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点评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点评
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点评一、引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进行点评,以期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二、国家基本药物概述国家基本药物是指为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由国家确定并保障的药品。
基本药物具有疗效确切、价格适中、使用广泛等特点,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调整,以适应临床需求和药品市场变化。
三、专项处方点评目的通过对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进行点评,旨在提高临床医生的合理用药水平,规范医疗行为,降低药品费用支出,提高患者满意度。
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医药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专项处方点评内容1.处方规范性:点评处方是否符合规范书写要求,包括患者信息、诊断、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等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2.药物合理性:评价处方中所选药物是否符合患者病情需要,是否遵循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是否存在不合理联合用药、超适应症用药等情况。
3.药物经济学:评估处方中药品的价格、用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医保支付政策,是否造成资源浪费。
五、专项处方点评结果通过专项处方点评,发现大部分处方规范、合理用药,体现了临床医生的良好职业素养和医疗水平。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处方书写不规范、部分药物选择不合理、少数处方存在超适应症用药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对临床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和反馈,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六、结论与建议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点评对于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临床医生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生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和选用能力;二是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点评长效机制,确保处方点评工作的持续开展;三是加强医保支付政策引导,鼓励患者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四是加强药品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医院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具体措施及监督考评机制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及具体措施监督及考评机制一、本院配备和国家使用基本药物,同时须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是用金额的30%。
二、对于国家和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三、凡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录药物必须全部在“省药品采购平台”网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价。
四、药械科要定期公示药物基本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五、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数的35%,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使用金额的30%。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时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的基本药物用药比例和用药金额比例。
七、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示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
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严重情况下进行经济处罚。
八、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九、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的药物。
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并对不达标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罚。
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未达标的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对于完成较好的科室给与奖励。
由于特性情况或特殊病人等影响未达标者,结合处方点评酌情扣减。
十一、执业药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于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扣除奖金和暂停处方权处罚。
1.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
2.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的。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
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
为了响应WHO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从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
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三、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
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辽宁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四、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所有药物全部零差价销售。
五、鼓励临床医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六、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七、院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
八、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医保办和农合办要按照报销比例及时结算。
对基本药物使用不当的医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总之,实行100%的基药使用、100%网上购药、100%零差价销。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与管理,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保障患者基本用药,依据《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药政发201552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定义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每个医疗机构应尽力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
(二)基本药物目录
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明确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
2.建立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并将在医院的药品目录及药品的电子账页中,对基本药物有明确标识。
(三)基本药物使用与管理
1.加强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学习,对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宣传教育。
2.定期(每季度)对基本药物品规数及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保证基本药物优先使用。
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
3.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
各临床科室对基本药物发生的不
良反应(事件)应积极处理并及时按要求上报药剂科和医疗管理部门,药剂科对上报的不良反应(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并采取措施,保证用药安全。
4.加强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点评制度,每月抽查与点评各临床医师的处方和医嘱,了解各科室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情况。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师,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是一个用于评估和指导基本药物处方使用的规范性文件。
下面是一般性的指南概述:
1.目标: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的目标是确保基本药物在医疗实践中的合理、安全、有效和经济使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
2.适用范围:指南适用于所有开具、审核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3.基本原则:基本药物的使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
处方点评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等因素,结合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
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综合评价。
4.处方点评内容:处方点评内容包括处方药物的品种选择、用法用量、联合用药、重复用药、禁忌症等方面的评价。
同时,还应关注处方药物的相
互作用、不良反应和药代动力学等因素。
5.处方点评方法:处方点评可采用定量和定性方法进行。
定量方法包括药物利用评价、药物经济学评价等;定性方法包括专家咨询、同行评议等。
6.处方点评结果应用:处方点评结果应用于医疗质量管理、临床路径优化、医务人员培训等方面。
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应及时进行干预和改进,
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的合理性。
7.监督与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也应加
强对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指南的有效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参考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发布的具体指南和要求。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权利,本文制定了以下办法:一、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时,需遵循“一品两规”的原则,即基本药物应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70%。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增加规定数量的自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二、药房应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并接受公众监督。
对参保人员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使用。
三、基本药物的保管、购进和不良反应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具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照《处方点评规范》对处方内容进行点评,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经济处罚。
由分管院长组织基本药物药事委员会和相关专家,按季度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进行评估。
六、药剂科应加强药事行政管理,完善医师处方、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和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医务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师和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七、医师和药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并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
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的权利。
八、医务科应加强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执业医师若有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不按照处方管理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以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等行为之一,将被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职务。
十、医院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若有下列行为之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公职或解聘。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是指对基本药物处方进行评估和点评的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旨在确保处方药的使用安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卫生管理水平。
本文将从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背景和意义、点评的内容和流程、点评结果的应用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以展现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
1.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处方药的使用频率不断增加,而药物滥用、超量用药、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也在日益突出。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点评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优化药物使用,规范处方行为,减少滥用和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发生。
通过点评,医生可以得到指导和反馈,提高处方准确性,更好地服务患者。
2. 点评的内容和流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主要包括处方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而言,点评的内容包括用药适应症、药物剂量和用法等。
点评流程一般分为医师填写处方、药师审核和点评专家评估等环节。
医师填写处方后,药师会对处方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建议。
之后,点评专家会对药师审核通过的处方进行最终评估,给出点评结果。
3. 点评结果的应用和影响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结果将对医生的处方行为和患者的用药情况产生重要的影响。
点评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医生,以便其了解自身处方行为的优缺点,并作出改进。
同时,点评结果也可以作为医院药物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重要参考。
通过点评结果的分析和总结,可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用药风险和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4. 相关政策和措施为了进一步推动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相关部门和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例如,鼓励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处方点评制度,并为医生提供培训和指导;加强对点评结果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药学团队的建设,提高药师的审核和点评能力等。
5. 国内外案例分析国内外许多医疗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已经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具体措施及监督考评机制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具体措施及监督考评机制一、本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70%。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增加规定数量有自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二、对于国家和黑龙江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和临床新需求的再次新增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三、凡国家基本药物和黑龙江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黑龙江省药品采集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四、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五、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黑龙江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35%,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0%。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黑龙江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比和用药金额比。
七、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
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严重情况下进行经济处罚。
八、医务科应定期组织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知识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九、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黑龙江省补充基本药物。
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并对不达标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 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公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药物的定义和范围国家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定期更新,包括预防、治疗、诊断各类疾病的药物。
二、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1、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比例配备基本药物。
2、优先配备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基本药物,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基本的治疗药物。
3、结合疾病谱和本地区的疾病特点,有针对性地配备基本药物,满足当地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求。
三、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要求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优先选用基本药物进行治疗。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掌握基本药物的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等知识。
3、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四、采购与供应管理1、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渠道和程序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2、建立基本药物储备制度,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情况下基本药物的供应。
3、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基本药物采购和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五、绩效考核与监督管理1、将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六、宣传与教育1、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公众合理用药。
国家基本药物评价
国家基本药物评价国家基本药物评价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特定的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对药物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以便为公众提供安全有效、合理经济的基本药物供给。
它是保障公众合理用药和提高公众医疗保健水平的重要手段。
国家基本药物评价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疗效,并推动合理的药物使用,完善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全民基本医疗需求。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药物的临床疗效、安全性、经济性以及合理用药指导等方面。
1. 临床疗效评价:主要评估药物的治疗效果、疗效持续时间、副作用和不良反应等方面。
评价方法包括药物临床试验、实际使用中的观察以及系统综述等。
对于同一种疾病的多种药物,需要进行比较疗效评价,确定药物的相对疗效。
2. 药物安全性评价:评估药物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不良反应情况。
主要通过药物的毒理学研究、临床试验数据分析和实际使用中的监测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公众选择药物时的重要参考。
3. 药物经济性评价:评估药物的价格、用药费用和经济效益。
通过分析药物的成本、疗效和用药效果,来判断其经济性。
经济性评价可以为政府采购药品提供科学依据,提高药物的采购效益和使用效果。
4. 合理用药指导评价:评估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和用药指导等方面内容。
通过制定药物的适应症和用药指南,为医生和公众提供合理用药的指导。
评价结果可以对公众进行药品知识普及,提高合理用药意识。
国家基本药物评价的参考内容还包括社会经济因素、药物研发创新情况、临床实践指南等方面。
评价结果将被用来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作为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国家基本药物评价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旨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保健水平。
通过对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和合理用药指导等方面进行评价,为公众提供权威的药物选择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评价结果将对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药品供给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点评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点评制度
Ⅰ目的
规范基本药物使用,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Ⅱ范围
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学部、医务科。
Ⅲ制度
一、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点评的具体工作。
二、点评内容
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涉及基本药物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进行评价,查找发现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基本药物合理应用。
三、点评程序
每月抽取住院病历30份,对病历中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点评,每季度总结分析。
要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
定期公布点评结果,提出质量改进建议,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整改落实。
Ⅳ参考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53号)
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处方点评及国家基本用药
处方点评的结果
处方点评结果: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规范处方
用药不适宜处方 超常处方
不规范处方
(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 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 留样不一致的;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 (四)新生儿(0-28天) 、婴幼儿(1-3岁)处方 未写明日、月龄的;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通用名)
安全、有效、经济
安全性
风险和效益:最小的风险,最大效果 用药教育:使患者了解药品具有两 重性,治疗有一定风险
有效性
用药首要目标:针对病症选用适
宜药物,达到医患可接受用药目标。
经济性
以尽可能低成本、换取尽可能大 的治疗效益。
处方权的获得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 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 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 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 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二类精神药品
咪达唑仑注射液 右佐匹克隆片 曲马多缓释片 地西泮(注射液、片剂) 艾司唑仑片 苯巴比妥(注射剂、片剂)
特殊药品处方的限量
门(急)诊患者麻醉药品 注射剂:一次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特殊药品处方的限量
门(急)诊患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① 注射剂:一次常用量; ② 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③ 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④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不得超过15日常 用量。
门(急)诊患者第二类精神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我社区基本药物管理制度:1、坚持全面配备、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规定,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同时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要求,加强对社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2、合理实施临时用药政策,加强临时用药管理。
为保证突发事件、急诊抢救、专科治疗的配药需要。
3、加强社区临床用药管理,督促和监督其使用基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4、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配备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5、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基本药物购进严格按照山东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按照零利润销售。
6、及时公布社区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社区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7、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8、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社区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1.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首次提出了基本药物的理念,把基本药物定义为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
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其中105个国家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我国从1979年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
我国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我院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五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六条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 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一)适应证不适宜的;(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七)重复给药的;(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对医师开具处方中基本药物的合理性、规范性、经济性等进行审核评价,以提升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水平,促进合理用药的一项制度。
基本药物是指由国家明确确定的、用于保障人民基本用药需求、安全有效、价格适中的药物。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患者用药质量、降低用药风险、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具有积极意义。
一、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重要性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避免滥用抗生素、激素等药物,减少用药误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通过对基本药物处方进行点评,可以及时发现医师用药不合理的问题,促使医师调整用药方案,提高用药经济性,避免患者因用药不当而产生不良后果。
二、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实施方式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应当由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或者药事管理部门负责,通过对医师开具处方的基本药物进行审核评价。
评价主要包括基本药物的准确性、规范性、剂量合理性等方面。
如果发现处方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反馈给开具处方的医师,并要求调整处方内容。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和健全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用药培训和指导,提高医师用药水平。
三、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效果评估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实施效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医师用药行为的规范程度、基本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等方面。
通过效果评估,可以了解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四、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意义与展望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医疗费用浪费,改善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未来,应当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医师用药管理,推动合理用药理念的普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医疗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水平、促进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具有重要作用。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重视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共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努力。
基本药物使用奖惩制度
基本药物使用奖惩制度1、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鼓励优先选择和使用基本药物。
2、药剂科专人负责采购药品,财务科专人负责统计上报数据,责任落实到个人,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做保障。
3、建立基本药物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科室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进行检与评价。
4、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的原则,杜绝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收入挂钩,从根本上杜绝以药养医。
5、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医务人员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奖惩挂钩。
6、开展定期与不定期以及随机考核的原则,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监测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
7、在临床用药上优先按照标准使用基本药品,切实保证基本药物的使用数量及所占比例。
8、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在处方上分别开具、分别装订。
9、对网上集中采购的药品进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按卫计局要求进行管理、报销,同时进行日报、月报、季报,数据准确无误。
10、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药品目录管理、药品采购和储备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报销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
11、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全院公布。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每月一次。
12、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13、按《基本药物制度奖惩制度》的要求,采取标准分(百分制)的考核办法,设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次,计算方法为: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84-70分为良好,6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比例不超过25%。
14、在奖励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承担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15、国家药物补偿资金中设立基本药物制度个人绩效考核奖励,根据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数量、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使用数量、群众满意度等对医务人员进行奖惩。
16、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医务人员全额拨付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并按规定对优秀、良好等次给予奖励。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
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
为了响应WHO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
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点评制度
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减轻费用负担,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点评的具体工作。
二、点评内容
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涉及基本药物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进行评价,查找发现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基本药物合理应用。
重点加强对质子泵抑制剂、止吐药等以及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的监测评价。
三、点评程序
根据医务部抽取的“双十”病历,每月对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点评。
要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
定期公布点评结果,提出质量改进建议,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