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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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操作步骤

公务卡操作步骤
录入完报销金额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生成报账申请。
公务卡操作步骤(生成还款凭证)
6.生成还款凭证
点击【新增】按钮,在页面中选中报账申请,点击【生成】按钮 即可。
公务卡操作步骤(审核并发送数据):
7.审核并发送数据
生成还款凭证后,需要将还款凭证发送到代理银行并产生受理号, 进入菜单【还款处理】,点击【发送】按钮。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 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卡系统流程
公务卡系统流程图
公务卡系统流程图
预算单位
基 础
开卡申请




填报消费信息
财政系统 接收卡信息 校验消费信息
代理银行 办理开卡
银行向财政传送公 务卡消费信息
进入菜单【报表】,点击【报账明细表】
谢 谢!
清算银行
生成报账申请



生成还款凭证




还款汇总、明细信 息查询
自动审核还款凭证
支付还款凭证
清算
公务卡操作步骤(登陆一体化平台)
1.登陆一体化平台
单位财务人员使用自己单位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到一体化平台系统, 点击【公务卡管理】菜单。
公务卡操作步骤(提取公务卡消费信息)
2.提取公务卡消费信息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 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 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XXXX大学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管理实施细则

XXXX大学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管理实施细则

XXXX大学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XXXX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XX财库〔2012〕8号)、《XXXX省教育厅关于执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XX教通〔2012〕19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方式等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务卡,是学校在职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向学校公务卡代理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申请开立,具有透支功能,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开支和财务报销业务,并纳入政府公务卡管理系统管理的银行贷记卡(即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第三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7项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的公用经费。

公务支出中,按规定须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转账支付的公务支出,仍按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要求办理。

第四条凡属于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支出项目,都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但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1. 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第五条公务卡的发卡行是指办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我校公务卡的开户银行为学校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市分行XX 大支行。

第二章公务卡的日常管理第六条凡我校教职工,按照“个人申请,学校确认,银行办理”的原则向发卡行申办,每人只能办理一张公务卡,学校不对公务卡的申办提供担保。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6]8号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6]8号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6]8号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为适应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体系,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选择江苏省和深圳市作为试点地区。

现将《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的意义我国自2007年开始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有效解决了预算单位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行为难以有效监管问题。

目前公务卡制度已成为规范公务消费支出、打造“阳光财政”的一项基础性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基于个人信用且授信额度有限的个人公务卡已不能完全满足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有必要探索推出由单位作为承债主体并能满足大额支付需要的单位公务卡。

建立单位公务卡制度,是对现行公务卡制度的丰富和完善,也是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试点地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扎实有序做好试点准备工作试点地区应制定试点工作的时间表,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包括确定试点单位、确定发卡银行、确定卡样、制定单位公务卡服务协议、组织办卡、指导试点单位制定内部管理细则、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完善有关财务报销制度、进行政策宣传培训等。

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试点地区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确保2016年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

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

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国库收付制度改革,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督,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根据《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33号)、《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发放,具有一定透支额度和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为了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务卡的监控和管理,我县公务卡发卡银行为**省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组通过评审确定的代理银行(建行)《晋财库【2008】18号》,公务卡卡种统一为“628”字开头的“银联”标准的信用卡。

预算单位应选择财政部门确定的代理银行为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

预算单位与发卡行要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发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预算单位承担公务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签订规范的代理服务协议,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二、公务卡使用范围:预算单位财政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纳入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表)的公务支出;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持卡人应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当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

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应当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公务卡的还款手续。

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个人消费引致的一切责任。

四、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

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5千元。

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

公务卡原则上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

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

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各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规范公务支出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但目前仍有一些中央和地方预算单位尚未全面实施改革,影响整体改革进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2012年底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的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一)中央各部门要加快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

尚未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要迅速启动改革,不迟于2012年9月底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尚未实施改革的二级以下中央预算单位,要确保2012年年底前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

(二)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快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县乡。

在进一步扩大省、市两级改革覆盖面的同时,加大县乡预算单位改革的推进力度,确保2012年年底前将改革覆盖到所属各级基层预算单位。

(三)用卡环境尚不成熟的县乡,预算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为有用卡需要的公职人员办理公务卡。

二、加强公务卡相关制度建设(四)完善公务卡管理办法。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参照《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健全完善本地区公务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办卡程序和报销业务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

(五)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中央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

常财库[2012]95号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常财库[2012]95号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文件常山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山县支行 常山县监察局 常山县审计局常财库〔2012〕95号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县属各预算单位、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和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衢财预执[201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了《常山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我县于2011年10月已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但在推行过程中存在公务卡办卡率偏低、使用范围偏窄、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有利于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强化政府行政成本控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一)所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单位日常公务消费支出,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单位备用金额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备用金存折。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三)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支出,应按规定使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结算。

(四)下列情况可暂缓使用公务卡结算:1、在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支出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小额公务支出;2、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其他抚恤救济费、临时人员支出和劳务费等支付给个人的支出;3、签证费、快递费、出租车费、过桥过路费等目前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doc

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doc
94
行业协会注销登记
57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95
民办非企业设立登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96
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
97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变更名称)
98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变更住所)
99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变更业务范围)
100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
77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78
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验收确认
151
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验收确认
79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152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80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153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18
属县级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转让审批
19
属县级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减少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审批
12
外商投资企业质押或者担保合同审批
20
外商投资企业质押或者担保合同审批
13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21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14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162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90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16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91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164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92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常财库[2012]95号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常财库[2012]95号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文件常山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山县支行 常山县监察局 常山县审计局常财库〔2012〕95号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县属各预算单位、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和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衢财预执[201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了《常山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我县于2011年10月已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但在推行过程中存在公务卡办卡率偏低、使用范围偏窄、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有利于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强化政府行政成本控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一)所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单位日常公务消费支出,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单位备用金额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备用金存折。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三)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支出,应按规定使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结算。

(四)下列情况可暂缓使用公务卡结算:1、在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支出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小额公务支出;2、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其他抚恤救济费、临时人员支出和劳务费等支付给个人的支出;3、签证费、快递费、出租车费、过桥过路费等目前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和结算的通知模板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和结算的通知模板

医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和结算的通知
各科室、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管理,规范结算报销手续,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I•公务卡结算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规定的17项公务支出内容。

持卡人在办理以上业务时优先选择可以使用公务卡的场所。

2.凡公务卡结算范围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范围之外的日常公用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应优先选择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持卡人可以将公务卡绑定到个人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利用手机中的移动支付实现公务卡结算。

4.在规定的公务支出内容中,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报
销时需提供POS机存根或使用公务卡电子支付截图。

5•公务卡支出后,持卡人应及时办理经费报销。

因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6、财务科与医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对接,将于明天(9月5日)上午9点来院集中为没有公务卡的职工办理公务卡,请需要办理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到东区综合大楼7楼2会议室(暂定地点)办理。

特此通知
财务科
2023年9月4日。

公务卡进入“强制使用”时代

公务卡进入“强制使用”时代

【 文章摘要】 从“ 三公” 消费公开到公车改革 , 再 到公 务卡新政 实施 ,有关公务消费改革 的政 策在近年来接连推 出。公 务卡制度 作 为一种制度 创新 ,得 到 了广泛认可 , 但在使用过程 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导致 推 行 困难 。2 1 年 1 O 1 2月8日, 财政部发 布 《 于 实施 中 央预 算 单 位 公 务卡 强制 关 结 算 目录 的通 知 》 ,通 知 要 求 纳入 强制 结算 目录 的 1 项 费 用必 须 刷 卡 消 费 , 6 避 免选择性执行和规避 性执行 。随着经济 发展 和 财 政 改 革 的推 进 ,预 算 单位 公 务 卡结算制度 是必然趋 势。文章主要 阐述 了公 务卡在实践中涉及的相 关问题 ,对 公务卡制度存在 的亟待完善的问题作 了 必要 的分析,并提 出完善预算 单位公 务 卡 结 算 的建 议 。
三 公 务消 费不再 雾里看 花
从管理上 讲,公务卡是一种新技术的 引进 ,通过公务卡可以监控资金的流量 以 及资金的种类 ,实际上是通过银行业务 的 引进 , 加入 了一个技术上的细节监管。 因为 是电子化 ,所以具有 “ 雁过 留痕 ”的优点 , 谁和 谁 发生 了交 易 , 易 的 内容 是什 么 , , 交 数 额有 多 大 , 么 时 间和 地 点 ,都 一 目了然 , 什 这就和传统的财务结算模式有 了本质的区 别。 过去 , 公务人员的公务消费常常用现金 来结算, 事先垫付事后拿着发票报销, 找票 冒领 或者 少支多领之类 的情 况屡见不鲜 。 以公务接待为例 ,全 国每年花在这上面的 费用相当可观。但这 当中有多少 资金被一 些人以 “ 公务接待”之名所挥霍 , 甚至转化 为个人的薪金外收入 ,虽没有确切 的统计 数据 , 可想必不会少。出现这种现象,当然 关键在制度 ,但从技术上 看,一个重要原 因,是一些预算单位在进行公务消费时长 期 使 用 现 金支 付 ,而 现 金 支付 由于 透 明 度 较低难于监管, 容易诱发凑票报销、 多开虚 开 发 票乃 至 挪用 、 留等 问题 。 公务 卡 结 滞 用 算, 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做 到有影可追 , 从而 会让 现金结算的细节更加透明起来。

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方式的通知【模板】

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方式的通知【模板】

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方式的通知各处(室)、系(部)、中心(馆):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扩大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直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汕市财〔2012〕51号)规定和上级最近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再次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下同),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二、依据汕市财〔2012〕51号文,我市规定的强制结算目录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我院上述公务支出都应适用公务卡结算。

三、如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如确需用现金支付给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培训费、劳务费、讲课费、咨询费等,在职人员的加班费一般应合并在工资中支付。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5.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出差、出国等导致持卡人不能在公务卡结算期限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支出,原则上应选用银行转账等方式结算。

6.确实不能进行公务卡结算的其他支出。

四、2016年1月1日起,凡属《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规定的支出项目但不符合可暂不使用公务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否则不受理报帐。

情况特殊的,有关经办人员应对其业务进行说明,并由报账人填写《现金或现金转帐支付情况说明书》,由部门领导、计划财务处和学院领导签批后方可进行报销。

五、凡公务卡结算业务在报销时需附相关交易凭条(刷卡小票)。

明年16类公务消费须用公务卡

明年16类公务消费须用公务卡

明年16类公务消费须用公务卡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昨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从明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等16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

明年年底前,所有基层预算单位要全部实行公务卡支付制度。

“有卡不用”较为普遍财政部表示,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规定项目禁用现金结算通知要求,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未用公务卡需提供证明通知指出,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包括,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各部门各单位应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必要时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

■链接16项支出名称根据财政部下发的通知,列入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背景会议费接待费易滋生“小金库”所谓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作为公务业务的一种新型结算方式,公务卡操作可以概况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

例如,某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消费,可以不再预借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出差回来后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各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规范公务支出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但目前仍有一些中央和地方预算单位尚未全面实施改革,影响整体改革进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2012年底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的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一)中央各部门要加快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

尚未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要迅速启动改革,不迟于2012年9月底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尚未实施改革的二级以下中央预算单位,要确保2012年年底前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

(二)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快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县乡。

在进一步扩大省、市两级改革覆盖面的同时,加大县乡预算单位改革的推进力度,确保2012年年底前将改革覆盖到所属各级基层预算单位。

(三)用卡环境尚不成熟的县乡,预算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为有用卡需要的公职人员办理公务卡。

二、加强公务卡相关制度建设(四)完善公务卡管理办法。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参照《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健全完善本地区公务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办卡程序和报销业务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

(五)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中央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5.12.31•【文号】财库[2015]245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科研活动支付业务,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强化资金安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及公务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有关单位实际情况,现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承担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科研项目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重要意义。

当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对经费使用的过程监管。

推行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公务卡结算,不仅可以有效提高科研支出的透明度,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而且可以方便项目承担单位用款,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充分认识科研项目经费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及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科研项目,所发生的属于《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财库〔2011〕160号)范围的支出以及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要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

对上述支出中,因不具备刷卡条件而无法采用公务卡结算,但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发生的支出,如市内交通费、野外科考工作中发生的支出等,报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批准可以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

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
为了提高资金结算效率、不增加教职工用卡压力和负担,财务处积极完善财务信息化 手段。目前,已经实现了网上预约报销、无现金付款,初步具备了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 改革条件。
二.公务卡简介
㈠什么是公务卡 ㈡怎么用卡 ㈢怎么报销
二.公务卡简介
㈠什么是公务卡 1.定义
公务卡是指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 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二.公务卡简介
㈡怎么用卡
3.用卡要求
3.1 原则上同一持卡人信用消费单笔不得超过2 万元,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5万元。
3.2 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 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当事前报财务处批 准,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 人承担。
二.公务卡简介
㈡怎么用卡
4.刷卡注意事项
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
12月
工信部巡视整改的要求
2014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 2016年
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
7月
一.为什么要推行公务卡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 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
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
工作布置会
2016年9月
公务卡业务介绍
财务处 2016年9月
提纲
一、为什么要推行公务卡 二、公务卡简介 三、怎么办卡
一.为什么要推行公务卡
㈠文件依据 ㈡工信部其他高校公务卡结算工作推进情况 ㈢学校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情况
一.为什么要推行公务卡
㈠文件依据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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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附件: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08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09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1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备注01Fra bibliotek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05
水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06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07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08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09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1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05
水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06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07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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