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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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

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

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
公积金免税是一项国家出台的有助于消费者减轻税收负担的政策。

为了使消费者受益,国家设定了一定的免税上限,并出台了相应的免税政策。

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对广大消费者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针对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作一详细的介绍。

首先,介绍一下公积金免税上限的概念。

简单来说,公积金免税上限就是国家为消费者减轻税收负担而设定的,消费者凭公积金最多可以享受的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积金免税上限为每人每年10000元。

超出该上限的部分,消费者需要承担相应的税收。

其次,要介绍一下公积金免税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凭公积金可以享受以下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减免政策:一是免征营业税,二是免征增值税,三是免征进口税,四是免征消费税。

此外,公积金免税政策还包括免征一般货物和服务税、免征消费税和其他消费税等。

另外,国家还出台了政策,鼓励消费者参与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活动,以及帮助残疾和重病患者。

最后,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还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些政策性补贴。

比如,政府部门出台了政策,鼓励消费者买低碳产品,免征营业税和消费税;出台政策,鼓励消费者参与公益活动,有利于节能减排,即减税;出台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政府指定的重点商品,享受免税优惠;出台政策,鼓励消费者使用节能产品,减少能源消耗,同时还可以减税。

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的介绍。

希望大家可以理解并充分利用政策,为减轻税收负担,享受公积金带来的福利,获得更多收益和福利。

税务工作人员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税务工作人员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税务工作人员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特定行业或群体的发展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在税务工作人员这个特定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针对他们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税务工作人员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一、岗位津贴免税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税务工作人员在特定岗位上享受的津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些特定岗位包括税务局局长、税务稽查人员等。

岗位津贴是税务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福利,通过免税政策,可以更好地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职业培训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以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

为了鼓励他们参加职业培训,国家规定税务工作人员可以将相关培训费用在纳税前进行扣除。

这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降低了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成本,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税前扣除政策住房是每个人的基本需求,也是税务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福利。

为了鼓励他们购买住房,国家规定税务工作人员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在纳税前进行扣除。

这样一来,税务工作人员可以减少一部分税负,提高购房的能力和积极性。

四、纳税申报便利政策税务工作人员对税收政策和纳税申报流程非常熟悉,但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了提高纳税申报的便利性,国家规定税务工作人员可以享受一些特殊待遇。

比如,他们可以通过电子渠道进行纳税申报,不需要亲自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这项政策的实施,不仅提高了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也减轻了他们的工作负担。

五、退休人员养老金免税政策随着年龄的增长,税务工作人员将面临退休的问题。

为了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权益,国家规定税务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保障了税务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稳定,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对他们多年来的贡献和付出的认可。

总结起来,税务工作人员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既是对他们工作的一种肯定和激励,也是对他们权益的一种保障和尊重。

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

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

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近年来,住房问题一直是中国人民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中国政府推出了多项政策,其中住房公积金是其中之一。

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一种储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而近日,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

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是指,在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可以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作为抵扣项,减少纳税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的推出,旨在帮助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同时鼓励更多的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以解决住房问题。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的具体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按月缴存额的12%,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二是按月缴存额的12%,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的部分,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计算。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月。

如果某个人月缴存额为3000元,那么他可以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为:2480元*12%+520元*12%=417.6元。

如果该人的月收入为8000元,那么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5000)*20%-555元=245元。

如果他享受了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那么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5000-417.6)*20%-555元=200.48元。

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然而,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导致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的差异较大。

其次,一些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较高,但是由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无法享受更高的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

最后,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只能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抵扣,对于一些低收入人群而言,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并不重要,而住房问题却是他们最为迫切的需求。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职工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而在公积金的管理中,税前扣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围绕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展开讨论,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公积金税前扣除。

公积金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缴纳的公积金部分在税前扣除,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政策。

这项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轻职工的生活负担,增加其收入,也可以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积金制度中来。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公积金税前扣除的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

目前,我国规定的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每月不超过个人工资的10%。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每个月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500元的公积金在税前扣除。

再次,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公积金税前扣除的好处。

首先,公积金税前扣除可以减少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增加其实际收入。

其次,公积金税前扣除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积金制度中来,增加公积金的缴存额,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最后,公积金税前扣除可以促进住房消费,推动住房市场的发展。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一些关于公积金税前扣除的问题。

首先,公积金税前扣除的标准是有上限的,超过这个上限的部分就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了。

其次,公积金税前扣除的政策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最后,公积金税前扣除的政策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的,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违规操作。

总的来说,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一个对于职工非常重要的政策。

它可以减轻职工的生活负担,增加其实际收入,也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积金制度中来。

但是在享受这项政策的时候,我们也需要注意一些相关的问题,不得违规操作。

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大家对公积金税前扣除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公积金是指由国家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月缴存的,用于在职工因工作关系终止后,或者年满退休年龄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取的资金。

公积金的缴存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住房需求,同时也是一种税前扣除的政策。

那么,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公积金是可以在计算纳税收入时进行税前扣除的。

具体来说,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其缴纳的公积金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这意味着,公积金的缴存可以有效减少职工的纳税额,从而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

其次,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确定是有一定规定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标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进行计算,即按照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缴存;二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扣除,不能超出规定的上限。

具体来说,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扣除上限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经济形势进行规定的,一般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调整。

另外,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确定也与职工的个人情况有关。

一般来说,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扣除上限是有一定的弹性的,可以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例如,对于低收入群体,可以适当提高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标准,以减轻其税收负担;对于高收入群体,可以适当降低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标准,以增加其纳税额。

这样既可以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又可以增加高收入职工的纳税额,有利于税收的公平和社会的稳定。

综上所述,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经济形势进行规定的,具有一定的弹性,可以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积金的税前扣除可以有效减少职工的纳税额,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有利于税收的公平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公积金的缴存,合理利用税前扣除政策,增加个人收入,促进经济的发展。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如何计算和缴纳所得税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如何计算和缴纳所得税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如何计算和缴纳所得税个人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由国家鼓励实施的政策,目的是为了帮助个人解决住房问题。

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个人可以向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资金,用于购买、构建或维修自己的住房。

然而,随着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增加,相应的纳税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因此,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如何计算和缴纳所得税的相关内容。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政策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计算方式如下:1.计算提取所得额提取所得额 = 提取金额 - (购房所需金额 - 贷款金额 - 已还贷款金额- 其他补贴金额)其中,购房所需金额为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上的金额,贷款金额为购房贷款合同上的金额,已还贷款金额为已经还清的贷款金额,其他补贴金额为与购房相关的其他补贴、奖励等金额。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提取所得额 × 50%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按照50%的比例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计算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缴纳方式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缴纳方式如下:1.纳税义务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为提取资金的个人。

2.纳税期限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纳税期限为个人发生提取行为之日起15日内。

3.纳税方式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纳税方式为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等)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手续。

税务机关将根据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计算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应纳税额,然后个人进行缴税。

请注意,具体的纳税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个人在办理纳税申报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专业人士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市地税局列举了单位和个人采用不同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缴付住房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不同政策的七种情形。

单位和个人缴存基数标准和缴存比例,均符合规定某公司国内人员刘小姐2007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2007年7月份刘小姐工资收入为3600元(不含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问7月份刘小姐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分析:刘小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低于扣除上限,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不超过扣除比例。

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刘小姐缴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和刘小姐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均可以全额在刘小姐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所以,刘小姐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应纳税所得额=(3600+456)-(456+456)-1600=1544应纳税额=1544×10%-25=129.4(注:税前共允许扣除912元)单位缴存比例12%,个人缴存比例20%某公司国内人员张先生2007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个人缴存比例为20%,2007年7月份张先生工资收入为3600元(不含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问7月份刘小姐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分析:刘小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低于扣除上限,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不超过扣除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为20%,超过扣除比例上限。

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刘小姐缴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可以全额在刘小姐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刘小姐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760元,只允许在税前扣除456元,其本人超过12%比例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304元(3800×8%),不予在税前扣除。

所以,刘小姐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应纳税所得额=(3600+456)-(456+456)-1600=1544应纳税额=1544×10%-25=129.4(注:税前共允许扣除912元)单位缴存比例为8%,个人缴存比例为15%某公司国内人员陈先生2007年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单位缴存比例为8%,个人缴存比例为15%,2007年7月王先生工资收入为3600元(不含单位为陈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304元),问7月份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分析:陈先生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低于扣除上限,单位缴存比例均为8%,未超过缴存比例上限;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5%,超过缴存比例上限。

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住房的需求越来越高。

为了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住房政策,其中就包括了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一种住房保障基金,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则是指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概念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指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可以将其缴纳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计算方法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来确定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税前扣除比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可以将其缴纳金额的12%作为税前扣除。

例如,如果职工的月工资为5000元,其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为600元,那么其可以将600元的12%(即72元)作为税前扣除。

2.税前扣除金额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可以将其缴纳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税前扣除。

具体的税前扣除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来计算:税前扣除金额=缴纳金额×税前扣除比例例如,职工的月工资为5000元,其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为600元,那么其可以将600元的12%(即72元)作为税前扣除。

其税前扣除金额为72元。

三、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优势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1.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可以减少职工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对于低收入者来说,这一政策可以起到一定的减负作用。

2.增加职工的收入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可以增加职工的收入。

对于一些月薪较低的职工来说,这一政策可以帮助他们增加一定的收入。

3.促进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可以促进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个⼈所得税税前扣除项⽬有哪些个⼈所得税是很重要的⼀种税收,我们就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交纳费⽤。

但是⼤家需要了解清楚的是关于个⼈所得税在税前扣除的项⽬有哪些,这就需要通过本⽂的内容来进⾏详细了解。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所得税税前扣除项⽬有哪些1、个税费⽤扣除标准5000元/⽉。

2、社会保险费3、按照《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内容,个⼈缴付的基本养⽼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住房公积⾦按照《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内容,个⼈缴付的住房公积⾦,从纳税义务⼈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有关个⼈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住房公积⾦允许扣除的最⾼缴费⽐例为12%,超过部分不允许进⾏税前扣除。

4、年⾦根据《财政部⼈⼒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职业年⾦个⼈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缴付的企业年⾦或职业年⾦(以下统称年⾦)单位缴费部分,在计⼊个⼈账户时,个⼈暂不缴纳个⼈所得税;个⼈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个⼈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缴费⼯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商业健康保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件的规定,对个⼈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出,允许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

单位统⼀为员⼯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出,应分别计⼊员⼯个⼈⼯资薪⾦,视同个⼈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税前扣除什么意思

税前扣除什么意思

税前扣除什么意思税前扣除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提前扣除的一些费用或支出的概念。

所谓税前扣除,即在计算应纳税额之前,先将符合法定规定的一些费用或支出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以减少税务负担。

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税前扣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2. 住房公积金扣除: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3.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费用扣除:个人缴纳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费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扣除。

4. 赡养老人支出扣除:个人为赡养自己的父母支付的费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扣除。

5. 专项附加扣除:根据税法规定,个人还可以享受其他一些专项附加扣除,如赡养老人抵扣、住房租金抵扣等。

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税前扣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成本费用扣除:企业发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如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等,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2. 投资费用扣除:企业进行投资活动产生的费用,如购置设备、租赁场地等,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3. 税前净利的利润分配: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之前,可以先将税前净利润中符合法定规定的一部分进行利润分配,如职工福利分摊等。

税前扣除的目的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增加个人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促进经济发展。

但需要注意的是,税前扣除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凭证。

总之,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时,将符合法定规定的一些费用或支出提前扣除的制度,旨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增加可支配收入,促进经济发展。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实务操作篇)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实务操作篇)
李某
二.实际缴存基数超过上限,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比例均未超过税前准予扣除比例 案例二:
中国籍雇员王某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 000元; 单位当年为其确定公积金实际缴存基数为 19 000元;
实际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均为10%; 王某当月应发工资21 000元;假设该市上一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18 180元; 王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
三.实际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超过上限
④个人所得税计算
1 600元 1 200元 960元
超限 部分
个人所得税

单位缴存金额 个人缴存金额 准予扣除限额
钱某
三.实际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超过上限
④个人所得税计算
李某

一.实际缴存基数超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额
: 应纳税所得额 =当月应发工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超额部分 -职工个 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准予税前扣除部分-费用扣除标准 =14 000+ 120- 1 440- 3 500=9 180元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9 180×25%- 1 005=1 290元
二.实际缴存基数超过上限,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比例均未超过税前准予扣除比例
③实际缴存金额
1 900元
单位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基数×单位实际缴存比例 =19 000×10%=1 900元

王某
王某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基数×个人实际缴存比例 =19 000×10% =1 900元
二.实际缴存基数超过上限,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比例均未超过税前准予扣除比例
钱某当月应发工资9 000元; 14 752.5元。 李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 )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哪些如何操作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哪些如何操作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哪些如何操作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

了解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内容以及如何操作,对于合理减轻税负、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种类以及具体的操作方法。

一、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种类(一)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如果您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那么每个子女每月可以扣除1000 元。

这里的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需要注意的是,年满 3 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如果您自己在进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如果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不同城市的标准进行扣除。

比如,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 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

6、赡养老人如果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标准扣除。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 60 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 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计算误区[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计算误区[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计算误区[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计算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易陷入两个误区,一是按照限额计算可扣除公积金金额;二是忘记调整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虽然公积金最高可以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以及最高20%的比例缴纳,但个人所得税承认可扣除的只是上一年度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12%的部分。

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计算的误区:误区一:按照限额计算可扣除公积金金额例:某公司员工小李,当月工资10000元,公积金缴存基数为9000元(小李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为20%,单位缴纳公积金为9000×20%=1800(元),个人缴纳公积金为1800元,合计3600元。

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3倍是4000×3=12000元,因此,缴存基数9000元未超过税务上规定的上限,但是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了上限12%。

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小李个人所得税。

有些企业是这样计算的,公积金扣除限额=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12%=4000×3×12%=1440(元),实际缴纳为1800元,因此不可扣除金额为1800-1440=360(元)。

小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0-1800)+360×2-3500=5420(元),这样计算是错。

公积金的税收优惠政策解析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税负

公积金的税收优惠政策解析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税负

公积金的税收优惠政策解析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税负公积金一直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可以提供住房贷款,还能够为个人养老储备提供重要的资源。

然而,许多人对公积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了解甚少,因此错失了减少个人税负的机会。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解析公积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介绍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税负。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公积金的税收优惠政策究竟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公积金是一种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储蓄基金,用于职工购房、退休等目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实施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减去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那么,具体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税负呢?首先,个人应尽可能地多缴纳住房公积金。

因为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金额越多,享受的税前扣除额度也就越高,相应地,个人所得税就越低。

这意味着,通过增加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度,个人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额度,从而降低个人税负。

除了多缴纳住房公积金外,个人还可以充分利用公积金对房贷利息的扣除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首套购房并贷款的情况下,个人可以享受房贷利息的税前扣除优惠。

这意味着,个人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购房贷款所支付的利息额度从纳税收入中扣除,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

此外,通过合理规划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也能够进一步降低个人税负。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周期是按年计算,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周期可以是每月或每年。

因此,个人可以通过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间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周期相匹配,以达到合理规划的目的。

例如,如果个人的一年内收入水平较高,可以选择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间调整为跨越两个计算周期,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最后,个人在享受公积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要做好相关的税务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职工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中国,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职工的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支出。

而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则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公积金缴存额度。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作为专项扣除。

具体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通知》,职工在纳税时可以将其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作为专项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和支持职工积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职工的住房保障水平。

其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列入专项扣除。

具体来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职工在纳税时可以将其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作为专项扣除,最高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最低不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

这意味着,职工可以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以最大程度地享受个
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总之,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对职工在纳税时可以享受的专项
扣除政策。

通过合理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减少
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
和支持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职工的住房保障水平。

因此,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合理安排缴
存金额,最大程度地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增加个人收入,
提高生活质量。

住房公积金缴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住房公积金缴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住房公积金缴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在当今社会,住房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对于许多工薪阶层来说,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是一个重要的人生目标。

而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不仅能够帮助职工积累购房资金,还在税收方面提供了一定的优惠政策。

那么,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底可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呢?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它的设立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保障,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从税收政策的角度来看,住房公积金缴存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

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意味着,职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具体来说,对于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金额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同时,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这种税收优惠政策带来了多方面的好处。

对于职工个人而言,税收优惠可以增加实际到手的收入,提高其购房的支付能力。

假设一名职工月工资为 10000 元,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均为 12%,即 1200 元。

那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这 1200 元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对于企业来说,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税收优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提高企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住房公积金缴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也存在一些限制和规定。

例如,如果缴存比例超过了规定的 12%,则超过部分不能在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住房公积金的税收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的税收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的税收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缓解住房紧张而实行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

面对不同的政策和税收政策,人们应该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税收政策,以便在享受住房公积金服务的同时,也可以合理规划个人所得税。

下面是住房公积金税收政策的解读。

一、个人所得税
1. 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产生的利息,除与主要业务有关税收成本和费用外,个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务机关要在每年4月1日前向个人提交纳税人汇总信息表。

2. 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支出,在纳税人购买住房时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支出。

如果不在城市内购买住房或贷款不足5年,且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扣除的百分比,不享受用于减税和抵消税款的权利。

二、其他税费
1. 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不需要再缴纳增值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2. 对于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装修等公共服务项目的支出,个人在进行报销时,可以按照当地批准税率的规定实行。

总之,住房公积金的税收政策有利于人们合理规划财务和税收支出,减少因税收问题对个人经济的负面影响。

人们
应该了解税收政策,以便在享受住房公积金服务的同时,也能够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财务和税收支出。

税务分析报告中的住房公积金分析

税务分析报告中的住房公积金分析

税务分析报告中的住房公积金分析在税务分析报告中,住房公积金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部分。

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经济利益,也对企业的税务规划和国家的税收政策产生着重要影响。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对于职工个人来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无疑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

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来看,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工资薪金中扣除。

例如,一位职工月工资为8000 元,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 12%,那么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 960 元(8000×12%),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这 960 元可以从 8000 元的工资中扣除,从而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然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存在一定的限制。

根据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 5%,原则上不高于 12%。

这一比例的设定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职工的福利和企业的负担。

对于一些高收入人群来说,如果其工资超过了当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那么超过部分则不能按照 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法定的义务。

企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比例和基数,超过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在实际的税务分析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需要与职工的工资收入、企业的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例如,如果一家企业的职工工资普遍较低,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高,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怀疑企业是否存在通过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规避税收的情况。

此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也与税务相关。

职工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提取住房公积金,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案例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案例

附件2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案例问:某公司国内人员李四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50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20%,2007年7月份李四工资收入为4900元(未含单位为李四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000元),问7月份李四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答复内容:分析:李四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5000元,低于住房公积金扣除上限9081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20%,超过12%的幅度,根据穗地税发〔2007〕148号文的规定,单位每月为李四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000元(5000×20%=1000),只允许在税前扣除600元(5000×12%=600),其单位超过12%比例为李四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400元(5000×8%=400)不予在税前扣除;李四本人每月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000元(5000×20%=1000),也只允许在税前扣除600元(5000×12%=600);其本人超过12%比例所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400元(5000×8%=400),不予在税前扣除。

答:李四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1、应纳税所得额=(4900+1000)-(600+600)-1600=3,100元2、应纳税额=3,100×15%-125=340元注:1、本例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20%,均超过扣除上限比例12%。

2、单位和个人合共缴付住房公积金2000元(1000+1000=2000),共允许扣除1200元(600+600=1200)。

——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案例问:某公司国内人员何先生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15135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20%,2007年7月份何先生工资收入为16973元(未含单位为何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3027),问7月份何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答复内容:分析:何先生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15135元,超过住房公积金扣除上限标准9081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20%,超过12%的幅度,根据穗地税发〔2007〕148号文的规定,单位每月为何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3027元(15135×20%=3027),只允许在税前扣除1089.72元(9081×12%=1089.72),其单位超标准和超比例为何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1937. 28元(3027-1089.72=1937. 28),不予在税前扣除;何先生本人每月缴付的住房公积金3027元(15135×20%=3027),只允许在税前扣除1089.72元(9081×12%=1089.72),其超标准和超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1937. 28元(3027-1089.72=1937. 28),不予在税前扣除。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
前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6.11.06
•【字号】大地税函[2006]113号
•【施行日期】2006.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
正文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标准问题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6]113号)
各基层局:
近日,大连市财政局和大连市地税局联合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调整。

为便于执行,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标准明确如下:10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我市200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5,500元。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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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2011年03月31日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下限,上不封顶,导致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差距较大。

经济落后地区、效益不好的企业甚至经常拖欠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而一些效益较好的单位则利用住房公积金免税政策,有意将一些应税收入打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逃税,也因此住房公积金被称为一些企业"避税的港湾"、"第二份工资"。

因此,关注和掌握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无论是对单位财务人员正确计缴个人所得税还是税务人员加强对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征管都显得尤为重要。

一、政策规定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务院于2005年12月19日相应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三费一金")从个人收入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的上述修订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06〕10号)。

《通知》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政策解读仔细研读"财税〔2006〕10号"文件,我们不难发现,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住房公积金实行了"双向限制"管理,即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存有一个上限:(一)缴存基数上限: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存基数。

比如某公司王某、李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是8000元、10000元,而该公司所在设区城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

那么王某、李某是否分别能以8000元和10000元为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呢?依据"财税〔2006〕10号"文件,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王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8000元)低于该地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9000元),所以,王某可以以其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8000元全额为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而李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10000元)高于该地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9000元),所以,李某不能以其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10000元全额为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而只能以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000元为缴存基数。

(二)缴存比例上限:12%仅就缴存比例而言,也有一个"双向限制"管理,即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能超过12%。

当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存比例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的,按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当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比例低于缴存比例上限(12%)的,按实际缴存比例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

如果职工任职单位或职工本人中只有一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该如何处理呢?比如某公司缴存比例是10%,而该公司王某的个人缴存比例是18%,则对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的王某个人缴存比例(18%),也按前述方法处理,即以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

反之亦然。

值得一提的是,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双向限制",而不是"总量限制"。

有时即使"总量"没有突破标准,但只要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中有一个指标超过规定的标准,就应该将超过规定标准的那个指标予以调整。

总而言之,符合"双向限制"规定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而超过"双向限制"规定缴存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显而易见,《通知》对住房公积金"双向限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对于超标准缴存公积金的发达地区、效益好的垄断行业以及相对较高收入的群体适当予以了税收调节,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

二是有利于规范税收政策。

对于各地擅自将各类补贴、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逃税的违规行为进行限制,增强了税法刚性。

三是有利于各项政策的协调统一。

《通知》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文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标准规定税收政策,使住房公积金的税收政策与公积金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一致,保证了各项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

三、案例分析(一)缴存基数超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额条件:假设某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6000元。

杨某2010年7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3,000元,其上年月平均工资2,000元;缴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单位12%,个人12%,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为:单位缴付360元,个人缴付360元。

分析:1、准予税前扣除缴存基数的确定因为杨某上年月平均工资2,000元,小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6000元),所以以其上年月平均工资额2,000元为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

2、扣除限额扣除限额=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12%=2,000×12%=240元单位和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限额分别为240元。

3、实际允许扣除额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分别为360元,大于税前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40元),因此实际允许税前扣除额等于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40元)。

超出限额部分,即:(360-240)+(360-240)=240元,并入杨某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均高于规定标准条件:假设某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5,500元。

王某2010年7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7,000元,其上年月平均工资6,000元;缴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单位18%,个人14%,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为:单位缴付1,260元,个人缴付980元。

分析:1、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的确定因为王某上年月平均工资6,000元,大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5,500元),所以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5,500元)为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

2、扣除限额扣除限额=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12%=5,500×12%=660元单位和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限额分别为660元。

3、实际允许扣除额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分别为1,260元、980元,大于税前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660元),因此实际允许税前扣除额等于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660元)。

超出限额部分,即:(1,260-660)+(980-660)=920元,并入王某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超过上限条件:假设某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6,000元。

钱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单位和钱某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20%和15%,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为:单位缴付600元,个人缴付450元。

分析:1、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的确定钱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未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应以钱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3000元)为缴存基数计算允许在钱某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

2、扣除限额单位和钱某本人的实际缴存比例均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所以,应按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允许在钱某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

扣除限额=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12%=3000×12%=360(元)。

3、实际允许扣除额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分别为600元、450元,大于税前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360元),因此实际允许税前扣除额等于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360元)。

超出限额部分,即:(600-360)+(450-360)=330元,并入钱某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四)缴存基数超过上限,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未超过上限条件:假设某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5,500元。

陈某2010年7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6,000元,其上年月平均工资7,000元;缴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单位10%,个人10%,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为:单位缴付600元,个人缴付600元。

分析:1、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的确定因为陈某上年月平均工资7,000元,大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5,500元),所以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5,500元)为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

2、扣除限额扣除限额=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10%=5,500×10%=550元单位和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限额分别为550元3、实际允许扣除额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分别为600元,大于税前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550元),因此实际允许税前扣除额等于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550元)。

超出限额部分,即:(600-550)+(600-550)=100元,并入陈某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缴存总量"未突破标准,但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中有一个指标超过规定的标准条件:假设某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该地区职工2010年每月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720元(100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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