部门
企业单 位
区人社
局
向全社会 公开
无
2
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
一、行政审批类
事项编码
03002
事项名称
1、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承办机构
金乡县林业局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主席令9届第3号,本法规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主席令11届第18号2009年8月27日修改)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3.《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年4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九条:“在林区经营、加工、运输木材,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三定方案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农业局(县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0]33号)第5页第十五项林业局主要职责)
收费依据及标准
《山东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综[2009]123号),育林基金按照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5%计征。
新《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二、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该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后,通过增加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加大预算保障力度等,确保地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行政职权事项分表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第二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
属地行使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2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2001年国家计委令第15号)
第十一条 经营者有本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企业
属地行使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人防工程批准
建设项目 兼顾人防 工程建设 规划审查 批准
行政 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 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之前,应当将项目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准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 工程设计文件提交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 目所在地为市辖区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人民防 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供下列资料:(一)建设位 置;(二)建设规模;(三)战时用途;(四)防护类别;(五)防护等级;(六)防化等 级;(七)其他应当载明的事项。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 计。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持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人 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具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 第十三条 新建除防空地下室以外的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单位和其他进行地 下空间开发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市)人 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申请,建设项目所在地为市辖 区的,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立项批准文件、 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一)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 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二)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 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三)按照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 面积小于新建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经批准的,建设单位可以不修建,但应当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一次足 额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统一就近易 地建设,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收费(征收)依据审核意见和标准建议理由及理由
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类别事项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层级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单位调整建议及理由2011
年2012年2013年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前置条件注:1.行政权力事项有子项的,应注明子项的名称。
2.“实施依据”应写明具体条款及内容,同一事项有不同位阶依据的,从高到低依次列举。
3.“实施层级”是指可行使行政权力的层级范围,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4.“实施对象”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5.“承办机构”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含受委托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或其他组织等,应写明规范全称。
有多个承办机构的,按牵头配合关系依次列明。
6.“公开范围”是指向社会公开、向申请人公开、部门内部公开或不予公开。
7.“办理数量”是指行政权力事项在近三年内的实际办件量。
8.“廉政风险点”是指与行政权力事项相对应的廉政风险点数量。
9.“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是联系电话: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经办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4、县教育局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部门:宁阳县教育局(公章)
序号
编码
项目名称
子项 名称
实施依据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第五十
实施 承办 对象 机构
联系 电话
实施条件
公开 范围
办理 数量
廉政 风险 点
收费(征 收)依据和
标准
前置 条件
一条学前教育机构或者主办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1
对学前教育
已登 记注 册的 学前 教育 机构
教育 局或 者其 他有 关部
门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举办或者停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二)
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
或者威胁生命安全的;(三)违反规定聘用教职工的;(四)设
立学前班或者对幼儿入园进行考试、测查的;(五)教学内容
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六)违反 6E+06 规定收取费用的;(七)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
1
3709210200801
机构或者主 办单位违规
办园的处罚
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 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的行政处理,并可以 视情节依法给予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 处理或者依法给予处分;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责令退还。(一) 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举办或者停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二)园舍、设 施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生 命安全的;(三)违反规定聘用教职工的;(四)设立学前班或者对 幼儿入园进行考试、测查的;(五)教学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 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七)向 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等或者要求家长统一购买 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资料的;(八)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权力清单事项登记表
权力清单事项登记表权力类别一:行政审批类共1大项1小项事项编码3707820103101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审批实施主体诸城市商务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三定规定《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诸政办发[2010]43号)“一、主要职责(十一) 按权限核准和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实施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企业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要求。
实施程序1、接收2、受理3、审核4、审批5、发证办理期限法定期限:9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审批机关如果发现上述文件不齐备或者有不当之处,可以要求限期补报或者修改。
承诺期限:3 个工作日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应当向商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一份,纸质):(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
行政职权事项分表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51 号)
第二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
法机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二十二条: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条,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
行 使层
级
公 开范
围
收费(征 收)依据和
标准
属
向
企业、公
地行 社会
无
民
使 公开
调整意见及理由 保留
设立文艺 2 表演团体的
许可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8 号第七条第一款 设立文艺表演
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
属
向
企业、公
无 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
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
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 10000 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8 号第九条第三款 第十二条 娱乐 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 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 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模板】
向全社会公开
无
2
《就业失业登记证》核发
人社部发[2010]75号
县区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
公民
区就业服务中心
向全社会公开
无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许可类)
单位:象山区人社局(公章)
序号
事项
名称
具体事项(子项)
实施依据
实施层级
实施对象
承办
机构
公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范围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前置条件
1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县区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
企业单位
区劳动监察大队
向社会公开
无
1
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审批
国发[2005]36号
县区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
企、事业单位
区人社局
向社会公开
无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确认类)
单位:象山区人社局(公章)
序号
事项
名称
具体事项(子项)
实施依据
实施层级
实施对象
承办
机构
公开
范围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备注
1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
国发[2005]36号
县区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
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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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向申请人公开
无
无
无
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无仓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通过,2014年8月经修订通过)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5号文件)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令)依据《第六条(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4月安监总局令第51号)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第六条;“……(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审批类)
部门:济南市槐荫区安监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公开范围
办理数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廉政风险点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前置条件
调整意见及理由
1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零售)
1.《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通过,2014年8月31日经修订通过)第六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第一章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4月安监总局令第51号)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第六条:“……(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
济南市槐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向社会公开
0
无
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无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1.《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通过,2011年12月修订)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济南市槐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向社会公开
0
无
无
无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1.《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通过,2011年12月修订)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企业
济南市槐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向企业公开
无
无
无
3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1.《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通过,2011年12月修订)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4月安监总局令第51号)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第六条:“……(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