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课程体系优化框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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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课程体系优化框架及
2010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格式(样本)
一、文字部分:
需要写明: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学制、授予学位、学分要求等。其中在学分要求中写明通识教育课程、基础教育课程及专业教育课程分别占总学分的比例。
二、框架部分:
共分为三个部分:通识教育课程、基础教育课程(含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每一部分归纳在一页A4纸内。
(一)通识教育课程:
按“关于公布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框架图(初稿)和高等数学类课程方案(初稿)的通知”中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框架,各专业进行完善。具体做法:按照本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确定其知识结构,再按照这些知识结构的要求,选择所需修读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类别及学分,标注在相应的框内。具体课程全校统一安排。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的核心课程,是学生的限定性选修课程。若因专业特点(即在基础或专业教育课程中已有在知识结构和难度上覆盖该类课程的课程时)不需要修读某类课程的,请随本方案专门说明并报教务处批准。其时,该类课程的学分应由指定修读的其他课程来替代。其他注意事项请见“关于公布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框架图(初稿)和高等数学类课程方案(初稿)的通知”附件之说明。
具体框架如下:
暨南大学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框架图(内招生)(初稿)
注:1.
学生的限定性选修课程。
2.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的核心课程,若因专业特点(即在基础或专业教育课程
中已有在知识结构和难度上覆盖该类课程的课程时)不需要修读某类课程的,由各专业提出替代修读课程方案。请留意:仅限于该专业的课程能够覆盖拟替代修读的核心课程的知识点和难度时。
3.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非核心课程的选修学分数,由各专业确定,并标注在
所属类别所在的框内。
4.“文科生”代表文、外语、新闻、华文、经济、管理、应急、法、知识产
权、深圳旅游、艺术学院、国际关系学系、体育教育专业以及珠海学院部分专业的学生。“理科生”代表理工、生命、信息、医、药学院和珠海学院部分专业的学生。
5.国际学院参照相关学院的培养方案执行。
6.本方案是在社科部、体育部、大学英语部、语文中心和计算中心的共同制订出来的初步方案。
(二)基础教育课程:
基础教育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整体框架如下:
注:1
2、具体的格式请参照“关于公布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框架图(初稿)和高等数学类课程方案(初稿)的通知”之附件的框架图。 (三)专业教育课程:
注:1
2
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列表部分:
注:所有选修课程只填写知识群名称,没有知识群的,也可填类别。学分则填写在该类别中应选修的学分数,不必填写修读学期,具体课程在框架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