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_2021学年新教材高中历史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第7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课件人教版必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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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影响: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 了各国 君主专制 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不 断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 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2.德治 (1)思想渊源: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 宗法 为核心的礼制,
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2)思想流派及代表人物:儒家认为人性善,主张 德治 ,
4.简述宋元至明清时期法律的发展历程。
提示:(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 律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 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 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 “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2)对法的尊重 法家主张法令要公布于众,法令一旦颁布就应该稳定,法 令具有平等性,“法不阿贵,刑无等级”,反对特权的存在, 这些都对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3)以法治国的愿望 先秦法家非常重视法在国家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主张把 “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首要手段,体现出了强烈的以法治国 的愿望。这种以法治国的愿望对我们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具有借鉴意义。
1.简述先秦时期法治思想的主张及代表人物。 提示: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代表人物是商鞅与韩非。
2.简述魏晋时期律令变化的表现。
提示:三国魏明帝减省律令,司马昭主政时对《魏律》又 进一步减省。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 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之后,法律以亲属之 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
【特别提醒】先秦儒家在力主“德治”的同时并不排斥 “法治”,先秦法家在力主“法治”的同时也承认基本的道德 存在,“德治”与“法治”在中国封建历史中一直都不是相互 排斥的,水火不容的,而德治与法治相互结合的社会治理方法 也是古往今来越来越明显的一种共识。
二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的律令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汉朝沿袭秦律, 制成《九章律》。秦律与汉律罕存。 (2)秦汉朝廷还会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 法律效力。
提示: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 的内容;乡约组织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
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 利于发展生产: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1.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1)儒家民本思想对当代执政理念的启示 先秦儒家的孔子、孟子和荀子都主张“为政以德”的同时 要“以民为本”。民为邦本的思想一直贯彻儒家德治论的始终。 我们当代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执政理念,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 我们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正是对先秦儒家“以民为本”的扬 弃,当然现时代的为人民服务是真正的以民为本,先秦时代的 “以民为本”本质上还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服务的。
③特点:唐律是 礼、法 结合的典范,例如,对儒家伦理中 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 条之多。
④影响: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唐律对邻近的日本也有重大影响。
【特别提醒】唐律的特点之一是依礼制律,礼法合一,这 是唐律发展到成熟完备阶段的典型标志,也是中华法系区别于 其他法系的最显著特点。这一特点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1所 有条文都以封建的“三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许多法律条 文都直接渊源于礼的规范,将礼的精神与律的形式紧密而完美 地结合为一体。3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唐律条文的“疏议”部分。 总之,唐律继承了西汉以来礼律融合的传统,使封建的礼教纲 常进一步法典化、制度化。
代表人物是孔子和孟子。 ①孔子:主张统治者要“ 为政以德
”“节用而爱人,
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②孟子:建议统治者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3)影响: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 意,甚至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儒家思想并 不适用于 列强兼并 、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史料二 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 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 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 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 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 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2.魏晋时期律令的变化
(1)减省律令:三国魏明帝减省律令,司马昭主政时对《魏
律》又进一步减省。
(2)律令儒家化 ①原因:汉武帝以后
儒家思想 成为主流意识形态,
儒家知识分子又主动参与法律解释,以经注律,并逐渐主导了
律令修纂。
②表现: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 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 儒家化。之后,法律以亲属之
3பைடு நூலகம்简述《唐律疏议》的地位、特点及影响。
提示:(1)地位:继承了汉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是我 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2)特点: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例如,对儒家伦理中 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 条之多。
(3)影响: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唐律对邻近的日本也有重大影响。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 清律例》。
5.简述明朝时期用乡约教化乡里的表现。
提示:明朝后期,乡约改而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 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明朝 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 受族规、乡约处罚,甚至被递解官府治罪。
——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思考] (1)(史料实证)根据史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制建设 的主要特点。
提示:特点:重视成文法典的制定;强调刑罚特点;自上 而下强力推行;司法审判程序严格,注重证据事实;受儒家思 想影响较深。
(2)(历史解释)根据史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到明清 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并说明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
主题 中国古代法律和教化的发展历程
史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代有“禹刑”。周穆王命 吕侯制作《吕刑》。春秋时期出现了《刑鼎》《刑书》《竹刑》。 战国时魏文侯命李悝制定《法经》,秦朝时被发展为《秦律》。 汉高祖命萧何参照秦律制作了《九章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的立法,上承秦汉,下启隋唐,《新律》和《北魏律》为代表。 唐代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 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 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
(2)《大唐开元礼》 ①颁行:唐朝提倡礼治。开元二十年(732 年),唐朝政府颁 行了《大唐开元礼》。 ②内容:《大唐开元礼》分吉、宾、军、嘉、凶五礼,是一 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 ③地位:秦汉以来封建 礼仪制度 的集大成。 (3)强化基层教化:在社会层面, 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 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2.儒家德治思想的局限性 (1)先秦儒家的德治论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人治”特点。 (2)儒家德治论具有道德政治化的特点。 (3)儒家德治论的等级制度森严,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具 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规范,德治治理具有很大的不平等性。 3.法家法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1)进化的历史观 先秦法家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这在今天 还是有进步意义的,我们当代制定的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 都是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随社会的现有现实来改变的。
(3)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 大明律 》,在司法实践中 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 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 律例合编 的 体例。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 《 大清律例 》。
2.教化 (1)儒学向基层渗透 ①背景:理学从北宋周敦颐开始,到南宋朱熹集大成。 ②表现:南宋后期,以程颢、朱熹为代表的 程朱理学 逐步建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 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朱熹的 《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儒家重民思想对关怀民生的启示 在先秦儒家的德治论中,富民教民是治理国家很重要的一 个环节,儒家都主张君主在国家治理中要使民利,要使民富, 要使民惠,要使民富而有教,这种理论对现时代的今天党和政 府采取重视民生、缩小贫富差距等政策具有借鉴意义。 (3)儒家正己思想对现代官德的启示 先秦儒家提出“为政以德”的同时要求统治者修身正己, 统治者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这种修身正德的思想放 在当代对我们政府工作人员的养清倡廉,对我们市场经济下的 经营生产者遵信守义具有很重大的现实意义。
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 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 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 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 法系的代表。……深刻影响着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 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
③目的:主要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3.唐朝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唐律疏议》 ①制定: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删繁就简。唐高宗永徽年间, 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后来,唐高宗又命人 对律文逐条解释,以便于官吏使用,撰成《永徽律疏》, 即《唐 律疏议》。 ②地位:继承了汉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是我国现存 最早最为完整的 封建法典 ,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特别提醒】家训是指家庭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 教诲。家训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人的教养、原则都有 着重要的约束作用。家训或单独刊印,或附于宗谱。家训之外, 其他名称还有:家诫、家诲、家约、遗命、家规、家教。
三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 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 广泛援引唐律。
第二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7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知识梳理 随堂演练
情境探究 课时作业
一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法治 (1)思想渊源 ①《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 《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 法律 。 ②中国最早的 成文法 出现在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 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 法。子产“铸刑书”,引发了一场辩论。
(2)乡约教化乡里 ①背景: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 乡约 教
化乡里。 ②表现 A.北宋 吕大钧 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大钧撰写的《吕
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B.明朝后期,乡约改而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
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 强制力 。明朝儒 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
族规、乡约处罚,甚至被递解官府治罪。
C.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 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 圣谕广训 》,宣讲时也常常 引用《大清律例》。
③趋势: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 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特别提醒】乡约宣讲是明清两代乡约教化的重要表现形 式。乡约宣讲包含了多项内容,而彰善纠恶和谕文宣讲最能体 现其教化作用。乡约制度的实行,使得封建统治者所倡导的道 德规范和要求为广大民众所内化,从而起到了巨大的教化作用。
(2)思想流派及代表人物: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 法治 , 代表人物是商鞅与韩非。
①商鞅: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奖励 耕战 ,保护新 兴地主阶级的权益,鼓励农民通过军功上升为中小地主。
②韩非: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 下;君主 赏罚分明 ,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为保证法令 畅通,韩非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2.德治 (1)思想渊源: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 宗法 为核心的礼制,
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2)思想流派及代表人物:儒家认为人性善,主张 德治 ,
4.简述宋元至明清时期法律的发展历程。
提示:(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 律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 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 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 “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2)对法的尊重 法家主张法令要公布于众,法令一旦颁布就应该稳定,法 令具有平等性,“法不阿贵,刑无等级”,反对特权的存在, 这些都对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3)以法治国的愿望 先秦法家非常重视法在国家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主张把 “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首要手段,体现出了强烈的以法治国 的愿望。这种以法治国的愿望对我们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具有借鉴意义。
1.简述先秦时期法治思想的主张及代表人物。 提示: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代表人物是商鞅与韩非。
2.简述魏晋时期律令变化的表现。
提示:三国魏明帝减省律令,司马昭主政时对《魏律》又 进一步减省。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 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之后,法律以亲属之 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
【特别提醒】先秦儒家在力主“德治”的同时并不排斥 “法治”,先秦法家在力主“法治”的同时也承认基本的道德 存在,“德治”与“法治”在中国封建历史中一直都不是相互 排斥的,水火不容的,而德治与法治相互结合的社会治理方法 也是古往今来越来越明显的一种共识。
二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的律令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汉朝沿袭秦律, 制成《九章律》。秦律与汉律罕存。 (2)秦汉朝廷还会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 法律效力。
提示: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 的内容;乡约组织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
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 利于发展生产: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1.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1)儒家民本思想对当代执政理念的启示 先秦儒家的孔子、孟子和荀子都主张“为政以德”的同时 要“以民为本”。民为邦本的思想一直贯彻儒家德治论的始终。 我们当代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执政理念,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 我们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正是对先秦儒家“以民为本”的扬 弃,当然现时代的为人民服务是真正的以民为本,先秦时代的 “以民为本”本质上还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服务的。
③特点:唐律是 礼、法 结合的典范,例如,对儒家伦理中 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 条之多。
④影响: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唐律对邻近的日本也有重大影响。
【特别提醒】唐律的特点之一是依礼制律,礼法合一,这 是唐律发展到成熟完备阶段的典型标志,也是中华法系区别于 其他法系的最显著特点。这一特点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1所 有条文都以封建的“三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许多法律条 文都直接渊源于礼的规范,将礼的精神与律的形式紧密而完美 地结合为一体。3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唐律条文的“疏议”部分。 总之,唐律继承了西汉以来礼律融合的传统,使封建的礼教纲 常进一步法典化、制度化。
代表人物是孔子和孟子。 ①孔子:主张统治者要“ 为政以德
”“节用而爱人,
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②孟子:建议统治者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3)影响: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 意,甚至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儒家思想并 不适用于 列强兼并 、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史料二 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 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 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 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 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 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2.魏晋时期律令的变化
(1)减省律令:三国魏明帝减省律令,司马昭主政时对《魏
律》又进一步减省。
(2)律令儒家化 ①原因:汉武帝以后
儒家思想 成为主流意识形态,
儒家知识分子又主动参与法律解释,以经注律,并逐渐主导了
律令修纂。
②表现: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 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 儒家化。之后,法律以亲属之
3பைடு நூலகம்简述《唐律疏议》的地位、特点及影响。
提示:(1)地位:继承了汉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是我 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2)特点: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例如,对儒家伦理中 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 条之多。
(3)影响: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唐律对邻近的日本也有重大影响。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 清律例》。
5.简述明朝时期用乡约教化乡里的表现。
提示:明朝后期,乡约改而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 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明朝 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 受族规、乡约处罚,甚至被递解官府治罪。
——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思考] (1)(史料实证)根据史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制建设 的主要特点。
提示:特点:重视成文法典的制定;强调刑罚特点;自上 而下强力推行;司法审判程序严格,注重证据事实;受儒家思 想影响较深。
(2)(历史解释)根据史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到明清 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并说明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
主题 中国古代法律和教化的发展历程
史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代有“禹刑”。周穆王命 吕侯制作《吕刑》。春秋时期出现了《刑鼎》《刑书》《竹刑》。 战国时魏文侯命李悝制定《法经》,秦朝时被发展为《秦律》。 汉高祖命萧何参照秦律制作了《九章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的立法,上承秦汉,下启隋唐,《新律》和《北魏律》为代表。 唐代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 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 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
(2)《大唐开元礼》 ①颁行:唐朝提倡礼治。开元二十年(732 年),唐朝政府颁 行了《大唐开元礼》。 ②内容:《大唐开元礼》分吉、宾、军、嘉、凶五礼,是一 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 ③地位:秦汉以来封建 礼仪制度 的集大成。 (3)强化基层教化:在社会层面, 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 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2.儒家德治思想的局限性 (1)先秦儒家的德治论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人治”特点。 (2)儒家德治论具有道德政治化的特点。 (3)儒家德治论的等级制度森严,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具 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规范,德治治理具有很大的不平等性。 3.法家法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1)进化的历史观 先秦法家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这在今天 还是有进步意义的,我们当代制定的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 都是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随社会的现有现实来改变的。
(3)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 大明律 》,在司法实践中 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 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 律例合编 的 体例。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 《 大清律例 》。
2.教化 (1)儒学向基层渗透 ①背景:理学从北宋周敦颐开始,到南宋朱熹集大成。 ②表现:南宋后期,以程颢、朱熹为代表的 程朱理学 逐步建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 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朱熹的 《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儒家重民思想对关怀民生的启示 在先秦儒家的德治论中,富民教民是治理国家很重要的一 个环节,儒家都主张君主在国家治理中要使民利,要使民富, 要使民惠,要使民富而有教,这种理论对现时代的今天党和政 府采取重视民生、缩小贫富差距等政策具有借鉴意义。 (3)儒家正己思想对现代官德的启示 先秦儒家提出“为政以德”的同时要求统治者修身正己, 统治者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这种修身正德的思想放 在当代对我们政府工作人员的养清倡廉,对我们市场经济下的 经营生产者遵信守义具有很重大的现实意义。
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 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 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 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 法系的代表。……深刻影响着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 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
③目的:主要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3.唐朝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唐律疏议》 ①制定: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删繁就简。唐高宗永徽年间, 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后来,唐高宗又命人 对律文逐条解释,以便于官吏使用,撰成《永徽律疏》, 即《唐 律疏议》。 ②地位:继承了汉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是我国现存 最早最为完整的 封建法典 ,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特别提醒】家训是指家庭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 教诲。家训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人的教养、原则都有 着重要的约束作用。家训或单独刊印,或附于宗谱。家训之外, 其他名称还有:家诫、家诲、家约、遗命、家规、家教。
三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 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 广泛援引唐律。
第二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7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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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探究 课时作业
一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法治 (1)思想渊源 ①《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 《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 法律 。 ②中国最早的 成文法 出现在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 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 法。子产“铸刑书”,引发了一场辩论。
(2)乡约教化乡里 ①背景: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 乡约 教
化乡里。 ②表现 A.北宋 吕大钧 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大钧撰写的《吕
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B.明朝后期,乡约改而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
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 强制力 。明朝儒 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
族规、乡约处罚,甚至被递解官府治罪。
C.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 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 圣谕广训 》,宣讲时也常常 引用《大清律例》。
③趋势: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 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特别提醒】乡约宣讲是明清两代乡约教化的重要表现形 式。乡约宣讲包含了多项内容,而彰善纠恶和谕文宣讲最能体 现其教化作用。乡约制度的实行,使得封建统治者所倡导的道 德规范和要求为广大民众所内化,从而起到了巨大的教化作用。
(2)思想流派及代表人物: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 法治 , 代表人物是商鞅与韩非。
①商鞅: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奖励 耕战 ,保护新 兴地主阶级的权益,鼓励农民通过军功上升为中小地主。
②韩非: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 下;君主 赏罚分明 ,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为保证法令 畅通,韩非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