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是指国际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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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简答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简答题

1、简述《环境保护法》对污染者的责任问题的规定。

答:《环境保护法》对污染环境者的责任问题规定为: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超过或者地规定的污染的企事业单位,依照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2、简述环境大气质量地标准的制定。

答: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对大气环境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标准;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于排放标准,但是都要报国务院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排放标准。

由于机动车船在全国围通行,理应适用统一的标准;因此,对个别地确有特殊需要指定机动车船地排放标准的,应特别慎重。

法律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当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排放标准于排放标准的,须报国务院批准而不是备案。

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和上海就制定实施了于标准的地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

3、简述法律对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规定。

答:队危险化学品实行经营可制度,禁止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计划分配的危险化学品,按计划供应;计划外正常供需渠道的危险化学品,按合同供应;使用单位临时需要的危险化学品,须凭该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著名品种、数量用途)采购;日常生活需要的且购量不超过五百克或五百毫升(有特殊限量的除外)的零星危险化学品,可直接向经营企业购买。

4、简述海洋生物养护、开发和利用的法律管制体系。

答:迄今,除了《联合海洋公约》等一般性条约的原则性规定外,尚无全面的关于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和开发利用的国际法律体制,开发法律管制体制,主要与以下几个:(1)《联合国海关法公约关于养护和管理高度洄游鱼种的协定》和相关国际文件。

(2)《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1946年的《国际捕鲸管制公约》(ICRW)是世界上养护和利用鲸类资源的法律规体系。

(3)《养护大西洋金枪鱼国际公约》。

地质大学(北京)环境资源保护法-模拟题

地质大学(北京)环境资源保护法-模拟题

《环境资源保护法》模拟题一、单选题1.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河流本身开发利用率不得超过()A.20%B.30%C.40%D.50%[答案]:C2.实行()政策以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湖泊调蓄水功能.A.退田环湖B.围湖造地C.围垦造田D.河道采砂[答案]:A3.根据资源调查,我国防护林占森林资源的()A.3.3%B.6.4%C.7.8%D.9.5%[答案]:B4.防止()的发生时草原资源保护的重要内容.A.草原沙化B.草场退化C.鼠害虫害D.草原火灾[答案]:D5.使用权是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使用须以()草原为前提.A.占用B.使用C.处分D.收益[答案]:A6.人类同环境的关系密不可分,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人类的产生和生存离不开环境B.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地表的环境C.人类是环境的产物D.人类可以肆意改变环境而不会产生影响[答案]:D7.()属于环境污染.A.废弃物倒入河流B.毁林开荒过量放牧D.掠夺性捕捞[答案]:A8.发展生态农业以及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生活方式是充分利用()的体现.A.能流物复律B.物物相关律C.能量守恒律D.协调稳定律[答案]:A9.()是指任何生态系统都有一个大致的负载承受能力.A.物物相关律B.相生相克律C.能流物复律D.负载有额律[答案]:D10.()是指只有当生态系统中生物物种多样化或者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相对协调时,生态系统才会稳定.A.相生相克律B.能流物复律C.负载有额律D.协调稳定律[答案]:D11.在民法法系的国家()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渊源.A.制定法B.判例法C.条约D.经认可的习惯[答案]:B12.()属于环境法律.A.《环境保护法》B.《自然保护区条例》C.《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D.《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有关规定》[答案]:A13.《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属于()B.环境行政法规C.环境行政规章D.地方环境法规[答案]:B14.《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属于()A.环境行政法规B.环境法律C.地方环境法规D.环境行政规章[答案]:D15.()是法律关系的客体()A.物B.公民C.法人D.国家[答案]:A16.()是法律关系的主体.A.非法人组织B.物C.精神财富D.行为[答案]:A17.有专家估算,预防费用与治理费用的比例是()A.1:10:00B.1:20:00C.1:30:00D.1:40:00[答案]:B18.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将污染事故.污染程度及对公民达和你如果.身体状况的危害程度都应依法及时向公众通报真实情况.这是公民享有()的具体体现.A.执法权B.参与权C.知情权D.处理权[答案]:C19.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B.特大影响C.影响很小D.轻度影响[答案]:A20.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A.环境影响报告书B.环境影响报告表C.环境影响登记表D.环境影响调查表[答案]:B21.接受委托项目,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的,应当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并处所收取费用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A.1倍B.1倍以上3倍以下C.3倍以上5倍以下D.5倍以上[答案]:B22.排污许可证属于()A.环境治理许可证B.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C.防止环境资源许可证D.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答案]:B23.()属于环境标准的分级内容.A.国家环境标准B.环境质量标准C.污染物排放标准D.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答案]:A24.()属于环境标准的分类内容.A.国家环境标准B.环境质量标准C.行业标准D.地方环境标准[答案]:B25.环保部制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发布,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标准是()A.企业环境标准B.地方环境标准C.行业标准D.国家环境标准[答案]:D26.中国环境监测站是()监测站.A.一级B.二级C.三级D.四级[答案]:A27.依照《公务员法》第56条的规定,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不包括()A.警告B.记过C.降级D.留用察看[答案]:D28.依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对企业职工的行政处分有()种.A.4B.5C.6D.7[答案]:D29.中国人均占地面积是世界人均占有面积的()A.1/2B.1/3C.1/4D.1/5[答案]:B30.我国耕地面积占土地面积的()A.10.4%B.11.5%C.12.3%D.13.6%[答案]:A二、判断题1.由于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第一类环境问题或原生环境问题. [答案]:错误2.维护生态平衡应是环境立法的首要的指导原则.[答案]:正确3.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消费者和生产者超越活动主体范围的利害影响,其中正面影响称外部不经济性.[答案]:错误4.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环境保护法立法的首要目的.[答案]:错误5.保障人体健康是环境保护法立法的终极目的.[答案]:正确6.环境保护法调整范围和对象具有广泛性.[答案]:正确7.污染环境与刑法中的投毒没有区别.[答案]:错误8.通常的法律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答案]:正确9.部门法既是法律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答案]:正确10.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应该是划分部门法第二位标准.[答案]:错误11.呼吸新鲜的空气属于基本环境法律义务.[答案]:错误12.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答案]:正确13.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中,有利于"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目标的实现,能够使管理职能得到最有效的发挥.[答案]:正确14.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各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答案]:正确15.地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所属各行政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答案]:正确16.世界上是存在包罗万象.没有不足的的法律的,不需要其他法律原则的补充.[答案]:错误17.在环境保护中,预防为主不是代替治理措施,还要防治结合.[答案]:正确18.破坏者恢复原则是指因开发环境资源而造成环境资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负有恢复整治的责任.[答案]:正确19.工业布局的不合理是造成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答案]:正确20.开发者保护原则是指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者,不仅有依法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同时还有保护环境资源的义务.[答案]:正确21.只要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就要执行"三同时"制度.[答案]:正确22.建设项目的施工时期,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答案]:正确23.在建设项目竣工后的验收阶段,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可以推迟到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之后.[答案]:错误24.环境标准是非强制性标准,不需要必须执行.[答案]:错误2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守则总纲》是行业标准.[答案]:正确26.《污水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都是国家环境标准.[答案]:正确27.《环境污染类别代码》属于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答案]:错误28.民事法律关系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答案]:正确29.《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答案]:正确30.我国《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专设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答案]:正确31.南水北调工程直接供水的主要目标是城市用水.[答案]:正确32.水能资源是一项洁净的不可再生能源.[答案]:错误33.开发利用水资源需要保护他人权益.[答案]:正确34.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不会引发生态环境破坏.[答案]:错误35.凡是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的必须予以禁止.[答案]:正确36.存在于一定区域内的成片的树木为森林,零星的树木称为树林.[答案]:正确37.农民.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家房屋庭院内种植的树木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答案]:正确38.森林资源清查的对象是森林.林木,不包括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等.[答案]:错误39.森林公安机关实行林业和公安双重领导,以林业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答案]:正确40.集体草原所有权依法同样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用.侵占.滥牧和随意征收.[答案]:正确三、问答题1.环境保护法的特征有哪些?[答案]:1.环境保护法的综合性;2.环境保护法的科学技术性;3.环境保护法的社会性和公益性;4.环境保护法的国际性2.我国法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有哪些表现形式?[答案]: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行政规章;5.地方性法规;6.政府规章;7.自治法规;.8.国际条约3.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什么?[答案]:1.宪法法律部门;2.行政法法律部门;3.民法法律部门;4.商法法律部门;5.经济法法律部门;6.劳动法法律部门;7.环境法法律部门;8.诉讼法法律部门;9.劳动.社会保障法律部门;10.刑法法律部门等.4.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原则有哪些?[答案]:1.综合管理的原则;2.区域性原则;3.调查.预测原则;5.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职责有哪些内容?[答案]: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11.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12.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工作;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6.法律原则的功能有哪些?[答案]:1.指导功能;2.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7.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案]:1.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与协调发展原则;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3.环境利益与责任公平原则;4.公众参与原则.8.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是什么?[答案]:1.委托评价单位.2报批;3.预审;4.审核审批;5.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9."三同时"制度的意义有哪些?[答案]:1.是加强项目建设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2.是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重要保证;3.防止环境质量继续恶化的一种有效措施.10.环境标准的特征是什么?[答案]:1.环境标准的规范性,是通过一些数字.指标.技术规范表示行为规则的界限;2.环境标准的强制性,环境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具有强制性.11.环境标准分类有哪些?[答案]:1.环境质量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3.环境监测方法标准;4.环境基础标准;5.环境标准样品标准12.环境资源行政法律责任的意义是什么?[答案]:1.环境资源行政法律责任的规定死行政法律规范内的必然要求,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2.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规定是实施环境法律.法规的重要保障机制;3.环境资源行政责任是法治社会实行行政法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13.环境民事责任的特点是什么?[答案]:1.环境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2.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3.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与造成环境危害的损失相当.14.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什么?[答案]:1.土地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量少;2.土地类型复杂多样;3.土地质量差;4.开发利用早.耕地后备资源不足;15.土地资源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答案]:1.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沙化;2.土地荒漠化;3.不合理的灌溉导致土地盐渍化;4.土地在长期渍水条件下的潜育化;5.环境污染造成土壤变质,不能耕种;6.人口增加,使人地矛盾更加突出.16.土地登记制度的国际规则包括哪些内容?[答案]:1.形式主义登记;2.实质主义登记;3.折中主义.17.规范土地登记工作有哪些内容?[答案]:1.土地登记的权属必须清楚;2.土地登记的程序必须合法;3.取消"土地权属证明";4.不符合登记的不予登记;5.土地登记的主体必须统一.18.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案]:1.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2.以水资源合理配置为基础;3.以水资源供水安全体系建设为目标;4.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论证的原则;5.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19.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该如何解决?[答案]:1.协商解决;2.双方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3.在水事纠纷解决前,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20.森林资源的属性特征是什么?[答案]:1.不动产性;2.永续利用性;3.生长的周期性.21.森林资源的功能作用有哪些?[答案]:1.森林具有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持水土的作用;2.森林具有防风固沙,防治土地沙化的作用;3.调节空气.净化大气的调节气候的作用;4.森林具有美化环境.降低噪音的作用;5.森林为人类提供丰富的林产品;6.森林是最大的物种基因库.22.在开发利用草原资源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答案]:1.毁草开荒;2.草场退化;3.草原沙化;4.鼠害虫害严重猖獗;5.人为因素使草原动植物资源遭受严重破坏;6.采矿.筑路使草原资源受到破坏;7.草原火灾;23.草原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条件是什么?[答案]:1.承包方转让承包权应具备转让条件;2.受让方应具备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并按照原承包草原合同约定的用途利用草原,同时应履行保护.建设草原的义务;3.转让草原承包经营权应经发包方同意.24.经营者应当履行均衡利用草原义务的内容有哪些?[答案]:牧区草原承包的经营者应当实行划区轮牧,合理配置畜群均衡利用草原的义务.1.合理配置畜群,均衡利用草原,根据草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放牧畜群的数量.放牧时间和放牧强度.畜群结构,以及不用畜种进入牧场的先后顺序;2.划区轮牧,均衡利用草原,根据草原生产力和放牧畜群的需要,讲放牧场分为若干分区,规定放牧顺序.放牧周期和分区放牧时间,以科学方式控制轻度的放牧方式.25.建设工程项目对草原征用与使用的有关规定内容有哪些?[答案]:1.尽量减少工程项目对草原的占用;2.有关征用使用草原的补偿制度;3.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的规定;4.临时占用草原的相关规定.26.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执法队伍建设的内容有哪些?[答案]:1.各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加强其执法队伍的建设,不仅要提高草原监督检查人员的政治素质,还要不断提高草原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业务素质包括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内容.标准和程序等;2.草原监督检查人员不仅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任命的从事草原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还包括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依法任命的专职和兼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27.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有哪些?[答案]:1.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草原权属证明等相关文件;2.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3.进入违规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和勘测.28.狭义的海洋资源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答案]:狭义的海洋资源指与海水水体本身有着直接联系的物质和能量,包括海洋中生存的生物.溶解于海水中的化学元素和淡水.海水运动所产生的能量.海水中储存的热量.海底蕴藏的矿产资源.以及海水与淡水之间具有的盐分浓度差和深层海水中形成的压力差所产生的能量等等.29.按照海洋资源的不同属性进行分类,海洋资源可分为哪几类?[答案]:1.海洋生物资源;2.海水化学资源;3.海洋动力资源;5.海洋空间资源.30.国际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有哪些?[答案]:1.国际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国家;2.国际环境法制定的主体是国际社会的国家共同参与协商制定;3.国家环境法的实施只能依靠制定主体国家实施,在国际上还未形成国际强制管辖权.。

环境法课件——国际环境法

环境法课件——国际环境法

❖ 一、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以前国际环 境法的发展
❖ 联合国成立为标志分为两个阶段: ❖ 联合国成立以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际环境保护组
织,而且国际环境条约以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为 主; ❖ 联合国成立后不仅有了第一个国际环境保护组织, 而且增加了一些防治污染的国际环境条约。
❖ 二、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至里约环境 与发展大会以前国际环境法的发展
❖ 二、国际环境法的体系
❖ 国际环境法的体系指的是由有关利用、保护和改 善环境的各种国际法律文件组成的、具有内在有 机联系的法的整体结构。
❖ 构成国际环境法体系的国际法文件包括有关环境 与资源保护的条约、反映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 国际习惯的文件、反映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一 般法律原则的文件、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司法 判例和国际组织和会议的决议与宣言等 。
❖ 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的关系表现为两个方面: ❖ 一是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 二是国际环境法中的一部分成为国内环境法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实际就是国际环境法在国内 的实施的问题。
❖ 一、国际环境法对国内环境法的影响
❖ 以我国为例,国际环境法对我国环境法的影响包 括:
❖ 对我国环境法发展进程的影响; ❖ 对我国环境立法指导思想的影响; ❖ 对我国环境法原则的影响; ❖ 对我国环境执法的影响等各个方面。
❖ 法院曾经援引的而且是极为重要的一项原则是善 意原则。
❖ (二)国际环境法的其他渊源
❖ (1)国际组织和会议的决议与宣言
❖ 国际组织和会议的决议与宣言等国际法文件包括 两类:
❖ 一类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所谓“硬法”文件,包 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 大会于1989年作出的关于禁止非洲象牙产品贸易 的决定等。

国际环境法律制度

国际环境法律制度

设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对 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进行保护和管理 ,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
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策略
受损生态系统评估与规划
01
对受损生态系统进行科学评估,制定恢复与重建规划,明确目
标、任务和时间表。
生态修复技术与方法
02
采用生态修复技术与方法,如植被恢复、土壤改良、水环境治
理等,促进受损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
绿色转型的必要性和路径
绿色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包括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低 碳交通和建筑等。
国际合作在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中的作用
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通过技术转让、资金支持等方式 ,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绿色发展。
06 国际环境法实施、评价与改革方向
CHAPTER
可持续发展要求在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实现平衡和协调。
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
当代人应公平地享有发展机会和资源,同时不损害后代人的发展权 益。
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
以可持续的方式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的 完整性。
风险防范与应对原则
预防原则
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环境 损害的发生,降低环境风 险。
发展历程
国际环境法的发展经历了从国内 环境法到国际环境法、从区域性 环境法到全球性环境法、从软法 到硬法的发展历程。
国际环境法体系构成
01
02
03
04
国际环境条约
国际环境条约是国际环境法的 主要渊源,包括全球性、区域
性和双边环境条约。
国际习惯法
国际习惯法是指各国在长期的 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具有法律约
固体废物越境转移管控政策
固体废物越境转移的危害

第11章国际环境法

第11章国际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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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止倾倒污染 1972年《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简称《伦敦倾倒公约》)给倾倒的定义是从船舶或航 空器或从其他海上人工结构有意地向海上倾倒废物或其 他物质的行为,但不包括在正常操作中的处置废物。
它把废物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毒害最大的废物(“黑名单”),应禁止 倾倒;
第二类是毒害较大的废物(“灰名单”),应事先 获得特别许可证才可倾倒;
2、特点
(1)调整范围的全球性
(2)调整方法的综合性
(3)法律理念的生态性
(4)法律规范的技术性
4
3、国际环境法的渊源(国际环境条约+国际习惯) (1)框架公约:是指只对有关目标原则作出规定、
而对具体的权利义务事项则留待事后通过议定书或 附件等形式来明确的公约。这种方式通常被称为 “框架公约+议定书+附件”模式。 (2)国际习惯:污染者负担原则、环境影响评价、 不得损害其他国家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 的原则 (3)软法:它是在严格意义上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但又具有一定法律效果的国际文件。像国际组织和 国际会议的决议、决定、宣言和建议标准等绝大多 数都属于这一范畴。
制订和执行国家计划和区域计划; (二)促进合作发展与应用各种用来控制、减少或防止温室气体人 为排放的技术; (三)向缔约方会议提供有关履行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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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止气候变化方面,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限制 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温室 气体净排放量具体减排目标,此外它还允许三种减排折算 方式: (1)集团方式,即只要有关国家集团达到减排总额,可 不管集团内部成员国的排量增减; (2)排放权交易,排量超过其额度的发达国家可以向排 量低于其额度的发达国家购买其低于限额部分的排放量, 使总量仍然达标; (3)绿色交易,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资助在发展中国家营 造森 林或转让有关绿色技术,相应地抵消其部分排放量。

专题一 国际环境法的基础知识

专题一 国际环境法的基础知识

专题一国际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1、国际环境法的发展阶段这里要看到的首先是,环境资源问题的产生与发展第一阶段,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又称古代环境问题阶段。

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对自然资源的掠夺破坏和某些局部生活环境问题上,如因连连战火所引起的土地荒芜退化问题,滥伐森林引起的水土流失问题等。

第二个阶段,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

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这一阶段人与环境的关系的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环境污染;二是生态破坏。

第三阶段,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这个阶段的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著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第二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著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是越境环境问题、全球环境资源问题大爆发的阶这里我们要说的是,国际环境法的发展阶段(1)1972年之前国际环境法在1972年之前,都是单向性的,区域性的保护,并且发展缓慢。

首先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海上石油运输量剧增,油污染日益严重,为此,1954年在伦敦签订了《国际防止海上石油污染公约》。

这一公约的签订,表明国际环境立法的调整对象由资源保护扩大到污染防治,具有重要转折意义。

其次是,19世纪英法《双边渔业公约》(人类的捕猎能力显著增加,工业发展是导致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要求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做出限制)。

论述题 答案

论述题 答案

论述题答案 1.联系实际谈谈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即各国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和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的原则。

2 “新的全球伙伴精神”原则即环境保护国家合作原则。

其目标应既推动国际社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 又推动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合作 努力改善国际经济环境 应当同建立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的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相联系。

3 公平承担责任原则即在保护全球环境的国家责任问题上实行“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

在对保护国际环境应负的责任上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的责任是有区别的 发达国家应负主要责任 发展中国家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平衡原则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保护本国及国际环境的责任。

4 合理承担污染损害责任原则 即造成他国环境污染损害者应负赔偿责任 5 和平解决环境争端原则国家间的环境污染纠纷引起的争端和冲突时有发生。

在出现环境争端时 应有意识地防止冲突扩大。

2.联系实际谈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撰写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书面表现形式 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最终成果 也是履行环境保护法律程序的法律文件。

因此 对报告书的内容要求论据充分、观点明确、结论可信。

其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建设项目概况 2 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状况 3 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和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 4 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5 环境影响评价经济效益分析 6 对建设项目及实施环境监测制度的建议 7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联系实际 谈谈环境保护法与经济法、民法、和劳动法的关系。

1 环境保护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环境保护法是从保护环境因素着眼 以减少或者减免人类活动造成的污染、浪费、破坏以及物种的灭绝 维护生态平衡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人类健康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即生态效益 经济法是对自然资源的保护 是将其作为“资源” 目的主要是为了经济利益。

2 环境保护法与民法的关系环境保护法目的是为了维护生态平衡 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对环境因素中的森林、草原、土地、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是着眼于各国环境因素之间乃至每个环境因素内部的相互关联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二章 基本理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二章  基本理论
(3)刑事法律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款: 刑法 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4)其他: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条款
4、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规: 效力仅低于宪法和法律
依据《立法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制定环境与 资源保护行政法规:①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需要 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②宪法89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 理职权的事项。
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 环境与资源,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破坏。
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范畴: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保 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 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
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要控制的是可事前预见的人为原 因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其他预防事前不可预见、 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自然灾害的规范,不属于此法范畴。
20世纪90年代后,各国(包括我国)的最终目的:可持续 发展【我国当前的环保法的最终目的就是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传统法律部门对救济环境侵害时,属于事后救济、个案救 济、分散救济。环保法着重于事前预防、事中控制、整体 解决。
1、环保法与民法的关系:
联系: ①环保法出现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靠民事侵权救济机制。
(4)综合性: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 ②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融合;③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融合。
3、目的:
基础的直接目的: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 (各国基本一致)
最终目的:目的一元论:保护人类健康或环境优先
目的二元论:不仅保护人类健康,还要促进经济的可持续 发展
4、环境法与刑法:用刑罚手段保护环境是各国共同做法, 但用刑罚保护环境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手段。

国际环境法

国际环境法

国际环境法国际环境法是关于国际环境问题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是主要调整国家在国际环境领域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制度,是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制裁公害的国际法律规则,是建立在“地球一体”概念上的国际法新领域。

世界自然宪章1982年10月28日,在人类环境会议召开十周年之际,联合国大会通过一个《世界自然宪章》,《宪章》重申了《斯德哥尔摩宣言》的原则并提出几点进一步的要求:1、不得损害地球上的遗传活力,要保障必要的生态环境让各种生命必须维持其中以生存繁衍的数量;2、要求各国把养护自然作为其规划和进行社会经济发展活动的组成部分;3、要求各国把宪章的原则载入其法律中予以执行并提供必要资金,计划和行政机构以实现保护大自然的目的。

主要特点1、法律体系尚不够完善从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被认为是国际环境法发展史上的转折点,虽然在此以后通过一些文件,但它们来自尚未成为现行的文件,未具有真正的法律拘束力。

2、保护环境措施适用差别待遇原则由于环境保护要求世界各国普遍参与,但各国的情况又不一样,因此,采取这种原则是必须适用的一种合理的安排。

3、国际环境法应通过非强制的协商程序来实施由于环境损害不只有一个来源,很难确定归因于某个国家,环境条约通常又不包含国家责任条款,而主张通过缔约国定期会议,相互审查,通过非强制的协商程序保证对环境条约的实施。

分领域海洋环境的保护:1、防止陆地来源和来自大气层的污染2、防止来自船舶的污染3、防止船舶事故的污染4、防止海底开发造成的污染5、防止倾倒污染:黑名单(毒害最大)禁止倾倒;灰名单(毒害较大)事先获得特别许可证才可倾倒;其他废物,应事先获得一般许可证才可倾倒。

空间环境的保护1、防止大气层受污染2、保护臭氧层3、保护气候系统保护大气层的原则1、缔约国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2、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要求特殊情况3、采取预防措施4、促进可持续发展5、开放国际经济体系处置废弃物制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马塞尔公约)1、各国应昼减少危险废物的生产并尽可能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处理,2、缔约国有权禁止此危险废物的进口3、只有在取得进口国和过境国局面同意后才可以允许有害废物越境转移4、缔约国不得向非缔约国出口或从非缔约国进口有害废物5、缔约国应制定法律和规章以防止和惩办此种非法转移海洋生物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1、鲸鱼的保护2、水禽的保护3、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4、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就是在对一项开发或建设项目作出最后决定之前,首先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供决策者作出最后决定。

国际环境法

国际环境法

2、臭氧层
在20公里~40公里的高空平流层中存在着大量的臭氧,这 一臭氧分子密度最高的薄薄的气体曾称为“臭氧层”。臭氧层 可以大量吸收紫外线,是使地球免受紫外线过量辐射的“防护 墙”。但某些化学物质(臭氧层损害物质)能迅速破坏臭氧, 减弱臭氧层吸收紫外线的功能。80年代中期,科学家就注意到 南极上空的臭氧层出现了空洞。 1974年,科学家首次提出氯氟烃类可能导致臭氧层破坏。该论 断当时存在科学不确定性,但国际上迅速采取了“谨慎”态度, 着手制定相关的国际条约 在联合国环境计划署的组织和主持下,一系列保护臭氧层的条 约先后签订。如1985年《维也纳保护臭氧层公约》和1987年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六、污染者负担原则
力图解决环境污染的“外部不经济性”问 题 主要用于协助处理有关环境损害的民事赔 偿方面的问题 《里约宣言》原则16
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共同责任: 各国都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其管辖范围内的环 境,并防止对管辖范围以外环境造成损害; 各国都应该广泛参与有关的国际合作; 各国都应该在环境方面相互合作和支持。 有区别的责任:由于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 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排放数量也不同,技术能力和工艺 水平也不同,不应该要求所有的国家承担完全相同的 责任。 主要体现: 《里约宣言》原则7、11。
八、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内容: 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 环境保护与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发展应相互 协调相互兼顾。 体现:《里约宣言》原则3、4;《21世纪 议程》。
国际环境法的实施
一、国际环境法实施的手段与方法
二、国际环境法实施的监督
国际环境法实施是指国际环境法主体行使 国际环境权利、履行国际环境义务的活动。
一、国际环境损害与国际责任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实施(ppt 25页)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实施(ppt 25页)
▪ (二)公益性较强 ▪ (三)广泛性 ▪ (四)边缘学科的特点突出
二 国际环境法的体系
▪ 包括以下三大部分: ▪ (1)国际环境保护纲领性文件。 ▪ (2)针对特定环境的保护的国际法律文件。 ▪ (3)针对其他有关环境问题的国际法律文
件。
三 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 (一)公约 ▪ (二)双边或多边条约 ▪ (三)国际会议与国际组织的重要宣言、
▪ (一)代际公平 ▪ (二)代内公平 ▪ (三)可持续利用
三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 是指由于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导致全 球环境退化的各种不同因素,各国对保护全 球环境负有共同的但是又有区别的责任。
▪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包括两个互相关 联的内容,即共同的责任和有区别的责任。
四 损害预防原则
第十五章 国际环境法
第一节 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体系和渊源
一 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 是指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在调整国际社 会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国际 交往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 (一)内容不仅包含法律规范而且包含大 量的技术规范,与科学技术的联系较密切
▪ (二)国际环境争端的解决 ▪ 1.外交解决方式 ▪ 2.法律解决方式 ▪ 仲裁 ▪ 司法解决 ▪ (1)联合国国际法院 ▪ (2)国际海洋法庭 ▪ (3)欧洲法院
第五节 我国加入的国际环境保 护公约
▪ 一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 二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三 《南极条约》 ▪ 四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 ▪ 五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 六 《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 七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染事件公
约》
▪ 八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 尔公约》

环境法课件第十一章国际环境法

环境法课件第十一章国际环境法
6.吕忠梅等著:《环境资源法学》,中国 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本章思考题:
1.国际环境问题对国际法提出了哪些挑战? 2.国际环境法有哪些特点? 3.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情况是怎样的? 4.国际环境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5.国际环境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包含哪些内容? 6.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机制有哪些?
《人类环境宣言》、《环境行动计划》
《关于机构和资金安排的决议》脆弱性
(2)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后至里约热内卢 会议前
国际环境条约有了很大的发展
关于国际环境问题的司法判例也有了进一步的 发展
国际环境“软法”文件,也有了很大的发展
3.国际环境法的发展 (1)《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 (2)《21世纪议程》 (3)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4)条约 (5)司法判例 4.国际环境法的新发展 《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声明》 《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
二、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制度
(一)《海洋法公约》 (二)《公海渔业及生物资源养护公约》 (三)《防止陆源物质污染海洋公约》 (四)《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 (五)《防止船舶及飞行器倾废污染海洋公约》 (六)《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 (七)《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 (八)《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约》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
五、国际危险物质和活动管理制度
(一)《关于农药使用和分销的国际行为准则》 (二)《核材料实质保护公约》、《核事故及早
通报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 约》 (三)《工业事故越界影响公约》 (四)《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处置巴塞尔公 约》
第四节 国际环境法的实施
第二节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国家环境资源主权原则 二、资源共享原则 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四、国际合作原则 五、预防原则

浅析国际环境法的实施

浅析国际环境法的实施

浅析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作者:高伟刘康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06期摘要本文从国际环境法概念和内涵出发,肯定了国际环境法存在的必要性,阐述了国际环境法实施的概念和实质,分析了当前国际环境法实施的现状及困境,进而提出了各种具体的建议和对策。

同时,呼吁广大法学学者关注该问题,进而提出各种具体的实施办法。

關键词国际环境法国际法主体社会经济结构作者简介:高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环境法专业硕士,研究方向:环境法与国际经济合作;刘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环境法专业硕士,研究方向:资源与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2-297-01一、基本概念解析(一)国际环境法概念有的学者认为“国际环境法是国际法主体,其中主要是国家因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而发生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体现他们之间由其社会经济结构决定的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的协调意志,调整国际环境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也有的学者认为“国际环境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在国际环境领域中的行为关系的各种国际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国际环境法的内涵综上所述,根据国际环境法的定义可知国际环境法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国际环境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不包括个人、民间组织等其他法人。

(2)国际环境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国际环境的保护和利用。

(3)国际环境法是各种有关保护国际环境的总称。

(三)国际环境法的实施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也是国际环境法得到国际环境法主体的实际执行,它指的是国际环境法主体行使国际环境法规范所赋予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其目的是实现国际环境法的法律规范。

国际环境法实施具体分为两个层面的实施:第一个层面是国际环境法的国际执行;第二个层面是国际环境法的国内实施。

二、国际环境法存在的必要性(一)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国际环境法存在的理论基础之一。

因为人们需要的是一种“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削弱满足后代人的正常发展”,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发展之间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

环境资源法教程第13章 国际环境法

环境资源法教程第13章 国际环境法

2020/2/12
第二节 国际环境法的历 史发展
• 国际环境资源法的产生可上溯到19世纪下半叶 ,但其主要是20世纪60年代后发展起来的。
• 考察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历程,可将其大致分为 三个发展时期: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以前 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到1992年里约会议 1992年里约会议以后
,它们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
2020/2/12
四、国际环境法的主体
• 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 接在国际法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且 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能力者。
• 在国际环境法领域中,国家是能够独立参 加国际环境法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在国际 环境法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具有独立 国际责任能力的完全主体、基本主体。
• 国际公约 • 双边或多边条约 • 议定书
二、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二)国际习惯
• 在国际环境法中,国际习惯与条约相比 处于次要地位,主要原因是国际环境法 的历史较短,尚未积累起充足的国家实 践,相关的习惯法规则较少。
• 然而,就跨界环境损害而言,国际习惯 法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例:1941年“ 特雷尔”冶炼厂案、1949年“科孚海峡 案”、1956年“拉努湖”案。
1.国际环境保护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适用特 定的领域。
2.公益性国际环境法强调只有一个地球,人类环 境整体性和生态性,以及共同关心等理念。
传统国际法以国家利益为本位,以国家主权原 则和国家互惠原则作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依赖和强调国家意志主义。
一、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和特点
3.综合性。国际环境法具有综合性、交叉性。 它调整国际环境关系的方法和措施,已经涉及到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各个领域,既与国际公法、国 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互相渗透、互相交叉,又 与国内环境资源法形成互动关系,从它们那里借 鉴大量的法律规范。

环境法

环境法

浅谈国际环境法在国内的实施摘要:对于许多参与缔结的国际环境公约,中国都积极采取了履约措施,但是国际环境法在国内的实施在立法上、与经济发展的冲突,以及履约技术上都存在障碍。

我国一直积极参加国际环境保护活动,并为遵守这些国际环境条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结合我国国情遵,以加强国际环境法的国内实施为目的,规范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填补重点领域的环境立法空白。

关键词:国际环境法国内实施一、国际环境法实施的概念1.国际环境法实施的含义。

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是国际环境法得到它指的是国际环境法主体行使国际环境国际环境法主体的实际执行,法规范所赋予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其目的是实现国际环境法的法律规范。

2.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机制。

一般说来,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有两个层面:一是国际环境法的国际实施,具体制度包括提交报告、申诉制度、援助制度、环境信息交流制度以及处罚和补救措施等。

二是国家环境指的是缔约国根据所作出的承诺在国内采取的措施和法的国内实施,行动,国际环境法在国内的实施,最终要通过国家层面的管理、监督甚至立法才能发挥作用。

二、国际环境法存在的必要性(一)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国际环境法存在的理论基础之一。

因为人们需要的是一种“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 又不削弱满足后代人的正常发展”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发展之间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

因此,可持续发展原则是环境法存在的基础。

这就肯定了国际环境法存在的必要性。

(二)国际环境法存在的社会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全球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我们的地球正面临着环境危机。

面对危机,人们首选的方法便是靠法律的约束和制约。

当然,我们的法律必须要临着国际环境问题的挑战,由于国家的主权性,每个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在发生跨界污染时就需要国际环境条约来解决,从而达到保护本国环境的目的,实现保护本国经济的利益,这就是国际环境法所存在的社会基础。

三、国际环境法在我国的实施概况中国本着对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事业积极负责的态度,参加或者缔结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国际公约和条约三十几件。

环境资源法

环境资源法

《环境资源法》2013年1月考试考前练习题一、简答题1.简述环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2.简述行政合法性不能作为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3.简述环境行政责任的形式。

4.简述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5.简述我国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6.国际环境法的实施。

参考答案:1.简述环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答案】指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以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而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积极治理的原则。

这项原则是在我国较早产生的。

一、预防为主原则的意义:第一,这项原则是现代环境保护的灵魂;第二,这项原则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二、具体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各种环境污染和破坏;严格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积极治理已经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把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2.简述行政合法性不能作为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答案】行政合法性不能成为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理由如下:首先,在法理上行政权的行使、行政许可应以公民合法权益的保留为前提,而不得剥夺公民的民事权利;其次,公民不受环境损害的权利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也受到民法、环境法的严格保护,而排放标准等具体行政许可制度则往往属于部门的和地方的法规、规章,更有一些不合法的"土政策",按效力等级应优先适用宪法和法律;再次,环境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并不以违法性为前提,主要针对的就是以行政合法性作为民事责任免责事由的问题,也是为了防止我国环境行政标准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执法不严、地方保护以及环境标准过时或不科学等现象。

知识点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是指国际环境法

知识点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是指国际环境法

知识点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是指国际环境法知识点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一、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是指国际环境法主体行使国际环境权利、履行国际环境义务的活动。

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与国家责任直接联系在一起。

国际环境法实施的实质和关键,是它的习惯法和条约如何转化为国内法,在国内得到实施的问题。

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途径(一)国内实施(二)国际执行三、国际环境管制手段是指国际社会采用的、由国际环境法规定的、调整国际环境法律关系的各种具体措施。

(一)直接管制手段(二)间接管制手段四、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和国际环境争端的解决(一)国际环境损害责任是指国际法主体因违背国际环境义务而承担的赔偿责任。

1.国家环境损害责任2.国际环境损害民事责任(二)国际环境争端的解决1.外交解决方式2.法律解决方式:仲裁、司法解决——(1)联合国国际法院(2)国际海洋法庭(3)欧洲法院五、我国加入的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濒危物种贸易公约〉),于1973年3月在华盛顿通过,1975年7月生效。

该公约于19时4月8日对我国生效。

公约的宗旨在于设计一种进出口许可证制度,通过控制国际贸易,防止过度开发,以保护某些濒危物种。

(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12月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通过的,我国于1982年12月10日签署,并于1996年6月7日批准加入该公约。

(三)《南极条约》《南极条约》是1959年12月1日在华盛顿签订的。

它的适用范围为南纬60度以南的地区,包括该地区所有冰架。

它的规定主要有: (1)宣布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禁止在南极从事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活动,如建立军事基地、建筑要塞、进行军事演习和任何类型武器的试验;(2)促进在南极科学调查方面的国际合作;(3)“冻结”任何国家对南极地区的领土主权权利或领土的要求,既不承认已有的对南极地区的权利或领土的要求.又禁止对该地区提出新的主权权利或领土要求(4)禁止在南极远行任何核爆炸和在该区域处置放射性尘埃;(5)设立协商国观察员制度以监督条约的执行;(6)建立缔约国协商会议以审议公约的执行和通过对公约的修正等事项,其中包括关于南极生物资源的保护与保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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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
一、国际环境法的实施
是指国际环境法主体行使国际环境权利、履行国际环境义务的活动。

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与国家责任直接联系在一起。

国际环境法实施的实质和关键,是它的习惯法和条约如何转化为国内法,在国内得到实施的问题。

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途径
(一)国内实施
(二)国际执行
三、国际环境管制手段
是指国际社会采用的、由国际环境法规定的、调整国际环境法律关系的各种具体措施。

(一)直接管制手段
(二)间接管制手段
四、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和国际环境争端的解决
(一)国际环境损害责任
是指国际法主体因违背国际环境义务而承担的赔偿责任。

1.国家环境损害责任
2.国际环境损害民事责任
(二)国际环境争端的解决
1.外交解决方式
2.法律解决方式:仲裁、司法解决——(1)联合国国际法院(2)国际海洋法庭(3)欧洲法院
五、我国加入的国际环境保护公约
(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濒危物种贸易公约〉),于1973年3月在华盛顿通过,1975年7月生效。

该公约于19时4月8日对我国生效。

公约的宗旨在于设计一种进出口许可证制度,通过控制国际贸易,防止过度开发,以保护某些濒危物种。

(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12月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通过的,我国于1982年12月10日签署,并于1996年6月7日批准加入该公约。

(三)《南极条约》
《南极条约》是1959年12月1日在华盛顿签订的。

它的适用范围为南纬60度以南的地区,包括该地区所有冰架。

它的规定主要有:
(1)宣布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禁止在南极从事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活动,如建立军事基地、建筑要塞、进行军事演习和任何类型武器的试验;
(2)促进在南极科学调查方面的国际合作;
(3)“冻结”任何国家对南极地区的领土主权权利或领土的要求,既不承认已有的对南极地区的权利或领土的要求.又禁止对该地区提出新的主权权利或领土要求
(4)禁止在南极远行任何核爆炸和在该区域处置放射性尘埃;
(5)设立协商国观察员制度以监督条约的执行;
(6)建立缔约国协商会议以审议公约的执行和通过对公约的修正等事项,其中包括关于南极生物资源的保护与保存措施。

(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是联合国教笠文组织于1972年7月通过的。

《世界遗产公约》承认国家领土内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传与后代,主要是有关国家的责任。

公约所建立的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制度是一个旨在支持公约缔约国保存和确定这类遗产的努力的国际合作和援助系统。

(五)《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5年3月22日在维也纳通过,1988年9月22日开始生效,我国于1989年9月11日加入该公约。

该公约由序言、正文21条和2个附件构成。

该公约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次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全球性的大气保护公约。

(六)《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是于1969年由国际海事组织主持缔结的解
决关于海洋石油污染所致的民事现任的公约。

其主要规定包括:(1)关于严格赔偿现任的规定。

公约规定船舶所有人对船舶逸出或排放油类所造成的污染负赔偿责任。

(2)关于赔偿责任主体的规定。

公约规定船舶所有人为赔偿主体。

(3)关于赔偿限额和追诉时效的规定。

公约规定赔偿限额为按船舶吨位每吨2千法郎。

(4)关于船舶保险的规定。

公约规定在缔约国登记并载运2000吨以上散装货油的船舶所有人必须具有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

(5)关于赔偿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公约规定扔有赔偿诉讼管辖权的法院为油污损害预防措施发生地国家的法院。

(七)《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染事件公约》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染事件公约》,于1969年11月在布鲁塞尔通过,1975年5月生效。

该公约规定,沿海国有权对在公海上发生的可能危害其所辖海域的油污染事件采取必要的措施。

(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是1989年通过的。

该公约的宗旨是采取严格的措施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使其免受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产生和管理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其内容包括缔约国的一般义务、缔约国之间废物越境转移、废物再进口的责任,废物非法运输、国际合作、责任问题的协商、递送资料、机构安排、核查和争端解决办法等方面的规定。

(九)《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于1992年5月10日在美国纽约通过,并于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供各国讨论和签署,我国签署了该条约。

该公约共26条,其主要内容是控制人为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是指燃料矿物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

这是一个框架性文件,并未对控制温室气体的具体措施作出规定。

(十)《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5月在内罗毕通过,1993年12月生效,同日对我国生效。

公约的宗旨在于保护并合理利用地球上的生物资源。

公约的主
要内容有:
(1)确定了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的重点领域。

(2)界定了一些有关的基本概念和术语。

(3)确认和重申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原则。

(4)规定了有关保护和持续利用的基本措施。

(5)规定了关于遗传资源的取得、技术的取得和转让、生物技术利益的分配。

本章案例:
甲国白鹭公司与乙国黑鹰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化工废料到甲国的合同。

该化工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

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

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
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准许进口
C.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答案:A、B、C、D
解析:国际环境保护法中关于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规则
《巴塞尔公约》公约规定了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的3项条件,具体内容可以参考辅导用书。

从这些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公约》从三个方面出发规制有关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概括而言,越境转移的条件包括:进口国的允许→处理方法无害环境→不得与非缔约国间转移废物。

公约也详细规定了关于越境转移的程序事项:
(1)出口国或者危险废物的生产者或出口者,应将拟出口的废物的越境转移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国家的主管部门。

进口国应作出书面答复;
(2)出口国应当证实通知人已得到进口国的书面同意,并且进口国已证
实出口者和处置者之间已订立合同,详细说明对废物的无害环境的处置办法,才能开始越境转移;
(3)如果越境转移的废物不能按照合同的条件完成,如无其他合法安排,应运回出口国;
(4)危险废物的任何越境转移都必须有相关的保险、保证或担保。

具体到本案例中,甲国、乙国均是公约缔约国,将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套用在《公约》可以得出A、B、C项分别是关于越境转移程序中第一、二、四项内容;D项是《公约》规定的不得与非缔约国进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

所以本题答案为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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