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试大纲
2016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真题及答案
2016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真题及答案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某公司2016年有如下车辆:货车5辆,每辆整备质量10吨;7月份购入挂车2辆,每辆整备质量5吨,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货车年税额96元/吨。
2016年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船税( )元。
A)4800B)5040C)5280D)5760答案:B解析:应纳车船税=5×10×96+2×5×96×6÷12×50%=5040(元)。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此题的关键是挂车车船税的税收优惠问题,即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征收,题中已经给出货车年基准税额为每吨96元,另外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管理权的当月。
所以应纳车船税=5×10×96+2×5×96×6÷12×50%=5040(元),对于此类题目一定要特别关注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税收优惠的结合。
2.[单选题]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农业生产单位的办公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B)事业单位的业务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C)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D)企业的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案:C解析:选项A:农业生产单位的办公用地要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选项B: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税,但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选项D:企业的绿化用地照章征税。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题目中要特别关注免税与征税土地的区分。
选项A: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业生产单位的办公用地要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选项B: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税,但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选项D:企业厂区内的绿化用地照章征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暂免征税。
20XX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大纲第2页-税务师考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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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企业所得数第2页:个人所得税第3页:土地增值税第4页:印花税第5页:房产税第6页:车船税第7页:契税第8页:城镇土地使用税第9页:耕地占用税第二章个人所得税一、征税对象(一)熟悉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二)熟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内容(三)熟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内容(四)熟悉劳务报酬所得的内容(五)熟悉稿酬所得的内容(六)熟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内容(七)熟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内容(八)熟悉财产租赁所得的内容(九)熟悉财产转让所得的内容(十)熟悉偶然所得的内容(十一)熟悉其他所得的内容二、纳税人、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熟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掌握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熟悉所得来源的确定,熟悉扣缴义务人(二)掌握适用税率的具体规定,掌握稿酬所得减征、劳务报酬所得加成征税的规定(三)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特殊规定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掌握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二)掌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三)掌握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四)掌握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五)掌握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六)掌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七)掌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八)掌握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九)掌握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十)掌握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十一)掌握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四、减免税优惠(一)掌握免税的项目(二)熟悉减税的项目(三)熟悉暂免征税的项目(四)熟悉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时的审批原则五、征收管理(一)熟悉源泉扣缴的纳税申报方法(二)掌握自行申报纳税的方法(三)熟悉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四)熟悉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五)熟悉个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六)熟悉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七)熟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证明的规定税务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感言:非常喜欢邵建华老师的课,讲课利索、通俗易懂,让人一听就明白。
2016年上半年浙江省税务师考《税法二》:应纳税所考试题
2016年上半年浙江省税务师考《税法二》:应纳税所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3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1、税法从法律性质看,对其表述正确的是__。
A.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每一规则都是义务性的B.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这里有权国家机关不单是指全国人大,还包括人大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C.每一法律主体在每一具体法律、法规中的权利义务都是对等的D.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2、下列各项中,目前符合消费税有关规定的是__。
A.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一般回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B.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C.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消费品,可退已征的消费税,也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D.纳税人销售的卷烟因放开销售价格而经常发生价格上下浮动的,应以该牌号规格卷烟销售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3、普通股票投资的缺点有__。
A.投资收益高B.投资风险大C.能降低购买力的损失D.流动性很强4、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许可行为的是__。
A.某区民政局对胡某和张某予以婚姻登记的行为B.某市政府经招标赋予某公司独家经营城市管道煤气供应C.教育部批准某大学出国访问项目D.专利局强制某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5、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
A.公路管理和养护活动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B.自开票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一律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C.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应以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上注明的营业税减去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D.自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应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6、依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是__。
A.铜矿山开采销售的铜矿B.商业企业销售的铜矿C.冶炼企业销售的铜锭D.商业企业销售的铜锭7、按海关现行规定,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非纳税人原因少征或者漏征税款,海关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__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
2016税务师考试大纲: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2016税务师考试大纲: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大纲(2016年度)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16年的考试大纲与2015年的考试大纲比较增加了部分内容,调整了部分内容。
增加和调整主要涉及民商事的法律制度及有关民事诉讼制度。
增加和调整的内容包括:1.在第7章物权法律制度的内容中增加了有关“物权变动”的内容(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效力和变动)。
2.在第8章债权法律制度的内容中增加了“债的效力”。
3.在第16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作了一些内容上的补充。
4.将原来第8章债权法律制度中的“担保法律制度”中涉及担保物权的内容调整入第7章物权法律制度。
将第9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中的“合伙企业的种类”内容单独列出。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一)了解行政法特征(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三)熟悉行政法的渊源(四)了解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主体(一)熟悉行政主体的特征及行政职权(二)掌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三)熟悉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三、行政行为(一)熟悉行政行为基本理论(二)了解抽象行政行为(三)掌握具体行政行为(四)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五)了解行政事实行为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一、行政许可概述(一)了解行政许可的分类(二)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三)熟悉《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一)熟悉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及可设定事项三、行政许可的实施(一)熟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二)掌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三)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规定(四)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制度四、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一)了解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二)掌握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制度(三)熟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一、行政处罚概述(一)了解行政处罚的特征(二)熟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一)熟悉行政处罚的种类(二)掌握行政处罚的设定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一)掌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二)掌握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四、行政处罚程序(二)掌握行政处罚执行程序(三)熟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五、税务行政处罚(一)熟悉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二)熟悉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三)掌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第四章行政强制法律制度一、行政强制概述(一)熟悉行政强制的种类(二)掌握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三)掌握行政强制的设定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一)掌握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二)掌握查封、扣押(三)掌握冻结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一)掌握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二)掌握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三)了解代履行(四)熟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一)熟悉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二)熟悉金融机构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三)了解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第五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一、行政复议概述(一)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二)熟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一)掌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二)熟悉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三、行政复议参加人(一)掌握行政复议申请人(二)掌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三)掌握行政复议第三人四、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一一)了解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二)掌握行政复议管辖五、行政复议程序(一)掌握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二)掌握行政复议的审理(三)熟悉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四)掌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五)掌握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六、税务行政复议(一)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特征(二)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三)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四)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五)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证据(六)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七)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第六章民法基本理论一、民法概述(一)了解民法的特征(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二、民事法律关系(一)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二)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三)熟悉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分类(四)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三、权利主体(一)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熟悉法人的特征、分类(三)掌握法人的成立条件(四)熟悉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四、民事权利(一)掌握民事权利的分类(二)掌握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灭(三)熟悉民事权利的保护五、法律行为与代理(一)掌握法律行为的特征(二)掌握法律行为的分类(三)熟悉法律行为的形式(四)掌握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五)掌握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六)掌握法律行为的条件附款和期限附款(七)掌握代理的特征(八)熟悉代理的分类(九)掌握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六、诉讼时效与期间、期日(一)了解诉讼时效的要素(二)了解期间、期日的概念及适用范围(三)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四)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第七章物权法律制度、物权概述(一)熟悉物权的客体一一物(二)掌握物权的特征(三)熟悉物权的分类(四)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五)掌握物权的效力(六)掌握物权的变动二、所有权(一)熟悉所有权的特征、权能(二)掌握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三)掌握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四)熟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五)熟悉相邻权三、用益物权(一)掌握用益物权的特征(二)掌握各类用益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四、担保物权(一)掌握担保物权的特征(二)掌握各类担保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五、占有(一)掌握占有的分类(二)掌握占有的取得、变更与消灭(三)掌握占有的效力第八章债权法律制度一、债概述(一)掌握债的构成要素(二)掌握债的发生原因(三)熟悉债的分类(四)掌握债的效力(五)掌握债的保全和担保(六)掌握债的移转和消灭二、合同法律制度(一)了解合同概述(二)熟悉合同的分类(三)掌握合同的订立(四)掌握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五)掌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六)掌握合同责任(七)熟悉合同的主要种类三、侵权责任制度(一)了解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二)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三)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四)掌握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五)熟悉法律特别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第九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三)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二、合伙企业(一)熟悉合伙企业的特征(二)掌握合伙企业的种类(三)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四)掌握合伙企业的管理第十章公司法律制度一、公司概述(一)了解公司及其种类(二)熟悉公司能力(三)掌握公司章程二、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及清算(一)掌握公司设立(二)熟悉公司变更(三)熟悉公司解散三、有限责任公司(二)掌握组织机构(三)熟悉特殊形式(四)掌握股权转让四、股份有限公司(一)熟悉公司设立(二)掌握组织机构(三)熟悉上市公司(四)熟悉股份发行与转让五、公司其他有关制度(一)了解公司资本制度(二)了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三)熟悉公司债券制度(四)熟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五)掌握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六)掌握股东诉讼第十一章破产法律制度一、破产概述(一)了解破产及破产法(二)掌握破产原因二、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二)熟悉破产申请的受理(三)了解破产申请受理后的相关工作(四)掌握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三、管理人制度(一)了解管理人的种类及任职条件(二)熟悉管理人的确定与更换(三)掌握管理人的职责及报酬四、破产清算程序(一)掌握破产债权的申报(二)掌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三)掌握破产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四)掌握破产清算五、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一)掌握重整程序(二)熟悉和解程序第三篇刑事法律制度第十二章刑法基本理论一、刑法概述(一)了解刑法的范围(二)熟悉刑法基本原则(三)熟悉追诉时效二、犯罪及其构成(二)掌握犯罪构成三、犯罪形态(一)掌握犯罪既遂(二)掌握犯罪预备(三)掌握犯罪未遂(四)掌握犯罪中止四、共同犯罪(一)掌握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二)熟悉共同犯罪的形式(三)掌握共同犯罪人的种类五、罪数(一)掌握实质的一罪(二)掌握法定的一罪(三)掌握处断的一罪第十三章刑罚一、刑罚概述(一)了解刑罚的特征(二)掌握刑罚的种类二、刑罚的适用(一)了解量刑的原则和情节(二)掌握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和缓刑(三)掌握减刑和假释第十四章涉税犯罪法律制度一、涉税犯罪概述(一)熟悉危害税收征管罪(二)了解渎职罪二、危害税收征管罪(一)掌握逃税罪(二)了解抗税罪(三)熟悉逃避追缴欠税罪(四)熟悉骗取出口退税罪(五)掌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六)熟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七)了解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八)熟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九)熟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十)了解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十一)了解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十二)熟悉非法出售发票罪(十三)掌握虚开发票罪(十四)掌握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三、渎职罪(一)熟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二)熟悉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三)熟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四)了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第四篇诉讼法律制度第十五章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一、行政诉讼概述(一)了解行政诉讼的特征(二)熟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三)掌握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二、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一)了解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二)掌握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三、行政诉讼管辖掌握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四、行政诉讼参加人(一)掌握行政诉讼原告(二)掌握行政诉讼被告(三)掌握行政诉讼第三人(四)掌握行政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五、行政诉讼证据(一)熟悉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二)掌握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质证和审查认定(三)掌握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六、行政诉讼程序(一)掌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二)掌握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三)掌握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四)了解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五)掌握行政赔偿诉讼七、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一)了解行政诉讼的执行(二)熟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第十六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一、民事诉讼法概述(一)了解民事诉讼及民事诉讼法(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二、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一)了解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二)掌握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三、民事诉讼参加人(一)熟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征(二)掌握共同诉讼(二)掌握代表人诉讼(四)熟悉民事公益诉讼(五)掌握第三人诉讼(六)掌握诉讼代理人四、民事诉讼证据和证明(一)熟悉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二)掌握民事诉讼证明五、民事诉讼程序(一)掌握民事诉讼的起诉和受理(二)掌握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三)掌握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四)掌握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第十七章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一、刑事诉讼法概述熟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二、刑事诉讼参与人(一)掌握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二)熟悉其他诉讼参与人三、刑事诉讼有关制度(一)了解回避(二)掌握辩护和代理(三)掌握强制措施(四)熟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四、证据(一)熟悉刑事诉讼证据(二)熟悉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三)掌握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判断(四)掌握非法证据及排除五、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一)掌握立案(二)掌握侦查(三)熟悉提起公诉六、刑事诉讼程序(一)掌握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二)掌握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三)熟悉死刑复核程序(四)熟悉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真题及参考答案(修改)
2016年《税法二》真题及参考答案应试网校根据学员反馈的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试真题,对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真题及答案进行了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单选题1.某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15%,2016年8月依照法院裁定将其代持有的面值200万元的限售股,通过证券经纪公司变更到实际持有人名下,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万元。
A.30B.50C.25.5D.0【参考答案】D【答案解祈】税法规定,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
【知识点】企业转让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
2.个体工商户领用或发出存货核算方法,原则上采用()。
A.个别计价法B.后进先出法C.加权平均法D.先进先出法【参考答案】C【答案解祈】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领用或发出存货的核算,原则上采用加权平均法。
【知识点】存货的税务处理3.下列各项债权,准予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A.行政部门干预逃废的企业债权B.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C.企业未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D.由国务院批准文件证明,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税法规定,以下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1)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3)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4)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5)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知识点】投资损失的确认。
4.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的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的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B.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C.事业单位的业务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D.农业生产单位的办公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意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B,对港口的码头(即泊位,包括岸边码头、伸入水中的浮码头、堤岸、堤坝、栈桥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选项C,对事业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直接用于农、林、沐、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对农业生产单位的办公用地,不免税,应照章征税。
2016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税法》考试大纲
2016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税法》考试大纲考试目标: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理解、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解决实务问题。
1.税法与税制相关的基本原理;2.现行各实体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税收优惠等相关规定;3.不同企业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税种及应纳税额计算;4.个人取得各种收入涉及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及相关纳税事项的有关规定;5.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税种的相互关系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6.企业或个人各主要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准确填列;7.税务筹划与避税、逃税等的区别,企业或个人涉税风险的判断,税收政策变动对纳税人的潜在影响及相关的税收筹划建议;8.非复杂的国际交易相关税务问题的分析与处理;9.纳税人税收遵从、税务主管部门税收服务意识、企业纳税事项和征税机关征税事项等与税法执行相关的结论性判断;10.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包括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从公正立场为政府和纳税人服务的职业道德。
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35791113(一)税法概论1.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4号,1996年1月24日)2.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2002年1月24日)3.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1号,2009年11月6日)(二)增值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颁布实施,2008年11月10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2008年12月15日)3.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2009年9月9日)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2010年2月10号)5.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13号,2010年9月8日)6.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2011年2月18日)7.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2011年10月28日)8.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2011年11月14日)9.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2012年7月9日)10.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2012年12月13日)11.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2013年3月13日)12.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23号,2013年4月1日)13.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2013年4月22日)14.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2号,2013年5月7日)15.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年6月14日)16.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2013年8月28日)17.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2013年10月15日)18.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2013年11月13日)19.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2013年12月12日)20.关于发布《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2014年1月20日)21.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号,2014年1月20日)22.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号,2014年1月21日)23.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2014年2月8日)24.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2014年4月29日)25.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2014年5月14日)26.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2014年6月13日)27.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5号,2014年7月25日)28.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4年9月25日,财税[2014]71号)1529.关于发布《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2014年10月8日)30.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2015年12月22日)(三)消费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2008年11月10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2008年12月15日)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消费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2号,2012年4月13日)4.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1号,2015年1月12日)5.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32号,2015年5月4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60号,2015年5月7号)(四)营业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2008年11月10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2008年12月15日)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2010年9月8日))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2010年10月22日)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2011年3月25日)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2011年8月17日)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2011年9月26日)8.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65号,2011年11月28日)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2014年10月31日)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18号,2014年12月30日)(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烟叶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1985年2月8日)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51号,1994年3月12日)3.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2010年10月18日)4.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3号,2010年11月4日)5.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2010年11月7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4号,2006年4月28日)7.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规定(财税[2006]64号,2006年5月18日)(六)关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2000年7月8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2003年11月23日)17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0号,2011年11月23日)4.关于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5号,2014年12月29日)(七)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法1.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2011年9月30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6号,2011年10月28日)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3号,2011年11月28日)4.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2014年10月9日)5.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2014年10月9日)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1号,2015年7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1993年12月13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006号,1995年1月27日)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2006年3月2日)10.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2010年5月19日)(八)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1986年9月15日)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1986年9月25日)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2003年7月15日)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2006年12月25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2006年12月31日)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2008年12月18日)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2009年11月22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1997年7月7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1997年10月28日)10.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031号,1998年3月9日)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8]096号,1998年5月29日)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财税[2004]126号,2004年7月23日)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2004年9月2日)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国税发[2004]137号,2004年10月18日)15.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4号,2012年1月20日)16.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2007年12月1日)17.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2008年2月26日)(九)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2000年10月22日)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2014年12月2日)19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2011年12月5日)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2013年7月26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1988年8月6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1988年9月29日)7.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025号,1988年12月12日)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2004年1月30日)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70号,2004年11月5日)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2006年11月27日)(十)企业所得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号,2007年3月1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2007年12月6日)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21号,2008年2月13日)4.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2008年12月23日)5.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2009年1月9日)6.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2009年4月30日)7.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2009年11月11日)8.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2010年2月22日)9.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2010年11月9日)10.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2011年3月31日)11.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2011年5月11日)12.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2011年6月9日)13.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2011年11月29日)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2012年5月23日)15.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2012年6月19日)16.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9号,2013年2月19日)17.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2013年9月29日)18.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2013年11月28日)19.关于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9号,2014年1月29日)20.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2014年3月17日)21.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2014年4月19日)2122.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2014年5月28日)23.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2014年10月20日)2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2014年11月3日)(十一)个人所得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999年8月30日)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和不征税项目的通知(财税[2004]40号,2004年2月6日)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2005年1月21日)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2005年6月2日)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2005年7月6日)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2005年7月7日)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2006年7月18日)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2006年12月15日)9.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9号,2008年2月18日)10.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0号,2008年2月20日)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2010年5月31日)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63号,2010年6月28日)13.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2010年12月14日)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2011年1月17日)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2011年6月30日)16.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2011年7月19日)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2011年7月29日)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2012年11月16日)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53号,2012年12月7日)2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2013年2月6日)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5号,2014年4月23日)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1号,2013年4月27日)2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2014年10月31日)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2014年12月7日)2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2015年3月30日)232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2015年9月7日)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2015年11月16号)2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2015年11月27日)(十二)国际税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利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29号,2006年3月1日)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5号,2006年3月14日)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6]70号,2006年5月18日)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2008年11月6日)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2009年1月8日)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2009年1月9日)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2009年8月24日)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2009年12月25日)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2010年2月20日)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0]290号,2010年6月21日)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2010年7月2日)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2010年12月31日)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财产收益条款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9号,2012年12月31日)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9号,2013年2月19日)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号,2014年10月31日)16.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2号,2014年12月2日)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2015年8月27日)(十三)税收征收管理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2002年9月7日)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2003年4月23日)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2005年8月3日)6.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2005年5月24日)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0]11号,2010年1月2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2011年2月14日)9.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2013年2月25日)10.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2013年2月25日)25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34号,2013年6月24日)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2014年12月27日)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2015年12月27日)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2015年11月26日)(十四)税务行政法制1.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2010年2月10日)2.税收执法督察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9号,2013年2月25日)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2013年2月8日)4.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2014年12月2日)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2014年7月4日)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9号,2015年12月28日)(十五)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1993年10月31日)2.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国税[1994]211号,1994年9月16日)3.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和《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守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9]193号,1999年10月10日)4.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代理业务规程》(国税发[2001]117号,2001年10月8日)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4号,2010年9月14日)。
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
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应试者在涉税服务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处理各项实际业务的操作水平,要求应试者在掌握《税法(Ⅰ)》和《税法(Ⅱ)》的基础上,了解税务师行业的各项基本制度和规则,熟悉各项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各种税的审核内容和税额计算、账务调整,正确掌握税务咨询的技巧和方法,通过本科目的考试,使应试者能够掌握税务师行业执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本次《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修订,一是对部分章节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如:对涉税鉴证业务和非涉税鉴证业务的服务流程要求进行了补充;二是根据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对于商事制度改革后实施“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介绍;三是增加了发票管理制度的新规定;四是适应我国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增加了熟悉营改增实施过程及过渡时期的涉税操作规范。
第一章导论一、税务师概述(一)熟悉税务师的服务范围(二)了解税务师行业的特点(三)熟悉税务师的执业原则二、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了解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二)了解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三、熟悉我国税务师资格的取得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等事宜四、熟悉涉税服务的范围和税务师的执业规则五、熟悉涉税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六、了解税务师的职业道德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一、税务管理体制(一)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二)熟悉我国现行国税、地税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二、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一)掌握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和纳税评估(二)熟悉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基本方法,税务检查的基本形式三、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熟悉在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二)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一、了解涉税鉴证的特点,熟悉涉税鉴证的种类和遵循原则二、熟悉涉税鉴证的基本业务流程,了解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的内容,了解涉税鉴证计划,掌握涉税鉴证业务实施的具体内容,了解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内容及管理要求,熟悉涉税鉴证业务报告三、了解非涉税鉴定服务的特点,熟悉非涉税鉴定服务的种类和遵循原则四、熟悉非涉税鉴定服务中有关涉税服务的基本业务流程,了解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履约、变更、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了解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服务计划,掌握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服务业务实施的方法、业务记录和业务报告第四章税务登记代理一、企业税务登记代理(一)了解商事制度改革后实施“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办法及相关规定,了解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基本规程(二)掌握代理企业税务登记的操作要点二、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管理制度三、掌握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操作要点四、了解代理税种认定登记的基本内容与操作要点第五章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一、了解发票种类、适用范围与发票管理权限的划分二、熟悉发票领购操作规定三、熟悉发票填开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要点四、熟悉代理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五、掌握代理审查发票的操作要点第六章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一、了解代理建账记账的适用范围二、熟悉代理建立简易账或复式账的基本要求三、熟悉代理建立财务制度的基本内容四、熟悉代制记账凭证、代作账务处理、代理编制会计报表的操作规范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一、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一)了解企业涉税会计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二)熟悉各科目核算内容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专栏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核算要点二、工业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一)熟悉工业企业供、产、销环节的业务流程(二)掌握各环节增值税涉税会计核算(三)熟悉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工业企业有关消费税的涉税核算(四)了解其他税费的核算(五)掌握企业所得税的涉税核算(六)熟悉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三、熟悉商业企业购、销环节的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增值税涉税会计核算四、熟悉商业企业金银首饰消费税的涉税核算第八章代理纳税审查方法一、掌握代理纳税审核的基本方法二、了解顺查法和逆查法、详查法和抽查法、核对法与查询法、比较分析法和控制计算法三、了解代理纳税审查的基本内容四、熟悉代理审核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主要内容五、掌握不同委托人代理审查的侧重点六、熟悉调账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则七、掌握对当期和以往年度错误会计账目进行调整的方法第九章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一、掌握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熟悉代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二、掌握代理增值税征税范围、销售额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结转与转出、应纳税额的审核,掌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应纳税额的审核三、熟悉代理消费税的纳税申报四、熟悉代理消费税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的审核五、熟悉营改增实施过程及过渡时期的涉税操作规范,掌握营改增后应税劳务额、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销售额的审核,重点掌握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等行业的纳税审核第十章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一、了解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内容,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填报方法二、掌握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代理审核操作要点三、掌握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税所得审核的内容、方法,熟悉应缴所得税的审核要点四、熟悉代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掌握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计算填报方法五、掌握代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承包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利、红利等所得纳税申报和审核的操作要点六、了解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七、掌握代理外籍个人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审核的基本方法第十一章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一、了解代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审核操作规范,掌握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填报方法二、熟悉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应纳税额审核操作要点三、熟悉代理印花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掌握印花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填报方法四、掌握印花税应税合同,其他凭证计税金额,适用税目、税率,代理审核操作要点五、了解代理房产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了解代理房产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填报方法六、掌握房产税自用房产原值和计税依据代理审核操作要点,掌握出租房产租金收入代理审核的基本方法七、了解代理资源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操作规范,熟悉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填报方法八、熟悉代理审核资源税的基本方法和操作要点九、了解代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了解代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填报方法十、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面积、减免税土地面积代理审核操作要点第十二章税务行政复议代理一、了解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和参加人二、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证据、决定和送达三、掌握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基本前提四、掌握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操作规范第十三章税务咨询与税务顾问一、熟悉税务咨询的内容和形式二、掌握税收政策运用咨询的操作要点三、了解税收筹划的特点和作用四、了解税收筹划的基本程序、方法和操作要点五、了解税务顾问的基本内容第十四章税务师执业风险与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一、了解税务师执业风险的影响因素,熟悉税务师执业风险表现形式二、掌握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的目标,熟悉执业质量控制涉及要素和制定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的原则三、掌握质量控制的责任,了解职业道德规范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四、熟悉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了解业务的承接和保持评估和决策以及业务约定书,熟悉业务委派和业务实施制度的内容和处理,掌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与监控的人员确定和复核或监控内容,了解业务工作底稿及档案管理制度。
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税法二
2008年注册税务师《税法(Ⅱ)》考试大纲导论(一)熟悉现行所得税的构成情况及类型(二)熟悉现行财产税的构成情况及类型(三)了解现行行为税的构成情况及特点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一部分原企业所得税一、概述(一)了解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二)熟悉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二、征税对象和纳税人(一)了解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及范围(二)熟悉纳税人的主要类型和应具备的条件三、税率(一)了解税率设计的原则(二)掌握适用税率的基本规定(三)掌握小型企业优惠税率的规定(四)掌握西部地区优惠税率的规定四、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熟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二)掌握收入总额的确定:收入总额包括基本收入和特殊收入两部分。
基本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特殊收入主要包括: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收入、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接受捐赠收人、包装物押金收入、折扣销售、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电信企业的特殊收入、金融企业的特殊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等(三)掌握扣除项目的确定:扣除项目应遵循的原则和准予扣除项目的内容。
扣除项目的内容主要有:成本、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税金和损失(四)掌握部分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主要掌握一般企业都可能涉及的扣除项目及标准,如借款费用支出;工资、薪金支出;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固定资产租赁费;坏账损失与坏账准备金;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费用;企业发生的永久或实质性损失等(五)掌握不准予扣除的项目: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罚款、罚金、滞纳金等(六)掌握亏损弥补的规定(七)掌握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八)熟悉清算所得的规定(九)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熟练掌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两个基本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或者是: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五、资产的税务处理(一)掌握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范围、折旧依据和方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范围、方法及管理(二)熟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无形资产的计价;无形资产的摊销(三)熟悉递延资产的税务处理:递延资产的确认和摊销;修理费用和递延费用的确认(四)熟悉成本计价方法的税务处理及存货计价的管理六、股权投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一)掌握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所得税处理(二)掌握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三)掌握企业以部分非货币资产投资的所得税处理(四)掌握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所得税处理(五)掌握企业整体资产置换的所得税处理七、合并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一)掌握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二)掌握企业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八、减免税优惠(一)了解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优惠(二)熟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的税收优惠。
《税法(Ⅱ)》科目学习指南
642016年第8期税务师考试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科目,主要考核税务师的职业胜任能力,考核内容以《税法(Ⅱ)》考试大纲和教材为限,考核难度与2015年度《税法(Ⅱ)》基本持平,考试的题型、题量和考试重点难点与2015年度基本相同。
一、《税法(Ⅱ)》的考试特点1.题型稳定《税法(Ⅱ)》试题多年来均采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4类题型,2016年也不会变化。
各类题型的考试题目均为客观型命题,所有题目给出备选答案,由考生按照要求选出一个或多个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2.考核全面《税法(Ⅱ)》试题考核面广,试题全面覆盖考试大纲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九个税种。
3.重点突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是历年《税法(Ⅱ)》考试的三个重点税种,所占分值较大,考生应重点复习,熟练掌握。
4.综合性强所得税的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综合性较强,试题涉及业务多,税务处理难度偏大,考核内容跨越《税法(I)》和《税法(Ⅱ)》的多个章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其他税种的正确计算为前提。
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及其熟练程度。
二、2016年《税法(Ⅱ)》应掌握的重点内容《税法(Ⅱ)》包括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
考生应围绕每个税种的税制要素,在通读教材、全面掌握的基础上,适当关注如下内容。
1.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税法(Ⅱ)》的重点,考生应在《税法(Ⅱ)》科目学习指南65熟练掌握居民纳税人企业应纳税额计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非居民纳税人税额计算;在熟练掌握一般业务涉税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企业重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涉税处理规定;在熟练掌握国内业务涉税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涉外业务的税收规定,如税额抵免、居民企业海外投资等。
2016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税法二》考试要点精品归纳总结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税法二》考试要点精品归纳总结企业所得税(注意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权益性投资资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股息、红利: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2.税率:居民:25% 非居民:设立机构场所,有联系25%,无联系10%;未设立机构场所,境内所得10%。
3.收入:货币形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收入确认:转让股权收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股息红利: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合同约定;接受捐赠收入:实际收到捐赠资产4.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不包括出口退税)5.免税收入:国债利息、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直接投资)、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非营利组织收入6.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有房、有车、占地、戴花;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当期扣除:消费、营业、城建、资源、土地增值、出口关税、教育费附加;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车辆购置税、契税、进口关税、购置消费品不得抵扣的增值税7.软件生产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全额扣除;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动漫企业、中关村8%8.补充医疗保险:5%;手续费:非保险5%、财产保险15%、人身保险10%(全部保费扣除退保金)9.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区分境外总机构分摊的费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10.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盘盈重置完全价值11.不得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外未使用固定资产、单独股价入账的土地12.生物资产折旧年限:林木类10年、畜牧类3年13.长期待摊费用: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50%,2年以上)14.以前年度资产损失:实际——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法定——申报年度扣除15.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16.房地产出包工程预提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10%17.境外所得抵免限额分国不分项,超额5年内抵补18.限售股核定原值和合理税费:15%19.免征:中药材、农产品初加工、远洋捕捞;减半: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海水养殖、内陆养殖20.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项目不享受);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三免三减半21.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优惠22.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可结转23.加速折旧最低折旧不得低于法定60%24.综合利用资源,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应纳税额中抵免,不足抵免的,5个年度内结转25.非居民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26.新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未享受免税优惠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10%;集成电路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最低3年;证券投资基金收入不征税;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的收入不征税27.过渡期优惠:08-12 18 20 22 24 25 ;西部15%28.扣缴义务人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30日内办理扣款登记29.转让定价方法:可比非受控(适用于所有类型)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30.预约定价:4000万以上次年起3-5个连续年度31.特别纳税调整加收利息:+5%,不得在税前扣除32.居民企业纳税地点:登记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非居民企业纳税地点:设立机构场所的,为机构场所所在地,设立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33.母子公司的盈亏不能弥补汇总,总分公司的盈亏可以汇总进行弥补34.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运输费用也不得抵扣。
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版)中华会计网校根据论坛学员反馈的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试真题,对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真题及答案进行了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企业转让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
(1)在陈立文老师基础学习班第1章第13讲有所详解;(2)徐伟老师强化提高班第1章第23讲有所强调;(3)杨军老师考前串讲班第1章第03讲有所提及;(4)在2016年梦想成真《应试指南》第1章36页的讲解中有所涉及;(5)与预测试题(一)的单选题第26题考查的知识点一致。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存货的税务处理。
(1)在陈立文老师基础学习班第1章第06讲有所详解;(2)徐伟老师强化提高班第1章第12讲有所强调;(3)杨军老师考前串讲班第1章第03讲有所提及;(4)在2016年梦想成真《应试指南》第1章26页的讲解中有所涉及;(5)与257页模拟试题多选题43题考查知识点一致。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投资损失的确认。
(1)在陈立文老师基础学习班第1章第07讲有所详解;(2)徐伟老师强化提高班第1章第15讲有所强调;(3)杨军老师考前串讲班第1章第03讲有所提及;(4)在2016年梦想成真《经典题解》第1章36页的考点讲解中有所涉及。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1)在陈立文老师基础学习班第8章第01讲有所详解;(2)徐伟老师强化提高班第8章第01讲有所强调;(3)杨军老师考前串讲班第8章第01讲重点强调必考点;(4)与2016年梦想成真《经典题解》第8章207页的例题3所考查知识点一致;(5)与预测试题(一)单选题第38题考查的知识点一致。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投资联营的房产税。
(1)在陈立文老师基础学习班第5章第01讲有所详解;(2)徐伟老师强化提高班第5章第02讲有所强调;(3)杨军老师考前串讲班第5章第01讲有所提及。
2016税务师考试大纲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一、税法概述(一)了解税法的概念(二)了解税法的特点(三)熟悉税法的原则:税法基本原则、税法适用原则(四)熟悉税法的效力(五)掌握税法的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六)了解税法的作用:规范作用、经济作用(七)了解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与宪法的关系、与民法的关系、与行政法的关系、与经济法的关系、与刑法的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熟悉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二)掌握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税主体、纳税主体(三)了解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三、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一)掌握税收实体法要素的主要规定(二)掌握税收程序法的基本制度、确定程序翩度、征收程序制度、稽查程序制度四、税法的运行(一)熟悉税收立法的有关规定(二)熟悉税收执法的主要内容(三)了解税收司法的相关规定五、国际税法(一)了解国际税法的概念及原则(二)掌握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和分类及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三)掌握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国际税收抵免制度(四)熟悉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和方法、国际避税地、国际反避税、转让定价税制(五)了解国际税收协定:概念、基本内容、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六、税法的建立与发展(一)了解中国历史上的税法:中国古代的税法、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的税法(二)了解新中国税法的建立与发展:l950年税法的建立与修订、20世纪80年代税法的重建与改革、20世纪90年代税法的完善、21世纪初税法建设的规范化第二章增值税一、增值税概述(一)了解增值税的橇念(二)熟悉增值税的类型(三)熟悉增值税的性质及其原理(四)了解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五)掌握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六)了解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七)了解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二、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熟悉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二)熟悉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三)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四)掌握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三、征税范围(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二)掌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三)掌握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四)熟悉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
2016税务师考试大纲
2016税务师考试大纲2016年税务师考试大纲是税务师资格考试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考试的科目、内容、形式和要求。
以下是2016年税务师考试大纲的概述,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
# 一、考试科目2016年税务师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分别是:1. 税法一:主要考察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基础税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税法二:重点考察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等其他税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 税务代理实务:涉及税务代理的流程、方法和技巧,以及税务筹划、税务风险管理等内容。
4. 税务相关法律与会计:包括与税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合同法、公司法等,以及会计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 二、考试内容1. 税法一- 个人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 增值税法- 其他相关税收法规2. 税法二- 消费税法- 营业税法- 资源税法- 土地增值税法- 环境保护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3. 税务代理实务- 税务代理的基本理论- 税务代理的操作流程- 税务筹划的方法与技巧- 税务风险管理4. 税务相关法律与会计- 合同法、公司法等与税务相关的法律知识- 会计基础知识- 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与税务的关联分析# 三、考试形式2016年税务师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一般为150分钟。
考试题型包括:-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考试的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确保公平、公正。
# 四、考试要求考生在准备考试时,需要:- 深入理解税法一和税法二中的税种及其相关法规。
- 掌握税务代理实务中的操作流程和税务筹划技巧。
- 熟悉税务相关法律与会计的基础知识和处理方法。
- 通过模拟考试和历年真题练习,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
# 五、备考建议1. 系统学习: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系统学习每个科目的知识点。
2. 理解记忆:对于税法和相关法律,不仅要记忆,更要理解其背后的原理和逻辑。
3. 实际操作:通过模拟税务代理实务,加深对税务操作流程的理解。
2016年注税考试大纲
2016年注税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与要求注册税务师考试是为了选拔和培养具备专业税务知识、税务筹划能力、税务管理与服务能力的高级税务人才。
考试要求考生掌握税务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税务会计、税务筹划、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税务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科目与内容201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分别为《税法》、《税务会计与税务审计》、《税务筹划》和《税务管理与服务》。
1. 《税法》本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税法基础理论、各类税种的法律法规、税收征管程序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税法总论- 增值税法- 消费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其他税种(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2. 《税务会计与税务审计》本科目旨在测试考生对税务会计核算、税务审计方法以及税务风险管理的掌握程度。
主要内容包括:- 税务会计基础- 税务会计核算- 税务审计方法- 税务风险管理3. 《税务筹划》本科目考察考生对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巧的掌握,以及在不同业务场景下进行税务筹划的能力。
涉及内容有:- 税务筹划原理- 企业税务筹划- 个人税务筹划- 国际税务筹划4. 《税务管理与服务》本科目测试考生对税务管理流程、税务服务方式以及税务信息化建设的理解和应用。
主要内容有:- 税务管理基础- 税务服务方式- 税务信息化建设三、考试形式与题型注册税务师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
每种题型都旨在全面考察考生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
四、考试时间与分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的秋季进行,具体日期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
各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150分钟,总分为100分。
各科目分值分布如下:- 《税法》:30%- 《税务会计与税务审计》:25%- 《税务筹划》:20%- 《税务管理与服务》:25%五、考试准备建议1. 系统学习:考生应系统学习各科目的教材内容,掌握基础知识点。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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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的公告
【标 签】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考试大纲
【颁布单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文 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日期】2016-06-03
【实施时间】2016-06-0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务师考试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0号)的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现予以公布。
附件:
1.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试大纲
2.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试大纲
3.2016年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考试大纲
4.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
5.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大纲
特此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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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 Ⅱ) 》考试大纲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3 个税种为重点,每年占考试内容的比重在70%左右。
导论(一)熟悉现行所得税的构成情况及类型(二)熟悉现行财产税的构成情况及类型(三)了解现行行为税的构成情况及特点第一章企业所得税一、概述(一)熟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二)了解各国企业所得税的一般性做法(三)熟悉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演变(四)了解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作用二、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一)熟悉纳税人的主要类型(二)熟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及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三)掌握基本税率的规定,低税率的适用范围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掌握收入总额的确定(二)掌握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内容和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税务处理(三) 熟悉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四)掌握扣除项目的原则、范围和标准(五)掌握不得扣除的项目(六)掌握亏损弥补的规定四、资产的税务处理(一)掌握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二)熟悉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
(三)掌握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四)掌握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五)熟悉存货的税务处理(六)掌握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七)掌握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五、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一)掌握资产损失扣除的政策(二)掌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六、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一)掌握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方法(二)掌握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方法(三)掌握股权、资产划转的所得税处理七、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一)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的税务处理(二)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三)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成本的核算方法(四)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八、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掌握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三)掌握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四)掌握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五)掌握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六)掌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主要把握“收入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七)掌握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九、税收优惠(一)掌握免税收入的规定(二)掌握减征与免征优惠(三)掌握高新企业的优惠(四)掌握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五)掌握加计扣除的优惠(六)掌握创投企业的优惠(七)掌握加速折旧的优惠(八)掌握减计收入的优惠(九)掌握税额抵免的优惠(十)熟悉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十一)掌握非居民企业的优惠(十二)掌握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优惠(十三)掌握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十四)熟悉其他过渡性优惠十、源泉扣缴(一)熟悉扣缴义务人(二)掌握扣缴方法(三)掌握税源管理(四)熟悉征收管理(五)掌握股权转让所得的管理(六)熟悉后续管理(七)熟悉法律责任(八)熟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税务管理(九)熟悉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十)熟悉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十一)掌握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处理(十二) 熟悉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A 股的所得税的规定十一、特别纳税调整(一)掌握特别纳税调整(二)掌握关联申报管理(三)掌握同期资料管理(四)掌握转让定价方法管理(五)熟悉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管理(六)掌握预约定价安排管理(七)熟悉成本分摊协议管理(八)熟悉受控外国企业管理(九)掌握资本弱化管理(十)掌握一般反避税管理(十一)熟悉相应调整及国际磋商(十二)熟悉法律责任(十三)熟悉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规定十二、征收管理(一)熟悉纳税地点(二)熟悉纳税期限(三)掌握纳税申报(四)掌握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五)熟悉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六)熟悉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七)掌握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所得税管理(八)熟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九)熟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十)掌握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十一)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的管理(十二)掌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填列方法第二章个人所得税一、征税对象(一)熟悉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二)熟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内容(三)熟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内容(四)熟悉劳务报酬所得的内容(五)熟悉稿酬所得的内容(六)熟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内容(七)熟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内容(八)熟悉财产租赁所得的内容(九)熟悉财产转让所得的内容(十)熟悉偶然所得的内容(十一)熟悉其他所得的内容二、纳税人、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 熟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掌握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熟悉所得来源的确定,熟悉扣缴义务人(二)掌握适用税率的具体规定,掌握稿酬所得减征、劳务报酬所得加成征税的规定(三)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特殊规定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掌握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二)掌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三)掌握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四)掌握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五)掌握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六)掌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七)掌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八)掌握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九)掌握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十)掌握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十一)掌握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四、减免税优惠(一)掌握免税的项目(二)熟悉减税的项目(三)熟悉暂免征税的项目(四)熟悉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时的审批原则五、征收管理(一)熟悉源泉扣缴的纳税申报方法(二)掌握自行申报纳税的方法(三)熟悉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四)熟悉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五)熟悉个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六)熟悉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七)熟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证明的规定第三章土地增值税一、概述了解土地增值税的立法原则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掌握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二)熟悉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三)掌握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三、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一)掌握收入额的确定(二)掌握扣除项目的金额(三)掌握评估价格办法及有关规定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掌握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售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计算增值额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2.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3.确定适用税率依据计算的增值率,按其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4.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二)掌握出售旧房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三)熟悉特殊售房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五、减免税优惠(一)掌握一般减免税的规定(二)熟悉特殊减免税的规定六、征收管理(一)熟悉申报纳税的程序(二)熟悉纳税时间和缴纳方法(三)熟悉纳税的地点(四)熟悉相关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五)掌握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第四章印花税一、概述了解印花税的立法原则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掌握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各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
(二)掌握纳税人的具体规定(三)掌握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掌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二)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四、减免税优惠掌握减免税的基本优惠和其他优惠政策。
五、征收管理(一)熟悉印花税的缴纳方法(二)熟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印花税的其他有关规定(三)了解印花税的税票(四)熟悉纳税人缴纳印花税的责任和义务(五)掌握印花税违章处理的规定(六)熟悉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第五章房产税一、概述了解房产税的立法原则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熟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二)熟悉房产税的纳税人(三)掌握房产税的税率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掌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计税依据设计的指导思想;计税依据的形式。
(二)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四、减免税优惠(一)掌握减免税的基本规定(二)掌握减免税的特殊规定五、征收管理(一)掌握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二)了解纳税的期限(三)了解纳税的申报(四)熟悉纳税的地点第六章车船税一、概述了解车船税的立法原则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一)熟悉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二)熟悉车船税的纳税人(三)了解车船税的税额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一)掌握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二)了解保险机构的代收代缴(三)了解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代为征收船舶车船税规定四、减免税优惠(一)熟悉法定减免税的规定(二)熟悉特定减免税的规定五、征收管理(一)熟悉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二)熟悉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三)熟悉车船税的申报缴纳(四)熟悉其他管理规定第七章契税一、概述了解契税的立法原则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掌握契税的征税范围(二)熟悉契税的纳税人(三)熟悉契税的税率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掌握契税的计税依据(二)掌握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四、减免税优惠(一)熟悉契税减免的基本规定(二)熟悉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免契税的项目五、征收管理(一)熟悉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二)了解契税的纳税期限(三)熟悉契税的纳税地点(四)了解契税的征收管理第八章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概述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立法原则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一)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二)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三)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二)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适用单位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四、减免税优惠(一)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基本规定(二)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五、征收管理(一)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二)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三)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四)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第九章耕地占用税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一)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二)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二、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占用耕地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