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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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转学 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 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复学管理制度一、转学管理制度1. 转学申请学生若需转学,需提前向原就读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家长签字同意。

申请需说明转学原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2. 转学审批原就读学校接到转学申请后,将根据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若符合规定,将给予同意转学并提供转学手续。

3. 转学手续学生及家长需准备齐全转学所需的文件,包括原学校证明、新学校录取通知书等。

转学手续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 新学校接收新学校接收转学生后,将根据学生原有的学习情况进行转学调查,并确定学生的班级和课程安排。

5. 转学后续学生转学后,需立即报到新学校,并参加新学期的教学活动。

原就读学校需通知学生已完成转学手续。

二、复学管理制度1. 复学申请学生若因病假或其他特殊原因离校一段时间,需提前向学校递交书面复学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学生在申请时需说明复学原因,并保证具备复学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 复学审批学校接到学生复学申请后,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若符合规定,将给予同意复学。

3. 复学手续学生及家长需准备齐全复学所需的文件,包括医院证明、家长同意书等。

复学手续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 复学回访学生复学后,学校将对学生的身心状况进行回访,确保学生适应校园生活。

若有需要,学校将提供相关辅导和帮助。

5. 复学记录学生在复学后,学校将在学籍记录中标明学生的复学信息,保障学生权益并便于后续管理。

以上便是学生转学复学的管理制度,希望学生和家长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学生顺利转学复学并顺利完成学业。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学校休学_转学管理制度

学校休学_转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休学、转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休学管理1. 休学条件:(1)因病、因事需要暂停学业的,经学校批准可申请休学。

(2)休学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 休学申请:(1)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须向班主任提交书面休学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班主任审核同意后,将休学申请报学校审批。

3. 休学审批:(1)学校对学生的休学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2)休学期间,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乱纪活动。

4. 休学复学:(1)休学期满,学生需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学生的复学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3)复学后,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业任务。

三、转学管理1. 转学条件:(1)因家庭住址变动、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学的。

(2)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同意转学的。

2. 转学申请:(1)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须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转学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班主任审核同意后,将转学申请报学校审批。

3. 转学审批:(1)学校对学生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转学申请。

4. 转学手续:(1)学生转学需办理以下手续:a. 提交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b. 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c. 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接收学生转学。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休学、转学管理工作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 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

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

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

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

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岭底小学学生转学

岭底小学学生转学

岭底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岭底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转学小学区内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出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小学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盖章、备案。

学校将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卡中“转学情况”栏目。

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告知监护人到教育局,由教育局另行协调安排。

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学籍卡由转出学校密封后交学生或监护人携带,学校留存复印件。

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学籍卡。

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学籍卡的附件一并密封。

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转学原则上安排在暑假进行,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不得转学。

二、休学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小学每天按6课时计算)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审批,报批时带监护人的书面休学申请、就医的相关证明、就医交费凭证、休学学生班级座谈会记录及学校审核情况等相关材料。

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制度

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小学生。

第三条小学生休学、转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学生、家长意愿;2. 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3.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4.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休学管理第四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学校收到休学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休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批准休学。

第六条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保留其学籍,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第八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如需复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复学证明材料。

第九条学校收到复学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复学条件的,予以批准复学。

第十条学生复学后,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确保学生尽快适应学校生活。

第三章转学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学校收到转学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批准转学。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后,学校应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的学籍、成绩等相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

第十四条转入学校应在收到学生转学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手续,并安排学生入学。

第十五条学生转学后,学校应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四章休学、转学材料第十六条学生休学、转学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休学、转学申请;2.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 休学原因证明材料(如病历、户口迁移证明等);4. 转学原因证明材料(如户口迁移证明、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5. 学校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学生转学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复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生转学和复学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的转学和复学事宜。

三、学生转学管理1. 转学条件(1)学生转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须经原校同意。

(2)已完成处分期满、没有未了事项的学生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3)转学申请必须提前向原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相关材料并得到原校同意。

2. 转学程序(1)学生向原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

(2)原校教务处做相关手续的核实。

(3)原校负责出具离校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资料和相关材料转至新校。

(4)新校接受学生转学申请,核实学生资料并办理入学手续。

3. 转学后管理(1)新校按照学生的专业课程、选课等情况安排学习计划。

(2)学生转入新校后,须按照新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学习义务。

(3)对于转学学生的表现,新校将建立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评估。

四、学生复学管理1. 复学对象(1)经外出就业的学生,返回学校复学。

(2)完成休学手续且达到复学条件的学生。

(3)完成休学期限,有意愿返校继续学业的学生。

2. 复学手续(1)学生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填写《复学申请表》。

(2)经教务处审核,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3)学生交齐有关费用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安排开学手续。

3. 复学后管理(1)新学期开始后,学生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参加学习。

(2)复学学生在学习期间,需遵守校规,恪守纪律,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3)复学学生的表现将被纳入学校的评定体系中,对其学业和行为进行跟踪和评估。

五、学生转学复学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监督机制(1)学校设立学生转学复学审批机构,对学生的转学复学申请进行审查。

(2)建立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学生信息的综合管理。

2. 考核评估(1)学校定期对学生转学复学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纠正处分。

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

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

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不少于6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西省内学生的转学、休学和复学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提供学习环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西省内的各级学校和学生。

第三条转学、休学和复学的各项事务均应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第四条学生转学、休学和复学应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和家长意见,但需遵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机制,明确权责,规范操作,确保转学、休学和复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转学管理制度第六条学生的转学应经过家长同意、学校同意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学生的转学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并在同一年级内。

第八条学生转学时,原学校应向新学校提供学生相关的教育信息和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情况、奖惩情况等。

第九条学生转学后,新学校应及时安排入学,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习需求,对学生进行适应性教育。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跟踪管理,对转学学生进行关注和指导,以确保其学习和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在得到家长同意后,可以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原学校应当综合各种因素予以审核,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学生的转学和新学校的招生行为均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三章休学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学生在紧急情况下,如因疾病、家庭原因等需要休学的,应经家长同意、学校同意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并在同一年级内。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时,学校应与家长和学生沟通,了解休学原因和计划,指导学生制定休学期间的学习计划,并在学生休学回校时提供必要的辅导。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学生休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在学生复学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七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在得到家长同意后,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校应当综合各种因素予以审核,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小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小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我校休学复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学校休学复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休学条件1. 学生因病、因事需要暂时停止学习,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休学:(1)因病需进行长期治疗,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休学治疗的学生;(2)因家庭原因,需要照顾病弱亲属或处理家庭事务,经家长同意,学校批准的学生;(3)因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学校的学生。

2. 学生申请休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休学程序1. 学生申请休学,需填写《休学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病假条、家庭情况说明等;(3)家长同意休学的书面意见。

2.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休学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休学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告知学生及家长。

3. 学校批准休学的,应在《休学申请表》上注明休学原因、休学期限和复学条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4.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四、复学条件1. 学生因病休学,病愈后需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以申请复学。

2. 学生因事休学,事由结束后,可以申请复学。

3. 学生复学,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病愈证明、事由结束证明等;(3)家长同意复学的书面意见。

五、复学程序1. 学生申请复学,需填写《复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复学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复学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告知学生及家长。

3. 学校批准复学的,应在《复学申请表》上注明复学日期、复学后的学习计划等,并加盖学校公章。

4. 学生复学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参加相应的课程学习。

六、监督管理1. 学校成立休学复学管理小组,负责休学复学工作的审核、审批和监督。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1. 首先,学生需要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相关的转学申请表。

2. 学生需要提供转学原因,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家庭搬迁证明、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

3. 学生需要与原就读学校和目标学校的教务处或学校行政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学籍转移、学费结算等。

4. 学生需要参加目标学校的招生考试或面试,以便目标学校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中学学生借读:1. 学生需要在原就读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相关的借读申请表。

2. 学生需要提供借读原因,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

3. 学生需要与原就读学校和目标学校的教务处或学校行政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借读协议签署、学费结算等。

4. 学生需要参加目标学校的入学考试或面试,以便目标学校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中学学生休学:1. 学生需要与原就读学校的教务处或学校行政部门联系,提出休学申请。

2. 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的休学申请表,并提供休学原因和休学时间。

3. 学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学费结算、学生档案归档等。

4. 在休学期间,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参加其他培训机构的课程或自主学习。

中学学生复学:1. 学生需要在休学期满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2. 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的复学申请表,并提供复学原因和复学时间。

3. 学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交纳复学费、更新学生档案等。

4. 在复学后,学生可以继续原有的学习进度,或根据学校安排进行必要的弥补学习。

需要注意的是,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具体办法可能会因地区、学校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学生和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最好与学校官方进行详细沟通和了解。

异动学生管理制度

异动学生管理制度

异动学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异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异动学生管理范围包括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等行为。

异动学生是指经学校同意办理异动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异动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异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确保学生利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学生异动管理应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异动学生应注重家长、学校、学生三方合作,形成教育教学工作的协同效应。

第六条学生异动管理应积极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使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第七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学生异动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学生提供各项政策、制度、流程等信息。

第八条学生因异动产生的问题和争议,应遵循学校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解决。

第二章休学管理第九条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学。

第十条休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学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继续休学,应另行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可继续休学。

第十一条休学期间,学生可保留学籍,但不具有学生身份,在休学期满后可申请复学。

第十二条学生休学期间,如需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应提前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协调。

第十三条学生休学期间,应根据学校规定的规定要求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期间,须遵守学生管理制度规定,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三章复学管理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后,申请复学,应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学生因休学原因被拒绝复学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学生复学后,应认真履行学生应尽责任,恢复学籍状态。

第十八条学生复学后,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学习活动,积极配合学校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章退学管理第十九条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退学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条退学后,学生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一、转学管理制度1. 转学的定义转学是指学生因各种原因,决定从原就读学校转至另一所学校就读的过程。

转学分为主动转学和被动转学两种情况。

主动转学是学生自愿选择转学,被动转学是学生因各种原因被迫转学。

2. 转学的申请程序(1)学生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并说明转学原因。

(2)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提出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

如符合规定,学校将出具转学证明。

(3)学生将转学证明提交给目标学校,按目标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转学手续办理。

3. 转学的注意事项(1)转学时,学生应尊重原就读学校的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转学过程中,学生应保持沟通畅通,积极协调学校间的交接事宜。

(3)转学后,学生应尽快适应新环境,认真学习,融入新的学习生活中。

4. 转学的管理规定(1)学校应严格按照转学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转学程序合法、顺利进行。

(2)学生转学后,原就读学校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发给目标学校,确保相关信息的顺利传递。

(3)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转学申请,学校有权拒绝申请,并保留相关处理措施。

二、休学管理制度1. 休学的定义休学是指学生因各种原因,主动选择暂时中断学业,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学习的过程。

休学期间,学生可以处理个人事务,调整心态,充实自我,为将来的学习做准备。

2. 休学的申请程序(1)学生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并说明休学原因和休学期限。

(2)学校根据学生提出的休学申请,进行审核。

如符合规定,学校将出具休学通知。

(3)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休学通知,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休学的注意事项(1)休学期间,学生应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及时处理学校的相关事务。

(2)休学期间,学生应努力充实自我,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回归学校后的准备。

(3)休学期限到期后,学生应按时准时复学,继续学习生活。

4. 休学的管理规定(1)学校应妥善处理学生的休学申请,保证休学手续的规范处理。

(2)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管理,保证学生的休学生活有序进行。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注意事项:新生 入学时需携带录 取通知书、身份 证等相关证件
学生符合转学条件,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学校出具《学生转学联系表》,由转入学校盖章、转出学校盖章、上级教育行 政部门盖章
学生凭《学生转学联系表》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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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 通过学校规定的考试和考核 符合学校招生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具备相应的学历或同等学历 报名时间:每年6月和12月 报名地点:当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 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照片等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学校审核学生转学资格 学校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学生完成转学手续
家长或学生向所 在学校提出转学 申请,并填写 《转学申请表》。
所在学校审核同 意转学后,将 《转学申请表》 报送当地教育行 政部门审批。
经教育行政部门 审批同意后,转 入学校向转出学 校发出《接收证 明》,并将转入 学生的学籍档案 材料复印后转交 给转入学校。
休学时长:最长 可休学两年
休学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两 周内
休学期间:保留 学籍,不计入在 校学习年限
休学原因:因病 、家庭原因等特 殊情况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申请 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 方可复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休 学,须经学校批准,并报上 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 法犯罪行为,学校有权不予
绩单等
经所在学院审 核通过后,报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一、中学学生转学办法转学是指学生由一所学校转入另一所学校就读的行为。

中学学生转学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下面是中学学生转学的办法:1.转学条件中学学生转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家庭搬迁或其他正当理由;(2)原就读学校同意转学;(3)符合目标学校录取条件。

2.转学程序(1)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2)原就读学校核实转学事由,并协助家长办理离校手续;(3)家长向目标学校递交转学申请和相关材料;(4)目标学校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或笔试;(5)目标学校根据面试或笔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学生;(6)学生及家长到目标学校办理入学手续;(7)原学校将学生档案等材料转交目标学校。

二、中学学生借读办法借读是指学生由原就读学校借读到其他学校就读一段时间的行为。

中学学生借读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下面是中学学生借读的办法:1.借读条件中学学生借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原就读学校同意借读;(2)目标学校同意接受借读学生;(3)家庭搬迁、学科辅导或课外活动等正当理由。

2.借读程序(1)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借读申请;(2)原就读学校核实借读事由,并协助家长办理借读手续;(3)家长向目标学校递交借读申请和相关材料;(4)目标学校审核申请,决定是否接受借读学生;(5)学生及家长到目标学校办理借读手续;(6)原学校将学生档案等材料暂时转交目标学校。

三、中学学生休学办法休学是指学生暂时离开学校停止学习一段时间的行为。

中学学生休学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下面是中学学生休学的办法:1.休学条件中学学生休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家庭搬迁、身体健康等合理理由;(2)经过学校审批同意。

2.休学程序(1)家长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2)学校根据申请理由审核决定;(3)学生及家长办理休学手续,包括办理离校手续和暂缓缴费手续;(4)学生在休学期间,家长负责监督学生进行适当的学习活动;(5)学校在学生休学期满后将学生档案等材料退还给家长,并办理复学手续。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二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二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一、转学办法转学是指中学学生由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就读的行为。

中学学生转学的原因可能是家庭搬迁、就近入学、换取更好的教育资源等。

为了规范中学学生转学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法和规定。

1. 学生申请转学的条件:(1)家庭搬迁:学生家庭搬迁至转学学校所在地,或学生家长就职于转学学校所在地;(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问题严重,无法承担当前学校的学费、食宿费等;(3)学生发展需求:学生在当前学校无法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为学生个人的发展有利。

2. 转学的程序:(1)学生填写转学申请表,注明转学的原因和目的,并提交给当前学校;(2)当前学校核实学生的转学申请,并向学生家长发放《转学审核表》;(3)学生家长准备必要的材料,如学生的近期照片、户口迁移证明等,并将材料和《转学审核表》一起交给转学学校;(4)转学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接收学生,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和当前学校;(5)学生家长在接到转学学校的决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学生的报到、缴费等。

3. 注意事项:(1)转学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放弃转学申请;(2)转学学生需遵守接收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学生自愿转学后,不得再转学至其他学校;(3)转学学生在接受转学学校的教育教学,应积极融入新的学习环境,与新同学友好相处。

二、借读办法借读是指中学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到其他学校就读的行为。

中学学生借读的原因可能是为了接受其他学校更好的教育资源,或是参与某些特殊教育项目等。

为了规范中学学生借读行为,制定了一系列办法和规定。

1. 学生申请借读的条件:(1)学生在当前学校无法得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教育资源,或是有特殊的学习需求;(2)学生家长同意并支持学生进行借读。

2. 借读的程序:(1)学生填写借读申请表,注明借读的原因和期限,并提交给当前学校;(2)当前学校核实学生的借读申请,并向学生家长发放《借读审核表》;(3)学生家长准备必要的材料,如学生的近期照片、身份证明等,并将材料和《借读审核表》一起交给所借读学校;(4)所借读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接收学生,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和当前学校;(5)学生家长在接到所借读学校的决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学生的报到、缴费等。

学生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休学复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生休学和复学的管理,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谨慎处理学生休学和复学事宜,保障学生的休学权和复学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休学的种类和条件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休学,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因病休学:学生因患重病需要长期休养或接受治疗,经学校医务部门或医院诊断确认,可向学校申请休学。

2. 因家庭原因休学:学生家庭有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照顾家庭成员或处理家庭事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因其他原因休学: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需提供详细的申请理由并经学校审核通过。

三、休学的手续和流程1.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在休学前提前向学校教务处递交休学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批程序:学校教务处收到学生的休学申请后,将根据学生的申请理由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

3. 休学手续: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需办理休学手续,并到费用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清。

4. 休学期间管理:学生休学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并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四、复学的条件和流程1. 申请复学:学生在休学期满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复学时,应提前向学校教务处递交复学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教务处审批:学校教务处将根据学生的复学申请理由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

3. 备案手续:学生获得复学审批通过后,需办理复学备案手续并到费用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清。

4. 复学期间管理:学生复学后必须按时到校报道,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和制度。

五、附则1. 学生休学和复学期间,学校需及时跟进学生的学习进度和个人情况,避免因休学或复学而带来的学习和生活困扰。

2. 学生休学和复学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休学和复学时间,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审批。

3. 学生休学和复学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学生手册中进行宣传和说明。

以上是学生休学复学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学生能够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健康成长。

学生异动管理制度

学生异动管理制度

学生异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生异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生异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学生异动是指因故变更学籍关系的行为,包括退学、休学、复学、转学、转出等。

2. 学校对学生异动管理实行信息和程序三个统一、全面的原则,把学生异动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中,确保学生异动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3. 学生异动管理工作由学校学生处和教务处共同负责,学生处主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教务处主管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

二、退学管理1. 退学是指按照学生个人的申请或学校规定,自愿解除学籍关系,离开学校的情况。

2. 学生如需退学,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写明退学原因和具体时间。

3. 学校对学生的退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学生处办理退学手续,其中包括返还学费、办理离校手续等。

4. 学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退学手续离校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休学管理1. 休学是指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经教务处审核,暂时解除学籍关系,暂离学校,一段时间后再次注册学籍的情况。

2. 学生如需休学,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对学生的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批准学生休学。

4. 学生休学期间,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报到,未按时返校的,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复学管理1. 复学是指休学期满,学生凭休学期间的审核通过凭证等材料,申请复学,重新注册学籍的情况。

2. 学生如需复学,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休学期间的审核通过凭证等材料。

3. 学校对学生的复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批准学生复学。

4. 学生复学后,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转学管理1. 转学是指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从原学校转到其他学校的情况。

学籍流动管理制度

学籍流动管理制度

学籍流动管理制度一、学籍流动管理制度的概念学籍流动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全面、动态管理的制度,其中包括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情况下的学籍变动管理。

学籍流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有利于规范学生学籍信息的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学籍流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学生入学管理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学生入学管理。

学生入学前,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等资料,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入学手续。

对于特殊招生对象,学校应当根据政策要求为其提供特殊的服务和支持。

2. 学生转学管理学生转学需经过学校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到目标学校进行报到。

原学校应当做好学籍档案的交接,目标学校应当及时为转学生建立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给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告知原学校。

3. 学生休学管理学生休学需提前向学校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明文件。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批准,并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生学籍。

学生休学期满需提前与学校联系办理返校手续,学校应当及时办理返校手续并返还学生学籍。

4. 学生复学管理学生复学需提前向学校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说明。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准,并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更新学籍信息,并告知有关部门和原学校。

5. 学生退学管理学生退学需提前向学校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说明。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准,并办理退学手续。

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更新学籍信息,并告知有关部门和原学校。

三、学籍流动管理制度的实施1.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籍流动管理的工作机构和相关制度,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学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和更新工作,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杜绝信息泄露的发生。

中小学转、休、复、退学管理规定

中小学转、休、复、退学管理规定

中小学转、休、复、退学管理规定学籍管理是学校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一、入学与注册每年高一年级被录取的新生一律凭相关证明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统一建立学籍。

凡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二、转学(一)转入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1.学生或家长需填写学生转入申请表(见附件1)并逐级签字,由政教处审核,出具接收函(见附件2),校长签字同意后,加盖学校公章,并保留接收函存根。

2.政教处登记学生变动信息,发出学籍转入申请。

(二)转出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学生要求转出我校的:1.学生或家长需填写学生转出申请表(见附件3)并逐级签字(班主任-级部主任-政教处主任-分管校长-校长),交由政教处审核,审核无误,方可转出,并保留转出申请表。

2.政教处登记学生变动信息,审核学籍转出。

三、休学、复学(一)休学1.学生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或病历,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填写休学证明信(见附件4),经现班主任、现级部主任、现年级分管校长、复学年级分管校长签具意见,报校长签字批准,加盖学校学籍专用章,取得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

2.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校为学生保留学籍。

高中学生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者,应办理退学手续。

3.政教处登记学生变动信息。

(二)复学1.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凭休学手续,到政教处填写复学申请表(见附件5)。

报校长签订意见后,转由年级分管校长、级部主任、班主任确认。

2.复学申请通过后,由政教处登记学生变动信息并保留复学相关手续(诊断证明、复学申请书、收据)。

四、退学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学生要求退学的:1.学生或家长需填写学生退学申请表(见附件7)并逐级签字(班主任-级部主任-政教处主任-分管校长-校长),交由政教处审核,审核无误,方可退学,并保留退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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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
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一、转学
小学区内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出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小学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盖章、备案。

学校将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卡中“转学情况”栏目。

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告知监护人到教育局,由教育局另行协调安排。

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学籍卡由转出学校密封后交学生或监护人携带,学校留存复印件。

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学
籍卡。

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学籍卡的附件一并密封。

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二、休学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小学每天按6课时计算)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审批,报批时带监护人的书面休学申请、就医的相关证明、就医交费凭证、休学学生班级座谈会记录及学校审核情况等相关材料。

因伤病申请休学的,需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

学校要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有些材料可用复印件)作为休学证明存根的附件保存备查。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办理休学手续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

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三、复学
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
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

出国、出境就读的,复学须回原级。

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局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

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局注销其学籍。

王家坝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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