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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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执法知识点总结大全

交警执法知识点总结大全

交警执法知识点总结大全随着交通工具的不断增多和道路交通环境的复杂化,交通执法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交警作为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力量,需要掌握丰富的执法知识和技能。

本文将总结交警执法的知识点,帮助交警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

1. 交通法规首先,交警需要牢固掌握交通法规。

交通法规是国家对交通管理的基本规定和规范,是交警执法的依据。

交警应当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各类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的含义和规定。

2. 执法手段交警需要掌握各种执法手段和工具的使用方法,包括测速仪、酒精测试仪、视频监控设备等。

同时,还需要了解执法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是交警执法的重要内容。

交警应当掌握事故现场勘查方法,了解事故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能够准确、客观地勘查事故现场,保护现场证据,及时清理,保障交通畅通。

4. 交通违法行为认定交警需要熟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如超速行驶、闯红灯、占用非机动车道、未系安全带等。

在现场执法过程中,交警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准确认定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交通秩序。

5. 文明执法在开展执法工作时,交警需要遵守文明执法的原则,对待驾驶人员和当事人要礼貌,文明执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因过激执法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6. 法律知识交警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了解立法、司法、行政法规及相关解释,熟悉立法工作原则和程序,了解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规定。

7. 执法技巧交警需要具备一定的执法技巧,包括现场处置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等。

在执法过程中,交警需要善于沟通,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和意外情况,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8. 社会治安管理交警执法工作不仅仅局限于道路交通管理,还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交警需要了解社会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治安巡逻技巧,保障社会治安秩序。

总结:交警执法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

宋晓明、河北省滦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宋晓明、河北省滦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宋晓明、河北省滦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3【案件字号】(2020)冀08行终186号【审理程序】二审【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宋晓明;河北省滦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当事人】宋晓明河北省滦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当事人-个人】宋晓明【当事人-公司】河北省滦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代理律师/律所】李荣吉河北兴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荣吉河北兴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荣吉【代理律所】河北兴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宋晓明【被告】河北省滦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院观点】被告滦平县交警队提交的监控视频、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原告宋晓明将其所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号牌由“黑M×××××"变造为“黑H×××××"的事实,被告滦平县交警队对原告宋晓明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合法违法罚款拘留管辖合法性维持原判改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局执法行为种类及具体法律依据

公安局执法行为种类及具体法律依据

公安局执法行为种类及具体法律依据三、行政强制措施26项治安行政管理类8项一、强行带离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二、临时决定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游行队伍在行进中遇有前方路段临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交通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或者游行队伍之间、游行队伍与围观群众之间发生严重冲突和混乱,以突然发生其他不可预料的情况,致使流行队伍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临时决定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三、现场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四、对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进行制止、带离现场、驱散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2、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集会、游行、示威应当按照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及其他事项进行;”第二十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三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予以制止;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越过依照本法规定设置的临时警戒线、进入本法所列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特定场所周边一定范围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或者在集会、游行、示威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人民警察有权立即予以制止;对不听制止,需要命令解散的,应当通过广播、喊话等明确方式告知在场人员在限定时间内按照指定通道离开现场;对在限定时间内拒不离去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命令使用警械或者采用其他警用手段强行驱散;对继续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4、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时,可以根据现场需要经公安机关现场负责人批准,在下列场所使用警戒带: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场所;”第九条“对破坏、冲闯警戒带或擅自进入警戒区的,经警告无效,可以强制带离现场,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五、扣押物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六、强制传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七、继续盘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八、收缴、追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二赌具和赌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五倒卖的有价票证;六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非法财物;前款第六项所列的工具,除非有证据表明属于他人合法所有,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交通管理类9项一、扣留车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第八十九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2、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二、扣留行驶证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三、强制报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四、拖移机动车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第一百零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五、收缴机动车、非法装置、牌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缴非法装置:一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二自行车、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的;三加装其他与注册登记项目不符且影响车辆安全的装置的;”六、血液检测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一对酒精呼吸测试的酒精含量有异议的;二经呼吸测试超过醉酒临界值的;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四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七、强制排除妨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第一百零六条“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八、交通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九、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出入境管理类8项一、拘留审查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或者遣送出境;”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有身份证件的,在对其非法入境、非法居留行为处理后,可以直接遣送出境;对身份不明的,可以拘留审查;”二、监视居住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或者遣送出境;”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对可以拘留审查,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外国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以及其他不宜拘留审查的外国人,应当监视居住;”三、遣送出境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或者遣送出境;”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第三款“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有身份证件的,在对其非法入境、非法居留行为处理后,可以直接遣送出境;对身份不明的,可以拘留审查;经审查,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无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在对其非法入境、非法居留行为处理后,遣送出境;”四、扣留出入境证件、吊销或宣布出入境证件作废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主要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由持证人保存、使用;除公安机关和原发证机关有权依法吊销、收缴证件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扣留证件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扣留证件;”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出境入境证件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一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二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吊销和宣布作废,由原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作出;”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居留、旅行申请的机关有权拒发签证、证件;对已经发出的签证、证件,有权吊销或者宣布作废;”五、缩短停留期限或者取消居留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六条“对不遵守中国法律的外国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可以缩短其在中国停留的期限或者取消其在中国居留的资格;”六、缩短停留期限、限期离境或遣送出境台湾居民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来大陆的台湾居民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除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外,公安机关可以缩短其停留期限,限期离境,或者遣送出境;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予批准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遣送出境;”七、不准入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下列外国人不准入境:一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二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三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四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五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六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八、不准出境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有下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准出境: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三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消防管理类1项一、查封、取缔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三条“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封、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四、行政检查2项一、对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的检查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为了收集违法行为的证据,办案人员依法可以对违法嫌疑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二、当场盘问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五、其他行政行为14项一、集会、游行、示威的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条“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时间推迟五日;”第十一条“主管机关认为按照申请的时间、地点、路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将对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决定许可时或者决定许可后,可以变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并及时通知其负责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69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69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9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XXX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现场处理程序第一节现场处罚第二节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适用第三章非现场处理程序第一节非现场处罚第二节收缴机动车、牌证和强制排除妨碍第四章处罚的执行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第四条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第六条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5.11.14•【文号】公通字[2005]84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警务督察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5日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废止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2005]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现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执行中游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二00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常用执勤执法用语第三章执勤执法基本要求第四章道路执勤基本规范第一节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第二节疏导交通堵塞第三节先期处置治安、刑事案件第四节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第五节执行交通管制措施第六节受理群众求助第五章道路执法基本规范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第三节查处机动车超载违法行为第四节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第五节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第六节查处驾驶违法机动车第七节查处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第八节查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第九节查处军车及特种车辆违法行为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警察在道路上的执勤执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交通参与者和交通警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执行交通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求助等任务,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

执勤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什么部门监督交通警察行政执法活动

什么部门监督交通警察行政执法活动

什么部门监督交通警察⾏政执法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交能警察执⾏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等的情况,由公安机关督察部门依法进⾏监督。

任何⼈发现有交警违法、违纪的,可以举报。

关于哪些部门监督交通警察⾏政执法活动的问题,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什么部门监督交通警察⾏政执法活动1、交通警察实施⾏政执法活动的,要接受⾏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交警的执⾏法律、法规和纪律情况,由公安机关监察部门监督。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监督。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监督。

⼆、交通罚款⾏政复议程序有哪些1、申请:申请⼈应⾃具体⾏政⾏为之⽇起60⽇内提出⾏政复议申请。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形式审查,并在5⽇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对不符合⾏政复议法规定的⾏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告知申请⼈。

2、受理:对符合⾏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政复议申请,⾃收到复议申请之⽇起即为受理。

复议期间,具体⾏政⾏为不停⽌执⾏。

复议机关⾃复议受理之⽇起7⽇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

3、决定:复议机关法制⼯作机构进⾏书⾯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

复议机关应当⾃受理之⽇起60⽇内作出⾏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和被申请⼈,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轻微交通违法实施“法、理、情”相统一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轻微交通违法实施“法、理、情”相统一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轻微交通违法实施“法、理、情”相统一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日期】2024.07.20•【字号】杭公交〔2024〕35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轻微交通违法实施“法、理、情”相统一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杭公交〔2024〕35号各处级单位,各区、县(市)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为进一步改进全市轻微交通违法执法管理工作,鼓励、倡导交通参与者依法依规文明参与交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对象当事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柔性执法:(一)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及时停止、积极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二)具备所驾车型相应驾驶资质,且驾驶的车辆具有合法上道路行驶的资格;(三)无未处理违法记录或未交款记录的;(四)没有造成事故、交通拥堵等危害性后果。

二、适用规则(一)因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或因见义勇为、急病就医等紧急情形驾驶车辆违反通行规定的,可不予处罚。

(二)非浙A号牌载货汽车首次违反杭州市(不含绕城高速及城市快速路)机动车限行规定的,经执法人员现场指出违法行为教育纠正后,立即就近驶离限行区的,可不予处罚。

(三)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连续6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违法记录的,发生以下违法行为之一被查获的,该次违法通过短信提醒或民警现场教育纠正,可不予处罚。

1.在非违停严管道路(路段)不按规定停车的;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

(四)机动车连续6个月以上在浙江省内无违法记录,对本次查获的罚款200元以下且不记分的违法行为,可予教育、警告,不作罚款处罚。

指导案例90号:贝某某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

指导案例90号:贝某某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

指导案例90号:贝某某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文章属性•【案由】道路,行政处罚•【案号】(2015)浙嘉行终字第52号•【审理法院】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15.09.10裁判规则礼让行人是文明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通行或者停留时,应当主动停车让行,除非行人明确示意机动车先通过。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正文指导案例90号:贝某某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11月15日发布)关键词:行政/行政处罚/机动车让行/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基本案情:原告贝某某诉称:其驾驶浙F1158J汽车(以下简称“案涉车辆”)靠近人行横道时,行人已经停在了人行横道上,故不属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而且,案涉车辆经过的西山路系海宁市主干道路,案发路段车流很大,路口也没有红绿灯,如果只要人行横道上有人,机动车就停车让行,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通行效率。

所以,其可以在确保通行安全的情况下不停车让行而直接通过人行横道,故不应该被处罚。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海宁交警大队”)作出的编号为3304811102542425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违法。

贝某某请求:撤销海宁交警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被告海宁交警大队辩称:行人已经先于原告驾驶的案涉车辆进入人行横道,而且正在通过,案涉车辆应当停车让行;如果行人已经停在人行横道上,机动车驾驶人可以示意行人快速通过,行人不走,机动车才可以通过;否则,构成违法。

对贝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求判决驳回贝某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31日,贝某某驾驶案涉车辆沿海宁市西山路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交通运输】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执法依据

【交通运输】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执法依据

庆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一)法定行政机关(二)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5、《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6、《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

(一)行政许可(4项)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⑵《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2、机动车注册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3、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4、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核发(二)行政处罚(373项)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3、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4、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5、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6、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7、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8、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9、非法安装警报器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10、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处罚种类:罚款其它措施:强行拆除收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11、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12、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13、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14、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15、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16、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条17、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九十条18、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19、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20、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九十条2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22、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九十条23、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条24、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25、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26、机动车在道路上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九十条27、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未造成交通堵塞的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九十条28、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九十条2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30、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公安部第一百零二号令第四十七条31、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未严重影响安全驾驶的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公安部第一百零二号令第四十七条32、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3、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4、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5、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6、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7、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8、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9、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0、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1、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当事人当场立即纠正的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42、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3、拖拉机驶入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或者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4、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时间通过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5、机动车行经渡口,不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不依次待渡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6、上下渡船时,不低速慢行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7、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九十条48、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标志灯具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49、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50、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人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51、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52、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53、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54、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五十五条55、拖拉机驶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五十五条56、拖拉机载人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九十条57、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58、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59、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0、学习驾驶人使用非教练车上道路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1、学习驾驶人在教练不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驶车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2、使用教练车时有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3、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4、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经教育后能当场纠正的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5、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二十一条66、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二十一条67、不按规定倒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8、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务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9、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六条、第九十条70、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71、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罚种类: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72、除客运、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外,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73、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条74、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75、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7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77、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78、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7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查合格标志等业务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80、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81、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82、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83、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84、驾驶时观看电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85、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86、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87、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88、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89、实习期内驾驶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90、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91、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92、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车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93、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后时,没有交替使用远近灯光示意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94、不按规定会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9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96、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但驾驶人能够当场出具证明有保险标志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97、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98、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99、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条100、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10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但驾驶人能够当场出具证明有检验合格标志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102、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103、对抢险救灾和运输蔬菜、瓜果、肉禽蛋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超载30%以下或其他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104、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10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106、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107、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交通

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交通

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交通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提高执法效率,现就有关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事项作出如下决定:一、授权委托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行业日益繁荣,交通违法行为也不断增多。

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然而,由于人力资源有限,无法全面覆盖每一个交通执法领域。

因此,有必要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提高执法效率。

二、授权委托范围本次行政执法授权委托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管理行为的查处;2. 对非法营运、违规停车等影响交通秩序行为的查处;3. 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追查;4. 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授权委托主体经研究决定,现将上述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为授权委托主体,应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执法工作。

四、授权委托期限本次行政执法授权委托的期限为两年,自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期限届满后,如需要继续委托,应重新签订授权委托书。

五、授权委托要求1.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应加强对受委托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确保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执法能力。

2. 受委托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 受委托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主动接受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如遇到重大执法事项,应及时向授权委托主体报告。

4. 授权委托主体应定期对受委托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评估,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执法人员,应依法予以处理。

六、法律责任1. 授权委托主体应当对受委托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执法人员违法执法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授权委托主体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部法制局关于对行政处罚及交通管理问题解答集

公安部法制局关于对行政处罚及交通管理问题解答集

公安部法制局关于对行政处罚及交通管理问题解答集(一)1、不起诉是否吊销驾证?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在法律上不能认定有罪,应按无罪处理,不属于“构成犯罪”,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

2、在查处违法过程中,违法当事人仅仅只有“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中又无强制措施,请问我队对此类案件的罚款今后如何执行?答:《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的行为人,可以依法传唤。

3、交警支队一民警认定一行人闯红灯,在对其处罚时遭到其殴打,本局以阻碍执行职务对其处行政拘留,现该案进入复议程序时查明该行人当时无闯红灯等的违法行为,问:本局在对该案的定性上是否正确?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主体具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二是执行职务行为有法律依据,不属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三是执行职务行为程序合法。

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符合上述三个方面的要求,但对因证据收集不全面或其他原因造成事实认定错误、案件处理错误的,民警的执法行为也属于依法执行职务。

如果出于打击报复等目的,滥用职权进行执法的,不能认定为依法执行职务。

4、超载车过磅后,所生成的磅单(称重结果)如何提取和固定呢?是否有驾驶人和一个执勤民警在磅单上签名确定即可作为行政案件的证据使用?答:对于机动车载重的称量,属于技术问题,未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进行称量,可由其他单位出具称量结果。

出具称量结果的单位应当在称量结果单据上盖章,并有称量工作人员的签名。

称量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让其称量单据上签名。

民警、当事人是否在称量单据上签名,不是判断单据是否有证明力的依据。

5、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能否对这一行为分别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分别作出拘留15日,合并执行20日的决定?答:经请示国务院法制办,《治安管理处罚法》系统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原则以及调查、决定、执行和救济程序,是规范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最完备的法律。

扬州市公安局关于明确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直属执法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管辖范围的通知

扬州市公安局关于明确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直属执法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管辖范围的通知

扬州市公安局关于明确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直属执法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管辖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20.06.12•【字号】扬公局〔2020〕164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扬州市公安局关于明确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直属执法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管辖范围的通知各县(市)公安局、分局,市局机关各有关部门:为切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辖区交通管理主体责任,市局决定对交警支队部分直属执法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管辖范围明确如下:一大队负责以下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东至壁虎河、廖家沟、芒稻河,泰安镇山河村壁虎大桥、万福东路万福大桥、老万福路万福闸大桥、文昌东路广陵大桥、G328国道廖家沟大桥、S356省道三江营大桥、泰李路田桥大桥以桥面中间分界;南至江边;西至二道河、安墩河、古运河、横沟河、京杭运河、夹江(施沙路以南),万福西路五台山大桥、四望亭路放鹤桥、文昌中路战备桥、文汇东路双虹桥、荷花池南街土坝桥、江阳中路安墩河桥、大学南路文峰大桥、开发东路三湾大桥、G328国道古运河大桥、S356省道夹江桥及横沟河上桥面以桥面中间分界,施沙路施桥运河大桥东侧三岔口以东、以北;北至盐阜东、西路(含路面)、古运河,与盐阜东、西路相交的路口(含路口)以南,江都北路古运河桥、观潮路盐关桥、太平北路扬州闸、运河北路夫差桥以桥面中间分界。

二大队负责以下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东至扬子江北路(瘦西湖岗至启扬高速扬州北收费站出口段,不含路面)、柳湖路(扬师院东门以南段,含路面)、二道河,四望亭路放鹤桥、文昌中路战备桥以桥面中间分界;南至文汇东、西路(不含路面)、翠岗路(含路面)、扬冶路含路面),扬冶路以启扬高速公路高架分界;西至新城河路(不含路面)、启扬高速公路高架(扬冶路以北至西湖镇行政区划范围)、西湖镇(行政区划范围);北至大虹桥路(不含路面)、念四桥路(念虹岗至瘦西湖岗段,不含路面)、西湖镇(行政区划范围)。

莱阳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材料

莱阳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材料

莱阳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材料
1、行政执法主体性质: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

2、所属行政执法科室以及所队有:莱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大队,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为30人;莱阳市公安局外事科,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为4人;莱阳市公安局法制科,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为7人;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为94人;莱阳市公安消防大队,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为4人;莱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为20人;莱阳市公安局计算机监察科,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为3人;莱阳市公安局各派出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为196人。

3、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
(1)执法依据共97部法律、法规、规章。

其中法律22部;行政法规31部;地方性法规4部;部委规章30部;省政府规章10部。

(2)行政执法职权共536项,其中行政许可43项;行政处罚404项;行政强制66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类19项。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统计表(许可类)。

张海晨与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侯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海晨与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侯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海晨与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侯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5【案件字号】(2020)晋10行终3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曦柴卫红靳红萍【审理法官】李曦柴卫红靳红萍【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海晨;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侯马市公安局【当事人】张海晨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当事人-个人】张海晨【当事人-公司】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侯马市公安局【代理律师/律所】李美岐山西天元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美岐山西天元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美岐【代理律所】山西天元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海晨【被告】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上诉人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上诉人张海晨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为由对张海晨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及侯马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上诉人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上诉人张海晨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为由对张海晨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及侯马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现评述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第四条及第十一条规定,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侯马市公安局具有对张海晨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法定职权。

本案中,被上诉人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上诉人张海晨具有酒驾嫌疑,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后,测试结果大于20mg/100ml,被上诉人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认定上诉人张海晨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上诉人当场作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由上诉人签字确认,被上诉人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

尤维涛、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年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尤维涛、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年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尤维涛、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年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公安道路【审理法院】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8【案件字号】(2020)冀04行终1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贺延增田熠中王金良【审理法官】贺延增田熠中王金良【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尤维涛;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年大队【当事人】尤维涛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年大队【当事人-个人】尤维涛【当事人-公司】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年大队【代理律师/律所】王社友河北贯云律师事务所;杜竞一河北贯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社友河北贯云律师事务所杜竞一河北贯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社友杜竞一【代理律所】河北贯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尤维涛【被告】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年大队【本院观点】被上诉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年大队对上诉人尤维涛制作询问笔录时,仅有一名干警进行询问,存在程序瑕疵,但属于程序轻微违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罚款证据维持原判自由裁量权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年大队对上诉人尤维涛制作询问笔录时,仅有一名干警进行询问,存在程序瑕疵,但属于程序轻微违法。

被上诉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载发案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案发地点为永年连接线-8公里处,上诉人在接受被上诉人询问时认可,且对冀D×××××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100%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故上诉人违法超载事实可以认定。

上诉人请求撤销被上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退还罚款1500元,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审判决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不当,本院予以调整。

清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公(交管)行罚决字〔2022〕0269号

清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公(交管)行罚决字〔2022〕0269号

清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公(交管)行罚决字〔2022〕0269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清公(交管)行罚决字〔2022〕0269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1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10400【处罚日期】2022.05.25【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清河县【处罚对象】钟x【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6.02 13:50:12清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公(交管)行罚决字〔2022〕0269号被处罚人钟x,女,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 族,xx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xxxx苑xxx号现住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xxxx苑xxx号。

违法前科:2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现查明:2022年1月20日2时09分许,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冯xx、李xx带领陈xx等四名辅警在武松中街泰山路口巡逻中发现一辆车牌为xxxxxx小型汽车行为异常,示意车主靠边停车后,并对该车驾驶员(钟x,身份证号:130xxxxxxxxxxxx526)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为70.6mg/100mL,对钟x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2022年05月24日钟x到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违法时发现其在2020年06月06日被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因饮酒后驾车行政处罚过,钟x因饮酒后驾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立案决定书、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笔录、查获经过、查获视频、当事人询问笔录、第一次饮酒行政处罚决定书、钟x人口信息、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等证据证实。

民警管理办法

民警管理办法

孝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民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大队交通民警执法制度,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各项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交通民警的执法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交警系统执法细则》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限大队内部适用。

第三条交通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2、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3、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5、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第四条交通警察主要任务:1、广泛收集信息,实行科学决策,正确制定道路交通规则;2、严格交通执法,维护交通秩序;3、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4、运用现代管理学,完善管理环节,增强道路交通协调与控制能力;5、预防和查处交通违章、交通肇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6、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治安秩序。

第五条交通警察基本要求1.交通警察应当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2.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3.交通警察办理机动车登记,发放号牌,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越权执法,不得延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变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4.交通警察应当熟知执法的基本规定,并重点掌握执法活动的基本环节和标准流程。

5.交通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1)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2)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3)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4)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5)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学校或者驾驶培训班、机动车修理厂或者收费停车场等经营活动的;(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8)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的;(9)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的;(10)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11)故意刁难,拖延办理机动车牌证的;(12)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13)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14)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的;(15)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应当上报的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群体性或者突发性事件等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的;(16)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17)隐瞒或者伪造案情的;(18)违反规定吊销、暂扣证照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的;(19)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20)违反规定设定罚款项目或者实施罚款的;(21)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的;(22)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的;(23)利用职权推销、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险等产品的;(24)与非法中介串通谋取经济利益;(25)违反规定侵入计算机系统,泄漏、篡改、买卖系统数据,或者泄漏系统密码;(26)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关于交通警察支队的下属大队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等问题的请示与答复

关于交通警察支队的下属大队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等问题的请示与答复

关于交通警察支队的下属大队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等问题的请示与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警察支队的下属大队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等问题的请示与答复[请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郭玉文诉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道路交通行政处罚一案中,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适用问题,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后认为,请示的问题涉及到不同法律规定的选择适用,对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保护影响重大,就有关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

一、案件由来2006年11月20日10时45分,车主为原告的鲁Y07816号轿车在烟台市芝罘区胜利路路口西行左转弯时,实施了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违法行为,被位于该路口的机动车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抓拍。

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胜利路路口的机动车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经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校准,结论为:符合GA/T496-2004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2007年原告车辆年审时被告知车辆有违法记录,因被告距离车管所较近,原告遂到车管所接受处罚。

2007年10月26日,被告作出NO:119001450420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以原告于2006年11月20日10时45分在胜利路西左实施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违法行为为由,决定给予原告罚款200元的处罚。

原告在该处罚决定上签字。

原告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请示问题与意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3个问题:1、被告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是否具有对原告郭玉文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职权。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形成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第二大队具有行政处罚的职权。

理由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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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一)法定行政机关(二)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5、《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6、《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

(一)行政许可(4项)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⑵《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2、机动车注册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3、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4、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核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二)行政处罚(373项)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3、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4、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5、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6、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7、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8、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9、非法安装警报器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10、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处罚种类:罚款其它措施:强行拆除收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11、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12、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13、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14、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15、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16、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条17、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九十条18、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19、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20、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九十条2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22、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九十条23、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条24、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25、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26、机动车在道路上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九十条27、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未造成交通堵塞的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九十条28、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九十条2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30、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公安部第一百零二号令第四十七条31、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未严重影响安全驾驶的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公安部第一百零二号令第四十七条32、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3、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4、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5、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6、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7、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8、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39、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0、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1、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当事人当场立即纠正的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42、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3、拖拉机驶入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或者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44、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时间通过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5、机动车行经渡口,不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不依次待渡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6、上下渡船时,不低速慢行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7、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48、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标志灯具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49、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50、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人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51、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52、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53、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54、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五十五条55、拖拉机驶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五十五条56、拖拉机载人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九十条57、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58、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59、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0、学习驾驶人使用非教练车上道路驾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1、学习驾驶人在教练不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驶车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2、使用教练车时有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3、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4、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经教育后能当场纠正的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5、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二十一条66、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二十一条67、不按规定倒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8、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务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69、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六条、第九十条70、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71、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罚种类: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72、除客运、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外,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73、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条74、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75、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7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77、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78、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7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查合格标志等业务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七条80、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81、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82、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83、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84、驾驶时观看电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85、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86、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87、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88、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89、实习期内驾驶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90、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91、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92、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车灯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93、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后时,没有交替使用远近灯光示意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94、不按规定会车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9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96、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但驾驶人能够当场出具证明有保险标志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97、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98、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99、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条100、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10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但驾驶人能够当场出具证明有检验合格标志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102、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103、对抢险救灾和运输蔬菜、瓜果、肉禽蛋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超载30%以下或其他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104、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10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106、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107、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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