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是怎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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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赔偿标准

假冒注册商标赔偿标准

假冒注册商标赔偿标准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可能涉及侵权、欺诈等法律问题,因此赔偿标准会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程度、行为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涉及商标权侵权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停止侵权行为:被侵权方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并撤销相关商品的广告等宣传活动。

2.赔偿经济损失:被侵权方可以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包括侵权商品销售额、侵权商品制造成本等。

3.恢复商誉:被侵权方可以根据商标权的影响力和影响范围要求赔偿恢复商誉的费用。

4.承担诉讼费用:如果被侵权方提起了诉讼,且获得胜诉,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总的来说,由于商标权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因此假冒注册商标的赔偿标准较高,一般要求侵权方进行经济赔偿,并且有可能需要承担其他补偿义务。

侵知识产权赔偿标准

侵知识产权赔偿标准

侵知识产权赔偿标准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加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被确认后,侵权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侵知识产权的赔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
知识产权赔偿的标准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决定:
1.受损方的损失程度: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

受损方的损失越大,赔偿数额就会越高。

例如,如果侵犯了专利权,受损方可以被赔偿因侵犯专利权而失去的利润或遭受的损失。

2.侵权方的过错程度:如果侵权方是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赔偿数额就会比不是故意侵犯的情况高。

如果侵权方是出于无心或疏忽,赔偿数额就会相应减少。

3.侵权行为的性质: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有不同的保护范围和赔偿标准。

例如,在侵犯商标权的情况下,赔偿数额通常是商标权所在地销售额的三倍。

4.商业利益:如果侵权行为给侵权方带来了商业利益,受损方可以要求获得这些商业利益的一部分。

5.维护侵权行为的代价:受损方需要承担一定的维护侵权行为的代价,如律师费、调查费等,这些费用也可以计入赔偿数额。

总之,侵知识产权的赔偿标准是由多个因素综合决定的,双方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协商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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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权法定赔偿的现状及反思

我国商标权法定赔偿的现状及反思

我国商标权法定赔偿的现状及反思商标是企业在市场中建立品牌形象和区分产品的重要标志,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意义。

商标权法定赔偿是指商标权人在商标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获得法律赔偿的权利。

然而,我国商标权法定赔偿的现状却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反思和改进。

一、商标侵权赔偿标准不够明确目前,我国商标权法定赔偿的标准较为模糊,无法提供明确的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赔偿的标准包括直接损失、侵权利益和合理开支等。

然而,这些标准没有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明确的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二、商标侵权赔偿金额偏低尽管商标权法定赔偿制度存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商标权的赔偿金额往往偏低。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和侵权利益的计算,法院常常认为难以准确衡量,导致赔偿金额无法真正反映商标权人遭受的损失。

这使得商标侵权行为相对低成本,对侵权者没有足够的震慑力。

三、证明商标损害的难度较大要想获得商标权法定赔偿,商标权人需要证明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商标损害的证明常常面临诸多困难,例如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据和数据,涉及到复杂的市场调查和成本计算,同时还需要面对不同司法机关对证据的认定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需要进行反思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改善商标权法定赔偿制度。

一、明确商标侵权赔偿标准应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商标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和界定,为商标权人和侵权人提供明确的指导。

可以借鉴国际上一些先进国家的经验做法,通过考虑商标受到侵权行为的严重性、侵权行为所带来的市场影响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二、提高商标侵权赔偿金额应当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加商标侵权赔偿金额,确保商标权人可以获得真正的赔偿。

可以通过提高侵权行为的罚金和赔偿上限等方式来实现。

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及时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简化商标损害的证明程序为了降低商标权人证明损害的难度,可以建立统一的商标侵权案件评估与鉴定机构,依靠专业的团队和科学的方法来评估商标侵权造成的损害程度。

关于商标权的法律案例(3篇)

关于商标权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某知名饮料公司(以下简称“饮料公司”)被告:某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原告饮料公司成立于1990年,是国内知名的饮料生产企业,其生产的“XX”饮料深受消费者喜爱。

饮料公司拥有“XX”商标的注册权,并享有商标专用权。

被告中小企业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饮料生产和销售,其生产的某款饮料外观与原告饮料公司的“XX”饮料相似,导致消费者混淆。

二、案件事实2018年,饮料公司发现被告中小企业生产的某款饮料外观与其“XX”饮料相似,且包装、宣传材料等也存在相似之处,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饮料公司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中小企业的某款饮料外观与原告饮料公司的“XX”饮料相似,存在以下侵权事实:1. 被告饮料的外观设计、包装、宣传材料等与原告饮料公司的“XX”饮料存在高度相似之处。

2. 被告饮料的销售渠道、销售区域与原告饮料公司的销售渠道、销售区域存在重叠,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

3. 被告饮料的销售价格与原告饮料公司的销售价格相近,容易误导消费者。

三、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判决如下:1. 被告中小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饮料,并销毁侵权产品及宣传材料。

2. 被告中小企业赔偿原告饮料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

3. 被告中小企业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在全国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被告中小企业的侵权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侵权:被告饮料的外观设计、包装、宣传材料等与原告饮料公司的“XX”饮料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2. 销售渠道侵权:被告饮料的销售渠道、销售区域与原告饮料公司的销售渠道、销售区域存在重叠,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

3. 价格侵权:被告饮料的销售价格与原告饮料公司的销售价格相近,容易误导消费者。

商标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之探析

商标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之探析

商标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之探析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商标的侵权行为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因此,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日益加大,其中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

惩罚性赔偿是指在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赔偿时,除了普通损失赔偿外,对侵权人适用一定的惩罚性赔偿,使其感受到经济上的压力和惩罚。

具体来说,就是根据侵权人违法所得的大小来确定惩罚性赔偿的数额。

商标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有以下几点:第一,商标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其中包括了商标的使用价值、知名度、声誉等,因此侵权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应该比普通损失赔偿更高。

第二,商标惩罚性赔偿有助于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增强对商标权的保护,提高公众对商标权保护的认识和尊重。

第三,商标惩罚性赔偿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能够提醒商人在经营中要遵守法律,规范经营行为。

以下是几个商标侵权案例:案例一:北京公安部门查获一家涉嫌侵犯其他著名品牌商标的私酒厂,商标侵权后追加惩罚性赔偿超过100万元,并做出批量毁掉造假商品。

案例二:某地方一服装店使用“NIKE”商标,被判定为商标侵权,除赔偿方面给予200万的损失赔偿外,还被追加惩罚性赔偿50万元。

案例三:依法查处淘宝网一家涉嫌侵害他人商标权的店铺,商标侵权后被追加惩罚性赔偿40万元。

总之,商标侵权行为虽然侵害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出现,对商标侵权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手段。

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加惩罚性赔偿来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可以提高商标所有人的知名度、声誉和品牌形象,更好地保障商标权益的正当性。

商标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可以让商标侵权者感受到经济上的压力和惩罚,提高商标所有人的维权意识,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同时,商标惩罚性赔偿也能够起到劝诫作用,提醒商家要遵守法律,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健康的市场竞争。

在适用商标惩罚性赔偿时,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准则,对商标侵权者进行量化评估和赔偿,以保障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侵权者的合法权益,增加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商标侵权处罚标准

商标侵权处罚标准

商标侵权处罚标准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指在商标权利人对他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追究时,所采用的一种规范化的处罚方式。

商标侵权是指他人在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商标或者与商标近似的标识,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给商标权利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的行为。

商标侵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严格的处罚。

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的行政制裁,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撤销商标注册证、公告批评等措施。

行政处罚的力度比较大,可以有效地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1、罚款罚款是指商标侵权人需要向国家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作为违法行为的惩罚。

罚款的数额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和侵权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来确定。

罚款的数额一般不会超过侵权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国家机关可以将商标侵权人非法获得的利益予以没收,作为违法行为的惩罚。

没收违法所得的数额一般不会超过侵权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3、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可以要求商标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以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撤销商标注册证撤销商标注册证是指国家机关可以撤销商标侵权人的商标注册证,使其不能再继续使用商标。

撤销商标注册证的决定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涉及到商标侵权人的合法权益,需要进行充分的听证和证据调查。

5、公告批评公告批评是指国家机关可以对商标侵权人进行公告批评,以起到警示作用。

公告批评的内容可以包括商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侵权后果以及国家机关对侵权行为的处理结果等。

二、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刑事制裁,包括拘留、有期徒刑、罚金等措施。

刑事处罚的力度比较大,可以有效地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侵权行为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可以构成以下犯罪行为: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罪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罪是指商标侵权人在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与商标近似的标识,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给商标权利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的行为。

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侵权,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人一般都会处民事赔偿的处罚。

那么关于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一般涉及到财产的侵权的,一些不动产的侵权,可以按照不动产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赔偿。

侵权,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人一般都会处民事赔偿的处罚。

那么关于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一般涉及到财产的侵权的,一些不动产的侵权,可以按照不动产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赔偿。

▲一、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计算《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一)侵害他人物权的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

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

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

例如,一辆已经开了五年的汽车被毁坏,其全价应当是二手车市场与该种车型及使用年限相对应的价格;财产部分毁损的,应当按照由于毁损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

如果该财产没有在市场上流通,没有市场的对应价格,可以其他方式计算,包括评估等方式。

如家传的古董,没有市场价格,就可以按照有关部门的评估价格计算。

一般说来,市场价格会有上升或下降的可能,一个侵权案件审判终结需要一段时日,如果对于价格标准不作确定,则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引起混乱,侵权行为发生时、诉讼开始时、诉讼终结时等都可能成为法官考虑的时间点,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不同的时间点可能赔偿的数额就会不同。

商标侵权案件中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

商标侵权案件中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

商标侵权案件中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商标侵权案件中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2019年11⽉1⽇实施的《中华⼈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把原来惩罚性赔偿三倍的上限提⾼到五倍,今年《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和《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也在法条中提⾼了惩罚性赔偿倍数,表明了⽴法对恶意且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为严厉的打击态度。

但是法律的⽣命在于实践,作为法律⼈,我们更关⼼的是惩罚性赔偿在司法中实际适⽤。

本⽂⾸先对惩罚性赔偿作出了⼀个⼤致的介绍,然后梳理出⼀定范围内法院在判决中明确适⽤惩罚性赔偿的案件并对其适⽤要点进⾏了罗列,最后针对主张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案件给出⼀些建议。

⼀、什么是惩罚性赔偿谈到赔偿时我们常常想到的是损害性赔偿,损害性赔偿应⽤的是填平原则,⽽惩罚性赔偿,是相对于补偿性赔偿的⼀个私法概念,其带有惩罚侵权⼈的特质,是对填平原则的补充。

⼆、我国商标权⽴法上对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商标法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上⾸次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此后,《中华⼈民共和国种⼦法》(以下简称《种⼦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相继引⼊了惩罚性赔偿;今年6⽉1⽇正式实施的《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也包括了惩罚性赔偿;《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章中特别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的⼀般规定。

以上标志着在知识产权领域普遍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三、为什么需要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和补偿性赔偿的⽴法⽬的并不相同。

后者是为了主要是为了补偿受害⼈因侵权⽅的不法⾏为造成的损失,前者则是为了对侵权⼈进⾏⼀种惩戒从⽽达到威慑其他潜在侵权⼈的效果。

惩罚性赔偿实质上是公法私法⼆分体制下以私法机制执⾏由公法担当的惩罚与威慑功能的特殊惩罚制度。

因为惩罚是国家的专有的,私法只能做到完全补偿,对于完全补偿以外的部分,⽆异于对侵权⼈加以的“惩罚”。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损失赔偿标准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损失赔偿标准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损失赔偿标准在当今信息化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然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有发生,给原权利人造成了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

因此,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损失赔偿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在这类案件中,如何确定和计算损失赔偿的标准。

一、损失赔偿的类型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损失赔偿可以分为三个主要类型:实际损失赔偿、侵权利益获取赔偿和惩罚性赔偿。

实际损失赔偿是指权利人由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具体经济损失。

这包括销售额下降、市场份额减少、生产成本增加等。

实际损失赔偿的计算通常采用权利人已经发生的经济损失为基础,需通过充分、合理的证据予以支持。

侵权利益获取赔偿是指侵权人非法获取的利益。

举个例子,当一家公司未经授权生产并销售了某个产品,其销售额就是非法获取的利益。

侵权利益获取赔偿的计算通常参考实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但需特别关注侵权人非法获取的利益。

惩罚性赔偿是指为了起到警示和震慑的目的,对严重侵权行为进行的额外赔偿。

这种赔偿一般超过实际损失和侵权利益获取的金额,但具体数额的确定相对较为灵活,需考虑多种因素如侵权人的恶意、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等。

二、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在损失赔偿的计算中,权利人往往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实际损失赔偿的计算实际损失赔偿的计算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销售额下降、市场份额减少、生产成本增加等。

权利人可以通过比较侵权前后的销售数据、市场调研数据等来确定实际损失的数额。

同时,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对实际损失的影响,如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商品的替代品可行性等。

2.侵权利益获取赔偿的计算侵权利益获取赔偿的计算通常参考实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权利人可以通过对侵权人的销售额、盈利情况等进行调查和分析,从而确定侵权利益的数额。

3.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惩罚性赔偿的计算较为灵活,没有固定的计算方法。

通常,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侵权行为的严重性、侵权人的恶意程度、社会影响等。

侵权责任法律案例分析(3篇)

侵权责任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销售的公司。

2019年,甲公司研发出一款新型智能手机,并投入市场销售。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擅自在其销售的电子产品包装上使用了甲公司智能手机的商标,并标注了甲公司智能手机的型号。

甲公司发现后,认为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以及乙公司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三、案件分析(一)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1.商标权的构成要件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商标具有显著性;(2)商标不为法律所禁止;(3)商标未被他人注册;(4)商标已在我国境内注册。

本案中,甲公司的智能手机商标已经满足上述构成要件,具有商标权。

2.乙公司是否侵犯商标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本案中,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销售的电子产品包装上使用了甲公司智能手机的商标,并标注了甲公司智能手机的型号,符合上述第(1)项的规定,构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犯。

(二)乙公司应承担的侵权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行为的责任。

因此,乙公司应立即停止在其销售的电子产品包装上使用甲公司智能手机的商标。

2.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商标侵权怎么处理商标侵权现在在商业竞争中是很常见的,比如之前的康师傅和康帅傅,这都是用了一些相近商标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那么商标侵权怎么处理?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商标侵权行为如何处理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定,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

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权纠纷

商标权纠纷

商标权纠纷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赔偿,涉及赔偿额计算方法的选择、具体计算 方法、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法定赔偿额的计算等方面问题。
(一)侵权损害赔偿额计算方法的选择性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两种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 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这是根据中国多年 审判实践经验和借鉴国际做法制定出可行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 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多年的审判实践说明,侵权行为实施地比较容易确定和判断,不易发生 争议。
损害赔偿
商标权纠纷
1982年8月23日通过的政策
01 引摘要
03 保护
目录
02 侵犯行为 04 认定
05 地域管辖
07 使用许可
目录
06 损害赔偿
《若干解释》第一条对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进行了解释,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三种新的行 为。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行为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五)项属于“兜底条款”,即“给 他人的注册商标专有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对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做了进一步 的规定,列举了两种情形:即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 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实践经验,还有某些比较突出的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应当明确规定出来,保证 人民法院执法统一,更有效的对商标权进行保护。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列举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七种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在自己的商标权被他人侵犯的时候,可以向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就请求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在此之前要先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接下来就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同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近似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在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时,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对商杯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商标侵权纠纷协议4篇

商标侵权纠纷协议4篇

商标侵权纠纷协议4篇篇1甲方(权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侵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涉嫌侵犯甲方的商标权,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商标侵权纠纷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同意通过本协议的签署,解决商标侵权纠纷,保护甲方商标权益,同时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纷争。

二、侵权事实确认乙方承认侵犯了甲方的商标权,包括但不限于在商品、包装、宣传材料上使用与甲方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导致消费者混淆,对甲方的商业利益造成损害。

三、赔偿与道歉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具体金额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XX日内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3. 乙方应就侵权行为向甲方发表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四、停止侵权行为乙方应立即停止所有侵犯甲方商标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宣传带有侵权标识的商品。

五、保护甲方商标权益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后不再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商标权的行为,并承诺保护甲方商标权益。

六、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涉及本协议的一切事项及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七、法律适用与管辖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与履行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约定1. 双方同意,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如何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如何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如何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了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额的一般原则:(1)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是指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利润的数额。

(1)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是指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利润的数额。

关于如何认定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11 月6日在《关于商标侵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复》中指出: 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润是指除成本以外的所有利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4年11月24日发布的《关于执行及其若干问题的通知》进步明确规定,在商标侵权案件中,侵权人所经营全部侵权商品(已销售的及库存的)均应计算非法经营额。

对于生产、加工商标侵权商品的非法经营额为其侵权商品的销售收入与库存侵权商品的实际成本之和;对于侵权人的原因导致实际成本难以确认的,视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该商品的销售单价之乘积为实际成本;没有销售单价的,视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被侵权人同种商品的销售单价之乘积为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对于经销商标侵权商品的,其非法经营额为其所经销的侵权商品的销售收入和库存侵权商品的购买金额之和;购买金额难以确认的, 以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被侵权人同种商品的销售单价之乘积为库存商品的购买金额;对于侵权商品的成本货购买金额高于销售收入的,其非法经营额则为该商品的成本货购买金额。

根据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成绩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2) 按照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方法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方法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方法一、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的重要性。

1.1 知识产权就像创作者的孩子。

知识产权对于创作者来说那可是宝贝,就如同自己精心养育的孩子。

创作者投入了大量的心血、时间和金钱,才让这个“孩子”茁壮成长。

一旦被侵权,就好比孩子被别人欺负了,创作者那叫一个心疼啊。

所以,准确评估侵权损害赔偿,是给创作者一个公道的重要方式。

1.2 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

在市场这个大环境里,知识产权就像游戏规则的一部分。

如果侵权行为得不到合理的赔偿评估,那就会乱了套,就像一场足球比赛没有了裁判按照规则判罚一样。

那些遵守规则的企业和个人会觉得不公平,市场秩序也会被破坏得一塌糊涂。

二、常见的评估方法。

2.1 市场比较法。

这个方法就像是在市场里找“同类项”。

比如说,有个专利被侵权了,那我们就去看看市场上类似专利的授权费用大概是多少。

如果有个跟被侵权专利差不多的专利授权给别人是10万块,那这个被侵权专利的赔偿金额就可以参考这个数字。

这就好比你去市场买东西,看到旁边类似的东西卖多少钱,你心里就有个底儿了。

不过呢,这种方法也有难处,有时候很难找到完全相似的知识产权交易案例,就像在一堆沙子里找两颗一模一样的沙子,不容易啊。

2.2 收益法。

这收益法啊,就是看这个知识产权本来能给权利人带来多少收益。

打个比方,一个软件有版权,正常情况下一年能赚50万。

结果被侵权了,市场份额被抢了不少。

那我们就得算一算因为侵权少赚了多少钱。

这就像农民种庄稼,本来能收100袋粮食,被人偷了一部分,那损失的粮食数量就得好好算算。

但是呢,要准确算出这个收益可不容易,因为市场是多变的,就像天气一样,说变就变,很多因素都会影响收益的计算。

2.3 成本法。

成本法简单来说就是看权利人投入了多少成本在这个知识产权上。

比如一个商标,从设计到注册,花了5万块钱。

那侵权赔偿的时候,这个成本就是一个重要的参考。

这就好比你盖房子花了多少钱,如果别人把你的房子弄坏了,你花的钱就是赔偿的一个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20年4月为妥善审理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统一裁判标准,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协调的损害赔偿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审判工作实践,对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损害赔偿的确定,以及侵害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适用法定赔偿的考量因素及裁判标准,制定如下意见。

第一章基本规定1.1【损害赔偿的确定原则】确定损害赔偿坚持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导向,遵循填平原则,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损害赔偿司法认定机制。

被告因过错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且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赔偿计算方法及顺序】当事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获利、许可使用费、法定赔偿的顺序,提出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

当事人选择后序赔偿计算方法的,可以推定前序赔偿计算方法难以确定赔偿数额,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当事人还可以依据协商一致的其他合理方式提出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

1.3【赔偿计算方法的举证】原告除明确具体赔偿数额、赔偿计算方法外,还应当按照提出的赔偿计算方法进行举证。

被告对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和赔偿计算方法不予认可的,也可以提出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并进行相应举证。

当事人可以证明赔偿的具体数额,也可以证明赔偿数额的合理区间;既可以精确计算,也可以概括估算。

1.4【赔偿计算方法的种类】同一案件中,当事人针对同一被诉行为可以同时提出多种赔偿计算方法,针对不同被诉行为也可以分别提出赔偿计算方法。

1.5【未明确赔偿计算方法的后果】原告仅提出赔偿数额,经释明后仍未提出具体赔偿计算方法且未提供相应证据的,对于其举证责任转移的主张,一般不予支持。

商标被侵权可以主张的赔偿有哪些

商标被侵权可以主张的赔偿有哪些

商标被侵权可以主张的赔偿有哪些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权的,商标权人可以主张损失赔偿和惩罚性赔偿。

损失赔偿一般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利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关于商标被侵权可以主张的赔偿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商标被侵权可以主张的赔偿有哪些1、侵犯商标权的,商标权人可以主张以下赔偿:(1)损失赔偿。

对商标权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如果商标权人的损失难以约定的,依据侵权人获利的利益进行赔偿。

(2)惩罚性赔偿。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按造成损失或者获利利益的1-5倍给予惩罚性的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或者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我国商标法中主要表现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3、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纠纷协议5篇

商标侵权纠纷协议5篇

商标侵权纠纷协议5篇篇1甲方(权利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侵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涉及侵犯甲方商标权益的纠纷,为了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避免进一步扩大的法律风险,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侵权事实及事实依据在此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享有该商标专用权及其权属合法性。

乙方承认其存在侵犯甲方商标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假冒产品、使用侵权标识等行为。

乙方对上述侵权事实予以认可,并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1. 乙方承认其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同意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根据甲方因乙方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及乙方的违法所得等因素共同商定。

2. 赔偿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将赔偿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支付时间、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具体细节)四、停止侵权行为乙方应立即停止一切侵犯甲方商标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假冒产品、使用侵权标识等。

乙方需销毁所有侵权产品、宣传资料及相关工具,确保不再继续侵权行为。

同时,乙方应采取措施防止第三方侵犯甲方商标权益。

五、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及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一、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该规定对商标侵权赔偿的数额看似比较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问题,最具体的无外侵权获得的利益是哪些,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又是哪些,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二、侵权获利计算问题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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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是怎么赔偿的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

一、侵犯商标权是怎么赔偿的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
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3、法定赔偿。

法律规定了三种赔偿计算方式,在实务中如何适用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

”这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是适用第一种计算方式还是第二种计算方式,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适用第三种方式。

二、怎么样算商标侵权
认定商标侵权行为,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1、遵循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

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後,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子以保护,即使是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此。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後,在法律规定的6个月宽展期内,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仍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续展申请被驳回後,他人在此期间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提出续展申请且被核准,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栗: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2、判定近似商标,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从商标的音、形、义三方面,结合构图、颜色及整体结构等因素,进行对比,采取隔离观察、整体观察、要部观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定。

在判定中,应当以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为基本条件,但不以造成实际误认为必要条件。

3、判断类似商品,前提是商品之间的关系,并考虑商品和商标之间的关系。

商品的功能、用途相同,并且具有共同的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的,一般认定为类似商品,但商品的原料、生产企业等因素,能够明显表明商品的来源,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的,不应认定为类似商品。

4、具体到侵权案件中,商品质量优劣不影响商标侵权的认定。

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即使其商品质量优於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也应当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至於注册商标所有人以其商品质量低劣、粗制滥造或以次充好,构成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及《商标法》的其他条款处理,与商标侵权认定没有直接的关联。

5、不以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违法使用为取舍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注册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权利。

如果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有违反《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情形,可以适用相关条款处理,要求注册人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但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

6、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为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并不是均构成商侵标权:如果这种使用属正常方式的使用,则不构成商标侵权。

如果已经构成侵权,被侵权人可以选择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侵犯商标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指对注册商标的侵权,毕竟这是受到我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保护的。

而对于侵权人来讲,实施了侵权行为之后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就是民事赔偿责任,计算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时候,有三种不同的计算方式,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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